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六大英文术语

房地产六大英文术语
房地产六大英文术语

1、Slogan

Slogan(品牌口号、广告语)对消费者的意义在于其所传递的公司的产品理念,它所强调的是一家公司和它的产品最为突出的特点。它是一种较长时期内反复使用的特定的商业用语,它的作用就是以最简短的文字把企业或商品的特性及优点表达出来,给人浓缩的广告信息。经典地产Slogan举例:观澜----观山,观水,观天下;碧桂园----给你一个五星级的家;金隅----选择一次,信任一生。

2、LOGO

logo是徽标或者商标的外语缩写,是LOGO type的缩写,起到对徽标拥有公司的识别和推广的作用,通过形象的徽标可以让消费者记住公司主体和品牌文化。在竞争日逾激烈的全球市场上,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统一标准的公司的徽标,将为提供一个更有效、更清晰和更亲切的市场形象。徽标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视觉化的信息表达方式,具有一定含义并能够使人理解的视觉图形。其有简洁、明确、一目了然的视觉传递效果。它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专门学科,涉及心理学、美学、色彩学等领城。在生活实践中经过提炼、抽象与加工,集中以图形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且表达一定的精神内涵,传递特定的信息,形成人们相互交流的视觉语言。徽标作为一种识别和传达信息的视觉图形,以其简约、优美的造型语言,体现着品牌的特点和企业的形象。

3、LOFT

LOFT在牛津词典上的解释是“在屋顶之下、存放东西的阁楼”。但

现在所谓LOFT所指的是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这个含义诞生于纽约SOHO区。 LOFT 的内涵是高大而敞开的空间,具有流动性、开放性、透明性、艺术性等特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LOFT成为一种席卷全球的艺术时尚。L oft户型通常是小户型,高举架,面积在30-50平米,层高在3.6-5.2米左右。虽然销售时按一层的建筑面积计算,但实际使用面积却可达到销售面积的近2倍;高层高空间变化丰富,购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设计。在20世纪后期,LOFT这种工业化和后现代主义完美碰撞的艺术,逐渐演化成为了一种时尚的居住与工作方式,并且在全球广为流传。如今,LOFT总是与艺术家、前卫、先锋、798(北京798艺术区)等词相提并论。

4、SOHO

SOHO即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家居办公。SOHO中国有限公司(前身北京红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由潘石屹(现SOHO中国董事长)和张欣(现SOHO中国总裁)联手创建,是一家为注重生活品味的人群提供创新生活空间以及时尚生活方式

的房地产开发公司。SOHO中国有限公司,是中国房地产行业领袖,目前北京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主要在北京、上海城市中心开发高档商业地产。2007年10月8日,SOHO中国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这是亚洲最大的商业地产IPO。2006年至2010年,SOHO中国连续五年被《财富》杂志(中文版)评为中国“最受赞赏的公司”。成功项目:建外soho、朝外soho、三里屯Soho、望京Soho。

5、CBD

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务活动进行的地区。其概念最早产生于1923年的美国,当时定义为“商业会聚之处”。随后,CBD的内容不断发展丰富,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枢。一般而言,CBD位于城市中心,高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力量,作为城市的核心,应具备金融、贸易、服务、展览、咨询等多种功能,并配以完善的市政交通与通讯条件。根据中国社科院和中国商务区联盟联合发布的蓝皮书显示,我国三大国家级CBD为北京商务中心区、上海陆家嘴、广州CBD。目前,这三大国家级CBD发展势头良好,发展能级和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正在逐渐向洲际级CBD演进。此外,我国著名中央商务区还包括重庆的解放碑CBD、深圳的福田CBD等。纽约的曼哈顿、巴黎的拉德芳斯、东京的新宿、香港的中环都是国际上发展得相当成熟的商务中心区。CBD大多设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主要核心地区,区内有各种一流的建筑和完善的公共设施,例如甲级商业大厦、大型购物中心、政府及公共机构、康乐文娱设施等。此外,区内的交通可达度极高,公路干线、铁路、港口、机场均设于区域周边的便利位置,市民在各区间往来极为方便。CBD占地面积一般在3至5平方公里,有的甚至更大,其总建筑面积少则五六百万平方米,多则上千万平方米,CBD既是一个城市的功能核心,也是现代化大都市的一个重要标志,其中心地价往往远远高于CBD周边地区。CBD高

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力量,同时具备金融、贸易、服务、展览、咨询等多种功能。CBD特定的职能要求区内的建筑必须高密度、现代化。因此,CBD中汇集了众多气势恢宏、错落有致的超高层建筑并且拥有非常便捷的交通和现代化的信息交换系统,以及大量的办公、餐饮、服务和住宿设施。一般来讲,写字间要占到总建筑面积的50%,商业、餐饮业及商住建筑约占40%,其他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约占10%。

6、SHOPPINGMALL

MALL全称SHOPPINGMALL(音译“摩尔”或“销品茂”),意为超级购物中心,指在一个毗邻的建筑群中或一个大型建筑物中,由一个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规划,把一系列的零售商店、服务机构组织在一起,提供购物、休闲、娱乐、饮食等各种服务的一站式消费中心。MALL

不仅规模巨大,集合了百货店、超市、大卖场、专卖店、大型专业店等各种零售业态,而且有各式快餐店、小吃店和特色餐馆,电影院、儿童乐园、健身中心等各种休闲娱乐设施。真正的Mall有三大特征,一是大,占地面积大,建筑面积大,停车面积大。二是多,行业多,店铺多,功能多。三是高,购物环境要求高,档次高,顾客群购买力高。中国十大MALL:华南MALL、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兴力达商业广场、正佳广场、海南第一MALL、上海正大广场、深圳华润中心万象城、中华广场、爱家民族园购物中心、天河城广场。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解读——估价方法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解读——估价方法 文/王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GB/T50291-2015】疫总局于2015年4月8日联合发布了新版《房地产估价规范》 (以下简称“新规范”),距上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以下简称“旧规范”)发布相隔十六年之久。这十六年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估价行业形势的转变和估价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对本行业的监管及技术指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规范的发布正顺应了这一要求。 一、新旧规范对比 新规范与老规范相比,内容更加具体、细致,对估价及估价师提出的要求更高并且更加明确。同时通过具体条款的调整,能够看出新规程的制定,改变了传统的估价观念,强调了估价行为应以估价师为根本的原则。 从大体内容上看,新旧规范有以下几点不同: 1、新规范删除了原第二章节“术语”,先行单独发布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新术语较原术语内容更加全面,包括评估过程中所有通用术语、各种价格价值、估价原则、估价程序、各种估价方法以及过程中用词和估价报告各部分名称。 2、新规范第二章“估价原则”较旧规范内容,强调了由于估价目的及价值定义不同,应对所遵循的估价原则进行相应的选择分析。 3、新规范第三章“估价程序”较旧规范内容调整很大。在估价程序上增加了受理委托、审核报告、交付报告三个程序。同时对每个程序中的具体操作要求进行了逐条阐述。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新规范明确规定了估价师在整个估价程序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现场查勘及权属资料查验的具体要求。 4、新规范第四章“估价方法”较旧规范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等其他估价方法。主要估价方法的具体规范将在本文下文中详细说明。 5、新规范第五章“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由旧规范12类估价目的调整为15类估价目的。这一内容调整,也显示出估价行业业务类型的拓展及多元化趋势。 6、新规范第六章“估价结果”较旧规范在估价结果中增加了“相关专业意见”内容,增加了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检查的内容。同时也规范了在确定估价结果时需要进行分析的内容。

房地产销售的专业术语大全

房地产销售的专业术语 1.商品房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外销房 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内销房 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5、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M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M,而一般跃层为5.6M),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6、跃层式住宅 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

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7、居住面积 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 8、二手房、 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北京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场。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9、产权置换 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 10、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产权指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地产所有者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按揭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12、住房公积金 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管、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经管的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个人存储,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按"统一经管"的原则经管住房公积金。(3)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 13、印花税 印花税的客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包括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14、契税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主要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税率为3%—5%。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设部)

拆迁过程中的住宅性营业用房是否可以要求以店面交换,可以以此为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哪条? 最佳答案 不可以,说见下面 第一章拆迁评估总则 第一条制订依据: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24号公告)、《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泰州市人民政府2005第2号令)、《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以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参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23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以下简称拆迁评估)的专业评估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估价机构:进行拆迁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已列入向社会公布的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名录。 第四条估价人员:承担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五条估价对象及分类:房屋拆迁范围内,经现场查产认定的被拆迁建筑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组成的房地产(简称“被拆迁房屋”)。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大类,非住宅房屋又分为非营业用房和营业用房两类,适应拆迁评估的技术需要,住宅、非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又划分为若干细类,参见附件一。 第六条估价目的:统一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第七条估价时点: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第八条价值标准:被拆迁房屋在估价时点完全产权下最可能达成的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被拆迁房屋所受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形。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房地产估价规范G B T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1999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1.0.3房地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 1.0.4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 2.0.1房地产real estate,real property 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2.0.2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 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0.3估价对象subject property 一个具体估价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2.0. 4估价目的appraisal purpose 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 2.0.5估价时点appraisal date,date of Value 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 2.0.6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value 某种估价目的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价格。 2.0.7公开市场open market 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 2.0.8open market value 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时,要求评估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应是公开市场价值。 2.0.9类似房地产similar property 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圈内,并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 2.0.10同一供求圈comparable search area 与估价对象具有替代关系、价格会相互影响的适当范围。 2.0.11最高最佳使用highest and best use 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

房地产专业名词

15、房地产证: 是房屋土地权属凭证二合为一,是房地产权的法律凭证。 16、房地产公证: 公证机关对房地产买卖、转让、抵押、赠与、继承等行为的合法性作法律公证。 17、高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18、房地产买卖合同: 是由国土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内销的房地产合同可免做公证,外销的房地产合同必须做公证。 19、房屋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20、房屋使用权: 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21、银行接揭: 是指购房者购买楼房时与银行达成抵押贷款的一种经济行为,业主会付一部分楼款,余款由银行代购房者支付,购房者的楼房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购房者将分期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偿还完毕后,楼房所有权归己。 22、契税: 是指当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所订立的契约按房地产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都需要交纳契税。契税除了具有一般税收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房地产产权转移合法性的作用。 23、印花税: 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25、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26、房屋买卖所需费用 (1)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契税:面积小于(含)120平米缴纳房价款的2%∶购房面积超过120平米,120平米以内部分缴纳房价款的2‰,超出部分缴纳4%。在办理产权证时需交纳(一般由财政局委托房地局代收)。 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由税务局收取),在双方正式签约后即发生。 交易手续费:小于120平米缴纳500元,大于120平米缴纳1500元。 (2)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由房地局和税务局收取)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元/本: 印花税:5元/件。 (3)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购房款的3%; 物业管理蒉及供暖费:供暖费16-18元/平米/供暖季。 (4)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律师费:贷款额的0.3%。 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十年费率礻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 建行采用太平洋保险公司,年费率一般为0.56%:

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

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以下简称估价报告)质量,统一估价报告评审内容、要求和方法,保证估价报告评审客观公平,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估价指导意见,结合估价报告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对鉴证性估价报告进行评审,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鉴证性估价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委托人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为委托人进行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管而出具的起着价值证明作用的估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为了下列需要而出具的估价报告: (一)房地产抵押贷款; (二)房屋征收补偿; (三)人民法院拍卖房地产; (四)房地产税收;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六)用房地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或者企业; (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条(评审方式)估价报告评审,采用定量评审与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定量评审内容)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采用分项目逐项评分的方式。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估价报告的基本组成要素和外在质量,分为4个分项和28个子项(详见附件)。特殊项目是指特定估价目的的估价报告应当具有的独特组成要素或者应当予以描述、分析

的独特内容。其中,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特殊项目分为6个分项:(1)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特殊要求;(2)估价原则的特殊要求;(3)估价结果披露的特殊要求;(4)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5)相关风险提示;(6)附件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定量评审得分)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总分的满分为100分。 不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为各个一般项目的评审得分之和。 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换算得出: 一般项目评审总得分+特殊项目评审总得分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总得分=————————————————————×100 100+特殊项目的满分 第六条(各评审子项的评审得分)被评审的估价报告存在本标准列举的问题的,从该问题所在评审子项的标准分中减去该问题对应的扣分值。扣分值有一定范围的,根据问题的轻重程度予以扣分。 每个评审子项的评审得分,为该评审子项的标准分减去其扣分值之和。该评审子项的扣分值之和超过其标准分的,仅将该标准分扣完使该评审子项得零分为止。 第七条(测算过程评审)估价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只能选用一种估价方法估价的,该估价方法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即为估价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 (二)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应当选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估价的,先分别评定各种估价方法测算过程的得分,然后以其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估价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理论上适用的估价方法未选用且未充分说明理由的,该估价方法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

房地产评估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A省xx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质量管理,保证业务质量,规避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GB/T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结合我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严格执行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执业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的估价原则、估价方法、估价程序和报告书内容及格式进行估价操作。 第三条接收估价业务时,首先应与委托方洽谈。洽谈时除明确委估基本事项外,应了解委托方评估的意图,有无高估或低估的要求,原因何在。应向委托方宣传独立、客观、公正和合法原则,对于以下情况,应拒绝接收委托: 1、估价目的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要求高估或低估以达到某些不合法目的,经解释委托方仍坚持的; 3、权益证件不齐备或权属关系不明确、有争议的。 第四条在洽谈业务基础上,确认可以接收的业务,应及时与委托方签《房地产估价协议书》,并由委托方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和《房地产估价委托方承诺函》。估价收费原则上应按国家计委、国家建设部计页眉内容 价格(1995)97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低于此标准须经总经理同意。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由洽谈人将合同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并由所在评估部部门经理提出项目组名单,报总经理批准,指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按本所《房地产操作规程》,拟定评估方案,填写《估价方案和作业计划表》,经该评估部部门经理签字后按此执行,并交办公室存档。

第七条估价方法和估价技术路线的确定是确保估价质量的前提。 估价人员应根据例外的估价目的、例外的物业用途、掌握资料的情况,选择恰当的估价方法,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估价技术路线。 第八条项目组进入现场查勘调查时,应持本所《执业人员守则》及回执,接受委托方对其职业道德的监督。返回时应由委托方在回执上填写意见并签章。 第九条实地查勘、搜集资料和市场调查应按本所《房地产价格评估规程》的要求进行。作好原始记录并填写《现场查勘记录表》、《建筑物成新率评定表》。 第十条有条件选择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法为主要估价方法。估价人员应搜集大量确凿的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 要求每名估价师每月向所里提供至少5个交易实例,所里在条件成熟时应设专职信息员,逐步建立和充实信息库。 页眉内容 第十一条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的,应选择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可比实例应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成交时间大凡不超过一年,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单项修正率不得超过20%,综合调整不得超过30%。 第十二条具有独立收益性的房地产,应选用收益法作为一种估价方法。收益法中净收益的求取,应根据物业性质(出租型、商业经营型、生产型或尚未使用及自用的房地产)确定计算项目。若与正常客观情况不符,应按社会客观水平加以修正。资本化率的确定,应优先采用市场提取法。若采用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风险调整值应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及未来预测、估价对象的用途及新旧程度等确定。 获得收益年限的确定,以选择房屋耐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二者中较短者。净收益中是否扣除房屋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摊销,应严格按《规范》规定执行。

房地产估价规范(GB_T50291-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1999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1.0.3房地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 1.0.4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 2.0.1房地产real estate,real property 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2.0.2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 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0.3估价对象subject property 一个具体估价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2.0. 4估价目的appraisal purpose 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 2.0.5估价时点appraisal date,date of Value 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 2.0.6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value 某种估价目的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价格。 2.0.7公开市场open market 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

地产专业术语解释

地产专业术语解释 综合类: 1、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束,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容积率: 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绿地率应不低于30%。 3、按层高划分住宅: 低层住宅,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指四层至六层的住宅; 小高层住宅,指七层至十二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指十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 超高层建筑就是40层以上,高度100米以上的楼层; 塔式高层住宅,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单元式高层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

的高层住宅。 4、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规划部门核发,《开工证》由建设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5、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应包 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6、配建设施: 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7、房屋的结构形式: 主要是以其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来划分,一般可以分为砖混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柱、梁、楼板、屋面板、桁架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通俗地 讲,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由 于抗震的要求,砖混房屋一般在6层以下; ?砖木结构:是指建筑物中承重结构的墙、柱采用砖砌筑或砌块砌筑,

房地产估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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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规范 来源:-系统管理员日期:2016-01-08 10:01:35点击:38 (GB/T 50291-2015) 总则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房地产估价程序和方法,保障房地产估价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 他相关领域。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并对自 己出具的估价报告负责。 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估价原则

评估市场价值,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 合法原则; 3 价值日期原则; 4 替代原则; 5 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 遵循合法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 遵循价值日期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日期的价值。 遵循替代原则,估价结果应与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 最高最佳利用状况包括最佳的用途、规模和档次等,应按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财 务上可行、价值最大化的次序进行分析、筛选和判断确定。 确定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利用状况,应了解、分析估价对象权利人或意向取得者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若两者的开

房地产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十一、房地产专业术语 1、问:什么是商品房? 答: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 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问:什么是外销房? 答: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问:什么是内销房? 答: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4、问:什么是复式住宅? 答: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 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 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 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 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 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 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5、问:什么是跃层式住宅? 答: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 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 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 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 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 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房地产专业术语

房地产专业名词及术语(1) 1、住宅 (1)住宅的类型 ①按照住宅层数分类可分为:低层住宅(庭院式住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超高层住宅); ②按照住宅的平面布局分类可分为:点式(墩式、塔式)住宅、条式(板式)住宅; ③按照住宅的设计特点分类可分为:内廊式住宅、外廊式住宅(筒子楼)、退台式住宅(台阶式住宅)、跃层式住宅(复式住宅)、错层式住宅(梯间式住宅); ④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分类可分为:公寓,纯办楼,商场,综合楼和别墅等。 (2)共有住宅(公房):是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住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3)私有住宅: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公有住宅通过住宅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是转为私有住宅。 (4)期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5)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6)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7)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对该房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8)房屋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享用权,拥有对房屋租进行租赁或交易的权利。

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_城镇土地估价规程_与_房地产估价规范_比较

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房地产估价规范》比较 林坚‘,楚建群’,邹晓云’ (1.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北京100871;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北京100029) 摘要:研究目的:比较分析《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在技术标准上的差异性,确定未来城镇土 地估价的技术规范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l)两个技术标准都强调价格的正常性, 但土地估价更多从权益角度考虑,突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位,房地产估价更多地从正常市场交易的价格前提考虑, 从而导致估价基础的差异;(2)二者估价的方法相近,但术语用词、应用要求存在差别,特别是基准地价的制定和 应用在土地估价中有着重要的地位;(3)对土地权益和与之相关的估价目的,土地估价重视不同用途和各种权利状 况下的估价操作,房地产估价则重视具体目的估价时对合法原则的遵循。研究结论:两个技术标准应逐步统一,以 适应规范市场的发展需要,其关键在于:明确基准地价在中国估价技术中的重要地位;规范统一专业术语:统一估 价目的方法应用要求。 关键词:土地经济;城镇土地估价;技术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 中图分类号:F301 .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一8158(2003)05一0024一06 AnalysisofTechnicalStandardsRelatedtoUrbanLandEvaluation —ComParisonBetweenRegulationsforUrbanLandEvaluationandStandardsforRealEstateAPPraisals L顶Jianl,eHuJian一uunl,zouxiao一扣nZ (1.DePartmentofUthanandRegionalPlanning,CollegeofEnvironmentalSeience,Beijing100871,China; 2.ChinaLandSurveyingandPlanningInstitute,BeijingIO0094,China) Abstraet:ThePurposeofthisPaper15toeomParebetweenRegulationsforuthanlandevaluatlonwithStan dardsfor realestateaPPraisals,thentofindthedireetionofteehniealstandardsonvalueassessmentonurbanlandinthefuture. MethodsofdoeumentationandeomParativeanalysisareapPlied.Theeonelusimsareasfollow:(l)bothtee hnieal standardsemPhasizenormalPriees,butvalueassessmentonlandgivesPromineneetothelan企userighttransferred 收稿日期:2003一0于30 第一作者:林坚(1969一),男,福建福鼎市人,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土地利用、城市与区域规 划、房地产经济。 林坚等: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分析一里些镇土丝i丝丝燮上卫壑犷燮鲤哩竺堕匕一一一一一一一竺

房地产估价规范标准

房地产估价规 来源:-系统管理员日期:2016-01-08 10:01:35点击:38(GB/T 50291-2015) 总则 1.0.1 为了规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房地产估价程序和方法,保障房地产估价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各类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 他相关领域。 1.0.3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并对自 己出具的估价报告负责。 1.0.4 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估价原则

2.0.1 评估市场价值,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 合法原则; 3 价值日期原则; 4 替代原则; 5 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2.0.2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 2.0.3 遵循合法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 2.0.4 遵循价值日期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日期的价值。 2.0.5 遵循替代原则,估价结果应与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偏差在合理围。 2.0.6 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 最高最佳利用状况包括最佳的用途、规模和档次等,应按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财 务上可行、价值最大化的次序进行分析、筛选和判断确定。 确定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利用状况,应了解、分析估价对象权利人或意向取得者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若两者的开发

房地产专业术语词典

房地产专业术语词典 1、一性买断价:是指买方与卖方商定的一次性定价,一次性买断价属房产销售合同中的专 用价格术语,确定之后,买方与卖方必须按此履行付款或交房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 2、预售价:是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的专用术语,预售价不是正式价格,在商品房交付 使用时,应按有批准权限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 3、起价:起叫起步价,是指某物业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即是起价,多层住宅, 不带花园的,一般以一楼或顶楼的销售价为起价,带花园的住宅,一般以二楼或五楼做为销售的起价,高层物业,以最低层的销售价为起步价。房产广告中常以***元/平方米起售,以较低的起价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4、基价;也叫基础价,是指经过核算而确定的每平方米商品房基本价格,商品房的销售价 一般以基价为基数增减楼层,朝向差价后而得出。 5、均价:是指将各单元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 方米的均价,均价一般不是销售价,但也有例外,如某高层物业推出的:“不计楼层、朝向,以2800元/平方米统一价销售”即以均价作销售价,也不失为引人瞩目的营销策略。 6、经济适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 家庭出售的住房。 7、安居房:是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 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支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8、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而言,它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 凡产权明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二手房的种类:二手房主要包括私房和已购的政策性住房两种房屋类型。已购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职工个人按照房改房政策购买的全产权优惠政策的安居工程住房、解困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职工个人集资、政府和单位补贴的集资建设住房和合作建设住房。 9、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 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动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对该物业有关的一些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10、出房率:是指住宅净面积占销售面积的百分比。由于住宅销售面积的计算是以楼为 单位的,所以相同的房型在不同的楼号内,虽然使用面积相同,但销售面积会有不同。 11、以租代售:所谓的以租带方式就是将空置的商品房进行出租,并与租房者签订一个 合同,在合同期内买所租的房,开发商即以租房时的价格卖给租房者,而租房者在租房期内所交的房租,可以抵冲部分购房款,待租房者付清所有房款后,便获得该房的全部房产权,如果租房者在合同期限内不购房,则作退租处理,先期交纳的租金可以作为房产开发商收的房取。这种方式有三个优点:一是打破了租与售相脱节的陈旧模式,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现在许多人害怕一旦交了款,房子出现了问题,怕开发商翻脸不认账,出现的房屋质量无法解决。而现在的先租后买就有了先观察房屋质量的时间,消费者心里有数,房屋质量好,就买,反之就不买。只是租一下,不会有太大的经济损失。二是:如果租房者想买下所租的房子时,先期所付的租金可以转为购房款,相当于分期付款,但又比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方式少了不少的利息,因此比较实惠。三是:即使租房人不买房,开发商的房子也没有闲置。昔日的包袱变成了财富。因此说,以租带售这种新的营销方式给购房者以较大的选择余地,又为开发商自己开拓了一种崭新的销售市场。12、住宅的净高: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以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

房地产估价规范原则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房地产估价规 Code for Real Estate Appraisal GB/T 50291-1999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6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北京

前言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建房市函字[1996]第40号《关于委托制订"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规程"的函》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1999]48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本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开展房地产估价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同时收集、分析、研究、参考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IVSC)的有关标准和理论研究成果。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管理组(地址: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的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参

编单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大学岭南学院、华中师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市房地产评估中心、市物业估价所等。 本规编制的主要起草人员:柴强、廖俊平、艾建国、建忠、陆克华、锦红、洪玉、、于北、国诚、彦京、康小芸、田耀东。 目次 1 总则 5 2 术语 5 3 估价原则 3 4 估价程序 4 5 估价方法 5 5.1 估价方法选用 5 5.2 市场比较法 5 5.3 收益法 7 5.4 成本法 9 5.5 假设开发法 11

最全房地产术语

技术资料 一、建筑知识 建筑承包商 房地产公司往往把自己建设的各类商品房发包给建筑承包商,建筑承包商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对房屋的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资质一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设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职称以上(含经济师)的总经济师,工程技术、经济、统计、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四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20%。 资质二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和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工程技术、经济、统计、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15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三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10%。 资质三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资质四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 计人员。 资质五级企业 (只限于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村镇从事房地产开发)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其他具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建筑立面图 是将建筑的不同测表面,投影到铅直 投影面上而得到的正投影图。它主要表现建筑的外貌形状,反映屋面、门窗、阳台、雨篷、台阶等的形式和位置,建筑垂直方向各部分高度,建筑的艺术造型效果和外部装 饰做法等。根据建筑型体的复杂程度,建筑立面图的数量也有所不同。一般分为正立 面、背立面和侧立面,也可按建筑的朝向分为南立面、北立面、东立面、西立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8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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