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如下: 1.数量要求。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需要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也相应增加。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数量充足、合理。 2.资质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他们应当熟悉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能够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此外,他们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3.工作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参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4.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此外,企业应当给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和权力,保障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培训要求。 企业应当定期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和方法等。通过培训,提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 总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各厂、部、科要根据工作面广度、承担作用、需要、形势及发展趋势,结合全厂、部之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不少于一级以上职称者,必要时可配备多级或 各岗位分级职称者。 2、根据企业上下级关系,按照安全管理系统职能条理,集中统一编制安全管理人员 名册,具体分类如下: (1)全厂、部安全管理实施者; (2)各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实施者; (3)各技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实施者; (4)企业各方面人员安全培训实施者; (5)安全技术服务管理实施者; (6)安全监察管理实施者; (7)安全管理综合性工作采取者; (8)安全目标计划实施者; (9)安全装备管理实施者; (10)安全质量管理实施者; (11)安全记录管理实施者; (12)其他安全管理实施者。 3、安全管理职称等级及相应任职资格及经验要求,一般应按照下表授予: 安全管理职称授予资格 职称等级 | 任职资格 | 任职要求 1级 | 总监级以上 | 1、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

2级 | 主管级以上 | 1、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 3级 | 科员级以上 | 1、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基本的安全管理能力;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安全理论和技术能力提升,大型企业应视情况形成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及经验交流等常态性活动。 5、企业应从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及行业优良安全管理经验中制定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并把它作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怎么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百输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内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容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超过100人的生产单位要配置多少安全管理人员? 一个人就够了只负责安全方面的。如果还要管生产的话大概要四个。 3、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如何要求的? 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条例》有哪些要求 1、《安全百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度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问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答,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筑等比较危险行业内部对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有行业要求。 6、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中规定: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备注:高危行业指:属于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高度危险性行业

(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以及危险物品使用、储存、运输单位; 较大危险行业: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电力、装卸、道路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较大危险行业)的; 三、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安监总局11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对于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配备原则。 1.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确保能够全面覆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安全管理工作。 3.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二、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规模中等、生产经营规模适中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应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配备要求。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职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 理水平和能力。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 生产法规和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配备管理。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当定期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其履行安全 管理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 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配备效果。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 生产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增强全员 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六、总结。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应当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配备标准,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那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呢?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类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分为三大类,分别是: 1.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也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他或她应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以及管理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安 全生产监理人员。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合理安排。 3. 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也就是负责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的人员。他们应负责制定企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并监督和检查培训效果。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比例应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来进行具体决定,以下是一般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参考: 1.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配备比例:一个企业的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活动较复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数量。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的配备比例:企业的生产规模越大,安全风险越高,所需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越多。按照一般的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比例应该在5%-10% 左右。 3. 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不同性质的企业、不 同规模的企业,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数量,而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增加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数量,以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制定和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产品的 安全生产和出厂质量的合格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定 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总则 (一)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保护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我国各类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三)本要求所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厂长、生产经理、质量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工程师、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等职务。 二、配置要求 (一)企业厂长、生产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质量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实际操作技能; (四)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至少应具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同时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技能; (五)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鉴定、安全文书编制、生产现场整改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实际操作

能力; (六)安全生产部门配备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应接受安全技术鉴定、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培训,须具备安全生产证书; (七)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重新鉴定、重新培训,并在安全生产证书上领取新的证书; (八)除上述职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专业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可按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配备。 三、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本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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