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对建筑质量的作用(精)

建筑法规对建筑质量的作用(精)
建筑法规对建筑质量的作用(精)

浅谈依法建设的重要性

1 概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 同时也是国家基本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加大的时期, 更是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 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 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 规模达到历史新高; 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尝试着更新颖的道路。

目前, 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 不仅建设规模大, 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逐渐加大。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 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 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 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 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有利发展。

2 工程建设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工程建设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 有主观也有客观, 有人为也有天灾, 本文只从表面上进行浅析。

2.1 建筑市场混乱

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彻底根除, 也不容易清除, 是建筑业一直存在的一大病害。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还是质量存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国企、私企、外企等各种企业混合其中, 给有关部门管理带来不便。由于承建单位自律努力差, 工程监理、造价等咨询机构极度不负责, 市场中介环节发育不完善, 拖欠、转包、虚假招标、阴阳合同等一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建筑质量得不到一定的保障。

2.2 依法许可制度不完善

依法许可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矛盾较大,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 涉及建筑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的程序、条件、标准等同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在依法许可环境下会出现利弊两分的现象:一方面会出现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 承办商为了赢得投标、某一地皮或者建设许可有可能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时事贿赂行为, 官员也会行驶手中便利赚取外快; 另一方面会遏制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未达到建设许可的情况下绝不让承包商进行违规建设, 给建筑业带来了有章可循的条件。

2.3 工程管理不成熟

目前, 我国建筑业的技术人员远远超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还不能与国际全面接轨, 尤其是工程咨询业、工程监理管理粗糙, 水平低下, 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鼓励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在我国, 目前工程技术人员大多要求专科学历。正因为专科学院对工程进行过专业针对性的训练, 毕业生已能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而本科生学习比较综合, 也许在专业性上会输于专科生, 但在管理上会略胜一筹。因此, 当前进入施工企业的本科生也没有具体有用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已经极度倾向于专科生培养。由此, 建筑业的工程管理极度不完善, 大多数工程人员只懂技术不懂管理, 达不到行业需求。

2.4 存在承包商与农民工矛盾

农民工的债务问题没有得到一定的解决, 严重影响建筑的施工过程。年年都会有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发生, 此事应该杜绝。农民工也是付出极大的劳动,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某些承包商不遵守法律法规、不顾社会道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此事应该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制定出相关条例, 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以及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5 工程事故频发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 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于是,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

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楼倒倒” “楼歪歪”等事件刺激着建筑业所有人员的神经,我们应该反思此种现象,保证工程的安全性。

3 建筑法规对提高建筑质量的途径

3.1 建筑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建筑法规为建筑质量的监管部门, 提供了一种法律途径, 有助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

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 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 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 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 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 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毫无疑问, 《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3.2 建筑法规提供规范要求

建筑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范有关建筑工程等方面活动。纵观整部《建筑法规》 ,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关系重大。质量低劣的建筑工程, 不仅影响建筑物正常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损害用户的利益, 而且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从事建筑活动必须坚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针。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因工程质量违规导致房倒屋塌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出了事故又都互相推倭不负责任。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以及实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法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作为立法重点, 建筑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的基本制度, 从事建

筑活动的各方面应当履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有较强针对性的规定。

在建筑工程的各项质量要求中, 有关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的质量要求无疑是最重要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不符合保证建筑物安全的要求, 将会留下严重的质量隐患, 危及使用安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 是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必须始终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 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

3.3 建筑法规影响建筑质量的提高

在建设过程中, 我们时刻遇到各种质量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补救会让我们联想到建筑法规。的确, 建筑法规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会让施工人员在建造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的约束而变得在某段时间上出现好的一面, 建筑法规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而出现在大众的眼前的, 我们可以很透明的知道一些问题, 很透明的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因此,在法律的面前,建筑的质量问题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而有所提高。

建筑法律的作用会在将来发挥的更加完美, 特别是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更加深刻之时,人们就会在建筑质量等问题上通过法律的程序而获得自身的保护, 而承包商们也会因为法律效应, 以及自身的发展的目的而对于质量而会加大力度, 所以建筑法律对于建筑质量的影响是逐渐性的, 是一环扣一环的, 建筑法律的程度加大,就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质量的提高。

4建设法规的重要性及其作用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 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 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首先,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 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

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 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

厦的同时, 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 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

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无序的挂靠, 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 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 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毫无疑问, 《建筑法规》的出台

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另外, 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 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

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 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 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

降到最低。

其次,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 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 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最后,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强制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 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

行债务。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制度, 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

5结语

总而言之, 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 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在现代社会里, 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 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 更要合理建筑规范, 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 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 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政府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政府推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等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

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和行政管辖范围,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发现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条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记录在案,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发布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工艺。 第十二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质监机构应当按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指定质量监督人员,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三)核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

7-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二)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二)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 考点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1)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3)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4)分包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注:向建设单位,不是向设计单位)。 4.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的30%。 (3)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5.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有监理的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3)承包人覆盖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重新检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无论重新检查质量是否合格,费用和延误工期都由承包人承担。 6.返修的责任 (1)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无论是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还是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都要负责返修;对于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修,但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由责任方承担。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品】

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规范、法律来对建筑的质量加以控制.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是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完整版第9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9 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简答题 1、简述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P161 2、简述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P163 3、简述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P164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D ) 的配套文件。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建筑法; C、施工及验收标准;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要求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的是( ) 。 A、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B、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C、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 业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D、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 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 、7 天; B 、15 天;C、45 天;D 、60 天。 4.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 )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监督机构; B、工程监理企业或建设单位; C、工程监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 D、施工管理人员。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当由( C ) 。 A、法律直接规定; B、发包人与承包人自主决定; C、法律规定和发承包人双方约定; D、发包人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doc

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 =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4)第四层为份土及粉细砂层,场地内普遍分布,层厚4~5m,土质良好。 (5)经深入调查得知该场地原为一南北长70m、东西宽40~50m的水塘。附近餐饮业用户用稻壳作燃料后将稻灰倾倒在塘内,不久塘被填平,还曾用作烧砖窑场。该工程开工前半年多方平整场地修建住宅楼。由于该楼西半部置于原水塘内,东半部位于塘外岸上,塘内外土质突变是造成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受力不合理断裂,从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的主要原因。本人参与下曾提供四个处理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一,将住宅楼五层全部拆至四层,并在四层顶部,加设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东半部场地土质较好,东部四间仍修复至五层。 方案三,保留住宅楼为五层,自上至下拆除基础开裂这一开间,将一幢楼房分成东、西两幢楼。这样处理后,减小了建筑物的长高比.相对增加建筑物的刚度;并使东西两幢楼可以自由沉降。 方案四,暂缓处理,待进一步沉降观测后,再分析处理。 上述四个方案各有利弊。经多次研究讨论,最后采用卸荷处理方案,即将原设计建造的五层住宅楼,全部拆至四层,即采用方案一。后又进一步卸荷,将住宅楼全部拆成至三层。在该住宅楼已使用多年,观察到该按原来筏板基础断裂的裂缝已经稳定,没有再继续发展。住户已放心,消除了忧虑。但由于这一事故处理,拆除两层楼房,损失建筑面积40%。如不用卸荷处理方案,改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场地西半部软弱地基,则可在保证住宅楼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宅楼五层不变。 地基与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耐久性影响甚大。基础或地基的质量事故,常常带来地面的塌陷、各种梁的拉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等。轻则使人对建筑有不安全感,重则影响建筑物的使用,甚至于危及人们的生命。 据有关单位对43起房屋过大不均匀沉降原因调查分析得知,属于设计不周者占21%,属于施工问题者占70%,属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者占9%。由此可见,尽管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注意施工质量,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裂缝,因此,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并对裂缝的产生进行有效的防治,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荷载引起的裂缝:外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结构裂缝一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通过计算分析就可以读出正确的结论。如:矩形楼板板面裂缝成环状,沿框架梁分布,板底裂缝成十字或

第9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9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简答题 1、简述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P161 2、简述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P163 3、简述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P164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D )的配套文件。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建筑法; C、施工及验收标准;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要求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的是( )。 A、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B、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C、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D、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7天; B、15天; C、45天; D、60天。 4.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监督机构; B、工程监理企业或建设单位; C、工程监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 D、施工管理人员。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当由( C )。 A、法律直接规定; B、发包人与承包人自主决定; C、法律规定和发承包人双方约定; D、发包人规定。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探析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进入了快速发 展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建筑业也在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目前我国仍处 于早期发展的行业,建筑行业的建设规模是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建筑是困难的和 涉及广泛领域等,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领域的行业也逐渐增加,建筑业的 相关法律文件尚不完善,监督管理系统仍下落不明,管理机制和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市场表现和意识的缺乏,这些不利因素的完整性等往往造成工程质量等问题 的出现,最后悲剧的结果,这些不利因素都限制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不完善法律;缺乏系统;监督管理制度;风险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建设活动组织管理 的水平、效果和效益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建筑法”发布,主要是加 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与稳定,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在建筑法律也有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也对社会经济 秩序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1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建筑业第三方制度的不完善。建设我国第三方监督和第三方测试,包括第三方理论是独立于双方,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但由于各种原因,第三方还 没有完全实现公平、公正,支持甲方监督政党偏见,偏见和检验机构支持乙方的 现象非常普遍,这也导致了随后的一系列问题。(2)中国建筑业市场秩序混乱。由于我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建筑行业 的市场秩序混乱。施工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了“低价中标”的频繁发生,也导 致了工程质量的大幅折让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不足。面对巨额利润,施工企业往往无法实现自律,往往通过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这样的混乱局面只能依靠政府和市场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来加以遏制。(4)工人拖欠工资的问题。通常在建筑行业,最赚钱的受害者往往是农民工。 近年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保护职工利益迫在眉睫。(5) 房屋质量安全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施工安全质量问题日益严重。这些安 全问题的背后是暴利的驱动和监管的缺失。对不合格和违法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 查处,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降级处理。 2 建设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 由于中国建筑业的发展起步晚,速度快的特点,这导致我国建筑业市场秩序 混乱,建筑活动障碍,建筑法规建设不完美和不规则等问题的发生,目前无序现 象领域的建设和建筑法规不完善需要解决,所以从3月1日,1998年,我国第一部《建筑法》的实施,已经经过了2011年和2019年的两次修订,我国的法律正 在逐步完善,范围在逐步扩大,细节也在逐步完善。到目前为止,随着《建筑法》的完善,中国建筑行业过去存在的混乱局面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颁布《建筑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近年来,由于建筑行业安全等问题,质量和农民工 工资拖欠,并改善即将原则,“建筑法”是一个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的使用社会资源 参与建设活动的管理,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确定为其覆盖范围包括建筑许可,而不 是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明 确法律责任,充分保护当事人利益,严格控制当事人行为。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法规的改善,第三方将整合工作,包括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九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化工厂位于城市市区与郊区交界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扩大再生产,厂区领导管理层决定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个大型厂房。按照该市城市总体及局部详细的规划,已经批准该化工厂扩大建设的用地。经厂房建设指挥部察看第一个厂房的勘察成果及第二个厂区的地质状况商讨决定,不做勘察,将四年前为第一个厂房所做的勘察成果提供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不仅节省了投资,也加快了工程进度,设计院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设计资料、规范等文件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将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委托给李某所带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经过紧张施工,在2009年2月份竣工完成,4月份投入使用。厂房建成后使用一年就发现北墙地基沉陷明显,北墙墙体多处开裂,根据质量保修书的规定,化工厂建设指挥部与李某交涉,李某认为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不予返修。该化工厂指挥部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定李某按照施工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质量责任。李某不服,最终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假如你是该案例的审判法官,请就以下问题做出判定。 问题 1.本案中的质量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依据。 2.建设单位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解答 1.质量责任应由建设方承担,设计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根据《建筑法》第54条规 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该化工厂为节省投资,坚持不做勘察,违反了法律规定,对该工程质量应承担主要责任。 设计方也有责任。《建筑法》第54条还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法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因此,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没有予以拒绝,应该承担次要质量责任。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而不能委托给李某,个人是 不具备工程建设承揽业务的资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如何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企业获得良好的收益,成为 建筑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就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 建筑工程合格验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本文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入手,分析了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现状,并提出了几点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引言 在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建筑工程企业逐渐增多,企业之间竞争逐 渐增大。在新时期如何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就需要加强建 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近些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增多,建筑工程 质量问题时常出现,造成建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保证 建筑企业的收益,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实意义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近几年,建筑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例如著名的上海楼房坍塌事故就是由于地基出现问题,现场 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具体如图1所示,因此,企业必须意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很多的建筑项目来说,工程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因而必须要对这些工程项目进行 质量管理,从整项工程的开始部分进行参与,一直到工程的结束,都不可以轻视 工程的质量问题,并且还要努力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严格对工程项目各阶段 的施工结果进行验收把关。 图1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2.1设计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设计环节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只有严格、科学的设计才能保证设计方 案的合理性。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勘察不准确、工程地质资料不足、计算简图不准确、设计 构造不当、结构计算出现错误等,或过多地考虑建筑的外观造型、结构形式,忽视地区环境 差异、施工条件限制、抗震构造、整改难度等因素,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较差,问题 处理的方案不当或质量不高,都会使得后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少的工程质量事故。在设 计时没有聘请专业的设计师进行设计,或是设计时没有设计经验,也会造成设计容易出现问题,造成工程出现安全隐患。 2.2建筑材料的问题 建筑工程包含的技术较多,施工量较大,涉及到的建筑材料也较多。因此,一旦建筑材 料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对于一些材料没有仔细检查,就使其进入施 工现场。劣质材料的性能较差,达不到原有的设计要求,进而影响建筑的质量,造成其耐用 性降低,寿命缩短。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眼前利益,或是购买材料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购 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就会造成建筑工程出现安全隐患,造成建筑工程发生倾斜或坍塌现象,威胁施工人员安全。材料的优劣、来源、功能等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因此,必 须重视这一问题。 2.3质量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一些建筑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48868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 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史上最全的建筑工程全套质量管理手册汇编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史上最全的建筑工程全套质量管理手册汇编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手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3.术语和定义 3.1质量控制点 a.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b.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c.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d.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 e.某些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f.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g.紧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4.职责

4.1科技管理中心质量职责 4.1.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系统组织结构的建立,监督分公司、项目部质量保证体 系的建立和实施。 4.1.2对质量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3负责与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评审、管理。4.1.4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等的编制和修订。 4.1.5确定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 4.1.6负责工程合同履约中质量目标和公司确定的创优目标的管理。 4.1.7负责组织国优及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工程的申报、复查等事宜。对创优工 程进行重点监控。 4.1.8负责创优奖罚和过程管理奖罚的实施。 4.1.9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质量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审核,并对其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 4.1.10负责对分公司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11负责对重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对其他项目进行抽样检查,掌握现场 质量动态,对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共性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4.1.12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对质量验收资 料是否符合程序要求负责。 4.1.13确定公司样板工程,组织召开现场质量观摩会。 4.1.14对内、外部来文接受、传达及处理。 4.1.15负责质量问题信息的管理;参与对质量问题调查和处理。

《建筑法规》学习报告

《建筑法规》学习报告 摘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的建筑行业。本论文通过一个学期学习《建筑工程法规》了解了法律对于建筑系的重要性,对本文作了点总结和感想。 学习了《建筑工程法规》后,我大概了解了法律法规及建设法规体系的有关概念;建筑法的概念及目的、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特点、范围、种类、制定和实施,建筑节能、环保、文物保护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方面管理的规定,建设领域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从业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规定,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法律规定;招标的原则、条件、方式、程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开放、投标、定标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定立、权利义务,合同的效力、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监理的性质、作用、原则和任务,监理法律体系,国内外监理发展概况,监理工作内容、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以及监理规划性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工程竣工

验收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的保修与损害赔偿、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的原则和内容,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法律,土地利用和保护,建设用地及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概述,房地产开发、交易法律制度,不动产权属登记,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相关内容;美国、英国、日本建设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建筑市场许可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发面的内容。 学完本书后,我对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 的产物。工程建设监理不同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 设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析的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析 的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析的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巨大损失。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排除事故提供依据,有必要探讨质量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对大量的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发现,虽然事故的类型各有不同,但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不少相同 或相似之处,对这些引发事故的原因,必须有足够的认识。本文对造成各类质量事 故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并详细剖析了由于施工操作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事故原因。 1.事故原因概述 事故原因要素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4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所谓人,是因为人与人存在的差异。例如:知识、技术、技能、 经验、行为特点,以及生物规律所造成的反复无常的表现等等。物的因素更为复杂和繁多。例如:建筑材料与制品、机械设备、建筑物和结构件、工具仪器等存在着千差万别。事故的发生也与某种自然环境有关。例如: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等。社会条件系指不正确的长官意志,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差、素质低。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找到构成事故的每一个具体原因。 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设计人员不遵照国家规范设计,操做工人违反规程作业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又如:结构 吊装中,柱、屋架等构件缺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

因是指事故发生场所以外的社会环境因素,如施工管理混乱,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人 员失责,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等。事故的间接原因,导致直接原因的发生。 事故链及其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由单纯一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很少。如果我们把各种原因与结果连起来,就形成一个链条,通常我们称之为 事故链。由于原因与结果、原因与原因之间逻辑关系不同,则形成事故链也不同, 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多因素集中型:各自独立的几个原因,共同导致事故发生,称为“集中型”。②因果连锁型:某一因素促成下一要素发生,这些因果连锁发生而造成事故,称为“连锁型”。③复合形:从质量事故的调查中发现,单纯的集中 型或单纯的连锁型均较少,常见的往往是某些因果连锁,又一些原因集中,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称为“复合形”。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中都涉及到人(设计者等)和(建筑物、材料、机具等) ,开始接触到的大多是直接原因,如不深入分析和进一步调查就很难发现问题的更深层原因,不能找出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就难以避免同 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因此,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质量事故,应采用逻辑推理,通过事故的分析,追寻事故的本质原因。 1.4事故的原点和事故的源点 ①事故原点:事故原点是事故发生的初始点,如房屋倒塌在某根柱的某个部位等。事故原点在质量事故分析中有关键作用,它是一系列事故原因最后汇集起来形成事故的爆发点,同时它又是事故后果产生的起始点。如某柱某部位有严重缺陷而导致柱破坏,由此又引起一系列与已有联系的结构构件的倒塌。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可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寻找分析事故原点非常重要。找 出事故的原点后,就可围绕它对现场上各种现象进行分析,把事故发生,发展的顺序逐步揭示出来,最后绘成事故链图,进一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适用专业:XXXXXXXXXX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二、本课程是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教育培养标准和目标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设置的。作为建设行业的新生力量,应充分掌握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为将来涉足建筑行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奠定一定的法律基础,以便能适应我国工程建设法制建设要求以及职业活动的需要。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了解: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重点法律条例内容。理解:能够清晰的理解建设法律体系(逻辑关系、法律条例内容)。掌握:能够掌握建设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条例、基础法律知识,并应用与实际案例的分析解决。 2.能力要求:(1)形成牢固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知识基础,掌握重点法律条例。(2)培养良好的建筑工程职业的专业法律意识。(3)要求对建筑行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辨析能力和解决能力。(4)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充,并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课程类型: XXXXX 主撰人: XXXXXXX 四、学时分配 第 1 章建设法律概论(6 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建设法律的定义,建设法律的调整对象及建设法律的特征,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及建设法律的作用,了解建设法律的立法历史进程,了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事实。培养学生法律意识。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建设法律概述; 2、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及法律的作用; 3、我国建设立法概况; 4、建设法律关系; 5、建设法律体系。 第 2 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6 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相关规定,了解实施城乡规划的基本要求、“一书两证”制度以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了解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法规。能够理论结合实践,主动思考法律法规在工程中的实际应用。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城乡规划的制定; 2、城乡规划的实施;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5、课后案例分析讲解。 第 3 章建筑许可法律制度(6 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建筑施工许可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的法律效力;熟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筑法规论文55366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 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

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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