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1、机电队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过流三大保护进行检查检测和管理工作。

2、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严禁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送电。

3、井下高压控制设备和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短路、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4、井下所有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臵应与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5、各单位对各接地点接地电阻的测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测量结果交机运管理中心存档。机运管理中心对各地点接地电阻进行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合格的各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6、低压检漏装臵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井下使用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短路、过流、漏电综合保护装臵,并要求每班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要立即进行检修,否则不得送电运行。

7、机运管理中心对井下各高低压线路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过负荷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对各地点开关进行整定。并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整定值。

8、各供电回路每增加或减少20KW负荷,以及线路增加或减少,长度达到(200m)时,应通知机运管理中心进行重新整定计算,改变整定值。

9、井下各高低压开关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志牌上应注明该设备的短路过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10、不得甩掉任何一种保护运行。

机运管理中心对各单位三大保护的管理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安排立即整改,否则不得使用。

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过流保护管理制度 一、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矿机电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接地装置的整定值进行技术、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负荷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负责调整。 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的任意变更。 四、矿井电气主管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 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六、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的调整。 七、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接地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一、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刚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壹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关联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关联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于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壹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关联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壹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煤矿井下电气整定计算说明

鑫隆煤矿井下电气整定计算说明 第一部分过载整定 一、过流整定细则说明: 1、馈电开关(含移变低压侧)中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实际整定时,应计算其保护干线所有负载的额定电流之和,根据各负载运行情况,乘一需用系数。 公式:I z=K∑Ie 式中:I z——过载保护电流整定值,A; ∑Ie ——保护干线中所有电机额定电流之和,A; K——需用系数,取0.5~1。 2、馈电开关(含移变低压侧)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取其保护干线中最大负载电机的起动电流,加其余电机的实际电流之和。 公式:I z=IQe+K∑Ie 式中:I z——短路保护电流整定值,A; IQe——最大负载电机起动电流,A; ∑Ie ——其余电机额定电流之和,A; K——需用系数,取0.5~1。 3、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载电流I z整定以负载电机的额定电流为依据,根据控制开关的整定方式取其近似值。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时,即视为过载,保护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超过8倍的I z值时,即视为短路,保护器瞬间动作。

4、馈电开关短路电流的可靠动作校验,应计算出其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除以其短路保护整定值,灵敏度系数不小于1.5。 公式: 式中:Id(2)——被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A; I z——馈电开关短路电流整定值,A; 1.5——可靠系数。 5、电磁起动器短路电流的可靠动作校验,应计算出所带负载电机处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除以8倍的过载定值,灵敏度系数不小于1.2。 公式: 式中:Id(2)——被保护干线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A; I z——电磁起动器短路电流整定值,A; 1.2——可靠系数。 6、高压配电装置,应根据其保护干线中移动高压侧过流整定值进行整定。 7、移动变电站高压侧整定以低压侧整定电流除以该移变的高压变比,取其近似值(10KV→690V,变比取14.5;10KV→1200V,变比取8.3)。 8、本细则参照《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煤矿工业出版社)第一章第二节制定。 9、高压起动器的过载电流I z整定以负载电机的额定电流为依据,根据控制开关的整定方式取其近似值。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时,即视

6KV供电线路保护整定计算

一、南风井供电线路保护整定 1、南风井一路#6112,南风井二路# 6209,线路参数: 如图: 长时负荷电流95A , 200 5l h =,最大负荷110A 。 采用LCS612微机线路保护。 两相不完全星形接线保护方式 据供电处孙光伟提供短路电流及线路系统参数如下: 6KV 母线侧,S max =146.95MVA,I max (3)=13.467KA ; S min =65.865MVA,I min (3)=6.036KA ; Z max =0.27Ω;Z min =0.602Ω 选南风井进线末端为短路点2d 。 查表《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 对于22YjV 370-?电缆010.306R km =Ω 010.061X km =Ω LJ 395-?架空线 020.38R km =Ω 020.06X km =Ω 22YjV 350-?电缆 030.429R km =Ω 030.063X km =Ω 010.490.3060.15L R =?=Ω 010.490.0610.0299L X =?=Ω 02 2.250.380.855L R =?=Ω 02 2.250.060.135L X =?=Ω 030.150.4290.0644L R =?=Ω 030.150.0630.0094L X =?=Ω 0102030.150.8550.0644 1.069() L L L L R R R R =++=++=Ω∑ 0102030.02990.1350.00940.174() L L L L X X X X =++=++=Ω∑ 系统阻抗小于系统电抗1,故忽略。 1.069()L R R ==Ω∑∑ 0.1740.270.444()L X X X X =+=+=Ω∑∑ 线路总阻抗2 2 2 2max 1.069 0.444 1.157() Z R X =+=+=Ω∑ ∑∑ 在最大运行方式下,线路在南风井母线上的短路电流为: 2(3)max 6300 3144() 1.732 1.157 3e d I A Z = = =?∑ 高压电机入线口两相电流为3d 点。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防爆以及电气保护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电气设备保护的安全评价,促进机电标准化工作稳步提升,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彻底杜绝井下设备失爆现象,杜绝因井下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立防爆设备检查组和检查组成员 组长:刘景新 副组长:姜杰、丁峰 专职成员:梁龙、马闯 兼职成员:刘旭、卢永生、郭磊、任鹏辉、侯宪岩及各区队机电副队长和机电班长 第二条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即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所属责任区内的设备负有直接责任,防爆检查员对全矿设备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防爆检查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气)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利和义务。 3、对于因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误,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的,由分管机电副矿长负责追查责任,处罚其单位10000元,包保防爆检查员1000元。 第三条专职防爆检查员职责范围及要求: 1、分工负责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防爆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三大保护、高低压电缆线路(包括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线路)、局扇风机闭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对上述范围存在的隐患,影响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使用,并监督整改,认真填写记录,送交有关单位,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 2、防爆检查组成员应对井下所有防爆设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专责范围内与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密切合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防爆性能,发现失爆或保护失灵等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维护保养、定期测试、检查检修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向机电部长汇报。

“三大保护”的作用

1、过电流保护的作用 当供电线路中发生短路事故时,由短路保护装置起作用来切断电源,可防止事故的发生。发生过电流事故时由过电流继电器或过流--过热继电器动作来实现过电流保护,或者在功率较大的设备上安装软启动装置来降低启动电流,以达到保护电动机的目的。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都能造成断相事故,防止这类事故的措施是采用晶体管断相过载保护装置,由断相保护电路来实现保护。 2 、漏电保护的作用 (1)当系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 (2)当人体接触一相火线或带电物体时,在人体还未受到损伤前,即切断电源; (3)可以防止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的绝缘因受潮或者受到损伤时,发生漏电甚至发展到相间短路事故的发生; (4)对电网对地的电容电流进行有效的补偿,以减少漏电电流的危害;能不间断地监视被保护电网的绝缘状态。 3、保护接地的作用 (1)当人身触及带电的设备外壳时,人体与接地装置构成并联电路,由于保护接地电阻小,而人体电阻值大得多,所以大部分漏电电流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大地,大大的减少了通过人体的直接漏电电流,这样降低了对人体的触电电流,就降低了对人体的触电危险。 (2)能减少直接漏电电流,从而减少了因漏电电流产生的电火花能量,因而也就减小了电火花引爆瓦斯、煤尘的可能性。 (3)对于无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地可使一相接地故障易于查找。 过电流保护 (一)概念、原因与危害 所谓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了它们的额定值。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电流后,一般会引起它们过热,严重时会将它们烧毁,甚至引起电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对煤矿井下危害极大,必须加以预防。 煤矿井下常见的过电流故障有短路、过负荷、断相。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经过电阻很小的导体直接形成回路,特点是电流很大。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甚至引起火灾或引燃井下瓦斯、煤尘,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性损坏,短路还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它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由此可见,短路故障是最危险的过电流。特别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容易遭到破坏,所以发生短路的可能性比地面大得多,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及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而且过电流的

配电房管理制度(8篇)全面版

《配电房管理制度》 配电房管理制度(一):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掉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状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一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配电房管理制度(二): 《配电房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掉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状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一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配电房管理制度(三):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配电房管理制度。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掉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状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模板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4)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4) 三、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二.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7) 三.计算机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9) 一、机房区域访问规定 (9) 二、机房环境卫生规定 (9) 三、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0) 四、机房空调管理规定 (10) 五、机房环境监控规定 (10) 四.办公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2) 五.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介质的存放 (14) 二、介质的使用 (14) 三、介质的带出与维修 (15) 四、介质的报废或销毁 (15) 六.信息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16) 七.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系统定级及系统安全方案设计 (18) 二、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 (18) 三、自行软件开发 (18) 四、外包软件开发 (19) 五、工程实施 (20) 六、测试验收 (20) 七、系统交付 (20) 八、安全服务商选择 (20)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2)

九.系统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计算机和服务器防病毒管理制度 (27) 十一. 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制度 (28) 十二.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 (29) 十三. 安全事件分类及处理流程 (30) 十四.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2) 十五. 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33)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技处,规划科技处负责有关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审议信息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有关技术方面培训计划;审议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中关于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审议或决定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应用、维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安全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研究制定信息安全各项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维护、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意见;研究提出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维护方案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该单位)根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实际,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关键岗位应配备多人共同管理,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井相关)

目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 第一章一般规定 (2)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2)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3)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4)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4)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5)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5) 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 (6) 第四章管理制度 (7)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9) 第一章总则 (9)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 (9) 第三章安装 (10) 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 (11) 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12)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4)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14)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19)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9) 第二节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0) 第三节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2) 第四节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23) 第三章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24)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检查 (24) 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定 (25)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3) 本项要求包括:

三大保护细则资料讲解

三大保护细则

义矿经发〔2014〕35号 关于印发《矿井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8日 义桥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第三条机电部负责全矿“三大”保护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部负责应限期对各单位的检查试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条新增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装设完善“三大”保护,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六条过流保护使用管理 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运转工区管理的各变电所总开关和分支馈电开关整定值由机电部电气技术员计算得出,并以《整定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运转工区;各其他使用工区的配电点及单台控制开关,均由各机电区长(技术员)计算得出并整定。

3、各种开关的整定值以电机的额定电流为准,无额定电流值的,以38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2倍,66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1.15倍,114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67倍,330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22倍为准。甩掉或短接过流保护装置的、过负荷保护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机电区长和包机人责任。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5、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机电部、机修厂、使用单位三方人员共同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6、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区长和机电部分管人员汇报,由机电部电气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7、机电部应有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纸(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各工区要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规格、长度及短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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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45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86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在保险行业 3

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各单位应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和”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实施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保监会成立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解决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监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监会机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的具体实施工作和行业定级工作的指导审核。 各保监局负责本局内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指导审核。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负责本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保险总公司统一部署本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二、定级工作安排及定级范围 (一)定级工作安排 为稳妥做好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拟在保险行业内分步分批实施。 保险行业第一批定级单位包括: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 4

三大保护

三大保护 在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由于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操作不当等等原因,造成电器设备短路、漏电、断相等其他原因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不仅影响煤矿井下的正常生产,甚至还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还会造成煤矿井下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保证,随着煤矿井下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三大保护的类型不断更新,掌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的前提。 一、三大保护包括: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接低保护。 1.、过电流保护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了额定值。 (1)、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流(过负荷)保护。 (1.1)短路危害:煤矿井下短路故障有两相和三相. 短路属于最严重的过流故障,短路点电弧中心温度可达2500~4000度,短时间可能会烧毁设备或电缆,引起电气火灾,甚至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1.2)短路原因:绝缘击穿、机械损伤、误操作。 (2.1)过负荷的危害: 过负荷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而且超过了允许时间。长时间过负荷会导致绝缘性能下降,影响电气设备生命,它是造成电动机烧毁的主要原因。 (2.2) 过负荷原因:电源电压过低、机械性堵转、重载启动 (3.1)断相的危害: 断相是指三相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一相断线,以电动机断相多见。电动机在运行中断相后,仍会运转。由于机械负

载不变,电动机工作电流会比正常的工作电流大,引起负荷。为同三相对称负荷区别,故称断相或单相断线故障。 (3.2)断相的原因:熔断器一相熔断;电缆与电缆或电缆与设备没有可靠连接;电缆芯线中一相断线。 预防过流的措施:过流保护的措施主要是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检修,保护器的整定,线路的维护,终端头的制作工艺及接线盒的制作工艺,处理好电缆的屏蔽层及电气间隙,避免人为砸伤电缆及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二、漏电保护 1 井下低压漏电保护动作分析 根据我国井下低压电网的运行情况,一般认为对低压配电网漏电保护实行三级保护,级数再增加将没有使用意义。实行分级保护的目的是从人身、设备安全和正常用电的角度出发,既要保证能可靠动作,切断电源,又要把这种动作跳闸造成的停电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常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多为附加直流电源式保护和零序电流保护装置。总保护处安装附加直流电源保护,无论系统发生对称性漏电还是非对称性漏电,保护均能可靠性动作;分支出口处安装零序电流保护作为横向选择性保护的主保护;而漏电闭锁则设置在磁力启动其中,作为最后一级保护,但它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情况下却是不动作的,仅仅是作为设备启动前的绝缘检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管理,规范测评行为,提高等级测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已定级备案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的安全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省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测评机构实行推荐目录管理。测评机构由省级以上等保办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推荐。 第四条测评机构联合成立测评联盟。测评联盟按照章程和有关测评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测评联盟在国家等保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

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服务。 第二章测评机构申请 第六条申请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向省级以上等保办提出申请。 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全国测评机构。 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其推荐的测评机构。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目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

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 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 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 N。I 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 Z 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

配电房管理制度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工厂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变配电房必须做好“四防”(防雷雨、防火、防小动物),保持通风良好。 2.配电柜前的操作通道上应敷设橡胶高压绝缘垫。 3.按期进行变配电设备及绝缘用具的预防性试验,变配电装置应保护清洁,漆色鲜明。 4.变配电房的防雷设施及接地应保持有效完好,接地电阻值要定期测定,应符合标准。 5.消防器材必须配全,挂放整齐,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有效完好。 6.变配电房的室内室外,严禁堆放物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7.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内。 8.检修人员进入配电房检修设备,必须由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可以进入进行检修。 9.凡按手续进配电房的一切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准抄录任何资料,不准拨动设备或进行任何操作。

10.配电房内工作的人员进出变配电房时,均应详细填写“进出登记薄”。 11.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1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1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1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1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16.必须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17.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必须绝缘,无漏电现象。 18.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19.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0.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巡查记录。 21.严格操作规程和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2.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23.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 24.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房;配电房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25.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等级保护制度

等级保护制度 等级保护制度已经被列入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之中。如何对信息系统实行分等级保护一直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美国,作为一直走在信息安全研究前列的大国,近几年来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突出体现了系统分类分级实施保护的发展思路,并根据有关的技术标准、指南,对国家一些重要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安全分级、采用不同管理的工作模式,并形成了体系化的标准和指南性文件。一、美国信息系统分级的思路从目前的资料上看,美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分级存在多样性,但基本的思路是一致的,只不过分级的方法不同而已,已在不同分级方法中出现的作为划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因素主要包括: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使用资产等级作为判断系统等级重要因素的文件如FIPS199,IATF,DITSCAP,NIST800-37等);威胁(使用威胁等级作为判断系统等级重要因素的文件如IATF等);破坏后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使用影响等级作为判断系统等级重要因素的文件如FIPS199,IATF等);单位业务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DITSCAP);根据对上述因素的不同合成方式,分别可以确定:系统强健度等级(IATF):由信息影响与威胁等级决定;系统认证级(DITSCAP):由接口模式、处理模式、业务依赖、三性、不可否认性等七个方面取权值决定;系统影响等级(FIPS199):根据信息三性的影响确定;安全认证级(NIST800-37):根据系统暴露程度与保密等级确定。由于不同的信息系统所隶属的机构不同,美国两大类主要信息系统:联邦政府机构的信息系统及国防部信息系统所参照的分级标准不尽相同,即:所有联邦政府机构按照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有关标准和指南的分级方法和技术指标;而国防部考虑到本身信息系统及所处理信息的特殊性,则是按照DoD 8500.2的技术方法进行系统分级。下面重点介绍美国联邦政府和国防部的有关标准和指南性文件。美国联邦信息处理标准(FIPS)是(NIST)制定的一类安全出版物,多为强制性标准。FIPS 199 《联邦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分类标准》(2003年12月最终版)描述了如何确定一个信息系统的安全类别。确定系统级别的落脚点在于系统中所处理、传输、存储的所有信息类型的重要性。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类别”是FIPS 199中提出的一种系统级别概念。该定义是建立在某些事件的发生会对机构产生潜在影响的基础之上。具体以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三类安全目标(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来表现,即,丧失了保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对机构运行、机构资产和个人产生的影响。FIPS 199定义了三种影响级:低、中、高。FIPS 199按照“确定信息类型——确定信息的安全类别——确定系统的安全类别”三个步骤进行系统最终的定级。首先,确定系统内的所有信息类型。FIPS 199指出,一个信息系统内可能包含不止一种类型的信息(例如隐私信息、合同商敏感信息、专属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等)。其次,根据三类安全目标,确定不同信息类型的潜在影响级别(低、中、高)。最后,整合系统内所有信息类型的潜在影响级,按照“取高”原则,即选择较高影响级别作为系统的影响级(低、中、高)。最终,系统安全类别(SC)的通用表达式为:SC需求系统={(保密性,影响级),(完整性,影响级),(可用性,影响级)} 为配合FIPS 199的实施,NIST分别于2004年6月推出了SP 800-60第一、二部分,《将信息和信息系统映射到安全类别的指南》及其附件。其中详细的介绍了联邦信息系统中可能运行的所有信息类型;并针对每一种信息类型,介绍了如何去选择其影响级别,并给出了推荐采用的级别。这样,系统在确定等级的第一步—确认信息类型,并确定其影响级别时,有了很好的参考意见。而美国国防部对信息系统的分级与联邦政府有所不同,主要把信息系统的信息分类为业务保障类和保密类,同时对这两类进行了分级的要求,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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