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计量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计量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计量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机动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企业计量工作实际,组织具体实施;

2、负责公司级计量器具检定标准的建立;

3、负责计量表零购与更新计划的编制;

4、负责指导各生产部门计量技术工作,推进计量认证和验证工作;

5、负责开展计量技术交流,推广应用国际、国内先进的计量技术;

6、负责组织各部门专业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7、负责调解计量纠纷;

8、负责计量检定的管理。

第三章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满足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公司计量器具检定标准,报市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油、气销售和石油专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标准器由工程技术部统一规划、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机动部根据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法管理通用计量标准器。维护计量检定设备,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第七条用于销售、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申请强制检定。

第八条公司计量器具的购置,由公司计量部门提出购置意见,报公司生产部,经生产部审查后,报公司机动部审核备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第九条各种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有维护、保养责任和义务,发现有问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及时通知计量部门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文件管理程序,符合质量认证及HSE管理规定,提高计量器具管理水平。

第四章计量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要严格按计量检验规定进行计量,不得无计量进出厂。

第十二条管线输送的原油进厂计量以供方计量表或收方罐检尺进行计量。

第十三条以铁路运输进厂的原料要在卸车前进行槽车检尺计量。

第十四条以汽车运输方式进厂的原料要通过地衡检斤计量或卸入罐中检尺计量。

第十五条产品装车、管输出厂时,安有计量表的以计量表进行计量;无计量表的,铁路以槽车检尺计量,汽车以地衡检斤计量。

第十六条计量表发生故障或检定期间,要采取其它计量方式进行物流交接。若无其它计量手段,则不允许发生物流移动。

第十七条新改扩建装置时,对设计中的计量内容要进行审查,使其计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计量允许误差:油品±3‰,气体±5‰。

第十九条凡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和油气计量操作的计量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在由国家技监局颁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C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

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授权应按以下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对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向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电能损失及工作漏洞,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根据《计量法》、《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我局公司化改制后成立了计量所,是我局电能计量技术管理机构,负责全局电能计量装置及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 2、各供电所负责编制辖区内0.4KV电网运行电能表的换验计划,并统一组织拆、装、校工作的实施。 3、供电所计量管理员,负责本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及计量装置的保管、领取及出库手续的办理。 4、各所计量员负责本所装、拆、移、换凭证的填写和计量资产台帐管理,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5、计量员负责本所铅封钳的保管、领用登记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供电所要对辖区内的计量设备建立计量资产台帐,资产台帐的内容应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等级、出厂序号、厂家、校验日期、安装日期等;并能方便的进行查询和统计。 2、计量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推广使用性能优良的产品,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和质量低劣的电能计量产品;对新装用户,要按照业扩报装程序准确测量负荷容量,合理配置计量设备,提高计量准确度。 3、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局下达的电能表换验任务,保证周期换验率达到100%。 4、严格坚持现场抄表,杜绝错抄、估抄、漏抄和错视倍率等现象的发生;经常进行用电营业普查,查偷漏、查电能表接线和准确度以及私增容量;并利用举报、频繁性突击检查等各种方式来杜绝违章用电和窃电。 5、现场工作时,必须核对凭证与现场实物是否相符,并检查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无误,防止人为查错、事故发生。 6、严禁无工作凭证装、拆、移、换电能表及其他计量设备,凭证填写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包括村、组、户名、倍率、厂名、表号、底度、用户签名、工作人签名、工作时间、经办人、审核人等) 7、严格铅封钳管理,建立铅封钳使用记录,使用人按要求签名登记,实行“谁封表,谁负责”的原则。 8、对临时用电户,由计量员提供备用电能表,开具装表凭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标准装表,抄表、收费。 9、对发现的计量故障,各所必须在2日内处理完毕,影响供电的,必须按照服务承诺的时限恢复供电。 三、检查考核: 对各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局《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无正当原因未完成局下达的电能表换验任务,未按时上报各类计量报表, 2、计量装置不符合安装技术规程要求,影响准确计量并造成损失的; 3、对发现的计量故障和接到计量故障通知,未按时限进行处理; 4、因工作人员麻痹大意,造成计量设备接线错误或损坏;

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8年第73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1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标准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提高公司各相关部门计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标准计量器具管理和使用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标准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3.2 设备管理部、维护部、化水部、质检中心等拥有标准计量器具的部门负责依据设备厂家等有关资料,制定管辖的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并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存放和维护及校验。 4 工作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4.1 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1 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证; 4.1.2 具有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 4.1.3 具有符合等级的、有效检定证的人员; 4.1.4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2 各专业标准仪器、精密仪器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其他持证人员操作时须征得主管人员同意。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设备。 4.3 标准计量器具的管理要落实到人,定期维护,以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4 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应做好记录。常用计量器具每次用后应擦净、涂油,不常用的计量器具应注意经常保养。4.5 存放标准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整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对易变形的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混放。建立标准器具台帐,要求规范。 4.6 选用标准计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当,严禁摔、碰、砸,用后分类保养,并恢复到正常状态。 4.7 在用标准计量器具时必须有计量检定证书及合格证书,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4.8 在用标准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写清材料向部门领导汇报。对大型精密贵重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拆修,并作好故障记录,存档备查。4.9 检查与考核 4.9.1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标准计量器具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YWSC-1100515000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发布 1

目录 一、受理范围 (1) 二、办理依据 (1) 三、实施机构 (1) 四、审批条件 (1) 五、申请材料 (1) 六、审批证件 (4) 七、办理时限 (4) 八、审批收费 (5) 九、许可办理 (5) (一)申请 (5) (二)受理 (5) (三)考核 (5) (四)审批发证 (5) 十、许可服务 (5) (一)许可咨询 (5) (二)进程查询 (5)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 (6) (一)投诉举报 (6) (二)结果处理 (6) 2

前言 本业务手册按 DB53/T 543—2018《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许可服务、监督检管等内容,市局、县(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规定开展工作。 本业务手册归口管理部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历次版:YWSC-038600-201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申请。(含首次申请、复查、扩项、补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市级以下(不含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和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以下简称规范)。 三、实施机构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范围包括 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范围以外的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批条件 (一)首次申请、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考核。 (二)依申请扩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齐全完整; (2)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4)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 (5)计量人员能力证明; (6)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复印件。 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要求。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1

(新)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本公司生产中使用计量器具的正确性,并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正确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云机器、科研两公司计量器具的购买、使用、维护、校验等工作。 3 职责 3.1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购买。 3.2各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提出申请,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3仓库负责计量器具的报采工作以及计量器具台账的建立,做好计量器具的收发记录。 3.4质量管理部负责计量器具入库前的验收工作(必要时检验员协同使用部门验收,专用计量器具有使用部门验收)。 4 内容 4.1计量器具的分类 4.1.1、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检验员使用的计量器具,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4.1.2、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4.1.3、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

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4.2计量器具管理 4.2.1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质管部统一控制管理。 4.2.2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2.3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4.3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4.3.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报仓库进行报采,采购根据计划进行采购。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检验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4.4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职责,强化计量器具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项目监管科负责与测量班组有关的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塔尺、铟钢尺)的保管、调配、检定工作;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工作。 第三条技术质量科负责除上述计量器具的编号、建帐、调配、检定、库存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本专业项目经理部计量器具台帐,物资设备组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承包班组负责本班组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 第四条物资设备科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调回公司后的保管工作。 第五条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分类 根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国家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要求以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本

身的质量性能及其使用环境等不同情况,将计量器具划分为A、B、C 三个管理类别。 机装分公司测量设备分类分级管理目录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调配管理 (一)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 公司将常用计量器具配置到工具库(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见附表1:计量器具配置表),由项目监管科随工具库统一调配,物资设备科做好调拨记录,并将计量器具调拨记录转技术质量科一份。 (二)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调配 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由技术质量科调配。 工程开工前,专业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向技术质量科提出本工程计量器具(测量班组使用器具除外,以下同)使用计划(附表2),技术质量科根据使用计划为专业项目经理部配置各类计量器具,工程竣工后,专业项目经理部统一将计量器具交回技术质量科。 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使用计划时,考虑检定、运输等因素,要提前15日向技术质量科提出书面使用计划。 专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调转情况记录,并在当月报表备注栏内说明调转情况。 计量器具在调转时要采取妥善的运输方式,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污染或测量精度降低。接受计量器具的专业项目经理部检查出计量器具在到达时就有损坏或失准的情况后应根据计量器具归口部门及时通知公司技术质量科、项目监管科或物资设备科,由相关主责科室处理或协助处理,处理后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专业项目经理部间不得私自调转计量器具。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购买 大型计量器具由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计量器具的需用计划,技术

计量标准考核方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第72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第七条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评的原则。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并通过现场实验对测量能力进行验证;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可以采取现场考评、函审或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电气计量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矿电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建立、完善电能计量装置台帐,使用、维护和管理本企业的电能计量标准。 3、开展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安装和维护等工作。 4、做好本单位管辖范围以内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二、库房管理 1、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2、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3、待装电能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或周转车上,不得叠放,取用应方便。 4、电能表放置应保持干燥、整洁、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的气体。库房内不得存放电能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5、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备份电子文档,做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计算机档案相符。 6、凡按购置计划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仪器和设备,应由生计科和经营部人员在场开箱检查,进货的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有无出厂合格证、试验数据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开箱验收合格后,该批电能计量器具方可入库。若无资料及合格证、说明书者,不开箱验收。 7、对批量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应从新购入的全部器具中抽出1%-10%(但不少于10只)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建帐、注册。若不合格或型号、规格不符,应通知经营部负责办理退货手续。 8、要求电能计量器具和设备应存放在室内支架上,每一间隔中叠放高度不允许超过五层,并且每上、下层应用衬垫物隔开,装在纸盒内的电能表和互感器叠放高度不允许超过十层。 9、领用的电能计量器具、仪器和设备,在检查型号、规格、数量及有关资料无误后入库, 库房必须按规格、型号填写出入库清册。 10、电能计量器具库房应按月盘存、汇总、清理领、退料凭证、电能计量器具资产管理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如有不符,及时清对解决。 11、新购入库的的电能计量设备应填写购置不需安装设备验收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12、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应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三、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电能表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工区编号、购进日期、启用日期、校验记录、表底码(分段) 2、建立《电能表轮换登记表》内容包括:入库表、出库表、规格型号、出厂编

计量器具具体管理办法

营口孚拉瑞斯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编制单位:公司质量部编制日期:2015年1月16日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计量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质量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部建立计量室,有专业计量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量具和专用检测仪表设备(宽座角尺、研磨平台、电刻字机),并有独立工作场地和相应的工作台、资料柜、办公设施,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各工厂和相关部门指定兼职计量员,组成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在业务上受省、市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学会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室岗位职责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1、制定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审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对入库计量器具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做好标识和登记发放。同时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 3、做好公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使用台帐。制定周期检验、月度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对各厂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做好维修、保养、校验、降级使用、报废等工作。做 好到账、物、卡齐全。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完好,达到标准要求。 5、做好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工作,资料齐全,分类科学,检索方便。 6、开展公司计量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计量岗位职责(表一) 三、计量方针和目标 1、公司计量方针:强化计量基础管理,不断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以科学管理和准确计量服务于钢结构生产和工程建设。 2、公司计量目标:计量管理科学化,器具配备规范化,计量器具校准率达到100%,强检完成率100%,计量器具检验及时率98%,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3、跟上当前国家计量发展形势,了解最新的计量标准和计量规范。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 督局举办的各种计量培训及计量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 4、培养一支计量管理队伍,使鸿路公司计量工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计量管理流程 根据公司计量体系运行要求和满足生产需要,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流程如下(表二): 1、量具的采购。 各工厂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由申请单位填写《计量器具计划采购申请单》,(表三)经工厂领导和质量督察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人员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2、量具的入库。

计量标准实验室管理规定

计量标准实验室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计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的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有计量标准的实验室的管理。本制度符合JJF1033-2008要求。 1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公正、准确、可靠。 3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4 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了解计 量检定和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技术状况。 5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量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6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标准器的管理和使用,技术资料的归档及工作进度,室内外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的批准签发。 8计量标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9计量标准负责人应按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的计量特性的研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负责指导该计量标准的检定员量值传递,解决技术难题。 10计量标准负责人对所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筹建、维持正常运行、持续改进负责。 11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了解该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12检定/校准和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3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专业的量值传递,计量测试和检修。 14检定人员对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出具的数据负责。 15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并持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员证。 16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确保本实验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确。 17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按质按期完成检定(校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改变检查方法。 18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检定证书及其它表格的填写,做到数据正确无误,字迹清晰,书写端正。 19做好计量器具特别是计量标准器的日常保养及周期保养,使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考核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器具是用能单位进行电能计量检测的物质基础,进行准确的计量器具数据检测是加强电能计量管理、提高电能利用率、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的最有效途径,同时又是煤矿进行公平交易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电能法》、《企业电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电能计量管理,针对我矿用能计量器具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加强领导,做好电能计量基础工作 节能环保办公室要加强电能计量工作的指导、督促完善计量管理制度。从加强电能计量管理、提高电能计量检测能力和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企业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加强我矿电能计量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基础。矿领导要重视电能计量工作,熟悉国家电能、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建立健全电能计量管理体系,形成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电能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电能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电能计量数据的管理等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能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电能计量管理的需要。

我矿要不断提高电能计量检测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电能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电能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7167—1997《企业电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电能计量器具,并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各数据采集单位、人员要力求数据准确有效,充分发挥电能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电能平衡和电能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通过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管理漏洞和节能潜力,及时加以改进提高,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企业电能计量档案 计量器具的分类及校验:我矿的电能计量器具分为一级计量器具和二级计量器具,一级计量器具包括1台汽车衡,35KV变电站进线电度表;二级计量器具包括参与矿内考核各单位用电情况的电度表煤质化验仪器仪表。汽车衡由销售科按照国家规定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校验。35KV变电站进线电度表属济宁市电业局管辖,校验情况属济宁市,二级计量电度表、煤质化验仪器仪表由节能环保办公室联系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各计量仪表的校验证书由负责校验单位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3年。 三、加强宣传,提高电能计量各级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644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 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3.1.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1.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督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3.1.1.2 公司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及其配套的计量器具。 3.1.1.3 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1.4 用于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使用频繁、量值易改变、使用环境恶劣、寿命较短的计量器具。 3.1.1.5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3.1.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2.1 用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中有计量数据要求,非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2.2 用于公司内部能源物料方面经济核算的计量器具。 2.1.2.3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辅助生产的计量器具。 3.1.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指示或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3.1.3.2 在同一部位或生产工艺上测量同一参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仪表。 3.1.3.3 准确度要求较低、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使用不频繁、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和简易的计量器具(如玻璃器皿、量杯、量筒、容量瓶等)。 3.1.3.4 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表等计量器具。 3.1.3.5 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主要指个人使用保管的计量器具)。 3.1.3.6 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3.1.3.7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3.1.4 计量器具分类规定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二)B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三)C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的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有计量标准的实验室的管理。本制度符合 JJF1033-2008要求。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公正、准确、可靠。 1.1 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 了解计量检定和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技术状况。 1.1.2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量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 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1.1.3 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标准器的管理和使用,技术资料的归档 及工作进度,室内外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的批准签发。 1.2 计量标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1 计量标准负责人应按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的计量特性的研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负责指导该计量标准的检定员量值

传递,解决技术难题。 1.2.2 计量标准负责人对所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筹建、维持正常运行、 持续改进负责。 1.2.3 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 理操作技能,了解该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1.3 检定/校准和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3.1 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专业的量值传递,计量测试和检修。 1.3.2 检定人员对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出具的数据负责。 1.3.3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并持 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员证。 1.3.4 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确保本实验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 确。 1.3.5 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按质按期完成检定(校 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改变检查方法。 1.3.6 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检定证书及其它 表格的填写,做到数据正确无误,字迹清晰,书写端正。 1.3.7 做好计量器具特别是计量标准器的日常保养及周期保养,使仪 器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8 负责仪器、设备、标准器、资料、零备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3.9 校验人员应认真对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证书、原始记录进行核 实,纠正错误,对数据处理、检定/校准证书的正确性负责。 1.4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三、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⒎A类管理办法 7.1列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7.2其它A类计量器具应严格实行周期检定制度,其检定周期不得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⒏B类管理办法 8.1对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输装置上面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相应的安排检定周期,但应加强其维护保养及监督工作。 8.2除8.1款的计量器具外,其它B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8.3通用计量器具作专用计量器具使用和限制使用范围以及按固定点使用的计量器具,可按实际使用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适当减少检定项目,但在检定证书上应注明限用量值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明显处标以限用标志。 ⒐C类管理办法 9.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以及指示类、工具类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出厂检定证书,使用前可根据需要进行抽检。 9.2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可以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2~4倍。其中生活户用三表的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的2倍。 9.3用于教学示范方面的计量器具,不准流入生产和管理领域使用。 ⒑对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制订校准办法,报主管部门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计量ABC分类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我公司对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做到在统管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色金属工业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中对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内部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考虑计量器具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以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出发而制定的。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分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 2 计量器具分类原则 2.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2.1.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公司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器具及其配套的计量器具。 2.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2.2.1 用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中有计量数据要求,非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2.2.3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辅助生产的计量器具。 2.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2.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指示用或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2.3.2 准确度要求较低,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使用不频繁,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和简易的计量器具(如玻璃器皿、量杯等)。 2.3.3 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表等计量器具。 3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 3.1 A类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在1989.11.06由国家技监局颁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授权应按以下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向当地省级人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定阐明了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计量装置分类,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前后的管理,低压居民生活用电技术规范,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周期检定(轮换)和计量印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 1.2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 2引用依据 《xx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xx计量法》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3电能计量方式 3.1高供高计范围 3.1.1 35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者,应在35kV侧计量电能。 3.1.2 10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且合计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及以上且选用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在10kV侧计量电能。 3.1.3其他已具备在高压侧计量条件的客户。 3.2高供低计范围

3.2.1 35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0kVA以下,可在10KV侧计量,对的变压器,亦可在 0.4kV侧计量电能。 3.2.2 10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630KVA以下,或虽然变压器在两台及以上,但变压器合计容量小于630KVA或非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可在 0.4kV侧计量电能。 3.2.3高供低计的客户,在计算有、无功电量及最大需量时,应折算到高压侧。 3.3低供低计范围 凡在公用配电变压器或公用低压网路上供电的客户,均可在进户点附近装置电能计量设备。 4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 4.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为五类: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县级160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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