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旨在避免水和土壤的流失,

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为了实施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各国都制定

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

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植被覆盖

植被覆盖是一种常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种植适当的植物,

形成稳定的植被覆盖层,减少水和土壤的流失。植被的根系能够固定

土壤,防止水流将土壤冲刷走。此外,植被还能吸收大量的雨水,降

低水流速度,减轻水土流失的风险。因此,保持合适的植被覆盖对于

水土保持至关重要。

二、土壤保水措施

土壤保水措施是另一项重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对土壤进行

改良,增加其保水能力,减少土壤的干旱和沙化风险。常见的土壤保

水措施包括保持土壤湿润、增加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等。这些

措施有助于提高土壤的蓄水能力,避免水分的流失。

三、坡面治理

坡面治理是一种专门针对坡面土壤侵蚀进行的措施。通过修建沟渠、设立护坡、种植植被等方式,减少暴雨时坡面土壤的流失。这些措施

旨在改善地表的水流分布,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土壤的流失,并促进

土壤的保持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四、合理利用水资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是一项关键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科学规划和

管理水资源的使用,减少水的浪费和过度开发。合理的灌溉制度可以

降低土壤盐碱化和土壤侵蚀的风险。此外,通过节约用水、减少农药

和化肥的使用等措施,也可以达到水土保持的目标。

五、推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制定和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是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开展的重要

举措。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水土保持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水土保持

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水

土保持的职责,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确保水资源和土壤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植被覆盖、土壤保水、坡面治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推行法律法

规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水和土壤的流失,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各部门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只有这样,才能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旨在避免水和土壤的流失, 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为了实施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各国都制定 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 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植被覆盖 植被覆盖是一种常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种植适当的植物, 形成稳定的植被覆盖层,减少水和土壤的流失。植被的根系能够固定 土壤,防止水流将土壤冲刷走。此外,植被还能吸收大量的雨水,降 低水流速度,减轻水土流失的风险。因此,保持合适的植被覆盖对于 水土保持至关重要。 二、土壤保水措施 土壤保水措施是另一项重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对土壤进行 改良,增加其保水能力,减少土壤的干旱和沙化风险。常见的土壤保 水措施包括保持土壤湿润、增加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等。这些 措施有助于提高土壤的蓄水能力,避免水分的流失。 三、坡面治理 坡面治理是一种专门针对坡面土壤侵蚀进行的措施。通过修建沟渠、设立护坡、种植植被等方式,减少暴雨时坡面土壤的流失。这些措施 旨在改善地表的水流分布,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土壤的流失,并促进 土壤的保持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四、合理利用水资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是一项关键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通过科学规划和 管理水资源的使用,减少水的浪费和过度开发。合理的灌溉制度可以 降低土壤盐碱化和土壤侵蚀的风险。此外,通过节约用水、减少农药 和化肥的使用等措施,也可以达到水土保持的目标。 五、推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制定和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是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开展的重要 举措。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水土保持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水土保持 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水 土保持的职责,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确保水资源和土壤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植被覆盖、土壤保水、坡面治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推行法律法 规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水和土壤的流失,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各部门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只有这样,才能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随着人口增加、城市扩张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土资源的保护越来 越受到重视。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本文将介绍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性,并讨论一些 常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性 水土保持是指通过种植、土地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等方式,有效地保 护土壤和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的一系列措施。水土保持 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农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地,而水土流失会 导致农田的肥力下降,甚至使土地长期荒废。通过科学的水土保持管理,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 质量。 2. 防止自然灾害:水土流失会导致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通过合理的水土保持管理,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减轻灾害的风险,保 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保护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可以减少土壤中的养分和农药等化学 物质对水体的污染,保护水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4. 维护生态平衡:水土保持管理可以改善土地的水分状况,促进土 壤微生物和动物的生存,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为了实施有效的水土保持管理,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1. 植被覆盖:通过种植草坪、森林或其他植被,可以有效地减少水 土流失。植被的根系可以固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植被的叶片 可以起到截留雨水的作用。 2. 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避免在易发生水土流失 的地区开展农业或建设项目,减少水土流失的风险。 3. 建设护坡和排水设施:在山坡地和农田中建设护坡和排水设施, 可以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护坡可以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土壤被冲刷,排水设施可以及时排走积水,减少湿地对土壤的侵蚀。 4. 限制过度放牧和滥砍滥伐:过度放牧和滥砍滥伐会导致植被破坏,加速水土流失。通过限制放牧和砍伐的行为,可以保护植被和土壤, 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5. 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通过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公众对水 土保持的认识和意识,提高水土保持管理的水平。 结论 水土保持管理是保护水土资源、防止自然灾害、维护生态平衡的重 要措施。通过植被覆盖、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护坡和排水设施、限制 过度放牧和滥砍滥伐等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可 持续发展。同时,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也是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水平的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是指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和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本文将从政策法规、优化土地利用、建设防护措施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来探讨这些管理办法。 一、政策法规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政策法规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水土保持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监管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同时,应加强宏观调控,通过经济手段和税收政策等激励措施,引导农民、企业和机构加大对水土保持的投入。 二、优化土地利用 保护土地资源是水土保持的首要任务之一。对于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应限制土地利用,避免大规模的开垦和开发。对于已经开垦的土地,要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推广耕地保育、植被恢复、林果经济和生态农业等模式,降低土地的脆弱性,增加水土保持能力。此外,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审查,避免在高风险区进行开发建设。 三、建设防护措施 为了减少水土流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在坡地和河道附近,可以采取梯田、坡耕地等改造措施,增加土地的保水保肥功能。建设护岸、护坡、拦沙坝等工程,加固河道的稳定性,减少水力冲击

和侵蚀作用。同时,采用草坪、绿化带和防护林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土壤侵蚀。此外,还可以修建水库、湖泊等水利设施,调节水文过程,减少洪水灾害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和意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好处。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和农业从业者的培训,提升其水土保持的技术和操作能力。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方法,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形成良好的水土保持习惯。 总之,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政策法规制定、优化土地利用、建设防护措施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才能够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的效果,保护好我们宝贵的水和土地资源。(796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包括土地开发、 矿产资源开发、交通、水利、电力、农林、畜牧、园林绿化等项目。 第三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环境影响评 价时应提交的专门针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也是我国水土保持工 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明确项目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和设计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工 作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影响范围,科学 合理、可行可行,并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规模、总体设计和建设进度等; (二)土地资源评价,包括土地质量、土地利用变化和土地资源承载 力等的评估; (三)水土保持目标,包括保持土地完整性、控制土地水土流失程度等; (四)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建设、维护、改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五)环境保护与恢复,包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恢复计划等; (六)监测与评价,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价指标、方法和责任方等;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给有关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第八条有关环保部门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时,应当依法依规审核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方案涉及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应当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监测和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报告有关环保部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未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由有关环保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程项目或不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要求的,由有关环保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故意伪造或者篡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阻挠环保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自然资源的不断利用,水土保持问题日益 突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各国纷纷出台了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和管理实践三个方面,介绍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政策法规 1. 国家水土保持政策 国家水土保持政策是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利用行为,防止水土流失等 现象的发生。例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法》规定了土壤的保 护与利用要求,加强了对土地的保护管理。 2. 区域性水土保持政策 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土地利用情况,因此,针对不同地 域制定的区域性水土保持政策十分重要。例如,对于山区地区,可以 采用梯田种植、水源涵养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二、技术措施 1. 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是通过设置各种设施和措施,抑制水土流失,保护土 地资源。例如,修建堤坝、建设沟渠等工程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水 土流失现象。

2. 植被保护和恢复 植被对于水土保持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可以增 加土壤的结构和稳定性,减轻水土流失。种植防护林、草地恢复等措 施是常见的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法。 三、管理实践 1. 宣传教育 水土保持的管理依赖于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开展水土保 持的宣传教育非常重要。通过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土 保持重要性的认识,并普及相应的管理知识,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2. 监测评估 定期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监测评估,可以掌握水土流失的情况,为制定管理措施提供科学 依据。 3. 责任分工 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建立起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协调合作,实现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 结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前言 由于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建设面积在不断扩大,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在建设之前,需要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而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之后,还需要对方案进行管理。本文档主要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概述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是保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计划的重要环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目的是: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土壤侵蚀; •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维护国计民生; 总体来说,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应当从保障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环境保护能力、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同时,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应当贯穿整个建设项目的周期,从设计、建造、营运、拆除等方面入手进行管理。 管理机构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包括: •生产建设项目的责任方或主管部门;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各相关部门; 管理内容及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的备案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备案后,可以开始进行实施。同时,须在建设单位的网站或相关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方案,并披露方案实施的相关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具体操作方式包括:

•取样监测; •水土流失监测; •土壤侵蚀监测; 监测结果应当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以便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风险,需要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同时,加强防范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安排监测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安排专人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对土壤的保护,维持原始生态环境;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 •停工整改; •罚款等; 同时,需要加强对水土保持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施工方的环保意识,避免 出现不必要的违规行为。 结语 本文档主要介绍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在实施生 产建设项目的同时,需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对方案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以此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路桥集团国际建设兰渝铁路LYS-11标项目部三分部《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结合我标段所属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兰渝铁路LYS-11标段三分部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流失。

第四条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第六条水保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 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七条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第二章组织管理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4.01.10 •【字号】 •【施行日期】1994.01.10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0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都必须遵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损坏水土保持措施谁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建立政府领导任期

内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防治对象提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各级人民政府对公告的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负责制定具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水土保持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二章预防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植树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在水土流失严重、草场少的地区,要改自由放牧为轮牧或舍饲。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草原、牧场、固定或半固定沙区铲草皮、挖树根,破坏表土层和植被。 第九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展种植农作物。人均耕地在三千平方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生态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本文将从定义、目的、应用范围、管理原则、措施等方面论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一、定义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保护和改善周围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环境污染,以及保护并恢复水土资源,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的总称。 二、目的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防止因大规模建设项目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保障人民健康与利益。 三、应用范围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城市建设、农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建设等,涉及土地开发、勘探、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活动。 四、管理原则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保护优先、科学管理、分类施策、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责任追究等。

保护优先原则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首要原则,即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尽量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证生态系统平衡。科学管理原则是指对水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和科学原则,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分类施策原则是为不同建设项目、环境条件和水土保持问题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以取得最佳效果。预防为主原则是在建设前就必须进行科学评估,避免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水土流失、污染等问题。综合管理原则是各级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实现各项措施的有机统一。责任追究原则是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追究其行为的责任。 五、措施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核准审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前期环境评估、加强工地管理、抽查检查等。 1. 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建设项目可根据周围环境情况和建设需求,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规划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等。 2. 核准审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查应与地方水土保持规划一致,对于数量庞大或效益直接影响数量庞大或效益直接影响的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审核,必要时需补充出土质量评价、土方工程量揭露等。 3. 建设工程施工前期环境评估:对有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评价项目中应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水土保持专家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水土保持专家的管理,保障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家的条件和资格 第一节专家的条件 1. 拥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 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素养; 4.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记录。 第二节专家的资格认定 1.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 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推荐信等。

2. 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和考核。 3. 考核通过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获得专家资格。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专家的权利 1. 享受专家津贴和相关待遇; 2. 参与水土保持项目的编制、评估和调查等工作; 3. 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过程; 4. 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 第二节专家的义务 1. 严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 2. 积极参与工作,认真完成任务; 3. 坚持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 保守项目中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专家的管理 第一节专家评审委员会 1. 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的资格认定和绩效评估;

2.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代表组成; 3. 评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专家进行评定和考核。 第二节专家档案管理 1. 建立专家的个人档案,包括基本资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2. 档案应保存完好,定期更新和归档。 第三节专家绩效评估 1. 定期对专家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学术成果和职业素养等; 2.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专家是否继续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如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是关于水土保持专家管理办法的内容,为了加强对水土保持专家的管理,保障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在专家的条件和资格、权利和义务、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一、前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多,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日 益凸显。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水土资源,制定和执行水土保持方案 管理办法是必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 办法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管理目标 1. 保护水土资源: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水资源浪 费等不可逆转的损失。 2. 促进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和设计,确保项目建设不破坏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管理要求 1.项目前期调研:对建设区域的水土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 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并制定相应措施。 2.方案编制: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建设设计、土壤保护、水源保护、排水系统设计等内容,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技术措施: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梯田建设、水土保 持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减少土壤侵蚀和水资源浪费。 4.监测评估:建立监测系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 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违规惩罚:对违反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方案的落地执行。 四、操作流程 1.调查评估阶段: (1)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水土调查,包括土壤类型、坡度、降水 情况等。 (2)评估可能对水土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确保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水土资 源的破坏。 2.方案编制阶段: (1)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保合理利 用土地资源。 (2)包括建设设计、土壤保护、水源保护、排水系统设计等内容,并明确具体的实施要求和时间节点。 3.方案实施阶段: (1)组织项目实施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土地利用。 (2)建设梯田、水土保持设施、植被恢复等,确保项目建设过程 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地。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得到重视。水 土保持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它对于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生 态平衡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包括其背景、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 一、背景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滥采 滥挖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等严重后果。为了 解决这些问题,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二、目标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恢复土壤资源,防止和 减少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有效的管理办法,能够有效地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农田产量,减少洪涝灾害和土地退化,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 三、原则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地质、气候、植被等,综合利用各种措施,达到最佳效果。 2. 预防为主。水土保持应注重预防,提前进行规划和控制,避免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的发生。 3. 依法治理。水土保持应依法管理,加强监督和执法,促进可持续发展。 4. 全员参与。水土保持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合力。 5. 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体措施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壤保护。通过合理耕作、梯田整理、地膜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和保持土壤湿润。 2. 植被恢复。加强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植树造林、草地恢复等,有助于保持水土、固定沙土、减少水土流失。

3. 水资源管理。合理规划、配置和利用水资源,加强水土保持 措施与水利工程的结合,提高水质、保持水源地的可持续利用。 4. 防护设施建设。通过修建沟渠、挡土墙、防风林等防护设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 5. 环境监测与评价。加强水土流失、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等环 境指标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总结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对于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水土保持管理,能够减少水土流失 和土地退化的发生,提高土地质量和农田产量,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水土保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水土保 持工作的开展。希望本文能为水土保持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增加,水土保持 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护土壤、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本文将就水土保持管理 的目标、方法与措施进行探讨,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实践经验。 一、目标 水土保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壤的持续肥沃。它涉及到防止河岸侵蚀、土壤侵蚀以及水流污染等多个方面。有效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需要确保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 也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平衡。 二、方法 1. 植被管理 植被的良好管理对于水土保持至关重要。通过植被覆盖可以减 少水流速度,减少水流对土壤的冲刷。合理的植被选择和管理能 够提高土壤保持水分的能力,减少土壤的可溶性养分流失。

2. 土壤保持结构的调整 通过调整土壤结构,可以提高其抗冲刷能力和保水能力。常用的方法包括增加有机质含量、调节土壤的粉粒比例和改善土壤结构。 3. 水资源管理 合理管理水资源可以提高其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例如,通过建设水库、设置水井分水管道以及修建水渠等措施,可以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调控。 4. 断坡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 针对陡坡地区的土壤侵蚀问题,可以采用断坡治理的方法,通过修建沟壑、梯田、排水沟等来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坡面水土流失。同时,合理规划和建设防洪工程也是水土保持的有效手段。 三、措施 1. 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制定

针对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性,各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2. 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和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性。增加公众的参与度,推动水土保持工 作的实施。 3. 监测与评估 建立水土保持的监测与评估系统,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定期评 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实践经验 1. 澳大利亚的水土保持管理 澳大利亚是一个水资源稀缺的国家,因此该国致力于采取有效 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他们采用了大规模的植被恢复项目,通过 植被覆盖来降低河流泥沙的含量,减少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生态化,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和地球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涉及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矿区开采、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保护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协调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和停产后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问题。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有效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友好、人文关怀、社会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与监管,建立健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批准、备案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有序。 第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水土保持设计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准制度。 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开发建设项目的地理

环境、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地质条件、植被状况、地形地貌等因素,确保方案符合可行性要求和环境友好要求。 第九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治理结合”原则,通过改变地形、调节水流、采用植被措施等手段,控制土地的水土流失和水土污染。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责任,确保方案编制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工程性。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与批准 第十一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水土保 持技术、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规划、国家有关通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符合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第十三条经审查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申请审批,并 由审批单位统一进行审批,审批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特点,明确评审标准和流程。 第十四条审批单位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方案的科学性、实 用性、经济性、环保性和社会效益,审批结果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五条审批机关应当指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 方案进行实施,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和维护,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章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第十六条已经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向地方政府水土 保持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开展监测和检测工作。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对 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检查、评估和处理,并及时公示结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

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士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士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工程建设进展相应。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 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 正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 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11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 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实行全社会共同保护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者补偿、造成水土流失者治理恢复的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 — 1 —

一领导,统筹处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水土保持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和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三)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监测、预报水土流失动态,并向社会公告; (四)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七)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人才教育培训和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 — 2 —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并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管理职责,加 强组织领导,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农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水土保 持管理义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二章水土资源调查与评价 第五条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土资源的调查与评价 工作,重点调查土地类型、土壤性质、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 因素,在全面了解水土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对土地可持续利用提出 具体措施建议。

第六条水土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应当按照科学、严谨的原则进行,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水土资源调查与评价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用于指 导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水土保持技术 第八条水土保持技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土地进行治理和保护。 第九条水土保持技术主要包括植被恢复与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水土保持技术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植被恢复和 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第十一条水土保持技术的实施应当根据具体地区的水土特点和 工程需求进行合理设计和施工,确保技术措施的有效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由水土保 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或者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影响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是在开发建设项目中保护水域、土壤和生态环境的关键。为了管理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了一系列的 管理办法,如下所述。 一、项目前期调研与评估 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与评估是至关重要的。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了解项目的环境背景,包括地貌、气候、 植被等自然环境因素以及人类活动对该区域产生的影响。通过充 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水土保持状况,在规划项目时就能够充分考 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 根据项目调研与评估的结果,制定适合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方案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土地利用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比例,保留足够的绿地和耕地,减少土壤的裸露面积。

2. 施工工艺控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降低对土壤和水 资源的破坏。如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保护性覆盖物,减少土壤的脱 落和水流冲刷。 3. 水资源管理: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水收集与利用、 节水措施等。例如,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可以通过建造雨水花园 和蓄水池来起到雨水收集、净化和利用的作用。 4. 植被恢复与保护:通过合理的植被恢复和保护措施,减少水 土流失,促进生态修复。在施工过程中,要保留尽量多的原生植被,并进行适度的采伐和补植。 三、方案实施与监管 制定好水土保持方案后,需进行实施与监管。具体包括: 1. 施工监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工艺按照方案要求,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做好水土保持 工作。

2. 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项目水土保持效果的监测与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 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对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认知和实践能力。 四、责任追究与处罚 对于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的项目,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整改 在项目竣工时,进行水土保持方面的验收工作。如发现问题或不达标的情况,要求项目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进行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才能确保开发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达到真正的水土保持的目标。社会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编报和审批 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进行地表扰动、土石方挖填,并依法需要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评审、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为生产建设单位

推荐或者指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由水利部规定。 第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生产建设单位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式三份。第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