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文号:财税〔2012〕3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12-0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

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上述中标机电产品,包括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机电产品。贷款机构和中标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见附件2。

5.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海洋工程结构物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见附件3。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上述规定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除本通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出口货物的各项规定。

(三)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一)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二)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以下称列名原材料,其具体范围见附件6)、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4.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率的适用,见附件3。

(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本通知所称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业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并从海

关保税仓库提取且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料件,以及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保税区内的企业购进并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进口料件。

(三)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五)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六)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七)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八)中标机电产品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九)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十)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购进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2)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则: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四)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进项税额的处理计算。

1.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出口卷烟,依下列公式计算: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内销卷烟销售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1)当生产企业销售的出口卷烟在国内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销售数量×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为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国内实际调拨价格。如实际调拨价格低于税务机关公示的计税价格的,“销售价格”为税务机关公示的计税价格;高于公示计税价格的,销售价格为实际调拨价格。

(2)当生产企业销售的出口卷烟在国内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出口卷烟含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出口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出口销售额”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生产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计算,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定调整。

3.除出口卷烟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其他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算,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统一规定执行。其中,如果涉及销售额,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为其加工费收入外,其他均为出口离岸价或销售额。

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

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2)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分别核算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销后,出口企业应对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公式为:

清算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实际保税进口料件总额-退(免)税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进料加工副产品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

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与各纳税期扣减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之和存在差额时,应在清算的当期相应调整销项税额。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大于出口货物离岸金额时,其差额部分不得扣减其他出口货物金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八、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的出口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实行下列消费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3.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二)消费税退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

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三)消费税退税的计算。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九、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一)认定和申报。

1.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办理退(免)税认定。

2.经过认定的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委托方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申报退税。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停止其退(免)税资格。

(二)若干征、退(免)税规定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退(免)税认定之前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税政策的,除特殊区域内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劳务外,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免税,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3.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若发生未经海关批准将海关保税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4.卷烟出口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按国家批准的免税出口卷烟计划购进的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

6.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包括本通知附件7所列货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附件9所列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上述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为附件9所列该原料海关税则号在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中对应的退税率。

7.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

(三)外贸企业核算要求

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在货物向海关报关出口后,应按规定申报退(免)税,并办理已退(免)税的核销手续。多退(免)的税款,应予追回。生产企业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3.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4.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5.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

十、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具体认定办法及出口退(免)税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十一、本通知除第一条第(二)项关于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第六条第(一)项关于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第九条第(二)项关于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他规定均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废止的文件和条款目录》(见附件10)所列的相应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

2.贷款机构和中标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

3.海洋工程结构物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

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5.列名生产企业的具体范围

6.列名原材料的具体范围

7.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钻石及其饰品的具体范围

8.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的具体范围

9.原料名称和海关税则号表

10.废止的文件和条款目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4: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内容说明

第一步外部数据采集不做 从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开始做 1、数据录入 打开“出口/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开始做,按顺序录入所有的报关数据,仔细核对,并保存所有录入数据。 1、关联号:年+退税月份+3位流水号 2、申报年月:录入年份+月份 3、申报批次:当年第几批,2位流水号 4、序号:该批次4位流水序号 5、出口进货标志:0——进货及出口 6、税种:V——增值税 7、出口发票号:报关申报时“商业发票”的号码 8、美元离岸价:报关用美元申报时填报关单上的美元总价,用人民币申报时填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美元总价。 9、商品代码:报关单海关商品编码 10、商品名称:报关单出口商品名称 11、进货凭证号:云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左上角10数+右上角8位数 12、分批批次:指一张增值税发票上进的货如果一次出口不完,则按出口第0001批、第0002批填写。 13、供货方纳税号:增值税发票上销货单位的纳税人认识号 14、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 15、进货数量:增值税发票上数量 16、计税金额:增值税发票上金额 17、业务代码:边境小额贸易时不用填,一般贸易如汇龙公司出口葡萄到泰国时,应填跨境贸易“KJ” 资料录完后,做数据分解,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数据分解后可自动生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和《进货明细数据》 3、审核认可 审核认可数据分解得到的《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即可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认可后出现R标识为正确。 第三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按顺序做“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所有项目为空为正确。 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做第一项“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第五步免退税申报 1、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 点“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后出现录入界面,录入申报年月后即出现汇总表的数据,保存即可。 2、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点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生成申报软盘——选择保存文件夹,确定即可,生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为正确。 3、打印“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汇总表”,完成出口退税的数据录入。

出口退税系统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新版的系统12.0首先是系统升级, 升级步骤:1、首先在旧系统进行系统的完整备份 2、旧系统先卸载,打开先选择 打开安装,安装完成后,在安装 里面的 ,64位的就可以不安装,安装完了之后,在“系统维护”就要对系统进行设置----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修改为如下图所示:

完成之后,点“保存”。 3、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业务方式(如下图所示) 里面的采用[18位报关单+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更改为“2011-07-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执行日期更改为:“2012-01-01”,点击“确认”,重新进新系统。(自2012年8月1日之后起,设置时间未曾更改过,要是有新的更改内容,专管员应该会通知) 4、打开新的系统,会出现

这种界面,密码为空,没变化,当前所属期,选上一期数,比如要做2013年12月份单证收齐市,要先进入所属期2013年11月(如下图 所示)确认进去之后选择 “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是导入之前说过的旧系统的完整备份数据),数据导入,选择正确的备份数据路径,选择“导入前清空数据库”,且选择“同时更新企业配置信息”,再选择“导入”,如下图所示

5、选择“反馈信息处理”(如下图所示)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确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更新完毕。退出系统,重新进入系统,选择进入当前所属 期:201312,进入之后,选择-----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选择冲减出口-----“当前记 录”---- 单证收齐标志一栏填“B”(如上图所示),“确定”保存 3、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修改序号为:“0001”

(完整版)201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2019最新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篇一: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外贸企业2019最新) 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1、发票认证:认证系统(航天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列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税号),密码→查询区→发票信息查询→查询认证后的相符发票,相符发票有信息才可申报退税(一般45日后才有进项发票信息)。 3、整理相符发票(抵扣联)对应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二、 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下载出口报关单信息:登入电子口岸网页→出口退税→下载***文件插上口岸卡→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读入→核对关单 2、出口关单确认→数据检查→全选,数据确认 3、汇率配置:关单出口日期的月份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百汇率(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公众查询->汇率查询) 4、海关贸易性质配置:01→出口明细申报表 5、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认证系统→下载认证结果***文件 (二)、1、出口明细录入关单信息读入后自动带出→输入出口发票号→序号重排(物理序号)→修改关联号→审核确认→在关单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关联号①关联号:所属期4位+批次2位+序号4位(如1605010001)②所属期:如本月为6月,所属期为201905 2、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抵扣联)①关联号:与录入出口关单时的关联号对应一致录入所属期,批次,序号,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数量→回车→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三)、数据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出现差异,倒回到进货明细录入修改 2、换汇成本: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确认明细申报 (五)、免退税申报1、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申报年月→一直按回车到底→保存2、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存盘 (六)、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区→免退税预申报→申报数据上传→操作显示已完成→查看反馈信息下载→有反馈疑点的,撤销本次申报,倒回处理→没有反馈疑点的,直接转正式申报、 (七)、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4份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4份3、退税汇总申报表:3份 (八)、装订1、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2份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关单(复印件)+(复印件)3、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项发票抵扣联(正本) 三、其他1、撤销申报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转待申报(点完后,进货明细申报数据会跟着一起转待申报) 篇三: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电子版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电子版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 编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商务局论光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2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4号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0号《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7号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5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新系统为.12.15_SC-SB12.0,下面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能够参考此操作。 一、系统升级。由于出口退税系统不断升级,大家有必要了解升级方法。 升级步骤:1、首先在旧系统进行系统的完整备份 2、旧系统先卸载,打开先选择 打开安装,安装完成后,在安装

里面的 ,64位的就能够不安装,安装完了之后,在“系统维护”就要对系统进行设置----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修改为如下图所示: 完成之后,点“保存”。 3、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业务方式(如下图所示)

里面的采用[18位报关单+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更改为“ -07-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执行日期更改为:“ -01-01”,点击“确认”,重新进新系统。(自 8月1日之后起,设置时间未曾更改过,要是有新的更改内容,专管员应该会通知)4、打开新的系统,会出现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第4章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4.1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图表 无 有 无 有

流程讲明 1)、月初,依照进出口报关单和进料手册等资料将上月基础数据录入本系统,即向导第一、二步; 2)、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无误后则生成明细申报数据进行预申报,即向导第三步; 3)、取得预审反馈信息后,读入反馈信息,即向导第四步第1小步; 4)、查询预审疑点反馈信息,即向导第四步第5小步。如显示有错,则先撤销申报数据,即向导第四步第3小步;再到回去第一、二步修改; 5)、查询出口信息不齐的情况即向导第四步第2,若有且属于录入错误,应返回到向导第一、二步修改再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并再次预申报和预审核;若不是录入错误,则进行向导第四步第4小步操作,即进行反馈信息处理; 6)、再次进行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数据进行正式申报,即向导第五步的操作; 7)、以上步骤准确无误,或者修改后差不多无误了,则进行向导第六步直接模拟出具免税证明; 8)、从本系统中取得有关统计数据(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据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这确实是向导中第七步的内容; 9)、将增值税申报表的有关数据录入本系统,即向导第八步的操作; 10)、输入所属期,就可自动生成出免抵退税汇总表,即向导第九步操作;

11)、进行一致性检查,即第十步第1小步的操作。若有错误则先撤销明细数据申报(向导第四步第3小步)再按错误提示内容修改;若无则打印整套表格即向导第十步第2小步; 12)、生成汇总数据,即向导第十步第3小步; 13)、将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汇总数据,连同整套报表、原始凭证到退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若退税部门未通过审核,则取回纸质申报资料重新作整个流程; 14)、若审核通过,则读入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即向导第十一步第1、2小步。 注意事项: a)假如当月没有任何业务发生,也要完成整个操作流程。 b)请千万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c)必须逐月进行申报,每月须完成第一至第十一步才能进行下月的申报。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关键字】出口退税政策;背景;人民币汇率;农产品 【摘要】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及对出口退税的一揽子政策的改革,不但 关系到出口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利 益的调整,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对我国外贸和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不但关系到出口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利益的调整,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 对我国外贸和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契机,既有被动的因素——包括人民币升值 压力等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又包含了主动的因素——体现了党的十 六大精神,即借此机会促动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外,在此次政策调整中,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即对部分农产品的 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似乎与此次政策调整方向矛盾,但正是这“万绿丛中一点红”也许预示着未来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中央政策的 走向。 一、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出口退(免)税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货物在报关时 免征国内或区内间接税和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或区内生产、流通或出 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项税收制度。出口退(免)税是为了平衡税负,使本国出口货物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货物具有相对平等竞争的税收条件,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加出口,扩大出口创汇。对出 口产品实行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我国从1985年 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 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动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出口退税政策开始实施以来,我国曾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需 要实行了几次调整。如为了减轻财政负担,1995年7月1日,我国将出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导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导 出口前先在电子口岸进行报关委托确认---具体操作注意问题请懂的人补充 一、软件安装: 我们首先进入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17.0版本,下载安装,然后接着下载补丁,下载商品编码升级包(若需要打补丁、升级商品编码的话) 然后安装好退税系统,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点确定,必须正确,否则又要重新安装 然后退出系统,点击补丁,安装补丁成功 进入系统,升级商品编码 点击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编码-点代码读入,读入成功-点击自用商品码,点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确定,成功或者:系统维护-代码维护-点击一键升级(具体见商品代码升级时的网上安装提示) 其他的信息按默认。 二、收齐单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发票,报关单, 注意的是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保持一致。 三、录入数据 用户名:sa 密码:无需输入日期:选择填报月份 点左上角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 (二)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 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关联号:应该是你本次申报退税的关单的最大出口日期为申报年月。如我有2016年1月,2月,3月出口,我的关联号就应该为201603关联号一般是一种货物使用一个关联号。第一张关联号为2016030001,申报年月201603 批次可以写01或者不写,也可以是3月的多次申报 注:我一般喜欢用:1603010001其中03后的01是3月份的批次。 申报年份:为填报预审的当月,如201603,意为2016年3月输入预审信息。 申报批次:指的是当月第几次申报,需注意的是,上海税局要求每月只有一次申报批次(如需申报多次,需专管员批准)。 序号:可按顺序填列,紫项在最后进行“序号重排”时,可自动排列。 出口发票号:出口普通发票号,不开票的就用形式发票号或合同协议号。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下载海关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一)进入电子口岸网站,点击“出口结关报关单”打开结关报关单下载介面 (二)选择下载关单范围(条件)

(三)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

(四)输入文件保存路径,点击“下载”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到本地。 二、申报系统读入报关单数据及进行数据录入相关操作(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的操作方法基本一样) (一)设置申报系统电子口岸卡信息 通过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选择“功能配置I”,在“电子口岸卡信息(电子口岸数据应用)”项下输入IC卡号、IC卡密码,点击“确定”完成电子口岸卡信息的设置。

(二)读入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进入操作界面后,点击“数据读入”,选择从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信息压缩文件进行读入操作。

(三)汇率及贸易性质配置 1.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币种增加当月出口商品对应的汇率。 2.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海关贸易性质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贸易性质增加对应的关联业务表。

(四)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进入操作界面后,先在左边的索引窗口中单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号,然后可以同“数据确认”或“批量处理”功能对勾选的报关单进行确认操作。报关单数据确认后,相关的电子信息将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若在数据确认后,发现勾选错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数据恢复”功能将对应的报关单恢复为未确认状态,系统会自动删除关联业务表中对应的明细记录。 (五)补充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指标 完成数据确认操作的,相关的出口明细记录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如关联业务表为“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劳务录入→出口

出口退税业务心得

作者:yyg617提交日期:2010-2-4 21:32:35楼主外贸企业在有第一次出口业务以后,拿着合同或者报关单及相关资料到主管国税局进行退税认定,国税局调整企业到退税科,委派专管员。 退税申报前需要收集或者取得的相关资料: 1,出口发票(纯英文) 2,报关单退税联 3,报关单核销联(首先到外管局核销,现在大部分地区不用提供纸质核销单到国税局) 4,增值税发票(进货发票) 退税前信息处理: 1,核销以后,核销单信息由外管局传到国税局(5--7天) 2,报关单回来以后企业到电子口岸交单,数据传到国税局(3---6天) 3,增值税发票必须通过认证 4,出口发票(有的地方要到国税局购买专门的出口发票填写,大部分地区可以自制发票) 退税申报系统正式操作之前的工作 1,下载最新的税率库导入 2,下载最新增值税发票认证信息(在国税局出口退税平台上面下载,有的地区没有开通,那么就自己手动录入增值税发票信息) 3,进入系统的时间一定是你申报所属期(出口月份) 出口退税具体操作步骤: 1,基础数据采集(包括出口明细申报录入和进货明细申报录入) 关键问题:(1)关联号极其重要(不是如何设置,而是关联号是一张报关单,一张出口发票,可能是多张增值税发票的集合) (2)关单上有两种以上的商品(不管是不是同一种商品),在录入报关单号码时候后面加上001,002,003…… (3)一张发票对应两张以上报关单情况,要开进货分批单 2,数据加工处理 (1)审核认可全部数据(否则预审报无数据) (2)进货数量关联检查(出现E就证明数量有错误) (3)换汇成本检查(出现问题要写情况说明) (4)预审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出口退税系统操作规程

出口退税申报的正常操作步骤 出口退税系统是增值税申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辅助系统,它解决的是企业出口业务应当享受的退税问题,就是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撇开增值税不说,只要有出口业务,税务局就要求企业使用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使用的不同版本,将三者的数据进行对比和计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对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不会运用到这个系统. 企业在做每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月没有出口业务),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和当期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进入出口退税系统.初始用户名:sa(注意大小写);初始密码为空. 二当期所属期设置.填入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如:2006年10月10日对9月份业务进行处理,应填入200609. 三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新增.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日期自动生成. 3 所属期标志自动生成. 4 进料手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工手册号,如果是一般贸易(不是进料加工业务),则为空. 5 出口报关单号视情况而定 a 如果当期出口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b 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月2位+00A+00X,共12位数字.如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一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二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6 出口日期为报关日期. 7 外汇核销单号.如果外汇核销单已经收齐,填实际核销单的号码,如果没有收齐核销单,则为空. 8 代理证明号.如果是代理业务,则为实际的代理证明号,如果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自己的产品,则为空. 9 单证收齐标志.如果当期出口且收齐单证,则为空,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则为BH. 10 出口商品代码.可下拉选择,为海关对应的商品代码.该代码对应具体的征退税率. 11 出口商品名称自动生成. 12 单位自动生成. 13 出口数量为实际的出口数量. 14 原币代码可下拉选择.若为美圆,则为USD. 15 原币币别自动生成.

出口退税系统总体介绍

企业端 企业用户登陆本系统可实现结关信息查询,数据申报,数据查询等功能。对于出口退税企业来说,系统具有以下优点: - 系统提供报关单结关信息查询功能,方便企业及时到海关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用以办理出口退回手续; - 系统采用先进的加密措施,保证了企业提交单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系统提供强大的分类查询功能,方便用户进行单据管理。 国税端 本系统定时将企业已提交的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传输至国税总局,再由国税总局清发至分支国税局,各国税分支局操作人员可通过自身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国税局通过核对电子数据与纸面单据,完全可以达到防止伪造单据骗税的目的。 系统业务概念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从而促进该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 结关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经海关审单验放通过后,即为已结关报关单,报关单结关后,企业可前往海关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 系统网络结构图

系统业务流程 1、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 企业报关单审结后,海关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送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2、查询结关信息 企业操作员登陆本系统查询已结关报关单信息; 3、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企业根据已结关报关单信息,前往海关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4、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海关系统将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的报关单数据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5、确认报送 企业登陆本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并提交报送申请; 6、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企业提交报送申请后,系统将企业确认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国税局; 7、出口退税操作 企业持相关纸面单据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查询本系统传输的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核对企业的纸面单据,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如何申请使用本系统 企业用户 本系统为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子系统,进出口企业要使用本系统,首先需申请企业IC卡加入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然后进行进

出口退税相最新关计算题

一、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从某冷藏加工厂购入生姜40吨,并于当月全部出口,该冷藏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为38万元,试计算该笔出口业务所实现的应退税额并列出计提与收到该笔退税的会计分录(生姜退税率5%)。 答:(1)应收出口退税=380000×5%=19000(元) (2)计提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1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000 (3)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9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19000 二、某外贸公司2010年7月从某食品有限公司购入脱水蒜

粉50吨,并于当月全部出口,实现出口额7万美元(离岸价)。该食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为45万元,税额为7.65万元。(脱水蒜粉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试计算: (1)该笔出口业务所实现的应退税额,并列出会计分录;(2)该笔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转成本的金额,并列出会计分录。 答:(1)应收出口退税=45×15%=6.75(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6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7500 (2)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转成本税额为 45×(17%—15%)=0.9(万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00 三、某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10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国内购进材料1000万元,进项税额170万元;国内销售额500万元;当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总额500万美元(离岸价)且当期全部单证齐全。该企业销售货物的征税率17%,退税率13%,汇率7。请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和免抵退税额。 当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抵扣税额=500×17%-170+500×7×(17%-13%)=85-170+140=55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操作指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操作指南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1.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 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 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 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 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 考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 b. Windows Installer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外贸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流通环节的贸易公司,一般来说,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设备,没有明确属于本公司的自产产品,主要依靠外购产品再对外销售,其经营方式与生产企业有很大的差别,故其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与生产企业相比也有较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 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基本要求: 1、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该软件从本网站下载、安装,并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方可操作使用) 2、申报系统安装路径:c:/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 3、拷取或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A:/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最新出口退税精减篇

出口退税精减篇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已两年多了,但有一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仍不能很好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免、抵、退”工作的进行。笔者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简介如下并举例说明。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内购和进口)×(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应退税额=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 未抵扣完的留到下期再抵。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2003年1—3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 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2、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申报系统概况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该系统旨在使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通过对退税进货凭证、退税申报明细及各种单证等基本数据的录入,迅速准确地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简化企业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了由于手工申报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并通过退税机关实际退税信息的反馈对之实施管理,把退税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严谨性、科学性、高效性,更好地履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管理职责,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系统配置与维护 注意: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除下述步骤外,无需做其他操作,否则可能引起运行出错。建议:进入系统后或具体操作前,详细阅读帮助文件。 1、系统初始化。在系统初装或正式使用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未做初始化的系统向内部运行时,将会出错。执行“系 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初始化”进入编辑画面,输入字母"YES" ,按回车确认,系统将执行此功能,清理数据库并重建索引。其它的输入将不执行此功能。 注意:系统初始化将删除所有退税记录并无法恢复,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无需做初始化,如果需要对数据进行重排和整理,可随时执行数据优化。 2、修改系统配置 ①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 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代码,如33039100000;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T”,分部门核算; 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T”;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温州市局为“330300”;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温州市局为“温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②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63,下限4.5;非六类企业申报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属于 六类企业的申报时限和核销单时限均为90天。超过系统设置的限制,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③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a、执行“系统维护——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操作人级别:如果该软件为多人同时操作,为避免出错,日常操作时建议设置为1或2(0:系统管理员1:主管负责人2:一般操作人),如果输入“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 b、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 3、设置企业自用商品代码,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且难以确定,在设置自用商品代码时可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 纪录,设置完毕后,标志栏目会出现字符“1”。 (四)老版本数据恢复 注意:适用于6.0版或者6.2版用户软件升级的数据移植,新用户跳过此步骤 为保证企业前后申报数据一致,在下载安装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7.0版,进入新的申报系统,系统配置与维护完成后,进行以下操作: 1、执行“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导入”; 2、出现“旧系统数据倒入窗口”,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按钮,选择路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文号:财税〔2012〕3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12-0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4) 1.2申报系统安装 (4) 1.3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系统初始化 (13) 2.2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14) 2.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15) 2.4系统数据备份 (15) 2.4.1 云备份数据 (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17) 2.5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33) 3.2一般贸易流程 (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 (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39) 3.2.6 申报反馈 (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43)

3.3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 (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52) 3.4单证向导流程 (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58) 3.5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62) 4.2向导 (63) 4.3索引区 (64) 4.4数据编辑区域 (66) 4.5数据项说明 (66) 4.6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67)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 程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外贸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流通环节的贸易公司,一般来说,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设备,没有明确属于本公司的自产产品,主要依靠外购产品再对外销售,其经营方式与生产企业有很大的差别,故其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与生产企业相比也有较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基本要求: 1、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该软件从本网站下载、安装,并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方可操作使用) 2、申报系统安装路径:c:/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3、拷取或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A:/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4、网上下载预审反馈信息的保存路径:c:/出口退税/审核反馈信息

出口退税系统8[1].0操作步骤(附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详细操作步骤摘记(附真图) 2011-08-05程煜容/文 在此谢谢中国超人集团一实业公司的胡经理的鼎力相助,也谢谢其他财务同行的一起努力,以致初步完成了此篇手把手地教导你“生产企业出口网上详细操作”的博文,需要完善的地方仍有很多,毕竟有些业务我们企业也未涉及到,虽然我们企业在永康算是出口四十强之内的。但我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此篇博文不断地修改全面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让别人分享你的知识,那才是永恒之道”!是啊,要想让别人不超过自己,那么只能是自己不断地进步,而不是以封闭别人来让自己超越。 “帮助他人、成就自我”,让我们一起进步吧!谨请各位同行指教! 操作步骤如下: 一、连接VPDN,在地址栏输入:http://100.0.0.1:8001,进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申报,输入税号及密码,点击“登录”,由此已进入本公司的涉税服务专区。 二、点击“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入“浙江省进出口网上退免税申报服务”,

输入海关代码(即企业代码十位数)、密码(初始密码000000),由此已进入“浙江省进出口网上申报”网。 三、右边有“客户端申报软件下载” 栏,此栏下有1“生产企业8.0申报系统安装文件下载”、2“操作说明”、3“最新税率库下载(CMCODE2010_20100201A)”、4“商品代码库升级说明”、5“版本升级安装说明”等文件,右击右边与文件一一对应的“下载”,即一一将文件下载成功。第2个文件属操作说明,新手可供参考;第3至第5个文件,升级时用,操作方法见以下国税局发布的文件: ----------------------------------- (各自营出口企业: 国家于近期下发了新退税率文库,新版本为CMCODE2010_20100201A,请各企业从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新的退税率文库,所属2010年2月的 数据必须升级后再进行申报,升级方法附后。 市国税局进出口处 2010-03-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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