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农业补贴相关政策汇总

农业补贴作为各位农民朋友进行生产的重要资本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近期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政策及其部署,2018年的农业补贴有哪些调整?没有门路是否能拿到补贴?我们不妨看一看政策的导向。

一、2018年补贴支持什么?

这几年,为了保障农民的种地收益,国家给了农业很多的补贴。随着大家都开始重视环保加上开始强调绿色农业,所以2018年,农业补贴也有了以下调整。

1.向种植者倾斜

有些普惠制的补贴都是给种植者的,谁种地,补贴谁,比如:玉米、大豆补贴,2018年依然有。

2.向耕地地力倾斜

农业“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三项补贴也就是农民所说的直补,倾向于补偿耕地地力。这项补贴以前都是补给地主,将来可能直接补给种植者。

3.向农机补贴倾斜

农机购置补贴对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等用于绿色发展的农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也就是买多少,补多少,没有上限!

4.向保护草原倾斜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标准。

5.向轮作补贴倾斜

将粮豆轮作补贴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粮改饲试点扩大到431个县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6.向重金属污染治理倾斜

例如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

7.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上倾斜

以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全面启动51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试点。

8.向深松整地倾斜

以东北和华北等地区为重点,通过作业补贴支持完成1.5亿亩深松整地。

9.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

以东北地区和京津冀等9个省为重点,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还田按照面积每亩补贴25元左右。

10.向残膜回收利用倾斜

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选择100个重点县推行地膜清洁生产,探索建立多种方式的残膜回收利用机制。

二、2018年农业补贴的变化!

农业补贴是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对于农民朋友而言,了解国家关于农业补贴政策的变化,及为重要。

1.补贴形式多达八种

与往年相比,部分补贴形式会取消作废,今后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八大补贴方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2.四项补贴要增加

◆种养结合补贴将成为2018年重点补贴项目,如规模化种植养殖、水产养殖等项目,2018年的补贴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农产品深加工一直是农村的一块短板,这样使农产品的价格普遍不高,农产品加工项目在2018年会进一步提高;

◆我国关注农村电商的发展,尤其是关注电商拉动特色农产品的功能,2018年农村电商将获得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补贴力度会超过18亿元;

◆生态农业补贴力度也会进一步扩大,绿色、生态类的农业将会成为各个地区优先发展的项目。

3.五种补贴最好拿!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此项农业补贴是给予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项补贴,要求申报者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此项农机购置补贴是对于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相关试点作为补贴范围,各位农民朋友如果不清楚所处地域是否为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相关试点可以到地方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近年来国家一直比较支持农产品的产地加工项目,尤其是对于土豆和蔬果的保险贮藏,需要用的保鲜库和烘干机器都有补助。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申报。测土配肥是这几年比较火热的农业服务项目,已经走进千千万万的农户家中,现在测土配肥还有了补贴

◎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包括: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项目、有机肥、低残农药、土地托管和农膜项目都可以申报。

4.六项补贴要注意

►玉米大豆轮作种植面积在2018年将会进一步扩大,每亩的补贴也将增加到100元以上;

►在北方地区提倡秸秆综合利用,按照“谁利用,补助谁”的原则对那些能充分利用秸秆的用户进行补贴,而且各个地区金额都不同(像山西省每亩能补助70元);

►对于那些规模化的养殖场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支持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型沼气池(以养猪为例,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中央投资补助上限为3000万元;当量为51—99万头的,中央投资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中央投资补助上限为6000万元);

►2018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植保无人机、进口农机、购机贴息和技术成熟的绿色高效机具的补贴;

►对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四川、甘肃、云南、宁夏、河北等9个省份的草原生态进行补贴,每年每亩补贴7.5元;对草畜平衡进行奖励,每年每亩奖励2.5元;

►家庭农场、合作社补贴。国家对于农业发展的导向仍然是,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企等新型农业主体,并且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对于这些项目补贴在几十万元不等。

三、农村专有的五项补贴

创业补贴:毕业大学生或者农民工想回乡创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就可以申请这份补贴;

买房补贴:想要搬离农村进城生活的农民,如果是第一次在城里买房可以拿到国家最高8万元的购楼补贴,加上一些其余的补助,这项补贴总共可以领取10万元左右;

贫困补贴:农村以低保户、五保户为主的贫困户,依旧可以每月领取相应的贫困补贴,并且补助金额2018年将有望提高;

学生补贴:现在孩子们上学已经免费了,并且家庭条件较低的孩子还可以领取学校和国家给发的贫困生补贴;

养老补贴:农村老人到了60岁之后,可以每月领取国家发放的普惠式基础养老金。

四、补贴对象锁定这三类人

上述这些农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基本锁定了三类人群,即: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在这三类人群中,补贴重心又倾向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类人群。比如广东省在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中,制定了“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奖补项目”,其中就自行规定了对当年评选的前20名种粮大户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种粮大户奖励15万元,奖补资金可用于购买插秧机、粮食烘干等设备。

五、国家也会划红线,这五种情况不能领取补贴

一是从事的不是农业生产活动;

二是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者;

三是大范围土地弃耕抛荒3年以上者;

四是未经批准将农业用地基本农田挪作建设用地者; 五是耕种过程中造成地力丧失、严重环境污染的。

2018年的农业补贴相关政策汇总

农业补贴作为各位农民朋友进行生产的重要资本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近期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政策及其部署,2018年的农业补贴有哪些调整?没有门路是否能拿到补贴?我们不妨看一看政策的导向。 一、2018年补贴支持什么? 这几年,为了保障农民的种地收益,国家给了农业很多的补贴。随着大家都开始重视环保加上开始强调绿色农业,所以2018年,农业补贴也有了以下调整。 1.向种植者倾斜 有些普惠制的补贴都是给种植者的,谁种地,补贴谁,比如:玉米、大豆补贴,2018年依然有。 2.向耕地地力倾斜 农业“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三项补贴也就是农民所说的直补,倾向于补偿耕地地力。这项补贴以前都是补给地主,将来可能直接补给种植者。 3.向农机补贴倾斜 农机购置补贴对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等用于绿色发展的农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也就是买多少,补多少,没有上限! 4.向保护草原倾斜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标准。 5.向轮作补贴倾斜 将粮豆轮作补贴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粮改饲试点扩大到431个县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6.向重金属污染治理倾斜 例如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 7.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上倾斜 以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全面启动51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试点。 8.向深松整地倾斜 以东北和华北等地区为重点,通过作业补贴支持完成1.5亿亩深松整地。 9.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 以东北地区和京津冀等9个省为重点,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还田按照面积每亩补贴25元左右。 10.向残膜回收利用倾斜 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选择100个重点县推行地膜清洁生产,探索建立多种方式的残膜回收利用机制。 二、2018年农业补贴的变化! 农业补贴是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对于农民朋友而言,了解国家关于农业补贴政策的变化,及为重要。 1.补贴形式多达八种 与往年相比,部分补贴形式会取消作废,今后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八大补贴方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作者:暂无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24期 2018 年2 月,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50 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将全面实现。 2018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2018 年2 月,《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全文发布。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三农”工作。 2018 年2 月,农业部和财政部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4月3 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挂牌,明确将中央农办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明确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2018 年5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18 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予以支持。并通过政策实施,整县推进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018 年6 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 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 2018 年6 月,农业农村部审议通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当前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要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建设水平;要把农业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要增强农业品牌国际竞争力,在未来打造超过500个农业品牌。 2018 年7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 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力支撑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了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未来三年,3000 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平均每年需要减贫1000 万人以上。 2018 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到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 年至2022 年这5 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2018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年2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是哪些?2018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机具可获得补贴?如何申请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具体产品补贴标准过高的情形,各省也可采取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等其他方式确定补贴额,具体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执行。在多个省份进行补贴的机具品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力求分档和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 三、补贴范围

桐庐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桐庐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 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桐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作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8〕16号)和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农业“机器换人”促进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杭农装备〔2018〕65号)要求,特制定《桐庐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绿色发展,以促进农机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全力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步伐。坚持五个导向,加大对重点作物支持力度,优先发展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的环境友好型农机装备,强化对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力度,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作用,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为重点,共设14大类33小类76品目(见附件1)。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根据省农业厅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中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工作继续按照浙农计发〔2013〕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补贴产品资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其资质根据省市文件规定执行。补贴产品标志标识应按规定设置。已被农业农村部和浙江省取消补贴资格的,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中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的《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二)省级补贴,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及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 策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4.03 •【文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2018年4月3日)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两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现将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农民直接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

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允许各省(区、市)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 3.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统筹安排,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4.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继续在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三年一定, 2017—2019年为每吨18600元。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付给棉花实际种植者。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5.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

【农业种植的补贴政策】农业种植的补贴

【农业种植的补贴政策】农业种植的补 贴 农业种植的补贴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

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 具体政策 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

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

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 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是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由店铺为您整理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金额 日前,财政部、农业部下发通知,拨付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3项资金1434亿元,助力今年农业生产。通知同时就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作出部署。通知明确,这次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国家对农民的总体支持力度不降低,但对不同粮食种植规模和经营方式农户的补贴有所调整,重点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以不同方式鼓励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财政部、农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财政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调整安排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补贴增量资金,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三项补贴1434亿元。 2017-2018年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标准解读 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今年起,在对现有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统筹20%后,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补贴”。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对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以往“有税有补、无税不补”的粮食补贴基本原则和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保持稳定不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中央决定,各省从农资综合补贴中统筹出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补贴仍按原办法执行。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国家规定以及中央财政拨付我省的粮食补贴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拨付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黑垦局文〔2018〕29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拨付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正文: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拨付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黑垦局文〔2018〕29号 各管理局,各农(牧)场,农垦科学院,总局驻佳办: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18〕26号)要求,依据201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总量不变的原则,确定各单位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018年垦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组成,补贴标准为71.7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4.12元/亩,省级财政补贴标准57.58元/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通过2018年部门预算下达,本次下达省财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200423.65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务部门和农业部门组织具体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确保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地力保护。各级财务和农业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导意见》(黑政办发〔2016〕69号)要求,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和补贴发放方式,切实做好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查核实、上报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流转土地补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2018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目标 (一)政策调整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执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安排、安徽、山东、湖南、浙江等5个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 (二)政策目标。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和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内容 (一)资金来源。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按省上文件要求,剩余20%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省上文件要求,耕地面积的 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XX年由于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结束,此次耕地面积的核定统一以XX年计税耕地面积 为基础(XX年起以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 第 1 页共 6 页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林地(耕地变为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因修铁路、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 5、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 2 周年及以上)。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甘卜贴面积总和。 (五)兑付方式。按实际核实面积,经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终审确认,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核准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时间实际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8 月底前兑付完毕。 (六)工作职责 1、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负责耕地面积的申报、核实、登记、公示等工作,并对补贴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以村为基本单位,对种地农民开展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以及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后的再公示。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 第 2 页共 6 页 问题及时纠正。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并永久保存,同时上报镇农业服务站,再上报县农业局终审确认。 (2)负责登记、核实享受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户名和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享受补贴农民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3)负责会同信用社,对兑现失败的补贴农户的信息纠错,每月纠错一次,报送县农业局,直到全部兑现为止。 (4)负责信访稳定。三项补贴政策合后,可能造成个别农户不理解,认为国家的补贴政策在减少;切块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后,减少了原普惠制资金规模,可能会因农户利益的调整引起一些不稳定因素,加上今年兑付补贴时间比往年偏晚,都对政策的执行产生不利因素。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处理信访案件,确保政策稳妥推进。 2、镇农业服务站职责:负责耕地保护补贴方案制定,将财政所复核后的各村面积汇总

农业项目申报、补贴政策

农业项目申报补贴政策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对2019年及以后批准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分3次安排奖补资金。批准创建后安排30%,通过中期评估后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中期评估工作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开展。 申报时间:3月31日前 申报口径:农业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创建条件: 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明确的创建思路、目标任务、创建条件开展创建,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批准建设的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二)申请创建的产业园,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应达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51号)规定的认定条件。经评估与认定条件差距较大的,不得申请。 (三)各地要统筹考虑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建设的和2020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四)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相关内容: 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0〕10号。 2020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健康养殖、现代种业产业园 2017-2020年全国批准300个,目前已批准创建四批107个;每个国家补助资金1亿元;2020年将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集中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二、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 补贴额度: 1、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田园综合体项目将实行创建制,即:第一年补贴一定额度,第二年验收,建设违规,不符合建设要求、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将取消创建资格,不再给予补助资金。(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2、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 申报时间:5-6月 申报口径:1、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申报部门: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改办)、国家农发办。 2、省级田园综合体申报部门:财政厅农发办。每个省份数量控制在1—2个。 申报范围: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 申报主体: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政府,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政府一起打造;田园综合体项目都要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去做规划。 立项条件:无论国家级还是省级田园综合体必须符合七个条件才能准予立项包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