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为指导镇(街道办)开展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特制订本指南。

一、具体办法

(一)建立布病病例发现机制

1、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其掌握布病基本临床表现,并能够开展虎红试验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者立即要求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2、有村医的乡镇,要组织对村医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掌握布病基本症状,并要求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

3、转诊病人确诊后,由县区疾控中心对转诊病例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给予一定补助。

4、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虎红初筛试验进行抽样质控。

(二)建立布病病例管理体系

1、经县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布病者,由县区疾控中心为其建立档案。并将病例信息以病例管理卡片形式反馈至村督导员(最好选择村医为督导员。若没有村医,则需指定一个专门人员)。

2、督导员要在督导日,即“逢5逢10”(每个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当面(牧区可以采取电话形式)督促本村所有布病病人按规定服药,了解其在距上个督导日期间的用药情况,在病例管理卡片上作好相应记录。发现病例不按规定用药的情况,要在当天通过电话报告给县区疾控中心。如病例在此期间规范用药,需督促病例继续按照疗程用药,用够两个疗程。保证每个病例、每个疗程被督导4次及以上。

3、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管理病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分两种:一为定期检查病例管理卡片;一为抽查,即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病例,检查村医是否按期督促其服药。对于每例病例,

每个疗程县区疾控中心对其督导情况至少检查1次,并作好情况记录。

4、根据管理病例的数量,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或村督导员给予适当补助。县区疾控中心根据督导员和患者共同签字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发放补助,并将该卡片与布病患者档案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

二、相关单位职责

1、村布病专管员(村医或指定人员):发现可疑布病病例,将其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检查。按照县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对本村的病例进行督导治疗。

2、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开展布病虎红试验,对可疑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的将其转诊至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3、县区疾控中心: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检查,并对确诊的所有病例建立档案和病例管理卡片。将病例管理卡片反馈至村医或村布病督导员,并对其布病病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培训乡镇卫生院开展虎红试验。培训村医、村布病督导员进行病例管理。

4、地市疾控中心:制定本地病例管理实施办法,对本地基层布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5、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病例管理方案。对该项工作开展相应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布病治疗方案。

三、病例管理范围

对急性期和亚急性期病例开展病例管理。对于确诊时已经慢性化(发病时间超过6个月)的病例,不纳入到本项目病例管理范围。

四、病例管理效果评价

1、评价对象:对新发病例建立档案,对建档的所有患者(包括急性期和慢性期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判定。

2、评价方法:要求在疗程结束时,以及结束3个月、6个月、12个月后当面对患者进行疗效判定,判定标准按照《布病病例诊疗及疗效判定方案》执行。若有个别患者无法当面判定疗效的,要电话联系患者,对其进行疗效判定,电话判定疗效的人数应控制在病例总数的

20%以内。

五、附件及使用说明

附件1:布病病例管理流程图。用于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布病病例管理。

附件2:布病及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村医、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此表对可疑患者进行登记。

附件3: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虎红筛查阳性患者时,填写此表,并交给患者持表到县区疾控机构确诊。

附件4:“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县区疾控机构对确诊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填写此卡,一式两份,患者和督导员各执一份,用于对患者的督导治疗。

附件5:布病病例管理表。县区疾控机构对所有的布病病例填写此表,用于布病病例管理情况的登记,便于联系督导员和患者。

附件6:布病患者档案。用于县区疾控机构对病例的治疗效果进行记录、评价。

附件1 :布病病例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布病及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

注:本表格用于医疗机构登记可疑布病患者。医疗机构行虎红平板实验发现阳性者,需嘱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首诊直接到县区疾控中心就诊者,由县区疾控中心负责登记

附件3: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

附件4:“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本卡一式两份,患者和督导员各执一份)

姓名:性别:年龄:

现住址:县(区、市)乡村

患者联系电话:

诊断:1、布病(急性期/发病3个月内) 2、布病(亚急性期/发病1~3个月) 治疗前试管凝集实验结果:

督导人员:1、乡镇卫生院医生2、村医

督导方式:1、当面督导2、电话督导

治疗用药:

1.治疗期间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请注明具体出现的时间和主要临床表现:

2.若本病例未能按照推荐的方案进行全程治疗,请注明具体原因:患者签名:完成治疗时督导人员签名:

填写说明:

1.对于“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实施督导治疗,“慢性布病患者”(发病超过半年)不进行督导治疗。

2.患者领取药品时,由确诊的单位在确定治疗日期的格内划“×”每次服药后在×的外面加圈○,即⊕。若2月18日未服药,而在2月19日补服了一次,则应在19日的空格内划上×,20日又按原规定服药,连续的记载为:18日为×、19日为×、20日为⊕,提示18日患者漏服药1次,19日补上,20日起照常服药。

附件5 :布病病例管理表

注:本表格用于县区疾控机构登记布病确诊患者。“督导用药情

况检查”用于县区疾控中心记录对病例或督导员进行督导用药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填写“正常”或“异常”

附件6:布病患者档案

一、患者基本情况

1.姓名:性别:年龄:

2.现住址:县(区、市)乡村3.联系电话:

二、发病情况

1.发病时间:年月日

2.确诊时间:年月日

3.主要临床表现:①发热②乏力③盗汗④关节痛

⑤其它(请注明)

4.诊断:①布病(急性期/发病3个月内)

②布病(亚急性期/发病3~6个月)

③布病(慢性期/发病6个月以上)

三、督导治疗情况

1.开始布病治疗时间:年月日

2.结束布病治疗时间:年月日

3.是否安排了督导治疗:①是②否

如果选择“①是”,督导员为:①村医②乡医③其它(请注明)督导方式:①当面督导②电话督导

4.是否完成了两个疗程:①是②否

4.1 如果选择“②否”,其原因为:

①副作用大,难以忍受②没有钱,无法继续治疗

③症状消失,患者自己认为无需继续治疗④督导员没有进行督导

⑤其它(请注明详细情况)

4.2 如果选择“②否”,其停止用药时间为:年月日

5.治疗用药:(填写主要治疗用药名称和用药时间)

四、疗效判定记录表

填表说明:

1.“临床表现是否消失”填写“消失”、“基本消失”、“好转”或“未好转”。

2.“体力是否恢复”填写“恢复”、“基本恢复”、“有所恢复”或“未恢复”。

3.“曾出现肝脾等脏器功能异常者,临床化验检查脏器功能是否恢复正常”,只有出现过肝脾等脏器功能异常者需要填写此项目。

4.“疗效判定结果”按照疗效判定标准,填写“治愈”、“基本治愈”、“好转”或“无效”。

5.“若判定疗效时尚未治愈,主要临床表现”,若该患者在进行疗效判定当时尚未治愈,要记录下当时主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6.“试管凝集试验结果”不是必填项目,若进行了该项目的检查,则记录具体检测结果。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为指导镇(街道办)开展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特制订本指南。 一、具体办法 (一)建立布病病例发现机制 1、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其掌握布病基本临床表现,并能够开展虎红试验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者立即要求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2、有村医的乡镇,要组织对村医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掌握布病基本症状,并要求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 3、转诊病人确诊后,由县区疾控中心对转诊病例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给予一定补助。 4、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虎红初筛试验进行抽样质控。 (二)建立布病病例管理体系 1、经县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布病者,由县区疾控中心为其建立档案。并将病例信息以病例管理卡片形式反馈至村督导员(最好选择村医为督导员。若没有村医,则需指定一个专门人员)。 2、督导员要在督导日,即“逢5逢10”(每个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当面(牧区可以采取电话形式)督促本村所有布病病人按规定服药,了解其在距上个督导日期间的用药情况,在病例管理卡片上作好相应记录。发现病例不按规定用药的情况,要在当天通过电话报告给县区疾控中心。如病例在此期间规范用药,需督促病例继续按照疗程用药,用够两个疗程。保证每个病例、每个疗程被督导4次及以上。

3、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管理病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分两种:一为定期检查病例管理卡片;一为抽查,即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病例,检查村医是否按期督促其服药。对于每例病例,每个疗程县区疾控中心对其督导情况至少检查1次,并作好情况记录。 4、根据管理病例的数量,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或村督导员给予适当补助。县区疾控中心根据督导员和患者共同签字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发放补助,并将该卡片与布病患者档案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 二、相关单位职责 1、村布病专管员(村医或指定人员):发现可疑布病病例,将其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检查。按照县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对本村的病例进行督导治疗。 2、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开展布病虎红试验,对可疑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的将其转诊至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3、县区疾控中心: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检查,并对确诊的所有病例建立档案和病例管理卡片。将病例管理卡片反馈至村医或村布病督导员,并对其布病病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培训乡镇卫生院开展虎红试验。培训村医、村布病督导员进行病例管理。 4、地市疾控中心:制定本地病例管理实施办法,对本地基层布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5、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病例管理方案。对该项工作开展相应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布病治疗方案。 三、病例管理范围 对急性期和亚急性期病例开展病例管理。对于确诊时已经慢性化(发病时间超过6个月)的病例,不纳入到本项目病例管理范围。

甘肃省人间布鲁氏菌病诊断治疗指南--2016年修订

甘肃省人间布鲁氏菌病诊断治疗指南 (2016年修订)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患病的羊、牛等疫畜是人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布鲁氏菌可以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传播。急性期病例以发热、乏力、多汗,肌肉、关节疼痛和肝、脾、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慢性期病例多表现为关节损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分别将布病规定为乙类传染病、职业性传染病。 一、临床表现及分期 潜伏期一般为l-3周,平均为2周。部分病例潜伏期更长。 (一)临床表现 1.发热:典型病例表现为波状热,常伴有寒颤或畏寒、头痛等症状,可见于各期患者。部分病例可表现为低热和不规则热型,且多发生在午后或夜间。 2.多汗:急性期病例出汗尤重,可湿透衣裤、被褥。 3.肌肉和关节疼痛:为全身肌肉和多发性、游走性大关节疼痛。部分慢性期病例还可有脊柱(腰椎为主)受累,表现为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等。 4.乏力:几乎全部病例都有此表现。

5.肝、脾及淋巴结肿大:多见于急性期病例。 6.其他:男性病例可伴有睾丸炎,女性病例可见卵巢炎;少数病例可有心、肾及神经系统受累表现。 (二)临床分期 1.急性期:具有上述临床表现,病程在6个月以内。 2.慢性期:病程超过6个月仍未痊愈。 二、实验室检查 (一)一般实验室检查 1.血象:白细胞计数多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对增多,有时可出现异常淋巴细胞,少数病例红细胞、血小板减少。 2.血沉:急性期可出现血沉加快,慢性期多正常。 (二)免疫学检查 1.平板凝集试验:虎红平板(RBPT)或平板凝集试验(PAT)结果为阳性,用于初筛。 2.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l00++及以上,或病程一年以上滴度1∶50 ++及以上;或半年内有布鲁氏菌疫苗接种史,滴度达1∶100++及以上者。 3.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1∶10++及以上。 4.布病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l∶400++及以上。 (三)病原学检查 血液、骨髓、关节液、脑脊液、尿液、淋巴组织等培养分离到布鲁氏菌。急性期血液、骨髓、关节液阳性率较高,慢性期阳性率较低。

布鲁菌病临床实践诊疗指南

布鲁菌病临床实践 诊断路径 布鲁氏菌病被称为“伪装大师”,因为它可酷似任何疾病,影响任何器官或系统。曾经报道本病可影响生殖泌尿系统、胃肠道系统、肝胆管系统、网状内皮系统、心血管系统、肌肉骨骼系统以及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如果临床特征主要与一个器官系统相关,称为局限性或局灶性疾病。根据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可作出诊断。布鲁菌病在某些国家/地区是需要申报的疾病。 病史 通过问诊获知曾经接触过动物及其制品、食用或吸入可能受到感染的物质(例如未经巴氏法灭菌的牛奶、奶酪和其他奶制品、生肉)和/或前往疫区旅行史,是诊断布鲁氏菌病的必要条件。一定要询问前往疫区的旅行史,并且应当特别询问来自疫区的移民是否食用进口奶制品。还应当确定是否密切接触过感染者;在疫区,多达50% 的病例中,家庭成员有相似症状。 职业史特别重要,因为农民、动物管理员、屠宰工人、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发生感染的风险高于一般人群。症状的持续时间和类型可以帮助确定局灶性病变的部位以及指导进一步检查。发热或恶寒是最常见的症状,见于53% 至100% 的感染病例,如果不治疗,症状可能起伏。还常见大量出汗,尤其是在晚上。非特异性全身症状(例如昏睡和体重减轻)极为常见,会影响多达97% 的患者。 关节痛见于20% 至83% 的感染,尤其影响髋关节、膝关节或

脊柱。幼儿可能有行走困难,像易激惹髋。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少数患者有肺部症状,例如干咳。男性可能表现为睾丸疼痛。尽管罕见局灶性中枢神经系统(CNS) 受累,但经常发生轻至中度神经精神症状,包括头痛、疲劳、抑郁。 体格检查 90% 以上的患者体温升高。患者通常看起来很痛苦,可能有明显的抑郁,但罕见脓毒症。由于基础性贫血,他们可能面色苍白。骨关节异常见于40% 至50% 的患者,包括关节肿胀和压痛、滑囊炎、关节活动度减小,罕见情况下,有关节积液。脊柱或骶髂关节可能压痛,但严重畸形不常见,如果有,更多是提示结核病。三分之一的患者有可触及的肝大和/或脾大。淋巴结肿大见于大约10% 的成人病例,但曾经报告见于多达三分之二的布鲁氏菌病儿童。5% 至10% 的男性患者有睾丸炎,这有时是主要的临床特征。最多有4% 的患者存在脑膜脑炎体征(例如颈项强直),可能偶尔存在与局灶性血管炎性脑损害或颅神经损伤相关的临床体征(局灶性神经功能障碍)。长纤维束神经系统体征不常见。红眼(葡萄膜炎或结膜炎)提示累及眼部,但是罕见。 心内膜炎是一种罕见但是严重的问题(大约1% 的患者),通常影响主动脉瓣,布鲁氏菌病1% 至5% 的死亡率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心内膜炎所导致提示实变或积液的肺部体征不经常发生,包括叩诊浊音、入气量减少、听诊有捻发音。咳嗽但是胸部临床征象很少的患者更常见。可能偶尔见到各种非特异性斑丘疹或血管炎皮疹。

布鲁氏菌病管理制度

布鲁氏菌病管理制度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是一种由布鲁氏菌(Brucella)引起的动物源性传染病,人类也可感染。该病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多汗、关节痛、睾丸肿痛等,严重时可导致流产、不孕不育等。因此,布鲁氏菌病的防治和管理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 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的重要措施之一。接种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力,减少感染和发病的风险。针对不同人群,如高危人群、职业暴露人群、儿童等,应制定相应的接种计划和策略。 2.动物管理 加强动物管理是预防布鲁氏菌病传播的关键。对动物进行定期检疫,发现患病动物及时隔离和治疗,防止疫情扩散。同时,提倡科学养殖,提高动物免疫力,减少动物感染的风险。 3.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是确诊布鲁氏菌病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检测和确诊。同时,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提高检测准确率。 4.疫情报告和处理 一旦发现布鲁氏菌病疫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对疫情进行调查和分析,追溯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5.健康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是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布鲁氏菌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减少感染风险。 二、具体措施 1.疫苗接种计划 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具体的疫苗接种计划和策略。例如,对职业暴露人群(如畜牧业工作者、实验室工作人员等)应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对儿童应视情况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动物检疫和隔离措施 在动物饲养、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应加强检疫和隔离措施。发现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和治疗,防止疫情扩散。同时,提倡科学养殖,提高动物免疫力,减少动物感染的风险。 3.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实验室。提高检测准确率和灵敏度,及时发现和确诊病例。同时,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疫情报告和处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布鲁氏菌病疫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对疫情进行调查和分析,追溯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同时,对疫情涉及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 5.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布鲁氏菌病的

布鲁氏菌病处置方案

布鲁氏菌病处置方案 一、什么是布鲁氏菌病? 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感染引起的传染病,常见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人类通过接触感染源感染。该病经常发生在农业劳动人员、牧民等人群中。布鲁氏菌病会引起乳腺炎、关节炎、肝脾肿大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引起继发性感染或肝硬化等疾病,并导致长期的不良影响。 二、布鲁氏菌病的传播途径 1.动物传播:通过感染有布鲁氏菌或受污染物质的动物,包括牛、猪、 羊、马、鹿、狗、豹、狼等; 2.食品传播:摄入未加煮熟的肉、乳、奶酪或未经消毒的鲜奶、冷冻乳 品等; 3.触摸传播:直接或间接与感染有布鲁氏菌的动物或感染物质接触; 4.水、土传播:污染的泉水、河水、水井以及感染有布鲁氏菌的粪便、 尿液等。 提示:人际之间一般不会传染布鲁氏菌,但仍有少数情况会发生。 三、布鲁氏菌病的预防方法 1.加强个人卫生,减少污染; 2.安全饮食,避免食用未经处理的肉、乳制品等; 3.隔绝患病家畜,减少接触; 4.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就医。 四、布鲁氏菌病的治疗 一旦感染布鲁氏菌,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或专业医师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注意保持休息,饮食清淡、易消化,多饮水。通常会给予抗生素治疗,建议同期进行活动密切监控。同时,防止疾病传播,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接触动物、牛奶、奶酪等感染物品的人员应进行隔离。 五、布鲁氏菌病的处置方案 在防治布鲁氏菌病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 1. 动物隔离 首先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即时将感染有疾病的动物、牲畜隔离,在确保导致疾病扩散的情况消失后,再进行肉品消毒处理。

2. 卫生杀菌 对有病害的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洁,并用具有杀菌作用的消毒剂(如过氧乙酸、盐酸烧碱等)进行消毒处理。对受污染的物品及时深度消毒,如饮水池、食槽等。 3. 个人隔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定期对其进行体温监测,观察有无布鲁氏菌感染症状,如症状出现立即进行治疗。 4. 饮食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加强对食品检验和管理,确保食品“从源头抓起”,尽量杜绝由食品传播疾病的发生。 5. 做好疾病监测和报告 及时报告发现的疾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做好身边的疾病监测工作。 六、结语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常见的动物传染病,对人类和家畜的危害很大,要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就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动物传染病,也可通过接触感染到人体。严重威 胁着养殖业和人们的健康安全。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的传播,具体的防治技术 规范和操作规范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介绍一些相关的防治技术规范及操 作规范。 一、养殖场的管理规范 1、健康动物购进:购入的动物要求来自无病区,且有隔离和检疫证明。 2、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所有进出养殖场的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佩戴防护 服和鞋套,并保持定期的体检。 3、环境卫生管理:养殖场内空气流通要良好,要经常对场内设施进行消毒,定期清 理饮水器和饲料槽等设施。 4、动物检疫:定期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检疫,并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隔离和处 理。 二、动物免疫控制 1、养殖场培育营养健康的动物,提高抗病能力。建议饲养高抗性动物品种。 2、定期对养殖场动物进行预防接种,加强动物的免疫力。路上提醒养殖户,定期变 换疫苗,增强疫苗的抗体活性。 三、疫病监测和报告 1、加强疫病监测:加大对养殖场的定期监测和检测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2、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并做好隔离和检疫工作。 四、加强人员防护措施 1、加强职业暴露预防:养殖户和养殖场工作人员要加强职业暴露预防,佩戴防护服、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2、饭后洗手:进食前和饲养动物后要及时洗手,避免接触传染源。 五、处理疑似感染源

1、隔离处理:一旦发现疑似感染源,要进行隔离处理,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 2、彻底清洁消毒:对养殖场内可能存在感染源的地方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包括饲水槽、饲料槽、废弃物处理等。 六、加强宣传教育 1、养殖户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疾病和传染源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2、加大科普力度:通过举办健康培训、宣传知识的宣传海报等方式,提高养殖户和工作人员的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结语: 通过以上介绍的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可以有效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降低发病风险,确保动物健康和人体健康安全。也需要加强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的防治预案,提高对布鲁氏菌病的防控能力。希望养殖场和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共同为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工作而努力。

布鲁氏菌病防控处置方案

布鲁氏菌病防控处置方案 1. 布鲁氏菌病概述 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通过与感染动物接触、进食感染动物的未加熟的肉或饮用未消毒或未煮沸的牛奶等乳制品而感染。布鲁氏菌感染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关节疼痛、头痛等,严重者可引起内脏损害甚至死亡。 2. 布鲁氏菌病的防控 2.1 增强健康教育和宣传 宣传和普及相关的健康知识,让居民掌握常识和防控方法,提高对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减少接触感染源。 2.2 加强检疫管理 对运输和经营过程中的动物、动物产品等进行检疫,严格防止疫区动物或动物产品进入非疫区以及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2.3 加强兽医卫生监管 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管,做好动物的疫病监控和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疑似病例。 2.4 加强医疗卫生管理 提高布鲁氏菌感染的认识和诊断能力,重点加强监管流行疫情,抓好对患者的控制和救治,同时对身边疫情敏感的人进行发现和隔离处理。 3. 布鲁氏菌病的处置 3.1 患者管理 对于已经确诊为布鲁氏菌病的患者,应第一时间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患者的治疗方案进行护理。 3.2 居家隔离和治疗 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疑似病例和高危人群,应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和治疗,必要时进行进一步的医学检查和诊治。

3.3 疫区消毒 对疫区可能被污染的地方,如家庭、场所等进行彻底消毒,消灭病原体,杜绝病原体的扩散。 4. 总结 布鲁氏菌病危害性较高,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加强检疫管理、加强兽医卫生监管及加强医疗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防控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病情的扩散。同时,在患者管理和疫区消毒等方面的处置工作也是同样的重要,只有全面综合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布鲁氏菌病 防控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8.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21日 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推进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背景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牲畜感染后,可导致关节炎、跛行,公畜睾丸肿大,母畜流产不孕,降低生产质量,增加养殖成本,影响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人感染后,可引起发烧、多汗、乏力、疼痛,治疗不及时可导致终生不愈,严重者关节肿胀,丧失劳动能力,男性睾丸肿大,女性流产不孕,丧失生育能力,极易引发因病致残、因病致贫等社会问题,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布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曾报告发生人畜布病疫情。历史上,我省也是牲畜布病流行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统计,2011年至2017年7年间,我省畜间、人间布病感染区域扩大至17个设区的市,被国家划为布病流行一类地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分区防控、因势利导;人畜同步、共同推进”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财政投入、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全省布病防控工作,有力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布病防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防治能力大幅提升,畜间布病疫情稳定控制,人间布病感染数量明显下降。 1.畜间。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 1个省级牛羊布病净化场,并通过验收;青岛、烟台、威海3市每个市至少创建 1 个省级牛羊布病净化县(市、区),并通过验收。 到2025年,全省所有种公牛站、羊(牛)原种场、一级繁育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青岛、烟台、威海3市力争达到净化标准,其他地区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严格布鲁氏菌病检疫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严格布鲁氏菌病检疫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 面达95%以上。 一、科学开展风险评估 根据辖区内牛羊等布病易感动物饲养量、饲养方式、流通路径、布病流行等情况,以市(区)为单位,通过集中研讨、抽样检测、历史病例调查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布病风险评估和防控效果评价,准确掌握布病传入风险环节,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研究提出实施基于风险的控制措施。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相关县(区)准确分析布病流行形势,明确传播风险因素,及时预测预警,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各市(区)要每年形成一个布病风险评估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严格疫情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严格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现的疑似布病患畜,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因群众倒卖、藏匿或转移,人为造成疫情扩散;对确诊的病畜和阳性畜进行扑杀,并按《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无害化处

理,对同群羊只隔离观察定期复查,必要情况下扩大采样监测范围; 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开展免疫或整群淘汰; 对被病畜污染的圈舍、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用具等进行规 范消毒,对病畜和阳性畜流产物、被污染物及相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做好扑杀补偿工作,按要求逐级申报补助资金,及时向养殖 场户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 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三、严格检疫监督管理 通过陕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及时掌握调入本辖区牛羊信息 并加强监管,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深入推行智慧检疫。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 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 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 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对于调入本辖区的牛羊,要及时将落地监 管信息通过“陕西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和“陕西智慧动监” 微信公众号进行上传。对牛羊进行产地检疫时应查验布病免疫档案, 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有序推进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建立牛 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

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 布鲁氏菌病(又称布鲁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患病的羊、牛等疫畜是布病的主要传染源,布鲁氏菌可以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传播。急性期病例以发热、乏力、多汗、肌肉、关节疼痛和肝、脾、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慢性期病例多表现为关节损害等。 布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一、临床表现及分期 潜伏期一般为l-3周,平均为2周。部分病例潜伏期更长。 (一)临床表现 1.发热:典型病例表现为波状热,常伴有寒战、头痛等症状,可见于各期患者。部分病例可表现为低热和不规则热型,且多发生在午后或夜间。 2.多汗:急性期病例出汗尤重,可湿透衣裤、被褥。 3.肌肉和关节疼痛:为全身肌肉和多发性、游走性大关节疼痛。部分慢性期病例还可有脊柱(腰椎为主)受累,表现为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等。 4.乏力:几乎全部病例都有此表现。 5.肝、脾及淋巴结肿大:多见于急性期病例。

6.其他:男性病例可伴有睾丸炎,女性病例可见卵巢炎;少数病例可有心、肾及神经系统受累表现。 (二)临床分期 1.急性期:具有上述临床表现,病程在6个月以内。 2.慢性期:病程超过6个月仍未痊愈。 二、实验室检查 (一)一般实验室检查 1.血象:白细胞计数多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对增多,有时可出现异常淋巴细胞,少数病例红细胞、血小板减少。 2.血沉:急性期可出现血沉加快,慢性期多正常。 (二)免疫学检查 1.平板凝集试验:虎红平板(RBPT)或平板凝集试验(PAT)结果为阳性,用于初筛。 2.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l00 ++及以上或病程一年以上滴度1∶50 ++及以上;或半年内有布鲁氏菌疫苗接种史,滴度达1∶100 ++及以上者。 3.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1∶10 ++及以上。 4.布病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l∶400 ++及以上。 (三)病原学检查 血液、骨髓、关节液、脑脊液、尿液、淋巴组织等培养分离到布鲁氏菌。急性期血液、骨髓、关节液阳性率较高,

福建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和干预工作方案

福建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和干预工作方案 福建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和干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治工作,提高疾控机构疫情监测、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能力,提高医疗机构病例发现和规范治疗水平,提高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逐步降低发病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国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8〕141号,以下简称“全国布病方案”)和有关布病防控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点设置国家级:龙海、邵武市省级:省级监测点根据我省布病的发病和流行特征设置,2018年设在闽侯、连江、蕉城、南安、延平和上杭县(市、区),后续年份监测点的设置由省疾控中心发文通知。 二、病例定义(一)诊断原则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二)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病人与疑似布鲁氏菌感染的家畜或畜产品有密切接触史,或生食过牛、羊乳制品,或生活在布病疫区内;或从事布鲁氏菌培养、检测或布鲁氏菌疫苗生产、使用等工作。 2.临床表现。 (1)发热:典型病例表现为波状热,常伴有寒战、头痛等症状,可见于各期患者。部分病例可表现为低热和不规则热型,且多发生在午后或夜间。 (2)多汗:急性期病例出汗尤重,可湿透衣裤、被褥等。 (3)肌肉和关节疼痛:为全身肌肉和多发性、游走性大关节疼痛。部分慢性期病例骨关节系统损害,表现为疼痛、功能障碍和畸形等。 (4)乏力:几乎全部病例都有此表现。 (5)肝、脾及淋巴结肿大:多见于急性期病例。 (6)其他:男性病例可伴有睾丸炎,女性病例可见卵巢炎。少数病例可有心、肾及神经系统受累表现。 3.实验室检查。 (1)初筛试验。 1)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结果为阳性。 2)胶体金免疫层析试验(GICA)结果为阳性。 3)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结果为阳性。 4)布鲁氏菌培养物涂片革兰染色检出疑似布鲁氏菌。 (2)确证实验。 1)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病程一年以上,滴度1:50(++)及以上。 2)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3)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1:10(++)及以上。 4)从病人血液、骨髓、关节液、脑脊液、尿液、淋巴组织等标本分离培养到布鲁氏菌。 (三)病例分类1.疑似病例:同时具备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者。 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任一初筛检查结果阳性者。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同时具备任一项确证实验证据者。 4.隐性感染:具备流行病学史,同时具备任一项确证实验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为指导镇(街道办)开展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特制订本指南。 一、具体办法 (一)建立布病病例发现机制 1、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其掌握布病基本临床表现,并能够开展虎红试验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者立即要求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2、有村医的乡镇,要组织对村医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掌握布病基本症状,并要求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 3、转诊病人确诊后,由县区疾控中心对转诊病例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给予一定补助。 4、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虎红初筛试验进行抽样质控。 (二)建立布病病例管理体系 1、经县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布病者,由县区疾控中心为其建立档案。并将病例信息以病例管理卡片形式反馈至村督导员(最好选择村医为督导员。若没有村医,则需指定一个专门人员)。 2、督导员要在督导日,即“逢5逢10”(每个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当面(牧区可以采取电话形式)督促本村所有布病病人按规定服药,了解其在距上个督导日期间的用药情况,在病例管理卡片上作好相应记录。发现病例不按规定用药的情况,要在当天通过电话报告给县区疾控中心。如病例在此期间规范用药,需督促病例继续按照疗程用药,用够两个疗程。保证每个病例、每个疗程被督导4次及以上。 3、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管理病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分两种:一为定期检查病例管理卡片;一为抽查,即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病例,检查村医是否按期督促其服药。对于每例病例,

布鲁氏菌病疫区处理实施方案

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调查及疫区处理实施方案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通过近年来对全市布病情况的监测调查,我市人间布病疫情较为稳定,但仍有发生暴发疫情的可能。为有效控制布病疫情,科学处理布病疫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查清布病发生的原因、范围、传染源种类和人畜间流行强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落实科学规范的疫区处理手段,彻底控制人畜间布病暴发和流行。 二、组织机构 为实现对布病暴发疫情规范处置的统一指挥和有效协调,成立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布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地病科、应急办以及各县区疾控中心主管领导。 三、定义 (一)病例定义 1.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2.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内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2)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

肌肉和关节酸痛,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实验室初筛:布病玻片、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 (4)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5)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检查,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1)、(2)和(3)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4)或(5)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二)暴发疫情定义 在一个潜伏期内,局部地区或一个集体单位内发生3例以上病人称为暴发。 四、调查处理内容 1、初步调查分析疫情: 暴发疫情发生后,县区疾控中心必须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在最后一例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要查访所有能找到的现患病例,并逐个进行个案调查,采集必要的疫情信息,掌握疫情范围、程度、性质等相关情况。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疫情性质作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对疫区的处理意见。如果经确认暴发信息不真实,则应草拟相关意见呈报当地卫生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向公众澄清事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第一篇: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包括人间布病和动物间布病。人间布病一般由动物间布病传播而来。布病防治和应急处理,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为切实做好全市布病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8—1995)》,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布病疫情发生后,各级相关部门应本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预防、控制等各项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发展和蔓延。 一、散发布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发现疑似和实验室确诊的布病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疫点开展流行病学 如果是由奶制品所致,应对未食用的奶制品消毒处理,并追查来源,通知有关地区和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健康家畜免疫 对疫区内所有健康羊100%进行紧急免疫。 (四)现症病人治疗 对确诊的现症病人一律进行全程正规治疗。如病人较多时,可在医院或临时成立的病房内集中治疗。病房、病人的衣物、用过的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

在布病爆发时,不要在疫区内召开有彼邻地区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和举行各种群众活动。 (五)现场消毒 病畜流产物污染的场地,牲畜的皮毛及粪便等,应按规定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总结报告 爆发点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对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价,写出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当地地病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 三、有关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 1.组织防疫医疗队。调集临床、流行病、检验及消毒等专业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治疗布病患者。对布病病人进行全程正规治疗。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疫情发生的时间、传染源和感染过程,确定传播范围,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4.做好重点人群布病监测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布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6.储备必要的药品和器械,做好布病诊断、治疗和疫情控制等各项准备。 (二)畜牧部门 1.负责疫区内家畜检、免疫工作。 2.加强疫区内羊只免疫工作,并对未免疫家畜进行疫情监测,监测面达到100%。对所有检出的病畜进行集中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负责对布病牲畜流产物污染场地、病畜皮毛和畜舍的消毒。 3.对饲养、放牧、屠宰、皮毛加工等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引导重点职业人群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商业部门 严禁出售病畜肉。鲜牛、羊乳必须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售。

河南省布病病人督导管理指南

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试行) 为加强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病例的科学管理,规范治疗病人,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特制订本指南。 一、目的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布病病例治疗及管理职责。 (二)科学指导,规范治疗布病病例,提高治愈率,控制复发率,减少慢性化发生。 (三)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治疗效果的影响。 二、机构职责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制定全省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技术规范,负责全省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各地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制定本地区病例管理(治疗督导)实施办法,督导、检查和评价所辖县区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工作。 (三)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对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可疑和临床诊断布病病例开展实验室检

测,以确定诊断或排除,并订正报告;对新报告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包括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建立病例档案和管理卡片,将病例管理卡片传送至病人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布病病例管理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判定建档病例的治疗效果,形成评定报告,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年度病人管理和治疗效果报表。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培训村(片)医病例管理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将病例管理卡片的信息通知行政村卫生室,督导村(片)医的病例管理工作,定期向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报告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情况。 (五)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病例(治疗督导)管理要求,督导本村的病例治疗,观察病情,指导用药;定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病例(治疗督导)管理情况。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掌握布病的临床表现和诊疗方案;发现疑似病人后,嘱咐和介绍病人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做布病化验检查;按要求对确诊病例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根据《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