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工管理标准最新

Q/CDT-HRBFCP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企业标准

Q/CDT-HRBFCP 207 0206-2012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2012-02-01发布2010-02-01实施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发布

Q/CDT- HRBFCP 207 0206-2012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责任与权限 (1)

4 管理目标 (1)

5 管理内容 (1)

6 管理流程 (1)

7 检查和考核 (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流程 (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通知单 (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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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为了规范对生产设备的分工管理管理工作,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

济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新才。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李宏保。

本标准批准人:张永海。

本标准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修订人:蒙广清刘志鹏吕作义魏超众郁永成滕家兴本标准修订初审人:高俊义宋晖

本标准修订复审人:马文原

本标准修订审定人:王秀江

本标准修订批准人:刘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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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1 范围

为了规范对生产设备的分工管理管理工作,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DT 207 0001-2006 《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3 责任与权限

3.1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由生产副厂长负责总体协调。

3.2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

3.2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各专业点检长、点检员及相关专业主管协助完成。

4 管理目标

4.1 通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全面分工管理,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5 管理目标

5.1 有关定义

5.1.1 生产设备是指为完成全厂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含建筑物和构筑物)。

5.1.2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设备管理部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结合点检定修制的需要,对全厂生产设备、设施及系统进行合理划分,做到所有生产设备全部落实到人。

5.2 管理内容

5.2.1 已投入运行设备的分工管理。

5.2.2 新投入运行设备的分工管理。

6 管理流程

6.1 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分工管理

6.1.1 生产设备按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燃料、土建、修缮等专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分工划分。

6.1.2 对已投入运行但分工不清的设备,由专业点检长报设备管理部副主任,由设备管理部副主任重新进行分工,报设备管理部主任审核,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后,将设备分工通知单下发至检修维护部、发电部等相关部门。

6.2 新投入运行设备的分工

6.2.1 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分工,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后,在设备投入运行前,将设备分工通知单下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6.3 每年1月10日前,由设备管理部结合上一年的设备分工通知单对《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进行修改。

6.4 修订后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应及时下发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7 检查与考核

7.1 各相关部门应按《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对所管辖的设备做好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未按设备分工落实设备管理责任,每台设备扣责任人扣100-300元。

7.2 不执行设备分工管理标准,使设备处于失控状态,每台扣责任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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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流程

Q/CDT- HRBFCP 207 0206-201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生产设备分工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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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总则

1.生产设备按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燃料、土建、修缮等专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分工划分。

2. 点检员既负责设备的点检管理,同时也负责设备的文明生产管理。设备部各专业分工与检修部各专业分工一致。

检修部汽机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1.汽机房内的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系统。

2.发电机密封油系统及设备,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3.循环水泵房、取水泵站、综合水泵房、综合污水泵房、雨水泵房、机械加速澄清池、化学制水间、供氢站、锅炉加药间内的系统及设备。

4.排烟冷却塔内的水管道、(填料、除水器、配水管、喷头)等设备。

5.热网首站系统及设备。

6.柴油发电机机务部分。

7.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

8.氨区系统及设备。

9.烟气深度冷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供水系统设备及水处理系统设备(以路为界,路东侧属汽机专业)。10。热水泵出口至热网除氧器补水管路(以C排墙为界)。)

11.热泵系统及设备、生水加热器及附属设备。

12.食堂、中转楼的水处理设备。

检修部锅炉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1. 锅炉房内的锅炉主、辅设备及系统: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燃油系统、烟风系统、制粉系统、褐煤干燥系统、锅炉房内开式水系统、闭式水系统、锅炉充氮系统、锅炉厂房内加药系统、二氧化碳间及(三氟丙烷)等。

1.厂用、仪用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气力除灰用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设备。

2.厂区小热网系统,

3.启动锅炉房内的机务设备。

4.空气预热器疏导式密封系统及其设备(机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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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烟气一、二级低温省煤系统及设备。

6.热水系统及设备。

7.小热网系统维护(包括泵及出口门、压力表;热网加热器阀门、压力表、安全阀;补水稳压泵、补

水箱等)

检修部灰硫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1. 除灰渣系统、锅炉电除尘器、气力除灰系统设备及灰库内外设备机务部分,灰场除渣设备机务部分。

2.锅炉脱硫、脱硝系统设备机务部分。

3.脱硫废水系统及其设备。

4.玻璃钢烟道

检修部电气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1. 发电机系统:包括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附属电气一次设备和相应的继电保护及测量等电气二次设备。

2. 主变压器系统:包括主变压器、冷却系统、附属电气一次设备和相应的继电保护及测量等电气二次设备。

3. 厂用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高厂变及其附属电气系统,共箱母线,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高压开关柜, PC、MCC柜,厂用高、低压电动机,直流电源,UPS电源,厂用保护系统,电气控制、测量及信号系统相关的电气设备。

4. 直流系统、UPS电源、柴油发电机等电气设备及相应保护、控制回路。

5. 220kV线路,GIS组合电器,悬式绝缘子、导引线等一次设备及系统保护、控制、测量等电气二次设备。

6. 静电除尘电气设备。

7.热泵、输煤、油区、化学、除灰、脱硫、脱硝、取水泵站及启动炉系统等外围所属的电气设备。

8. 全厂起重设备电气控制回路(不包括生产燃料起重电气控制回路)。

9. 全厂照明系统的维护(包括办公楼、检修楼、食堂、中转楼、浴池等非生产区域照明,但不包括燃料系统照明及燃料负责的路灯)。

10.全厂电缆沟道、两台炉电缆桥架、集控楼3.8米电缆桥架。

11.全厂接地及防雷装置。

12.主厂房电缆遂道灭火弹、自动防火门及附属设备。。

13.水源变及6k V水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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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电机氢气冷却器。

16.厂区手机信号加强装置及光缆。

17.食堂、中转楼的水处理电气设备。

18.全厂中央空调(包括集控楼、办公楼、检修楼)、单体空调机主机、室外机、室内控制单元及相互间的冷媒管道(不包括水管道)的检修维护工作(燃料系统除外)。

检修部热控专业主要管辖范围

1. 汽机、锅炉的热控仪表、程序控制、顺控、FSSS、自动调节、电液调节、热控保护和热控信号装置。

2. 机组DCS系统及控制设备等。

3. 汽轮机故障及预警系统(TDM)、飞灰含碳量在线监测系统、煤粉浓度在线监测系统、炉水循环在线监测系统、炉管漏泄在线监测装置、一次风在线监测、脱硫脱硝在线监测及热网计量装置。

4. 辅控网(灰渣、输煤、化学控制室监控设备),启动炉内的热控设备,皮带秤的计算机管理。

5. 220V电动执行器,380V调节型电动执行器,非电气设备上的电磁阀。

6. 电动执行器所属的配电盘、柜。

7. 全厂闭路监控、抓拍系统、汽车衡监控系统、化学分析仪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8.食堂、中转楼的水处理热工设备。

生产燃料部主要管辖范围

1.油区内的系统及设备,燃油泵房至锅炉房间的管道、阀门等设备。

2.燃料卸、储、输煤系统及设备,主要包括斗轮堆取料机、碎煤机、螺旋卸车机、叶轮给煤机、皮带机、取样机等。

3.燃料(区域)内的采暖、空调、通风系统(包括燃料部办公区域及附属建筑)、消防水系统及门窗等。

4.燃料系统照明及以火车轨道为中心的四周路灯。

5.燃料区域所有电气设备(高压电机、输煤变除外)。

土建专业(设备部)主要管辖范围

1. 厂区设施及建筑的土建部分。

2. 厂区生产用地下管网、雨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循环水管道、雨水泵房、污水泵房、消火栓井、阀门井、综合管道支架、化粪池等土建部分。

3. 厂区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房屋等土建部分。

4. 厂区电缆沟、暖汽沟、排烟冷却塔等土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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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厂区办公楼、食堂、检修楼、中转楼、控制室、轨道衡、库房等土建部分。

6. 厂区专用铁路。

7. 事故灰场维护及全厂沟道土建部分。

8. 排烟冷却塔、厂内综合管线土建部分(包括补给水管线、灰水回收管线、生产厂房外厂区采暖管线、消防水管线、循环水排水管线、生产排水管线、生活排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生活给水管线、工业给水管线等),管道维修由对应专业负责。

修缮专业(检修部)主要管辖范围

1.全厂暖气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燃料区域除外)。

2.全厂暖风机、热风幕及屋顶通风器机务部分的检修维护工作(燃料系统除外)。

3.厂内主、辅建筑(包括综合办公楼、检修楼、独身楼、浴池及食堂等)小型土建;门窗、上下水等修缮(燃料系统除外)。

4.排烟冷却塔挡风板及托架等设备。

5. 负责全厂建筑物打冰(燃料区域除外)及化粪池清淤工作。

信息中心

1.SIS生产信息系统。

2.网络及电话光缆维护。

发电部

化学药品、石灰石粉、氢气、液态氨等的管理。

负责给油脂标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日常给油脂工作。

各专业间的具体设备划分界限

1. 管道:以厂房墙分界的是以外墙面为界,不分内外墙面的按管道介质流向,入墙面的一端为外墙面;无墙面的构筑物或露天设备以构筑物或设备外一米处为界;以阀门分界的是以阀门出口侧的法兰(或第一道焊口)为分界点,法兰(第一道焊口)与阀门归同一专业管辖。外网管道按系统划分。(消防的外网管道归修缮班负责)。

2. 热控动力间设备:电气专业负责将电源送着各盘柜母线(包括母线),各自负责电动执行机构电源开关及以下设备;热工动力间文明生产由热工专业负责。

3. 转动机械: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及螺栓归机务专业,无联轴器的拆装由机务专业负责。

4. 测量及取样元件:热力系统、设备的热控测量表管、化学取样管等以母管出口一次门为界,一次门以外归用户专业,法兰与焊口属机务。就地安装的压力表拆装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热控专业负责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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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就地压力表的采购由检修部热控专业负责。压力表的台账由热控专业登录。电加热器与主设备相连需机务做措施的,拆装由机务负责。不需要由机务做措施的由电气拆装。

5. 控制式液、料位计由热控专业负责,非控制式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

6. 热力系统测温元件及温度一次元件套管拆装由机务专业负责,温度元件拆装由热控专业负责,热控专业负责提供套管;汽轮机本体深处无套管的温度元件及发电机和电动机中埋设的元件由机务专业负责拆装,热控专业负责提供元件及校验。有套管的温度元件由热控专业负责拆装。

7. 气动执行机构的定位器反馈板、行程开关、电控部分220V及以下属热控专业,电控部分220V以上属电气专业。汽轮机及小机的伺服阀、AST 、OPC电磁阀属机务,执行机构的气缸、连接管路属机务,热控与机务以支路管至定位器前后阀门为分界点,阀门属机务(二次风门气缸归热控负责)。液动执行机构归机务负责,缺陷判断以热控为主,气动执行机构由热控订购。

8. 220V电动执行机构及380V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归热控:电动机、行程控制装置与变速箱在外部有明显分界点的,以分界点处联接法兰为界,拆装归热控专业负责。电动机和减速箱在外部无明显分界点的,电动机连同减速箱一起由热控专业负责;拐臂连接的以拐臂与连杆的连接销子为分界点,拐臂、销子及拆装归机务专业。带位置反馈的均由热控专业负责。带中停的阀门由电气专业负责。

9. 非电气设备上安装的电磁阀控制归热控:电磁线圈与阀门能脱离的,电磁部分由热控负责,阀门部分由机务专业负责,电磁线圈与阀门不能脱离的由机务专业负责拆装,热控专业负责电磁部分检修,采购由热控专业负责。电气设备上的电磁阀由电气负责。仪用气源管路所配电磁阀由热控专业负责。

10. 电缆沟、两台炉电缆桥架及集控楼3.8米电缆桥架由电气专业负责,其它电缆设施由热控专业负责。

11. 专用车辆、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由设备主要使用专业负责。

12. 全厂伴热系统:热控专业自身使用的伴热归热控专业负责,其它专业使用的伴热,电源归电气专业,伴热系统的投退及日常巡视检查由检修部相关专业负责。

13. 发电机的轴瓦和密封瓦、油挡以及油系统归汽机专业。其中发电机励侧以中间环与端盖的垫片为界,垫片及垫片与端盖的连接属电气专业,中间环、密封瓦、密封瓦座属汽机专业;发电机汽侧亦然。

14.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开冷水管路以发电机出口第一道法兰、入口最后一道法兰为界,法兰归电气专业。

15. 发电机氢系统以发电机连接氢管路的氢排为界(氢排归机务),管道及氢化验设备归汽机专业,表计部分归热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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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 HRBFCP 207 0206-2012 16. 发电机氢气冷却系统,冷却水管路以发电机出口第一道法兰、入口最后一道法兰为界,法兰归电气专业。

17.电动机与所带负载的划分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及联轴器的螺栓拆卸归检修一方负责,螺栓连接归找中心方负责。电机功率75KW及以上转机设备的联轴器找中心工作由机务专业负责。电机功率75KW以下转机设备联轴器找中心工作由检修专业方负责。联轴器找中心时电机地脚螺栓归找中心方负责。

18.电动机水冷却器与机务专业的分界点以与冷却器本体连接的第一道法兰为界。

19.化学水系统以锅炉房墙面分界,墙内归锅炉专业,墙外归汽机专业。

20.炉加药系统以接至主设备的最后一道截止门为界,门及门后归锅炉专业,门前归汽机专业。

21.炉膛火检装置冷却风管由锅炉专业将管道送至火检装置的最后一道阀门的出口,火检装置的拆装由热控专业负责。

22.电气设备上就地安装的温度表计由电气专业负责拆装,元件由热控专业负责校验。

23.与热工设备有关的电气设备的信号装置及其回路,由各自专业负责本侧的拆接线及故障查询。指令线电缆由热工专业负责,反馈线电缆由电气专业负责。

24.就地热控、电气专用控制柜卫生和防火分工由各自专业负责。电气与热控公用控制盘的卫生和防火分工:#1机组归热控专业,#2机组归电气专业。外围系统电气和热控公用盘柜:化学楼就地控制盘由电气负责,其它由热控专业负责。输煤系统就地控制盘卫生和防火由燃料部负责。

25.全厂流量计以节流孔板或喷嘴取样的一次门为分界,一次门及孔板(喷嘴)由机务专业负责,装置备件由热控专业负责订购。

26.集控楼及生活、办公区域暖通部分归修缮专业班负责,其它暖通部分按区域划分。

27.消防系统控制部分归热控负责,机务部分按区域划分。集控楼内消防机务部分归汽机负责。办公及生活区域消防机务部分归锅炉修缮专业负责。

28.滤油机等独立电源控制柜归电气,电磁阀及其控制回路归热控。

29.氨气系统以氨区房出口第一个支墩为界,按流向,支墩及支墩前的管路及设备由汽机专业负责,支墩以外至锅炉的设备及管路系统由灰硫专业负责。

30.电动机控制回路电压220V及以上由电气专业负责,220V以下由热工专业负责。

31.带变频器的电机绝缘测试,拆接线由检修电气专业负责做出标记,由运行负责拆接线。

32.程序控制吹灰系统由热工专业负责,总电源和电机由电气专业负责。

33.PLC控制由热工专业负责,涉及电气设备由电气配合。

34.配电间及就地所有电源盘柜卫生由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配电间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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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电部负责区域:1、2号机组6KV母线室、机PC母线室、励磁小间、凝泵变频间,1、2号炉引风机变频间,化学PC段配电间,1、2号炉电除尘PC段配电间,氨区配电间,启动炉PC段配电间,综合污水PC段配电间;

34.2 检修部负责区域:GIS母线室,保安段配电间,炉PC段母线室,炉MCC段母线室,UPS间,1、2号电子设备间,1、2号蓄电池室,柴油发电机室,脱硫PC配电间,脱硫MCC配电间、灰库PC段配电间、灰水联合建筑配电间、1、2号炉一次风机变频间、综合办公楼PC段配电间,热泵PC段配电间,循环水泵变频间;

34.3 燃料电气负责区域:输煤PC段配电间,油区PC段配电间。

35.污水处理站雨污水池清淤由汽机专业负责;化粪池的清淤由修缮专业负责。

36.农场暖气系统主管路由锅炉专业负责,养殖场及大棚内暖汽系统由修缮专业负责。

37.排污降温池泵出口阀门由锅炉专业负责,循环水阀门井的阀门由汽机专业负责。中间管道由锅炉专业负责。

38.磨煤机检修或故障时排渣由锅炉专业负责组织清理。

39.锅炉冷灰斗液压关断门法兰以下由环境专业负责。脱硝入口膨胀节至引风机室(以墙为界)所有设备(机务部分)及烟道由环境专业负责。

39.氢气干燥器电气控制部分(包括电磁阀电磁部分)由电气专业负责,其余管道、干燥器、排污阀体等由汽机专业负责。

40.电机检修时有与泵或风机同轴的设备,由机务方负责拆装并把泵或风机的轴取下。

41.电气专业负责将电源送至起重设备电源及刀闸(空气开关)下口。其余部分由维保单位负责。42.氢气干燥器电控部分及电磁阀电磁线线圈部分由电气专业负责,其余由汽机专业负责。

43.灰库区域电气盘柜内部卫生由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其余位置包括电机本体卫生由多产部负责;多产部管理范围内二级电气设备及线路由检修部负责。

44.电动消防水泵及柴油发电机本体、油箱等机务部分由汽机专业负责,就地控制柜、开关柜、开关、蓄电池、控制台由电气专业负责。

45.因机组检修造成的标识牌损坏由检修单位负责恢复,技改工程标识牌由设备部负责完善,其余缺失的设备标示牌由发电部负责,安全标示牌由安监部负责。

46.电缆沟自动闭门器,防火门感温感烟装置,防火弹,灭火器等巡视由发电部负责,发现问题联系检修部电气专业处理,其余消防装置由热工专业负责。

47.灰库设备、设施及阀门操作由发电部负责,多产部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及卫生清扫(由于设备损坏造成的积灰由检修部负责),发现的缺陷由多产部通知发电部进行登录,发电部通知检修部处理。

48.氨区卫生清扫及清雪由汽机专业负责;油区卫生清扫及清雪由生产燃料部负责;变电所卫生清扫及清雪由电气专业负责;氢站卫生清扫及清雪由发电部负责。

49.设备维修外委由设备部负责,机加件由检修负责,委托单和签证单由委托单位负责。

50.技改项目验收完成后由设备部移交给生产相关部门,接收部门负责检修维护和运行操作等工作,遗留的尾工由设备部负责联系处理,移交后发生的缺陷由检修部负责。

51.自动消防控制系统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52. 环保专项工作分工原则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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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 HRBFCP 207 0206-2012 附件一:自动消防控制系统划分原则

一、消防自动控制系统:

1、检修部热工专业负责设备:消防广播柜、广播分配盘、广播功率放大器、总线制火警电话总机、电源盘、CD播放机、广播扬声器、电话分机、电话插孔、导线、感烟探测器、模块、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停按纽、固定电话、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声光报警器、感温电缆、备用电源。

二、七氟丙烷系统:

1、检修部热工专业负责设备:七氟丙烷控制柜及各分支控制盘、模块控制箱、气体释放灯、声光报警器、声报警器、启停按钮和控制系统接线部分。

2、检修部修缮专业负责设备:储瓶、瓶头阀、单向阀、启动装置、高压软管、钢瓶架、汇集管、安全阀、选择阀、压力反馈装置、喷头及管网。

三、二氧化碳系统:

1、检修部热工专业负责设备:二氧化碳控制柜及各分支控制盘、模块控制箱、液位计、压力表、汽化器控制部分、自我检测系统、气体释放灯、声光报警器、声报警器、启停按钮和控制系统接线部分。检修部修缮专业负责设备:汽化器本体部分、冷冻机组、CO2储罐配置关闭阀、安全阀组、充液管、气相平衡管、安全泄压装置、主阀(容器阀)及选择阀、手动维修阀及其喷头及管网。

四、雨淋阀组:

1、输煤系统(包括燃油泵房):

(1)检修部热工专业负责设备:控制盘及其信号传输系统、防爆压力开关、微机调制解调器、感温电缆终端盒。

(2)齐翔公司负责设备:雨淋阀主阀、水力警铃、压力表、滴水检测器、喷头、感温电缆、消防水炮相关管路和配件。

2、其余雨淋阀组:

(1)热工专业负责设备:控制盘及其信号传输系统、防爆压力开关、感温电缆、微机调制解调器、感温电缆终端盒。

(2)修缮专业负责设备:雨淋阀主阀、水力警铃、压力表、滴水检测器、喷头、消防水炮相关管路和配件。

五、明火煤检测装置:

1、检修部热工专业:红外线监测装置。

2、齐翔公司负责设备:红外线监测装置电源、喷淋装置部分。

六、消防应急照明:

1、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除输煤系统的其余部分。

2、齐翔公司负责设备:输煤系统部分。

七、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检修部电气专业: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更换及维护。

八、感温电缆报警系统:

热工专业负责

九、消防箱:

1、修缮专业负责。

2、齐翔公司负责设备:输煤系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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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十、换气系统:

1、修缮专业负责设备:风机、风道等机械部分。

2、电气专业负责设备:电气部分。

十一、消防管路:

修缮专业负责

十二、疏散指示标志:

1、检修部电气专业:疏散指示标志有光源(电缆隧道无光源)。

2、检修部修缮班:疏散指示标志无光源。

3、齐翔公司负责设备:输煤系统部分。

附件二:环保专项工作分工原则

一、减排电子台帐

1、机组分类情况月报表发电部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2、脱硫、脱硝、除尘月度报表及液氮、石灰石用量月报表分别由发电部锅炉专业及灰硫专业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3、石灰石、液氨月度发票复印件由发电部锅炉专业及灰硫专业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4、石膏、粉煤灰、灰渣月度销售发票复印件由多产部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5、入煤质化验单位电子版及盖章纸版由发电部煤化验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6、废水排放监测月报表、脱硫原材料、副产品化验月报表、石灰石化验月报表电子版由发电部化学专业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7、脱硫净烟气日报表由检修部热工专业每天11时前上报设备部;

8、脱硫、脱硝进出口月度报表、CEMS月度曲线(每周一张,截屏,粘贴在word文档中,注明每条曲线代表的含义)电子版及签字纸版由检修部热工专业每月1日上报设备部;

二、超排异常报告

1、烟尘、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标分析报告由发电部灰硫专业负责上报,氮氧化物小时均值超标分析报告由发电部锅炉专业负责上报,分析报告按次上报,上报时间自异常发生开始不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异常时间、异常原因及相应措施。

10、CEMS标定(包括环保现场检查标定)、更换备件、设备故障等原因的异常报告由检修部热工专业负责上报,分析报告按次上报,上报时间自异常发生开始不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异常时间、异常原因。

三、设备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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