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机组试运和投产后安全、可靠地运行,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参考《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升压站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编制本检查大纲。

1.2 升压站受电是火电工程由静态过程向动态过程转化的重要阶段,是关系到机组能否顺利进入整套试运阶段和投产后送出工程安全、可靠性的重要工作,应特别重视工程质量。

1.3 本实施大纲适用于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升压站受电前的质量监督预检查工作。

2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建标[2002]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6]102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DL/T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建质〔1995〕140号《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

GBJ 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3632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

GB/T3633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技术条件》

GB 50319-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J63—19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篇,焊接工程篇,调整试运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火力发电厂设计规程:《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有关设计规程。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

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发改委DL/T5229-2005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主要设备的出厂技术证件,技术文件,有关升压站系统设计图纸。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1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工程全部施工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2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其系统全部施工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3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继电保护、远动、自动化和通讯系统调试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4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

3.5 受电范围场地平整,道路畅通,脚手架、障碍物已全部拆除,现场打扫干净,沟道、孔洞盖板齐全,电缆沟干净、无积水;

照明充足,受电范围有明显标识和分界,危险区有围栏、警告标志和隔离措施,围栏门均有锁。

3.6 升压站的受电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3.7 升压站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

3.8 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全、准确;

3.9 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10 工程质监站预检完毕,对其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并经监理验收

后,工程质监站确认己具备正式监检条件。

4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试运指挥部已成立,电气、热控、远动专业人员落实、到位,并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2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1.1.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按合同约定组织设备制造厂进行技术交底;

4.1.1.4 建立设备,材料订货和到货检验制度。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

4.1.1.5 工程组织、协调工作得力。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和监理各单位在升学压站系统统受电工作中的组织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6 升压站受电工作计划清晰、合理,已报请试运指挥部批准;

4.1.1.7 对分包施工和分包调试单位的资质已核定。由制造厂自行对设备调试的项目已调试合格;

4.1.1.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已批准;

4.1.1.9 升压站受电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等项工作已经组织落实;

4.1.1.10升压站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

4.1.1.11继电保护定值单已提交调试单位;

4.1.1.12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各承包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13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完毕。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设计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的资质相符;

4.1.2.2 工程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所承担的设计工程项目相符。已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责、权明确;

4.1.2.3 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件审批手续完备、规范。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相符;

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具备相应资格,并证书齐全、有效;

4.1.3.3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符合本工程实际,审批手续完备。相应升压站电系统受电的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性、操作性强;

4.1.3.4 按规定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检和施工及调试措施交底。各会议纪要和记录完整、齐全,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

4.1.3.5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项目全部验收完毕、签证规范;

4.1.3.6 总监理师对升压站受电技术措施已审核,并报送试运指挥部审批;4.1.3.7 按规定参加对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到货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发出的各类质量通知单完整、齐全。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

4.1.3.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4.1.3.9 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施工单位处理完毕已经验收。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本企业的资质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符;

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及特殊工种具备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4.1.4.3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并能持续改进;

4.1.4.4 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以及考评办法与本工程情况相适应。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

4.1.4.5 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完整、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审批手续完备、规范并在施工中切实执行;

4.1.4.6 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会检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各项交底和会检纪要、记录完整、齐全,管理闭环;

4.1.4.7 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的文件、资料完整、齐全,签证手续规范,管理闭环;

4.1.4.8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准确符合“验评规程”和工程实际情况;

4.1.4.9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的电气安装和相应的建筑工程项目已全部经监理验收完毕,签证齐全、规范;

4.1.4.10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试验项目相符。试验人员的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1.4.11硬母线等金属焊接的特殊工种资质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1.4.12配合升压站系统受电的人员组织和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文明等项工作已全部落实;

4.1.4.13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经处理、验收完毕。

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5.1 调试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调试项目相符;

4.1.

5.2 调试总工程师已到位工作。电气和热控专业的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满足升压站系统受电调试工作的需要;

4.1.

5.3 各项调试措施编制完整、准确、规范,审批手续完备。升压站系统受电调试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和电网调度部门批准;

4.1.

5.4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已按规定全部调试完毕,并已验收,签证规范;DCS相应的控制功能已调试合格;

4.1.

5.5 各种试验报告内容准确、规范,齐全;

4.1.

5.6 由主体调试单位负责汇总,由制造厂自行调试项目或分包调试项目的调试工作进度满足升压站受电要求,调试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6.1 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人员已经配备齐全。生产运行人员已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持证上岗条件;

4.1.6.2 升压站系统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经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已制订完成;

4.1.6.2 升压站系统受电所需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反事故措施等均已编制完成,并已出版;

4.1.6.3 电器设备运行操作所需的工器具、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均已备齐,其安全性能和精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1.6.4 计划受电的设备和系统与老厂运行中的和正在施工中的设备、系统的隔绝措施已制定,并按规定审批完毕;

4.1.6.5 设备的名称和双重编号已完成,标示准确、齐全。设备运行安全警示牌已准备完毕;

4.1.6.6 相关的运行日志、记录表单、操作票、工作票和设备问题台账等已准备完毕。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反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资料;

4.2.2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

4.2.3制造厂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文件;

4.2.4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

4.2.5设备安装记录、调整试验报告、安装和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签证;

4.2.6继电保护定值单及调试报告;

4.2.7升压站系统受电技术措施;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4.2.8升压站系统受电技术方案;

4.2.9硬母线焊工资格证件和焊接质量检验报告、记录;

4.2.10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方面的资料;

4.2.11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报告和检查记录。

4.3 对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4.3.1各项电气试验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下简称“交接试验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标准;

4.3.2各带电安全净距符合规范要求;

4.3.3变压器

4.3.3.1外观完整、无缺损,油漆完好。相色正确、醒目;

4.3.3.2油浸变压器各密封部位无渗油。储油柜和充油套管油位正常;

4.3.3.3运输、保管记录、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干燥记录、绝缘油分析试验报告和真空注油工作记录均完整、准确。验收签证齐全、规范;4.3.3.4冷却系统安装、分部试运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4.3.3.5事故排油设施符合设计规定。消防设施及喷水试验合格,已经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书面文件;灭火器材布设符合规定;

4.3.3.6非电量保护系统试验合格,报告完整。传动试验准确、记录完整;

4.3.3.7瓷套管的外绝缘和密封良好;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4.3.3.8绝缘油质色谱跟踪试验结果符合“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4.3.4断路器外绝缘和密封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4.3.4.1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和主绝缘(绝缘拉焊)的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4.3.4.2分、合闸的时间、速度、日期性等符合规定;SF6气体压力、泄漏率、微水量符合规定;

4.3.4.3操作机构动作准确、可靠;分、合闸动作电压符合规定要求;

4.3.5隔离开关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和分闸时触头的打开角度或距离以及触头压力等技术指标,均符合制造厂规定。程控锁已投入使用;

4.3.6各种盘柜安装牢固、接地可靠,盘柜内的电气元件齐全、完好。手车式配电柜和抽屉式配电柜开关,推入、拉出灵活无卡阻,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闭锁可靠,照明齐全、良好。盘柜防火封堵良好,手车式配电柜五防功能齐全、有效,接地刀位置准确、接触良好、传动记录齐全、完整;

4.3.7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的各项试验合格。避雷器放电记录器密封良好,指示正确;

4.3.8互感器的外部绝缘完好无损,密封性能良好。绝缘介质品质合格,油位或气压正常。各项试验合格;

4.3.9各分支软母线垂弧、相间和对地距离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软母线的压接质量和硬母线的焊接质量符合规程规定;

4.3.10各类电缆规格符合设计,排列整齐、弯曲和固定符合规定。电缆标牌齐全、正确、字迹清晰;直埋电缆路径标识准确;电缆沟道或电缆夹层内无杂物、

积水,照明、通讯、排水设施符合设计;电缆的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设计,封堵严密;

4.3.11二次回路接线正确、可靠。标识牌齐全,字迹清晰、持久,系挂整齐,绝缘可靠、无损伤,回路试验正确,音响、灯光信号正确;

4.3.12蓄电池室建筑工程及辅助设施全部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要求。蓄电池极性标识正确,外壳清洁,绝缘良好,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合格、记录完整、准确;

4.3.13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试符合要求,动作试验正确,信号正确: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载现场实测值满足要求;线路双侧保护联调合格;

4.3.14防雷和接地系统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验评规程”规定。接地网工程质量验收签证和隐蔽检查签证完整、齐全、规范;接地电阻测试合格,试验报告规范;设备接地符合规定,接地线连接正确、可靠;

4.3.15升压站系统受电范围内道路通畅,沟盖板齐全、完好,照明充分,各部围栏、带电标识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好、齐全,通讯正常。

5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与方法

5.1检查步骤

5.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法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自查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单位,按本“实施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

5.1.3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等单位,按本“实施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

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4正式检查

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典型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检查方法

5.2.1监督检查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典型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各责任主体。

5.2.3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典型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建设单位:本阶段工程概况,本阶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措施,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本阶段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设计单位:本阶段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遗留设计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施工单位:本阶段工程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

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实体质量状况,实际施工进度,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调试单位:升压站电系统受电范围内工作内容,调试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人员组织和配备,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及已完成部分的调试工作质量状况,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监理单位:本阶段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监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

5.2.4预监检方法参照正式检查方法进行,其中对汇报材料不作要求,但其它材料必须齐全。

6检查评价

6.1升压站受电前的质量监督预检查结束后,各小组提出应整改问题清单,由各方代表签字,供整改处理用,由工程质监站复检合格后,向省质监中心站提出正式检查申请。

6.2由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升压站电受电前监督检查组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向参检单位和受检单位提出升压站受电前的监督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受电前必须整改的质量问题;可遗留到受电后继续处理的质量问题,对是否允许升压站电受电进行确认。

附表1: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制表单位:

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安装部分)监督应提交 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资料 (2010-03-18) 1、施工单位提交的《化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C8); 2、监理单位提交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11); 3、设计单位提交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C10); 4、差不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的《安装单位工程质量评(核)定表》(C7)和《汇总表》(A17); 5、《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B2); 6、《化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B3); 验收报告应包括: (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批准依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新增生产能 力; ●试车考核情况,各时期试车结果及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结 1 / 21

果。 ●劳动爱护、职业卫生方面的情况; ●工程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2)执行差不多建设程序的情况;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执行 情况; ●工程使用的要紧设备、材料、零部件、构配件复验、测 试情况; ●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 ●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是否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3)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设计情况,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单位、设计时期、设计 批准部门、重大设计变更等; ●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量操纵、历年施工形象进度、 2 / 21

施工中大事记录等; 监理情况,包括现场工作(旁站、巡视、平行检查)、 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 7、防雷、防静电、车间空气质量、排污等法定检测报告; 8、公安消防、环境爱护、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设施)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注:上述资料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安装部分)监督时,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送交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提供的复印材料均应有建设单位加盖的公章。 表A17 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核定汇总表 监督注册号: 3 / 21

石化工程竣工资料文件编制指南

××××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规范了××××项目项目交工技术文件归档与整理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巴陵石化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交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档案验收。 2 相关术语和定义:(DA/T28-2002) 建设项目: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单项工程:指建设基本原则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不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件:是最基本的整理单位,一般不同编号(文号、图号、合同等)或不同的题名的材料作为一件。件号即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3、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及执行标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中国石化厅[2006]54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4 归档文件的份数 所有交工技术文件应归档2份,1份正本(全部为原件),1份副本;以上归档文件相应的电子版各1份(只读光盘)并具有目录检索功能,所有副本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5 责任和组卷.组册要求 5.1 总体说明: 5.1.1 各承包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使用“项目专用章”的应出具其公司发出的专用章授权文件,并将授权文件归入综合卷。项目总监或总监变更要有任命通知。 5.1.2 交工技术文件表格参照 SH/T3503-2007规定。 5.1.3 对 SH3503-2007不适用的工程及特种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表格可采用相关行业的标准。不适用的工程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35kV 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除执行本指南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规定。 土建工程所用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执行本指南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号:HGJL-27000-BG-05 镇炼乙烯项目六标段MTBE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27000) 质量评估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宁波华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镇炼乙烯项目监理部

MTBE/丁烯-1工艺管道安装 质量评估报告 1.工程概况 1.1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MTBE/丁烯-1装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EPC总包单位: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装施工单位:镇海炼化检修安装公司 无损检测单位:茂名市长安检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镇海乙烯项目监督组 工程监理单位:宁波华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工程特点 本工程工艺管道安装分部主要包括反应区(01区)、催化蒸馏及甲醇回收区(02区)、丁烯-1分馏区(03区)、火炬放空区(04区)、泵区(05区)、总图区(06区)。整个布置生产单元相对集中,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衔接短捷,布置紧凑。装置内的管廊在北侧与系统管廊相接,原料、产品及公用管道均从此处进出装置;装置产生的废水,采用清污分流、分类处理;本装置外排废气主要为甲醇回收塔回流罐排放的工业废气,含有碳四和甲醇,排往火炬系统。 1.3 工程概述 本装置位于镇海炼化乙烯工程西区的中部,本装置西面与原料罐组1相邻,东面与第二循环水场相邻,南面为化工全压力罐区。装置总占地面积为6750m2,MTBE 丁烯-1装置属甲类生产装置,主要火灾危险介质为甲类可燃气体和甲A、甲B类可燃液体。 本工程工艺管道安装总寸径数44920寸,采用20#、Q235B、20R、Q235B+Zn 材质管道,管道级别分别为SHB、SHC、GC2级。共分六个区,主要材料汇总如下:01区各种规格管道计843米,管件计757个,阀门257个,法兰609个; 02区各种规格管道计1788米,管件计1282个,阀门356个,法兰781个; 03区各种规格管道计1713米,管件计1252个,阀门379个,法兰810个;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 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 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本“质监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质监大纲"由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PDF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 (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 (1)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增加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部分。

构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构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工程建设管理部主任张克华 《中国石化》杂志2007年第7期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近年来建成投产和正在建设一批石油和石化工程。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规和中国石化内控制度,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随着我国石化建设事业的高速发展,以及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必须改革和完善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使之适应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发展的要求。 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的特点和现状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除具有一般建设项目的共性外,还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 石化建设工程涉及的专业广泛,建成后的生产装置大多处于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苛刻条件下工作,属高危险性项目。建设项目的实现过程工程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作业难度大,专业多,设备器材品种繁杂,检验严格,而且技术更新快,影响质量的因素不易掌控。工程建设中只要有一步管理、监控不到位,都会给日后的生产操作带来不良影响和危害。 石化项目的工程建设过程是一个多专业协同作业的过程,既要求有大兵团作战的全局性战略安排,又对各专业的深度交叉和战术衔接有严格的要求,各专业必须“按着程序做、遵循标准干”,才能集成为一个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实体。 石化建设项目的实现过程技术难点集中体现在大型机组安装、大型储罐和设备制作、大型集散控制系统的组态和调试、大型设备的吊装以及特种材料的焊接等方面。这就要求参与石油化工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等责任主体必须拥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石化建设项目的上述特征,决定了石化工程质量监督除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一般性质外,还具有以下特点:坚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与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并重的管理监督原则。采用日常监督管理与组织综合和专项质量大检查、包括“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实现过程质量监管的要求=保持高素质的复合型和专业型相结合的监督人员管理团队。 根据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特征和质量监督的特点.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了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在全国专

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第一册

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2010版)第一册 前言 《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试行)》自2005年9月5日发布以来已运行4年2006年我们为推动其规范执行,编制了与其配套的的《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上述文件的发布执行对规范中国石化总部组织的综合性工程质量检查或专项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发挥了极大地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和石化行业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有了较大程度的更新。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从而更好的为石化工程建设报价护航,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有关分站对《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试行)》和《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进行了修订。 在向分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总站组织有关分站专业人员召开研讨会进行整合修改,形成现在的《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2010版)》及《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2010版)》,供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内部使用。 为使广大监督人员在参加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时便于携带,我们仍按专业划分为以下八册: 第一册《检查程序》、综合管理行为; 第二册土建工程 第三册动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静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电气、仪表及弱电工程; 第六册工艺管道、焊接、无损检测工程; 第七册长输管道; 第八册防腐、绝热、工业筑炉、设备衬里工程。 由于修改时间较短,许多环节没能进一步推敲,难免存在疏漏之外。诚恳地希望广大监督人员在使用《检查大纲》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出改进意见,以便我们不断修订完善。 对《检查程序》和《检查大纲》的改进意见和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探讨的其他问题、事项,可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

【建筑工程类】风电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建筑工程质量)风电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电场部分) 黑龙江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9年4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 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所形成的讨论稿。目的是针对风电工程的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电场变电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三个阶段。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110kV及以上)的内陆型风电工程。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等级电压接入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 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

汽机扣缸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汽轮机安装工程扣盖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扣盖前监检范围包括高压缸、中压缸和低压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相关的扣盖工作条件。若高、中压缸出厂时为组装供货,不须现场揭盖检查者,则可检查出厂技术文件资料。 ①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 程部分) 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9-1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5011-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 篇)》 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DL586-1995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重要石化设备监造大纲(上册)

重要石化设备监造大纲(上册) 热壁加氢反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 1 总则 1.1 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大纲主要规定了采购单位(或适用单位)应对热壁加氢反应器制造过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的基本内容及要求,也可作为委托驻厂监造的依据。 1.1.2 本大纲适用于是有化工工业使用的加氢裂化、加氢精制装置中的热壁加氢反应器。同类容器可参照使用。 1.2 主要编制依据 1.2.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1.2.3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1.2.4 加氢反应器设计文件; 1.2.5 ASME规范; 1.2.6 相关标准等。 2 原材料 2.1 主要钢种为2.25Cr-1Mo和2.25Cr-1Mo-0.25V、3Cr-1MoV、冶炼工艺应采用电炉熔炼加炉外精炼、真空脱氧。 2.2 依据采购《技术协议》审核主体材料(含焊材)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及规格、锻件级别、数量、供货商等。 2.3 主体材料应进行外观、热处理状态、材料标记检查。 2.4 筒体、封头、进出口法兰及盖、法兰接管等主要承压件的化学成分、回火脆性敏感系数、常温机械性能、高温机械性能、夏比冲击试验、晶粒度及非金属夹杂物(指锻件)、硬度、回火脆性倾向评定、无损检验及取样部位、试验数量、模拟热处理状态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材料复验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执行。 2.5 内件、主螺栓、主螺母、裙座等材料检验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6 螺栓和螺母应逐件进行硬度测试,按采购《技术协议》验收。 2.7 ≥Ф50棒料加工的螺栓粗加工应进行超声波检测,按采购《技术协议》验收。 2.8 基材焊接材料和堆焊材料检验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9 凡在制造过程中改变热处理状态的主体材料,应重新进行性能热处理,其机械性能应与母材规定的要求一致。 3 焊接 3.1 焊工作业必须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 3.2 制造厂应在产品施焊前,根据图样、采购《技术协议》及JB 4708-2000的规定完成焊接工艺评定。 3.3 主要焊接工艺评定至少覆盖基体焊接工艺评定、堆焊工艺评定、异种钢焊接工艺评定三类。 3.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经相关单位确认。

阴极保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青岛新机场项目配套航油管道工程 阴极保护施工 监理单位:南阳市油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审批: 编制日期:2020年4月2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 三、工程监理情况 四、项目监理人员及专业分工 五、监理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 六、工程变更和核对情况 七、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情况 八、工程资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核查情况 九、工程质量评估依据、分部工程划分和质量评定、验收,以及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附件一.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阴极保护工程是青岛新机场配套航油管道工程的组成部分,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和胶州市境内。管道沿线设置了阴极保护测试桩,每隔1km设一个电位测试桩,测试电缆与管道采用铝热焊接的方式连接,焊接前清理表面,焊接后去除焊渣,焊点采用双组份液态环氧涂料重新防腐,补伤处用电火花检漏仪进行漏点检查,检查过之后贴上一层补伤片,在补伤片外面再包覆一条热收缩带。全线共设置临时阴保完成安装11处,绝缘接头 DN350 PN6.3MPa安装完成1个等。工程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均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检验报告,在计划时间内运抵现场;施工图按时交付。 阴极保护工程严格按照《埋地钢制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08进行施工。我监理部在测试桩埋设及测试,牺牲阳极埋设,绝缘接头安装,阀室内的配套设施施工,线路的系统调试等施工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组织、技术、经济及合同管理措施,保证了施工质量。

工程自2019年8月15日正式开工,至2020年4月10日完成。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中航油石化管道(青岛)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单位:中冀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雅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阳市油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部于2019年8月开始投入阴极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在总监的组织下,认真研究了图纸,查看了现场,制定了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强调了关键点及注意事项。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阴极保护工程施工进行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相关单位之间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我单位在实施本工程施工监理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工程质量,实事求是,对质量不合格的工序坚决不迁就,不姑息,一切从实际出发;公平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科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科学分配

光伏并网接入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0)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光伏发电部分)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1 1.0.2 1.0.3 1.0.4 1.0.5 1. 总则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 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 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 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按上述相 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 2)土建部分首检之后施工土建项目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于“大 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 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 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见附录 均应 3.0.1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0.2 各方阵的电池组件、防雷汇流箱、直流防雷配电柜、并网逆变器、三相干式变 压器及相应场内电力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已按设计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工程的验 收、签证。且其区措施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装警示和隔离措施以及消防布设 符合规定要求。 3.0.3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包括“五防”功能)、继电保护、远动、环境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调试 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3.0.4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 面文件。 3.0.5 环境保护按环评批复意见已落实建设,并取得地方环保部门同意并网启动的书面文件。 3.0.6 光伏发电接入电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 调度部门备案。 3.0.7 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0.8 与电网管理部门已签署关于光伏发电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涉及电网安全技术条件已满足 电网的要求,且有调试部门的确认书。 3.0.9 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 全、准确。 3.0.10 有关设计变更、设备缺陷处理已闭环。 3.0.11 本工程投运范围内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有检查记录。 3.0.12 工程部已按本“大纲”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监检,对所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 理完毕。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检查: 4.1.1.1 试运指挥部已成立,运行和维护人员落实、到位,并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2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1.1.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按合同约定组织设备制造厂进行了技术交底。 4.1.1.4 设备、材料到货检验制度健全,各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规定。 4.1.1.5 工程组织、协调工作得力, 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和监理各单位在启动调整试验阶段组织 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6 开关站接入地区变电站送电方案已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上网调度协议

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中石化

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 1 总则 1.1 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大纲主要规定了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对大 型塔器制造过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法人基本内容及要求, 也可作为委托驻厂监造的依据。 1.1.2 本大纲适用于石油化工工业使用的钢制大型塔器 (焦炭塔除外)其它塔器可参照执行。 1.2 主要编制依据 1.2.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 JB/T 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1.2.3 JB/T 1205—2001《塔盘技术条件》; 1.2.4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1.2.5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1.2.6 大型塔器设计文件; 1.2.7 相关标准等。 2 原材料 2.1 主要钢种包括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及低温钢等。 2.2 依据采购《技术协议》审核主体材料(含焊材)质量 证明书,材料牌号及规格、锻件级别、数量、供货商等应 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3 对主体材料应进行外观、热处理状态、材料标记检查。 2.4 筒体、封头、进出口法兰及盖、法兰接管等主要承压 件的化学成分、常温力学性能、高温力学性能、夏比冲击 试验、晶间腐蚀试验、供货状态等应符合GB150-1998及采

购《技术协议》规定。材料复验应按施工图、《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2.5 裙座、塔内件等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和施工图规定。 2.6 焊接材料检验应符合采购《技术协议》要求。 2.7 凡在制造中改变热处理状态的主体材料,应重新进行性能热处理吗,其力学性能、晶间腐蚀试验应符合母材的相关规定。 3 焊接 3.1 焊工作业必须持有相关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 3.2 制造厂应在铲平施焊前,根据施工图、采购《技术协议》及JB4708-2000的规定完成焊接工艺评定。 3.3 主要焊接工艺评定至少覆盖基体焊接工艺评定、异种钢焊接、堆焊层焊接工艺评定三大类。 3.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按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报相关单位确认。 3.5 焊接作业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 3.6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7 焊接接头型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8 复合板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9 焊接返修次数不得超过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所有的返修均应有返修工艺评定支持。 3.10 焊缝检查: 3.10.1 焊缝外观不允许存在咬边、裂纹、气孔、弧坑、夹渣、飞溅等缺陷。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程质量预验实施细则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印发《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 质量预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省各石油化工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我站特制定《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5月26日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结合我省石油化工建设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石化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是结合石化行业的特殊性,依据石化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则,按照安监部门批复的试运行方案而设定的一项重要环节,石化建设工程具备试生产条件后,建设单位完成了相关的报批手续,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以对工程质量预验收实施临场监督。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活动(以下简称工程质量预验收),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全省范围内工程质量预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原则上由监理单位组织,当一个 工程(项目)有多家监理时,则由建设单位组织?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质量预验收: (一)、施工单位: 1、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内所有工程内容。 2、“三查四定”工作已完成(提供会议记录、整改反馈等),如有尾留工程,不影响使用和安全功能。

消防监理质量评估报告.doc

六九硅业有限公司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 消防工程质量监理 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天津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六九硅业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六九硅业有限公司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 消防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六九硅业有限公司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六九硅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该公司负责设计、施工、采购)。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该公司具有施工资质,负责公用工程区内建筑 物、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 中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该公司具有石化特级施工资质,负责安装等施工)。 中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该公司具有石化壹级施工资质,负责安装等施工)。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施工资质,负责装置区内主要建筑物施工)。 江苏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施工资质,负责装置区内设备基础和部分安装施工)。 保定中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消防设施专业工程贰级资质,负责厂区消防工程施工)。 设计单位: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工程内容和施工过程: 1.2.1厂区分装置内(ISBL)公用工程区(OSBL)其中包括多晶硅厂房、控制室、中心配电室、氢化铝钠生产单元、硅烷生产单元、硅烷提纯单元、LUWA干燥单元、多晶硅生产单元、原料调配单元、地面燃烧系统、四氟化硅生产单元。锅炉房、废水处理系统、备品备件仓库、金属钠遮棚、金属铝车间、硅芯车间、维修车间、公用配电室、三乙基铝库棚、矿石原料库、硫酸盐仓库、消防泵房及水池等。厂区建筑面积约40000m2,占地面积约220000m2。厂房多为钢制门式刚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为耐火等级Ⅱ级,生产类别为戊类。火灾危险分类,戊类。 1.2.2水消防系统 空分装置厂房设计为水消防系统。空压机厂房设计为双线进水、环状高压消防水管网,干管ф159*4.5。空压机厂房一楼、二楼各配14个消火栓箱。每个消火栓箱备有ф65消防水枪1具,25m水龙带1套。氮压机厂房单线进水枝状高压水管网,干管ф108*4。氮压机厂房配有3个消火栓箱,每个消火栓箱配有ф65消防水枪1具,25m水龙带1套。 1.2.3火灾报警系统 在空分压缩厂房内设有火灾报警系统。系统主要采用手动报警按钮及消火栓按钮,火灾报警系统采用由微机通过地址编码实现自动报警及手动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包括智能烟感探测器和声光报警按钮。空分压缩厂房为一报警区域,并利用扩音对讲系统的广播性能向整个装置区发出火警报警信号,从而使现场作业人员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工作。 1.2.4配电室通风系统 配电控制楼低压配电室设置节能暖风机组一套,另配4台轴流风机。通风机组对新风加热以回风加热为主。当室外温度高于0℃时,新风不需加热,只开启送风机和轴流风机。 当配电室温度超过35℃时,除开启送风机和轴流风机外,同时开启排风机和外窗。送风机出口管上安装70℃防火阀。送排风机与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大纲版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 (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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