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评估操作方案

房屋建筑物评估操作方案
房屋建筑物评估操作方案

房屋建筑物评估操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了解资产的真实状况,确保资产真实存在,不重不漏,确保账、卡、实物与申报表相符。

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逐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作好勘

察记录,逐项核对产权证或产权替代文件资料,按本方案的要求编制评估案例,撰写评估说明,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底稿。

作价依据应充分、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应得当,并对确定的评估方法正确理解与运用,确保收集的作价及其他相关资料详实可靠,客观公正反映资产的真实公允价值。

对评估结果的增减值作出客观、合理的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具体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了解房屋建、构筑物基本概况;

2.核对和验收房屋建、构筑物申报明细表;

3.确定房屋建、构筑物评估重点;

4.清查、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

5.评定估算和结果分析;

6.撰写评估说明;

7.整理和编制底稿。

二、了解房屋建、构筑物基本概况

根据确定的评估目的,明确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范围。

了解房屋建、构筑物基本状况。主要了解购建时间、分布地域、所处地址的地况、地貌、气候等情况,初步了解建、构筑物的资产管理情况、使用、维护保养状况、建、构筑物的项数、建筑面积、用途、建筑结构类型及特点、产权状况,账面值的构成,何年何月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是否曾调账。

通过对委估资产的了解,初步掌握评估工作量和评估难点、重点。

三、核对和验收评估申报明细表

验收企业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使其符合评估要求。本次负责的申报明细

表共包括张表:表-1 房屋建筑物、表-2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表-3 在

建工程土地工程表、表4-7 为租赁物业表。

请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每一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要

与明细分类账核对一致,各类固定资产加总合计正确,并与资产负债表金额核对

一致。检查申报明细表账面价值是否与会计报表相符,对申报明细表填写不符合

评估要求之处,应要求企业及时修正。并在修改后的每张账明细表左上角加盖公

章。

四、清查、现场勘察核实及资料收集

(一)清查及现场勘察核实

现场勘察阶段是评估人员合法、合理、客观公正进行评估的关键环节,是

最大限度地降低评估风险的关键阶段,评估人员应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该阶段,评估人员应该能够确定评估重点,找出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产生评估风险的特殊事项。

1.与资产管理人员座谈,认真听取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对象概况的介绍,

在资产管理人员的陪同和协助下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工作。

2.现场勘察的范围

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应逐项进行勘察核实。

3.现场勘察核实的内容

(1)产权状况的核实

逐项核实企业提供的产权证明资料,判断其有效情况,将核实结果在清查

结论中注明。

(2)现场勘察

根据企业提供的建、构筑物评估申报明细表,核实明细表中建、构筑物数

量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对建、构筑物的账面价值、建成年月、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用途、产权、项数等内容核对账、卡并进行实地勘察核实;了解建筑物的拆、改、扩建等情况,同时现场勘察建筑结构及特点、装修、给排水、配电照明、采暖通风等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结构:根据结构类型对承重墙、梁、板、柱进行细心观测,查看有无变形开裂,有无不均匀沉降,查看混凝土构件有无露筋、麻面、变形,查看墙体是否有风化以及风化的严重程度,籍以判断建筑物基础及结构的安全性。

维护、装修:查看的内容:装修、有无脱落、开裂、损坏、装修的档次、

新旧程度等;非承重墙、门、窗、隔断、散水、防水、保温等有无损坏、丢失、腐烂、开裂等现象。

设备设施:水电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是否畅通,有无损坏和腐蚀、电气绝缘有无老化,能否满足使用要求。

采用市场法评估还应重点勘察评估对象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景观的优劣、交通情况、规划限制条件、朝向、配套设备设施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

4.与企业共同对勘察核实中发现的遗漏、重复以及错误之处进行修改,确

认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

5.将勘察核实情况和数据认真记录于工作底稿中,并撰写房屋建、构筑物

清查核实结论和清查调整说明。

(二)资料收集

应当充分收集与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并确信资料内容的合理性、相关性和完整性以及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要求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等相关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并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1.搜集资料的渠道

(1)委托人提供;(2)实地勘察获得;(3)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4)市场调

查收集;(5)询问当事人、咨询公司等。

2.基础资料

收集企业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盖章件、产权证明类资料及其他企业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3.作价依据资料

评估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下列 4 个方面:(1)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2)对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3)类似房地产的交易、

成本、收益实例资料;(4)房屋建构、筑物的建筑成本资料;(5)反映评估对象状况的资料。

对于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房屋建筑物价格因素的资料都应尽量搜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自然条件、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资料;房地产供求方面的资料;房屋建、构筑物建筑成本资料等。

搜集什么样的资料,主要取决于拟采用的评估方法。各种评估方法应主要收集的资料有所不同。

重置成本法:主要收集房屋建、构筑物的预、决算书及有关图纸等资料,并到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和当地建筑定额管理部门及委托单位的财务、基建等部门进行调查咨询,取得当地的现行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有关调差文件、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等资料。在调查的同时取得本地区主要建筑材料现行市场价格。

市场比较法:主要是调查了解同一供需圈内可比房地产的相关资料(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及市场情况等,搜集三个或以上的可比交易实例资料。

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搜集收益实例资料;而具体应搜集的内容,则需要针对评估方法中的计算所需要的资料数据进行。如对供出租用的写字楼拟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则需要搜集可供出租的面积、租金水平、出租率或空置率、运营管理费等方面的资料。

在搜集实例资料时,应充分考察它们是否受到不正常的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对于受到这些因素影响的实例资料,只有在能确定其受影响的程度并能进行修正的情况下才可被采用。搜集完资料后,应对其进行核实、整理、分类,以便查阅和对资料进行分析。

五、评定估算和结果分析

(一)评定估算

1.确定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一般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现值法等。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重置成本法的适用范围:重置成本法一般适用于自建自用房屋建、构筑物或市场流动性较差的非收益性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2)市场比较法的适用范围:当存在着具有可比性的三个以上建筑物或房地产交易实例时,一般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3)收益现值法的适用范围:对于可独立经营获利的收益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一般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

评估方法的选用应在最佳使用原则基础上,根据评估对象的房地产类型、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及所搜集资料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确定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2.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u32508X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a.建安综合造价的确定

预决算调整法:即以待估建筑物的预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按当地现行工程预算定额、费率,将其调整为基准日建筑安装综合造价。

重编预算法:即根据建筑物的施工图纸及变更资料等,按照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及其他取费文件重新编制工程预算的方法。

指标测算法:即参照相同功能用途、相同规模、相同建筑结构特征建筑物的工、料、机各项消耗指标及当地现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标准测算建安造价。

标准单方造价调整法:即将评估建筑物中影响建筑造价的各因素与已知单方造价的标准建筑中各有关因素进行比较分析,调整计算出评估建筑物的单方造价。

取费程序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备注

b.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的确定: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标准和当地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项目征收标准取费基数依据(如实填写文号,底稿备查)

5

c.资金成本的确定:资金成本按资金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均匀投入和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它费用)×\u36151X款利率×\u21512X理建设工期×(1/2)

基准日贷款利率表

时间

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②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

a.采用类比法确定其重置全价。即将各类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使用功能与已做的典型建筑物评估案例在建筑面积、层高、檐高、轨高、跨度、装修、施工难度等影响造价的诸方面因素进行类比分析,在典型建筑物重置单价的基础上,调整差异求得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b.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即将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乘以自建成日期至评估基准日之间的价格指数来计算建筑物重置全价的一种方法。采用本方法的前提条件是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比较合理,账面原值中没有与该建筑物无关的费用。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房屋建、构筑物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建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以当地现行定额取费程序表为准。

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计算建安工程造价时,需引注准确完善的原工程预决算数据和相关资料,如决算的汇总表等、设计变更签证等,并附预决算书的封面复印件、取费表等。

采用工料机消耗指标法计算建安工程造价时,应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整,还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及附表。

若采用重编预算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要有工程量计算底稿。

(2)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综合成新率方法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耐用

年限可参考)

结构部分(基础、主体、屋盖)、装修部分(门窗、内外装修及其他)、设备部分(水、电、暖)。通过上述建(构)筑物造价中影响因素各占的比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

建筑各因素的标准分值,根据现场勘察实际情况确定各评估分值,根据此分值确

定现场勘察成新率。

采暖(30)

小计(100)

勘察成新率=(1)×\u27604X例+(2)×\u27604X例+(3)×\u27604X例

=

②对于单位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确

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G S B G S B G S B G S B 单层

2-3 层

际耐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财务折旧年限是会计上的概念,评估中应以实际耐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为准。

7

房屋建、构筑物耐用年限表

(十八)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含路基、道碴、轨枕、钢轨、垫板、防爬器、鱼属板、护坡等)和铁路线上的桥梁、涵洞、隧道

(十九)水工建筑物(大坝)50

80 30

选取可比实例;

②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8

③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④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⑤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⑥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⑦求出评估单价。

(2)选取可比实例

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 3 个或 3 个以上的可比实例。

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是评估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包括在区位、权益和实物等方面应相同或相近;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近;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各比较案例应在以下方面统一:付款方式、币种和货币单位、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等,通过统一调整、换算,统一表达方式和内涵,建立一致的比较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即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主要有:

①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交易。例如父子之间、兄弟之间、亲友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其职工之间的房地产交易,成交价格通常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

②急于出售或急于购买的交易。例如欠债到期要还,无奈只有出售房地产偿还,成交价格往往偏低;相反,在急于购买情况下的成交价格往往偏高;

③交易双方或某一方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的交易。如果买方不了解市场行惰,盲目购买,成交价格往往偏高;相反,如果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盲目出售,

成交价格往往偏低。

④交易双方或某一方有特别动机或偏好的交易。例如,买方或卖方对其所买卖的房地产有特别的爱好、感情,卖方惜售,或买方执意要购买,在这种情况下的成交价格往往偏高;

⑤特殊交易方式的交易。如拍卖、招标、哄抬或抛售等。拍卖、招标方式容易受现场气氛、情绪的影响而使价格失常。但中国大陆目前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例外,拍卖、招标的价格较能反映市场行情,而协议价格往往偏低。

⑥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在现实交易中,往往出现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应按照有关税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交易价格调整为买卖双方各自负担自己应负担税费下的价格;

⑦相邻房地产的合并交易。房地产价格受其土地面积、土地形状、建筑规

9

模的影响。相邻房地产合并交易的成交价格往往要高于其单独存在、与其不相邻

者交易时的正常市场价格。

有上述特殊交易情况的交易实例不宜选为可比实例,但当可供选择的交易

实例较少而不得不选用时,则必须对其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即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

交易日期修正宜采用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变动率或指数进行调整。在无类似

房地产的价格变动率或指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情况和趋势

作出判断,给予调整。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应将可比实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外部环境状况下

的价格。

区域因素修正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环境、景观,

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城市规划限制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区域因素修正

的具体内容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用途确定。

进行区域因素修正时,应将可比实例与评估对象的区域因素逐项进行比

较,找出由于区域因素优劣所造成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即将可比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

个体状况下的价格。

个别因素修正的内容主要应包括:新旧程度、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

工程质量、建筑结构、楼层、朝向等。个别因素修正的具体内容应根据评估对象

的用途确定。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时,应将可比实例与评估对象的个别因素逐项进行比

较,找出由于个别因素优劣所造成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

(8)求出评估单价

根据房产评估的替代原则,利用下述公式确定修正价格。

修正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u27491X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u24453X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

个别因素值×\u24453X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选取的多个可比实例的价格经过上述各种修正之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求出一个综合结果作为委估对象的评估单价,进而计算出委估房屋建筑物评估

值。

10

注意:采用市场法的评估值一般为房地合一价,应注意勿与土地评估值重复。

C

因素条件/比较因素说明表

用此表应分为别说明三个问题:1、各因素条件说明表,2、比较因素

11

4.收益现值法

(1)运用收益法评估的步骤

①估算潜在毛收入;

②估算有效毛收入;

③估算运营费用;

④估算净收益;

⑤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

⑥选用适宜的计算公式求出收益价格。

注: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净收益均以年度计算。

(2)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

潜在毛收入是假定房地产在充分利用、无空置状况下可获得的收入。

将潜在毛收入扣除空置、拖欠租金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得到有效毛收入。

运营费用是维持房地产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用必须支付的费用及归属于其

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如:商业、餐饮、工业等经营者的正常利润) ,注意,运营费用是从估价角度出发的,与会计上的成本费用有所不同。

(3)估算净收益

①出租型房地产,应根据租赁资料计算净收益,净收益为租赁收入扣除维

修费、管理费、保险费和税金。

②商业经营型房地产,应根据经营资料计算净收益,净收益为商品销售收

入扣除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利润。

③生产型房地产,应根据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资料计算

净收益,净收益为产品销售收入扣除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厂商利润。

④尚未使用或自用的房地产,可比照有收益的类似房地产的有关资料按上

述相应的方式计算净收益,或直接比较得出净收益。

评估中采用的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或净收益,除有租约限

制的之外,都应采用正常客观的数据。

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

金应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

(4)资本化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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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下列方法分析确定:

①市场提取法:应搜集市场上三宗以上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净收益等资料,选用相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出资本化率。

②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以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资本化率。安全利率可选用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三或五年的国债或银行存款利率的复利化值,也可采用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对其影响程度而确定。

③复合投资收益率法:将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收益率与自有资本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资本化率,按下式计算:

R=M×R+(1-M)R

式中R ─ 资本化率(%);

M ─ 贷款价值比率(%),抵押贷款额占房地产价值的比率;

R ─ 抵押贷款资本化率(%),第一年还本息额与抵押贷款额的比

率;

R ─ 自有资本要求的正常收益率(%)。

(5)收益年期的确定及评估值计算

对于单独建筑物的评估,应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

选用对应的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折旧。

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评估对象,当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或等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对应的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

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评估对象,当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可采用下列方式处理:

①先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对应的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物耐用年限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折现值。

②若房地产中的土地为划拨地,可参照出让地的评估,但评估值中包含了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请予以扣除。

基本计算公式:

n

V=∑

A

i

= (1 +

i1

R)i

式中V—收益价格(元,元/平方米);Ai—未来第i 年的净收益(元,元/平方米);

N —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年)。

(二)汇总结果

通过案例的测算,修正被评估物业的与案例的差异(如楼层差、层高差、 装修差、面积差、设施差等),将案例的评估值修正为被评估物业的评估值,再 将各项评估值进行汇总,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增减值原因分析。

同时作好物业和土地的对接及房地匹配工作。

六、撰写评估说明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说明中应详细列举评估中过程中所采用的取费、取价

依据,要求文件名准确并将复印件存底稿备查。房屋建、构筑物评估说明部分应 按以下几部分内容撰写。

1.评估范围

应说明本次评估的资产范围,并列表说明

序号

合计

2.资产概况

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包括建筑物类型、特点、分布地域、资产账面原值、净值的构成;建(构)

筑物主要结构类型、建设年代、使用状况、日常管理情况;是否进行过清产核资

和调过账等。

3.评估依据

4.评估程序

5.评估方法

6.典型案例

7.评估结果及分析

七、评估案例的要求

案例部分的要求要结合 91 号文及本项目的特点:尽量函盖不同的评估方法、

不同结构类型、地市分布等,另外,还必须要有构筑物案例。要求每个申报单位的房屋案例(结构类型不同、方法不同)不少于个。选择原则:产权明晰、价

值量大、具有代表性、建设年代新旧均有、地域不同。

八、房屋建筑物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

1.评估是站在公允的立场上按现行市场公允的标准进行的,具有普遍性、

公允性。如企业在建造房屋时,可能一部分资金是自筹的,一部分资金是借贷的,但在评估时,就必须考虑公允的市场,把所有资金都看作是按现行可能得到的最低的利率借贷来的;

2.正常情况下,每一类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和成新率都应在一个合理的

范围内,对于有关异常情况,如含土地价值、含其他附属设施、经过了大修等情况,应在增减值原因分析中加以说明,同时在明细表备注栏注明;

3.在评估房屋建筑物时,应和土地评估相结合,做到不重、不漏;

4.房产评估人员与机器设备评估人员应就大型设备的基础及其他与设备有

关土建费用进行沟通,保证设备基础及与设备有关的土建费用在设备评估与房屋建、构筑物评估中不要重复或遗漏。

房屋建筑加层专项施工方案(2015年新规范)

一、工程概况 ...................................................... 1.. 二、施工准备 ...................................................... 1.. 三、脚手架搭设与模板支设 .......................................... 2.. 四、植筋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 3.. 五、钢筋安装施工 5... 六、混凝土浇筑及养护 5... 6#楼加层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6#楼工程位于牌楼街道办事处万明路大河沟体育馆旁, 其结构为地下3 层,地上33层,建筑面积18365.35川,建筑总高度99.1m。根据设计变更在-12.4m 至-6.1m层增加一层楼板,增加层楼板高度设计在-10.00m位置,其增加楼层结构与原结构连接处钢筋采用结构胶植筋的施工方法。参建单位分别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1 )由施工单位单位技术及质量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技术、质量、生产、安全等相关专业,对施工作业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详细研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反映及沟通。 (2)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指令及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或工程洽商记录)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由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技术、生产及施工班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详细,尤其是对重点节点、重要工序等进行详细交底。

质量评估报告房屋建筑模板

质量评估报告房屋 建筑

GD3004□□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新豪方大厦 监理单位( 公章) : 深圳南油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 4月20日

填写说明 1.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负责打印填写, 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 语言简练, 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 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质量评估报告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5.”进场日期”填写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时间。 6.”工程规模”是指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工程造价、工程用途等情况。 7.”工程监理范围”是指监理合同内的监理范围与实际监理范围的对比说明。 8.”施工阶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理控制情况和结论性意见: ①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监控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 齐全。 ②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控 制情况。 ③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情况。 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①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验收情况。 ②桩基础工程质量( 包括桩基检测等) 。

③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④消除质量通病工作的开展情况。 ⑤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 ⑥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落实情况的检查。 ⑦对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合同施工的检查。 10.”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是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11.”整改意见”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等存在的问题及未完成工程项目提出改正、限期完成的意见。 12.”工程质量综合评估意见”是指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 全面评价工程质量水平, 提出是否能够经过质量验收的意见。 一、工程概况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律师修订版)

【律师修订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鉴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委托方与受托方就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本鉴定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鉴定范围和内容 本鉴定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附件二。 第三条鉴定标准和方式 本鉴定工作应当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为:。 第四条鉴定费用及支付 (一)鉴定费用: □按间计费:元/间,共间; □按建筑面积计费:元/平方米,共平方米;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二)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转账

(三)支付时间: □一次总付:支付时间为。 □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元,时 间:。 第五条履行方式及期限 受托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检查检测工作,于现场检查检测工作后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交书面安全鉴定报告套。 第六条异议处理 委托方如对安全鉴定报告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起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受托方组织复查并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予以书面答复。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XXX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提出鉴定程序符合性审查或鉴定结论可靠性审查。 第七条双方主要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2.在现场鉴定时提供工作面(如木结构平房及中式楼房应有检查口)、水电条件等必要协助,并按照与受托方商定的方案提前去除局部检查区域的建筑装修(如抹灰层)及项目检查完成后修补检查损伤部位等。 3.在现场提供工人名,配带锤子、凿钎子、梯子等工具协助鉴定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鉴定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 第一条为了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的公正、有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评估规。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评估规。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

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由资质较高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同一资质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标准。 第七条同一征收项目分期实施,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前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对象、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资料,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除因时间变化等不适用因素外,应当采用。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 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房地产评估机构因专业所限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相关项目,但应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第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 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房屋建筑测量施工方案

房屋建筑测量施工方案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花园(A 栋 . B 栋) 施 工 测 量 方 案 编制单位: 编制人: 2011年3月17日 目录 1 编制依据 0 2 工程概况 0 3 施工部署 (1) 施测程序 (1)

4 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 (1) 施测原则 (1) 准备工作 (2) 测量的基本要求 (3) 5 工程定位与控制网测设 (3) 工程定位 (3) 平面控制网测设 (3)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4) 6 基础测量 (5) 基础平面轴线投测方法 (5) 士以下部分标高控制 (5) 7 主体结构施工测量 (6) 平面控制网的测设 (6) 激光经纬仪选型....................... .. (7) 基准线竖向投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7) 标高竖向传递 (8) 8 工程重点部位的测量控制方法 (9) 建筑物大角铅直度的控制 (9) 墙、柱施工精度测量控制方法 (9) 门、窗洞口测量控制方法 (9) 电梯井施工测量控制方法 (9)

10 施测安全及仪器管理 (10) 1 编制依据: 由第三设计院设计《花园住宅(A栋和B栋)楼施工图纸》。 《南城花园住宅(A栋和B栋)楼施工组织设计》。 重庆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区放线办提供的《测量成果报告书》。 土建工程施工涉及的有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施工测量手册》。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区,花镇红光大道,红光车站南侧,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地上10 层,地下1 层,东西长,南北进深,檐口高度,层高,墙厚200cm。地下室设有消防水池,人防区和非人防区,风机房、四个集水坑。 ±相当于绝对标高,室内外高差为;建筑楼面标高与结构楼面标高相差,建筑做法为70mm 厚。 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结构形式,外墙外侧粘贴40mm 厚聚苯板保温;在1~2 层外墙外侧镶贴面砖,以上部位为装饰涂料。 3 施工部署 施测程序: 准备工作测量作业自检报验 合格合格进入下道工序 施工测量组织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专业测量人员成立测量小组,根据巴南区放线办给定的坐标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工程定位、建立轴线控制网。

房屋安全排查和评估-报告模版

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报告 1委托方 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 2房屋地址 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3号南疆路1160号 3现场排查日期 2016年8月 4委托排查目的、内容和范围 根据天津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案例规定,为加强住房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泰隆兴建筑安装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院内楼房及车间食堂等住房进行安全排查。 主要排查内容为:对房屋建筑结构基本信息调查、房屋外墙棱线垂直度测量、房屋结构损坏调查、危险点或安全隐患调查。 5工作技术依据 [1]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2]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4]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6、排查结果: a、南楼、西楼3层顶面脱落; b、东楼4层墙皮脱落,楼屋下沉,墙体开裂; c、北楼5层漏雨严重; d、机油库平房墙皮脱落、离股; e、食堂平房墙皮脱落、离股、房顶漏雨; 7、整改措施:

a、对南楼、西楼3层顶面墙皮,重新进行人工抹灰。 b、东楼4层墙皮脱落,楼屋下沉,墙体开裂;对东楼4层墙皮进行铲除干净,并进行人工抹灰处理,对楼屋下沉问题及墙体开裂问题进行修补及补漏。 c、对5层漏雨地点裂缝进行修补。 d、对机油库平房墙皮进行人工铲墙,重新人工抹灰。 e、对食堂平房墙皮进行人工铲墙,重新人工抹灰。对房顶进行防水修补,解决漏雨问题。 8、房屋整改方案: a、对南楼、西楼3层、顶面进行重新铲掉顶面墙皮,对顶面进行人工重新整体抹灰的施工方案。 I、外墙皮修复施工方法: 一、外墙抹灰的工艺流程: 墙面清理空鼓面层、粉尘、污垢→浇水湿润墙面→→抹底灰→抹面层水泥砂浆。 基层处理,将墙面上残余砂浆、污垢灰尘等,清理干净,并用水浇墙,将砖缝中的灰土冲掉,并将墙面湿润。 抹底灰:刷素水泥浆一道,紧跟抹1:3水泥砂浆底灰,底灰12mm厚,,用大杠横竖刮平,木抹子搓毛。 抹面层砂浆:底层砂浆抹好后,第二天即可抹面层砂浆,面层砂浆为1:2水泥砂浆,厚度8mm。首先将墙面润湿,抹时先薄薄地刮一道素水泥膏,使其与底灰粘牢,紧跟着抹罩面灰,用刮杠横竖刮平,木抹子搓毛,铁抹子溜光、压实。待其表面无明水时,用软毛刷蘸水垂直于地面的同一方向,轻刷一遍,以保证面层灰的颜色一致,避免和减少收缩裂缝。 养护: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喷水养护。 二、脚手架的搭设: a、4号转运站施工处在输煤栈桥下,需搭设高度15米的双排脚手架,长度8米。 b、5米以上高处施工时根据作业面的宽度和高度搭设挑出式脚手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评估价值和测算的市场价格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鉴定业务;与房屋征收部门有关人员、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被征收人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评估结果或者鉴定意见无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评估、鉴定行为和结果。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估、鉴定行为和结果的干预。 第四条承担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定。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推荐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当事人选择,但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地

产估价机构参与评估活动。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采取迎合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要求、恶意低收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 第六条同一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大的,可以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 第七条对于承接的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业务。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因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房

房屋建筑测量方案

房屋建筑测量方案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施工测量方案 一、编制依据 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三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图纸。 《三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楼施工组织设计》 土建工程施工涉及的有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施工测量手册》 二、工程概况 三林城W5-5,W5-8,W5-11地块公建工程位于上南路,建筑占地面积9810m2,总建筑面积79480m2,主楼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建筑面积36400M2,地上43080M2。建筑物檐高,室内外高差150mm,±相当于绝对标高。基础为桩承台—阀板基础,开挖深度,基础底板厚650。建筑外轴线尺寸为米×米。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局部位置较宽敞,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根据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总平面图内坐标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将控制点引测至场内,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南侧绿化带上,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控制点布置及复核点见附图。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设置控制轴线1、6、14、23、30轴,A、L轴为控制轴,详细控制点布置及引侧详见附图。

高程控制点数据:根据总平面图提供的上南路路中()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埋于土层以下或设于周围永久建筑物上。 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见附图)、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 四.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进行复测。各控制线间距离采用全站仪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五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基础施工(即±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人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6点(1轴线30轴线一点,A轴线L轴线各两点),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它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它细部轴线。 ±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者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法律法规对配套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市容、卫生、气象、农村工作、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 所有权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

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房屋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房屋建筑使用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建筑,及时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配合开展对房屋建筑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 第六条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示房屋建筑的性能指标、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第七条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权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

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公平合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评估,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或鉴定,适用本办法。 为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征收补偿费用或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等服务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等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应当分别对评估目的进行适当表述。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等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六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款、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本办法评估确定。 第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测量 方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一、编制依据 土建工程施工涉及的有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建筑施工测量手册》。 二、工程概况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局部位置较宽敞,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根据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总平面图内坐标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将控制点引测至场内,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南侧绿化带上,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控制点布置及复核点见附图。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设置控制轴线1、6、14、23、30轴,A、L轴为控制轴,详细控制点布置及引侧详见附图。 高程控制点数据:根据总平面图提供的上南路路中()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埋于土层以下或设于周围永久建筑物上。

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见附图) 、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 四.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进行复测。各控制线间距离采用全站仪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五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基础施工(即±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人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6点(1轴线30轴线一点,A轴线L轴线各两点),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它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它细部轴线。 ±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

房屋建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GD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太阳鸟3D模块化研发和制造连湾基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章):珠海英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质量评估报告一式四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5、“进场日期”填写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时间。 6、“工程规模”是指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工程造价、工程用途等情况。 7、“工程监理范围”是指工程监理合同内的监理范围与实际监理范围的对比说明。 8、“施工阶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监理控 制情况和结论性意见: ①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监控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②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控制情况。 ③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情况。 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①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验收情况。 ②桩基础工程质量(包括桩基检测等)。 ③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④消除质量通病工作的开展情况。 ⑤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 ⑥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⑦对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合同施工的检查。 10、“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是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11、“工程质量综合评估意见”是指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 技术标准,全面评价工程质量水平,提出是否可以通过质量验收的意见。

建筑安全评估报告

建筑安全现状调查 报告书 2015年12月

前言 楼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引起房屋“发病”和“衰老”的原因有哪些因素呢不外乎是设计因素,施工因素,材料因素,地质因素,人为损坏因素,自然影响,环境影响等几大因素。 近年来,随着房屋产权多元化和房屋租赁的活跃,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凸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盲目改建加层增大房屋荷载、装饰中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整体性、结构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房屋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本保证。如果对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业主及其他人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房屋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达到数十亿元人民币。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地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房屋质量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房屋安全管理是我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我国的现状和房屋结构潜在的破坏性,都要求我们对房屋安全加强管理,制定详细而可操作的规程、制度、标准、方案,以此来规范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楼房建筑安全广受关注的大环境下,我们组员对学校这样一个小环境进行了楼房安全调查。我们特地选择了一个危险系数比较高的教学楼——美术学院第三教学楼,希望通过对它的一个初步的简单调查,来反映中国学校建筑的安全现状。

目录 一前言 (1) 二美术学院第三教学楼基本状况介绍 (3) 三危险源辨识 (4) 四定性定量分析危险因素 (9) 五事故树分析

住建部拆迁补偿办法条例

住建部:房屋征收按市价评估补偿 2011年06月08日02:28新京报[微博]马力我要评论(194)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0年7月3日,北京原宣武区,一条胡同的平房墙上被画上了大大的拆字,而有的地方已经被拆除。陈眉语摄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变化1 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解读】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 “《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

房屋建筑施工测量方案

施工测量方案 一. 测量依据与准备 1.工程测量总体安排以设计图及建设单位规划的用地地界,结合测绘成果和总平面定位,现场建立相对的 一级三角控制主网,并在此基础上,指导现场定位及轴线、标高的控制施工。本工程定位,将利用一级三角控制主网,采用“坐标距离定位”的方法来进行建筑物 定位及各条轴线的控制,并采取闭合检查。工程定位全站仪、经纬仪配合定位。水准标高采用水准仪测量。 2.测量仪器的选用 注:以上仪器均应鉴定合格,并在计量鉴定使用有效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仪器的常用指标,一旦偏差超过允许范围,应及时校正来保证测量精度。 二. 场区平面控制网的测设 1.平面轴线控制测量 1)基准一级三角控制主网的设置基准三角控制主网的设置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基准点及设计总平面图为依据,其三角控制主网基准点精度应控制在5mm以内。 基准平面控制主网是建立在基准点的基础上的,设置时要求同时满足稳定、可靠和通视三个要素,其中任何一点遭到不可预见事件的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复测补网。 标高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永久水准点为基准,其数值以规划最新数值为准。施工高程应根据最新数据及时调整,可利用平面控制主网基准点位作为水准点控制基准点。 轴线坐标控制点投测完毕之后,互相之间应进行校核,同时检验偏差情况,闭合检

查如果超出精度允许范围应及时纠正。 2)测量施工方法: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测量成果对设计总平面图所反映的建筑物场地进行复测,确保建筑总平面图所反映的尺寸与场地实际情况相吻合。 在项目测量人员初步测量定位后,由公司工程部技术科进行复核,在复核正确的情况下,报请设计和监理来现场对建筑物的定位进行复核,在复核正确后,由项目部填写好测量定位单报请设计和监理签字认可,然后将签字后的资料交项目部资料员保存。测量定位的精度为万分之一,定位外包轴线尺寸允许误差为5mm. 3)轴线控制测量精度及要求: 长轴线上的定位点,不得少于3 个;轴线点误差,不应大于5mm;放样后的主轴线点位,应进行角度观测,检查直线度;测定交角的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25″;直线度的限 差,应在180°± 5″以内。短轴线应根据长轴线定向后测定,其测量精度应与长轴线相同,交角的限差应在± 5″以内。 三. 高程控制网的建立 1) 基准水准点的设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永久等级水准点,采用往返水准或闭合水准测量,用二等水准引测至施工现场基准水准点。 施工现场基准水准点应布置在受施工环境影响小且不易遭破坏的地方,可利用平面控制网基准点和极坐标原点位作为水准点控制基准点。 考虑季节的变化和环境的影响,应定期对基准水准点、进行复测。 2) 楼层的标高引测: 在塔吊立面做好标志,用50 米钢卷尺进行高程复核。 四.工程 0.00 以下施工测量 1.0.00 以下的基础施工一般采用经纬仪方向线交会法来传递轴线、引测投点误差不应超 过3mm ,轴线间误差不应超过2mm

住宅楼质量评估报告.pdf

榆林市经济适用房金苑小区20#住宅楼质量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审批: 榆林市大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1、工程概况:榆林市经济适用房金苑小区20#住宅楼工程位于榆林市金沙路东侧,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建筑,建筑总面积为1178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9.75米,其中地下一层为商业房,地上十二层为住宅楼。墙体材料:首层外墙除部分采用25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其余为20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卫生间隔墙及管道井墙均为100mm后增强水泥石膏轻质墙板。本工程结构体系采用钢筋砼剪力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上部结构为一类,非抗震设计;地基处理采用振冲碎石桩,基础为筏板基础;基础——六层砼等级为C30,六层以上砼等级为C25。 2、单位工程各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榆林市房产管理局 设计单位:榆林市恒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榆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榆林市大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榆林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特点、规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控制目标,我们及

时组建了由总监、专业监理和监理员组成的现场监理项目部,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总监:高波、刘莹;现场监理牛柏林、柴福祥等同志参与了现场监理工作,具体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4、施工单位概况: 本工程由榆林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该公司为贰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张锋(工程师)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二、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根据合同要求,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在受控状态下有序进行。为此,项目监理机构成立后,我们由项目总监主持编制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现场监理人员职责》,制定了《现场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前言 为配合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统一房屋建筑安全评估的内容、技术要求、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确保房屋建筑安全评估质量,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会同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制。在《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房屋建筑安全评估的经验,结合北京市房屋建筑的实际,经历了调查、研讨、修改等过程,最终审查定稿。 本导则共分为15章、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构件与部件、建筑装饰装修、附属构筑物、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以及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检查记录与报告编写要求等。 本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18号楼,邮编:100021)。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的名单如下: 主编单位: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高小旺杨威冷涛(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满生刘佳李文岭李清洋陈俞周燕 张宜磊郭兵才袁海军凌韧娟唐钷韩继云主要审查人:林松涛高向宇万水娥肖伟赵伯锐栾德成田勇张靖岩张天申

目录 1 总则 (6) 2 术语 (7) 3 基本规定 (8) 3.1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工作程序和分类 (8) 3.2现场检查和安全评估 (12) 4 地基基础 (13) 5 砌体结构 (14) 5.1一般规定 (14) 5.2砌体结构安全评估 (15) 5.3安全评估结论 (17) 6 混凝土结构 (18) 6.1一般规定 (18) 6.2混凝土结构安全评估 (18) 6.3安全评估结论 (20) 7 钢结构 (21) 7.1一般规定 (21) 7.2钢结构安全评估 (21) 7.3安全评估结论 (23)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1 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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