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答案版行政强制考试试卷

答案版行政强制考试试 卷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2016年点食药监局行政强制法考试试卷答题人:_____ __ 得分:__ _____ (一)判断题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4、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无权依法要求赔偿。(×) 7、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8、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9、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10、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1、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2、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13、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1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经过培训也可以实施。(×) 1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1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1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18、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 1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2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2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现场笔录应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2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条件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应当具备履责、合法、必要和适当等必要条件。 1、履责:必须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实施。 2、合法: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主体、对象、条件和种类均需合法。 3、必要:应当尽量少用或不用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措施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这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 4、适当:在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种类和方式。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主体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主体、职权具有明确的授权。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授权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授权,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授权;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 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是指将单行法律、法规授权具体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从原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由具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后,原行政机关不再行使相

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 1、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内部审批程序,两人执法程序,表明身份程序。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有到场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3、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即时强制措施特别程序 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当时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虽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难以达到行政目的,为了实现行政上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直接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

行政执法考试题库3-判断题及答案

题库3-判断题 制定《行政强制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对 B.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对 B.错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对 B.错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A.对 B.错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查封、扣押的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A.对 B.错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对 B.错 李某因超生被计生部门处以罚款。李某拒不缴纳罚款,计生部门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迫使李某履行行政决定。 A.对 B.错 某广告公司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设置广告牌,遮挡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妨碍了安全视距。为此,当地交管部门责令该广告公司排除妨碍。由于该广告公司经书面催告后无故拒不执行,交管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并强制拆除了广告牌,所需费用由该广告公司负担。 A.对 B.错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我市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地方法规规章健全、司法公正高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营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治环境,基本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水平。 A.对 B.错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肩负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A.对 B.错 冻结存款、汇款期限已经届满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对 B.错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对 B.错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A.对

行政强制试卷答案

【行政强制法】 一、多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包括哪两种行为?()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即时强制 D、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A、控制危险扩大 B、避免危害发生 C、防止证据毁损 D、制止违法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A、依法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B、依法没收公民财物的行为 C、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D、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A、行政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D、立法机关 5、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A、安全措施 B、应急措施 C、保障措施 D、临时措施 6、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7、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A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B 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适当 B、不得 C、可以 D、合法 8、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相结合。 A、处罚 B、惩处 C、教育 D、强制 9、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B、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C、对于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10、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A、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B、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C、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1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A、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B、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合法 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D、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1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权利救济原则()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行政强制法简答题

1、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行政强制法定原则(1)依法强制执行的原则(2)依法即时强制的原则(3)依法进行行政调查的原则 2、行政强制公开、公正原则 3、行政强制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4、行政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行政强制比例原则和适当原则 6、行政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7、行政强制效率原则 8、行政强制协助执行原则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3、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政机关已依法启动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并已向行政相对人进行了催告;2、行政相对人在接到催告书后,仍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3、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行政机关即可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5、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 1、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手段;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后,为了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2、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对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终局性的,即执行终结。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外部程序有哪些? 1、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2、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通知当事人到场; 4、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制作现场笔录; 10 7、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8、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7、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实施条件有四点:一是只能在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实施;二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三是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四是必须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9、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保护相对人自身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权益,排除相对人的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自我危害性的行为。 10、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特点? 1、具体性。2、强制性。3、限制性。4、预防性。5、临时性、应急性。6、非制裁性。 7、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8、法律性。 1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所确定的行政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3、强制执行的对象可以是物,如强制划拨;可以是行为,如专利强制许可;也可以是人,如强制拘留。 4、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行政义务。 12、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 11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3、代履行的实施条件有哪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14、代履行的步骤有哪些? 1、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2、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3、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4、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 ①限制人身自由: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三,不得超期。

②查封、扣押: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③冻结: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 1、人身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于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措施。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强制隔离,是指对拒绝按法律规定隔离治疗或隔离期间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患有某些传染病的人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例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

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再如,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2003年4月卫生部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观察。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其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强制治疗,是指对那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或者有危害社会危险的精神病人所采取的强制其在专门场所接受治疗监管的措施。除了精神病人以外,那些因卖淫、嫖娼而患有性病的人,也属于强制治疗的对象。 (3)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所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教育、挽救的行政强制措施。收容教育的机构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收容教育所,在收容教育过程中,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收容教育所还要对被收容人进行强制性的医疗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要进行强制治疗。同时还要对被收容者进行强制性的法律、道德教育,并迫使其进行一定生产和劳动,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2年。 (4)强制戒毒,是由公安机关设立的强制戒毒所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采取强行戒除、进行治疗、教育的措施。强制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经过延长后一般不得超过1年。经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劳动教养措施。

行政强制法试题本(A)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试题本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1个正确答案;共30题,每题1分) 1、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C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责令停产停业 D、扣押财物 2、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遵守程序规定的是( D )。 A、甲市公路处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仅派出1名执法人员实施。 B、乙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C、丙市航道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市地方海事局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3、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B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 B、 24 C、 48 D、 72 4、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A )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 B、 5 C、 7 D、 10 5、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 B )的有关规定送达。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 C )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7、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8、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C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5 B、 7 C、 10 D、 30 9、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0、以下关于查封、扣押的表述,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B ) A、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直接赔付。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梳理及注意事项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梳理及注意事项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1,文件的识别和出示(由两名或多名交通执法人员实施);2、通知当事人到场; 3、初步调查和证据收集(确认当事人身份,制作现场笔录(要求)、乘客笔录、驾驶员笔录、照片、录像等。) 4,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出具《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执法现场)经批准。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邀请证人到场,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8、紧急情况下,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审批手续,填写《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具体操作:办案人员将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录入信息系统,填写《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市交通局审批。案件审理程序须经市局审批后方可进行 10、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具体操作:办案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延期羁押审批表》,并提交市交通局审批。经批准后,办案人员签发《延长拘留期限决定》,并将其送达当事人。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发布《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2)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资金没有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处理违法行为的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 (四)查封、扣押期限届满; 5)其他不再需要查封或者扣押措施的情形 2、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审理过程及注意事项1、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系统录入); 2,进一步调查取证:制作讯问笔录、检查笔录、抽样取证证明、鉴定意见、录像、照片等。; 3,审核:填写“案件处理意见”,按审批权限提交上级审批(系统输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需要集体讨论。 4,通知:发布“违法行为通知”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论点和意见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需要听证的,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5,决定:经上级领导批准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如果双方当事人开始履行其法律义务,他们应出具一份解除通知。(二)当事人

论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构想

论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立法构想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再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为主要形式。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正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出发,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统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构想,以期抛砖引玉,推动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研究。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功能 (一)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顾名思义,就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 政目的,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依法予以 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从广义上讲,拘留、罚款、吊销或扣 缴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财物等行政 处罚行为,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从狭义上讲,行政强制 措施专指收容教养、强制检查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 唤、强制带离现场等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查封、扣 押、冻结、强制拆除建筑物、变卖拍卖财物、强制转让专 利权、强制转让商标权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本文所要 探讨的是狭义上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功能 行政强制措施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是实施行政法律规范的有力保障。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社会价值都是通过对其贯彻实施体现出来的,否则,将是一纸空文;为此,对于那些应当知道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义务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履行义务,从而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维护法制的尊严。 2.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有力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相对人赋课一定的义务,并使这种义务得以履行,是行政职权的完整行使。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相对人对行政义务不履行的情况发生,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有利于预防、制止或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和提高行政职权的尊严,确保其合法运行。 3.它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在制

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强制只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活动中的一种手段和保障,不能看做是最终的处罚,因此,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行政处罚则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 (2)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戒,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 (3)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行政处罚则应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或确认为违法,而不能作出变更判决。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考试A卷答案 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1分,共20分)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2、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 ) 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 )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 ) 5、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6、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7、凡是涉案的物品,当一律予以查封。(×) 8、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9、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催告。(×) 10、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直接拆除。(×) 11、行政机关只能向所在地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的,不可以将强制执行费用扣除。(×) 1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的执行的申请要进行书面审查。(√ ) 14、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15、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 16、对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实现强制的,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7、短时间使用被查封的车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18、《行政强制法》中设定的责任改正不是法律责任。(×) 19、行政问责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 20、当事人的不到现场实施行政强制的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二、单选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答案选出来,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关于《行政强制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A、效率原则 B、法定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D、权利救济原则。 2、法律、法规以外的其规范性文件( C )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可以; B、有权; C、不得; D、授权。 3、行政机关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A ) A、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 B、为了防止证据损毁的;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制措施涉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权利的限制,而该手段实施时,当事人行为是否违法还处在查证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提高适用法律的位阶,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制措施的泛化,造成对此类手段的滥用,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强制 法(草案)》则十分明确地将行政强制的设定限定在法律、 法规的层次上,其主要内容为: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除对公民人身自由以外的暂时性限制,如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以及方式的范围予以扩大。如果已经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

同时,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在实践中还要注意,有些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已经被特别法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层次上才能适用,因此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有法规规定,也不能作为实施强制措施的根据。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条件、适用对象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者法规规定为限。就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而言,不存在能够普遍适用的强制措施,并且在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对象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实践中要注意加以区别。在行政监管过程中,每一种强制措施的作出,都必须考虑与所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法规的规定。 以下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一简单的分析。目前规定强制措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涉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查封,扣押(扣留),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违法资金进行冻结等。在实际执法中,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须针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相应的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老边区公安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 种类和法律依据及执行方式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对醉酒人的约束、强制传唤、扣押、收缴、追缴、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即强行带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2、对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3、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拆除或清除,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三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4、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遣送出境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5、对违反毒品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铲除、强制戒毒、强制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6、对违反刑法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7、对违反严禁卖淫嫖娼决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育 法律依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8、对违反警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继续盘问、强行带离现场、保护性约束措施、交通管制、现场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9、对屡教不改人员的强制措施 种类:劳动教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10、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工商字〔〕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 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查 你 单位 涉嫌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四 项的规定 决定对有关场所、设施、财物 详见《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号 实施 查封、扣押、扣押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自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5月10日。情况复杂 需要延长期限的 本局将另行书面告知。 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 月 内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 《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 号本文书一式三份 一份送达 一份归档 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内容: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此文书。如复议已经改变先前的行政处罚内容,此文书的落款应该是复议机关的名称] 案号:()交[决或复]执[ ]号 :(当事人) 你(单位)因(案由)一案,违反了(行政处罚理由)的规定,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对你单位做出了(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且你单位不服(处罚机关)年月日作出的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已 于年月日审理完毕。复议决定书(文号)已于年月日送达。由于(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执行字第号复议决定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你单位本应于年月日前自行履行完毕,但你(单位)至今尚未履行。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的规定,决定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现代经济信息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灭失,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为五大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一行政强制措施限制的是人的基本权利,即人身自由权。就强制程度而言,是行政强制措中最重的。根据比例原则,其应适用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对象或者场合。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就地查实、封存,以待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加以处理和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查封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二,查封对象是场所、设施和财物通常具有不能或者不宜移动性;第三,查封是原地进行的行为,并不改变被查封对象的物理位置;第四,查封的结果是原权利人暂时失去对查封对象的占有、使用及其处分的权利,但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3.扣押财物 扣押是指行政主体强制留置行政相对人的财物,限制其继续对其财物进行占有和处分的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和查封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扣押是把被扣押物品进行物理位置的转移,且是有必要的移动;查封是原地查封,并不移动被查封对象。第二,扣押的对象只能是财物,而查封的对象相对广泛,除了财物,还可以查封场所和设施,但是无论是查封还是扣押,原所有人都暂时丧失了对被查封物或者被扣押物的实际控制权,都是对其财产权的限制。 4.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是指行政主体暂时性地禁止行政相对人使用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或者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冻结虽然也是限制权利人的财产权,但其直接限制的是金钱,而非物品。因此相对来说,冻结存款、汇款这一行政强制措施形式实施的要求高于查封和扣押。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除了上述行政强制措施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还可以依法设定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的《行政强制法》规定了如下的行政强制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从性质上看,属于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人针对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替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被执行人,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督促其自觉履行的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与代履行一样属于间接执行方式,不同之处在于执行罚是以新的金钱缴纳义务达到督促的目的,而不是直接针对应履行的义务本身。 2.划拨存款、汇款 划拨存款和汇款从性质上讲,属于直接强制执行方式,即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直接划扣一定数量的金钱冲抵被执行人的金钱给付义务。这种方式强制执行的力度大,执行效果直接,执行效率高,相应地,对于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大且更为直接。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指行政强制执行人根据法律授权,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对已经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进行处理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排除妨碍是指行政机关有权要求违法当事人排除其造成的对于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益的妨碍,以保障权利的正常行使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行政机关可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来达到排除妨碍的。恢复原状即行政机关要求违法当事人将侵害对象恢复到侵害之前的状态。恢复原状要求存在恢复原状的可能,即在事实上可行且必要。行政机关可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来达到恢复原状的预期目的。如果恢复原状已在事实上不可能,就不应再坚持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而改由其他方式来替代。 5.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履行被执行人的作为性的行政法义务,由被执行人承担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于代履行避免了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的正面冲突,从而缓解了被执行人的抗拒心理,同时仍然能实现行政目标,因此,代履行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代履行的对象限于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而有些义务其他人代替不了的,也是禁止其他人代替的,只能由义务人本人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除上述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外,法律还可以设定其他形式的行政强制方式。 二、行政强制的设定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规则为以下四项:一是,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二是,行政法规可行使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三是,属于地方管理的事 浅谈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欧罗荣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摘要: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是行政强制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行政强制法》立法规范的首要对象。由于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在行政强制制度中具有根本性,因此《行政强制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设定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根本问题,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的立法初衷才能得以实现。行政强制的种类有二: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上述两个种类或者方式的名目是法定的,同时它们的设定权限也是法定的。 关键词:行政强制;种类;设定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340-02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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