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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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时间:2012-11-15 15:01:22 来源:人力资源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做好工资总额控制及二次分配工作,完善薪资激励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工工资的核定与控制、劳务费总额的核定与控制、正式工月度定额工资结算、劳务费月度结算、工资及劳务费二次分配等业务。

第二章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与控制

第三条工资总额核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类单位分配关系。

根据公司各类单位一般员工的工作性质,结合近年实际分配比例,确定矿井单位、生产辅助、综合服务、后勤服务单位的分配关系原则上为1:0.63:0.57:0.52。

第五条矿井单位正式工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一)工资总额核定依据。

1.根据神华集团给神东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各矿井单位实际,由生产管理部提报,经公司批准的年度生产接续计划。

2.各矿井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生产接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报,并由生产管理部、地测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审核确定的采掘面基本参数。

3.生产组织需配置的岗位及数量,即定员。

4.矿井单位劳动定额标准。

(二)工资总额测算程序。

工资总额计划包括定额工资总额和津贴总额两部分。

1.定额工资总额测算

(1)根据各矿井年度生产接续任务,结合审定的采掘工作面各项参数、采掘队伍定员,依据劳动定额,测算确定各矿井采掘面回采吨煤单价和掘进延米单价。

(2)根据生产接续各采掘面的计划产量及进尺,结合吨煤单价及延米单价,测算出采掘面工资总额。

(3)根据采掘面工资总额和采掘队定员,测定采掘队人均工资。

(4)根据采掘队人均工资,结合辅助区队及机关需配置人数,按照公司规定的工资挂钩比例,测算辅助区队及机关工资总额计划。

(5)依据生产接续,核定综采、掘进搬家倒面次数,测算搬家倒面计时工资计划。

(6)矿井单位月度定额工资计划总额=采掘面工资总额+辅助区队工资总额+机关人员工资总额+搬家倒面计时工资。

2.津贴总额测算

津贴总额按各单位定员人数结合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核定,并测入吨煤及延米单价。

(三)年初核定工资总额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1.地质因素

生产管理部排定生产接续时,应明确各采掘工作面考虑的影响因素。

(1)综采回采。

①断层(夹矸)的厚度、占工作面长度、预计推进度、矸石硬度。

②工作面顶板情况,如上覆薄基岩。

③临近工作面已经发生的不可控影响因素,如采空区涌水、顶板压力大等,以临近采场情况为准。

(2)巷道掘进。

①断层(夹矸)的厚度、推进度、硬度等。

②工作面顶板情况,如顶板硬岩、泥岩等。

2.设备配套

(1)设备过煤量折算设备动作次数及大修情况。

(2)连采、掘锚工作面的煤机型号、锚杆机型号、运煤设备型号应明确。

3.定员标准

定员标准中应有各单位的岗位分解明细,并注明年度内人员计划增减情况,根据逐月定员变化折算平均定员。

4.定额标准

劳动定额标准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写实工作,保证定额标准与实际生产水平相一致,保证公司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水平。

(四)定额工资测算的其它规定。

1.原则上不允许基层单位超员,对存在超员的单位给予分流调整期,正式工为半年,劳务工为3个月,基层单位要配合公司及时组织好人员的分流和调整。分流调整期内,按矿井人均工资水平结算超员工资,超过分流调整期仍然超员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结算超员工资,超员工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对于缺员单位,按一定比例结算缺员工资。

2.根据当年度大学生分配、复转军人、职工子女等新增人员单独核定增人的工资计划,由公司集中掌握,不计入各单位年初计划总额。

3.由于当年度各矿井单位发生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停限产、设备或系统故障、大的生产接续调整等产生的计时工资,由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确认后给予结算,不计入各矿井单位总额。

具体规定:

(1)全面停产矿井的工资结算。

由于矿井的预防性检修、供水供电或主运系统出现较大问题,需要长时间改造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整个矿井生产系统全面停止运行;停产期间无定额产量,部分员工只能进行设备检修、矿井基本维护、场地看护等辅助性工作,每次停产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的视为全面停产, 同时导致本月定额计划产量未能完成的,定额工资结算按停产期间实际工作安排分别计发。停产时间(不包括正常日常检修时间)须经公司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审核确认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结算计时工资。

(2)部分停产区队工资结算。

由于某工作面有计划预防性检修、供水供电或主运系统出现较大问题需要长时间改造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矿井部分采掘区队不能满负荷组织生产;一个队停产时间在24小时以上,且当月定额计划产量未能完成的,停产时间(不包括正常日常检修时间)须经公司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签字确认后按影响时间结合定额折算欠产产量,给予结算欠产工资,补结的欠产工资参与辅助区队、机关挂钩工资的结算。

计时工资结算标准:

①停产期间从事检修和辅助工作的人员执行辅助区队日工资标准;

②停产期间安排培训的人员按岗效工资结算;

③停产期间安排轮休的人员按基本工资结算。

④如连续停产超过1个月或预计停产时间在1个月以上,并且短期内无恢复生产计划的矿井,进入基本维护期,需要核定看护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职责,执行看护期间的工资标准。看护期间井下辅助人员和人员实际工作量与原正常生产工作量进行写实比较,工资标准按岗效工资固定,井下辅助、地面、机关人员的超额效益工资按本岗位年初计划水平,结合实际写实比较情况按一定比例计发。

⑤停产期间如果安排大型设备安装、系统改造等任务,根据跟班写实,统计、分析工作强度,工资水平按照公司规定标准计发。

(3)限产矿井工资结算。

由于政策性等非主观、非责任原因造成矿井不能满负荷生产且造成较大幅度欠产的视为限产矿井。限产时间及影响产量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审签确认后,限产期间采掘区队工资按影响时间结合定额折算欠产量结算计时工资,补结的计时工资参与辅助区队、机关挂钩工资的结算。

如矿井单位较长时间处于限产状态的(3个月及以上),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及时调整作业计划,指导矿井均衡生产,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后的生产接续计划,调整年度工资总额和结算单价。

(4)矿井单位搬家倒面期间计时工资标准执行综采面6万元/次,掘进面4万元/次。

第六条开拓准备中心年度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

开拓准备中心综掘、砼底板、机电安装等主要业务,年初按规定与矿井单位采掘一线队伍挂钩系数确定工资水平,结合定员核定工资总额。

第七条生产服务中心年度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

测算依据及程序:

(一)根据生产接续及设备配套计划,核定本年度综采安装回撤、通道支护、胶带机安装等生产任务及基建专项工程量。

(二)依据本年度生产任务及各类工程量,结合劳动定额,核定出定额总工时。

(三)根据定员结构分别计算出正式工与劳务工计划定额总工时。

(四)根据正式工工时计划单价,核定出正式工年度工资总额。

(五)在完成内部生产接续搬家倒面任务的前提下,公司鼓励生产服务中心对外创收,按照公司定员、人员正常出勤和《搬家倒面定额》相关规定,确定全年应该完成的工作量。考虑到生产服务中心专业化队伍主要培养的是同时安撤的能力,在完成全年应完成的工作量时,全额结算年初核定的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全年应该完成的工作量时,按照《搬家倒面定额》结算超额工资;达不到定额工作量时,执行矿井单位平均水平或按一定比例保底。

第八条设备维修中心年度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

(一)工资总额由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三部分构成。

(二)工资总额的测算程序。

1.根据生产接续及设备配套计划,核定出维修一、二厂本年度设备大(项)修生产任务计划。维修三厂根据2011年实际生产能力核定2012年生产任务计划。

2.根据各车间生产计划,结合设备大(项)修工时及工时单价,核定出各车间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

3.根据车间管理人员及生产辅助人员定员,结合车间直接生产人均水平,核定各车间管理人员及生产辅助工资总额。

4.根据各厂车间直接生产人员人均水平,结合挂钩比例,核定各厂车间及中心机关人员工资总额。

第九条洗选中心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

工资总额根据全年任务量、人员情况,结合核定的人均标准,反算吨煤工资单价核定工资总额。

全年任务量是根据商品煤是否过洗选、装车系统来确定,大柳塔洗煤厂、保德洗煤厂、补连塔洗煤厂、煤制油选煤厂、上湾选煤厂、锦界洗煤厂为洗选商品煤量,其它厂为装车商品煤量。电厂用煤等不经洗选和装车系统的不计入结算任务量。

第十条地测公司、电水暖服务中心等其它生产辅助单位、综合服务单位、生活后勤单位工资总额核定。

(一)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组织岗位价值评估工作。

(二)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工资水平。

(三)根据单位定员及岗位类别,分别测算出该单位的正式工工资总额。

第三章劳务费总额核定与控制

第十一条劳务费总额核定坚持定额结算、定员包干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劳务费成本的预算控制。执行定额或计件工资制的矿井和生产辅助单位按照年度生产接续或任务计划结合定员核定计件单件,与生产任务挂钩编制劳务费成本总预算;月度按当月生产任务实际完成量结合定额或计件单价结算劳务费,对超额劳务费设置一定的封顶比例,适时调整确定合理的结算单价。

非生产单位或无法执行定额计件工资制的固定岗位劳务工,按照岗位结算标准*定员的办法测算劳务费成本,不得超过年初计划控制总额。

劳务费人工成本控制目标为:吨煤、延米人工成本不超过年初测定的计划单位成本。

第十三条同一岗位尽可能使用相同身份的员工。

原万利各矿井同工同酬劳务费与正式工工资实行分别列支、总额控制的办法,允许相互占用,如果出现同工同酬劳务费超支的情况,相应核减正式工工资总额。

第十四条关键技术岗位优先使用正式工,限制使用劳务工,如确实因正式工缺员亟需补充劳务工上关键技术岗位的,需要履行审批程序。未经过公司审批同意使用的劳务工不允许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应关键技术岗位的转正招聘考试。

第四章正式工月度定额工资结算

第十五条矿井单位正式工月度工资结算。

(一)矿井单位正式工定额工资构成。

各矿正式工定额工资总额分为三部分:一是综采区队回采定额工资总额;二是掘进区队单独考核结算的掘进定额工资总额;三是辅助区队、机关人员按规定比例与采掘一线区队挂钩结算的定额工资总额。

1.结算单价的确定

(1)回采定额工资总额除以矿井综采自产原煤量测算年度综合吨煤单价,年内一般不做调整;

(2)掘进定额工资总额除以本矿掘进队伍掘进进尺,测算年度综合延米单价,年内一般不做调整。

2.结算程序

(1)各矿按综合吨煤单价、综合延米单价结合月度地测报表采掘面实际生产完成量,分别计算出各矿回采定额工资总额与掘进定额工资总额;

(2)为了促进各矿井单位不断提高单产单进水平,辅助区队、矿机关与采掘区队人均水平挂钩结算。根据采掘区队月度工资总额,结合采掘区队定员,计算出采掘队定员人均工资。辅助区队、机关人员按规定比例结合定员与采掘队挂钩结算的月度定额工资总额。

(3)掘进工资按照公司提高单进水平的激励措施实施分部单价结算,结算后的超额工资由各矿井单位专门用于掘进队伍的二次分配,不得用于其他区队和机关人员。分部单价的指导意见是每月本矿各掘进队伍实际完成进尺情况、旺采回采煤量与各矿当月的定额计划比较,超定额计划10%以内的超量部分按结算单价的120%进行工资结算,超定额计划10%至20%以内的超量部分按结算单价的130%进行工资结算,超定额计划20%以外的超量部分按结算单价的140%进行工资结算。

(二)其它规定

1.根据实有在册及定员情况,结算超员或缺员工资。

2.考虑到各单位实际情况,将未参与本单位生产的工伤及借调人员,按规定标准另行结算借调和工伤人员工资。

3.新增或实习期人员按实际分配到岗时间及规定工资标准按月进行结算。

4.人员调动。调动日期为当月15日之前的,工资核入调入单位,调动日期为当月15日之后的,工资核入调出单位。

5.计时工资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结算。

综采工作面出现较大的地质灾害,如出现断层、冲刷、涌水量增大、矿压加剧等,致使矿井产量欠定额产量较大时,经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调整结算单价或计发计时工资。

掘进工作面出现大的地质构造,当月欠定额进尺较大时,经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为地质构造影响导致欠量,调整结算单价或结算计时工资。

6.掘机头硐室时,由于掘进机头硐室的工艺不同,根据实际情况对掘机头硐室区分煤巷、半煤岩、全岩核定测算单价。

第十六条生产服务中心工资结算。

生产服务中心工资结算,根据周期内实际生产任务完成量,结合劳动定额、日工资标准进行结算。考虑到实际生产的不均衡性,执行“月度均衡,季度核对,半年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设备维修中心计件工资结算。

设备维修中心工资结算,根据周期内实际生产任务完成量,结合劳动定额、日工资标准进行结算。考虑到实际生产的不均衡性,执行“月度均衡,季度清算”方式进行工资结算。全部计件承包方案确定后,按新方案执行。对于设备维修中心到矿检修设备工资的结算,由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调查、鉴定原因,人力资源部根据鉴定结果支付工资,如由矿井单位使用原因造成的由矿井单位负责承担检修工资,由于检修质量原因造成的由设备维修中心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洗选中心工资结算。

(一)吨煤单价由定员标准(包括实习人员)、全年工资总额计划及全年任务量反推出来。

(二)根据当月完成的任务量,结合吨煤单价,计算定额工资总额,实习人员执行公司规定标准。

第十九条其它生产辅助单位、地面单位及后勤服务单位工资结算。

(一)根据月度计划工资水平,结合当月实际在岗人数,结算月度工资总额。

(二)实习人员执行公司规定工资标准,按实际到岗时间按月单独进行结算。

第五章月度劳务费结算

第二十条对矿井单位劳务费结算。

(一)采掘队普通岗位劳务费结算。

由于采掘区队的劳务工直接参与了采掘生产过程,采掘区队劳务费分别与本单位的采掘任务量挂钩结算,即综采区队劳务工的劳务费与综采煤量挂钩,掘进区队劳务工的劳务费与掘进进尺挂钩。

具体办法:

1.根据采掘区队定员结合公司岗位结算标准,分别测算本单位的综采区队劳务费总额和掘进区队劳务费总额。

2.采掘区队劳务费总额结合年度生产接续计划中的采掘量,分别测算回采劳务费结算单价与延米劳务费结算单价。

3.月度结算时,根据当月地测报表中的采掘量,结合年初已经测定的回采劳务费结算单价与延米劳务费结算单价,即可分别测算出当月采掘区队劳务费。

(二)辅助区队。

由于辅助区队劳务工不直接参与采掘生产过程,辅助区队劳务费按公司规定的相应岗位结算标准结合定员予以结算。

(三)矿务工程逐步推行按劳动定额和工程定额结算劳务费。一是通过对矿务工程进行写实确定定额标准,按工程量总额包干结算,实现减人增效的目标。二是按照矿、土、安工程定额,测算延米、单位方量结算单价,月度与生产任务完成量进行挂钩,如通风密闭施工、砼底板、综掘等工程可实行工程定额结算办法。

具体做法:根据各矿井月度实际完成上述工程的量,经工程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组织现场验收,提报公司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按定额单价结算劳务费。

(四)根据各矿井实际在岗人数与总定员相比超缺员情况,按照定员包干的结算规则进行调整。

(五)同工同酬劳务工和原金烽公司采掘一线的劳务工仍执行原结算标准。

第二十一条对生产服务中心搬家倒面劳务费结算。

(一)根据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回撤、回撤通道支护、胶带机安撤、皮带接头硫化等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单项工程结算单价,结合劳务工与正式工定员比例进行劳动工时分配,并根据劳务工工时单价结算劳务工工资总额。

(二)生产服务中心二处同工同酬劳务工仍执行原结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设备维修中心、皮带机公司、地测公司的劳务费结算。

(一)设备维修中心实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二)皮带机公司各类托辊、皮带滚筒及皮带钢结构生产实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三)地测公司钻探业务按劳动定额标准实行米含工资结算办法。依据瓦斯抽放孔及探水孔现场写实核定工作作业定额,结合定员和工资结算标准核定延米单价。每月经生产管理部验收延米进尺核定每月劳务费。

第二十三条洗选中心劳务费结算。

洗选中心劳务费结算根据各洗煤厂及装车站定员人数试行定员包干办法。劳动定额写实完成后逐步推行与生产任务挂钩结算的办法即按照各洗选厂及装车站生产任务、劳务工定员及岗位工资标准,测算吨煤劳务费结算单价,结合月度实际完成量挂钩结算劳务费总额。

第二十四条其它地面及后勤服务单位的劳务费结算。

(一)加强劳动写实,按照劳务工岗位工作性质、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用工标准,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审定后,根据服务场所、服务范围的变化进行动态定员。

(二)以定员为基础,逐步推行定员包干结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基层单位劳务费总额的使用与控制。

公司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劳务费总额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年度内实际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工资后进行二次分配。各单位应按公司规定将劳务费各项单元切块分割,进行余缺调剂、以丰补歉,年度内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章工资二次分配

第二十六条目的和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工资二次分配,使工资分配更具公平性、合理性,各二级单位要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修订版)》要求,在不突破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工资二次分配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接受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基本原则。

总额控制、分级管理;自主分配、监督执行;定额结算,双效优先;公平透明,注重和谐。

第二十八条指导范围。

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含实习期的正式员工以及工伤、内退、“三长”人员、再就业人员等执行公司规定工资标准的人员)和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的劳务工。

第二十九条一般规定。

(一)各二级单位在二次分配时,要充分考虑内部公平,通过岗位评价、技能鉴定、绩效考核等确定合理的分配形式。

(二)工资二次分配要克服平均主义,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各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适当拉开一般岗位与重要岗位、劳动型岗位与高技术岗位、地面岗位与井下岗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并给予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岗位适当倾斜。

(三)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综合服务及后勤服务单位正科级人员应发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原则不得高于同区队(车间、科室)一般员工正常出勤平均工资的1.5倍,可以根据管理难度的大小由基层单位向下自行调节。

(四)加大工资分配与安全生产挂钩力度,建立分配促安长效机制,安全挂钩工资按不低于结算工资总额的40%,具体考核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假期及加班延时工资的执行规定。

1.员工依法享受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及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员工请假期间薪资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请假期内除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外,一律不得作为计发效益性薪资和奖金的出勤天数(符合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者除外)。

公司员工在探亲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公司女员工哺乳期间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期间工资按照本岗位当期工资水平正常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不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婚、丧假期间工资按照本岗位当期工资水平正常发放,路程假期间只发岗位工资。

经批准延长的休假时间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2.公司在年初下达的工资总额中除矿山救护队员营养津贴、野外作业补助、淋水津贴外,其它各项休假、津补贴和加班工资均已包含在工资总额中。入井津贴由人力资源部按月根据定员人数和出勤情况进行结算。

3.各单位要做好工资总额的使用计划,适当预留包括加班延时工资在内的不可预见工资。公司在月度工资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各二级单位在二次分配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上各项工资性收入均要在工资发放表中分项列示,单独反映。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规则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为:正式工计算基数为岗位效益工资,日加班工资标准=月岗效工资/计薪天数21.75天。

劳务工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的30%进行计算确定,日工资标准=岗位结算标准*30%/21.75天。劳务工日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地方(2011年陕西地区860元/月、内蒙地区950元/月)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实行计件工资分配办法的单位,应在计件分配的基础上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或在结算单价中结合出勤情况测定加班分值,结算加班工资并在工资表中单独反映,不可全部以计件工资代替加班工资,以免引发潜在的劳动争议。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日加班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日加班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加班工资标准300%的报酬。”

(六)各单位要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神东煤炭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办法》的有关病假、事假的规定和权限进行审批和管理,不得擅自批准职工请长假或自谋职业。

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清理整顿长期离岗员工和规范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神东人资〔2010〕8号)要求,认真清理长期不上班人员,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人员的待遇。

1.对长期请假、借调或离岗人员,根据离岗原因予以分类和区别对待,通知其返岗、移交再就业中心或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1)提出辞职申请人员

经履行相关手续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凡经单位公费培训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根据本人劳动合同期限,从培训结束起计算,对其余劳动合同期限按年度均分培训费,扣回本人尚未服务年度的培训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10年期计算)。

(2)擅自离岗人员

用工单位采取书面送达、电话通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知本人,规定期限为30天,超过规定期限本人仍不返岗和不回来办理手续的,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将履行合法程序,严格按照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矿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报和神东电视台公告30天,仍不回来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扣回培训费,计算办法同上。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地方社保部门保管。

(3)长期请假人员

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休病假时必须持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诊断书,住院治疗的还需出具住院证明。病假超过3个月的,必须经专家小组审核同意后出具诊断书或住院证明(专家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指定医院相关科室的3名以上专家组成),然后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移交报告(附诊断书或住院证明),经本单位行政正职签字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交公司再就业中心,按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发给病伤救济费。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对患有特殊疾病的,经公司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②对已请病假人员由单位组织医疗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其返岗还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或交再就业中心管理。鉴定的病情属实,且符合继续治疗条件的,仍由原单位管理并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治疗期限超过3个月的交再就业中心管理;病情不属实则应返岗,本人不同意返岗的,应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手续。

③对长期请事假人员,按照公司《关于规范员工请假外出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请假权限和期限进行审批,根据批准事假的期限,期满的立即回原单位办理销假并报到,否则按擅自离岗对待。

(4)脱产上学人员

公司原则上不再办理个人申请脱产上学,单位所需的培训项目均应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经公司批准脱产上学期限超过半年的,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移交再就业中心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签定专项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待遇、责任、义务,严禁出现个人以上学为名从事其他活动或工作。

(5)停薪留职人员

公司不再办理职工个人停薪留职。再就业中心负责对现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凡停薪留职到期者,通知其在15日内报到并返岗,若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则进行转岗培训后安排上岗;通知后30天内不报到者,按擅自离岗人员进行办理。

(6)借调人员

向神东以外单位借调人员数量要严格控制(不包括集团及股份公司总部借调人员)必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借调期限超过半年尚未办理调转手续的统一移交再就业中心管理,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单位协商确定并由借入单位支付。

2.相关待遇规定

(1)员工休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执行病假工资;休病假6个月以上的改发病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连续工龄不满七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0%;满七年不满十五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5%;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发基本工资的80%;二十五年以上的发1基本工资的100%。

(2)病伤救济费按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连续工龄不满七年的发基本工资的60%;满七年不满十五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0%;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5%;二十五年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80%。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病假期内各项效益工资和年终奖不再发放。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给予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者,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按正常在岗时间标准发放,工伤治疗期满后组织鉴定,符合上岗的继续上岗,不符合上岗条件的移交再就业中心。

(5)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6)未经领导批准,非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而无故不到本人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对旷工3天内(含3天)的人员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对旷工3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人员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期内各类奖金。

(7)事假每月原则不得超过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含20天),未经审批同意逾假者以旷工论,事假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执行计件工资或日薪者,事假期间不发薪资;执行月薪者,按日扣减标准工资。当月出勤不到15天者,效益性薪资部分全部扣减。

(8)按规定办理请长期事假的人员规定不发放任何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的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过渡性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再扣缴。各单位严禁出现长期无故不上班照领工资的情况。

(七)各单位经营部门应建立工资二次分配办法落实情况的自查机制,定期对工资分配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和纠正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工资结算与分配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工资使用计划和工资台账,按季度与驻单位财务科、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进行账目清对。

第三十条生产单位的分配原则。

(一)生产单位是指矿井单位、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洗选中心、设备维修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等单位。

(二)执行定额(计件)工资分配方式,具体分配办法可依据公司《劳动定额工资结算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定额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及其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将劳动定额及其考核指标层层落实到区队(车间)、班组、个人。

(三)矿井生产单位根据年度生产任务结合公司下达的年度定额工资总额计划,依据劳动定额标准、定编定员将工资总额层层分解,切块管理,测定内部区队月度结算单价,并根据各区队实际生产任务完成及劳动定额运行情况建立工资总额内部控制机制。当遇到各种非主观或非责任因素造成部分或全面停限产时,要因地制宜,及时制定并执行与公司相配套停限产结算与分配办法,确保全年工资分配的合理性。

(四)各矿井单位明确直接生产人员与辅助、机关人员工资结算挂钩比例为1:0.73:0.65,各单位在进行二次分配时可根据辅助区队及机关工作量、工作难度、责权比重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挂钩比例。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与一线的挂钩比例可按一线的0.8执行。

第三十一条其它生产辅助及地面单位

(一)各单位要根据业务性质,选择适合单位绩效考核和工作激励的工资分配形式。

(二)实行岗效工资制且员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比较完善的单位,工资二次分配在预留员工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后(员工的技术等级待遇在岗位工资档序中体现),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将档案效益工资和超额效益工资一并纳入绩效考核进行二次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发挥好薪酬激励的积极作用。

第三十二条专项奖及季度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一)公司在加大季度正向激励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机电、煤质、工程、后勤等业务的专项奖罚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神东煤炭集团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神东煤炭集团专项

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季度绩效工资及各类专项奖励的二次分配办法,明确各类奖罚的人员范围、考核办法、奖罚标准(比例)等。专项奖与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互为补充和支持,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侧重于战略与价值创造导向,以结果性指标为主,体现系统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专项奖考核侧重于过程质量管控,以及各种会战奖励等,体现临时性、短期性、激励的及时性。

(二)各类专项奖的发放要区别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不能搞平均主义和特权主义,原则上不能出现业务口全员普奖现象,专项奖励可以根据金额大小适当自主确定考核兑现时间,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或转做其它用途。公司对专项奖实行总额控制,专项奖励对象包括各类劳务工,各单位要将劳务工与正式工纳入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二次分配。正式工奖金列支工资总额,劳务工奖金列支劳务费。

(三)季度绩效工资(正式工)要结合公司对各单位季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本单位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奖罚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四)助理级以上人员可以参与日常季度绩效工资和专项奖励的分配,其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专项奖励受奖普通员工人均水平的2-3倍。

(五)专项奖一般情况下要按时按规定进行考核兑现,以达到及时激励的作用,也可由基层单位根据奖励额度的大小自行安排发放时间和次数,但要制定各类专项奖励的分配办法,确保专项激励的针对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登记,并做好台帐管理。

第三十三条助理级及以上领导年薪二次分配的有关规定。

(一)各单位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年薪的核定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副职年薪标准按本单位负责人标准的80%核定,助理级年薪标准按本单位负责人标准的60%核定。各单位年薪人员要进行内部考核,年薪兑现要根据实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二)按照公司年度工作会的要求,为促进各级管理干部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公司在2012年进一步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加大绩效年薪分配比例,加大安全绩效奖罚力度,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体现奖罚对等、按贡献分配的基本思想。

为发挥好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年薪人员绩效考评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做好年薪的二次分配,将分配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其中:基本年薪是保健性薪酬。按月根据助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予以考核兑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八章“助理级以上人员年薪管理”的有关规定,抓好年薪人员请销假及考勤管理。

各单位绩效考核分月度绩效年薪和年度绩效年薪的考核兑现。主要依据年薪人员岗位职责的重要程度、考核期内干部履职水平、所负责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结合公司当期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结果,年末依据公司对单位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结果、对单位领导班子及个人考核结果,分别按月、年进行奖罚兑现,适当拉开差距。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特点确定差距大小,不得平均分配,按月将考评结果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表发放。

安全专项奖根据安监局制订下发的《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绩效奖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与公司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依据全年本单位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在年底进行考核兑现。

第三十四条劳务工工资二次分配。

各单位要将正式工与劳务工纳入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劳动定额标准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定额和计件结算的单位,二次分配时要求按定额标准进行工资二次分配,不具备定额或计件结算条件的岗位和工种按累积工分或绩效考评的办法进行结算和分配。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则上取消按日工资标准进行分配的平均主义做法。

(二)二次分配要以工作分析为基础,针对岗位技能、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不同工种、岗位的分配系数或绩效分值。

(三)以定额写实为手段,结合不同作业环境、生产组织、生产工艺等条件,修订完善各主要岗位的工序定额标准,测定作业工序的的结算价格,有条件的岗位一律推行计件工资制,其它辅助岗位不易计量的根据岗位分配系数结合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等因素制定各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按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四)要求各单位必须制定和完善劳务工二次分配和绩效考核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资表中按规定明确列支员工的各个工资单元。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于每月15日-16日,到公司办公楼一楼联合办公大厅,领取月度“五型企业”考核通知单,18日-24日在同一地点审批工资,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第三十七条月度工资表统一按B4 打印纸打印,一式五份,汇总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到公司审批。(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留存一份、本单位留存两份(其中一份公示用)、驻单位财务科留存一份、付账银行(建行)留存一份)。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师宗县盛源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盛源煤矿的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三条:考核对象 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副矿级以上领导。 第四条:考核类型 按照目前盛源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分为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两类。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六条:考核权责 由公司负责对各矿副矿级以上领导进行考核。 各矿对各参与绩效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

煤矿劳动工资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煤矿劳动工资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XX年工作简要总结 20XX年是矿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矿集团遇到困难最大的一年。“***”事故不仅使公司经济遭到重创,也打乱了公司三界职代会的部署,迫使我们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劳动工资系统在完成了事故缮后处理工作之后,按照公司新班子确定的“当年追回损失,两年打牢基础,三年加快发展”的新思路,集中力量清理整顿了井下劳动力,及时调整了分配政策,恢复和推进各项基础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在岗劳动力。20XX年12月末为39302人,比20XX年末的43169人减少3867人。扣除**矿破产和**公司进表等因素,实际减少126人。 ——商品煤全员效率。实际完成2.157吨/工,比20XX年的2.681吨/工下降24.29%。效率下降的主要因素是事故影响产量减少。剔除这一因素后,全员效率比上年提高2.76%。 ——吨煤成本工资费。20XX年实际为55.63元/吨,比20XX 年的37.31元/吨增加了18.32元/吨。工资费占成本的比重,由20XX年的27.3%下降到20XX年的24.3%。 ——职工人均收入。全部职工人均收入达到13080元,比上年的12022元提高8.8%。其中在岗职工人均收入为14686元,比

上年的13656元提高7.5%。经过全体公司员工的努力(同时得益于市场条件的好转),在大灾之年,职工收入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20XX年是劳动工资战线比较辛苦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家经过努力,作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的任务。 一、全力作好“***”事故缮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全公司迅速开展了抢险救灾。整个劳资系统全力以赴,协助**矿作好缮后处理工作。调查核实遇难矿工情况,研究确定工伤赔偿办法,分组包户,宣传解释工伤保险政策和党与政府的关怀,帮助矿难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千方百计解决遇难矿工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只用了二十几天,即使这一罕见的特大事故缮后工作基本完成。特别是一些地面单位,缺少工亡缮后处理的经验,但也经过积极努力,很好地完成了包户任务。实现了省委、省级政府提出的尽快落实矿难协议的要求。 二、认真清理井下劳动力。 “**”事故后,按照上级要求,各生产矿在20天内,果断地清退了井下使用的外委队和农协工共**人。其中**矿、**门矿、**矿、**矿和**矿除井下使用的混岗集体外,其他表外用工全部辞退。 为了保证恢复生产的需要,我们择优招录了3456名劳动合同制工人。近期我们又将井下使用的904名混岗集体工招变为合同制。对新招变的工人各矿都集中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和规章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管理办法(精)

海油服股人〔2003 〕9 号附件: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工资统计管理办法 一、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公司劳动工资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2.对公司各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对公司各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二)分公司 1.负责本地区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报表; 2.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归口负责报送本地区各单位的统计资料。 (三)事业部 1. 本部在燕郊基地的事业部负责本地区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并直接向公司人部报送报表。 2. 本部不在燕郊基地的事业部和作业机构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在当地分公司安排下进行。 二、管理办法 (一)统计原则 1.各单位以在册人数为准,遵循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要防止错报、漏报发生。 2.工作责任到位,保证统计质量。 力资源的统一 现象的

(二)工作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事业部将统计报表、资料报所在地分公司,分公司按 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流程如下: 与分公司同地的 总部事业部总地区的 事业部作业机构 2.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总公司和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1. 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报表的单位在每月的28日前将月报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到人力资源部,同时附送一份由主管领导签字的书面报表。(具体规定见附表一:《统 计报表目录》) 2. (四) 1. 2. (1)各事业部向属地分公司报送统计报表的方式和时间由分公司确定。统计要求 确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责任人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全面性: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统计范围和内容,将各种报表、项目、指标填报齐 全 。 (2)准确性:提供正确的统计数据,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 据 。 (3)及时性: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其它统计任务,对统计信 息、资料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要求汇总 公司机关 燕郊基地 分公司 人劳部 ■-业部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2014〕2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保证机电设备可靠、高效运行,降低故障影响时间。特制定本办法,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外委专业化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 第四条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新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执行情况的抽查。 (三)协调解决生产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机电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 (五)负责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六)签审标准化检修、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制度执

行情况。 (二)负责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和外委专业化服务等单位生产及辅助运输设备运行管理。 (三)检查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编制新设备及升级改造设备操作规程。 (四)负责机电设备运行月度检查、考核,分析、总结运行情况,并报备机电管理部。 (五)组织、协调突发机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六)制定标准化检修和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检查、考核。 (七)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审。 (八)负责各单位生产机电设备精密诊断工作。 第六条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二)负责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提报常用备件计划。 (三)分析设备存在问题,上报周、月预防检修计划,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四)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定期对二级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管理、检查、考核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单位。

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时间:2012-11-15 15:01:22 来源:人力资源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做好工资总额控制及二次分配工作,完善薪资激励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工工资的核定与控制、劳务费总额的核定与控制、正式工月度定额工资结算、劳务费月度结算、工资及劳务费二次分配等业务。 第二章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与控制 第三条工资总额核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类单位分配关系。 根据公司各类单位一般员工的工作性质,结合近年实际分配比例,确定矿井单位、生产辅助、综合服务、后勤服务单位的分配关系原则上为1:0.63:0.57:0.52。 第五条矿井单位正式工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一)工资总额核定依据。 1.根据神华集团给神东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各矿井单位实际,由生产管理部提报,经公司批准的年度生产接续计划。 2.各矿井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生产接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报,并由生产管理部、地测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审核确定的采掘面基本参数。 3.生产组织需配置的岗位及数量,即定员。 4.矿井单位劳动定额标准。 (二)工资总额测算程序。 工资总额计划包括定额工资总额和津贴总额两部分。 1.定额工资总额测算 (1)根据各矿井年度生产接续任务,结合审定的采掘工作面各项参数、采掘队伍定员,依据劳动定额,测算确定各矿井采掘面回采吨煤单价和掘进延米单价。 (2)根据生产接续各采掘面的计划产量及进尺,结合吨煤单价及延米单价,测算出采掘面工资总额。 (3)根据采掘面工资总额和采掘队定员,测定采掘队人均工资。 (4)根据采掘队人均工资,结合辅助区队及机关需配置人数,按照公司规定的工资挂钩比例,测算辅助区队及机关工资总额计划。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9074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工安全绩效考核采取12分制办法,既每一名职工的原始安全绩效考核分数底数为12

职工工资管理办法(精)

职工工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优化公司的薪酬结构, 规范员工工资管理, 强化工资分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控制运营中的人工成本, 稳定劳动关系,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 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办法。 3、严格执行地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法》有关薪酬及职工福利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原则 1、按照“适才适岗、适岗适薪、有效激励、效益取酬、分配机制” ,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挂钩。 2、以岗位的责任、技能、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岗位价值等劳动要素为依据,确定相关岗位工资原则。 3、坚持岗位工作与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相结合原则, 适当向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4、实行人员工资月薪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三、工资结构 1、月薪资工资模式: 月工资总额 =基础工资 +岗位津贴 +技术津贴 +加班费 +全勤奖 +绩效奖金 +奖惩 +扣款项 +扣税项 2、基础工资

参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3、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的核定: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津贴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岗位津贴数额,经一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2岗位津贴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津贴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下个月起调整。 4、技术与组织津贴: (1根据岗位的技术含量、管理人员本身的经验、岗位专业技能熟练程度与组织活动能力确定。 (2公司的管理技术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等可享受技术津贴。 5、加班费: (1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2因工程需求经项目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加班加点, 可按加班当月的工资标准计算。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小时工资的 150%; 休息日为 200%; 国定节假日为 300%。 6、全勤奖 (1以每月出勤记录计算, 出勤满当月实际工作时间的享受 200元的全勤奖。 (2月内请假、迟到、早退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月全勤奖。 (3月内旷工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季度全勤奖。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4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工安全绩效考核采取12 分制办法,既每一名职工的原始安全绩效考核分数底数为12分。采取扣分制进行考核,最低为0 分。 第三条: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高低分为7 级,既:特差(2分以下,包括2分)、差(4分以下,包括4分)、较差(6分以下,包括6 分)、一般(7 分以下,包括7 分)、较好(8 分以下,包括8 分)、好(10分以下,包括10分)、优秀(10 分以上)。 第四条、考核办法 1、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2 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表现,已完全不适应本职岗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试用职工对待的处罚。 2、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4 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还不适应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半年,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半年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3、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6 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暂时还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三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4、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7 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表现,基本能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还有一定的差距,试用期职工 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一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5、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10 分以下的职工,取消本人的年终评模评先资格。 第五条、考核标准: 职工安全绩效考核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扣1分 2、本职工作:工作不负责或失职一次扣2分 3、安全培训:补考一次扣1 分 4、矿规矿纪:违反一次扣1 分六条、安监科将建立职工安全绩效考 核卡,每月对在考核中被扣分的职工进行公布。 5、三违行为”: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 2 分,严重三违扣3 分第 第七条、对于职工的处罚决定安监科将已通知形式告知本人,在通知 办理处罚手续的规定期限内本人必须按时到安监科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的人员,扣本人绩效考核分数1 分。 第八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以外,其 安全绩效分数可以加2?4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础分。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者; 2、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了事故发生者; 3、安全生产管理中改革创新,其管理方法被推广应用,效果显著者; 4、积极进行事故抢救,阻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者; 5、对其它人员的三违行为和其它有损矿上利益的行为能积极制止和向 有关部门积极举报的。 第八条、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单独执行,违章处罚按其它有关规定执 行。

煤矿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所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以劳动者完成合格产品数量来决定其报酬的多少,具有明显的激励和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作用。因此,凡具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有量可计的队(组)或工种都应实行计件工资制定或定额工资制。 第三条实行计件工资制必须讲求综合效益,职工个人的收入必须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起钩来,促进职工都关心单位的经济效益,在增加产量和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 第二章实行计件工资的原则和条件第四条实行计件工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行计件工资的队(组)必须是生产和工作地点自然条件基本稳定、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产品质量和数量易于考核、动力和原材料供应正常。

2、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严格的产品数量、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准确的计量统计,严格的验收办法和考核制度。劳动定额员和记录验收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的素质、数量和要求。 4、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效益原则和长远利益原则,应重视加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爱护工具、设备、材料,严格按规程作业,防止单纯计件倾向,要保证完成定额,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效益。 5、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分配比例合理,正确处理计件工人与计时工人、生产与辅助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第三章计件范围和计件形式 第五条实行计件工资的范围。 1、凡具备计件条件的工种,均可实行计件工资制。 2、凡脱产从事管理工作和服务于计件工人的人员,如计件队组的队长、书记、技术员、综合记录员、办事员、防尘工、上下材料员、配件工、备件库工等,不得实行计件,可按规定实行按责任制考核计奖的办法。 3、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新产品的初期(三个月内)可不实行计件工资。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公司本部及外地区域公司管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方法 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

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名工工资维权告示牌》设置在“八牌二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5、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农民工的工资每月的15日前发放。项目部不能扣押农民工的工资,工资按时发放。 项目部每月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总公司。 6、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①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时间:2011-9-7 作者:阅览次数:5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逐步完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注重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发挥重点激励的原则。 (三)向工程技术领域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 (四)由点到面,由工程技术领域逐步向其他专业技术领域扩展的原则。 (五)严格遴选、择优聘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公司三总师、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 职责: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工作在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员工职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相关职级的申报、评审、考核、聘任等工作。 第三章职级设置及管理权限 第五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如下: (一)公司首席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总师级,由神华集团公司管理。 (二)公司高级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副总师级(总助级),由公司管理,向集团公司履行任前备案。 (三)公司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中层正职级,由公司管理,向集团公司履行任后备案。 (四)一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中层副职级,由公司管理。 (五)二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单位(部门)助理职级,由公司管理。 (六)三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管理岗位序列正七岗岗级,由所在单位管理。 (七)四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正科级,由所在单位管理。

煤矿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所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以劳动者完成合格产品数量来决定其报酬的多少,具有明显的激励和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作用。因此,凡具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有量可计的队(组)或工种都应实行计件工资制定或定额工资制。 第三条实行计件工资制必须讲求综合效益,职工个人的收入必须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起钩来,促进职工都关心单位的经济效益,在增加产量和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 第二章实行计件工资的原则和条件第四条实行计件工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行计件工资的队(组)必须是生产和工作地点自然条件基本稳定、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产品质量和数量易于考

核、动力和原材料供应正常。 2、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严格的产品数量、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实行计件工资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准确的计量统计,严格的验收办法和考核制度。劳动定额员和记录验收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的素质、数量和要求。 4、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效益原则和长远利益原则,应重视加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爱护工具、设备、材料,严格按规程作业,防止单纯计件倾向,要保证完成定额,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效益。 5、实行计件工资要坚持分配比例合理,正确处理计件工人与计时工人、生产与辅助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第三章计件范围和计件形式 第五条实行计件工资的范围。 1、凡具备计件条件的工种,均可实行计件工资制。 2、凡脱产从事管理工作和服务于计件工人的人员,如计件队组的队长、书记、技术员、综合记录员、办事员、防尘工、上下材料员、配件工、备件库工等,不得实行计件,可按规定实行按责任制考核计奖的办法。 3、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新产品的初期(三个月内)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98526

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项目部 二○一六年五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合同段所属各劳务队伍。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协作队伍负责人具体制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 一、每月30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花名册、工资支付明细、考勤表、工资打款流水明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约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5日-1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的劳务工资款项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在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待工程结束后,或更换队伍时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为便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管理,由协作队伍负责人员招聘、选用的劳务人员要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将劳务人员分班组建

2020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 试题及答案解析 (网络整理,题目顺序与原题可能不一致) 1. 物质从一般反映特性到人类意识产生所经历的三个决定性环节是_____。 A: 概念、判断、推理 B: 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 C: 客体、主体、客体 D: 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意识产生的规律看,物质由一般的反映特性到人类的意识是从低到高的一个渐进过程,即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再上升到人类的意识,意识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 2. 下列属于现代市场经济特征的是_____。 A: 强大的政府职能 B: 较低的信用 C: 自由的市场竞争 D: 有限的资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有独立的企业制度、有效的市场竞争、规范的政府职能、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健全的法制基础。故本题答案选C。 3.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_____。 A: 它的存在是无条件的 B: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C: 它不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 D: 它可以被人们所认识和利用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规律客观性是指规律在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规律客观性的表现,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只要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仍然具备,我们就不能依据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消灭它。同样,当条件不具备时,我们硬要它出现或发生作用,也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人们可以创造或消灭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使规律的存在形式和状态发生变化,达到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的目的。规律只随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否则必然受到规律的惩罚,不能在实践中取得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 则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圆满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20xx年安全考核目标 1、全矿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达省二级标准;

4、按期完成20xx年月度安全费用工程计划。 二、考核原则 责权对等,坚持安全状况与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冯晓民兼任。 四、考核办法 本矿所有从业人员个人月工资的20%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即安全指标、隐患排查治理和纪律作风考核。 (一)安全指标考核 1、矿井当月安全无事故,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工资按100%兑现。 2、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

队组负责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 4、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三个月的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1、矿井被挂红牌一次或停产整顿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否决责任科室、队组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挂黄牌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2、上级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工资管理办法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 工资管理办法 队根据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劳动态度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兼顾公平公正,执行计件工资制;所有管理人员工资除按矿工资办法执行外,同时与安全、质量、任务挂钩考核。 1.所有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雷公山煤矿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其系数(基本系数)与安全、质量、任务同相对应职责范围挂钩考核,安全、质量、任务各取系数的0.1,全部达标,执行基本系数,否则,按对应递减系数。 2. 出现办证工伤或小伤(班组累计休假10天以上)班组,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3. 质量标准化当月检查考核未达到88分以上时,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4. 当月生产任务未完成,相应管理人员系数降(副队长0.1、正副班长0.05)。 5. 当月超额完成生产任务10%及以上的班组,相应管理人员队将适当奖励。 6. 副队长系数1.7,正班长系数1.3,副班长系数1.2,全部参与计件工资浮动,同时,所有管理人员工资与出勤挂钩考核。 7. 材料员(核算员)系数1.1,技术员按照矿工资定额计发,同时考核取全队管理人员平均数。

8. 副队长、每月支付100元∕人电话补助,正副班长、材料员(核算员)、技术员每月支付50元∕人电话补助。若是出现电话关机、有事电话打不通、未接者,取消当月电话补助。 9. 辅助人员工资按照生产班组人平的95%计算工资。(正常采掘生产时)。 10. 新进电钳人员或其它岗位工(不包括熟手)工资待遇按照队分配人平的70%—80%计发,业务技能提高后,可根据工作业绩进行调整。 11. 小伤人员休假由班组支付80元∕天伤休工资。 12. 全队所有员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管理,必须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不能够吃“大锅饭”,同时班组评工计分要公开、公正、透明。 13. 班组有权对工作积极主动、表现好的生产骨干给予适当加分。 14. 矿发和队发任何奖励,按本人井下实际出勤计发,其它任何假都不参与计发。 15.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雷公山煤矿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15年1月起执行。 雷公山煤矿综采队 2015.1.1.

XX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首信公司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套以绩效管理为基础、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提高公司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按岗取酬。公司的价值导向首先向重要岗位倾斜,同时兼页公平。 (二)业绩导向。公司价值导向向骨干员工倾斜,使那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突出才干、做出优秀业绩的员工,能够获得更高的工资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范围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其他特聘专家、短期劳务人员以及返聘人员,按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对工资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公司总部对下厲各事业部、中心(以下统称业务单元),拥有如下管理权限: (-)制定基本规范。各业勢单元可制定与本办法相关的制度或实施细则, 但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且必须事先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控制工资总额。各业务单元必须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报公司总部批准。 公司依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对各业务单元进行工资总额控制。 (三)中层管理人员工资管理。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正副总经理、研究 所正副所长、总工)的工资,由总部集中管理。此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所在部门领取任何工资性收入。 第五条经官财务部负责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计划及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负责监督经官计划执行过程,防止出现偏差,确保工效挂钩。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业务单元工资总额预算的执行过程,防止出现偏差。同时,负责对各业务单元或其他部门对公司基本工资制度的执行1S 况逬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宣传、解釋公司有关制度规范。 第七条各业务单元或其他部门,在公司总部批准的工资总额预算范围内,在公司基本制度的约束下,全权负责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各类员工工资、奖金的分配,以及相关事宜。 第三章工资支付 第八条公司工资计算区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每月20日发薪。 第九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均不得打听、传播、议论自己或他人的工资情况。 第十条代扣缴责任 (一)公司及下属独立工资支付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二)员工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2天,所超过部分需计扣工资: 1、超过半天的,按日岗位工资标准计扣: 缺勤日扣款二二员工月职位工资/20.92 2、不足半天的,按小时工资计扣: 缺勤小时扣款二员工月岗位工资/168 (三)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中扣缴, 但必须保证员工当月收入不彳氐于北京市剧氐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财隽状况,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变化, 每年初决定是否调整工资水平。

XXXX煤矿井劳动定额统一标准手册

前言 根据煤炭生产建设的需要和矿井生产不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劳动技能素质的提 高,为适应煤炭生产的发展,XXXXX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定额经过六次修订和补充,使定额水平保持平均先进合理,定额项目基本齐全。 本次劳动定额的修订和补充,是对多年来定额工作的总结,并将对今后劳动定额工作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水平有限,本定额难锡存在缺点和错误,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借此机会,对丰历次关心和支持劳动定额测定编制、修订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一 并表示谢意。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颁发新编《矿井统一劳动定额》的 通知 属各生产矿、基建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劳动定额管理,使劳动定额逐步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经过现场观察、统计资料分析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青利集团公司二○○二年编制的《矿井统一劳动定额》作为部分修订和补充,编制了XXXXX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统一劳动定额(一九九一年版)》,现予以颁发,从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年编制的《矿井统一劳动定额》同时废止。 贯彻新定额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组织生产、搞好职工内部分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领导要

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讲清贯彻新定额的意义,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动员广大职工提高劳动效率,努力完成定额或突破定额,为我公司煤炭生产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XXXXX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统一劳动定额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颁发矿井劳动定额通知 抄报:省煤炭工业总公司 抄送:局领导、有关副总、处室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 **第**合同段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工程 ***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1、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标项目部劳务人员。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合同部与劳务人员商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 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姓名、

工资支付标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同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财务部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待工程结束后,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为便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管理,由合同部责人员招聘、选用的劳务人员要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将劳务人员分班组建制,合同甲方为项目部;乙方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报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保障措施 一、每月签字后的工资单,在项目部及劳务人员驻地进行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留存备案。 二、每月30日前,合同部把发放农民工工资报表及时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部,汇总各项目发放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三、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四、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其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分解,全面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各单位(含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职能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及各岗位(含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企业标准要素要求融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第二章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并为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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