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设计(欢迎完善)

安全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危险与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岗位危险与有害因素

岗位危害名称检测结果

应急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制作与使用说明

1、此公告栏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内容合在一起;

2、公告栏一般设置在车间大门口墙上,或者进车间大门后的安全通道旁,只要显眼的位置员工进出能够看见即可;

3、公告栏的大小与颜色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根据企业生产现场可以放置公告栏位置的大小确定,正常尺寸可参照宣传栏、质量看板等。大小与颜色可以请做广告牌的公司进行设计;

4、由于安全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内容较多、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内容较多,将其直接印上去装不下,所以可以将这些制度的打印件分别张贴入相关项下。也可以将全部制度名称目录用白板笔写出(或者打印后张贴),并在最下面注明制度查阅处。或者列出目录后,再摘录责任制主要内容;

5、危险与有害因素按照岗位列出,如锅炉工岗位,危险因素有爆炸、烫伤、中毒等,有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可用白板笔填写或打印后张贴(均便于擦除更新);

6、应急救援措施栏可以将应急设施(如安全联锁装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喷淋洗眼器、急救药箱等)用白板笔列出,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打印件张贴出来。如果版面可以容纳,也可以将主要的应急措施直接印上去,或用白板笔写上去;

7、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岗位和类别用白板笔分别填写入表中(或打印后张贴)。

粉尘岗位职位危害公告栏

粉尘岗位职位危害公告栏 篇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内容(主厂) 选矿主厂职业危害因素公告栏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 存在粉尘岗位:皮带运输岗位、尾砂泵站岗位 健康危害:导致尘肺 接触限值:2mg/m3 应急救援措施: 1、当作业场所粉尘较大时立即通知调度检查除尘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2、粉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当作业现场粉尘极度超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然后通知调度。 检测结果:皮带运输岗位1.0mg/m3、尾砂泵站岗位0.9mg/m3 检测日期:20xx 年12月20日 检测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 存在噪声危害岗位:皮带运输岗位、球磨机岗位、磁选机岗位、过滤岗位、尾砂泵站岗位 接触限值:85db 应急救援措施: 1、当作业场所噪声较大时立即进入隔音操作间。 2、噪声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耳塞。 3、当作业现场噪声极度超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然后通知调度。 检测结果: 皮带运输岗位70.1db、球磨机岗位95.2db、磁选机岗位91.1db、过滤岗位88.6db、尾砂泵站岗位85.1db 检测日起:20xx年12月20日 检测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篇二: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内容 公告栏内容 我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存在位置: 粉尘;焊接过程中产生锰金属烟等粉尘。 噪声;冲压等过程中产生噪声。 粉尘危害操作规程及防护;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在开车前,必须先开启除尘设备或设施。 3、岗位人员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 4、加强各种防护设备、设施检查保养,确保完好。 5、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噪声危害操作规程及防护1、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减少噪声。 3、加强各种防护设备、设施检查保养,确保完好。 4、实行时间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留时间。 5、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篇三: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内容(三期副井) 石人沟铁矿职业危害公告栏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 存在粉尘岗位:主井箕斗卸载平台岗位、主井井下计量硐室岗位、三期副井井口信号岗位、三期副井-180m中段信号岗位、井下凿岩岗位、井下爆破岗位、井下铲装岗位、-336m水平破碎工岗位、-363m水平皮带工岗位、-180m水平电机车运输岗位、-180m水平振动放矿岗位、充填站制备工岗位、 健康危害:导致尘肺 接触限值:2mg/m3 应急救援措施: 1、当作业场所粉尘较大时立即通知调度洒水降尘。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内容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内容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管理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报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 3、职业卫生管理 3.1 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有关作业,同时建立健康档案。 3.2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根据从事的岗位检测报告的危害程度定期安排身体检查,按有关规定要求每1,2年体检一次。 3.3 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点,定期监测。如发现超标,应查明原因,提出治理意见。 3.4 员工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有的生产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 预防与防护 1 4.1 员工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在岗期间每年进行培训,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技能。 4.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含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4.3 产生职业危害的部门或部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说明包括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4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维修应由专人负责,防护设施管理应纳入日常生产设备设施管理范畴,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5 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应配备安全有效的个人防护设施。 4.6 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启用应急救援预案或/和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配合上级处室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接触粉尘岗位操作规程 1.1 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1.2 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部门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1.3 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各类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杜绝粉尘任意飞扬。

职业健康公告栏设置要求及填写内容

职业健康公告栏设置要求及填写内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一、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二、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三、填写内容: 1.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 2.岗位: 所有入井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列出入井人员岗位名称,如:井工、压风机司机、机修工、电工、放炮员、现场检查员、皮带司机、井下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泵工、主提升司机、变电工、压风工、技术员、其他辅助人员等。 3.健康危害: (1)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甚至患上尘肺。 (2)在高温环境中长时间作业,容易发生中暑,大量出汗可能会因电解质缺乏,导致心慌、乏力、痉挛等症状。 (3)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作业,可能损伤人的听力,造成耳聋,还会影响人的神经系统,造成失眠、烦躁等。 (4)有毒有害气体造一定浓度下会造成急性中毒或窒息。 4.接触限值: (1)粉尘:①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0%)平均接触允许浓度为4 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为6 mg/m3;②粉尘(含10%——50%的游离二氧化硅)平均接触允许浓度为1 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为2 mg/m3。 (2)高温: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

职业卫生公告栏模板

职业卫生公告栏模板 尊敬的员工们: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和安全,公司决定设立职业卫生公告栏,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大家注意职业卫生保护,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下是职业卫生公告栏的模板,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卫生知识普及。 公司将定期在公告栏发布职业卫生知识,包括职业病的预防、职业卫生设施设 备的使用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防护等内容,提醒员工加强职业卫生保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公司将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四、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维护。 公司将加强对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五、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包括职业病的危害因素、预防措施、职 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六、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公司将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职业卫生意识培养。 公司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使职业卫生工作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八、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 公司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是职业卫生公告栏的模板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名称】。 【日期】。

职业健康公告栏

职业健康公告栏 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同时,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必须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必须调离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研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在岗期间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每一年接受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且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职业卫生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如果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不正常,应采取必要措施,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迅速从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撤离,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破碎车间岗位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破碎车间岗位操作的安全和健康,上班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检查降尘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运转正常。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落地粉尘清理情况,做到地面、设备上无堆积粉尘,检查防尘口罩、安全帽是否破损,确保防护效果到位,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班中就餐到指定地点进行,班中不得随意扔杂物、防尘口罩,严禁吸烟等。下班前清除场地落地粉尘,下班后到指定浴室更衣、洗漱。 球磨车间岗位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球磨车间岗位操作的安全和健康,必须佩戴相应的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并且正确使用。作业场所必须设置隔声间,以降低噪声。下班前场地清扫,下班后到指定浴室更衣、洗漱。 化验室岗位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化验室岗位操作的安全和健康,接触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药剂的劳动者,必须遵守特殊安全技术规程,接触毒物时必须佩戴橡胶手套,作业后用配制的清洗液或清水洗手。用过的废渣、废液、废气必须净化处理,严禁滥排乱放,作业时必须开启风机,排除有害气体,必须佩戴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岗位吃东西。安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严禁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 采区岗位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公示栏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作业场所身体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执行本制度。 2、针对本矿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将定期检查、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告知。 3、安监部应协助工伤职防办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4、安监部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发放到各生产班组。班组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 5、工伤职防部应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本制度中职业病危害是指法定职业病、即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职业病。具体分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及生物因素及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炎、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1、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凡未成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得从事职业危害作业。 3、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必须依工种每2—5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或从事职业相关病症的必须调离该岗位。 4、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必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接触毒物的职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一次。 6、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7、发生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不正常、应采取必要措施,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迅速撤离,并报告有关部门。 8、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离岗时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职业危害种类 危害来源 职业危害后果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噪声 机械运转、设备运行、爆破等 噪声聋 降低噪声及佩戴耳罩、耳塞等. 粉尘 采掘、运输、爆破等 尘肺病 洒水降尘,佩戴防尘口罩. 高温 通风不良、瓦斯爆炸、设备运转、煤炭自燃、 火灾、爆破作业等 人员中毒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隔热及通风, 加强个人防护. 一氧化碳 井下火灾、瓦斯与煤层爆炸、爆破作业等 人员中毒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加强通风、佩戴 防毒口罩. 二氧化碳 爆破作业、煤的缓慢氧化、瓦斯与煤层爆炸、 火灾等 人员中毒 加强通风、佩戴防毒口罩.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牌公告栏检测结果公示等需要补充的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 地面原煤筛分楼选矸皮带、原煤装车、地面各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坑木房、锅炉房、各平硐井口、井下采掘工作面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1。 图1 粉尘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风机巡视处、空压机巡视处、地面原煤筛分楼选矸皮带、筛分机、地面各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坑木房等醒目位置悬挂“噪声有害”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耳塞”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2; 图2 噪声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检修、机加工车间悬挂“当心弧光”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防护面罩”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3。 图3 噪声、电焊弧光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机车修理充电间、锅炉房等醒目位置悬挂“当心有毒气体”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必须戴防护手套”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4。

图4 化学毒物警示、指令标识 在锅炉房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高温”的警示标识和“注意通风”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8-5。 图8-5 高温警示、指令标识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栏 补充职业病常识、防治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知识、职业中毒急救知识等(内容可自选),做成2~3张宣传画,张贴在工业场地主井口。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在工业场地主井口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告知卡内容应包括粉尘、噪声,详见图6、图7。

粉 尘 (dust) 粉尘能通过呼吸、皮肤、眼睛或直 接接触进入人体,其中呼吸系统为主要 途径。长期接触或吸人高浓度的生产性 粉尘,可引起尘肺、呼吸系统及皮肤肿 瘤和局部刺激作用引发的病变等病症。 粉尘(dust)是指悬浮 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 一定的温度、湿度和密度 下,可能会造成爆炸。 注意防尘 定期体检,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从业人员 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粉尘性质,佩戴 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造成危害。 火警:119 急救:12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或者是矿上的电话) 图6 作业岗位粉尘危害告知卡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风险公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风险公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风险公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告栏 公告栏应设置在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可采取图版、宣传橱窗等方式,版面由公司自行确定。建议以下(一)、(二)类公告栏合并设置,并在公告栏预留出两个A4版面张贴第(三)、(四)类公告。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公告栏 公告本企业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1、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按《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确定; 2、后果: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确定; 3、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按本单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应急措施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 4、报告电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二)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公告栏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1、规章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确定; 2、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及健康危害: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 8010-2013),同时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确定; 3、接触限值: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2007)执行; 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按照《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55-2010)第4.6.5条要求制定;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告栏 1、公告本企业及有关人员受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张贴有关决定书、指令书复印件以及整改结果)。 1)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确定的处罚决定实际执行情况; 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4)整改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确定的隐患和问题实际整改情况。 2、公告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别张贴有关“五落实”及实际整改情况)。 1)对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1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 、总则 ( 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 3 )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涉及氯气和噪声两个类型。 2 、基本要求 ( 1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水厂的加氯场所、泵房的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 ( 2 )由职安健办公室以及供水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 3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警告标示,以提高员工加强防护的意识。 ( 4 )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严格控制患有职业禁忌疾患人员上岗。 ( 5 )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6 )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 7 )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 8 )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 9 )非本岗位人员进入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时要进行登记。 3 、健康危害 ( 1 )氯气:在水厂加氯间工作场所中,员工在加氯时,若短时间接触低浓度氯气,仅有黏膜刺激症状,可见眼结膜、鼻黏膜和咽部充血,但肺部无异常;若吸入较高浓度氯,立即引起弥漫性支气管炎或支气管肺炎;大量吸入高浓度氯可发展为肺水肿,也可引起昏迷及休克,严重时可引起喉头和支气管痉挛和水肿,造成窒息。 ( 2 )噪声:长期接触噪声易使员工出现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头痛、恶心、心率加快、血压不稳等症状;同时也可损害员工的听力,造成暂时性或持久性听力损伤,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2 、操作规程 2.1 、有毒有害气体(液氯)岗位职业病预防操作规程 为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岗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 1 )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观测氯气浓度指标,确认浓度不超标时,方可进入作业场所;若浓度超标时,由班组长以上领导带队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防护面具或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方可进行相关操作。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规定氯气最高容许浓度(pc-mac) 为 1mg/m3 。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设置标准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设置标准 一、职业病危害告知 (一)劳动合同告知 1.告知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示例 2.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示例如下(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 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