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安全管理体系 (1)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2)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2)

(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3)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5)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6)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6)

2、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7)

(五)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7)

1、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7)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

3、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0)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1)

(七)预应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2)

一、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季节性气候影响,如夏季防暑降温,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日周月”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检查中发现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在每周进行的安全周检后,召开安全会议,指上周的隐患整改情况和本周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后续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3、项目经理应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使用,不得挪着他用,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台账。

4、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控记录台账。

5、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并定期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学习。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审批后实施。

2、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开挖面,应当采用降低地下水方法疏干坑内土层中的地下水。

3、在基坑施工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

4、坡顶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开挖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

5、当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选择支护结构,首先要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按

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支护方式。

6、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土方开挖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底土质遭到破坏。

4、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

1.5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5、机械和人工土方开挖操作时应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6、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7、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的临时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8、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

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辆车厢上。

9、基坑四周必须警示标志,并有夜间警示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10、临时用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电线不得裸露,电线不得拖地,必须架空。并安排专业电工24小时值班。

11、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在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是否按论证方案施工。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1、支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搭设和拆除。

2、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定期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能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3、进行搭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施工前应根据构筑物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模板支架形式,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搭设、拆除的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5、模板支架应严格获准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搭设和安装。

6、模板支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7、施工中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物料,支架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

8、当搭设高度和施工荷载超过有关规范时,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经结构计算和安全性验算确定,并按规定结绳专家论证。

9、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10、模板支架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11、支架拆除采用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拆除应按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要求由下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2、本工程桥梁墩柱模板采用滑模工艺,箱梁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超过8米、跨度大于18米,承重支撑单点集中荷载达700kg以上,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在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是否按论证方案施工。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交底、持证上岗。

3)安装期间,严禁喝酒上岗,精力集中,严禁向下抛掷物件,使用的工具妥善放置,防止掉落。

4)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5)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6)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7)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8)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9)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位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2、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拆卸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4)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5)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6)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7)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进行解体。

8)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五)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2)脚手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者,禁止进行脚手架作业。

3)配合脚手架工的徒工,在培训前必须经过医务部门体格检查合格。操作时必须有持证技工带领、指导。由低到高、逐渐增加,不得任意上脚手架操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体检。

4)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附影像资料留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脚手架应组织认证,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就经论证修改后的方案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脚手架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己搭好的立、横杆扣牢。

7)遇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未搭设完成的脚手架,除脚手架工一律不准上架。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操作人员会同脚手架工长以及使用工种人员、

技术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

用中的脚手架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跳板。

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脚手架工负责操作。

9)所有的脚手架,经过大风、大雨、停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即时修复。

10)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在上部的脚手架搭设时型

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

1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而且,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12)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

预埋连接的验收手续应齐全。

13)高度在24米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中间部份不大于15米间距设置,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连续设置。高度大于24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应沿外侧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拆除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立杆等。

2)外架拆除前,工长,技术员要向拆架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要有接受人签字。

3)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拆脚手架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4)拆架前设置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5)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逐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按拆除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脚手架拆到那一层、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6)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人担任指挥,负责全部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7)拆架时遇有管线阻碍时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8)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脚手架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拆架时戏嘻打闹。

9)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亇人劳保用品、不准穿硬底易滑鞋上架操作。衣服要轻便。

10)拆下来的架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

11)严禁在夜间进行脚手架搭拆工作。

3、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在吊篮施工区域内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做好安全防护,严禁交叉作业、严禁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

2)吊篮上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且栓挂于独立的安全绳上。独立安全绳应该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结构上,不得固定在吊篮悬挂平台上。

3)吊篮应该设置限载及安全操作牌,严禁超载使用、垫高底部,每台吊篮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禁止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

5)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巡查吊篮配重块,支架等是否完好。坚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2、每天开始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传动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吊桶、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混凝土护壁浇筑时,应注意高出井沿(厚度与护壁相同),保护井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

离井口1米以外的地方且不得高于1.5米并及时清理出场,井口周边1米范围内不堆放杂物,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井孔上下设立可靠的联络信号或喊话等方式经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返回地面,并报告项目管理人员检查处理。

5、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6、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井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如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发现问题及时回

到井上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7、当挖孔深度超过6米时,应开始采用压力风管引至井底进行送风,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必

须对井内送风,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作业过程中不得间

断送风,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8、本工程部份孔桩深度超过16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七)预应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张拉前认真检查设备性能,确保设备防护齐全,性能良好,运行良好。

2、认真检查夹具、锚固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或破损产品。

3、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钢绞线和压浆受力端必须有安全有效的栏护措施,采用竖放档板,高度不得低于2米,宽度不得小于1.5米。张拉时,作业人员不得正对夹具、钢绞线和压浆口,防止物体打击。

5、张拉、压浆时所有人员不得从作业区域通过,压浆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戴护目镜,以防止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6、高处张拉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7、张拉应先上好夹具,人员离开后再开泵,发现滑动或其他情况时,应先停泵处理好后再进行施工。

8、张拉严格按照预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张拉。

9、拆卸油管时,应先放松管内油压,以免管内油压过大,喷出伤人。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

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2、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本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尤其是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下同)的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大工 程,见附件。 2、有限空间作业参照危大工程管理。 三、事前控制 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等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 4、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 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要 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 5、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论证的,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加会议。 6、未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监理机构应通过 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等形式拒绝施工。 7、监理机构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四、事中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 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 3、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监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应急抢险或调查取证、工程恢复等工作。 五、事后控制 1、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应参加验收。 2、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 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7-12-27T16:36:12.85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作者:张敏 [导读]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占重要地位。 周口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河南周口 466000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占重要地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安全管理要根据工程状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以及工程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把安全放到工程的第一位,尽可能的避免事故发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安全管理 一公路施工中缺乏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 1.1 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 在公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主要指的就是对施工主体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其主要关键因素就是要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以及主要的安全意识。以公路施工企业工作的具体特点分析,大部分的施工人员都存在极大的流动性,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施工人员是出自农村,并且缺乏一定的素质文化知识,也就不存在安全防护的意识,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就难以达到施工工程应有的要求规范。 1.2 没有具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必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现场的安全措施管理、安全的技术管理和安全检查以及安全管理评估等。在公路施工项目中,没有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没有完善的检查管理和执行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并且其安全管理机制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公路施工的企业当中必须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并且在公路施工系统中和负责工程项目的部门都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文件,作为书面保证。但是在一些施工企业中对于所编制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方案、和对于出现突发事件要准备的应急措施,一般都是在应付检查,并没有真正的制定出一套安全管理方案,更没有以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准备预案。此外,对于一些施工企业所制定的安全制度,只是做了一些表面的工作,却并没有落到实处。工程项目部门也未存在设立负责管理的安全人员,也就没有负责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必要的安全岗位人员出现空缺,一些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素质,也就不会起到安全管理监督的实际作用。另一方面,在公路施工过程当中,在对那些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应持证上岗的劳务工的管理也较缺乏,因此,必须要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管理机制,才可以做到有章必依,落实到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1.3 对于发生的事故没有正规的处理方式 在公路施工过程当中,如果在施工工地发生了人身的伤害事件或者出现了伤亡事故后,由于一些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是按照正规的处理方式解决问题,只是对事故的当事人进行了私下处理,简单的赔偿,因此,对于事故的处理如果没有追究责任问题,只是以这种方法解决,并没有对责任人员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处理,就无法让事故的责任人员吸取到应有的教训责任,从而就很容易再次造成事故的发生。 1.4 缺少保证的安全投入 在一些施工企业当中,并没有大力投入在安全防范方面的相关措施,也没有达到有效的防护范围,也就没有达到发展的需求。在部分基层的公路施工队伍中会存在一种侥幸心里,觉得没有必要对安全措施的防护方面做过大的投资,所以,在公路工程的施工当中所需的安全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同时在公路施工当中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也非常简陋,甚至在高危作业区域都没有有效地安全措施保障,并且存在施工设备严重老化的现象,对于这些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只图经济利益,却不看重施工人员的生命,为此成为事故产生的导火索。 二、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 1、建立规范化的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的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项目部施工指挥班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不仅要提出工作的质量和时间要求,还要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安全负责。监督体系主要是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工程师的自查和督办以及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再加上政府监督机构、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构成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签字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2、抓好分包队伍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是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机构。由于目前分包队伍和劳务人员是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主要力量,因此,项目部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分包队伍和施工班组。加强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将施工安全的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上。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班组分工较细,专业性较强,且班组都是由劳务工自发组建起来的,其安全管理知识比较匮乏,组织能力也较差。所以,项目部必须加强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特别在多重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建商要对最下面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实际上是难上加难。如何有效管理分包商的工地安全,主要的安全策略在加强安全培训方面,要求不论是哪个层次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基本的工地安全培训,基本安全培训可通过定期的工地安全讲座来实现。公路施工人员流动性相当大,要让每个分包队伍都配备施工安全员,并使分包队伍全体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最后的承包者根本没有利润可言,就更谈不上施工安全方面的措施了。为减少因工程分包带来的工地安全管理问题,应尽量减少工程分包,必须禁止分包商再次进行二次分包和工程转包。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得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得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得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得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得安全与健康,安全优质得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得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得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得危害,组织干部与工人学习上级与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得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得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得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得同时,进行)坚持“五同时”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公司与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1)、在专项方案实施之前由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安全科管理人员,对所有参与工程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安全教育。 (2)、公司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得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与实际检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以及《S223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合同》有关精神,结合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凡从事江西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三、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项目办负责全线安全的监督指导,具体监督总监办履行安全职责;总监办受项目办委托,具体负责全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全面承担并履行承包项目的安全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交通基本建设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实行安全监管。 四、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五、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六、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目标是: 1、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2007年3月)。 五、《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302号2007年4月21日)。 六、《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第1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 九、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十、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 十一、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 十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含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有关会议纪要、下发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作指令)等。 第三章安全职责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1、危大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3专项45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6、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8、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为规避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施工企业应加强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应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基坑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2、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3、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4、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5、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6、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7、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8、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 9、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

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0、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11、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模板轴线测放时应尽量避免产生误差,且测放后须组织专人进行技术复核验收,确认无误后才可进行后续支模。 2、施工时,应在建筑物的4个大角及电梯井进行标高定位,并在各层施工时采用激光垂准仪向上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 3、支模时应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以避免建筑物轴线位置与柱、墙实际位置产生偏移。 4、制作模板时应严格控制模板含水率,且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靠,并保证模板拼缝严密,没有空隙,以避免在混凝土浇筑时出现漏浆问题。 5、施工时应在拼接位置做好止浆措施,并采用泡沫双面胶,将其垫入模板之间,以保证模板拼接做到无缝、紧密、牢固。 6、浇筑混凝土时应提前浇水以保证木模板湿润,避免其在后续工程中胀开而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甚至孔洞、露筋等现象。 7、每层楼设足够的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须做找平,顶部设标高标记,严格按标记施工。 8、建筑楼层标高由首层±0.000标高控制,严禁逐层向上引测,以防止累计误差,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应另设标高控制线,每层标高引测点应不少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案 在工程施工中,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避免工程施工对围环境的干扰,加强环境保护,是我们对用户服务的一贯宗旨。在施工中,我们格遵守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力争展现出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我们生产管理的综合现代化水平,争创文明工地。我公司的安全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建设项目开展“平安文故,不发生“三违“作业。针对目标,我们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保证道路畅通,安全施工。 (1)在施工地段一定距离设置明显的施工路段预警标志,做到时时有专人指挥从施工路段经过的车辆。 (2)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明显的施工服。 (3)注意行人安全,对堆放材料或深挖地段要通宵照明预警。 (4)专职安全员签订道路交通责任状。 2、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 A对于施工现场及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

B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C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具,以备急用。 D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井然有序,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整齐,以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减少由于不合格环境规定而导致的罚款和经济损失,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4)各主要交叉道口均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注意安全。 3、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特制订如下安全措施;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保证安全的一切工作。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铸垒建筑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保障制度(一)土方开挖、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1、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3、拆除安全管理制度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安全制度 2、脚手架拆除安全制度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2018】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建设情况,编制本公司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报监理公司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变化或调整,应按原程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实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实例 XX交通建设(集团)XX公司X彬 公路施工项目的管理是全方位的,要求项目管理者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都要纳入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使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地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又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涉及到项目的每个环节,需要每一位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做好了这方面的工作,不仅对项目、对企业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抓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为前提,做到“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抓好落实”。 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X围和常见的安全事故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X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在过程中起到能动作用的人的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的物的管理,以及对施工环境的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人、机系统,其安全事故主要是由施工环境、管理、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引起。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 1、机械事故。道路施工机械或运输机械将人员撞、轧、挤、割等伤害,机械失稳和倾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运转中的机械部件飞出

伤害人员。 2、坍塌事故。施工挖方地段边坡塌方,现场结构物和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沟槽因支护不到位而造成塌方。 3、高处坠落。包括从结构物上坠落,挖方段边缘或沟槽边缘坠落,以及从较高的施工机械设备上坠落。 4、物体打击。包括高处落物伤害到人员或设备,碎屑或碎片飞溅伤害,以及撞到运动中或静止的硬物而造成伤害。 5、烫伤事故。包括电焊、气焊造成的烫伤,以及沥青加工和施工造成的烫伤。 6、意外火灾。包括煤气、氧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电焊、气焊火花引起的火灾,以及各种用电设施造成的火灾。 7、触电事故。机械设备漏电、电缆破损、临时用电配电箱漏电造成人员触电。 8、气体中毒。包括开挖沟槽、隧道等过程中因有毒气体造成的人员中毒,或食堂煤气泄漏造成中毒。 9、粉尘造成的职业伤害。施工过程中水泥、石灰、细砂等产生的扬尘对人员肺部造成伤害。 常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据统计,其中坍塌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54%,高处坠落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8%,物体打击事故和触电事故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9%。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形式是非常严峻的,安全生产管理任重道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各施工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 全生产方针,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 理措施,请各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1、各施工单位从事交通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2、各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吊装起重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 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4、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所管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 5、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各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下属或分包施工人员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材料、产品、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 7、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 析正式版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轻视安全管理,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 在目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主体大多追求的是直接经济利益,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松懈麻痹现象。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

全措施、安全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检查、监督不力,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二是公路施工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和各作业队也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但有些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仅是锁在文件柜中的制度;有的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但就是没有落在实际行动上。三是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东拼西凑,缺乏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性,使其无法得到具体落实。四是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没有专门人员来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有的安全岗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内容提要: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审查审核制度 巡视检查验收旁站制度 会议制度 事故隐患处置制度 台账资料管理制度 其它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时间: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1提选有经验及责任心强的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建立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编制包含安全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批准安全管理类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3督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4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安全管理交底。 1.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签发监理文件,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1.6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每周(或每月两次)的定期安全文明检查,组织各专项检查,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 1.7编写每月的安全监理月报,并书面报一份给建设单位。 1.8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逐级报告事故,配合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1负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需协调事项。 2.2负责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类监理文件,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2.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相关规定 1、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 3、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监督,并进行施工监测,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7、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闭合相关资料、验收及整改等。 二、相关规定 1、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2、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