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制措施涉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权利的限制,而该手段实施时,当事人行为是否违法还处在查证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提高适用法律的位阶,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制措施的泛化,造成对此类手段的滥用,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强制

法(草案)》则十分明确地将行政强制的设定限定在法律、

法规的层次上,其主要内容为: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除对公民人身自由以外的暂时性限制,如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以及方式的范围予以扩大。如果已经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

同时,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在实践中还要注意,有些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已经被特别法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层次上才能适用,因此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有法规规定,也不能作为实施强制措施的根据。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条件、适用对象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者法规规定为限。就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而言,不存在能够普遍适用的强制措施,并且在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对象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实践中要注意加以区别。在行政监管过程中,每一种强制措施的作出,都必须考虑与所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法规的规定。

以下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一简单的分析。目前规定强制措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涉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查封,扣押(扣留),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违法资金进行冻结等。在实际执法中,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须针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相应的

法律或者法规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例如,在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需要对有关商品采取强制措施的,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采取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的措施,而不能适用其他法律或法规,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法条中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强制措施)”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即使法律或法规规定了强制措施,也不是指在查处每个案件的过程中都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还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决定。这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合理性原则。在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时,除了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不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善意第三人构成危险,是否存在证据极可能被隐匿或灭失,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有可能逃避处罚等。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有权申请行政救济。在以往的实践中有这样一种认识,即强制措施是一种从属于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其不服,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后,与行政处罚一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好处在于,可以使行政机关集中精力进行案件调查,而不受解决争议的干扰。但是,由此导致在作出强制措施时,执法人员往往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延误甚至妨碍当事人及时寻求和获得救济的情形。尽管实施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但对于当事人利益的影响,确实是可以独立

于程序的行政行为。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给出的复议和诉讼范围,强制措施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当事人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而在作出强制措施时,执法人员有义务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复议权和诉讼权。

实行强制措施审批制,有助于防范不当实施强制措施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正是基于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的权利有实质性的影响,并且是否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实施时必须谨慎对待。实行强制措施审批制,旨在防止和减少不当或滥用强制措施的情况发生。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法律、法规对实施强制措施是否规定了必须审批,工商机关在作出强制措施时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至于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应如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作了专门规定。

□强卫民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条件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应当具备履责、合法、必要和适当等必要条件。 1、履责:必须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实施。 2、合法: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主体、对象、条件和种类均需合法。 3、必要:应当尽量少用或不用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措施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这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 4、适当:在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种类和方式。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主体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主体、职权具有明确的授权。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授权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授权,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授权;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 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是指将单行法律、法规授权具体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从原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由具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后,原行政机关不再行使相

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 1、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内部审批程序,两人执法程序,表明身份程序。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有到场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3、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即时强制措施特别程序 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当时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虽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难以达到行政目的,为了实现行政上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直接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老边区公安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 种类和法律依据及执行方式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对醉酒人的约束、强制传唤、扣押、收缴、追缴、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即强行带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2、对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3、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拆除或清除,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三款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4、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拘留审查、监视居住、遣送出境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5、对违反毒品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强制铲除、强制戒毒、强制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6、对违反刑法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7、对违反严禁卖淫嫖娼决定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收容教育 法律依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8、对违反警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措施 种类:继续盘问、强行带离现场、保护性约束措施、交通管制、现场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9、对屡教不改人员的强制措施 种类:劳动教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 10、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 ①限制人身自由: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三,不得超期。

②查封、扣押: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③冻结: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行政执法考试题库3-判断题及答案

题库3-判断题 制定《行政强制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对 B.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对 B.错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对 B.错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A.对 B.错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查封、扣押的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A.对 B.错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对 B.错 李某因超生被计生部门处以罚款。李某拒不缴纳罚款,计生部门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迫使李某履行行政决定。 A.对 B.错 某广告公司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设置广告牌,遮挡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妨碍了安全视距。为此,当地交管部门责令该广告公司排除妨碍。由于该广告公司经书面催告后无故拒不执行,交管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并强制拆除了广告牌,所需费用由该广告公司负担。 A.对 B.错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我市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地方法规规章健全、司法公正高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营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治环境,基本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水平。 A.对 B.错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肩负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A.对 B.错 冻结存款、汇款期限已经届满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对 B.错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对 B.错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A.对

行政强制法复习试题及答案(同名20549)

行政强制法复习试题及答案(同名20549)

行政强制法100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法》自( C )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B、2011年7月1日C、2012年1月1日D、2012年7月1日 2、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3、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 C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4、行政强制执行由( A )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5、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6、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 D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7、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以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8、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C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 、6 B、12 C、24 D、48 9、《行政强制法》中( C )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7 C、10 D、15 10、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1、经国务院批准,( D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1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C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A )。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14、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C )日。 A、10 B、30 C、45 D、90 15、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D )。 A、驾驶许可 B、营业许可 C、颁发毕业证书 D、持枪许可 16、以下哪一种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A ) A、企业法人登记 B、婚姻登记 C、税务登记 D、户口登记 17、关于行政许可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最长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 B、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 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D、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每个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1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C、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19、下列事项应当设立行政许可的是( B )。 A、直接关系个人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B、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强制只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活动中的一种手段和保障,不能看做是最终的处罚,因此,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行政处罚则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 (2)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戒,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 (3)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行政处罚则应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或确认为违法,而不能作出变更判决。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4a11367843.html,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 1、人身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对于那些对社会有现实威胁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人身义务的强制措施。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强制隔离,是指对拒绝按法律规定隔离治疗或隔离期间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患有某些传染病的人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例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

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再如,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2003年4月卫生部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观察。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其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强制治疗,是指对那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或者有危害社会危险的精神病人所采取的强制其在专门场所接受治疗监管的措施。除了精神病人以外,那些因卖淫、嫖娼而患有性病的人,也属于强制治疗的对象。 (3)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所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教育、挽救的行政强制措施。收容教育的机构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收容教育所,在收容教育过程中,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收容教育所还要对被收容人进行强制性的医疗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要进行强制治疗。同时还要对被收容者进行强制性的法律、道德教育,并迫使其进行一定生产和劳动,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2年。 (4)强制戒毒,是由公安机关设立的强制戒毒所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采取强行戒除、进行治疗、教育的措施。强制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经过延长后一般不得超过1年。经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劳动教养措施。

行政强制法试题本(A)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试题本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1个正确答案;共30题,每题1分) 1、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C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责令停产停业 D、扣押财物 2、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遵守程序规定的是( D )。 A、甲市公路处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仅派出1名执法人员实施。 B、乙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C、丙市航道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市地方海事局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3、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B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 B、 24 C、 48 D、 72 4、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A )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 B、 5 C、 7 D、 10 5、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 B )的有关规定送达。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 C )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7、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8、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C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5 B、 7 C、 10 D、 30 9、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0、以下关于查封、扣押的表述,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B ) A、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直接赔付。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考试A卷答案 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1分,共20分)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2、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 ) 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 )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 ) 5、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6、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7、凡是涉案的物品,当一律予以查封。(×) 8、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9、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催告。(×) 10、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直接拆除。(×) 11、行政机关只能向所在地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的,不可以将强制执行费用扣除。(×) 1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的执行的申请要进行书面审查。(√ ) 14、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15、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 16、对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实现强制的,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7、短时间使用被查封的车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18、《行政强制法》中设定的责任改正不是法律责任。(×) 19、行政问责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 20、当事人的不到现场实施行政强制的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二、单选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答案选出来,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关于《行政强制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A、效率原则 B、法定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D、权利救济原则。 2、法律、法规以外的其规范性文件( C )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A、可以; B、有权; C、不得; D、授权。 3、行政机关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A ) A、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 B、为了防止证据损毁的;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现代经济信息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灭失,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为五大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一行政强制措施限制的是人的基本权利,即人身自由权。就强制程度而言,是行政强制措中最重的。根据比例原则,其应适用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对象或者场合。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就地查实、封存,以待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加以处理和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查封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二,查封对象是场所、设施和财物通常具有不能或者不宜移动性;第三,查封是原地进行的行为,并不改变被查封对象的物理位置;第四,查封的结果是原权利人暂时失去对查封对象的占有、使用及其处分的权利,但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3.扣押财物 扣押是指行政主体强制留置行政相对人的财物,限制其继续对其财物进行占有和处分的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和查封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扣押是把被扣押物品进行物理位置的转移,且是有必要的移动;查封是原地查封,并不移动被查封对象。第二,扣押的对象只能是财物,而查封的对象相对广泛,除了财物,还可以查封场所和设施,但是无论是查封还是扣押,原所有人都暂时丧失了对被查封物或者被扣押物的实际控制权,都是对其财产权的限制。 4.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是指行政主体暂时性地禁止行政相对人使用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或者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冻结虽然也是限制权利人的财产权,但其直接限制的是金钱,而非物品。因此相对来说,冻结存款、汇款这一行政强制措施形式实施的要求高于查封和扣押。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除了上述行政强制措施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还可以依法设定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的《行政强制法》规定了如下的行政强制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从性质上看,属于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人针对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替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被执行人,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督促其自觉履行的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与代履行一样属于间接执行方式,不同之处在于执行罚是以新的金钱缴纳义务达到督促的目的,而不是直接针对应履行的义务本身。 2.划拨存款、汇款 划拨存款和汇款从性质上讲,属于直接强制执行方式,即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直接划扣一定数量的金钱冲抵被执行人的金钱给付义务。这种方式强制执行的力度大,执行效果直接,执行效率高,相应地,对于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大且更为直接。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指行政强制执行人根据法律授权,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对已经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进行处理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排除妨碍是指行政机关有权要求违法当事人排除其造成的对于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益的妨碍,以保障权利的正常行使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行政机关可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来达到排除妨碍的。恢复原状即行政机关要求违法当事人将侵害对象恢复到侵害之前的状态。恢复原状要求存在恢复原状的可能,即在事实上可行且必要。行政机关可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来达到恢复原状的预期目的。如果恢复原状已在事实上不可能,就不应再坚持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而改由其他方式来替代。 5.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履行被执行人的作为性的行政法义务,由被执行人承担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于代履行避免了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的正面冲突,从而缓解了被执行人的抗拒心理,同时仍然能实现行政目标,因此,代履行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代履行的对象限于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而有些义务其他人代替不了的,也是禁止其他人代替的,只能由义务人本人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除上述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外,法律还可以设定其他形式的行政强制方式。 二、行政强制的设定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规则为以下四项:一是,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二是,行政法规可行使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三是,属于地方管理的事 浅谈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欧罗荣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摘要: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是行政强制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行政强制法》立法规范的首要对象。由于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在行政强制制度中具有根本性,因此《行政强制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设定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根本问题,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的立法初衷才能得以实现。行政强制的种类有二: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上述两个种类或者方式的名目是法定的,同时它们的设定权限也是法定的。 关键词:行政强制;种类;设定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340-02 340

新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自(C)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B2011年7月1日C2012年1月1日D2012年7月1日 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B划拨存款、汇款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行政强制执行由(A)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D)。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C)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B24小时C36小时D48小时 7、《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7 C、10 D、15 8、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A)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9、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BC) A行为B设定C实施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C) A行政强制行为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BCD) A权限B范围C条件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BCD) A享有陈述权B享有抗辩权C享有复议权D享有赔偿权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工商字〔〕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 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查 你 单位 涉嫌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四 项的规定 决定对有关场所、设施、财物 详见《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号 实施 查封、扣押、扣押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自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5月10日。情况复杂 需要延长期限的 本局将另行书面告知。 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 月 内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 《 场所、设施、财物 清单》第 006 号本文书一式三份 一份送达 一份归档 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内容: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此文书。如复议已经改变先前的行政处罚内容,此文书的落款应该是复议机关的名称] 案号:()交[决或复]执[ ]号 :(当事人) 你(单位)因(案由)一案,违反了(行政处罚理由)的规定,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对你单位做出了(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且你单位不服(处罚机关)年月日作出的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已 于年月日审理完毕。复议决定书(文号)已于年月日送达。由于(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执行字第号复议决定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你单位本应于年月日前自行履行完毕,但你(单位)至今尚未履行。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的规定,决定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 篇一:行政强制试卷答案 【行政强制法】 一、多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包括哪两种行为?() c、行政即时强制 d、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a、依法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b、依法没收公民财物的行为 c、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b、人民检察院d、立法机关

5、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a、安全措施c、保障措施 6、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 7、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c、可以 d、合法 8、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相结合。 a、处罚 b、惩处 9、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 b、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10、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a、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作出扩大规定 1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b、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合法 1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行政强制权利救济原则() b、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动物卫生监督涉及行政强制措施

主要行政强制措施 在动物卫生执法中不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这两类行政强制措施。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法定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三、《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

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五、《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六、《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几点必须要注意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有充分的法定依据。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查封、扣押的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权限的,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因此,畜牧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这包括畜牧执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

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

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 2016年7月

目录 1.行政强制措施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1) 2.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2) 3.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3) 4.(行政机关名称)查封(扣押)决定书 (4) 5.(行政机关名称)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限告知书 .. 7 7.(行政机关名称)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 (8) 8.(行政机关名称)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9) 9.(行政机关名称)延长冻结存款(汇款)期限决定书 (10) 10.(行政机关名称)延长冻结存款(汇款)期限通知书 (11) 11.(行政机关名称)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2) 12.(行政机关名称)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决定书 (13) 13.(行政机关名称)解除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 (14) 14.(行政机关名称)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15) 15.(行政机关名称)解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6)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措施物品移送告知书 (17) 17.(行政机关名称)催告书 (18) 18.陈述(申辩)笔录 (19)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20) 1

20.行政强制执行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21)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22) 22.(行政机关名称)划拨存款(汇款)决定书 (23) 23.(行政机关名称)划拨存款(汇款)通知书 (24) 24.(行政机关名称)代履行决定书 (25) 25.(行政机关名称)立即代履行事后通知书 (26) 26.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27) 27.(行政机关名称)中止强制执行决定书 (39) 28.(行政机关名称)终结强制执行决定书 (29) 29.(行政机关名称)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30) 30.执行协议 (31) 31.(行政机关名称)强制执行申请书 (32) 32.送达回证 (33) 2

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和实施程序的法律适用

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和实施程序的法律适用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主要包括:盘问、留置盘问、传唤、强制传唤、扣留、拘留、人身检查、强制检测、约束、强制隔离、强行带离现场、强行驱散、驱逐、禁闭等。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主要是对不动产或者不方便移动的财产,由行政机关以加贴封条的方式限制当事人移动或者使用。扣押财产是行政机关解除当事人对财物的占有并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汇款主要是限制其资金流动;包括银行存款和邮政汇款及有价证券。 (二)行政强制的设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

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该条中,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内容有一下五个方面: 第一,授权规则。所谓授权规则,是指没有经过法律授权,法律以外的法规无行政强制设定权,不能自行创设行政强制职权和行政强制手段。同样,经法律授权,法规拥有相应的行政强制设定权;在授权范围内创设行政强制职权、主体、手段等内容。法律授权市行政强制设定权的原则的必然结果。 第二,权利规则。所谓权利规则使之立法机关在分配法律与法规、规章设定时,应该根据行政强制所调整或者涉及的公民、法人权利的性质与种类进行区分。而不宜经授权方式交由法规、规章享有。 第三,时限规则。所谓时限规则是针对非执行性行政强制设定权而言的。由于非执行性行政强制相对人权利调整或者干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时间期限方面,时限越长,对相对人权力干预性越强。这就为我们立法提供了一个可供衡量的依据。主要有两种:一是有明确的时限设定。逾期自动解除,或者另做强制规定。二是没有明确的时限设定,多随所调整或者查处的案件期限而定,随意性很大。 第四,事项规则。司法强制制度是由法律规定的,如果行政强制由法规、规章来规范,就会造成法律的混乱,为统一法律,行政强制必须由法律来规定。 第五,补充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还没有规定或者来不及规定,而法规或者规章走在了前面,对该领域进行了规范和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法律的补充。当然,在立法上必须作必要的限制,一是在措施种类、时限上要限制,二是限制法律尚未调整、规范的领域、社会关系。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制措施涉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权利的限制,而该手段实施时,当事人行为是否违法还处在查证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提高适用法律的位阶,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制措施的泛化,造成对此类手段的滥用,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强制 法(草案)》则十分明确地将行政强制的设定限定在法律、 法规的层次上,其主要内容为: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除对公民人身自由以外的暂时性限制,如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以及方式的范围予以扩大。如果已经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

同时,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在实践中还要注意,有些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已经被特别法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层次上才能适用,因此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有法规规定,也不能作为实施强制措施的根据。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条件、适用对象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者法规规定为限。就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律制度而言,不存在能够普遍适用的强制措施,并且在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对象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实践中要注意加以区别。在行政监管过程中,每一种强制措施的作出,都必须考虑与所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关的特定法律或法规的规定。 以下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一简单的分析。目前规定强制措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涉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查封,扣押(扣留),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违法资金进行冻结等。在实际执法中,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须针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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