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赛经费是指统筹安排用于大赛赛事公共运转开支和各赛项直接开支的资金,包括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职教专项)安排和大赛筹措的资金。

部职教专项属于补助性资金,安排用于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和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委托业务开支。根据预算安排,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业务开支与绩效目标由教育部一并直接下达、拨付给赛事受托单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赛项承办院校)使用与管理,纳入赛事受托单位年度预(决)算管理。

大赛筹措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和各赛项承办校自筹等三个方面。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社会捐赠给具体赛项的非货币资金,由基金会或赛项承办单位(定向)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与管理。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资金可以直接拨付给赛项承办院校使用与管理。赛项承办院校应当具有足额补齐赛项预算差额、保障赛项顺利开展的经费自筹能力。

第三条大赛经费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多元筹集、定向投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经费委托基金会统一管理;具体赛项经费〔包括部职教专项、社会捐赠、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和各赛项承办校自筹的资金,下同〕应当纳入赛项承办院校年度预(决)算管理。

第二章经费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

第五条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作为大赛组委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筹集、安排赛事经费;负责审核批准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决)算;负责赛项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作为大赛执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出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支出建议;负责汇总各赛项预(决)算,提出赛季具体赛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用于补贴赛项的经费)方案建议;对部职教专项、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协同基金会共同管理好、使用好社会捐赠的货币资金;监督赛项承办院校管理好、使用好社会捐赠的非货币资金。

大赛执委会经费管理委员会作为大赛执委会专业性议事机构,应当对有关大赛经费管理制度、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经费预(决)算、赛季具体赛项补助资金方案提出审核意见,为大赛执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经费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应当具有代表性。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由经费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某成员主持,须超过2/3成员参加(经主任许可派员参

加)方能召开。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征求意见。

第六条分赛区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分赛区组委会)对本赛区所有承办赛项经费负监督责任,对大赛执委会负责。

第七条分赛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分赛区执委会)作为分赛区组委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本赛区所有赛项经费预(决)算进行审核,保障本赛区所有赛项顺利进行。

第八条赛项执委会负责本赛项经费的筹集,赛项预(决)算的编制,监督赛项预算执行及经费使用与管理,并对赛项经费的预(决)算负总责。

第九条赛项承办院校作为赛项经费的执行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赛项经费的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章捐赠资产管理

第十条捐赠资产是指捐赠人向大赛定向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非货币资金主要包括专用设备、专用材料、专用软件等。

第十一条捐赠资产为货币资金的,基金会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与管理,须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金额和用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用途等内容,并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受赠资金依法纳入基金会统一管理,专账核算,并将受赠有关资料造册建档。

捐赠资产为非货币资金的,由基金会或赛项承办院校作为受赠人接受捐赠。基金会或承办院校应当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内容,并在协议的资产用途条款中注明具体支持的赛项名称。

第十二条大赛执委会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结合大赛实际,制定受赠资产的赛季分配原则和批准赛季具体赛项经费预算。

第十三条基金会根据捐赠协议,将受赠的货币资金或者非货币资金(受赠院校直接作为受赠人的除外)直接拨付给赛项承办院校。

赛项承办院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加强核算,造册建档。

第四章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各赛项执委会是各赛项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各赛项承办院校是赛项支出预算执行与结果的责任主体。

各分赛区执委会是本赛区所有赛项预(决)算编制的审核责任主体。

大赛办是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支出预(决)算编制与执行、具体赛项国家补助经费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

大赛执委会是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支出预算、预算外支出和具体赛项国家补助经费预算的审核和批准责任主体。

大赛组委会和分赛区组委会对预算编制、调整以及预算执行与结果负监督责任。

第十五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编制原则,按照经济业务分类编制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赛项预算编制。每年大赛赛项和承办校确定后,大赛办安排部署赛项预算编制工作,明确赛项预算编制要求;各赛项执委会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赛项预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分赛区执委会将审核批准的本赛区各

赛项预算汇总上报大赛办;大赛办汇总各赛区申报的预算后,提出具体赛项补助资金方案,报大赛执委会审批和拨付。

第十七条大赛办编制下一年度大赛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算建议数,由经费管理委员会审核,大赛执委会批复下达下一年度大赛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算。

第十八条大赛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算和赛项经费补助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大赛办须按程序提出申请,说明预算调整原因、项目和金额,经大赛执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编制预算不考虑赛项所需日常办公及水、电、气等开支(应当由赛项承办院校承担)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经批准的支出预算,无预算不得开支。

第五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赛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实行赛项执委会主任委员和赛项承办院校院(校)长负责制;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实行大赛办主任和基金会秘书长负责制。大赛办、基金会、赛项执委会以及承办院校要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完善的经费使用与管理细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预算控制,规范会计核算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赛项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用于赛项筹备、组织竞赛所发生的竞赛事务、培训、购买专用材料、租赁、差旅、会议、赛事用餐等直接开支,赛事用餐须按照校内成本价据实结算。

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大赛执委会日常运转所需的会议、差旅、咨询、调研、论证、考核评审、宣传等相关开支。确需购置办公设备并构成固定资产的,资产产权应当归属于赛事承办院校,按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参与筹备、裁判、监督等专家的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来自职业院校的,原则上由专家所在院校承担;来自行业企业及本科院校且所在单位承担有困难的专家以及离退休的职业院校专家,可以由承办院校向大赛办提出申请,由赛项经费或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经费承担。

第二十二条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

凡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应当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否则不得列支。凡使用赛项资金取得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赛项承办院校统一管理。

凡发放给赛项聘请的专家、裁判、监督、仲裁及相关人员的有关劳务性补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严禁将赛项经费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缴纳罚款、对外投资、弥补其他建设资金缺口、赞助捐赠等,不得从赛项经费中提取管理经费,不得将赛项资金与其他经费混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大赛赛季日常公共运转经费,在经费预算使用开支范围内的,由大赛办主任负责审核或委托专人审核开支。

赛项承办院校应当严格执行各赛项执委会制定的赛项经费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

第二十五条各赛项结束后,赛项结余经费由赛事承办院校作为结转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赛事承办经费预算。赛事承办院校下一年度不再承办的交由大赛办统筹管理,结余经费中的部职教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六条大赛办、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过程,完善监督体系,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确保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到位。

第二十七条各赛项须在比赛结束后1个月内,由赛项承办院校根据要求编制赛项报表(报告)。主动接受分赛区执委会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赛项预算执行,经费筹集、使用与管理,绩效目标的实现等进行全面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赛项审计报告。比赛结束后2个月内将赛项审计报告报送分赛区执委会、大赛办备案。

赛项承办院校应当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二十八条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赛项资金的行为,给予停赛、禁赛或者禁止承办的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内容如与此后国务院部门发布的经费管理、财务审计等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大赛执委会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赛季开始施行。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拟设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T-2018006 赛项名称: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演奏) 英语翻译:Professional Skills of Art(Plucked Instruments Performance)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文化艺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进一步发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宏观指导和品牌作用,全面考察、展示和提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中国弹拨乐器演奏专业学生(选手)的基本技能、曲目演奏、知识应用等综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搭建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引领推进中职中国弹拨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选拔和推出优秀中国弹拨乐器演奏人才提供广阔平台。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内容包括乐曲演奏、旋律模唱、视奏、专业知识考察。演奏形式为独奏。乐器种类为琵琶、扬琴、古筝、中阮、柳琴、三弦等。竞赛分两轮进行。 (一)第一轮(全体选手参加) 1.乐曲演奏(分值权重70%) 选手结合教学曲目,自选乐曲1首或2首,现场演奏,时间为

6-8分钟(如所选乐曲时长超过8分钟,可缩编)。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2.旋律模唱(分值权重10%) 选手现场抽取旋律模唱题1题,由老师当场用钢琴弹奏后,选手根据听觉记忆按要求进行模唱。重点考察选手对音高、节奏、旋律的感知、听辨和记忆能力。 (二)第二轮(60%选手参加) 3.视奏 选手现场抽取视奏题,准备1分钟时间后,即按要求进行视奏。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基本功和新谱视奏能力,分析和表现音乐旋律的能力。 4.专业知识考察 选手现场抽取2道赛题后独立回答问题,赛题内容包括音乐专业知识及艺术理论基础知识,赛题形式为图片、音频、视频和文字材料。时间为2分钟。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知识水平。 四、竞赛方式 (一)本赛项为个人项目,以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略)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同一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二)比赛分预赛(选拔赛)和决赛。预赛由各省教育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形式和内容由各省自主决定,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开始后,通过大赛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参加决赛。决赛由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和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中职组拟设常规赛项 ZZ-2018005 农机维修赛项 ZZ-2018008 建筑CAD赛项 ZZ-2018009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 ZZ-2018010 工程测量赛项 ZZ-2018014 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 ZZ-2018017 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赛项 ZZ-2018020 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赛项 ZZ-2018021 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赛项 ZZ-2018028 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 ZZ-2018030 现代模具制造技术·注塑模具技术赛项ZZ-2018031 电梯维修保养赛项 ZZ-2018035 焊接技术赛项 ZZ-2018039 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赛项 ZZ-2018045 工业分析与检验赛项 ZZ-2018048 汽车运用与维修赛项 ZZ-2018050 汽车营销赛项 ZZ-2018051 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赛项 ZZ-2018060 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维护赛项 ZZ-2018064 网络搭建与应用赛项 ZZ-2018065 网络空间安全赛项

ZZ-2018067 网络布线赛项 ZZ-2018071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 ZZ-2018072 通信与控制系统(高铁)集成与维护赛项ZZ-2018075 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赛项 ZZ-2018078 工业产品设计与创客实践赛项 ZZ-2018079 护理技能赛项 ZZ-2018084 沙盘模拟企业经营赛项 ZZ-2018088 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 ZZ-2018089 酒店服务赛项 ZZ-2018092 服装设计与工艺赛项 高职组拟设常规赛项 GZ-2018006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赛项 GZ-2018008 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赛项 GZ-2018011 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竞赛 GZ-2018012 珠宝玉石鉴定赛项 GZ-2018013 工程测量赛项 GZ-2018015 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 GZ-2018018 风光互补发电与调试赛项 GZ-2018020 建筑工程识图赛项 GZ-2018025 工业产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 GZ-2018026 复杂部件多轴联动数控加工技术赛项

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保证其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院职业技能竞赛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主要包括:竞赛的申请和结果登记,监督竞赛举办的过程。 第五条职业技能竞赛包括校内竞赛和校外竞赛两类。校外竞赛分为政府参加组织的竞赛和非政府组织的竞赛。我院师生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参加由行会、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须在教务处备案,由各系 (部牵头组织。我院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一般由系(部牵头组织实施,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各系(部组织的所有职业技能竞赛属院级竞赛,竞赛一般分为初赛和决赛。决赛参赛者必须是经初赛选拔出来的选手。 第七条确定竞赛职业(工种的一般原则是优先选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工种 ;通用性强、就业面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 ;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原则上每年可以举办一次。有省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工种技能竞赛,相应系(部应举办院级技能竞赛。

第四章竞赛的申办 第八条申办职业技能竞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二具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首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举办单位办理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告(包括:竞赛的职业或工种、组织人员名单、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竞赛场地和设备情况等 ; (二竞赛评分规则等技术规则和文件; (三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同意后,申办单位如需变更竞赛名称、职业 (工种或由于特殊原因须取消竞赛活动的,应按程序向教务处做出书面说明。举办单位应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申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务处有权取消其竞赛活动: (一未经同意擅自更改竞赛时间、地点、实施方案、竞赛规则和竞赛职业 (工种的; (二组织管理不善,在竞赛过程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未按照竞赛规则、竞赛评判标准,执裁中未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营私舞弊,成绩失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三条参加全国及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由相应系(部从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中选派。 第五章组织实施

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流程说明 说明: 本流程说明是在规程的基础上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各参赛队更好地理解规程做好训练,由于问题众多,时间紧张,难免会有问题遗留和描述不清楚的地方,对于需要补充和修改的部分,欢迎各参赛队反馈提出,我们会不断更新本流程说明,谢谢支持和理解。 一、干线到货 1.到货通知 操作人员在拿到到货通知后去干线到达区把货品运到集货区。 2.信息核对 操作人员在根据运单信息核对货品信息,若货品出现数量短缺、货物污损、串货等情况,则将该运单所有的货物搬至异常货物暂存区,并在到货通知单上注明,并通知信息员,不要录入订单。 (1)根据《到货通知单》进行作业。 (2)单据交接 若到货通知单中的货品出现数量短缺、货物污损、串货等情况,则将其搬至异常货物暂存区,并在《到货通知单》的备注栏上注明异常原因,对应的该客户的运单不需要进行单据交接,只需把该运输单放置在货箱上。 若该货物需要进行即时派送,则收货人(由工作人员扮演)在收货人一栏中签字后,取派司机将第二联(红联)交给该收货人,其余

单据带回场站留存。 非当日派送的货物根据题目的要求操作。 3.货物分拣 参赛队要将所有货物使用托盘搬运至收货区后再进行分拣。货物分拣的四个流向: (1)需要进行即时派送,使用托盘+托盘搬运车将货物搬运至发货区; (2)需要进行暂存处理,将货物搬运至干线货物暂存区; (3)异常货物将整单货物搬运至异常货物存放区; (4)需要入库的货物进行入库处理。 二、业务受理 信息员根据运输通知单信息,对运输通知单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是否受理;对于可以受理的作业任务,在运输管理系统中录入运输订单,提交并生成单据。对于不能受理的作业任务,需要在单据备注中写明拒收原因。 三、运输作业 1.【运输单】根据题目要求生成运输订单,选择相应的订单类型来区分“取货”“派货”。 2.【取派通知单】在取派通知单进行车辆调度,并加入需要运输的货物,进行生成作业计划。 四、取派调度 信息员根据需要取/派货物的属性、地点、时间要求等信息,结合当前取派车辆(仓储笼)的情况,货物的紧急程度以及客户权重等级,制定取派线路配载作业调度计划,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打印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艺术插花”赛项赛卷Ⅰ 赛项编号:GZ-2019001 赛项名称:艺术插花 比赛场次:上半场(上午) 比赛题目: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比赛内容: 一、花束设计与制作(30分) 要求:绑在一个点的螺旋状花束,使用绑缚设计,放置在水盘中保鲜。 材料:必须使用竹片,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设计:自由选择 时间:120分钟 二、盘花作品创作(20分) 要求:根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盘花作品,并命名。 主题:春 材料:指定盘花容器 技巧:剑山固定 时间:60分钟

比赛场次:下半场(下午) 比赛题目: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比赛内容: 三、花首饰设计与制作(30分)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头花、颈花与腕花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珍珠;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时间:120分钟 四、瓶花作品创作(20分) 要求:根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和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瓶花作品,并命名。 主题:春 材料:指定瓶花容器 技巧:撒固定(可使用花泥) 时间:60分钟 评分及分值计算: 每一项以100分评分,再换算为: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30%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20% 四项之和=100分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艺术插花”赛项赛卷Ⅱ 赛项编号:GZ-2019001 赛项名称:艺术插花 比赛场次:上半场(上午) 比赛题目: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比赛内容: 一、花束设计与制作(30分) 要求:绑在一个点的螺旋状花束,使用绑缚设计,放置在水盘中保鲜。 材料:必须使用竹片,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设计:自由选择 时间:120分钟 二、盘花作品创作(20分) 要求:根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盘花作品,并命名。 主题:春 材料:指定盘花容器 技巧:剑山固定 时间:60分钟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体现技能大赛宗旨与文化内涵。 (二)符合相关职业规范、岗位要求及安全生产标准。 (三)主题明晰,简洁实用,环保节能。 (四)规范标识,统一大赛品牌形象。 二、赛事标识的使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统一使用“ChinaSkills”五色星大赛标识(如图1所示)和“齿轮”标识(如图2所示)。其中,“齿轮”标识为天津主赛场标识。在天津主赛场同时使用两个标识。 图1 “ChinaSkills”五色星大赛标识 图2 “齿轮”标识

三、资料制作要求 (一)服饰制作要求 参赛人员服装设计样式如图3所示(以短袖T恤为例),具体要求如下: 图3 服装设计样式 1.服装左前胸需统一印制大赛标识(如图1所示),标识宽度不小于100mm和200mm,颜色为彩色或白色。 2.服装左袖位置印制“××××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大赛指定的互联网发布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94012550.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194012550.html,,如图4所示。文字长度不小于150mm,中文字体使用黑体,英文字体使用Arial,颜色为黑色或白色。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https://www.360docs.net/doc/19401255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194012550.html, 图4 服装左袖印制字样 3.服装款式不限,颜色不作统一规定。提倡环保节俭,但同一赛项中,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着装在颜色上须有明显区分,并在比赛现场显要位置设立服饰颜色说明牌。

4.除以上设计要求,各赛项可根据本赛项职业特点及合作企业宣传情况丰富设计内容,形成设计方案。 5.服装可以由赛项合作企业提供赞助;没有企业提供的,服装经费列入预算,按大赛相关办法解决。 (二)大赛手册制作要求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赛手册》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各赛区使用。 (三)赛项指南制作要求 《赛项指南》是赛项执委会为参赛人员编制的有关竞赛事宜的手册,由赛项承办单位协助完成编辑和印制,在参赛人员报到时发放。《赛项指南》封面底纹、色调和文字格式的设计制作稿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封二大赛简介、封三合作企业标识的设计制作稿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赛项指南》封面文字要求 (1)标题: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高)职组“冠名名称”杯(赛项名称) 赛项指南 (2)主办单位(2013—2015年):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赛项承办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做、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学校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和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比赛)。学校鼓励提倡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竞赛,严格限制非政府组织的竞赛。 第二章竞赛级别及类型 第三条技能竞赛级别分为校级技能竞赛、市级技能竞赛、国家级技能竞赛三个级别。 (一)校级技能竞赛是指各系(部)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各类全校性学生技能竞赛,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至次年的1月内进行。 (二)市级竞赛是由重庆市教委、市人社局和市级相关政府部门或全国性竞赛分赛区组织的面向全市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三)国家级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直接主办,面向全国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第四条学校重点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市级及以上的技能竞赛项目,如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全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

第五条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的技能竞赛由各系(部)向教务处申报审批。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的审批和管理。 第七条承办竞赛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二)受学校委托作为承办部门或作为组织部门负责制定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三)受学校委托负责承办或组织校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四)负责确定赛前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学生技能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第八条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教务处根据技能竞赛文件要求,按照学校专业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竞赛承办部门,并协助其选拔竞赛选手和制定竞赛培训实施细则。在经费预算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承办部门组织与实施培训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工作。外出参赛时视比赛要求原则上各项目组只能外派领队或指导教师1-2人。 第九条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具体实施。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竞赛项目申请,同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竞赛经费与培训管理 第十条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学生技能竞赛,该经费由教务处与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竞赛项目教师和学生差旅费参照学校相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参赛报名费参照竞赛主办单位竞赛通知列支;竞赛准备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增添及耗材费、图书购置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批后采购,增添设备及耗材按规定纳入学校资产,购买图书实行图书馆入库后借还。

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南》的有关规定,修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b5E2RGbCAP 第二条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是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审查登记机关。市鉴定管理中心委托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鉴定管理服务机构”)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主管职业技能竞赛部门审查企业和院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的登记材料。p1EanqFDPw 第三条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对市级决赛(以下简称“决赛”)、区县和系统级复赛(以下简称“复赛”)竞赛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人力社保局鉴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市级、区县和系统级竞赛活动中举办的初赛(以下简称“初赛”)以及企业和院校级竞赛活动中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初赛”)进行监督检查。DXDiTa9E3d 第四条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赛务人员(以下简称“赛务人员”)和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以下简称“裁判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具体组织赛务人员、裁判人员的培训考核,统筹管理。RTCrpUDGiT 第五条举行国家级、市级、区县和系统级以及企业和院校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外,其他级别的职业 技能竞赛活动,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PCzVD7HxA 第六条各级竞赛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举办竞赛活动,原则上同一年度相同职业(工种)不重复举办。jLBHrnAILg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颁布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工种)及未设等级的职业(工种),经市鉴定管理中心认可,主办单位可参照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竞赛,但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xHAQX74J0X 参赛选手须符合竞赛职业(工种)的参赛年龄、学历、从业资格等资质条件。第八条第九条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按照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工作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竞赛活动,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LDAYtRyKfE 组织机构第二章第十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须成立临时性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评委会”)、竞赛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仲裁委”)和竞赛宣传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宣传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仲裁和宣传工作。 Zzz6ZB2Ltk 第十一条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委会、竞赛仲裁委和竞赛宣传委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dvzfvkwMI1 第十二条竞赛办公室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实施计划及竞赛流程,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各阶段的安全保障- 1 -/ 16 工作;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rqyn14ZNXI 第十三条竞赛评委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评判和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定竞赛规则、竞赛程序、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考核大纲,复习、辅导资料等的编制;负责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包括对考试器具的检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doc

附件1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申报书 赛项名称: 赛项性质:新增赛项□已有赛项□ 赛项类别:常规赛项□行业特色赛项□ 赛项组别:中职组□高职组□ 专业大类/类: 方案设计专家组组长: 组长手机号码: 方案申报单位(盖章): 方案申报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号码: 负责人电子邮箱: 方案申报单位联络人: 联络人手机号码: 联络人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内容要求1: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申报方案 一、赛项名称 (一)赛项名称 应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或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能以单一技能、工种名称直接命名。 (二)压题彩照 一张反映赛项特点的彩色照片,照片像素不少于3264×2488。 (三)赛项归属产业类型 (四)赛项归属专业大类/类 注:请按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标准,明确赛项对应的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 二、赛项申报专家组 注:申报中职组赛项专家组中来自中职院校的专家不少于2名; 高职组赛项专家组中来自高职院校的专家不少于2名。赛项申报专家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 三、赛项目的 1 页面布局:默认页边距 标题:小2号,黑体加粗 正文:小3号,仿宋_GB2312,28磅行间距。结构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①”。 文中表格:小4号宋体,单倍行间距。表头字体小4号宋体加粗。

围绕引领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业发展,展示职教改革成果及师生良好精神面貌等方面阐明赛项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四、赛项设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赛项关联专业人才需求量大或行业人才紧缺或职业院校开设专业点多,服务国家重点战略。 (三)竞赛内容对应相关职业岗位或岗位群、体现专业核心能力与核心知识、涵盖丰富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点。 (四)竞赛平台成熟。根据行业特点,赛项选择相对先进、通用性强、社会保有量高的设备与软件。 五、赛项方案的特色与创新点 应在竞赛内容选择、竞赛过程安排、竞赛结果评判、竞赛资源转化等方面形成赛项的特色与创新点。 六、竞赛内容简介(须附英文对照简介) 概述竞赛内容,侧重于比赛涉及的核心技能和职业素养(不多于500字)。 七、竞赛方式(含组队要求、是否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竞赛方式应明确是团体赛还是个人赛。组队方式应参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得出现参赛名额分配的事项。 八、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应用表格或流程图简洁、明确地说明竞赛日程与流程安排。 九、竞赛试题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旨在加强我国与国际技能领域的交流合作,展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青年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争创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我国在世界技能组织的代表,负责统筹管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承担参赛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对参赛工作进行领导。组委会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组委会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宣传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同志担任。 第七条组委会设秘书处、对外工作组、技术支持组、

保障服务

组、新闻宣传组。 秘书处设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参赛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参赛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遴选条件;制订集训基地日常管理办法;制订表彰奖励政策;提出并执行年度专项经费预算;负责制订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方案和参赛期间综合管理;承办组委会日常工作。 对外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司,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我国参与世界技能组织活动及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技能竞赛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与世界技能组织的联络;筹备参加世界技能组织大会和其他相关国际会议;审核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组团方案并根据参赛方案负责对外联系。 技术支持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参赛项目建议;承办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遴选工作;指导开展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培训;承办技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承担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国际竞赛规则规程、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推广。 保障服务组设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承办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选拔、培训参赛技术翻译,翻译审核相关资料;负责出席国际会议、出国参赛的组团事宜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处理社会赞助事宜。 新闻宣传组设在宣传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及世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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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4年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甘肃、广西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等部门。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共12个专业大类,94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1个专业类,46个赛项;高职组12个大类,48个赛项。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 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计划单列市报名仅限中职项目。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高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当年)以下,中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1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 九、分赛区组委会名单 (一)北京分赛区组委会 主任:杨晓超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侯玉兰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线联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委员:何劲松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定东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李晓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HTML5交互融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HTML5交互融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HTML5交互融媒体时代,能够支持多种媒体形式的HTML5(下称H5)已经成为最主流的网页技术标准,围绕H5交互融媒体内容,特别是结合H5交互端特有属性(多点触控、陀螺仪、定位、拍照、录音等功能)的内容创新,成为全产业以及教育行业关注的热点,与此相关的产业需求、人才需求、投资额度增速迅猛。为了更好地向广大职业院校师生传递市场对H5内容创作人才迫切需求,实现用人单位需求与人才培养方向的有效衔接,因此,希望借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平台举办H5交互融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赛项,鼓励高职院校师生尽快完成新老技术迭代,通过精心设计H5交互融媒体内容创作命题,让参赛选手真实体会H5交互融媒体内容创作的场景与工作流程,提高实操能力。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特点、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要求,大赛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引领和帮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师生H5交互融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技能,通过竞赛促进实验室、实训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推动H5交互融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通过产学研合作,服务学生就业和“双创”,促进H5交互融媒体内容产业大发展。此外,通过大赛可以促进校企合作平台的搭建,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对相关专业的课程设计、教学模式、师资建设及资源配置等进行充分的优化,切实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与市场需求的吻合度,提高就业率的同时,帮助学生更好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 1 三、竞赛内容 (一)赛项内容 1.命题要求 考察选手对于H5作品内容制作的技能和素质,包括:对竞赛题目分析能力、素材资源整理能力、H5场景素材的编辑处理能力、H5作品的动画效果制作能力、H5移动端交互制作能力、作品音效搭配、H5程序设计开发等能力。 2.赛项内容 第一部分按竞赛任务书中任务一提供的分镜图文脚本和H5作品,使用HTML5交互融媒体内容制作实训平台制作H5作品;第二部分按竞赛任务书任务二要求及所给定的资料,使用编译器HBuilder完成指定H5融媒体内容开发,利用HTML5+CSS3及原生JavaScript语言编程完成指定H5融媒体内容的制作。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赛经费是指统筹安排用于大赛赛事公共运转开支和各赛项直接开支的资金,包括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职教专项)安排和大赛筹措的资金。 部职教专项属于补助性资金,安排用于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和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委托业务开支。根据预算安排,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业务开支与绩效目标由教育部一并直接下达、拨付给赛事受托单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赛项承办院校)使用与管理,纳入赛事受托单位年度预(决)算管理。

大赛筹措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和各赛项承办校自筹等三个方面。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社会捐赠给具体赛项的非货币资金,由基金会或赛项承办单位(定向)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与管理。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资金可以直接拨付给赛项承办院校使用与管理。赛项承办院校应当具有足额补齐赛项预算差额、保障赛项顺利开展的经费自筹能力。 第三条大赛经费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多元筹集、定向投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经费委托基金会统一管理;具体赛项经费〔包括部职教专项、社会捐赠、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和各赛项承办校自筹的资金,下同〕应当纳入赛项承办院校年度预(决)算管理。 第二章经费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职业技能竞赛的原则、分类、组织、标准、选手、裁判、奖励和经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人劳字号《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3 风险 3.1 参赛选手不符合参赛条件。 3.2 未按规定保留获奖选手成绩。 4 职责 4.1 公司人事是职业技能竞赛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司工会、公司团委共同组织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负责国家级一、二类竞赛、公司级竞赛参赛选手的推荐,并会同人事培训中心共同组织选手的赛前培训工作。 4.2公司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人事、工会、团委等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确定竞赛工种和竞赛标准、参赛选手条件、名额分配和奖励办法,落实竞赛经费,协调竞赛各项准备工作和解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并向优胜者(单位)颁奖。

4.3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由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负责竞赛资金预算,确定裁判员人选,组织召开裁判员会议确定竞赛规则,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落实竞赛各项筹备工作,组织竞赛开、闭幕式和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组织竞赛宣传报导,负责竞赛成绩登统、汇总,向组委会提交竞赛结果,负责评选确定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4.4 各工种设立裁判组,裁判组由裁判长和裁判员组成。负责编制竞赛规则,确定理论知识考试命题标准、命题范围、试题结构,操作技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等;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竞赛设施、材料、仪器、工具、场地等准备情况;负责操作技能项目的监考、评分;负责竞赛执裁过程中安全预案的执行;负责竞赛后技术点评,负责。 4.5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培训选拔参赛选手,办理报名手续,带队参加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 4.6竞赛承办部门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赛场服务、宣传报导等工作。 5 管理工作流程图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流程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GZ-2018115云计算技术与应用(高职组)赛项 赛题库

第一部分:IaaS云计算基础架构平台 任务一、IaaS云平台搭建 基础环境: 1.使用命令行方式设置主机名,防火墙以及SELinux设置如下: (1)设置控制节点主机名controller;计算节点主机名:compute。 (2)各个节点关闭防火墙,设置开机不启动。 (3)设置各个节点selinux状态为permissive。 2.使用hostname命令查询控制/计算节点的主机名,以文本形式依次将查询命令及对应结果提交到答题框。 3.使用getenforce命令查询控制/计算节点selinux的状态,以文本形式依次将查询命令及对应结果提交到答题框。 4.在控制节点上通过SecureFX上传两个镜像文件 CentOS-7-x86_64-DVD-1511.iso,XianDian-IaaS-v2.2.iso到opt下,使用一条命令按先后顺序同时创建/opt下两个目录centos和iaas,并将以上镜像文件分别挂载到上述两个目录下,并使用df命令查看挂载的情况(需显示挂载的文件系统类型和具体的大小)在答题框依次提交上述的命令以及执行结果。 5.在控制节点上通过SecureFX上传两个镜像文件 CentOS-7-x86_64-DVD-1511.iso,XianDian-IaaS-v2.2.iso到opt下,通过命令行创建两个目录/opt/centos,/opt/iaas,并将以上镜像文件分别挂载到上述两个目录下,在答题框依次提交上述的命令以及执行结果。 6.配置控制节点本地yum源文件local.repo ,搭建ftp服务器指向存放yum 源路径;配置计算节点yum源文件ftp.repo使用之前配置的控制节点ftp作为yum 源,其中的两个节点的地址使用主机名表示。使用cat命令查看上述控制/计算节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2019 年9 月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070 赛项名称: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英语翻译:Industrial robot technique and application 赛项组别:高职 赛项归属产业:制造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高职院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的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引领和促进高职院校与本赛项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以工业机器人智能工作站系统作为竞赛平台,多名参赛选手协作完成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作站系统中的配套设备机械电气系统的装调、工业机器人标定、通讯设置及操作编程、视觉系统编程调试、AGV机器人及码垛机器人的编程调试等基本工作任务,并通过对系统的人机界面开发及控制程序设计等完成工业机器人智能工作站系统的联机运行和特定制造流程等综合任务。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4小时30分)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赛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赛项任务书,完成基本赛项任务及综合赛项任务,具体的竞赛详见表1:

四、竞赛方式 1.竞赛采用团体赛方式,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2.竞赛队伍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比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不限,每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 3.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和组织保障工作组。 4.竞赛均各自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流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5.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赛项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抽签裁判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4.竞赛平台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分配数以全国大赛执委会通知为准。 6.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流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本赛项竞赛3天,选手第一天上午报到,下午召开赛前说明会和场次抽签活动、并安排选手熟悉赛场;第二、三天进行正式比赛。第四天举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规范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的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相关二级学院(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教务处的职责是做好各类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竞赛立项管理及相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 第四条二级学院的职责是做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参赛学生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技能练习场地、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的各项承办工作;围绕技能竞赛开展的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竞赛项目与级别 第五条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技能竞赛项目主要依托学校每年举办的学生技能大赛(技能运动会)开展,要求专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度高,积极贯彻“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的宗旨,竞赛项目应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联系密切,同时为专业社团和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校外技能竞赛项目应关注针对性和影响力,通过优选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展现教学改革成果,提升学校品牌形象。 第六条校内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需符合以下标准: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专业社团具体承办;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校外高水平技能竞赛项目接轨。 第七条校内技能竞赛项目需设负责教师一名,并由承办二级学院(部)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参赛选手一般不对应具体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校外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级别,每级分为两类: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正式周期性竞赛,为一类竞赛;由各级教指委、学(协)会、行业等举办的为二类竞赛。上级竞赛的分赛区选拔赛按照分赛区实际行政区划定级。教务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比赛项目确定本年度一类竞赛名录,若有疑问,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最终确定。 第九条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需设领队一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比赛具体联络及组织参赛事宜;以个人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设指导教师名;以团体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每支参赛队伍一般不超过名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名;每项竞赛同一赛项的参赛队伍(作品)一般不超过队(项)。 第四章竞赛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均应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事先未经申报并批准立项的竞

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制度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经营管理系技能大赛制度 为深化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技能人才,特建立经营管理系技能大赛制度。 一、技能大赛组织机构 组建大赛组委会,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级技能大赛。认真制定大赛规程和规则,确保技能大赛顺利、安全、有效进行。 组长:经营管理系系主任 副组长:经营管理系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生副书记、行政副主任主任成员:经营管理系办公室主任、实践教学科科长、各教研室主任及相关老师 二、技能大赛专家机构 建立由系主任、教学副主任、实践教学科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参与的各级大赛专家队

伍。加强对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新技术、大赛规范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大赛质量。 三、技能大赛指导教师职责 1. 师生技能竞赛获奖的级别、数量,作为专业组全体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指标人数的重要依据之一。 2.指导教师拒绝接受工作安排或不能很好的履行指导职责,对所指导学生不闻不问,学生对其反映较差者,除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外,当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一票否定,并追究责任。 3.积极鼓励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使得优秀的师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4.对培训与技能竞赛过程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四、全体师生参与制度 技能大赛覆盖经营管理系每个专业、每位专业教师、每位学生,努力做到“经营管理系专业全覆盖,教师学生齐参与”。特别是将技能大赛与技能鉴定考试结合起来,将技能大赛与取得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使技能大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和重要经历。 五、大赛经费投入制度。 校级技能大赛每学年开展一次,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每年(或每隔两年)一次,要求教研室根据本专业实际,从新生入学开始提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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