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采矿企业、危险品企业、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在办理进口保险的相关手续时,以书面形式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尽量做到人数适当。

2.规定配备管理人员的最低数量。企业应当按照其性质、规模和劳动者的特殊需求,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道路管理领域制定的规定,配备最低可满足安全

管理需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在一般情况下,该配备人数应等于或超过劳动者总人数的50%,或劳动者最大同时出现的工作现场人数的50%,以实现安全作业现场的全面控制。

(1)50人以下的企业,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

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尚的革命道德和安全建设的思想素质,遵

守劳动纪律,做到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个人的岗位职责中去。

2.具有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安

全生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有一定的教育学历,拥有与所担任职务相对

应的职业资格,具有安全检查、事故分析、消防管理和应急处理等相关技能。

3.应具有一定的危险品配送及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危险品配送、环境保护为主的从业经验,有良好的安全生产、险情处理、工伤保险等行业的从业经历。

4.具有指导和监督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可以充分发挥指导、带头、监督的能力,做到落实安全措施的一票否决,以及管理安全问题、纠正失败性

问题的自查自纠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 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 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安全培训规定 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2、总局3号令(2006年)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 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 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22〕186号)20221103 3.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 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 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 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 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22〕169号)2022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 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人员配备要求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人员配备要求 一、引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 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要求,其中也包括了 对企业安全人员配备的要求。 二、企业安全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1.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单位应当设 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该条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各类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 安全监测与评估人员配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应当设 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监测与评估人员,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危险源进 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措施。同时,该条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 应当加强对各类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监测与评估人员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 安全技术人员配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应当设 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同时,该条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各类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4. 安全教育与培训人员配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各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同时,该条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各类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人员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企业在配备安全人员时需要注意什么? 1. 聘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企业在配备安全管理、监测与评估、技术、教育与培训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2. 合理配置安全人员 企业在配备安全人员时,应当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特点来合理配置各类安全人员。对于规模较大、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危险源的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监测与评估、技术等方面的配备;而对于规模较小、生产过程中危险源相对较少的企业,则可以适当减少这些方面的配备。 3. 安全人员培训 企业在聘用安全管理、监测与评估、技术、教育与培训人员后,还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这样可以提高他们在相应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在配备安全人员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这样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背景和意义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和潜在危险。为了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素质优良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和管理者,承担着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置标准,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配置标准 (一)配置原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制定 配置标准。 2. 按照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生产安全风险等因素, 合理设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

3.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等因素, 合理配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二)配置范围 1. 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职工人数、生产设备数量等参数要求。 2. 运输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重点 运输企业设立专业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3. 旅游、游乐园、会展、服务、体育场馆等场所:按照《城市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配置要求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业资质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化知识,会使安全生产管理操作系统,熟悉劳动安 全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良好的组织、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分析、研判和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应当在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不断提高,并参加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以保持更新。 三、总结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肩负着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环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任务。通过合理配置和培训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安全风险评估,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并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以下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配备原则 1.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以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为依据,科学合理确定,防止安全管理人员过多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2.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并且应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紧跟安全管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要求。 二、配备范围 1. 企事业单位中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规模、行业特点以及安全风险等级,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一般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责是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

(3)对于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组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在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上,需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以应对特殊的安全风险和工作需求。 2. 公共场所中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宾馆、景区、公园、剧院、体育场馆等。 (2)公共场所应根据场所的规模、人流量、活动性质等,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一般情况下,公共场所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责是监督和维护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在人流量较大、活动性质复杂的公共场所,应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配备标准 1. 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单位的规模和工作需求来确定,一般以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定数量的人员和区域。 2.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 3.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落实、协助处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各厂、部、科要根据工作面广度、承担作用、需要、形势及发展趋势,结合全厂、部之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不少于一级以上职称者,必要时可配备多级或 各岗位分级职称者。 2、根据企业上下级关系,按照安全管理系统职能条理,集中统一编制安全管理人员 名册,具体分类如下: (1)全厂、部安全管理实施者; (2)各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实施者; (3)各技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实施者; (4)企业各方面人员安全培训实施者; (5)安全技术服务管理实施者; (6)安全监察管理实施者; (7)安全管理综合性工作采取者; (8)安全目标计划实施者; (9)安全装备管理实施者; (10)安全质量管理实施者; (11)安全记录管理实施者; (12)其他安全管理实施者。 3、安全管理职称等级及相应任职资格及经验要求,一般应按照下表授予: 安全管理职称授予资格 职称等级 | 任职资格 | 任职要求 1级 | 总监级以上 | 1、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

2级 | 主管级以上 | 1、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 3级 | 科员级以上 | 1、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2、有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有基本的安全管理能力;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安全理论和技术能力提升,大型企业应视情况形成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及经验交流等常态性活动。 5、企业应从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及行业优良安全管理经验中制定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并把它作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引言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档旨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标准,以确保企业能够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 工和设备的安全。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以确 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要求,并保持企业的安全生产稳定。 标准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类别和职责

企业应按照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设立下列类别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主管: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事 故调查等。 - 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巡视,发 现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等。 - 应急救援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灭火和疏散等。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 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应当确保每个类别的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需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 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知识等。企业应根 据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定相应的资质要求,并提供相 关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任免 企业应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聘用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已聘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绩 效评估,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等。 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通过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企业能够更好地组织 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适合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置标准,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 1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怎么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百输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内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容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超过100人的生产单位要配置多少安全管理人员? 一个人就够了只负责安全方面的。如果还要管生产的话大概要四个。 3、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如何要求的? 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条例》有哪些要求 1、《安全百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度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问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答,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筑等比较危险行业内部对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有行业要求。 6、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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