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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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社会责任报告

(2011年度)

一、公开陈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努力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建设一个负责任的可靠可信赖的企业。

这次发布的是2011年度电科院社会责任报告,是电科院4月份从华东电网公司成建制划转至上海市电力公司后,过渡时期的一份报告。期间,电科院紧紧围绕上级公司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员工队伍和谐稳定,全年工作平稳有序,继续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

本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真实地反映了2011年度,企业在员工责任、经济与服务责任、诚信责任、社区责任和环保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和业绩(其中经济数据为2011年度作为原子公司经营的数据)。经征求内部修改意见和完善,最终经决策层审批通过。

欢迎上级公司、兄弟单位、社会各界对本报告的内容予以监督,衷心希望给予电科院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

意见和建议。以便帮助我们持续改进,不断深化企业社会责任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不断加强与各方的互信合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单位概况

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前身为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成建制划转至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11月,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改革与发展需求,在原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合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技术与管理学院、检修公司等部分业务和资源,组建成立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

电科院为上海市电力公司分公司建制,同时保留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名称和资质,主要承担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技术与设备状态检测评估、发电领域技术研究与服务、计量量值传递与技术管理、技术监督与服务、科研开发与情报服务等职责。

电科院围绕上海市电力公司战略规划和电网前沿技术,以服务电网建设、服务公司发展、服务供电企业为中心,有效传承和延续各划转单位的资质和荣誉,充分发挥综合业务职能和多专业优势,着力凸显科技创新与技术管理主力军作用。在加强电网关键技术、设备状态检修技术和工程建设创新模式的研究和攻关,提升生产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维系电网安全与稳定的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不断深入,为推动电网创新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五大核心业务”体系建设和初步建成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发展相适应的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2011年,电科院属服务业,2011年底,员工数为296人,主营业务收入达2.21亿元,利润总额1512.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6%,均超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

本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组织机构是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党群工作部)。

三、主要参数

●报告篇幅

报告共29页,12000余字。

●报告时效与覆盖范围

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数据与编制依据

本报告所引用的201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最终数据略有差异。

编制依据,主要遵循《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关“企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

●报告审验及限制性说明

报告初稿征求公司内部修改意见;报告经过多轮次反复修改和完善;报告通过公司决策层的最终审批。

利益相关方:

上级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服务客户:华东地区的电网和发电企业。

四、报告内容

(一)员工责任

(1)员工教育

电科院以“诚信、责任、创新、奉献”为企业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员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明是非、分美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011年,电科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形势任务教育。利用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职工政治学习以及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和媒介,传达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两会”精神,宣传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开展深化“两个转变”、全力推动“十二五”发展新跨越的形势任务教育;贯彻“巩固提升、学习创新、务实争先、团结和谐”的工作基调,大力弘扬世博保电五种精神。开展加快推进坚强职能电网建设和积极落实“三集五大”工作体系的意义和要求的宣传教育,提升对于国网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同时,重视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开展了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各项主题活动,将职工素质工程建设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11年,结合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院开展了多方面的活动。举办了“颂党恩、唱心

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红歌会,以及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为党旗增光添彩、为企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交流会、党史知识系列讲座学习、召开青年党员和团干部座谈会、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编辑出版员工自己编写的《知闲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特刊》等。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鼓励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习、传承党的先进精神,积极投身工作和生活。

(2)员工录用

●员工构成

现有员工328名,其中30岁以下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16%(最小年龄为22岁),30-40岁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21%,40-50岁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30%,50岁以上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33%。

公司员工均受过正规学历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全体员工总数的87.4%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全体员工总数的72.2%。

所有员工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派遣制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人员招聘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基层单位,电科院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入口管理办法》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流程,开展人员招聘和引进。新招聘人员主要结合企业发展,充实一线队伍,以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主。为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在相关高校召开供需见面会、主动联系相关高校治学严谨的教授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公司招聘。2010年,共招聘18名应届毕业生,其中博士3名,硕士14名,本科1名;2011年招聘14名应届毕业生,全部为硕士。员工招聘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人才集约化管理要求,严把质量关,上报人员全部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批准。

●劳动合同签订

按照《上海市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续订均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有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员工正式上班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员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员工本人保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本人档案,一份由人力资源部留存。

(3)权益保护

●落实员工薪酬福利

按照《上海市电力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和“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坚持“岗位靠竞争、升薪依考核、收入凭贡献”的动态管理原则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形成以岗位定薪为基础,兼顾生产一线和专业技术(技能)两条主线。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倾斜,更好地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同时,通过建立岗位素质模型和能力评价体系,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途径,营造“重员工价值、显公司品质”的现代企业人本文化氛围。

●建立爱心互助基金

有效发挥工会作用,建立和使用职工“互助基金”,为院困难员工和退休职工解决困难。坚持开展“一日捐”活动,2011年收到捐款金额约3.9万元;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1年共为52位离退休和在职的困难职工送上了31100元补助款。

●培训教育

积极落实员工培训管理办法,2011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完成率100%。每季度举办一次沙龙活动,搭建技术交流的平台,营造学术氛围,激发技术创新热情,探索技术发展方向。在企业网站开设“虚拟社区”,通过虚拟空间,让员工充分发表新技术、新知识的感悟,发布自己学习的成果,以及交流、共享学习资料与学习心得。通过这种形式,营造电科院学习、讨论的氛围,体现学习型企业感知→洞察→共享→反思的特点。建立师徒带教制度,聘请行业著名专家指导青年员工,结成专家和青年员工的师徒带教组合,为青年员工提供全面的传承和指导,促进青年员工尽快独立承担科研项目。

2011年员工培训总支出123万元,人均支出超过四千元;人均培训学时85小时,在岗员工培训覆盖率100%;全年培训人次2975,所有培训均通过EIS系统记录和评价。

人才当量密度达到1.095,为上海市电力公司基层单位最高。

●落实保险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海市电力公司的统一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落实员工休息休假制度。为每位在职员工购买了上海市总工会的特种重病互

助保障保险。

●实施民主管理

电科院积极完善职代会民主管理机制,推进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手段,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企业的发展,不断规范调整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之紧贴企业和员工发展的方向。建立多方位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中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院十一届二次职代会于2011年3月举行,职工代表、中层干部近70人参加了会议。大会听取了陈海波院长所做的题为《坚持创新、深化转变,努力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听取了王忠元副院长所做的《2010年财务状况报告》报告以及党委书记冯亚民做的《2010年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和纪委书记李春华作的《2010年度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职工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审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会议有关文件及新版集体合同。同时,按照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下半年还对《党委议事规则》、《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办法制度评审》等制度进行了重新审议和修订,推进了电科院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这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群众监督,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广大职工办

好企业的重要手段,是职代会制度的延伸和深化。2011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公开计划,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召开院情发布会,向职工代表通报了单位成建制划转入上海市电力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将单位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以及公司后续要开展的工作思路,同与会职工代表交流了看法。同时提出了院保持稳定和发展的要求,希望广大职工能积极并尽快与市电力公司工作接轨;在保持和发挥自身科研攻关实力的同时,提升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积极融入,更好地服务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整体工作中去。

●了解员工需求

通过在企业网站上设立党、政、工的网站信箱《有话大家说》作为员工提意见、述己见、表建议的公开平台,注重保护员工隐私。并不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测评,及时把握员工思想动态,了解员工需求,既为员工提供与企业交流的平台,又为企业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劳动保护

2011年,共投入劳动保护用品8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具;投入清凉饮料127.8万元,大大提高员工现场防暑降温水平。根据上海市总工会规定,高温季节发放高温津贴。

●职工体检

重视职工体检工作,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全体员工每年

进行一次全面体检;40岁以上的女职工每年还开展乳腺钼钯检查。2011年,在职职工健康体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3.3%,参检率逐年提高。体检结果基本正常,未发现有职业病和其他恶性疾病。

本院十分重视员工休假,工会每年组织优秀员工疗休养,行政合理安排工作节奏,保证员工带薪休假。

●关心青年员工,提高青年员工的归属感

电科院近几年招聘青年员工很多,其中大多数是外地生源。由于目前社会上的住房租售价格不断高涨,新入职员工往往难以承受住宿费用,院千方百计为单身青年员工提供集体宿舍,配备了完善的生活设施,成为青年员工步入职场生活、融入工作的重要缓冲。成立电科院集体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群众组织,自治管理委员会在宿舍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青年员工与单位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每逢佳节,组织宿舍青年员工与单位新员工共同举行联欢活动,营造欢乐气氛,让身在异乡的外地员工感受到浓浓的家人亲情。

●提高职工幸福指数

开展幸福指数满意度调查,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开展广泛调研,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院内修建了网球场、篮球场、乒乓房,租赁羽毛球等运动场地为员工创造良好的锻炼条件。举办网球女职工瑜珈培训班等,成立声乐爱好者

俱乐部,大力支持摄影、集邮、羽毛球俱乐部活动。改善职工食堂服务能力,员工满意度显著提高。这些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文字宣传、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员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4)安全保护

●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电科院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良好,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积极开展各级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

院长和副院长定期参加政府规定的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取得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2人参加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试,取得证书;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进行考试;每年组织员工参加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的紧急救护法培训,2011年度共有39人参加培训并取证。

●应急管理体系

根据法规要求,我院建立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针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与本地消防中队组织共建,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技能培训。并每年组织全员消防应急演练两次,以提高员工消防应急能力。

●危险品的安全防护措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本院建立完善制度,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要求。

根据《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要求,本院承担社会责任,防止有害废弃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强危险化学品等有害废弃物处置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设备耗材(如废墨盒、废硒鼓等、废荧光灯管、废镍镉电池、报废的电子元器件及电器设备、餐厨有害废弃物等集中管理,严格按法规处理。

●安全生产情况

认真开展“两抓一建”安全风险管控活动,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为抓手,加强现场试验安全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有效地实施危险点预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主动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公司724紧急技术援助响应能力。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年顺利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工作,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安全目标,安全生产平稳无事故,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目标。本院在2011年度未发生任何事故。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安全生产4120天

(二)经济与服务责任

2011年4月,整建制划入上海市电力公司后,电科院业务发生较大的变化,面对由于管理机制未理顺带来的较大

的经营压力,电科院上下主动作为,积极融入上海市电力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开拓外部市场增加收入、严格控制内部成本支出,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继续保持了良好的经营状况,年终国有资产保值率为107%,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1)利润与经济效益

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21亿元,利润总额1512.8万元;资产负债率20.5%;全员劳动生产率42万元/人;资本保值率107% 。

(2)产品与服务

●产品达标

电科院主要为电力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为服务型企业,服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技术服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技术服务项目要求的确定、评审、变更和与顾客的沟通及顾客投诉、咨询的处置都有相关的控制程序来保证落实。

●产品服务创新制度

建有724紧急技术援助体系,为上海地区各发供电企业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紧急技术援助服务。

●建立客户管理档案

建立了完整的客户管理档案,该档案由专业部门收集顾客相关信息,在管理系统中输入相关信息,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包括服务的要求和意见),生产经营

部负责审核。经过多年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该档案已覆盖全部客户,能够满足和支撑我院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工作。

●客户信息保护

建立了完备的客户信息保护程序,主要由“保护顾客机密和所有权、维系公正、诚信的程序”来保证实施。多年实践表明该程序能有效地保护客户信息。

●完善客户意见反馈机制、投诉处理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

在项目的实施之前、实施之中、实施之后各阶段,按“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来与顾客沟通,及时收集顾客反馈信息,详细回答顾客咨询,妥善、快速处理顾客投诉。

●通过管理体系认证

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顾客投诉率

不断提升优质服务常态化水平,历年来顾客投诉率为零,无服务质量负面信息或报道。

●开展客户满意度测评

坚持开展客户满意度测评工作,每个项目都进行满意度调查,2011年的测评综合结果为95分,均是满意。

(3)对供应链伙伴的责任

●维护企业产权人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产权人

主动担当电科院责任主体角色,在生产经营中对内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强化执行,对外积极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产权人。

●保障供应商、分包商与客户经销商合法权益

积极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产权人,保障供应商、分包商与客户经销商合法权益。

●采购责任制度及方针

对采购产品以及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及其他相关方提供的服务实施有效的控制,对采购的实施,供方评价选择控制方法、内容、验证步骤作出规定,确保相关供方符合质量、环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积极参加与本单位相关的协会

参加了中电联企业协会、中电建企业协会、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虹口区合同促进会等协会组织。

(三)诚信责任

(1)守法诚信

●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自企业成立

以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的负面信息。

●预防腐败

2011年,电科院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完善企业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将风险管理理念融合到经营管理活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和相关岗位人员风险意识。

同时,积极构建“三化三有”惩防体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力度,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年度考核目标。

通过强化源头控制和事前预防,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和商业活动秩序,通过反对不正当竞争,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2011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

●普法教育

积极开展普法培训、宣传。组织面向公司全员,重点是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和宣传。“五五”普法活动期间,共举办和参与各类普法培训147次,累计1600余人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与率100%,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超过40小时;大力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出“遵纪守法是基本的社会责任,遵守规章制度是基本的员工责任”。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宣贯覆盖全体员工,

取得良好效果,被评为国家电网公司“四五”、“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员工劳动法知晓率

通过集中学习、宣传,使全院员工对劳动法的知晓率为100%。

(2)诚信经营与服务

●诚信经营的理念和制度保障

电科院坚持守法合规和诚信经营,严格依法纳税,确保诚信和廉洁自律的落实,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

荣获“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2008-2009年度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消费者投诉体系健全

电科院建立了健全的客户评价、投诉和反馈机制,体系健全,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合同管理规范

全面推广合同承办人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严格。

合同履约率100%。

●财务管理规范

电科院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先后按三个大类、十五个小类,共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等5个财务管理制度,引用十几个上级公司制度,另有80多个企业规章制度,其中很大一部分制度与财务管理相关,基本涵盖企业所有营运环节,并年年保持制度的更新,有效指导了企业运营。企业日常能深入细致地开展财务日常稽核及专项稽核工作,同时为保证重大管理措施的公开透明,通过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民主管理等方式建立了与职工良好的沟通、反馈渠道,从信息披露方面强化了财务管理。日常纳税及时、规范,2011年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税款共计2569万元,体现了企业出色的纳税责任感。

(3)社会诚信形象

●诚信绩效

未发生因诚信、服务质量问题而被媒体曝光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记录,是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电联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企业服务信誉

建立并实践“724”紧急技术支持服务承诺,年均开展事故援助42次;连续数年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先后收到华东电监局、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电站等多家单位的表扬信和感谢信。2011年,合同履约率

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

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 (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 (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市电力公司 企业资源计划工程简单介绍 1、项目的实施过程 2002年上半年,公司启动ERP工程,由于ERP工程实施的复杂性,ERP工程采取两步走的方案,首先实施以BPR为核心的ERP管理咨询项目,希望完成公司内部的流程重组,为ERP系统实施打好基础。完成咨询项目后,正式实施ERP 系统。 从2002年7月至2003年5月,我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咨询公司携手,首先开展了业务流程优化重组(BPR)的工作。先后经历了战略和现状评估阶段,概念设计阶段、软件评估阶段和详细设计阶段。总体上说,我们认为,我公司管理咨询项目比较成功,为接下去的ERP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业务流程优化重组(BPR)工作顺利完成后,我公司又与管理咨询公司合作,从2003年8月起开始集成信息管理系统SAP的实施工作。 为了确保SAP系统的实施不对上海电力的日常经济业务活动造成冲击,整个实施工作分为试点和推广两个阶段,采用SAP标准的实施方法,以确保实施进程的顺利和完整。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采用了先设计后实施,统一考虑分步执行的策略,先后经历了系统实施计划、系统详细设计、原型草样和系统构建、系统上线试运行和上线后维护支持五个阶段,并全过程贯以项目管理、宣传培训管理、变革管理和IT技术支持等工作。特别要提的是在ERP实施阶段,项目组增设了BPR 推进小组,作为业务流程优化重组工作的延续,对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重大组织架构、管理权限划分、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制定等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以推进系统的顺利实施。 在SAP模块实施范围的选择上我公司以首先满足核心日常运营再考虑其他功能为指导原则。当前上海电力实施的SAP模块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模块(HR),财务管理模块(FI/CO),物资管理模块(MM),项目管理模块(PS)和工厂维护模块(PM)。根据不同模块实施的要求,采用不同的实施步骤。 2003年12月人力资源模块首先在试点单位顺利上线。此后采取滚动推广的方法,到2004年12 月已基本完成上海市电力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和子公司的推广上线工作。 2004年4月,财务管理模块(FI/CO),物资管理模块(MM)和项目管理模块(PS)在上海电力试点单位顺利上线,而后以试点为基础兼顾其他输配电企业和非输配电企业的特点,以一套标准的上海电力模板开展推广工作,于2005年1月1日全面上线,业务涵盖了上海电力的整个核算范围。 试点阶段没有实施工厂维护模块(PM),为保证整体上线效果,PM模块采用直接实施的方式,于2005年4月实现全公司上线。 各模块全面上线后,经过1年多的运行,计划于2006年3月进行SAP系统的验收工作,从而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咨询项目打上一个圆满的阶段性句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化

国家电网企业文化及战略 统一价值理念 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将公司使命、宗旨、愿景、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公司各层级、各单位,形成共同的思想认识和一致的价值取向。 公司使命 奉献清洁能源建设和谐社会 “奉献清洁能源,建设和谐社会”的企业使命是公司生存发展的根本意义,是公司事业的战略定位,是公司工作的深刻内涵和价值体现。 作为国家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能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国家电网公司在中国能源的优化配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坚强的智能电网不仅是连接电源和用户的电力输送载体,更是具有网络市场功能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载体。充分发挥电网功能,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促使发展更加健康、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美好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神圣使命。 公司宗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服务电力客户 服务发电企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体现了公司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是公司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责任。公司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把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企业业绩的根本标准。 服务电力客户:公司作为经营范围遍及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电人口超过10亿的供电企业,承担着为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靠、清洁的电力供应和优质服务的基本职责。公司坚持服务至上,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深化优质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服务发电企业:公司作为电力行业中落实国家能源政策、联系发电企业和客户、发挥桥梁作用的经营性企业,承担着开放透明、依法经营的责任。公司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建设电网,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与合作伙伴共同创造广阔发展空间。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司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主体之一,承担着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对电力需求的责任。公司坚持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服务清洁能源开发,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公司愿景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 “两个一流”的企业愿景是公司的奋斗方向,是国家电网人的远大理想,是公司一切工作的目标追求。

上海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上海电力公司

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之规定,《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公开听证后制订,并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发布。 供电方: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电企业”) 用电方:供电方服务范围内的本市居民电力用户(以下简称:“居民用户”)第一条、居民用户的范围 1.1 本合同所称居民用户一般指产权住宅的产权人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供用电基本情况 2.1 本合同下的用电地址为接受供电的居住房屋(以下统称为:“住宅”)所在的地址。 2.2 本合同下的用电容量为供电配套时或再次申请时确定的用电容量。供电企业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方便居民用户查询其用电容量。 2.3 本合同规定的用电性质为居民生活用电。 2.4 本合同规定的电价为市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第三条、供电企业的一般供电义务 3.1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供电范围内保障居民基本供电,无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规定的事由,不得拒绝居民用户办理用电业务。 3.2 在发电系统、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居民用户供电。因不可抗力、外力破坏等客观原因导致断电的,或因紧急避险或故障处置需要主动中止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当向居民用户说明。 3.3 因计划检修需要主动中止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居民用户。 3.4 引起断电或中止供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不能尽快恢复的,应当向居民用户说明原因。 3.5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向居民用户供电。 3.6 供电企业应当24小时接受居民用户报修。供电企业接到居民用户报修后,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到达现场: (1)本市外环线以内不超过60分钟; (2)本市外环线以外不超过90分钟。 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供电企业应当向居民用户说明原因。 3.7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计收电费。 第四条、居民用户的一般用电义务 4.1 居民用户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地址用电,不得将供电线路引出住宅用电或向他人供电。 4.2 居民用户不得超过用电容量用电。居民用户超过用电容量用电造成供电企业和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3 本合同规定的电力仅供居民用户居住生活所用。 4.4 居民用户对电压、频率有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特殊需求,或者一旦停电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与供电企业另行协商。 4.5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按月结算电费。 4.6 居民用户不得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不得使电能表不计量或少计量。 4.7 居民用户接到中止供电的通知后,应当合理安排生活和家用电器的使用,避免因停电遭受损失。 4.8 居民用户应当配合供电企业的设备维护更新和抄表工作。 第五条、电能计量 5.1 居民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电能表的记录为准。电能表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维护和管理。 5.2 居民用户对电能表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以委托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供电企业应当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三章新装与变更用电 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 第七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 第八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九章附则 附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证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地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依法向客户供应电能。 第三条客户与本公司建立供用电法律关系后,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四条本公司对各类客户实施供电到户、按户装表的原则。 1. 对“户”的定义作如下规定: (1) 居民客户 ①多层、高层内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②新、老式里弄,老式公寓、别墅、农村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或土地使用证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具有独立的户籍,其主生活区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相互间无直接通过的出入口时,可分别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③简屋地区当供电到户有困难时,以毗邻的五户左右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 非居民客户

机构、部门不属于同一法人或不属于同一财务核算单位,或不在同一用电地址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①由市政道路(包括河道、铁路)分隔的或以街坊、里弄道路分隔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②商办综合建筑或通用厂房内非相邻层面或同一层面非相邻的同一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以客房出租、柜台或办公室租赁为主的宾馆、商场、办公楼、商办综合建筑,作为一个用电户; ③以围墙划分的区域,各建筑内如有多个单位,各单位又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除公用部位外,无共同使用的配电线路,各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 所有建筑均应预留向本建筑内所有客户供电的线路走廊及变配电设备的装置场地。容量较大的可在建筑外预留场地建造独立的变配电所(站)。 第五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HZ。 第六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电压为: 1. 低压供电:单相220V,三相380V; 2. 高压供电:10、35、110、220kV。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客户申请的用电负荷或受电设备总容量,确定供电方式: 1. 低压供电 (1) 居民客户 ①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 ②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20、30、40A; ③用电负荷单相在9kW及以上或有三相设备时,以三相四线供电; ④新建住宅每户用电负荷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的规定。 (2) 非居民客户 ①单相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kW及以下时,采用单相220V供电;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 (第四版) 上海市电力公司 2011年11月

前言 为有效指导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从公司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对《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三版)进行修订,形成第四版。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市电力公司总师室。对个别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本规定所明确的技术原则时,应说明情况向公司总师室申报批准。 本规定起草单位:发展策划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智能电网办公室、调度通信中心、信息通信中心、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电网规划组:诸纪新应志玮祝达康黄薇李亦农袁智强 变配电组:张怡邹俭张弛余钟民周谷亮吴欣烨吕伟强叶军 架空线路组:沈兆新刘新平张锦秀方浩 电缆组:龚尊张丽姜芸孟毓 继保及自动化组:诸纪新毛俊杨建平涂崎秦杰李超群 信息通信组:王锐葛剑飞林亦雷姚贤炯陈志杰顾立新 电力营销组:刘纪平盛明袁检黄俐萍康继光陈磊吴志群魏奕 电网建设组:曹春平倪镭李钧王怡风徐萍唐宏德曹林放 智能电网及综合组:谢伟华斌任年荣龚波涛陆文宇倪振华张征张汲陈文升 本规定批准人:阮前途

1总则 (1) 2电网规划设计主要原则 (2) 3上海电网的电压等级和电网结构 (4) 4供电可靠性 (7) 5变电站主接线选择 (10) 6短路电流的控制 (14) 7绝缘配合 (16) 8发电厂接入系统与厂网协调 (18) 9变电站设计 (20) 10环境保护 (28) 11变压器若干参数的选择和配置 (29) 12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35) 13电能质量 (37) 14接地和接地装置 (39) 15继电保护和自动化 (41) 16通信系统 (45) 17电能计量 (4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概况 - 国家电网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概况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于2012年12月升格为国家电网公司大型重点供电企业,主要承担上海市浦东新区的电网规划、建设和供电服务任务,供电面积约1210平方公里,辖区内拥有各类用电客户231.26万户,最高用电负荷737.8万千瓦(2017年7月26日),员工总数1163人。2016年,公司完成售电量300.20亿千瓦时,全员劳动生产率643.54万元/人·年。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亚洲质量创新奖”、“中国质量奖”、“全国文明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年被授予“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4年荣获国网电网公司“大型供电企业业绩标杆单位”称号。2016年,在国网大供企业业绩对标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在上海公司同业对标评价中获得综合标杆、业绩标杆、管理标杆三个第一,上海公司业绩考核排名第一。 浦东电网是上海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上海东南部。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二十余年的投资建设,浦东地区已逐步建成50千伏主网架下的安全、稳定、成熟的区域电网。网内拥有4座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变电站、29座110千伏变电站和177座35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变电总容量25000兆伏安;236座35千伏及以上用户站,主变容量7332兆伏安;805座10千伏开关站,1.8万余座各类变配电站;架空线10577公里,电缆25940

公里。浦东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100%,供电可靠率 99.9882%,陆家嘴沿江10平方公里核心区供电可靠率高于99.999%,与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达到同一水平,超过香港、纽约等大都市。浦东电网的稳步发展,为浦东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供电保障。

国家电网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 公司定位:全球能源革命的引领者、服务国计民生的先行者 公司使命:推动再电气化,构建能源互联网,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电力需求 公司宗旨:人民电业为人民 电网发展理念:安全、优质、经济、绿色、高效 核心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专业专注、持续改善 企业精神: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战略目标: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 战略步骤:2020年,全面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取得重大进展;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 指导原则:“六个始终坚持” ●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依靠职工办企业,这是公司发展的制胜之道; ● 始终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弘扬以客户为中心、专业专注、持续改善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这是公司发展的初心之愿; ● 始终坚持把推动再电气化、构建能源互联网、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电力需求作为基本使命,适应和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是公司发展的担当之举; ● 始终坚持把建设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打造广泛互联、智能互动、灵活柔性、安全可控的新一代电力系统作为核心任务,这是公司发展的固本之要; ● 始终坚持集团化、集约化、标准化、精益化、数字化、国际化的方针,不断完善更具竞争优势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是公司发展的管理之基; ● 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聚焦“一个核心、三大支柱”(电网业务和产业、金融、国际业务)发展布局,强化改革驱动、创新驱动、服务驱动、文化驱动,这是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三章新装与变更用电 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 第七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 第八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九章附则 附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证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地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依法向客户供应电能。 第三条客户与本公司建立供用电法律关系后,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四条本公司对各类客户实施供电到户、按户装表的原则。 1.对“户”的定义作如下规定:

(1) 居民客户 ①多层、高层内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②新、老式里弄,老式公寓、别墅、农村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或土地使用证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具有独立的户籍,其主生活区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相互间无直接通过的出入口时,可分别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③简屋地区当供电到户有困难时,以毗邻的五户左右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 非居民客户 机构、部门不属于同一法人或不属于同一财务核算单位,或不在同一用电地址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①由市政道路(包括河道、铁路)分隔的或以街坊、里弄道路分隔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②商办综合建筑或通用厂房内非相邻层面或同一层面非相邻的同一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以客房出租、柜台或办公室租赁为主的宾馆、商场、办公楼、商办综合建筑,作为一个用电户; ③以围墙划分的区域,各建筑内如有多个单位,各单位又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除公用部位外,无共同使用的配电线路,各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所有建筑均应预留向本建筑内所有客户供电的线路走廊及变配电设备的装置场地。容量较大的可在建筑外预留场地建造独立的变配电所(站)。 第五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HZ。 第六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电压为: 1.低压供电:单相220V,三相380V; 2.高压供电:10、35、110、220kV。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客户申请的用电负荷或受电设备总容量,确定供电方式: 1.低压供电 (1) 居民客户 ①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 ②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20、30、40A; ③用电负荷单相在9kW及以上或有三相设备时,以三相四线供电; ④新建住宅每户用电负荷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的规定。 (2)非居民客户 ①单相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kW及以下时,采用单相220V供电; ②实行单一制电价的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在350kW及以下时,采用三相四线380V供电; ③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最大需量在150kW及以下时,采用三相四线380V供电。 2.10kV供电 客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包括不经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250 kVA及以上至6300kVA时,采用10kV供电。 3.35KV供电 客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6300kVA以上至40000kVA时,采用35kV电压供电。 4.110kV及以上供电 客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大于40000kVA时,采用1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 5.根据电网情况或客户用电特殊需求,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供电电压的界限可作适当变动。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24671B 工商注册号:310101000036193组织机构代码:132224671 法定代表人:钱朝阳成立日期:1989-10-20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13216206.3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122号 营业期限:1989-10-20 至 / 营业范围:发供电供热,燃气经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设计、开发、销售及咨询,电力项目的设计、技术开发与咨询,电力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改造服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开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新能源技术开发,从事电力科技、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338

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社会责任报告 (2011年度) 一、公开陈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努力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建设一个负责任的可靠可信赖的企业。 这次发布的是2011年度电科院社会责任报告,是电科院4月份从华东电网公司成建制划转至上海市电力公司后,过渡时期的一份报告。期间,电科院紧紧围绕上级公司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员工队伍和谐稳定,全年工作平稳有序,继续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 本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真实地反映了2011年度,企业在员工责任、经济与服务责任、诚信责任、社区责任和环保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和业绩(其中经济数据为2011年度作为原子公司经营的数据)。经征求内部修改意见和完善,最终经决策层审批通过。 欢迎上级公司、兄弟单位、社会各界对本报告的内容予以监督,衷心希望给予电科院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

意见和建议。以便帮助我们持续改进,不断深化企业社会责任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不断加强与各方的互信合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单位概况 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前身为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成建制划转至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11月,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改革与发展需求,在原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合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技术与管理学院、检修公司等部分业务和资源,组建成立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 电科院为上海市电力公司分公司建制,同时保留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名称和资质,主要承担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技术与设备状态检测评估、发电领域技术研究与服务、计量量值传递与技术管理、技术监督与服务、科研开发与情报服务等职责。

国网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

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09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经济技术指标管理 (2) 第四章规划、设计 (4) 第五章配电网用户的接入 (5) 第六章建设、改造与验收管理 (5) 第七章配电网负荷管理 (6) 第八章配电台区管理 (7) 第九章配电网调度、继电保护、自动化系统管理 (7) 第十章运行与检修管理 (9) 第十一章事故预案和抢修、备品备件管理 (12) 第十二章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3) 第十三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配电网是连接并从输电网(或本地区发电厂)接受电力,就地或逐级向各类用户供给和配送电能的重要环节。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用户电能质量,提升电网企业综合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和强化配电网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配电网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对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调度、改造以及用户接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性工作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网公司系统35kV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配电网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各单位要确定负责日常工作的配电网归口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设置配电网管理岗位,充实专责人员力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范围、明晰管理界面,保证配电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组织制定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配电网专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配电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开展配电网运行情况统计、专业分析和总结工作,组织开展配电网重大技术问题研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科技攻关和预防事故措施的制定。 (四)组织开展公司系统配电网发展规划编制与审查,并督促实施与考核。 (五)组织召开公司配电网专业会议、专业技术交流、竞赛和培训,组织开展有关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六)组织开发、推广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第七条网、省(区、市)公司管理职责

上海电力公司财务分析研究

上海电力公司财务分析研究 财务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剖析,反映企业经营中的利得损失,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财务分析方法有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同时结合各种分析方法,从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全面分析。电力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部门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其他行业的基础,也与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学者对财务分析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在不同的行业也根据行业特点提出不同的财务分析体系理论,但对于电力行业财务分析仍涉及较少。 本文通过对以往相关文献的研究,以及对电力行业的分析,在已有财务分析体系的基础上提出电力行业财务分析体系,对电力行业财务分析内容进行补充。主要包括环境分析、资产分析、负债分析、利润分析、财务指标分析五个方面。上海电力公司是一家大规模的发电和配电公司,主要经营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电力生产商。本文以上海电力公司为例,对其2010年——201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通过对其发展环境、竞争格局、战略优势的分析,结合财务报表、财务指标的全面分析,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指出其资本结构相对稳定,获利能力保持不断上升的水平,发展前景较好;但同时也存在着环境压力大、偿债能力有待提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发电成本高等问题。本文认为,上海电力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经济环保道路;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有效控制成本,扩大市场规模;健全财务分析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服务宗旨

一、国家电网公司服务宗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 服务社会发展 二、国网企业理念:以人为本,忠实企业,奉献社会 三、国网奋斗目标: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 四、电网坚强:电网规划科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标准统一, 经济高效。2资产优良:资产机构合理,盈利和偿债能力强,不良资产少,成本费用低,现金流量大,客户欠费少3、服务优质:事故率低,可靠性高流程规范,服务高效,社会满意品牌形象好。4业绩优秀:安全质量效益指标国内外同业领先,企业健康发展,社会贡献大。5建设现代企业公司:健全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推行现代化管理,具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平。 五、抓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公司发展为目标,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核心, 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国家电网。2抓管理:依法经营企业,勤俭办企业,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司效率效益全面提高。3抓队伍:简直以人为本,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4创一流: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导向,以同业对标为手段,以内质外形建设为载体,促进公司穿创建发展,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 六、十承诺1、城市地区供电可考虑%,电压96:农村经国网公司核定后各省制定。2、供 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服务程序。3、供电答复日期~4、城乡居民用电送点时间3天~、5、非居民申请后,验收5天~6、供电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限电序位7、供电检修7天公告8、24小时保修服务城市45农村90特殊2小时9、欠费依法停电7天送信。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电力故障报修。 七、员工十不准:1、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拖延送点2、自立收费项目更改收费标准3、为客 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4、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5、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6、对外泄露客户商业秘密7、收手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劵8、客户组织旅游宴请娱乐活动9不准工作时间喝酒10、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八、三公十措1、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遵守《电 力监管条例》没极度像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情况。3、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电镀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4、严格执行购售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5、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 6、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以答复 7、完善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1总则 (1) 2电网规划设计主要原则 (2) 3上海电网的电压等级和电网结构 (4) 4供电可靠性 (7) 5变电站主接线选择 (10) 6短路电流的控制 (14) 7绝缘配合 (16) 8发电厂接入系统与厂网协调 (20) 9变电站设计 (22) 10环境保护 (31) 11变压器若干参数的选择和配置 (33) 12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40) 13电能质量 (42) 14接地和接地装置 (46) 15继电保护和自动化 (47) 16通信系统 (51) 17电能计量 (56) 18电力线路 (57) 19中、低压配电网 (64) 20配电自动化 (70) 21用电管理 (72) 附录A参考接线模式 (81) 附录B上海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 (87) 附录C关于上海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地区分级的原则(2010年修订版) (93) 附录D单排管最大孔数断面示意图 (96) 附录E考虑电缆临近影响的电缆载流量算例 (97) 附录F“N-1”准则细则 (102) 附录G配电站分类及符号标记 (110) 附录H轨道交通主变电站供电接线方式图 (111) 附录I电力电缆并行敷设载流量计算原则 (112)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 1总则 1.1为使上海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输、变、配、用电工程和供用电技术业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城乡电网一体化的管理,达到优化电网结构、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改善电网经济性、合理使用资金、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促进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上海电力的发展、提升自动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电网,特制订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本规定系根据国家、上海市人民政府、电力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导则,并结合上海电网的具体实际和发展而制订。 1.3本规定适用于上海电网内所有的输、变、配、用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基建、改造以及电网运行、用电管理和供电技术业务。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委托管理及代管的各部门、单位都应遵照执行。对于上海电网中各独立的发电公司、自备电厂、热电联供、余热发电、各电压等级供电的用户等单位,应执行本规定中与上海电网安全运行有关的条款,其他条款应参照执行。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安防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健康设施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本规定所引用的各有关技术标准,均应是有效版本。 第1页

2020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

一、单选题(共438题) 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 止,经()后方可恢复作业。 A.上级领导同意 B.处罚 C.批评教育 D. 纠正 答案:D配电《安规》1.2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 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A.工作人员 B.管理人员 C.作业人员 D. 任何人 答案:C配电《安规》1.2 3.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 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经本单位 批准后执行。 A.组织措施 B.技术措施 C.安全措施 D. 应急措施 答案:C配电《安规》1.3 4.配电线路系指()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 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

A.6kV B.10kV C.20kV D.35kV 答案:C配电《安规》1.6 5.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 )应遵守并严格执行配电《安规》。 A.运维人员 B.检修人员 C.施工人员 D. 所有人员 答案:D配电《安规》1.7 6.作业人员应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xx每()至少一次。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答案:C配电《安规》2.1.1 7.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 A.创伤急救 B.触电急救 C.溺水急救 D. 灼伤急救 答案:B配电《安规》2.1.2 8.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合格xx。 A.培训 B.口试 C.考试 D.考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西铁营110kV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环评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050号】 2015年6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建设必要性 (1) 3.环境保护目标 (1) 4.环境质量现状 (2)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3) 6.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4) 7.环境保护措施 (5) 8.结论 (5)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铁营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由变电站工程和电缆线路工程组成。 (1)变电站工程 新建西铁营110kV全户内地上变电站一座。终期安装110/10.5kV 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4台;110kV进线4回,支接出线4回;本期安装110/10.5kV 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2台;110kV进线2回,支接出线2回。总用地面积3834m2,总建筑面积2955m2。 (2)电缆线路工程 新建翠林220kV变电站至西铁营110kV变电站双回110kV电缆线路,长约3270m。新建电力隧道长约150m,其余利用现状电力隧道。 本工程总投资113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主要用于施工期隔声降噪、环境管理、线路沿线的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环保措施,以及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2.建设必要性 依据《丰台区“网格化”配电网规划报告》,为满足南苑乡负荷增长需求,解决现状地区10kV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建设西铁营110kV输变电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3.环境保护目标 为确定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对变电站站址区域及电缆线路沿线进

上海电力公司年度报表.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 刘倩 (德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山东德州 253023) 摘要: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对企业一段时期的财务数据、经营成果以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价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分析作为一种财务管理的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着重大意义。本文将试着从财务报表出发,以上海电力公司为例,对其2012—2014年末的财务报表进行具体分析,试图找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中反应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关键字:财务分析;财务状况;上海电力公司; 引言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的外部环境与原来有了显著的区别。财务分析不仅是一项公司内部的基本工作,更是对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了解企业的过去,分析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的决策,从外部推动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和挖潜增效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是以企业财务报告反映的财务指标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剖析,以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利弊得失、财务状况及发展趋势,为改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的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1]。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电力消费国,电力能源是基础能源,是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石,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电力行业是国家重要的能源部门,对我国的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近年来电力企业市场化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压力,国家虽然进一步增加对电力行业的投资,但供需矛盾依旧尖锐。[2]再加上近年来煤炭的价格涨幅偏大,势必会增加公司营业成本,电价上涨则会成为必然趋势。由此可以预见,电力行业未来前景较好,发展潜力较大。 一上海电力公司简介 (一)上海电力公司基本信息 上海市电力公司是对上海市的电力开展输、配、售经营活动的企业,上海的电网主要就是由上海电力公司调配,对促进上海市的用电安全方面和能源节俭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为了让上海全市用电实现节能,有保障,洁净,维持时间长,企业不仅宣传并监护上海市的电量使用,并且规整,调节上海的电网,促进了城市的经济繁荣社会发展。企业每

上海市供电营业细则(含附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证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地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依法向客户供应电能。 第三条客户与本公司建立供用电法律关系后,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四条本公司对各类客户实施供电到户、按户装表的原则。 1.对“户”的定义作如下规定: (1) 居民客户 ①多层、高层内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②新、老式里弄,老式公寓、别墅、农村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或土地使用证为单位,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具有独立的户籍,其主生活区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相互间无直接通过的出入口时,可分别作为居民用电户的一户; ③简屋地区当供电到户有困难时,以毗邻的五户左右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 非居民客户 机构、部门不属于同一法人或不属于同一财务核算单位,或不在同一用电地址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①由市政道路(包括河道、铁路)分隔的或以街坊、里弄道路分隔的,应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②商办综合建筑或通用厂房内非相邻层面或同一层面非相邻的同一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以客房出租、柜台或办公室租赁为主的宾馆、商场、办公楼、商办综合建筑,作为一个用电户; ③以围墙划分的区域,各建筑内如有多个单位,各单位又有固定的隔墙明确分开,除公用部位外,无共同使用的配电线路,各单位可分别作为用电户的一户。 2.所有建筑均应预留向本建筑内所有客户供电的线路走廊及变配电设备的装置场地。容量较大的可在建筑外预留场地建造独立的变配电所(站)。 第五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HZ。 第六条本公司供电的额定电压为: 1.低压供电:单相220V,三相380V; 2.高压供电:10、35、110、220kV。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客户申请的用电负荷或受电设备总容量,确定供电方式: 1.低压供电 (1) 居民客户 ①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 ②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20、30、4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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