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通过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其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融通资金。黄金租赁是目前银企合作开展较多的一种业务模式,对于黄金租赁在会计上如何进行核算和列报?黄金租赁又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黄金租赁业务是否存在风险?笔者尝试通过对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分析和探索,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行共同探讨。

关键词:黄金租赁财务管理

由于我国银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贵金属租赁市场,银行开展贵金属租赁更多的是进行一对一客户服务,所以该业务的关注度不高。但是随着黄金市场上价格的变动和国内货币供求形势的变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越来越高,黄金租赁业务又重新成为部分企业新的融资渠道。

因为目前在租赁定价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银行对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由银行根据租赁费用率、买卖现货或期货的手续费及交易价差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而向企业分次收取租赁费,该租赁费用通常会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资金使用不受限制,黄金租赁已成为

企业和银行双赢合作的业务模式。

一、黄金租赁业务特征及会计处理分析

通常,满足申请办理黄金租赁业务条件的只有黄金生产加工型企业:

第一,必须是银行授信客户;第二,企业的经营范围内须有符合黄金租赁条件的相关业务;第三,必须事先提供抵押物和担保物。

但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实际操作当中,对黄金租赁业务适用对象并未严格限制,非黄金生产加工型企业也有机会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黄金生产加工企业租赁黄金的目的是作为企业自身的生产、加工、销售而使用,通过不同时点上存货的价格差异来获取收益或规避风险。比如生产商、金币或纪念币的加工企业。

非生产加工企业租赁黄金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企业租赁黄金之后会择机尽快变现,在租赁合约到期之前企业再择机按照市价或约定价以现金买入等量的黄金归还给银行,并支付租赁费用。

在实际选择会计核算方式的过程中,黄金租赁存在不明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现行的会计准则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与《准则―租赁》第六条融资租赁判定标准:期满转移所有权、购买选择权、租赁期长、

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等同租赁开始日公允价值、租赁品的专用属性等核对,显然黄金租赁均不满足融资租赁的判定标准;按《准则》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故,黄金租赁应当归属经营租赁。但是,根据《准则―租赁》第二十五条: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即承租人不能将租赁资产作为自身的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而只需要在租金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而在黄金租赁的实际操作中,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获取了资产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可以随意的处置黄金进行生产加工或者变现,承租人在此种情况下对租赁资产应当如何管理和核算?在现有会计准则中存在一定判定盲点。

二、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式建议

对于这种实际上是融入实物的业务模式在目前的财税

规定中尚未有明确的核算规定,以下为笔者对两种不同类型企业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提出的建议。

(一)生产加工型

当这类企业租入黄金时,“租入”黄金的目的是作为企

业自身的生产、加工、销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中关于存货的定义。企业租赁的黄金应当作为自身的“存货”进行核算。

如果租赁期内,黄金的价格低于租入黄金时的市场价格,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会将租赁来的黄金用于进行生产加工,等到租赁期满,企业会从市场上购入低价黄金再归还给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提前利用实物黄金生产产品销售变现而再购入黄金归还银行,利用租入和归还期间黄金价格的变动获取额外收益。如果租赁期内,黄金的价格高于租入黄金的市场价格时,企业则可以提前使用实物黄金进行生产销售回笼资金,而租赁期内只需要支付租赁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情形一,企业提前利用实物黄金生产产品销售变现而再购入黄金归还银行,利用租入和归还的时间差异间黄金价格的变动获取额外收益。

情形二,企业可以选择利用自产的黄金归还银行,通过回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达到控制成本、防范风险的目的。在租赁期内,当黄金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由于企业采用的是借金还金业务,到期日归还是黄金实物,因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做处理。在到期日归还黄金时,借金与还金之间的差价作为原入账存货及结转营业成本的

调整项处理,借记或贷记营业成本。租赁期间发生的租赁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二)融资型

融资型的企业租入黄金的目的是为了融通资金,因而当企业租入黄金后会立即在交易所将租入的黄金进行销售获

取现金。此类企业已将租赁物变现,但其承担的支付义务因为是需要从市场上另行购入黄金,所以是一项受市价波动影响的金融负债,故应将其列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开展黄金租赁企业通常会锁定到期归还黄金的成本,即买入黄金远期交易合约,相关的黄金远期交易合约也应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例:某公司2013年3月1日租入黄金1000公斤,租赁结算价为249元/克,租赁期限为12个月,租赁费率为4.41%/年。2013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按当日市场价格248元/克卖出租入的黄金1000公斤。同时公司与银行签订了《贵金属远期交易主协议》,约定在租赁到期日以确定的价格246元/克购入相同重量的黄金,归还2013年3月1日的租金合约。2013年12月31日黄金市场价格为245元/克。当企业租入黄金时,即产生一项支付义务,由于企业自身并不生产黄金,租入的黄金并不是企业持有以备以售的产成品或准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材料,而是出于融资的需要因而应当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即:借:交易性金融资产249,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249,000,000

支付租赁费用:

借:财务费用2,745,225

贷:银行存款2,745,225

租赁期内黄金价格上涨或下跌所产生的波动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进行核算。租赁期满企业须另行从市场上购买实物偿还银行,由于租赁开始时企业与银行签订了《贵金属交易远期协议》锁定了还金时购入黄金的价格,因此这类业务属于融资性质,故购入价格与金融负债之间的差异应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在本例中,企业需要支付银行租赁费用,且由于银行锁定了还金时购金时的价格,故企业需要承担购金价与租赁时公允价之间的损失。

三、黄金租赁业务的其他财务管理角度的思考与建议

1.需要注意的是,黄金租赁业务中实物黄金的发放与收回采取实物黄金货权转移的方式,实物黄金提货权转移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服务系统进行划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在进行实物黄金的销售时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5号)规定,对于黄金的生产加工企业,由于租入的黄金是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管理即实际发生的黄金实物的入库行为,应及时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索取〈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并与自购黄金分开核算,以便税务机关检查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而对于非生产加工型企业,通

常不发生实物的出库行为,因而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但需要注意的是也应及时索取相关的单据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2.上述两种模式的黄金租赁通过利用较低的租赁成本来获得可供使用的黄金,再结合远期的合同锁定黄金的价格,既实现了融资的功能又实现了套期保值避险的功能。而对银行来说,黄金租赁不仅能节省黄金高额的保管费用,还能获取黄金的利息,实现企业和银行的双赢。黄金租赁业务不会对整体市场供需关系造成大的影响,但其与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结合所带来的杠杆效应,导致黄金市场不可避免的存在不确定的波动性,因而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生产计划、经营周期及资金情况,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合理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3.笔者建议企业在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时应首先明确开展此类业务的性质和目的,并获取管理层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和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建立业务操作和防范风险的制度和流程;其次成立相应的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的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对黄金市场进行专业分析研究和监控,对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专门管理、报告和监督;最后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以保值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来开展业务,严格控制仓位并设置相应的止损线,选择尽可能短的时间以避免金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综上,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企业在充分利用资金及

黄金市场的波动性获取企业最大化效益的同时,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规定做好财税处理、资产管理、风险控制,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租赁业务,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国有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安全性原则。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合规性原则。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4、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决策、监督、检查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1、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租赁项目的受理与初审,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贷后回访等相关事务。 2、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租赁业务部提交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事务。 3、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4、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长期融资规划;对融资活动、融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合法、有效进行;负责定期检查租赁标的物,有效管理风险资产等。 5、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三章租赁期限、种类、费率 第五条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黄金租赁业务如何纳税流程

黄金租赁业务如何纳税流程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 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 续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银行销售黄金不需缴纳增值税。否则,银行销售黄金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 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属于提供“服务业——代理业”营业税应税劳务,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 2、纸黄金是黄金的纸上交易,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在个人 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涉及实物金的提取。盈 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利润。纸黄金实际上是通过投机 交易获利,而不是对黄金实物投资。 因此,纸黄金不属于货物,银行销售纸黄金不涉及增值税。 纸黄金不属于外汇、货物期货、有价证券。 我们认为,纸黄金属于其他金融商品。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非货物期货,是指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以外的期货,如外汇期货等。 因此,银行买卖纸黄金属于“金融”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确定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租入黄金时 借: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 贷: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 2、销售黄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归还黄金时 借: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 贷:库存商品-标准黄金 借:财务费用(标准黄金租金) 贷:银行存款 这一业务还特别适用于产金、用金、涉及黄金加工、贸易等企业,不仅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现金流的压力,还能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占 用成本。

(完整版)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 (试行)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在融资租赁项目运营过程中操作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确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各阶段中各部分的职责分工、工作要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要求融资租赁各部门员工深入理解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做到精简高效。 1.3 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施行。 2.融资项目管理的阶段划分 本公司项目管理划分为以下5个阶段,每一项目阶段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1 项目准备阶段。 2.2 项目调查阶段。 2.3项目审批阶段。 2.4项目执行阶段。 2.5项目租后管理阶段。 3.融资租赁项目各阶段管理工作要点 3.1项目准备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项目发起人和业务部主办人员,需按公司要求收集、整理承租人的资料,设计初步交易结构,制作项目日志,编制项目推荐书及项目立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3.2项目调查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业务部主办人员和风险控制部人员。 项目立项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风险控制部编制项目《尽调计划书》,业务部人员根据《尽调计划书》开展现场尽调。 现场尽调需重点关注租赁设备的产权是否清晰、现金流是否充足,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等,业务部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编制《尽调报告-业务部》。 风险控制部根据业务部收集的资料和《尽调报告-业务部》,从企业财务指标以及控制红线角度进行分析评判承租人状况,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书—风险控制部》。 3.3项目审批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人员。 《尽调报告-业务部》、《风险评估报告书—风险控制部》经总经理批准后,风险控制部负责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给项目审核委员会成员,负责通知和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做好会议记录和保管好项目评审意见书等工作。 3.4项目执行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人员。 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评审后,风险控制部要到承租人现场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书中要求的落实事项,详细核查承租人的标的物、经营、财务等事项。

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报告.doc

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报告 一、业务描述 黄金租赁业务是指银行向符合规定的采金、用金、涉及黄金加工、贸易的企业租赁出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用,企业到期归还等额同质黄金的业务。传统的黄金租赁业务,一般是指涉金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制品的销售)取得银行的授信,企业租得黄金,或用于加工制品销售或立即抛售融到资金,但企业必须在远期合约上做好套期保值,到期归还同质等额黄金,否则要么大赚,要么大亏。现在我要介绍的黄金租赁业务是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租赁黄金,黄金的套保也由银行替企业完成,企业也不需支付套保的保证金,租赁费与套保费银行给出打包价。这样银票的收益率减去黄金租赁的综合费率,就是企业套取的利润空间。前阶段黄金租赁的打包价年化6%~6.3%,银票的贴现利率在7%~8%之间,套利空间可观。 二、业务特点 1、既不占用银行信贷额度,也不占用银行资金,企业也不进贷款卡。 2、租赁期限1年之内,任由企业选择,租赁合同到期时,企业可申请展期一次(足月票、不足月票、90天票等等都是同等价值)。租赁费用也可以到期支付。 3、租赁费率不受贷款利率限制,可以突破贷款利率下限。目前国际市场的费率一般在年化1%~2%左右,国内市场一般在3%~4.5%

左右。 4、目前国内除了中、农、工、建、交,已向所有符合央行准入条件的商业银行开放。 三、业务流程 1、企业向银行递交申请取得银行可以开 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审核或授信。 2、企业在银行开设一般账户及黄金交易 所TD账户。 3、企业将真实贸易背景项下的银票质押 给银行。 4、银行对银票进行查票、验票、查询回 复确认无误后,与企业签订黄金租赁合 同,并将100%质押率的黄金放给企业TD 账户,银行立即替企业抛售黄金变现,同 时做好远期套保。 5、次日上午9:00,金交所开盘后,企业 就可以将变现的资金划出账户。金交所的 规则是T+1。 业务完成,时间周期2天。 四、盈利空间 票据的年化收益率减去黄金租赁打包费用(租赁费+套保费),就是盈利的毛利空间,近期黄金租赁的打包价年化6%~6.3%左右,招行报价年化5.5%~5.6%,广发报价年化5.9%,票据市场贴现利率是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doc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水平,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商务部制定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下文是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八条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共8篇)

共8篇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1) 一、公司管理办法总则 1.为加强融资租赁业务管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提高租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防范与化解租赁业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或资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井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对租赁物保留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物具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3.本办法所称的承租人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承租人为国家行政机关、个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参照本办法办理。 4.本办法所称出卖人或供货人,是指租赁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物的出卖人或供货人同时又是租赁项目的承租人。 5.本办法属子“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ニ、公司组织结构、业务职责及决策权限 1、公司组织结构

2、业务职责 董事会:5人,由大股东委派3人,小股东委派2人。 统筹公司内部外部各项工作,负责公司対外合作、资本运作等相关重要事宜的决策。 监事:1人,有股东任命,负责公司业务执行情況监督。 董事长:1人,由大股东委派,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规划、决策与执行。 总经理:由小股东委派1人,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副总经理:根据需求1-2人(如2人由大小股东各委派1人)负责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市场部:3人,财务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高级业务经理,业务助理。负责营销项目、业务拓展、项目立项与承做、尽职调查、撰写项目报告、上报审批部门、签约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协助运营部做租后管理等工作。 资金部:2人,资金部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业务助理一人。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筹措资金便于公司项目投放,资金主要来自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现在行情下以资金市场为主,主要是获得银行授信,熟悉掌握各银行流贷、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的管理和流程以及后期产品设计。 产品部:1人,根据租赁项目设计金融产品。(资金部总监兼任产品部经理)。 风控部:3人,风控部总监1人(由大股东委派),风控经理,法务主管。成员由风险审查人员及法务人员组成。风险审查员主要负责项目风险的掲示分析、把控,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法务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在操作过程中合规合法,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你的这个问题还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相关内容我都贴给你。 一、黄金租赁业务的基本概念 黄金租赁业务(借金还金业务)定义:在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内,银行把黄金实物借给公司,到期日前公司再把黄金实物还给银行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项业务。 黄金租赁业务对公司来讲,除做成产品销售,赚取价差外,公司看重得很重要的一点是存在低价位买金还金的可能。如借来时金价260元/克,还金时,金价才230元/克,公司通过这项业务可赚30元/克的差价。大家知道如果公司选择借钱买金是没这种机会的。 所以,总体上来看,这项租赁业务,对资金不是很充足,库存不够充盈,又急于扩大经营规模的公司来讲,是比较受欢迎的一项业务。 二、目前公司对此业务会计核算处理的现状和看法公司和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在性质上属于融货,鉴于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未对融货业务作出具体会计处理规定,所以对此业务的实务处理也五花八门,对于租、还金时的价格差额,以及承担的租赁黄金的手续费,有的作为“投资收益”,有的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也有列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对应付的借金金额,有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列表,也有作“其他应付款”列示。有的企业认为租金业务其实就如同“经营性租赁”性质,所以平时发生租金业务时,根本

不在账表反映,而是在备忘簿中进行登记管理,待还金时再根据情况,直接结转为损益等等。正由于没有明确规定,也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企业会计师对此处理争论不定,各执己见。 下面我就对目前“租金”业务会计核算处理的几项现状提出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很难找到应予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交易事项,因为它既不是“应付债券”、“应付票据”,也不应该是被确认为“衍生工具”、“套期工具”等核算的内容。 我实在想不出来,租赁(融货)业务与交易性金融负债有什么联系?因此,列人“交易性金融负债”,我认为是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定义的,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进而“租、还”金之间的差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核算也就没有了基础。 (二)投资收益说顾名思义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

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总体工作要求:所收集的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填写的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账务清楚细致,下账及时精确。 一、前期工作 1、诚信查询 根据承租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诚信调查,主要调查本人的信贷业务及支付偿还融资租赁业务的能力。 2、数据采集 收集承租人资料:承租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流水帐(存折复印件)、工程合同、房产证。注:该四项资料中必须有两个为原件。 收集担保人资料: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 承租人办理建设银行卡,作为融资租赁公司扣款专用账户。 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1、进行融资租赁系统申报建立客户档案、担保人档案(如下图)

2、申请单录入及提报:主要包括得分表、个人信审、信审材料、申请单、扣款清单。 3、信用经理、总经理审批 4、汇首付款:最迟不超过报车的次日 5、经销商信用经理下载并打印《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各五份,《租金支付表》四份。 6、与客户签合同 7、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各五份,《租金支付表》两份、完善的《信用文本》一本、扣款授权书一份、回购函两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一份。 8、填写开票申请 四、后期工作 1、定期回收融资款项。 融资款项的回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收。一般为每月1—5日给全部融资客户发短信提醒并告知月租金数额及回款时间,5—8日打电话具体落实客户租金准备情况,10日查看客户月租金到账情况,10日之后对没有及时到账客户进行上门催收至到收回为止,15日给山东融世华租赁公司汇款。 2、账务

每月十五号之后,根据客户实时到账情况,给客户下账,并跟财务账务进行核对,保证客户每次交款数目正确无误。 五、奖惩办法 1、一月之内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准确无误,主要负责人奖励50元;资料收集人员奖励30元。出现一次退单情况,负责人处罚30元,操作人员处罚10元。 2、信用文本资料、合同签订出现一次失误,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操作人员累计出现失误5次处罚10元。

贵金属租赁的解释(1)

什么是贵金属租赁?它为什么存在? 就职于BullionVault的米格尔·佩雷斯-桑塔利亚指出,租赁是贵金属市场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贵金属租赁为什么是必需的?在多种多样的原因中,第一个原因便是行业对金属借入(而不是直接购买)的需要。如果生产商尚未签约出售其产品,租赁则使他们能够避免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持有金属。 其他的公司想要借入而非购买黄金或白银,是为了缩减他们的现金消费。租赁会对他们企业的资金管理给予更大的灵活性。还有一些企业选择借入来腾出现金。最后,还有那些临时租赁,通常用在石油冶炼和制药领域。 这些公司已经拥有了其所需的所有贵金属,并且在使用之中。随着铂金、钯金、黄金或白银将杂质从最终产品(石油、药物或其他化学制品)中清理出来,只需要将这些贵金属从废弃的副产品中提取出来,就能够重新投入使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租赁能够给生产商少许的余量。生产商不再需要持有比他们使用量更多的金属,因为这些金属最终总是会回到他们手中。 另一方面,金融、贸易和金属精炼公司也拥有黄金、白银或铂族金属,或拥有金属帐户,同时他们需要使这些金属都投入使用。这些金属在账目上表示的是客户欠他们的债务,而不是分配给客户

感谢Mitsui Global Precious Metals于2013年6月4日提供该图表

另一非常重要且需要牢记的方面是,能够通过租赁来借入黄金或白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事实上,大多数参与的企业都有着非常严格的信贷经历,企业可能需要相当漫长的处理过程以及事先准备的证明文件,才能够有效地成为租赁服务的用户。更进一步来分析,假设为了实用的目的,所有交易方已经达到了最高的信贷标准。 我们也必须记住,贵重物品和贵金属的转移是耗时且昂贵的。正因为如此,市场创造了一种方式“掉期”,即某地或某时的人与另一地一时的其他人互换金属的能力。如今,这样的互换不是免费的。由供给和需求的具体位置决定对这项互换收取的费用。当然,能够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共同从中受益。这是贵金属行业内任何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可以使他们在主要市场建立贸易关系,并参与市场。 掉期与租赁有什么关系?如果你这么问了,说明我仍然让你感兴趣!因为换位掉期交易恰好是机构向另一方租赁或出借金属的能力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它可以增加有效市场的规模。 那么,企业是如何最终成为黄金租赁企业的?对于大多数这样的企业来说,是因为它们从最开始就有活跃的金属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一个涉及了贵金属的银行、一个贸易公司或贵金属冶炼企业,它们所拥有的业务的流程本身使得他们能够处于可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从事融资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五条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租赁业务; (三)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 (四)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 (五)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第六条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第八条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 (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银行黄金租赁业务总协议

黄金租赁业务总协议 单位名称(甲方):xx银行xx分(支)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码: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共同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经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是指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将自有黄金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到期时,乙方向甲方归还黄金。 第二条本协议中的黄金,是指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质量规定和规格规定,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买卖并交割的黄金,如AU9995、AU9999等。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交易日,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常开市交易的营业日。 第四条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黄金实际租入或租出的数量,并无义务向对方承诺必须租入或租出黄金。 第五条本协议项下可操作的黄金租赁业务种类: 全额保证金覆盖模式,即乙方按照不低于租赁黄金初始市值110%缴纳保证金进行黄金租赁的业务。 实物抵押模式,即乙方以黄金原料或黄金制品为抵押,向甲方租赁黄金的业务模式。 信用敞口模式,即乙方交纳保证金比例低于租赁黄金初始市值110%,或未缴纳保证金的模式。 第二章额度 第六条甲方授予乙方一个黄金租赁业务专用、并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元,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如黄金租赁期超过授信额度有效期,乙方必须在授信额度到

期前获得新的授信额度,或补交相应的保证金。如乙方提供初始黄金租赁市值110%及以上的保证金,乙方在甲方办理黄金租赁业务无需申请授信额度。 第七条甲方对以上授信额度及保证金比例保留变更的权利;甲方在变更以上授信额度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自书面通知发出日起生效。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办理黄金租赁业务时,租赁黄金的总额确定规则如下: (1)在实物抵押模式下,乙方向甲方租赁的黄金市值总额不得超出抵押黄金或黄金制品折算成同等纯度标准金条市值的95%。 (2)在信用敞口模式,乙方向甲方租赁的黄金市值总额不得超出授信总额度(含保证金)的90.9%; (3)在全额保证金覆盖模式下,乙方向甲方租赁的黄金市值总额不得超出乙方保证金总额的90.9%。 黄金市值以上海黄金交易所最新收盘价进行计算。所谓最新收盘价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最新发布的黄金现货品种收盘价,即以每个交易日收盘时间15点40分为界,15点40分之前,使用前一个交易日黄金收市时的结算价;15点40分之后,使用当前交易日黄金收市时的结算价。 第九条若因黄金价格上升,造成乙方向甲方租赁的黄金市值总额超出了如下比例限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纳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提前归还部分黄金,直至恢复到第八条规定的比例。 (1)在信用敞口模式,乙方向甲方租赁的黄金市值总额超出授信总额度(含保证金)的95%;

融资租赁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第三章 会计政策 (6) 第四章 会计报告制度 (8) 第五章 资金管理制度 (10) 第六章 存货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14) 第八章 收入管理制度 (16) 第九章 成本费用管理 (18) 第十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21) 第十一章 财产清查制度 (22)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3) 第十三章 附则 (25)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3.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3.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的职能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费用。 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2.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2.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 2.1.2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2.1.3审核上报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公司总经理。

黄金租赁

1、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协议,按期支付租赁利息,到期归还黄金。公司取得黄金货权,该库存反映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平台的日结单,该货权可实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销售并取得相关销售货款。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协议,2015年4月1日租赁黄金50KG,约定黄金租赁的年利率为4%,租赁期限为6个月,租赁费计费价格为260元/G,取得黄金货权并在金交所日结单上反映该存货,在该时点公司会计上不做处理; 2、公司通过金交所平台卖出上述因租赁取得的黄金货权,假设2015年4月2日销售价格262元/G,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上收到货款13,100,000元;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DR 银行存款—黄金户13,100,000.00 CR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13,100,000.00 公司通过金交所卖出黄金时,金交所和银行(A公司在金交所的代理单位)分别收取约0.02%的手续费,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DR 财务费用—手续费 5,240 CR银行存款—黄金户2,620(金交所手续费直接账户扣款) CR 预提费用—银行手续费2,620 3、公司以卖出上述黄金货权收到的资金,根据客户订单实时购买用于生产的原材料黄金,通过生产和销售产品取得销售货款,该货款可以在10月31日之前购买黄金用以归还所租赁黄金。黄金属于贵金属,为避免10月份黄金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卖出上述黄金货权的同时,通过黄金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即Hedging)。 4、公司在黄金租赁到期时,即2015年10月31日,需归还工商银行50KG货权。 公司与银行签订了黄金远期合约,在卖出货权的同一时点买入(俗语即开仓or Buying)黄金远期1607.54盎司(黄金标准单位换算:1盎司=31.1035克),价格$1319.9美元/盎司(包括手续费$4.5美元/盎司),期限为6个月,;针对该笔远期业务在开仓时不做会计处理; 4、每个会计期末进行黄金租赁利息的计提/支付和Hedging手续费的摊销,合并处理如下:黄金租赁利息计提: DR 财务费用—黄金租赁费 86,666.67(260元/克*50000克 *4%*6/12) CR 预提费用—黄金租赁利息/银行存款—银行86,666.67 Hedging 手续费摊销/计提,该笔费用金额在平仓时反映: DR 财务费用—套期手续费44,850.37($4.5美元/盎司*1607.54盎司*6.2) CR 预提费用—黄金租赁利息44,850.37 5、2015年10月31日购买黄金50KG用于归还上述货权,购买价格300元/克;同步针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卖出(即平仓or Closing),平仓数量1607.54盎司,价格为$1500美元/盎司,公司收到银行支付Hedging差额1,800,801.67元[($1500-$1319.9)*1607.54盎司*汇率6.22],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套期保值差额时: DR 银行存款—银行1,800,801.67 CR 交易性金融负债—套期保值损益 1,800,801.67 归还黄金货权时: DR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13,100,000.00 DR 预提费用—黄金租赁利息 44,850.37

黄金租借业务协议

黄金租借协议 为共同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经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开展黄金租借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是指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将自有黄金租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利息,到期时,乙方向甲方归还黄金或按租借重量折价支付协议到期日黄金收牌价同一价格的人民币。 第二条总协议和补充协议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有优先效力。对于每一笔交易而言,总协议、补充协议和双方就达成每一笔黄金租借交易所签署的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效力优先顺序由高到低依次为:双方就达成每一笔黄金租借交易所签署的文件、补充协议、总协议。 第三条一方在任何一笔黄金租借交易下履行义务以双方之间没有发生本协议及相关监管协议、加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乙方根据加盟甲方发展业务的情况及甲方认可的履约保证方式决定黄金实际租借数量;乙方租借甲方黄金需交纳押金,押金数额为所租借黄金折价人民币的全部(协议签订日上海交易所黄金交易最新收盘价折算),并始终保持此比例。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黄金,是指双方约定的,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交割质量标准的黄金实物,如 AU9995、AU9999等。包括但不限于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SGEB1-2002、金条SGEB2-2004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六条甲方授予乙方黄金租借业务专用、并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折价上海交易所最新收盘黄金市值,每次不超过乙方租借甲方黄金所交押金数量。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及与公司合作发展情况对以上授信额度保留变更的权利,但最高限度不超过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上限;甲方在变更以上授信额度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发出日起生效。 第八条若因黄金价格上升,造成乙方向甲方租借的黄金市值总额超出了授信额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以下方式补差:(一)提前归还超出部分的黄金(二)增加押金;(三)提供其他甲方认为有效的抵押担保。

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对黄金租赁业务若干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通过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其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融通资金。黄金租赁是目前银企合作开展较多的一种业务模式,对于黄金租赁在会计上如何进行核算和列报?黄金租赁又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黄金租赁业务是否存在风险?笔者尝试通过对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分析和探索,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行共同探讨。 关键词:黄金租赁财务管理 由于我国银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贵金属租赁市场,银行开展贵金属租赁更多的是进行一对一客户服务,所以该业务的关注度不高。但是随着黄金市场上价格的变动和国内货币供求形势的变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越来越高,黄金租赁业务又重新成为部分企业新的融资渠道。 因为目前在租赁定价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银行对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由银行根据租赁费用率、买卖现货或期货的手续费及交易价差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而向企业分次收取租赁费,该租赁费用通常会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资金使用不受限制,黄金租赁已成为

企业和银行双赢合作的业务模式。 一、黄金租赁业务特征及会计处理分析 通常,满足申请办理黄金租赁业务条件的只有黄金生产加工型企业: 第一,必须是银行授信客户;第二,企业的经营范围内须有符合黄金租赁条件的相关业务;第三,必须事先提供抵押物和担保物。 但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实际操作当中,对黄金租赁业务适用对象并未严格限制,非黄金生产加工型企业也有机会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黄金生产加工企业租赁黄金的目的是作为企业自身的生产、加工、销售而使用,通过不同时点上存货的价格差异来获取收益或规避风险。比如生产商、金币或纪念币的加工企业。 非生产加工企业租赁黄金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企业租赁黄金之后会择机尽快变现,在租赁合约到期之前企业再择机按照市价或约定价以现金买入等量的黄金归还给银行,并支付租赁费用。 在实际选择会计核算方式的过程中,黄金租赁存在不明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现行的会计准则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与《准则―租赁》第六条融资租赁判定标准:期满转移所有权、购买选择权、租赁期长、

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的发展,完善对逾期客户的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逾期是指:承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将当期租金(如有以前累计罚息,则含罚息)完全付清的一种违约情形;从第二日起计算逾期天数;出卖人是否为承租人垫付租金不影响租赁公司对承租人逾期的界定。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将承租人逾期天数划分为1-15(含15)天、15-30(含30)天、30-45天(含45)、>45天四类;根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逾期租金周报》,各相关部门视承租人逾期天数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操作规程 第四条承租人逾期1-15(含15)天: 1.逾期一周内:资产管理部进行电话催收; 2.逾期超过一周至15天以内的,资产管理部除电话催收外,应开始向承租人以书面形式发送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的《租金催收通知书》; 3.逾期天数达到15天时,资产管理部应通知法律合规

部准备好“租金催收律师函”。 4.资产管理部应每周出具《逾期租金周报》报送相关部门,抄送总经理; 5.资产管理部催收人员应对逾期情况作书面记录,并完成《租金催收记录总表》,该表在每月底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由风险管理部存档,催收书面记录由资产管理部存档。 第五条承租人逾期15-30(含30)天: 1.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对承租人进行现场资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资产检查报告》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存档; 2.业务部门应及时对承租人进行调查评估,并与出卖人及时沟通,了解承租人最新经营情况,出具《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 针对融资租赁金额较大的客户,业务员还应向承租人索取月度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内容在《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中予以反映; 《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需递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对此出具相关意见后存档; 3.风险管理部需定期对各部门在逾期客户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报告及催收记录进行检查,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逾期客户管理流程;

(完整版)某公司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增强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及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实习人员,下同)。 第二条术语 1.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2.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3.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4.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5.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6.信用风险:是指由融资租赁申请人、债务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7.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8.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以及系

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9.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性所造成的风险。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原则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 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 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 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

办税指南黄金租赁业务如何纳税

黄金租赁业务如何纳税 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客户从银行或企业租赁黄金或银行从客户租入黄金、到期归还并以人民币交付黄金租赁费,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用。 黄金租赁业务纳税的方法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第五条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银行销售黄金不需缴纳增值税。否则,银行销售黄金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

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 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 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属于提供“服务业——代理业”营业税应税劳务,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 2、纸黄金是黄金的纸上交易,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 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涉及实物金的 提取。盈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利润。纸黄金实际上 是通过投机交易获利,而不是对黄金实物投资。 纸黄金的类型除了常见的黄金储蓄存单、黄金交收定单、黄金汇票、大面额黄金可转让存单外,还包括黄金债券、黄金账 户存折、黄金仓储单、黄金提货单,黄金现货交易中当天尚未交 收的成交单,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等。均属纸黄 金的范畴。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 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因此,纸黄金不属于货物,银行销售纸黄金不涉及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 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 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 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纸黄金不属于外汇、货物期货、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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