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营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民营企业是否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风险发生后法律权益是否能够依法得到保护,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的生存。因此,民营企业如何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依靠法律维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新时期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现状

从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现状来看,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有关民营企业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数不少,主要包括《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暂行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尽管没有以专门的“民营企业”命名,也没有表现为一个统一的、集中的立法模式,但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有关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有的因为立法时间较早,存在过时或者与现实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因为建立在经济转型时期,存在内容缺失或者操作困难的问题;还有的尽管立法时间比较晚,但也存在部分条款滞后或者立法不周的问题等等,因此,还不能满足现实对民营企业保护的需要。

二、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尽管目前消费者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政府各相关维权机构的维权工作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维权工作与市场经济发

展速度、与消费者或者企业的利益诉求愿望仍有很大差距,需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一)、从目前状况看,各相关维权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维权机构受理范围、解决手段受限。一些非用于生活消费

的交易行为失去了行政调解这一快速高效的救济途径。另外,由于立法的滞后,国家对一些产品尚未制定具体细化的质量标准,也未列入三包范围。

二是维权机构散乱带来不利。维权机构很多,各部门之间缺少统一调度与指挥,造成财力、人力的浪费;有了好事争着管,难事互相推的现象;观点、解释不一,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同时,有的维权机构不正确履行职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热衷于所谓的“检查”、“评比”,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的部门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法现象突出。

三是国家体制造成主体不平等。一些自然垄断、行政垄断部门

利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行业惯例侵害消费者与企业的利益。

四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尚待完善。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针对我国目前信用缺失突出的状况,国务院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 2020年)》,强调要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

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从目前状况看,企业自身维权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维权工作缺乏超前意识,没有预见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企业变成了帮助员工处理纠纷、争议的“消防队”。员工群众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不强,企业内部依法维权的氛围不浓。

二是员工对维权的认识有失偏颇,表现为员工在权益诉求方面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甚至存在着“个人沾集体的光是应该的”等误区,维权时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阻力。

三是企业在维权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影响维权的主动性。表现为担心和党政机关发出不同声音影响和谐,担心强调企业维权而淡化党政关系。

四是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尽管企业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企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但在贯彻执行中存在不到位现象。

三、影响民营企业依法维权落实难的原因分析

民营企业依法维权举步维艰,雷声大,雨点小,主要有这样一些深层次原因,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法律缺失且企业自我维权意识淡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依法治企势头良好,但是有关企业维权的专项法律法规却是一个空缺。

一是由于民营企业中的行业协会承担行业维权职责的法律依据缺失,这就导致了行业协会维权难。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和自律公约,对行业内企业虽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毕竟缺乏刚性,更不能作为处罚侵权行为的依据。与此同时,就民营企业自身而言,自卑心理突出,维权意识淡薄,尤

其是申请专利不积极不主动。例如近几年,我省出口水果种类已达13种,出口市场已从东南亚拓展

到欧洲、非洲、美洲等区域的全球63个国家和地区,但贴有专利和

品牌标鉴的不足40%有的未作专利申请急于将产品打出国门,结果饱尝了品牌专利被人抢注的苦果,无品牌,价格大大降低,吃了哑巴亏,有苦无处诉。

二是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上。企业缺乏法律防范意识,为尽快

达成交易,没有理智地判断合同合法性,不注意核查合同数据的准确性,没有跟踪合同履行的进程,甚至没有在合同内为自身定制一系列的权利保障。有的企业过分信赖交易伙伴,甚至不签合同,接到电话立即打款或发货,一旦纠纷产生便很难取到相关证据,最终蒙受巨大损失。另外,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收购、融资担保等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二)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企业维权难度。

维权中,由于企业受属地管理,跨区域查处侵权行为难的问题相当突出,这是企业法律维权面临的一大困惑。这类例子屡见不鲜,就拿温州低压电气行业来说,冒牌的德力西电气、正泰电气充斥市场、低价倾销,在外地市场时有发生,正泰和德力西集团发起过几次打击,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梗,避重就轻,很难斩草除根。又如温州皮鞋行业这类苦衷更甚。早些年,外省有家企业名目长胆的冒牌温州鞋,以次充好,既坑害了消费者利益,又毁坏了温州产品的声誉。深受其害的温州企业强烈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制假者绳之以法,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就是没有下文。由此可见,地方保护

主义不消除,行业维权很难落到实处。

(三)民营企业难以承受过高的维权成本。

各地反映,打官司不仅费精力,而且费财力,即使赢了官司,

执行起来也相当难特别是涉外官司,光是聘请律师费少说也要三四十万元。势单力薄的民营企业实难承受。2010年8月一起位于西安

南郊的陕西宜购超市关门倒闭,老板逃跑,大量货物滞留商场,眼看着数百户供货商血本无归,滞留在该超市的部分货物退还给了供货商,但大部分货款石沉大海,无法追回。又例如玉环正大眼镜厂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2006年,德国OBE公司以《弹簧铰链的

制造方法》被侵权为由,将玉环正大眼镜厂告上法庭,而实际上“正大”生产的弹簧铰链完全是按照我国传统工艺生产方式制作而成的,与德国OBE公司享有专利的制造方法既不相同、也不等同。这场完全能够打赢的官司,由于正大眼镜厂自认为势不如人,无法承担高额官司费用,放弃了应诉,结果承受了不白之冤。此类案子确实值得深思。

四、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对策与思考

(一)增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紧迫感。

首先,加强企业维权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挑战的迫切需要。产业没有国界,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的今天,加强企业维权、注重自我保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和紧迫。把企业维权落实到位,可以避免和减少国际贸易争端,赢得更多合作伙伴。其次,加强企业维权是实行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企业维权是依法治企的题中之义,实践已经证明,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运用法律武器,查处侵权行为,是依法治企的重要体现。

再次,加强企业维权是营造公平竞争有效途径。民营企业是弱势群体,尤其需要加以保护,通过企业维权,有利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有利于拓展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鉴于此,各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必须高度重视行业维权工作,明确职责,常抓不懈,切实当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使者。

(二)构筑民营企业法律维权“篱笆墙”。

立足于防微杜渐,设立三道防线:一要建立自律机制。各类民营企业都应当制定行业维权公约,促使行业维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是加入行业协会的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行业维权公约,不得侵犯

他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不得参与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同时,享有对

别的企业的侵权行为加以抵制和查处的权利。

二是要建立督导机制。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出发点和归宿,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加强自律意识,把竞争的着眼点放在产品质量、售后服

务和品牌培育上,避免相互残杀,自觉抵制无序竞争、仿制假冒行为,促进

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要建立预警机制。适时通报产业导向、市场行情,专利技术和产品等信息,变消极等待为未雨绸缪,防止因信息闭塞导致侵权行为。

四是打好民营企业行业维权“组合拳”。民营企业维权涉及到

方方面面,只靠协会单打独斗难以解决根本问题,需要整合政府和全社会的

力量,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要建立行业维权组织。各类民营

企业行业协会要设立民营企业维权委员会,负责对本行业民营企业创新成果

的推荐评审,为会员企业代理投诉,对投诉案件的查处进行监督。

二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维权中的职能和作用,拧成“一股绳”,打好“组合拳”。避免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三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不给仿冒制假、低价倾销、恶性竞争等行为留下衍生的空间,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专利维权成功案例:联合之星企业维权启示

专利专利维权维权维权成功成功成功案例案例案例::联合联合之星之星之星企业企业企业维权维权维权启示启示 继2009年--2010年联合之星成功起诉多家企业专利侵权后,2011年联合之星再次重拳出击,控告浙江2家企业专利侵权,该案日前宣判。联合之星胜诉!专利维权难吗?企业在不断创新的同时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之星多起成功维权案的背后,或许能为我们揭晓答案。 案件回顾 联合之星五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家具五金配件的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通过不断创新研发,已取得了包括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内的60多项产品专利。近年来,随着“联合之星?”品牌名度的上升,联合之星的多款专利产品遭到个别同行的恶意仿冒。 2010年,联合之星胜诉了浙江、广东等地四间仿冒工厂,并获得赔款。联合之星成功维权案件,在家具行业引发了一阵热议,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报》、凤凰网、网易在内的多家媒体均对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2011年,联合之星诉嘉兴领地沙发功能部件专利侵权案,日前宣判,联合之星胜诉!这是继2010年 底盘结构侵权案后,联合之星再次胜诉该仿冒公司。 联合之星维权之道 在“中国创造”的大环境下,许多企业在探索如何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因为,只有在自身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去创新、去创造。联合之星从05年开始便积极探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之道,在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维权团队的建立上,摸索出一条可资借鉴的维权之路。 1,专利保护,信心保证 1990年,联合之星申请了第一项产品专利,这在当时的家具行业是一种超前的理念。经过20多年的发展,如今的家具业已步入品牌创新的“创造”时代,谁拥有产品专利,就等于掌握了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而联合之星积20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取得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内的70多项产品专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同时申请专利保护,是联合之星谋划长远发展的信心保证。 2,专业团队,维权先锋 自2005年起,联合之星便组建了一支由5名律师领衔的专业维权团队。开始在家具产品展会上开展维权行动,汇同展会专利维权办公室,对在展会上擅自展出仿冒联合之星产品的侵权企业进行处理,勒令其不得在展会上展示侵权产品。2008年,联合之星的律师维权

4市场环境分析--企业环境变化与营销对策

市场环境分析--企业环境变化与营销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纵深的改革,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然而,理论界与实际部门存在着一种模糊的认识,似乎产权明晰、政企分开,企业就会自然而然地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理所当然地由生产观念转向市场观念,进行科学的管理。殊不知,市场经营观念的嬗变和树立,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历程。就拿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英国和美国分别用了150年和100年建成了市场经济,就连日本也用了60年才实现了这一转变〔1〕。因此,只有从指导思想上,正确认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艰巨性,才能顺利完成“百年大计”。 当然,在这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企业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所为,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客观、全面、认真地评估我国市场环境的变化,并顺应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经营思想与策略,完善自我,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主体。 二、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动 中国的改革从1992年进入了快车道,整个市场环境发生了许多本质的变化。 1、人口环境。 (1)人口总量恶性膨胀,提前突破12亿人口大关,并且,人口的增长势头仍然十分迅猛; (2)人口的结构变化:主要体现在年龄结构显著老化。人口统计资料显示:199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有1.03亿,已达到老龄化国家边缘,许多大中型城市已提前步

入老龄化,考虑到人口出生率降低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更快〔2〕。 (3 )家庭结构由过去的扩大家庭走向“三位一体”(父母与独生子女)为主的核心家庭。同时,“丁克”(DINK)家庭与单身贵族在沿海以及大中城市的数目也日益增加。 (4)人口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但是城乡之间、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并有扩大趋势。同时也伴随着个别发达地区教育滞后与偏废,全国文盲人数激增等反差现象。 (5)人口的地区间流动呈现两大特点:第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第二,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其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是我国目前流动范围最广,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种流动。 2、经济环境的变化。 (1)1994年,本着“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揽子改革,这次改革无论从方式上、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将对企业市场营销产生深远的影响。 (2)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多级市场体系已具雏形。多级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冲破了条块分割,使分散的各初级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了消费品由“地产地销”向大规模的区际交换乃至国际交换转变〔3〕。 (3)消费市场正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商品供求基本上达到平衡,有的甚至供大于求; (4)消费者收入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1993年的922元,以平均13.74%的速度递增;同期城镇居民的生活费收入由1978年的316元增加到1993年的2336.5元,年增长率为14.26%〔4〕。

企业关停六讲-06吴少博律师分享多种方式并用关停企业及维权

吴少博律师:第五种其实就是前面这四种方式交叉使用,或者说一并使用。很多这类比如讲既拿着内部文件又把电力断掉了,对不对?甚至又跟你说,你环保不达标,排污不达标给你进行处罚,都有。 但是在现实当中,大部分都想规避决定性问题,为什么?因为决定性关停往往可以直接引导到补偿上,没有障碍,没有法律障碍,但往往都愿意采取后边这些行为,后边这些行为就为了减少补偿不予补偿,减少他的法律后果,就这个意思,所以交叉使用这一块也是非常重要。在实际当中你去看,不管是哪一类的行业,哪个地方的行业,哪个地方的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你要把他这些手段总结开,真正的按照目录总结开,其实无非就是无非就这五个。 正规的,你说他这么做,那么如果不正规的时候,他就开始选择其他方式。那么第五个叫多种方式的交叉的这种关键性的问题。我想有几个原则,有几个原则,因为这个没有一个具体的套路,我想说几个原则问题。 第一个叫先摘帽后申补。如果说已经给你扣了一顶违法经营的帽子,或者违法生产的帽子,一定要先把帽子摘掉。如果你帽子摘不掉,处罚性关停成了既定性事实了,你的错误成了不可改变的事实了,你去申请补偿是申请不了的,对不对?你只是因为你的错误经营导致了经济处罚,你再申请行政补偿是没有的,0。这也就是你比如讲我们做了很多案子,为什么?对方一定要咬住你企业违法了,我只是一个行政处罚的措施,并不涉及到任何的公共利益性的关停,政策性的关停并不涉及,所以说先摘帽后申补,一定这是个原则。 第二个就是补偿协议不随意,不放弃。我看有些人就是说为了缓解一下眼前的压力,可能是资金压力,可能是一种社会压力。行,我先给你签个协议,管他多少钱,你先给我点钱,给我了资金,随便就签了,但是他没有细看那协议当中,包括了所有的补偿,他可能就太随意把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给放弃了,所以说这个千万不能做,如果一旦确认了这个事实,你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也打不好。 第三叫政策安置资金不等于全部补偿。这就我刚才所谈到的,有些在进行上传下达的时候,他就说你看上面只就给我拨付100万,那么我就给你100万的得了,他也不论你的规模、产能、面积大小、营收什么也不论,反正每个企业就拨了100万,我就给你100万,而且我只能给你100万。有些人就错误认为,政策性按照资金就等于全部补偿,不等于!有些你比如讲根据你的产能,每1万吨补偿你120万,有的焦化企业河北这一带的,焦化企业1万吨产能,我补偿你120万,你是60万吨,我可能就给你补偿五六千万,但是他整个的企业的造价可能都达到了十几个亿的标的,他就会产生一个恍惚。那么我就拿这点补偿,就拿这种产能指标的象征性补偿吗?不等于的。就政策性安置资金绝对不等于全部补偿。在这个之外是可以继续要补偿。 第四个叫诉讼目的正确看待,不回避,不滥诉。比如说你在诉之前,一定要先确定你的目

(完整版)企业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

企业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企业诚信现状 根据调查表明,某些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产品质量偏低,假冒伪劣层出不穷,以次充好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私营企业的形象。2.私营企业普遍没有工会组织,其劳资纠纷比其他企业增长快,使企业无法吸引优秀的员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3.财务不透明,形成了税务信用、贷款信用、财务信用缺失的不良状况。4.公司治理薄弱。5.赖债、躲债、恶性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使私营企业之间存在大量且长期不能缓解的相互拖欠款,严重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发展后劲。6.毁合同、打官司事件时有发生,导致私营企业在交往过程中提心吊胆,交易成本大大增加。7.私营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也是其信用缺失的一种表现。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搞低价倾销等,导致广大消费者对私营企业整体的不信任。 (二)诚信缺失的危害性 企业诚信缺失会带来很多危害性,如:1.威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任何一个企业,其员工如能真诚团结,互相协作,各自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地调动起来,那么,企业就能促进创新,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增加利润。但如果内部缺乏诚信,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互不信任,情况就将向相反的方向发展。2.破坏市场秩序。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疲软,许多企业经营困难,流动资金不足,为了维持再生产,一些企业采取拖欠其他企业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原材料,企业之间你拖欠我、我拖欠他资金的现象日益严重,形成“三角债”问题,严重阻碍了资金的正常流通,扰乱了市场流通秩序。3.引致国际贸易摩擦。我国民营企业技术力量和开发能力薄弱,又急功近利,于是热衷于仿制、盗版、冒用他人商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专利权。这些问题,早已引起了外国企业的不满。4.损害投资环境。5.影响社会安定。我国仅一、二十年就形成了极为悬殊的贫富差距,为世界见所未见。收入差距合理拉大,广大群众还能认同,但是,某些私营企业主靠“偷税漏税”等各种非正常、非法手段而“暴富”起来,广大群众当然不满。而且,这些“暴富”者往往缺乏自知之明,平日财大气粗,盛气凌人,其中更有少数人为富不仁,称王称霸,招致社会上一些人产生不平衡心理,甚至发生了针对“暴富”者的绑票案、谋杀案,使“暴富”者或“放血”或丧命。有的“暴富”者高薪聘请私人保镖,也逃脱不了厄运,保镖成了他的掘墓人。 (三)诚信缺失的原因 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我总结为以下几点:1.价值观的错位。扭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必然引起人们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商品货币关系的广泛发展,使中国人的“赚钱”意识似乎一夜之间被唤醒了。“富”不再是个灰暗甚至行将被淘汰的字眼,它已成为越来越多人们行动的首选,为了金钱,可以采用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甚至不惜抛弃一切良知、信义和廉耻。“诚信危机”严峻与价值观、义利观的失衡和扭曲有着密切联系。2.信用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健全,政治体制不健全、法制建设不完善,为一些人以权谋私、制假卖假、追求短期利益、牟取暴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在物质利益与个人私欲的驱动下,一些当权者和经营者利用制度、体制的漏洞大干违法乱纪、背信弃义、损人利己之事,致使政治欺诈腐败严重,经济造假、售假泛滥。3.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守信收益小,失信成本低,以致劣制商品驱逐了品牌商品,“李鬼打败李逵”的现象时

企业职工维权制度

企业职工维权制度 (仅供参考,切勿照抄) 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一、主要职能加强工会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主要职责 1、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三、工作职能 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和来信来访,接受职工维权咨询以及处理有关事宜;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检查、考核力度。对没有明文规定,或者文件内容没有覆盖到,导致在新的情况下对职工利益产生影响,而企业有能力解决的,工会接到职工投诉核实后,向分(子)公司或部门下发《职工维权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对于有明文规定,但因执行不到位,导致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直接下发《职工维权整改书》责令其相关分(子)公司和部门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将给予严肃处理。职工的合法权益被落到实处,有效为公司今后做大做强和谐健康发展起到有力保障。 四、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企业维权重要措施竞业限制

企业维权重要措施竞业限制 在《劳动合同法》的系列敬感问题中,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一直是用人单位关注的焦点。如何降低员工跳槽带来的风险,自然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攻克的“堡垒”。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劳办发[19951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据此,在适用《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但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违约责任,而且违约责任是必备条款。 但是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不但取消了违约责任这一内容,而且该法第25条进一步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里的第22条规定指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3条指的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常见十大法律风险

1、合同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可以说合同风险是渗透到企业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当然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 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等。 2、企业设立及解散时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为企业健康运行埋下隐患,并导致公司成立后内部纠纷频频,而有的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产生了纠纷乃至公司无法成立。如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抽逃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出资权利瑕疵等引发的纠纷以及设置虚拟股东引发纠纷、隐名出资人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涉及公司清算、债务承担等也会引发大量纠纷。刑法上涉及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 3、公司内部权益纠纷 公司成立后各类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

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消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等等。 4、企业改制、兼并及投融资法律风险 企业改制案件最多的一类是指具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参与改制双 方当事人就改制行为本身发生的纠纷,如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纠纷、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纠纷、企业分立中发生的纠纷、债权转股权纠纷、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企业兼并合同纠纷、其他改制方式中发生的纠纷。还有一类就是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即纠纷的发生与改制的结果密切相关,通俗讲就是一般民商事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改制行为,涉及到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权或者债务究竟由谁来主张或者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此外,企业在对外投资、融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纠纷,从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5、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在人类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已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不但注重在本土维权,还在全球范围内重拳出击维护知识产权,如DVD专利权、驰名商标打假等等。这些保护知识产权的举措在给我国不少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我国企业上了法律风险防范的第一课。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健全,普遍存在重发明轻专利、重运用轻保护的情况,仿冒专利和傍名牌还时有所见。知识产权风险主

企业关停六讲-01常见的关停原因

吴少博律师:我想从这三个角度来讲一下,企业关停在我们现实当中的一些现实问题,我分别从关停原因,关停的手段,以及被关停人最关心的补偿。三个角度来讲一下有关企业关停的相关问题,先讲一下关停原因,这是整个的社会现实问题。其实我总结了无非就是这四方面的原因,各位可以梳理一下自己所面临的关停问题,是不是都在我这四个的方面当中所囊括? 各位可以看一下,第一个是真正的环保原因,环保原因其实可以分出两个问题,一个是你本身就环保违法,对吧?大气排放超标了,水污染等等了,是不是,甚至有一些无环评无排污许可证的来进行排污,来进行项目的建造跟施工,是吧?这就叫违法环保基本性法律的这一类的,因为环保原因关停了。其实还有一类叫合法原因,你本身是满足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你在环保的这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要关停。你比如讲由于大气污染整个控制的原因,京津冀地区停产限产关停的一些问题,有些企业是合法的没问题,但是由于大气污染指标的控制,由于为了保护相应的这些一些地域范围等等。你即便是满足环保要求也要关停。所以说环保原因关停它要分出两块,第一个有可能是你违法了,用处罚的方式就可以关心你。第二个没有违法,但是由于现在政策了,环保标准的从严了等等的一些依据也要关停。 第二个叫特殊地域问题,我们在实务当中就太多了,最起码三个地域是有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有的还说禁养区,但禁养区不应该属于一种特殊地域,因为是根据当地的一些规划划分的问题,但是最明显的就是我刚才说的这三个区域,那么最近拆这种别墅项目,是不是都在风景名胜区。关停一些矿山,是不是因为矿山大部分都在自然保护区,关停一些生产制造类企业,你看这个企业是不是在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这就本身你这个企业所处的位置,就在一些特殊的地域范围,他不管你合法与违法的问题,必须关停。为什么?因为他要保护第三方主体,所谓的保护公共利益,对吧?保护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风景名胜区,对不对?它的根本目的在这里。 第三个叫地方性行业取缔或者资源型关停。你比如讲到了江苏很多地方已经取缔了土窑,土窑是什么?我们通俗上所说的砖厂,它可以发展什么隧道窑,你就技术升级,凡是土窑这一类的整体行业全部取缔。比如讲上一阵,当然现在又恢复起来了,要求加强养殖行业,那么

市场营销环境分析与对策

科目:市场营销 参考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市场营销知识 试讲内容:第二章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第四节市场营销环境分析与对策 授课教师: 第二章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第四节市场营销环境分析与对策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次教学,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重要性和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三种方法与对策。 二、教学要求 教学过程中着重阐述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方法与对策,特别强调三种矩阵图;教授过程中结合有关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学重点 1、市场机会分析矩阵方法 2、环境威胁分析矩阵方法 3、机会/威胁分析矩阵 4、企业市场营销对策 四、教学难点 1、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三种方法 2、企业市场营销对策 五、教学方法 以典型案例引题,配合相关知识点的讲解、案例分析、提问、学生讨论、多媒体教学等方法 六、教学过程 (一)案例导入:肯德基在中国的成功和美国牛肉在日本的失败 (二)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方法 ①市场机会分析矩阵(强调机会)②环境威胁分析矩阵(强调威胁)

机会/威胁分析矩阵(机会与威胁相结合) A 、市场机会分析矩阵 市场机会是指环境中出现的对企业极富吸引力的变化趋势;同样的环境对不同的企业,其市场机会和潜在利润往往不一样,因此,成功的可能性也不一样。 在市场机会矩阵图中,横轴表示成功的可能性,纵轴表示潜在的吸引力,数值越大,表示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越小。 成功的可能性 潜 大 小 在 大 吸 引 力 小 矩阵分析: 区域Ⅰ成功的可能性大,潜在吸引力大,属于最好的营销环境机会。 区域Ⅱ成功的可能性小,潜在吸引力大,盈利的可能性低。 区域Ⅲ成功的可能性小,潜在吸引力小,不利于投资。 区域Ⅳ成功的可能性大,潜在吸引力小,可以积极利用。 B 、环境威胁分析矩阵 环境威胁是指环境中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果断的市场营销行为,这种不利趋势将会伤害到企业的市场地位。 在环境威胁矩阵图中,横轴表示出现威胁的可能性,纵轴表示潜在严重性,数值越大,表示出现威胁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越小。 出现威胁的可能性 大 小 潜 大 在 严 重 小

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螈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思考 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活羇改革开放以来, 跃的主体,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营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民营企业是否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风险发生后法律权益是否能够依法得到保护,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的生存。因此,民营企业如何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依靠法律维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新时期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莇一、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颁肂从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现状来看, 布的有关民营企业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数不少,主要包括《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暂行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尽管没有以专门的“民营企

业”命名,也没有表现为一个统一的、集中的立法模式,但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有关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有的因为立法时间较早,存在过时或者与现实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因为建立在经济转型时期,存在内容缺失或者操作困难的问题;还有的尽管立法时间比较晚,但也存在部分条款滞后或者立法不周的问题等等,因此,还不能满足现实对民营企业保护的需要。 肂二、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政府莈尽管目前消费者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各相关维权机构的维权工作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维权工作与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与消费者或者企业的利益诉求愿望仍有很大差距,需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从目前状况看,各相关维权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 袄(一) 解决手段受限。一些非用于生肅一是维权机构受理范围、 活消费的交易行为失去了行政调解这一快速高效的救济途径。另外,由于立法的滞后,国家对一些产品尚未制定具体细化的质量标准,也未列入三包范围。

企业关停六讲-05企业文件性关停(内部)及维权

第4个文件性关停,比如上级开会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直接拿着会议纪要去取缔一个行业,或这个行业必须限期关掉,搬掉,拆掉。没有正式的处罚性或决定性的文书,而是只拿的一个政策性的文件。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市某局某州所制定一些行业类的,要取缔砖厂一类的行业,要关停一个范围内的矿山企业等等。 这种文件往往都是内部的一种上传下达的行为,是政策层面,而不是法律层面的,包括淘汰产能文件等等,一般不具有可诉性,但这不是绝对的。 会议纪要产生外化效应是可诉的。但是一般对这些文件不具有确认其违法或撤销的可诉性。拿着市里制定的文件来关停,而自己不制定文件,就是为了规避最后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 第4个文件式的关停,如果是内部性文件,没有任何的外化效应,仅仅是内部性的上传下达,不针对内部之外人产生任何效果。

比如,市政府给县政府下命令,5月15号之前要淘汰所有的水泥类不达标的企业,市政府没有直面水泥企业,而是要求县政府去做,而县政府也不做,而是拿着市政府的文件去找企业,县政府自己不做出任何具体的行政行为。 面临这种内部文件的时候,不具有可诉性怎么办呢?其实我们可以直接拿这个文件,申请行政补偿,如果有政策性关停资金的话,也可以申请政策性关停资金。 以前国家的工信部对中小企业关停,分行业都有政策性的补助安置资金。现在少了,这部分资金是层层下拨的,甚至下发到哪一层,哪一层政府还要贴钱,这种政策性关停资金是可以申补的,这种申补不是法定程序,而是产业政策问题。 行政补偿和申请政策性关停资金拨付能不能并行呢? 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行政补偿序列当中给你确认了补偿的数额或者补偿的项目,可能会把政策性安置资金剔除,比如确认了1000万,但政策性资金你拿走了100万,那可能只补偿你900万。 第4个就是外化效力的问题,外化效力具备了,可能就转变成可诉性文件了,会议纪要性,大家一块开会,共同形成一个决议性行为,有的可以直接认定成一种行政协议性行为,具有对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影响的就叫外化性效力。这样的所谓的政策性文件是可诉的。可以诉讼之后,照样可以申请行政补偿和政策性资金的拨付,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国内有哪些品牌维权公司74705

国内有哪些品牌维权公司 品牌维权,是指企业针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给品牌带来的影响所进行的维护品牌形象、保持品牌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的一系列活动的统称。品牌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的价值来之不易。但是,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需要企业不断地对品牌进行维权。那么国内有哪些品牌维权公司呢? 我们今天主要来说说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在全国十二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和研发团队、市场及服务运营团队。依托龙席实力团队的行业理解力、互联网创新能力和对B 端、C端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主打业务涵盖供应链相关软件研发与服务、跨境社群电商整体解决方案、企业互联网战略规划及咨询服务、品牌维权等领域,累计服务企业上万家。龙席网络一直坚持“成就客户在互联网领域的新发展、新成功”为己任,致力于成为“让全世界的生意人和消费者都爱上未来龙席的产品和服务”的新一代互联网公司。 在品牌维权这一块,我们主要来介绍一下: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维权总监——张俊,龙席早期开创者之一,线上维权品牌维权行业开创者、领军人之一,先后带领龙席品牌维权团队服务索尼、联想、华硕、惠普、乐家等!国内外千余家知名品牌,并建立起行业卓著的服务口碑。 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这里为您说明品牌维权的意义: 1. 品牌维权有利于巩固品牌的市场地位 企业品牌在竞争市场中的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下降以及销售、市场占有率降低等品牌失落现象被成为品牌老化。对于任何品牌都存在品牌老化的可能,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因此,不断对品牌进行维权,是避免品牌老化的重要手段。 2. 品牌维权有助于保持和增强品牌生命力 品牌的生命力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如果品牌能够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那么,这个品牌就在竞争市场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反之就可能出现品牌老化。因此,不断对品牌进行维护以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是很有必要的。 3. 品牌维权有利于预防和化解危机 市场风云变幻、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高,品牌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一旦企业没有预测到危机的来临,或者没有应对危机的策略,品牌就面临极大的危险。品牌维护要求品牌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断提升,可以有效地方犯有内部原因造成的品牌危机,同时加强品牌的核心价值,进行理性的品牌延伸和品牌

(环境管理)企业环境分析

什么是企业环境分析 企业环境分析是指通过对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因素和作用的评估、平衡,以辩证、系统的观点,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适时采取对策,做出适应环境的动态抉择,以维持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也就是实现企业外部环境、企业内部条件及综合动态平衡的结合。 [编辑] 企业与环境 任何企业的经营活动,都是在市场中进行的,而市场又受国家的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的限定与影响。所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环境的研究与分析开始。 企业环境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因素的总和。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大类。企业外部环境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各种外部因素的总和;企业内部环境又称企业内部条件,是企业内部物质和文化因素的总和。 企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经营的一切要素都要从外部环境中获取,如人力、材料、能源、资金、技术、信息等,没有这些要素,企业就无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企业的产品也必须通过外部市场进行营销,没有市场,企业的产品就无法得到社会承认,企业也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同时,环境能给企业带来机遇,也会造成威胁。问题在于企业如何去认识环境、把握机遇、避开威胁。另一方面,企业是一种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它并不是只能被动地为环境所支配,而是在适应环境的同时也对环境产生影响,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在局部与整体的基本架构之下的相互依存和互动的动态平衡关系。 因此,企业必须研究环境,主动适应环境,在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编辑] 企业环境分析的内容 [编辑] 企业外部环境分析 企业外部环境又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层次。宏观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这些因素对企业及其微观环境的影响力较大,一般都是通过微观环境对企业间接产生影响的。微观环境因素,包括市场需求、竞争环境、资源环境等,涉及行业

企业维权中心总体方案

太原市中小企业物流协会 企业维权中心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物流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协助诉讼,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流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企业维权中心特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服务种类及项目 服务类型分一般服务、常年服务和专项服务三种类型。 1、一般服务提供如下项目: (1)通过书籍、通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在线咨询以及面谈等方式,解答会员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等有关问题,并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 (2)为企业查询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 (3)解决企业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4)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递与会员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5)解答法律咨询、资信调查、代写一般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法律意见书、代审或起草一般合同或协议等; 2、常年服务提供包括内容及项目: (1)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2)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草拟、审查、修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3)帮助企业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 (4)对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识别,并提供有效的保护方案; (5)就专项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

3、接受委托,提供以下专项服务: (1)进行相关的资信调查,并出具书面的资信调查书; (2)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策划、谈判、签约工作,起草、修改、审查项目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3)代理各类案件的协调、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 (4)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服务、书面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 三、服务工作流程 1、普遍性问题工作流程 发现问题——安排专人调查核实——提出解决方案——专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2、个案工作流程 接受咨询——调查核实——初步分析研究——受理或推荐——专家组会诊---提出解决方案---专人负责实施---结果评价---归档---提出预防意见——跟踪、回访。 四、收费项目及其标准 1、一般服务项目均为免费服务; 2、申请常年服务的,签订或推荐签订常年服务合同,服务项目为个案受理前和专项服务之外的所有内容。参照律师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仲裁和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3、专项服务项目,签订或推荐签订服务合同,参照律师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或按工作阶段分期收取; 4、解决普遍性问题的费用,由会费或有关单位支助解决。 五、服务人员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律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各部门、会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维权服务站职责制度

社区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站职责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根据大武口区总工会关于《职 工(农民工)维权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为社区职工(农民工)维护权益。 1、社区维权服务站面向辖区全体职工(农民工); 2、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小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 式组建工会,把社区内的全体职工(农民工)都纳入社区工 会的维权职责范围内; 3、组织经营者、劳动者宣传学习《劳动法》、《工会法》等普法和技能培训; 4、建立社区维权协商机制; 5、维护职工(农民工)的经济权、劳动权、生存权、 民主权、学习权、发展权(或者是合法权益); 6、逐步推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的职代会工作; 7协调社区劳动、司法方面开展的普法培训、就业指导 等工作; 8、协同企业工会逐步建立困难职工互助互济机制; 9、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接受区总工会 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工会组织员职责 1、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灵活工作,便民利民,注重实效地开展工作; 2、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开展劳动竞赛培训等活动; 3、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维护辖区职工(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权利,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辖区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

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管理 1、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业务受区总工会指导,社区配备1-2名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工会会员活动场地; 2、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站全称为(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 3、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由社区委员会管理,在大武口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站 长效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好社区干部在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及时便捷地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服务,结合我区“民心工程”的实际,制定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站长效机制。 1、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加强社区工会的组建工作;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维权作用; 3、建立和完善维权进社区的办法和措施; 4、宣传《工会法》正确引导企业建立工会,发展职工(农民工)入会; 5、协调职工(农民工)同企业的劳动关系,引导企业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增强职工民主意识; 6、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体,抓住不同的维权重点,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和精神文化生活; 7、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互助帮困机制; 8、建设好职工之家,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努力为企业和职工创造“双赢”; 9、协调好基层司法、劳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0、“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依法和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社区工会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要逐步健全工作

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

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在知识产权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风险。风险的性质依权利人的自身情况、行业情况、知识产权的性质以及市场情况等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确认、评估和合理应对,以使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应用过程中令知识产权的风险变得可预见和可控。为此,单位应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独立的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包括建立知识产权的分析、监控、预防、预警、审查制度等。 知识产权监控和预警是指单位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本单位的行业和产品相关领域的专利或非专利知识产权信息情报,对他人的产品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是否涉嫌侵犯本单位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报告,知识产权监控和预警还包括将本单位的产品(尤其是研发中的产品)及其他知识产权与他人现有的知识产权相比对,通过分析评估及时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并予以报告。 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和维权管理 1.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包括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的分析、监控、预防、预警、审查制度等,分析、监控行业和同行知识产权动态,及时发现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和侵权行为。企业除了要保护自身免受知识产权侵权之外,还应分析、评估和审查企业新设计研发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时发出预警,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企业要预防和降低

采购、生产、销售和办公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泄露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提出规避他人知识产权的建议,避免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企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监控企业的办公软件,避免使用侵权盜版软件。在出口贸易销售过程中,主动搜集分析出口目的地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出口产品涉及的当地知识产权等,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建议。在采购、销售等合同管理中,对合同中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责任条款进行审查,避免侵权或被侵权。对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避免泄密,必要时审定技术秘密的级别并设置相关可以查看的人员。对于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应要求员工签署知识产权保密声明文件。对离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应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鉴于目前知识产权纠纷多发于经营活动中,故应着重在采购、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行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 1)采购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应收集和查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权属证明。当没有能力鉴别对方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时,应保证在正规渠道采购商品,保留供应方的信息和采购信息,以便在发生侵权时能追溯到源头。 2)生产 企业对自己开发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避免侵权。企业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外协生产的过程中,应在加工生产合同中明确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属、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等内容。

最新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一、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内涵和基本状况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指由于乡镇企业的生产活动而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上述这些乡镇企业环境 污染的种类虽然不同,但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即其环境后果所产生的影响可以是明显的或显着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在很多场合下,潜在的影响可能往往比明显的影响要严重一些。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八五”期间脆弱性,全国乡镇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迅速增长,主要污染物在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的比重加大,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1997年的调查资料,王键民、蒋庭松2000年在《中国乡镇企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一书中,认为在2000年前后,乡镇企业“三废”的排放量及某些污染物质有可能接近达到,甚至超过国有企业,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排放量城乡工业倒置的可能性仍然严重存在。二、乡镇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在乡镇工业污染问题的成因方面,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王健民和蒋庭松(2000年)在《中国乡镇工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指出要从乡镇工业自身的特点、农村环境容量及农村环境管理三个方面分析产生乡镇工业污染环境的原因。芮黎明(2001)认为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其对环境影响大小依次排列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而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的原因除了对环境状况认识不足;环境保护意识不高,认为经济发展必然以环境为代价,只有在钱袋够丰满时,

才可能回过头来考虑环境问题,以及企业排污控制力不够之外,还存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进行存在目标定位偏失和战略脱节,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主体利益上存在冲突,以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内在规律限 制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王淑平(2003)则认为来自社区的非正式监管(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参与成本)乏力客观上助长了乡镇工业的污染行为,乡镇工业自身的缺陷(布局分散、过分依赖乡镇政府)导致在环境保护上客观投入和主观愿望不足,另外他还认为在我国,政府一直是推动环境保护的最重要主体,但目前乡镇企业导致污染加剧的趋势却也是与政府分不开的,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地方社区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二是管理方式上单纯偏重于行政性强制手段,而缺乏适宜的诱导政策。汪中华(2006)把乡镇工业环境问题归结为主体因素脆弱性,即企业资质差、政府不作为、社会默许。郝飞麟、沈明卫(2007)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中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与对策》一文中看到了大型企业和城市企业污染转嫁对乡镇工业环境问题的影响,认为乡镇工业环境污染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作坊式生产企业布局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行政管理;二是中、大型污染企业治污费用转嫁;三是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发展,对环境治理缺乏足够的重视。 然而造成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面一些学者指出的原因以外,还有下面一些原因也是应该值得我们注意的。 1.乡镇企业地理环境的自身脆弱性 在我国,大多数的乡镇企业都是在农村产生和发展,农村地域虽然辽阔,但是其生态环境是低层次的自然生态循环系统,因而表现出极大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使得农村地区对乡镇企业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吸纳能力极弱,这些三废等污染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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