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样品留样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留样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留样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留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做好样品的接收、标识、流转、储存、发放、处置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实验室所涉及到的所有样品的保留。

3.定义

4.职责

4.1 仪器分析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运行;

4.2 质量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4.3 实验室人员负责按照要求做好样品的接收、标识、流转、储存、发放和处理工作。

5.作业程序

5.1 原辅料留样

5.1.1 对于淀粉的新供应商,在审核前需要先提供其生产的产品的样品,要求至少三批,每个重量约为500g的不连续批次的样品(生产日期须间隔在一周以上时间)。对于淀粉的供货供应商,要求提供产品的每批样品,如果为混批样品,最多不能超过7批混合,样品重量约为500g。

5.1.2 辅料:盐酸、液碱、一水柠檬酸、碳酸氢钠、硫酸镁、淀粉酶、次氯酸钠、异构酶、糖化酶、焦亚硫酸钠等由于考虑到贮存条件无法达到安全的要

求,故均不留样。

5.1.3 包装材料:内衬膜、包装桶、液袋等按照保质期至少留样一年。

5.1.4 收到样品后应作好样品检测状态的标识,标识样品为待检、在检、已检状态。留样到期后将样品集中到一起进行处理。

5.1.5 建立原辅料的标准样品系统,至少每年更新一次标准样品。

5.1.6 具体的留样规则见5.4留样规则。

5.2 中控样品及成品的样品留样

5.2.1 所有中控产品的样品无需留样,在检验过程中应做好样品检测状态的标识。标识样品为待检、在检、已检状态。检测完后的样品直接倒入实验室专用的废糖桶内。

5.2.2 对于每批合格产品均需留样,对于所有成品发货时的装车、装桶、IBC箱、液袋留样的具体留样时间、留样量、储存方法参见5.4留样规则。

5.2.3 样品取样详见《实验室样品取样管理规定》。

5.3 临时样品留样

5.3.1 如有要求需要留存临时样品,必须写明留样原因,申请留样人的姓名、用途、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

5.3.2 其他具体参见5.4留样规则

5.4 留样规则

具体留样规则见表1 《实验室样品留样规则》

表1 实验室样品留样规则

留样制度原料产品实验室

涂料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适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留样的要求 4.1.1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中间产品均需逐批留样。 4.1.2 关键原料(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原料)需留样。 4.1.3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 留样。 4.2 留样步骤 4.2.1 每批产品、原料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2.2在留样瓶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批号、数量、留样时间、 留样人。由留样人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2.3 在《留样登记台帐》上进行登记,写明位置号、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4.3 留样数量 4.3.1 每批物料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 4.3.2需要作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根据稳定性考察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

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 留样条件 4.4.1 留样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受振动和阳光直射。 4.4.2样品柜每层都应水平、牢固可靠;样品柜除需保存的样品外,应清洁无污染,特 殊样品必须在特定条件下保存。 4.4.3 样品容器应采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专用留样瓶(袋),并根据样品的不同性质,采用相适应的材质。 4.4.4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或较大异味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进行处理。 4.5 留样的保存使用 4.5.1 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有专门的留样室,加锁保管。 4.5.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 4.5.3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质量管理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 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的质量管理部同意,由技术中心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4.6 保存时间 4.6.1原料和中间产品的留样:保存期为5年。其中PSPC原料检测报告保留时间为18年。 4.6.2 产品:存放到有效期后再存放一年。 4.6.3 用于调查的留样:保存至调查结束。 4.6.4 用于稳定性实验的留样:稳定性实验方案规定。 4.7 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台帐》填写处理记录。

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1 目的 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应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 范围 本程序用于本实验室各类检测业务中检测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项的管理。 3 职责 检测科样品管理员负责记录接收的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科检验人员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1)收样室在受理客户委托检验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状态,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验室。 (2)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各检验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配合检测管理室对样品管理要素进行审核。 4 步骤和要求 4.1样品的接收 4.1.1委托样品的接收 a)收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查看样品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进行要求的检测,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样品的特性变异,并在《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和《样品核查单》上登记说明。同时(特殊样品)应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准备的要求和试毕样品处理方式。收样员应及时将样品及其资料、流转单传递到检验科。 b)客户寄来的样品由收样员按a)条办理委托手续。收件人应负责与客户联络,并交一份委托单给客户。 c)样品传递到检验科后,样品管理员与检验员应进行交接验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流转单填写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 样品管理员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的管理。 实验室样品由抽样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4 、样品的取样 抽样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每一编号的样品数量不少于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做好登记。 检测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检测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 样品的识别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新有样品均要进行编号,标明产品名称、状态、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得随意更改。 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6、样品的贮存 实验室室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室及样品架。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 7 、样品的处理 样品保存期为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检及仲裁使用。存放到期的样品,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本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质管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2.1. 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 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2.2. 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实验人员不得做与检测和质 量改进实验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2.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4. 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品不准混用。 2.5. 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实验记录,原 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2.6. 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 工作。 2.7. 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物品,从 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2.8. 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 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2.9.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 疏通排水沟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

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本厂样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所有化验留样、商检留样及外寄样品的管理。 3 职责:服务中心和化验室责本规程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样品瓶的灭菌:玻璃样品瓶在160 C干热灭菌2小时,塑料样品瓶用二氧化氯(150ppm,30分钟)灭菌。 4.2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 无菌操作法,既将样品袋拿回实验室,在无菌室用75%酒精棉球对样品袋盖子、启盖器及工作人员的手处进行酒精消毒,然后再倒出所需样之数量,之后再对盖子和盖口进行消毒,消毒之后,立即盖上盖子将样品放回原处。 4.2.1对每生产批次(共N桶)的产品,在灌装开始30min后取第一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 4.2.2在罐装一半时取第二次样品(6个小无菌袋,每袋采样2L),作为本批次产品中间样品。其中,一个作为本批次样品复测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复测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微生物检验用样,表示为批次号,中间样(微生物检验用样),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并交微生物检验员。另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理化指标检验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理化检验用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另外三个做为商检留样,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4.2.3在灌完结束前30min采第三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一个化验室留样;一个商检样。 4.2.4 所取样品应只与对应批次同类、应置于样品桶内成品包装袋上方,顶部加盖,桶外加贴“留样桶(商检样)”或“留样桶” 4.3 标识桶的贮存 服务中心负责将样品桶按对应批次放置于成品垛的前面,存放条件为采样员易采样为宜。4.4 已售成品样品的管理 发货前,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质检部发货的批次及发货的时间,样品管理员于发货前将该批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得结构与编写》给出得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品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品管部 本标准起草人:索伟 本标准审核人:边静 本标准批准人:白振华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品管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B版首次发布。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作业文件得目得就是为保证分析数据得准确性与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保证客户产品符合要求,分清质量责任。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与原材料、外来样品管理得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与原材料、外来样品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得活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6-002 记录管理程序 3 职责与权限 3、1品管部 负责OEM产品、原材料与车间产品得取样工作,并负责对检测过得样品进行保管、留存。 3、2 生产中心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车间产成品得取样。 3、3 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OEM产品、原材料得取样。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取样 4、1、1取样前准备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与相应得盛器,确保工具及盛器干净无污染。 4、1、2OEM产品与原材料取样 4、1、2、1检验员接到物流中心采购部提供得供方质检单,核实其内容,无误后,依据仓库保管人员填写得《取样通知单》,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 (检验员在取样过程中核对到货产品得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就是否与《取样通知单》上得内容相符)。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对人员、设施与环境加以控制,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由实验人员负责工作台、水池、门、窗、墙面以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2.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不允许做与检测无关的活动,不得堆放与检 测无关的物品。 3.非检测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检测人员也应避免频繁进出,以免影响环境条件的控制。 4.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5.做好节假日人员值班安排,保证标准养护室处于正常控制范围,确保必要的检测工作 正常进行。 6.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 7.建立不合格品实验台账,出现不合格工程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8.不得带电作业,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9.食品设备应保持状态完好,使用完毕应立即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如有异常情况,检 测人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处理。 10.实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消火栓或灭火桶,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或挪做他用。 11.检测样品应按“未检”、“已检”、“留样”等状态分别放在规定处,不能随处放置,以 免混淆、丢失、损坏;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或对环境造成 危害。 12.各类图书、文件、标准以及记录表格,应由资料员统一管理,正在使用的应由实验 员妥善放好,不得随意乱放。 13.为保障检测工作过程中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 规定。 14.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要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闭;离开检测室时要关好门窗。 二、实验工作质量控制规定 1、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实验方法进行原材料的取样复验和混凝土供应的出厂检 验和交货检验,对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负责。 2、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2人,记录人员采用复颂法,以防止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3、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原材料质量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领导。 4、负责收集与混凝土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并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创新和技术储备。 5、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时,质检人员有权暂停生产,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负责实验室人员的组织、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 7、负责及时向需方提供必需的各项技术资料。 8、因停水、停电而中断的实验,凡影响质量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验,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备查。 9、因仪器设备故障损坏中断实验时,可用相同等级满足实验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实 验,无代用仪器设备且一时无法修复时,应及时送到有对外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10、实验工作失误或试件本身的原因造成实验数据失真,所有实验数据作废,重新取样 实验,实验报告以第二次实验数据为准,并由实验人员写出事故原因,当不能重新取样实验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起草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执行日 期: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 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 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 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 抽样人等。 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5%, 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 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 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91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样本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 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 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 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 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 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 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

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性质和贮存方法。 2、常规留样:原辅料、中间产品、内包装材料、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外包装材料首次进货(包括 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每批印刷性包装材料样张附于批检验记录后(大型外包装材料除外,如:纸箱等)。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3、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生产工艺、方法、处方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5、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保健食品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6、检验周期:一般按0、3、6、9、12、18、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微生物限度、(液体制剂)装量差异每年检验一次,鉴别、溶出度、含理测度、粒度、(固体制剂)重理差异(或装理差异)每半年检验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检验一次),水分每季度检验一次。 7、检验项目:根据具体品种的质量标准而定。 8、检验周期:一般按1、2、3、6个月检验周期观察。 9、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 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0倍;加速试验一般不低于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根据各品种项目下规格标准制定。 10、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50%~70%)。 11、室内有温度计与排风设施,阴凉贮藏室有空调。 12、分样员将留样品交给留样员时,留样员检查样品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标记是否清楚,合格留样员 填写好记录,双方签字。 13、留样品封口严密、完好,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 贴在标签上,并易识别。 14、留样品按各种规定条件贮藏,加速试验品种按《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规定条件贮藏。 15、留样观察的样品分别分类存放整齐。 16、贮存期限: 成品——有效期后1年。 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2个月。 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 内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1年。 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3个月。 17、留样员每天上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记录(休息日除外)。 18、留样样品不准销售或随意取走,属非检验用样品转移有记录,并有质量部经理签字。 19、留样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报告质检科主管,并按《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0、按规定时间对样品进行观察检查,并作好记录(包括外观、理化、卫检)和台帐。 21、留样员每年对留样观察情况进行总结,对到期样品稳定情进行评价,并将文字材料交QC主管、质 量部经理审核后,由质量保证部归档保存。 22、对刚投产的新产品、移植产品及质量不稳定的产品要重点留样,抽取数批产品备长期考察,样品数 量和考察项目根据需要而定。 23、某些新产品经批准要求继续留样观察的,每三个月复检一次,直到该产品失效为止。做好记录及总 结,为该产品延长有效期提供依据。 24、留样样品的检测及有效期的计算:按《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进行检测和计算。 25、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定期销毁,由留样管理员在《销毁台帐》上注明所要销毁样品名称、规格、数 理、销毁原因等,报质量部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组织人员销毁。 26、销毁有2人在场,一人销毁,一人监督,并作好记录。

样品试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编制: 批准: 1.本规定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抽样检验、仲裁检验、鉴 定检验以及商检等全部样品。 2.综合业务室负责全部样品的接收、发放、保存与处理等工作。 3.样品的接收 3.1样品库是各类检验样品存放场所,业务接待人员在完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 《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打印《样品登记表》,并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办理样品入库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 3.2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无误后,接收样品入库,在《样品登记表》上填 写相应信息,并将样品存放在样品库的相应区域;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时如发现样品抽样单、委托单或《样品登记表》等所载的信息不相符合时,有权拒收样品,并及时与样品接收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书面上报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3.3实验室其他人员代接收样品的,应及时将接收的样品转送综合业务室相关接待 人员,并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4.样品的发放 4.1各相关检测部门在接到检验或设计任务后应及时领取检验样品。 4.2检验人员应向样品管理人员领取与任务单相应的检验样品。领取样品时,都应 认真核对样品编号、领样数量等样品信息,并在《样品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有疑问的样品,样品领取人员有权拒领,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检验部门负责人与综合业务室进行沟通处理。 4.3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检验样品(需加急、前期环境处理等),业务接待人员在完 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打印《样品登记表》,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由样品管理人员再及时通知实验室领样,并办理相应确认及入、出库手续。 4.4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检测部门代为保管。 5.样品的返还 5.1样品在被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将余样全部及时返还样品库进行保存,并进 行相应的登记。 5.2对于被检测样品的残样由检测部门存留,以备查验。检测部门存留时间为3周, 超出保存时间的,返还综合业务室样品管理人员,以便统一处理。 6.样品的处理 6.1本实验室样品除客户特殊要求外,保存期为自检测部门退样之日起3个月。超 过保存期的样品转到物品库从样品登记本上注销。 6.2对于委托方要求退样的,由样品管理人员负责检验后样品的退还工作,并做好 退还记录,保存相应的退还手续,以备查验。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提供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包材、耗材及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3、职责 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取出时需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4、程序 4.1 来料留样 4.1.1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4.1.2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4.2 产品留样 4.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也必须留样。 4.3取样方法、数量 4.3.1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行留样产品的取样。取样时应随机抽取。 4.3.2胶体金卡留样数量一般是30条左右,特殊情况不得低于10条;胶体金试纸条留样数量一般是2桶×8条。 4.3.4取样时应详细记录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数量、取样时间;来料还应记录厂家。 4.4留样条件

4.4.1留样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阳光直射。 4.4.2对于胶体金卡应储存在阴凉干燥,有效期为1年;对于部分胶体金试纸条应储存在2-8℃,有效期为1年。 4.4.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漏气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频率为每月一次。 4.5保存时间 4.5.1原料、包材及耗材:如无特殊要求,存放两年即可。 4.5.2成品:如无特殊要求,存放到有效期后再存放一个月。 4.6留样产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产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表》填写处理记录。 4.8 所有留样的留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3、职责 样品管理员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的管理。 实验室样品由抽样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4 、样品的取样 抽样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每一编号的样品数量不少于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做好登记。检测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检测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 样品的识别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新有样品均要进行编号,标明产品名称、状态、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得随意更改。 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6、样品的贮存 实验室室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室及样品架。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 7 、样品的处理 样品保存期为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检及仲裁使用。存放到期的样品,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培训讲学

目录 一、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检测员岗位职责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五、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六、样品管理制度 七、数据管理制度 八、检测结果审核制度 九、实验室卫生制度 十、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 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 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 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 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 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 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品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品管部 本标准起草人:索伟 本标准审核人:边静 本标准批准人:白振华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品管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B版首次发布。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作业文件的目的是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保证客户产品符合要求,分清质量责任。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6-002 记录管理程序 3 职责和权限 3.1 品管部 负责OEM产品、原材料和车间产品的取样工作,并负责对检测过的样品进行保管、留存。 3.2 生产中心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车间产成品的取样。 3.3 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OEM产品、原材料的取样。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取样 4.1.1取样前准备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确保工具及盛器干净无污染。

4.1.2 OEM产品和原材料取样 4.1.2.1检验员接到物流中心采购部提供的供方质检单,核实其内容,无误后,依据仓库保管人员填写的《取样通知单》,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 (检验员在取样过程中核对到货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是否与《取样通知单》上的内容相符)。 4.1.2.2粉体产品取样 4.1.2.2.1物流中心装卸工卸货时,每打一个托盘甩出2包,供品管部取样。 4.1.2.2.2进货数量在2吨及以下,取样数量不得小于3件,进货数量在2-5吨时,取样数量为全部来货量的1%抽取预样,超过100件以上,抽样按交货数量的5%抽取预样,超过 10吨且购进时为同一批号按每10吨抽取1个预样进行平行测试。 4.1.2.2.3样品量应大于250克,混匀备用,如检测有不符合项,需重新双倍取样。 4.1.2.2.4原材料及OEM产品取样时,要解开包装封口、内衬,杜绝插包。 4.1.2.2.5抽样时要小心谨慎,做到不漏不洒,力争现场干净。 4.1.2.2.6取完样的产品物流中心装卸工进行封包打托盘。 4.1.2.3液体产品取样 4.1.2.3.1抽样应在货物存放地点,逐桶打开检验外观, 4.1.2.3.2每批产品按总件数的30%抽取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小于500ml,如检测有不符合项,需重新双倍取样。 4.1.2.3.3采样时用取样器缓缓搅动液体产品,注意观察产品的外观颜色及杂质情况,争取现场干净。 4.1.2.3.4若来料存在多个不同批号,需分批次取样。 4.1.2.3.5取样过程中如发现外观异常的产品,要及时通知库管员明确标识,然后报部门经理以便及时处理。 4.1.2.4取完样的产品,在外包装粘贴取样标签。 4.1.2.5CP-52、TCEP、IPP、偶联剂JSC受储存条件的限制,长期存放易产生浑浊、沉淀,CP-70受自身特性的影响在夏季高温季节易结块。CP-52、TCEP、JSC、CP-70、IPP 4种产品在运输、储存和取样过程中做特殊要求。 4.1.2. 5.1CP-52存储半个月以上、TCEP、IPP存储超过1个月以上、偶联剂JSC冬季发货(其他时间为一个月)前由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通知检验员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员将检验情况填写在《液体产品外观检验记录》上。以上产品成批发货时,超过存储期要求同样进行外观检验。 4.1.2. 5.2CP-70产品,物流中心采购部与供方关注天气,尽量避开高温天气发货,要求供应商做好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发往客户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在运输环节避免直接在烈日下暴晒货物,如在货物表面加盖一层隔热物品或封车篷布加盖不让太阳直射货物。 4.1.2. 5.3CP-70采购到货后,在卸货、取样过程中装卸人员和检验人员发现有结块现象要单独放置,采购部将结块货物直接退回供应商。尤其是表层货物或货车四周的货物。 4.1.2. 5.4 CP-70货物要存储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每年6月-9月份 CP-70的存放处关注库存温度,温度过高时(室温高于35度)避免多托盘叠压在一起。 4.1.2. 5.5在夏季对CP-70发货前,增加对产品结块的检验,检查方法如下: a)检验员将每一托盘的货物从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分别作拆包检查。一旦发现有结块整托盘要拆包检查。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本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质管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2.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 静,检测室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2.2.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实验人员不得做 与检测和质量改进实验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 摸带电器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4.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 品不准混用。 2.5.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实 验记录,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2.6.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 火、防盗等工作。 2.7.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 性物品,从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2.8.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要求,严禁任何人 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2.9.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 卫生,疏通排水沟。

留样样品管理制度

留样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本厂样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所有化验留样、商检留样及外寄样品的管理。 3 职责:服务中心和化验室责本规程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样品瓶的灭菌:玻璃样品瓶在160 C干热灭菌2小时,塑料样品瓶用二氧化氯(150ppm,30分钟)灭菌。 4.2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 无菌操作法,既将样品袋拿回实验室,在无菌室用75%酒精棉球对样品袋盖子、启盖器及工作人员的手处进行酒精消毒,然后再倒出所需样之数量,之后再对盖子和盖口进行消毒,消毒之后,立即盖上盖子将样品放回原处。 4.2.1对每生产批次(共N桶)的产品,在灌装开始30min后取第一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 4.2.2在罐装一半时取第二次样品(6个小无菌袋,每袋采样2L),作为本批次产品中间样品。其中,一个作为本批次样品复测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复测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微生物检验用样,表示为批次号,中间样(微生物检验用样),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并交微生物检验员。另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理化指标检验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理化检验用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另外三个做为商检留样,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4.2.3在灌完结束前30min采第三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一个化验室留样;一个商检样。 4.2.4 所取样品应只与对应批次同类、应置于样品桶内成品包装袋上方,顶部加盖,桶外加贴“留样桶(商检样)”或“留样桶” 4.3 标识桶的贮存 服务中心负责将样品桶按对应批次放置于成品垛的前面,存放条件为采样员易采样为宜。4.4 已售成品样品的管理

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3职责 3.1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管理。 3.2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3.4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 4.1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4.2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4.3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4.4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 5.1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5.2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5.3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5.4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6样品的贮存 6.1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6.2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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