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_(最后校对稿)[1]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_(最后校对稿)[1]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_(最后校对稿)[1]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

陈真

(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道德教育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道德相对主义很容易和许多非相对主义的观点相混淆,如文化相对主义和参量普遍主义等。道德相对主义有两种:个人相对主义和主体间相对主义。后者认为,道德上的对错依赖于判定其对错的道德框架或道德共识,没有客观的标准可以决定不同的道德框架或道德共识之间的优劣。支持这种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证包括鉴赏判断类比论证和道德多样性论证。这些论证有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因为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有着本质的区别,而道德客观主义能够更好地解释道德的多样性。此外,道德相对主义将道德仅仅建立在人们共识的基础上,将道德的要求也仅仅限制在达成共识的人们之间,这不仅导致主观主义,理论上和实践中也会导致许多难以接受的后果。寻求客观的道德标准是解决道德争论,避免道德虚无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道德相对主义道德客观主义道德的客观性主体间的相对主义约定论

[作者简介] 陈真(1954—),男,湖南省桃源县人,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当代西方伦理学和当代西方哲学研究。

道德或道德的核心部分究竟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还是相对的、主观的?或者说,究竟有没有客观的道德规则或价值原则?道德相对主义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而道德客观主义者的回答则是肯定的。本文认为,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对道德的本质和多样性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它依然面临许多难以克服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难。道德客观主义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道德的多样性,而且可以避免道德相对主义的诸多困难与问题。①

许多人,包括一些学者,往往自认为是一个道德相对主义者,但他们同时又坚信许多非相对主义的命题。比如,认为一个人有权利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个人权利在没有侵犯他人权利的条件下不容侵犯等。许多人接受道德相对主义也往往是因为他们将它混同于一些非相对主义的命题,并且由于后者的某种合理性,而认为前者也具有同样的合理性。为了避免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和不一致,为了避免陷入无意义的争论和无的放矢,也为了客观地评价道德相对主义,我们有必要弄清楚道德相对主义的基本含义,尤其是要弄清楚道德相对主义究竟不是什么。

道德相对主义又称为伦理学相对主义。西方相对主义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他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并且断言每一个人的知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信念或意见都是同样真或同样正确的。②人不仅仅是“真”的尺度,也是“善”和“美”的尺度。真善美都是因人而异的。这里的“人”应当理解为人内心的一种观念或思想。这样,道德相对主义就可以解释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判断者关于善恶的观念(即善恶的标准),对同一个行为的不同的道德判断相对于判断者各自的善恶观念是同样正确的,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决定不同的善恶观念之间的优劣。③

①道德客观主义(moral objectivism)和道德绝对主义(moral absolutism)不同,尽管二者都认为存在着客观的、普遍的道德规则。前者认为这些道德规则的应用可以随着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一部分可以为另一部分所取代或压倒,而后者则否认这一点。康德主义和功利主义可以看作是道德绝对主义的代表,而罗斯的初始义务论则可以看作是道德客观主义的代表。关于道德客观主义和道德绝对主义的区别,参见Louis P. Pojman, “A Critique of Ethical Relativism,”Ethical Theory, ed. Louis P. Pojman, Belmont, CA: Wadsworth, 2002, p. 46.

②参见Plato, Theaetetus, 152a, 161d,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eds. Edith Hamilton and Huntington Cairns,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1, p. 856, p. 867.

③这里对道德相对主义的解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并非必然等于后面将要谈到的主观的或个人的相对主义。因为这

那么,道德相对主义究竟容易和哪些观点相混淆?它究竟不是什么呢?

道德相对主义不是文化相对主义。文化相对主义认为不同文化存在着不同的道德标准,同一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贯穿一切文化和一切时期的道德体系。文化相对主义是人类学中比较流行的一种理论,它和道德相对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事实判断,而道德相对主义则涉及到某种应然性的价值判断。文化相对主义只是描述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但对不同文化中的人们是否应当遵循各自所接受的道德规则并无断言,对于不同文化的不同道德之间的优劣也无断言。而道德相对主义则断言这些不同的道德对信奉这些不同道德的人同等有效;如果一个人采纳了某种道德观念或道德框架,那么,他也应当遵守这一道德框架所决定的道德规则,他应当履行这一道德框架所认定的道德行为,应当避免这一道德框架所认定的错误行为。道德相对主义还认为我们没有客观的标准判定这些不同道德框架之间的优劣。

道德相对主义也不同于所谓“参量普遍主义(parametric universalism)”。按照参量普遍主义,一种情景下正确的行为,在另一种情景下则有可能不正确。比如,拒绝搭载一个因车抛锚的人。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极有可能冻死人的寒冷的夜里,道德上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但如果此事发生在交通方便,气候宜人的地方,则可能就不是那么严重的错误。①我们常说的“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任何事物正确与否皆取决于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条件”等,都属于这种参量普遍主义。参量普遍主义不是道德相对主义,因为它主张道德上的对错需要依客观条件而定,这种对错不会因判断者所持有的价值观念而改变,这种对错是客观的,也是确定的。而道德相对主义则认为道德上的对错依赖于判断者所持有的价值观念。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一种人们常常误以为是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一个人应当做的事情是由他所处的文化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规范所决定的(假定这种文化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逻辑上都能决定一个行为的道德属性)。②这种观点不是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因为它承认了一种客观的、独立于任何判断者的价值观念的、非相对的伦理学的事实,这一事实不会因判断者的价值观念的改变而改变。事实上,它是参量普遍主义的一种,它不仅将一个评价对象(人或行为)的周围的客观条件列入道德评价所要考虑的参量,而且将评价对象周围的文化的、人类学的、心理学的事实考虑在内。而道德相对主义则认为决定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主要因素是评价者或判断者的价值观念。③

道德相对主义也不同于宽容原则(principle of tolerance)。宽容原则是一种表达行为规范的伦理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我们对其他文化或他人不应当干涉,也不应当表达不同意见或妄加评论,甚至也不应当不动声色地进行道德判断。这一原则没有对伦理学判断的有效性或真理性发表任何意见,因此和作为元伦理学的道德相对主义既不冲突,也不蕴涵后者。事实上,接受这一原则就等于承认了这一原则的非相对性的有效性和客观性或真理性。

道德相对主义和“思想自由”也没有什么关系。“思想自由”主张人们有权利相信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包括道德伦理思想。这一原则事实上是一种非相对性的原则。它既不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也不意味着不存在着普遍有效的客观的道德真理。就像学术自由(思想自由之一种)一样,人们有权利提出或相信自己认为正确的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所相信的理论一定是正确的,也不意味着不存在着客观正确的科学理论,更不意味着彼此冲突的理论可以同样正确。

还有一种观点也容易和道德相对主义相混淆,即认为人们可以有同样好的理由或者得到同等辩

里所说的一个人的观念可能是指他自己的观念,也可能是指他所生活的社会所流行的观念。如果是后者,这种解释则会导致主体间的相对主义。

①关于这一概念和例子,参见Thomas Scanlon, 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329. 该书已有中文译本,见托马斯·斯坎伦:《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译者:陈代东、杨伟清、杨选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书名译为《我们相互间的责任》似更妥。Scanlon 所说的“参量普遍主义”类似于有些学者所说的境况主义(contextualism)。参见Kai Nielsen, Marxism and the Moral Point of View,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1989, p. 8.

②美国许多哲学教科书都将这种观点视为道德相对主义。

③参见Stephen Darwall, Philosophical Ethics,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1998, p. 66。Darwall将参量普遍主义称为情景相对主义(situational relativism),他认为不应当将这种理论混同于伦理学相对主义,即我们所说的道德相对主义。

护地相信不同的,甚至彼此冲突的伦理学理论。但认识上得到同等辩护既不意味着被辩护的对象或信念事实上是正确的,也不意味着它们是同等真实或同等正确的。辩护是发生在认识主体心灵内部的状态或过程,对人们心灵内部的辩护状态的判断不等于对它们所辩护的对象或信念的判断。两个人由于已知认识证据的不同,可以同等程度地得到辩护地相信彼此冲突的信念,尽管他们的信念中只有一个可能是正确的。张三可以得到辩护地相信王五的女友另有所爱(比如,他看见王五的女友和一个年轻的男士亲密地吃饭、交谈、拥抱),李四同样可以得到辩护地相信王五的女友没有移情别恋(比如,他从王五女友处得知他们最近马上要订婚),尽管他们的信念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王五的女友可能事实上没有移情别恋,和她一起吃饭的是她的哥哥)。①因此,认识上可以得到同等的辩护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更不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

道德相对主义也不等于价值多元论。价值多元论认为决定一个行为正确与否的终极价值原则不止一个,不存在着一个可以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实质性的价值原则。价值多元论逻辑上并非必然导致否认价值原则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罗斯(W. D. Ross)的初始义务论可以视为一种价值多元论的道德理论,但却是一种客观主义的理论。而道德相对主义否认客观主义,否认存在着普遍有效的终极的道德原则。

道德相对主义可以分为两种:个人相对主义(individual relativism)和主体间的相对主义(intersubjective relativism)。如果说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表达了相对主义的核心思想,那么个人相对主义可以表达为“个人是万物/道德的尺度”,主体间相对主义则可以表达为“主体间的共识是万物/道德的尺度”。在当代西方哲学文献中,通常用“道德相对主义”或“伦理学相对主义”来表示主体间的相对主义,而用“主观主义”表示个人相对主义。但事实上有两种主观主义:主观绝对主义和主观相对主义,个人相对主义仅指主观相对主义。为了方便我们的讨论,从现在起,我们用“道德相对主义”专指“主体间的相对主义”,“主观相对主义”专指“个人相对主义”。

主观相对主义认为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当且仅当它符合判断者的个人道德标准,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决定不同个人的道德标准谁优谁劣,相对于各自的道德标准所做出的不同的道德判断可以是同等正确或同等有效的。美学的主观相对主义者主张“情人眼里出西施”,而伦理学的主观相对主义者则主张“信者眼里出道德”。

人们很容易将主观相对主义混同于主观绝对主义(subjective absolutism),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主观绝对主义认为一个行为是道德的(非相对的意义上),当且仅当一个人认为它是道德的。主观绝对主义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个行为不会因为一个人认为它是道德的,它就可以成为道德的。希特勒也许认为他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的行为是道德的,但这并不能使其成为道德的。主观绝对主义还会导致自相矛盾。如果甲认为一个行为是道德的,而乙认为同一行为是不道德的,那么,按照主观绝对主义,同一个行为既是道德的,又是不道德的。主观相对主义则可以避免这一荒唐的推论。主观相对主义者虽然和主观绝对主义者一样,认为决定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最终根据是个人的意见,但对“道德的”一词给予了不同的解释。主观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的”是相对于判断者的意见或标准而言。当甲说“A是道德的”时,他的意思不过是说“A按照甲的标准是道德的”。当乙说“A是不道德的”时,他的意思不过是说“A按照乙的标准是不道德的”。这样,两个判断就不是互相矛盾的判断,它们可以同时为真,从而避免主观绝对主义的问题。而主观绝对主义对“道德的”一词则没有相对主义的解释。

主观相对主义虽然可以避免主观绝对主义的问题,但它至少有两个难以克服的困难。首先,它无法解释我们的道德判断何以能够出错。(人们做某件事之前并没有在认识上觉得自己是道德的,即使是不道德的,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这样做,就算是不道德的,因为很多事情触使自己不得不

①关于宽容原则、思想自由和认识上同等辩护的讨论,参见Darwall, Philosophical Ethics, pp. 67—68。

这样做,这就又出现了一个个人主观的情绪,因为某些人在不小心饭了错误之后,知道不该这样做,,但是为了某个目的,迫使自己做出明知是不道德的,但是为了自保为了家人必须这样做。世界上很多人的经历不一样,再加上个人的性格,所累积的经验也不一样,这就导致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事情有不同的认知,只有经历过此事的大多数人才能更加合理的对此做出判断,或许他们认为那是不合理的,但那时传统遗留下来的,没有人敢质疑反对,所以也就被人们认为是合理的一旦,当他们接触到比这更为合理的观念的时候,或许他们就会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就像中国的高考教育一样,很多人都质疑他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来了解到国外的教学制度就比我们合理一些,所以当有人了解到比这种制度更为合理的方法的时候,就会慢慢的往合理的方向去发展,慢慢的改变很多不了解的人的观念,因为毕竟教育制度是一个很大的体系,改革也是一个慢慢发展成熟的过程,不是你一个人说不合理就能改过来的,需要每个人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都改变过来才可以达到被所有人接受,就像习惯易养成,但很难改,先入为主的原则,要改变一个慢慢被人接受的观念是很困难的,即使他是不合里的,首先,你要让他认识到是不合理的,再给他一个更为合理的标准,才能慢慢被他认识到并接受,直到完全抛弃不合理的观念为止,这也是一种进步。虽然某些国家有些被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东西,但那时他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因为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决定了他们的观念,那毕竟是传统的,首先,如果让他们享受到另一种合理的待遇,他们就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风俗其实是不合理的,这样才会有人质疑,有更多的人反抗,因为那种制度已经根深蒂固习以为常了,所以要给他们植入更为合理的观念是很困难的,除非让他们享受到更为合理的制度的益处。因为在某一个环境背景下,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就像中国古代的妇女都裹小脚,只有有人敢站出来,更多的人都站出来质疑这种制度的不合理性,还有就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都发达了,能够对外开放了,接受国外更为合理的制度,才能让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在与国外的比较下,才能渐渐被众多人接受,才得以能改革成功。这就需要扩大国界,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某种制度的不合理性,才能在比较下,选出更为合理的。)如果一个人真诚地认为一个行为是道德的,这个行为对他说来就是道德的,他的道德判断就不可能出错,因为按照主观相对主义,正是他的看法使得该行为相对于他的看法是道德的。但日常的道德生活告诉我们,我们在进行道德判断的时候是有可能出错的。其次,按照主观相对主义,个人之间的道德争论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的道德生活告诉我们,个人之间的真实的道德争议显然是可能的,比如,关于“一夜情”是否道德的争论就是真实的争论。可是,按照主观相对主义的解释,“A是道德的”不过是“A按照判断者的个人标准是道德的”这一判断的缩写形式。这样,“一夜情是道德的”和“一夜情是不道德的”相当于“一夜情按照甲的标准是道德的”和“一夜情按照乙的标准是不道德的”。这两个判断逻辑上并非是互相否定的,可以同时为真。这样个人之间的任何道德分歧或争议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主观相对主义的种种问题,人们转向主体间的相对主义,亦即道德相对主义。有的学者用“文化相对主义”来表示道德相对主义①,但如前所述,这一名称容易和人类学中描述性的文化相对主义相混淆,故不宜采用。按照道德相对主义,表面上相互冲突的道德判断相对于不同群体(或文化)的主体间的终极的道德标准,或者相对于由这些终极标准所决定的道德框架,是同等有效的,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可以决定哪一套终极标准或道德框架更为合理。②这里所提到的“终极的”一词非常重要,否则我们会将约定论的相对主义混同于某种客观主义,特别是容易和强调人们理性共识的非相对主义的契约论,如斯坎伦(Thomas Scanlon)的非自利的契约论(contractualism)相混淆。因为不同文化表面上看起来的不同道德可能实际上受同样的终极价值原则所支配,就像宏观物体的运动千姿百态,但支配其运动多样性的经典力学却只有一个一样。③道德相对主义者为何认为

①见James Rachels, The Elements of Moral Philosophy, third edition, Boston: McGraw-Hill College, 1999, chapter 2。

②参见Gilbert Harman and Judith Jarvis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Malden, Massachusetts: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6, pp. 3—6,特别是p. 3。

③斯坎伦特别强调“终极标准”在解释道德相对主义中的重要性,以便将道德相对主义与非相对主义的道德理论区别开来。参见他的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p. 329。关于相对主义和非相对主义契约论之间的区别,可参阅该书第八章。该书已有中文译本。

不同的道德判断“同等有效”?因为每一种道德判断相对于其道德框架或标准都是有效的,而不同的框架所决定的有效性是无法客观比较的,因此,它们只能相对于各自的框架是有效的,这种相对意义上的有效性是一样的。就像如果我们以地球为中心来判断月球的运动速度,这时地球的运动为零,而月球的运动速度为X。反过来,如果我们以月球为中心,其速度为零,则地球的相对自转速度为X。这两种运动速度的描述相对于各自的运动坐标系都是同等有效的。上面所说的有效性,不是道德框架的有效性,而是道德判断的有效性。否则就会导致有些学者所批评的荒谬性:一方面认为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决定不同道德框架之间的优劣,另一方面又断言这些道德框架同样有效。

道德相对主义似乎可以克服主观相对主义所面临的困难。它可以避免主观相对主义所面临的道德判断不可误的问题。按照道德相对主义,主体间的道德共识可以作为判断个人道德判断正确与否的标准。一个人不能仅根据自己的看法进行道德判断,他的判断必须符合某种道德共识或达成共识的道德框架,否则,他的道德判断便是错误的。道德相对主义也可以避免个人之间的道德争论的不可能性的问题。因为相对于同一个道德框架M,甲认为“A是道德的”,意思是说“A按照M是道德的”,而乙认为“A是不道德的”,意思是说“A按照M是不道德的”。这两个道德判断是互相否定的,因此,个人之间的道德分歧和争议在同一个道德框架下是可能的。因此,道德相对主义比主观相对主义更为合理。那么,有哪些论证可以用来支持道德相对主义呢?

至少有两种看上去比较合理的论证可以用以支持道德相对主义:鉴赏判断类比论证和道德多样性论证。

相对主义的某些论断似乎具有某种直觉上的合理性。任何真善美的判断都相对于某种标准,不存在着不相对于任何标准的真善美。即使是客观主义或绝对主义的真善美也是相对于某种标准。客观主义认为只有客观的标准才是唯一正确的标准。而相对主义者则认为标准不止一个,并且否认其中的客观标准(如果真有这样的标准的话)是唯一正确的标准。或者说,相对主义者否认有任何唯一正确的客观标准,任何标准都是人为的,因而也是主观的。真、善、美的相对性在涉及到鉴赏判断(judgments of taste)时表现得尤为明显。①比如,甲可能认为电影《手机》中的女演员徐帆很美,但乙可能认为不美,甲可能认为这盘麻辣鸡很辣,乙可能认为根本就不辣。人们会认为相对于甲和乙各自的标准,二人的观点都正确。对甲来说,徐帆确实很美,这盘麻辣鸡确实很辣。对乙来说,徐帆不美,这盘麻辣鸡也不辣。这些所谓的鉴赏判断具有三个特点:第一,这些判断中所使用的概念(如“美”、“辣”)看似指称所判断的对象,而实际上都和判断者的某种主观的体验有关,如愉悦的审美体验,辣的味道等。判断者将这种主观的体验“对象化”或“客观化”(objectify)到所判断的对象。表达这种主观情感的概念不应当理解为仅仅表达了判断者私人的心理的或情感的反应,而应当理解为代表了某种共同的社会的心理反应(shared reactions),这种共同的社会反应是鉴赏判断的必要条件。否则,判断者所使用的概念就无法为社会上其他人所理解,陷入某种“唯我论”。第二,这些表达鉴赏的概念代表了某种标准,这些概念或标准的使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或模糊性(允许使用的差异性)。比如,一个人可以用“美”,另一个人可以用“不美”同时描述同一个对象,而我们无法说他们用词不当。但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使用的灵活性又不是完全不受任何限制,它们的使用必须受到所处的文化的某种社会共识的影响,必须受到某种主体间的标准的限制,不太可能完全偏离他所处的社会或文化关于这些概念的基本看法或基本模式。比如,一个人不太可能说这一瓶矿泉水“好辣”。即使在形容人的长相时,一个人也要受到他所在的文化的某些主体间所约定的标准的影响。比如,一个人不太可能发自内心地说一个遭硫酸毁容的人长得“模样俊俏”。第三,这些

①所谓鉴赏判断是指“那些断言某些人,而不是另一些人模样俊俏,断言某些食物或饮料而不是另一些美味可口,或断言某些颜色而不是另一些和室内摆设或衣服搭配正好的判断”。见Philippa Foot, “Moral Relativism,”Relativism: Cognitive and Moral, eds. Jack W. Meiland and Michael Krausz,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2, p. 153. 朱光潜先生在他的美学著作中将“taste”译为“审美趣味”。

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心理反应和不同的主体间的社会共识或标准的不同的鉴赏判断(经常是彼此冲突的判断)似乎都是正确的,或者说,没有一种判断比另一种看上去更有权利自称是真理。我们似乎没有客观的标准断言甲的看法比乙的看法更正确,或乙的看法比甲的看法更正确。换言之,这些鉴赏判断显然支持了某种主体间的相对主义,至少在鉴赏领域里。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和这些鉴赏判断一样,也具有上面提到的某些特征,如主观性和灵活性。道德判断也具有主观性。我们在道德判断的对象中无法找到“善”、“恶”、“道德”或“不道德”等属性,当我们断定道德判断的对象具有“善”、“恶”、“道德”等属性时,我们不过是表达我们的情感。当甲认为一夜情是不道德的,而乙认为是道德的时,甲无非是讨厌一夜情,乙无非是喜欢或不讨厌一夜情,只是他们将这种情绪“对象化”到道德判断的对象上。道德概念的使用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当甲和乙对同一对象做出不同的判断,一个认为它是道德的,一个认为不是,他们对“道德”一词的使用似乎都没有问题。如果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在这两个方面都是一致的,那么,道德判断也应当是相对的,我们没有客观的标准断言谁的判断更正确,亦即主体间的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我们可以将上述建立在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类比基础上的论证重新表述如下:

(1)鉴赏判断蕴涵美学相对主义。

(2)如果道德判断类似于鉴赏判断,那么,道德判断也蕴涵道德相对主义,即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

(3)道德判断类似于鉴赏判断。

(4)因此,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

鉴赏判断是否蕴涵美学相对主义似有讨论的余地,因为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例子似乎表明我们至少希望,甚至认定有某种客观的审美标准。比如,在各种歌手大奖赛、各种绘画艺术作品的评比中,人们似乎都在寻找某种独立于我们主观意识的客观的评价标准,否则我们就无法进行这种比赛和评比,我们也无法说这种比赛和评比应当是客观公正的。鉴赏判断似乎也受到某种客观因素的限制,如论域。我们可以用“模样俊俏”来形容人的长相,但不太可能用来形容下水道。一种文化再怎么约定俗成,也不太可能用前者的概念来形容后者。为了简化我们的分析,我们不妨假定前提(1)是正确的。因此,前提(2)似乎也就是可以接受的。这样,关键在于前提(3)是否成立。菲莉帕·傅特(Philippa Foot)在她的《道德相对主义》一文中似乎接受了前提(1),因为她认为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解决彼此冲突的鉴赏判断之间的分歧,因此,美学领域里的某种相对主义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她反对前提(3)。她认为,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不同,因为我们有客观的标准解决道德判断之间的冲突和分歧。虽然她无法指出评价道德判断和解决道德分歧的客观标准究竟是什么,但她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着这样的标准,也不意味着我们无法找到这样的标准。她认为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的不同表现在道德概念的正确应用比鉴赏概念的正确应用受到更多的限制。比如,你无法说一个人围绕着一棵树逆时针方向转是错误的,如果他并没有承诺不这样做。而且,我们可以依据是否促进人类利益和福祉,是否满足人类的需要来评价不同的道德体系。①笔者赞同她所说的这些观点,但想指出,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的一个根本的不同在于道德判断往往牵扯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利害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客观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道德判断不仅仅表达了一种个人或群体的情感,而且还表达了希望他人遵守某种规范的要求。当一个人说贪污是不道德的时候,他表达的不仅仅只是对判断对象的一种判断,不仅仅只是他或一部分人的情感,也不仅仅只是约束自己行为的规范,而且也表达了约束他人、要求其他人不要贪污的行为规范。这种出自人们自身利益的愿望和要求可以导致人们行为的冲突。比如,希特勒和纳粹也许认为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的政策是道德的(你怎么知道希特勒认为他的做法是道德的?为了强大为了利益他不得不这样做,实际上是受到适者生存,不适应着被淘汰),他们认为他们发动的战争也是道德的,但其他反对希特勒的种族

①参见Foot, “Moral Relativism,”Relativism: Cognitive and Moral, pp. 162—166. 也有人将“傅特”(Foot)译为“富特”。

屠杀政策和他所发动的战争的人们认为这种政策和行为骇人听闻,这种互相冲突的道德判断必然导致互相冲突的行为要求或规范,进而导致人们行为的冲突,因而是不可调和的。当然,如果我们不是身处纳粹的德国,我们和希特勒以及纳粹也许不会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也不会直接发生行为上的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真的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因为如果我们默许或赞成这样的行为,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抱怨。只要我们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就不可能不做出某种道德的判断。正是因为这种利益关系的不可调和性,这种行为冲突的不可回避性,迫使人们不得不停止仅仅满足于说“你好我好他也好”的相对主义立场,不得不寻求某种独立于人们主观意识,独立于人们个人利益甚至特殊群体利益的某种解决道德判断真假和道德分歧的客观标准或客观基础。而在美学领域里,通常不涉及这种利益和利益所导致的行为冲突,不同的鉴赏判断不至于导致人们利益的冲突,因此,同时接受不同的鉴赏判断,接受某种美学的相对主义无伤大雅。但在道德领域里,道德判断的某种主观性和概念的灵活性却无法导致类似的无伤大雅的相对主义。人们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本能地寻求某种解决道德分歧的客观标准或者最佳的方法。①另一种广为人知的支持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证是道德多样性的论证,有人也称为文化差异性论证。之所以称为“道德多样性”,是因为该论证的一个关键性的前提是一个关于道德多样性的命题。这个命题其实就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文化相对主义的命题,即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体系。如前所述,道德相对主义是指:不同的道德判断都是相对于不同的道德框架,没有客观标准可以决定不同的道德框架之间的优劣(即不存在着一个普遍有效的客观的道德框架)。这个论证可以表达如下:

(1)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体系(道德多样性或文化相对主义命题)。

(2)道德多样性或文化相对主义命题蕴涵道德相对主义。

(3)因此,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

前提(1)是道德多样性或文化相对主义的命题。它是一个描述性的命题,一个关于经验事实的命题。它的正确性似乎应当由人类学家或社会学家所发现的经验事实来证明,而不是一个纯概念分析的游戏。人们普遍接受这个命题。但这一命题究竟是否为真并非是一个毫无争议的问题。不少学者注意到不同文化的不同道德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概念或法则。比如,谋杀的概念在每一种文化里似乎都有,它区别于执行死刑、战争中有意识地制造死亡等得到某种辩护的杀人。②此外,怎样解释人类学家所发现的文化和道德的多样性也是一个问题。尽管表面上不同文化有不同的道德体系,但在这些多样的道德体系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普遍的道德价值原则似乎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但即使我们接受第一个前提为真,第二个前提依然是有问题的。道德多样性的命题即使是真的,逻辑上也不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就是正确的。道理很简单,不同文化事实上接受了不同的道德体系并不意味着这些道德体系都是正确的或同等正确的,也不意味着不存在着某种客观的终极的价值原则。换言之,事实判断(如道德多样性的命题)逻辑上并不蕴涵价值判断(如道德相对主义的命题)。一个事实本身逻辑上并不蕴涵这一事实应当如此,或不应当如此,就像即使我们发现人类不同文化事实上普遍接受了某种价值原则也不意味着这些原则具备了普遍有效的客观地位一样。这种“事实”与“应当”的区别可以解释为何一个客观主义者可以接受道德多样性命题的同时依然可以否认道德

①即使在美学领域里,当鉴赏判断触及到人们的利益时,也会产生某种改变这种鉴赏判断所预设的美学观念的客观的要求。比如,不到一百年前,我们的国人还欣赏三寸金莲,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对此有生动的描述,小说里的人们以小脚为美,为荣,甚至还举办赛脚会。我们难道不认为这种摧残女人身体来满足男人怪癖的美学观念是不正确的吗?另一方面,如果人们的意见分歧不至于导致人们利益的受损或不涉及人们之间的利害关系,即使是认知分歧也可能不会导致寻求某种客观标准或客观答案的迫切要求。比如,甲可能认为这间屋子很热,而乙可能认为这间屋子不热。如果没有利害冲突,他们可以接受按照他们各自的标准所作出的判断都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这间屋子热不热涉及到要改变屋子里的温度的时候(也就是说涉及到甲和乙的“利益”的时候),那么,这间屋子究竟是热,还是不热?究竟是要降温,还是不降温?就不是“你对我对他也对”的理论所能解决的问题了。

②参见Clyde Kluckhohn, “Ethical Relativity: Sic et Non,” Journal of Philosophy 52, 1955.

相对主义而不会陷入自相矛盾。①这些都说明道德的多样性的事实命题和道德相对主义并无必然联系。因此,第二个前提不能成立。

许多人接受第二个前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不同文化长期存在着不同的道德习俗,这让人们对道德的客观性产生疑问:如果真有客观的道德,为何这么长的时间人类并没有达成统一的道德共识?道德的多样性为何会持续这么久?因此,道德只能是相对的。但这种道德的多样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认识上的原因所造成的。认识自然的客观的规律需要诸多的条件或因素,比如发现宏观物体运动的规律,人们不能仅仅只停留在知觉判断的水平上,还需要发明一些抽象的概念,建立一个演绎的体系并自觉运用这一体系等。这些因素并非每一种文明都会自然而然产生,而缺少这些因素就会妨碍人们对宏观物体运动的精准的把握。认识大自然尚且如此,认识道德就更加困难了。因为道德判断的真假不像自然科学知识的真假那样可以通过描述性的陈述来直接或间接地证实或否证,道德观念更容易受一个社会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所左右,他们往往会将向自己利益倾斜的“道德观念”视为正确的道德观念,而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干扰人们对真正的道德价值的认识。此外,对客观的道德原则或价值原则的认识,也需要创造恰当的概念和演绎体系,这也不是任何文明或文化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的。但没有认识到客观的道德并不等于没有客观的道德,就像古代西方的人们没有认识到地球是圆的,但并不等于地球不是圆的一样。

道德相对主义者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 Harman)也承认仅仅从道德多样性的事实并不能得出否认道德绝对主义或客观主义的结论。②但他认为道德的多样性虽然并不蕴涵道德相对主义,但道德相对主义是对道德多样性的最佳解释。我们可以将哈曼的论证表述如下:

(1)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体系(道德多样性命题)。

(2)如果任何理论能够对道德多样性命题给予最佳的解释,那么它就是一个正确的理论。

(3)道德相对主义是对道德多样性命题的最佳解释。

(4)因此,道德相对主义是正确的。

前提(1)的真假问题前面已经讨论过,无须赘言。前提(2)是对假说推理(hypothetical reasoning)或寻求最佳解释的推理(abduction)的一种表述。这种推理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被采用。经典力学的产生和海王星、冥王星的发现都包含了这种推理论证的过程,故我们也可以接受。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三个前提是否为真。

道德的多样性可以表现为道德的分歧。哈曼认为这种道德分歧不仅存在于不同社会或文化之间,而且存在于同一社会之中,甚至同一个家庭之内;不仅仅存在,而且似乎难以解决。比如,在当代美国社会中,道德素食主义者和非素食主义者之间关于是否应当饲养动物作为食物的争论,反映的是关于人以外的动物的道德地位的分歧。这种分歧即使了解了所有相关的事实之后也无法解决。这表明这种道德分歧不是认识上的分歧,不是对相关事实是否为真的分歧,而是根本价值观上的分歧。类似的分歧还有关于是否应当允许流产,是否应当允许安乐死,是史前文化古迹更重要,还是人的生命更重要,在正义的社会制度中是平等更重要,还是自由更重要,等等。以上这些分歧都很难用人们关于客观事实的认识分歧来解释。③

哈曼认为相对主义者可以对上面这种价值观的分歧给予正确的解释。我们先考虑一个古老的问题:是地动,还是日动?相对主义者认为,由于运动总是相对于某个时空坐标系而言的,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看你相对于哪个坐标系。一个物体相对于一个坐标系是运动的,相对于另一个则未必。不存在着离开了时空坐标系的所谓绝对的运动。同样,相对主义者对道德的分歧也给予了正确的回答:一个行为是否道德也总是相对于某个道德坐标系而言的,因此,它是否道德要看你相对

①参见Pojman, “A Critique of Ethical Relativism,”Ethical Theory, p. 44.

②参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 10.

③参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p. 10—11.

于哪一个道德坐标系来回答这个问题。①相对于一个道德坐标系是正确的行为,相对于另一个则有可能是错误的行为。不存在着离开了道德坐标系的绝对正确的行为。哈曼认为一个道德坐标系是指一套价值观(标准,原则等),类似于一个国家的法律。判定一个行为是否道德要依据事实和道德坐标,类似于判定一个行为是否合法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一样。②

人们为何总是认为存在着关于对错的客观的、非相对的事实呢?这是因为人们往往会将占据显著位置的(salient)坐标系视为具有特殊地位的坐标系或客观的坐标系,任何相对于该坐标系的事实都会被看作是客观的非相对的事实。人们为何认为存在着关于运动或质量的客观的、非相对的事实?因为人们将相对于显著位置的坐标系的运动和质量看成是客观的、非相对的事实。道德的问题也是一样。人们往往将自己的价值观所决定的道德坐标系看成是客观的,任何相对于该坐标系的对错也都被看作是客观上的对错。但事实上,我们并无充分的理由相信存在着这样具有特殊地位的客观的道德坐标系。③

哈曼的上述论证是缺少说服力的。即使人们之间的道德分歧是关于价值观的分歧,而不是关于经验事实的分歧,这也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着客观的价值,不存在着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答案。在他的例子中,人们争论的并不是人或动物是否有价值,胎儿的生命或母亲的生命是否有价值,平等或自由是否有价值,生命是否有价值或痛苦是否有负价值等等(争论的双方最终会承认这些事物的价值或负价值),而是当这些客观的价值彼此发生冲突时,哪一种价值更有价值。而人们自身的客观的利益或利害关系最终会迫使人们选择一种答案。也就是说,要么这种争论和人们无利害关系、无关痛痒,那么这种争论会类似于某些美学争论,可以允许某种道德相对主义;要么,这种争论和人们切身利益相关,那么,不管我们目前对答案有无共识,人们的利益终究会迫使人们最终达成解决分歧的共识,而人们的利益和愿望是否得到公平处理则是评价这种共识是否合理的客观依据。

哈曼的解释也不是对道德多样性的正确解释,因为按照他的解释,一个行为道德与否总是相对于一种文化或一个社会所选择的价值观或道德坐标系,也就是说,凡是现实的(一种文化或社会事实上所选择的价值观或道德坐标系)都是合理的。但许多文化或社会所实际选择的道德体系或所实行的道德习俗似乎并非都是合理的。比如,印度有些地区曾实行的寡妇殉夫的习俗(suttee),非洲一些部落至今还实行的“割礼”(excision或female circumcision),希特勒和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政策和屠杀等等。道德相对主义对这些文化现象无法给予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另一方面,道德客观主义似乎可以对道德的多样性给予更好的解释。道德客观主义认为,决定道德合理性的最终依据是看道德要求是否反映了人们的整体利益,是否公平处理了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人们的利益关系并非总是你死我活的,利益的受损也并非总是无法容忍的,当利益的损失在可忍受的范围之内时,当利益冲突不大时,不同文化的不同的约定或共识就会决定道德的多样性或地域性。比如,在吃狗肉究竟道德上是否是可允许的问题上,东方一些国家和西方一些国家的不同的共识便决定了它们各自对这一问题不同的看法,也决定了它们对这一问题不同的道德判断,但这种道德约定的正当的相对性只有不涉及人们之间的核心利益或利害冲突时才是可能的。当不同的客观的价值在实践中发生冲突之时,怎样解决这种冲突?在不涉及人们的根本的核心利益时,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文化传统或共识也可能决定它们不同的解决办法。比如,当整体利益或公平的要求(往往意味着要求政府的干预)和自由的要求(往往意味着要求将政府的干涉减少至最低程度)发生冲突之时,究竟应当怎样平衡这两种客观的要求?中国人可能更倾向于整体利益或公平,而西方人可能更倾向于自由。但是,这种不同依然受到公平和自由的客观要求的限制。比如,公平要求如果过分侵犯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成为了一种社会的负担或使得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懒惰和无效率,则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不行的;反过来,如果个体(如企业)自由或个人自由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公,造成周期

①这里所说的道德坐标系是由人们的价值观所决定的。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确定道德的坐标系(规则、标准等)是有可能犯错的。这可以解释为何主体间的道德判断也有可能犯错,因为这些道德判断所依据的道德坐标系有可能出错,有可能和主体间的价值观不一致。参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 13.

②参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p. 12—13.

③参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 13.

性的经济危机,则不论在东方还是西方也是不行的。在决定在什么条件下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将一些超道德的行为(自愿将自己的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以帮助他人或自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挽救他人的生命等)纳入普通的道德义务(道德上强制一个人将自己的财产转让他人或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挽救他人或服务于他人的利益①),东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也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东方人也许会比西方人在更多的情况下将超道德的行为视为道德的义务。但这种不同只有在不触及人们的核心利益或福祉的条件下才能被允许,正如在设计一幢建筑或一种款式的汽车时,可以允许外观和结构上的不同,甚至也可以允许不同程度的安全系数,但这种不同不能违背力学定律,不能危及人们的安全,这种不同也不意味着没有统一的客观的力学规律。在什么条件下,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将何种超道德的行为作为人们的普通义务,终究受到人们客观的核心利益的限制。比如,将某种超道德的行为视为道德义务是否能够为一个民族的人们或者一个社会长期自愿承受,这种义务是否公平(比如,是否是人人都应履行的义务或人人在相似的条件下都应履行的义务)等。道德话语背后的这种客观的利益最终决定了一种文化的道德观念的合理性。斯坎伦(Thomas Scanlon)曾对道德的客观性和多样性作过这样的解释:。他认为规定什么是错误行为的道德义务,即他人无法合理反驳的理由所规定的道德义务(违背了这些义务便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构成了道德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内容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会因地域或文化的不同而不同,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在道德的核心部分之外的道德则是由人们的社会条件、文化传统、社会共识所决定。②

道德客观主义不光可以解释道德相对主义所能够解释的道德的多样性,还可以解释相对主义无法解释的“多样性”,如寡妇殉夫,割礼和纳粹的种族屠杀,因为客观主义者并不认为凡是约定的便是合理的,这要看是否符合人们长远的福祉。这些习俗或种族主义不符合人们长远的福祉,因此,或者终将被淘汰,或者为人们所谴责、摒弃。更重要的是,客观主义还可以根据人们福祉是否得到改善,人们的利益是否得到公平的对待,来解释道德相对主义所难以解释的道德的进步(下节将会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因此,道德相对主义也没有对道德的多样性给予最佳的解释。

道德相对主义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例如,它在破除神旨论(the divine command theory)的教条时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它揭示了道德的权威性并非先于人或独立于人的意志愿望而存在;道德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源于人们之间的某种约定和共识——这些对于一直相信上帝是道德之源的西方人来说确实有振聋发聩的作用。它在反对西方文化中心论或种族中心论的斗争中,在纠正西方人的某些偏见的过程中,在批判性地反思西方文化本身的问题的时候,在寻找道德的新的、甚至客观基础的努力中,也都起到过积极的作用。良性的相对主义依然承认约定的道德的作用:人们一旦作出约定或达成道德共识就有义务遵守这种约定或共识,除非对方违反或无意遵守。③

道德相对主义的主要问题是将人们之间的约定和共识看成是决定道德上正确与否的唯一的根据,否认这种约定和共识背后有客观的基础。④这种缺少进一步的客观依据的约定主义或相对主义,如同列宁所说,终究会导致主观主义、怀疑论、不可知论或诡辩。⑤尽管不同文化、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的不同的共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决定道德的多样性,但从这一事实我们并不能得出人们的任何的道德约定都是合理正确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仅仅人们的共识并不足以决定道德上正确

①“道德上强制”的意思是说,如果违反了道德义务便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②参见Scanlon, 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pp. 348—349, 详细论述见该书第四章和第八章。

③“良性的相对主义”(benign relativism)的说法来自斯坎伦,指不导致道德虚无主义的相对主义。见Scanlon, 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p. 333. 哈曼的相对主义是一种良性的相对主义。见Harman and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p. 6.

④这种“共识”并非是指一个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赞同或同意的观念,而是指绝大多数人赞同并在一个社会占据统治地位的观念。

⑤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见《列宁全集》第14卷,第1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与否。人们事实上相信某种行为是道德的并不足以证明这种行为客观上就是道德的。一种观念或原则事实上的普遍被相信和接受并不能说明被接受原则或价值观的合理性、正当性。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即使人类普遍相信和接受了“贪腐”和“作弊”道德上是可允许的行为,也无法使它们真的成为道德上可允许的行为,正如西方的人们曾事实上普遍相信和接受地球是平的,但这并不能证明地球事实上是平的一样。其实,即使我们假定“自由”、“平等”、“博爱”等观念为人类普遍接受,但仅仅根据事实上的普遍接受也不足以证明这些观念的正当性,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客观的理由。道德相对主义的问题正是在于将道德仅仅建立在人们共识的基础上,将道德的要求也仅仅限制在达成共识的人们之间,这不仅导致主观主义,理论上和实践中也会导致许多难以接受的后果。

首先,如果道德仅仅是人们之间的约定或共识,那么,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的道德观念就不可能出错,因为,决定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的是该社会或文化的人们之间的共识,由于我们并无其他手段决定这种共识是否正确,一旦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就成为了该社会必须奉行的道德观念。因此,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不可能出错。但是,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是有可能出错的。例如,著名的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曾描述过西南太平洋美拉尼西亚群岛的某些岛屿的道德习俗,这种习俗能够允许持续不断的下毒的意念以及弥漫整个岛屿文化的敌意。①这样的道德习俗难道不是一种陋习吗?因此,将道德仅仅归结为人们之间的共识是不够的。尽管人们之间的共识客观上会受人们利益的支配,因此,所达成的许多道德共识很多情况下实际上有可能反映人们之间的共同利益。但由于文化传统的原因,认识上的原因,以及社会上强势利益集团(如古代奴隶主阶级或封建帝王)有意识地灌输某种仅仅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价值观念的原因,一个社会的人们所达成的共识未必就反映了社会每个人的利益,因此,人们之间所达成的共识就有可能出错。这就是为何会有“民粹”之说,为何密尔会提到“多数人的暴政”,以及为何西方的“民主”也会产生希特勒这样的独裁者的原因之所在。

其次,道德相对主义认为对于一个行为的道德判断正确与否总是相对于某一个道德框架而言的,我们并无客观的依据对不同的道德框架进行评判,这就必然导致不同社会,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争议和道德批评变得不可能。②按照道德相对主义,不同文化对同一行为的道德判断看似彼此冲突,实际上并不冲突,甚至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分歧逻辑上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一种文化的人说“行为A是道德的”,意思是说“行为A按照C1的标准是道德的”,而另一种文化的人说“行为A是不道德的”,意思是说“行为A按照C2的标准是不道德的”,这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真。因此,生活在一种文化中的人逻辑上无法否认生活在另一种不同文化中的人的道德判断。事实上,哈曼就认为由于“我们”和希特勒以及哈曼所想像的“谋杀”公司的成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同,因此,如果“我们”依照自己的道德标准批评后者的行为,断定它们是不道德的,这种批评从逻辑上看会显得十分“古怪”(odd),因为“我们”和他们之间没有道德共识,尽管他认为“我们”可以说后者的行为是邪恶的。③但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争议和道德评价真的是不可能的吗?我们真的不能认为印度曾实行的寡妇殉夫制是一种陋习吗?我们真的不能从道德上谴责希特勒的行为吗?我们似乎很难说我们道德上对这些事情可以无动于衷,至少我们希望这类事情不要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这在某种意义上对这类行为就已经进行了道德的评判,而我们很难说这种评判是不正当的。

再次,道德相对主义无法解释道德的进步。这不仅仅是因为道德相对主义不得不认为文化或社会的道德共识不可能犯错,不仅仅是因为它否认不同道德框架之间的道德批评的可能性,也不仅仅是因为它否认有评价道德的客观基础,还因为,按照道德相对主义,一种文化或一个社会内部的人,如果想要改变所处文化或社会的现有的道德观点,改变现有的道德秩序,想要进行某种道德的改革,按照他所在的文化或社会的标准,他的行为道德上总是错误的。如果任何道德变革从一开始就是错

①参见Ruth Benedict, “Anthropology and the Abnormal,” The Journal of General Psychology 10, 1934: pp. 59—82, a publication of the Helen Dwight Reid Educational Foundation。

②甚至同一文化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道德批评也是不可能的。

③见Gilbert Harman, “Moral Relativism Defended,”Relativism: Cognitive and Moral, eds. Jack W. Meiland and Michael Krausz,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2。原文最初发表在Philosophical Review 84 (1975): pp. 3—22.

误的,那么,任何正当的道德观念的改变都是不可能的。当然,针对这一指责,道德相对主义者可以声称他们也可以解释道德的进步:当人们发现他们所坚持的道德标准和他们所相信的根本的价值观念不一致时,解决这种不一致就意味着道德上的进步。比如,一个社会可能一直认为奴隶制道德上是允许的。但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人们又认为人生而平等。由于该社会的人们普遍不认为奴隶是正常的人,认为奴隶是和其他牲口的地位差不多的动物,因此他们不认为奴隶制有何不妥。但一旦当他们认识到奴隶和奴隶主以及社会上其他的公民一样也是正常的人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他们道德体系中的不一致,在消除这种不一致的过程中就会认识到奴隶制是不道德的,而这也就意味着这个社会道德上的进步,因为这个社会消除了道德体系中的逻辑上的不一致。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人生而平等,那么如何解释推翻奴隶制道德上是该社会的一种进步?仅仅将道德进步解释为消除道德体系中逻辑的不一致似乎不足以解释一个社会的道德进步。①

道德相对主义所面临的上述问题和困难是难以克服的,因为我们无法认为一种文化道德上不可能犯错,人们之间的道德争议也不可能是无意义的,谈论道德进步也不可能没有客观的标准。为了避免这些困难,也为了避免道德怀疑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我们只能寻找不依赖于我们主观意志的客观的道德标准。寻找这种客观标准的动因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当我们在表达对同一个对象相反的道德判断的时候,我们彼此都希望对方能够接受自己的观点。这种道德上的分歧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无法对这种分歧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而这种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分歧要求有一种客观的(独立于双方各自利益或意志的)标准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比如,谋杀公司的成员认为“谋杀是正当的”,而“我们”认为“谋杀是不正当的”。这种分歧是真实存在的,无法通过“你好我好他也好”的办法来解决彼此的分歧。如果双方不希望通过丛林规则或暴力强制的手段来迫使对方表面上接受自己的判断,那么他们只能寻求一种独立于各自利益和意志的标准来解决彼此的分歧。第二,人们的利益以及利害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道德的核心部分应当是公平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或行为规范的体系是否公平地处理了人们的利益关系是有着客观标准的,如果一部分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则“不平则鸣”,他们或迟或早会挑战不公的道德体系,寻找一种更为“客观的”道德。换言之,得到辩护的核心道德通常应当是反映了社会的每个人切身利益的规则体系。违反这样的道德的要求通常会导致每个人的利益受损,如诚信的要求。②无视或违背这样的道德要求,整个社会将付出沉痛的代价。霍布斯对此早有证明:如果不对人们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进行约束,如果没有仁慈、忠诚、诚实、合作等价值观念的约束,社会就会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而这是不利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这个论证的核心部分在当代决策论和博弈论的“囚徒困境”的讨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而那些最终得不到辩护的道德要求,要么和人们的切身利益无关,要么仅仅只是反映社会部分人的利益要求,甚至是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以保护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的要求。而虚假的道德要求,如“宁可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所代表的道德要求,对于一个健康和健全的社会来说是不可能长久的。认识的局限、社会习俗的惯性和既得利益集团有可能延缓对正当的道德要求或客观价值的接受和承认,但随着历史的进程,陈腐过时的观念终将会被大浪淘沙,和人们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的客观的道德观念终将会被人们所接受,成为合理的社会和政治的基石。正是由于道德要求的客观性使得道德话语具有“适真性”(truth-aptness)的特征。所谓道德话语的“适真性”是指道德话语适宜于用真假来评价的特征或“事实”陈述的特征。当人们认为“贪污是不道德的”时,人们认为这一判断是真的,而相反的判断则是假的,这种真假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虽然在某种意义上,道德判断确实是将人们的主观情感(愿望或要求)对象化或客观化到所判断的对象上,使得道德话语成为具有真值的判断,但这种将“对错”的概念“对象化”或“客观化”本质上反映的正是人们利益的客观需要。由于这种需要,人们将反映了每个人的自身切身利益的道德要求以陈述句的形式客观化。

总之,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在历史上曾起到过解放思想的作用,但由于它将道德仅仅归于人们主

①参见Harman, “Moral Relativism Defended,”Relativism: Cognitive and Moral, p. 201.

②更多的这样的规则可参见Pojman, “A Critique of Ethical Relativism,”Ethical Theory, p. 47.

观的看法,因而难以克服上面提到的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困难。为了避免这些困难,为了克服道德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也为了解决人们之间的道德分歧,寻求客观的道德标准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08JA720016)和江苏省教育厅重点课题(批准号:06SJB720015)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常山客)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Chen Zhen

Abstract:Moral relativism is easy to be confused with some non-relativistic views, such as cultural relativism and parametric universalism. There are two moral relativist theories: individual relativism and intersubjective relativism. Intersubjective relativism or moral relativism holds that what is right or wrong is relative to some moral framework or moral consensus (or agreement) and that there is no objective basis for judging which one, among different moral frameworks, is better. Two kinds of arguments are provided for moral relativism: argument from analogy of judgments of taste and arguments from moral diversity. Those arguments are flawed because there is a significant dissimilarity between moral judgments and judgments of taste and moral objectivism can provide a better explanation for moral diversity. If we want to avoid moral skepticism and nihilism, and if moral debates make any sense, we cannot but look for some objective moral standards.

Key words:moral relativism, moral objectivism, moral objectivity, intersubjective relativism, conventionalism

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

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 1.中国社会正处于复杂的转型期,对于这个时期的境况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10.0分) A.物质文明建设成就斐然 B.精神文明建设仍面临巨大挑战 C.道德问题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难题 D.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良好,道德问题不再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难题 我的答案:D√答对 2.在社会加速转型期,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以下对于该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与资本的关系理解不正确的是()。(10.0分) A.市场经济得以启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就是资本 B.如果没有资本,市场经济便无法运行和实施 C.资本积累不是市场经济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

D.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引进资本 我的答案:C√答对 3.树立公共道德典范权威的基本前提条件是政府和政府职员的道德品质必须首先合乎()的基本要求。(10.0分) A.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制度 C.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 D.社会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 我的答案:D√答对 4.改革开放之初,我国设立经济特区对外商投资给予优惠政策的主要原因是()。(10.0分) A.破解资本匮乏的难题 B.引进先进的技术 C.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理念 D.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

我的答案:A√答对 1.政府权威降低的根本原因之一,便是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是()。(10.0分)) A.政府与民众信息沟通不畅 B.政府与民间或民众之间的紧张加剧 C.社会上下难以形成良性互动 D.政府与民众互动理解不足 我的答案:ABCD√答对 2.以下对于社会转型的道德文化效应理解正确的是()。(10.0分)) A.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并不是特例,历史上很多国家也经历了这个过程 B.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只是特例,与国情有关 C.这一时期出现的诚信缺失等问题,根本上都属于发展中的问题 D.当前的道德状况,既有消极一面,也有复杂、积极的一

道德相对主义~&~道德普遍主义

道德相对主义~&~道德普遍主义 作者:mhlonline标签:道德道义注意2010-12-09 15:15 星期四晴 道德相对主义 在哲学中,道德相对主义是一种立场,认为道德或伦理并不反映客观或普遍的道德真理,而主张社会、文化、历史或个人境遇的相对主义。道德相对主义者与道德普遍主义相反,坚持不存在评价伦理道德的普遍标准。相对主义立场认为道德价值只适用于特定文化边界内,或个人选择的前后关系。极端的相对主义立场提议其他个人或团体的道德判断或行为没有任何意义。 一些道德相对主义者,例如存在主义者让-保罗·萨特坚持个人的、主观的moral core应该成为个体道德行为的基础。公共道德反映社会习俗,只有个人的、主观的道德表达真正的真实(Authenticity)。 道德相对主义不同于在通俗文化中,人们经常将自己描述为“道德相对主义者”,表明他们接受其他人的价值,赞成没有一个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普遍主义(moral universalism)观点相对,如世界人权宣言就是道德普遍主义实践。同时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客观主义(moral objectivism)、道德现实主义(moral realism)和道德自然主义(moral naturalism)相区别。 相对主义与动机说 卡尔·马克思 一些人将卡尔·马克思(1818 – 1883)作为道德相对主义的典型。他宣称每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完全是其生产方式和阶级结构的产物。他相信统治阶级的利益将成为社会的占优势的道德体系。 弗里德里希·尼采 弗里德里希·尼采认为道德是二元论概念带给人们、又由教会继续维持的一个错误思想。他一生的任务,就是重新评估所有价值,把人类思想从这些错误拯救出来。他预想未来个体将自然地行动,充分利用他们的天赋潜力或权利欲(der Wille zur Macht)。他相信人类只有通过开始自然地、本能地、根据每个个人的愿望和动力行动,才会前进,实现这潜力。übermensch将呈现强壮、有力、自然和快乐的结果。快乐(“力量增长、阻力被克服的感觉”)将自然出现。尼采希望通过人类动力“再自然化”来准备人类成长的土壤。他相信,一旦人们摆脱道德(以及协会、宗教),下一代人将会不受污染地、自由地、强壮地成长。 道德相对主义不可避免地反对几乎世界所有宗教所教导的绝对道德。 道德普遍主义(moral universalis m) 是一种一元伦理学立场,认为存在对所有人普遍适用的普世伦理(universal ethic),不论其文化、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性取向或其他不同特征。例如,人性有共同的弱点,各种文化中普遍的理智要求,或神的命令。它与各种形式的道德相对主义相反。

《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答案

《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答案 《当今礼会的道徳困境与对策》考试 1(单选題廿枉社去加速转型期,我国帀场餐济的岌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臥卩对于^时期我国帀场经济与资本的关系理眸不正确的是()O A. 帀场经济得以启無口发展的最重竇的基础之一就是资本 B資本职累不是市诙济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 C. 要岌瞑市场经济,就必须引进资本 D. 女踝沒有资本,市场经济便无法运彳jl口实施 菩案:O A ?'E O C O D挣记此趣 2(单选题)」引令f )的i匀衡状翦卩是我们所追求的高效率与高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理想发展模式。 A. 高敢率与低基尼系数B彳氐效率与高基尼系数C.高效率与高基尼系数D使婢与彳腿尼系数 答秦:理A O B O C C D t?记壯题 3(单选狂),(引分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诚信状况,以下理解不正确的罡()o A.社会整体诚信度下降 B政府公信力偏I氐 C.政府已址芫全失去公信力 D下级韶门在落实贯彻上圾扌旨示时,打折扣的现象实际上是政府的取咸在降低 答案:O A O B> c O D标记此题

4(单选题).(3)力'攻革开放之初,我国设立经济特区对外商投资给予优惠政策的王要原因是()。 A引进先进的技术 B玻解资本匮乏的准题 C.开射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 D学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 5(单选题).(3)分道德建设的朿点,在于建立引人向善的社会机制,用()保护好人,提升人的善性。 A政策和法律 F权利和义务 C社会自觉性 D.个人自觉性 6(单选飙?⑶分半母丄会的变革有不同于他国的特殊性。总体来看,这种特殊性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火车加速转弯”。此所谓'加速”罡指()。 A.发展速度加快 3社会转型 C.社会转型过程中呈现的突出特点 D社会变革 7(单选敲⑸分卬国社会正处于复杂的转型期,对于这个时期的境下理解不正确的杲()。 A楕神文明建设发展良好,道德问题不再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难题 B物质文明建设成就斐然 C. 猜祐文明建设仍面临巨大挑战 D. 道德问题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难题

基础理论研究

【基础理论研究】 道德相对主义的界标 张言亮 卢 风 〔摘要〕 本文主要在理论上划清了“道德相对主义”的界限。在对“道德”与“相对主义”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对“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相对性、道德多元主义、道德地方主义,强道德相对主义与弱道德相对主义进行了区分。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分类;总结了道德相对主义的一般论证模式;阐明了道德相对主义的对立面以及道德相对主义的家族相似概念。最后陈述了必须拒斥道德相对主义的理由,即道德与法律有内在的联系,有普遍有效的法律,便有普遍有效的道德观念和规范。 〔关键词〕 道德 相对主义 道德相对主义 〔中图分类号〕B82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539(2009)0120026204 在现代生活中,很多人都觉得很难对一个人或者一个行为作出正当或者错误的判断,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正当或者错误的理解,并没有绝对的正当与错误。现今流行的各种道德理论都有各自的核心概念和原则,但是,这些概念和原则是不可公度①(incom2 mensurability)的,因而当不同道德理论的核心原则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似乎没有合理的方法去衡量它们的是非对错②。 为能直面道德相对主义的挑战,首先必须辨析“道德相对主义”的内涵和外延,给“道德相对主义”划定明确的界标。本文将从以下四个角度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细致的阐释,并提出反对道德相对主义的理由。 一、辨析“相对主义”与“道德” 在阐释什么是道德相对主义之前,有必要分别对“相对主义”和“道德”这两个常用术语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按照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Stanford Encyclo2 pedia Philosophy)的说法,“相对主义并不是单一的教义,而是一族观念,这一族观念的共同主题是说一些经验、思想、评价甚至实在的某些重要方面与其他某些事情相关。比如,证明的标准、道德原则或真理据 说有时是相对于语言、文化或生物构成的。”从这个简单的说明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主义”是个与其他重要哲学观点纠缠在一起的复杂观念。要想理解相对主义,必须对相对主义涉及的其他观点有所了解。也就是说,在谈相对主义时,一般是谈一个主题(或观点)与其他多种主题(或观点)的相互关系,这个主题(或观点)无法离开其他诸多主题(或观点)而得以阐释。相对主义的大致结构是:X相对于Y而存在(或X与Y有关)。有各种不同的相对主义。据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解释,X是因变元(dependent variables),表示“什么是相对的”,Y是自变元(independent varia2 bles),表示“相对于什么”。X可指代重要概念、重要信念、直觉、认识评价(Epistemic Appraisal)、伦理(道德)、语义学、实践、真理、实在;Y主要指代语言、文化、历史时期、内在认知构架(Innate Cognitive Archi2 tect ure)、选择、科学结构、宗教、性别、种族或者社会身份、个人等等。当然,还可以根据特定考虑在这个结构中加入变元和自变元不同的值。显然,“道德相对主义”只是“相对主义”这一族概念中的一个而已。如果我们选定“道德”为自变元的值,那么,根据“道德”与因变元的关系,就可以得出十种以上关于“道德相对于Y”的不同组合。如,道德是依赖于文化的,道 ①②“不可公度”也被译作“不可通约”,它原是一个数学用语。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用这个术语来说明不存在衡 量或比较不同科学理论的中立的标准,麦金太尔则用这个术语来说明在不同的道德理论之间缺乏统一的衡量和比较标准。 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当今道德话语最显著的特征是歧见叠出,道德争论无休无止。他举了三个在现代道德领域争论颇多的例子:正义战争、人工流产、公费医疗和教育。从对这三个例子的分析中,很容易发现现代道德哲学话语中相对主义的气息。

2014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90分以上

2014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与对策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正处于复杂的转型期,对于这个时期的境况以下理解不正确 的是:(精神文明建设良好,道德问题不再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 2、道德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引人向善的社会机制,(政策和法律)保护好人,提升人的善性 3、树立公共道德典范权威的基本前提是政府和政府职员的道德品质 必须首先合乎(社会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4、在社会加速转型期,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以 下对于该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与资本的关系理解不正确是(资本积累不是市场经济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 5、中国社会的变革有不同于他国的特殊性。总体来看,这种特殊性 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火车加速转弯”。此所谓“加速”是指:(社会转型过程中呈现的突出特点) 6、对于我国的社会改革,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往往是一项改革 充分完成之后,才能启动另一项改革) 7、(高效率与低基尼系数)的均衡状态即是我们所追求的高效率与 高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理想发展模式。 8、改革开发之初,我国设立经济特区对外商投资给予优惠政策的主 要原因是(破解资本匮乏的难题)。

9、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法律必须依赖道德)。 10、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诚信状况,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政府已经完全失去公信力) 二、多项选择: 1、当今社会的道德困境表现在:(ABC) A、社会的公正次序出现了偏差 B、社会诚信问题 C、社会的信念体系问题 2、 3、以下对于现代传媒和主流意识形态对道德正能量的传播理解正确的是(ABCD) 4、我国当前进行道德文化建设可以采取的措施是:(ABCD) 5、

社会学必备哲学基础

社会学必备哲学基础 有影响的主要是近代西方哲学 哲学的三类问题 形而上学、知识论、伦理学 知识论分为经验论和理性论。 (马克思单列) 主要两大纠结点 经验论 在经验论与理性论(即唯理论)的长期论争中,经验论由盛而衰,理性论有抬头的迹象。从20世纪初到50年代末期,在英美哲学界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是由A.孔德开始,由B.A.W.罗素发展起来的分析经验论(见分析哲学)。实用主义以及欧洲大陆的其他一些哲学流派也倾向于经验论。这一时期,理性论仅仅在新经院哲学(见新托马斯主义)中还有点影响。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 60年代在法国兴起的结构主义运动,力图恢复理性论在现代哲学中的地位。而对经验论最沉重的打击,是来自心理学方面。蓬勃发展起来的认识心理学派,给理性论提供了反驳经验论的最有力证据。按照认知学的看法,心灵完全不是一块白板,即使最简单的知觉也受认知作用的影响,决不是单纯接受来自外界的刺激。一个意象更是信息储存与检索的复杂操作,经验论者所设想的那种纯粹的经验或观察并不存在,人们在对外界事物的认识中,认知的模式或范式起着决定的作用。 科学实在论根据新的物理实验结果对经验论所作的批评,也为理性论的复兴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经验论者不仅忽视了心灵或理性的作用,而且还否认或怀疑外物,即那些不可观察的“理论对象”的存在,并以可观察性作为实在性的标准。大多数科学实在论者反对经验论主张的这种观点,有些实在论者还提出了相反的看法,认为科学哲学中最后的裁判员不是理论,而是实验,不是我们怎样思想,而是我们如何行动。在他们看来,能够产生效果的理论对象,即使本身是不可观察的,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它们是实在的。经验论和理性论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易位,也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不中不西,我们面临的道德困境).

不中不西,我们面临的道德困境 时间:2010年02月12日 11时29分来源:新华网作者:杨维中 坛主小传杨维中,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1995年起在南京大学攻读中国哲学博士学位。1998年留校任教,著有《道生大师传》、《心性与佛性》等学术专著。 拾葚异器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遇饥荒,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扼虎救父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心中想念着父亲,奋不顾身冲向老虎,骑在背上扼住虎颈,捏住虎的呼吸,勒死老虎,虎口救出父亲。 行佣供母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

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涤亲溺器黄庭坚,字鲁直,号涪翁,又号山谷,江西洪州分宁(今修水)人。北宋著名诗人,开创江西诗派,著有《山谷集》行世;又以精于书法著称,善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黄庭坚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怀橘遗亲陆绩,三国时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芦衣顺母闵损,春秋时期鲁国人,他生母早死,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父亲十分感动,继母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弃官寻母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人类学和道德相对主义

21A.100 豪教授 人类学和道德相对主义 两个故事: ·1960-1970年,著名的哈佛心理学家—Jerome Bruner杰罗姆.布鲁纳认为让年轻人接触一些社会科学的概念是个不错的主意,因此它开创了一门课程:“人类:研究课程” (MACOS). 课程以因纽特人为核心,持续7天,专为第9年级设置。 学生们观看了没有旁白的录像。其中一段持续了25分钟,一个男人拿着长矛在冰窟旁边守候着海豹破冰而出。 这门课程充满了刺激。 1970年,佛罗里达州湖城的一个官员,他的女儿正在接受这门课程。他看到了这门课程并深感恼怒。他通过当地电台播映,谴责这门课程助长枪支控制、色情和嬉皮士价值观。 从那里引发的抗议导致了强烈的反响。国会开始干预此事,课程最终被禁止。 原因是一些影片播映了人们不太乐意看到的东西。比如:多个因纽特男人共享一个妻子的行为。课程中涉及这项内容,却没有对此提出谴责。另一个例子:每逢饥荒,会有一些老年人为了群体的利益,自愿站出来,在深夜里悄然消失。 ·1910年巴拿马一位总统坐船去访问库纳人。他受到了村庄人民的热烈欢迎,但是却因库纳女人的穿着方式感到不舒服。库纳人用一条带子将幼女的鼻子刺穿。当她们长大时鼻子上就穿上更粗的带子直到能戴上一串首饰。 同时也有许多穿满念珠的带子精致地缠绕在腿上,并且永远不能摘除。(只有改变或固定图样时才被摘除)这改变了腿部的肌肉。 巴拿马政府决定要教育印第安人。他们视为非法的第一项内容就是这种挂念珠的行为。 他们主张要解放那些肌肉遭受迫害的妇女。 这些故事集中反映的是文化相对主义问题,尤其是它引发的道德问题。 1.文化中研究道德的历史:对差异的挑战和对种族中心主义的挑战。 a.对这种观点的挑战始于16世纪西方的扩张。 b.西班牙天主教认为其他人是完全缺乏理智的,因为他们不是天主教徒。 c.同样也有一些其他反对思潮。 d.著名的反对者:Bartolome de Las Casas i.新世界中的一个殖民者。 ii.为迫害加勒比海岸人口的负疚感所折磨,成为一名多米尼加人和当地人民的极力拥护者。 iii.1650年和一位名叫Sepulveda的多米尼加人进行了一场著名的胜负论战。 iv.对印第安人的人性进行辩论。

道德困境中的人性冲突求求你表扬我

道德困境中的人性冲突 ——评电影《求求你,表扬我》 《求求你,表扬我》(黄建新导演),讲述的是一个打工仔杨红旗(范伟饰),因父亲是劳模,特别期待能受一次表扬。于是他到报社讲述自己如何解救一名险被强奸的女大学生欧阳花(陈好饰)的事迹,可没有人信他,他不断四处讲述,终于引起报社重视,派记者古国歌(王志文饰)进行调查。正当事情要水落石出,女大学生出面阻止,面对女孩的声誉和民工的心愿,记者不知如何取舍。在这个故事里,每个人都经历着灵魂的拷问。影片以对现实的陈述和小人物的关注展开了对人性的分析和社会批判。 在这个电影中,大部分人都在因为不同的原因和目的而成为撒谎者,少数的诚实者在这个社会中显得格格不入,且更可悲的是.由于看到太多谎言这些诚实者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怀疑,就像古国歌对女友米依说的抓捕犯人的事情也充满怀疑一样。欧阳花为了不受影响,后来又意图情挑古国歌摆平此事,但是最后却由于西区惯犯的落网而鸡飞蛋打。同样,为证明自己确实救过人,为了给患有肺癌时日无多的爸爸一个交代,杨红旗拼命在证实自己,但是,他也一直挣扎在孝道和道义之间。黄建新精心布设了村支书的笑容、葬礼的仪式等一系列不合理的细节,铺垫出了第二个结局“杨胜利没死且和儿子一起去了北京”,在这个结局中.杨红旗为村里的利益默许了村支书的谎言.且还参加了虚假的葬礼。于是杨红旗得到了村里和报纸的双份表扬、村里免费打开了知名度、杨胜利老汉因为儿子得到表扬而心情愉快病情好转,大家似乎皆大欢喜,但是古国歌却无法理解自己做了什么把一个诚实的见义勇为者逼成了撒谎者。片中出现的其他看似无关紧要的配角,也都在不同侧面表现着社会浮夸和谎言成为风尚。村支书决定撒谎,因为他知道撒谎可能给村民带来更大利益:句号扮演的警察决定撒谎,因为如果说出粉巷曾发生过恶性治安事件,派出所的综合治理标兵单位就会泡汤:唯一说真话要求得到表扬的杨红旗也被归于其中得不到信任,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由于道德沦丧而造成“我们不敢去相信别人”的悲哀。 这部影片表面上展示了一出略带苦涩的黑色幽默“想在影片中表述生活中不可判断的东西.所以选择了荒诞这种表达方式”。但是,实际上,它展示的是中国当代社会转型期从一元走向多元,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各种意识形态的碰撞、冲击和融合的混沌的状态。社会各个阶层,面对着社会的变革,特别是经济大潮下的道德困境,其意味更值得研究。道德困境,正是《求求你,表扬我》的核心所在。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在这个个人价值全面抬头(却并不健全)的动荡年代,道德成为一种艰难的选择。《求求你,表扬我》的主角包括民工、大学生和报社编辑,这一次的道德问题也似乎与时代无关,成为人人难以自保的陷阱。至此,黄建新已经完全走出中期作品社会图景式的风貌,似乎正走进一个更为开阔的地带。黄建新就是给我们显示道德标准多元化带给整个中国社会的茫然失措。黄建新说过:“我经常对某些东西判断模糊,当无法概括一件事的时候,只能用表述的方式,就像这部电影,要求表扬的范伟、一心想挖掘真相的王志文以及不想让别人知道事实怕影响前途的陈好从自己的立场出发都没有错,这就是一个悖论,到最后每个人都背离了原始的初衷。尤其在现实生活中,实用主义已经代替了理想主义,不知道我的片子能否表达一些。”作为一个民工,范伟身上负载了太多的符号意味:他是一个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孝子,他又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民工,一个38岁的老光棍,最深刻的感受到了社会阶层的差距,以及金钱给

道德困境的抉择

道德困境的抉择 道德困境是指行为者在面临二者选其一道德选择时会遇到的情景。道德困难的选择的实质是选择善。对于一个有向善意志的人来说,有可能会陷入这样的情境: 在某一时刻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善,而选择者此时却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而舍弃其他。这种情形就是道德选择的困境或道德困境。之所以称“困境”,是因为这已不是在善与恶,即正价值与负价值之间进行选择,也不是在善与非善,即有无价值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在善与善,即正价值与正价值之间进行选择。由于各种善都是人之所欲而不愿放弃,善善选择往往置人于理智上左右为难、情感上痛苦不堪的窘境。 正如哈佛公正课上所分享过的道德困境案例:如果你看到了一列电车在向前行驶,由于制动失灵,它将撞上前面的5个人,但是你有机会转动方向盘,使电车驶入岔道,代价是撞死岔道上的一个人。你会如何抉择?如果你是站在天桥上,桥上恰巧有一个胖子,你将他推下去,就可以挽救那五个人,如果你不推他下去,那五个人就会丧命,你又会如何抉择?对前者大多数人都会轻松地做出选择:转向岔道,撞死一个人。如果无法避免亡人的悲剧,只能在一条生命与五条生命之间进行抉择,那为了五个人能活下来,牺牲一个人是值得的。其背后的道德据是:做法是否正确,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取决于我们选择这种行为的结果。牺牲一条生命,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结果合算的道德的,那转向岔道的行为选择就是正确的。这种只关注结果的道德原则便是结果主义。而后者同意牺牲胖子的人就少了很多。同样是在一条生命与五条生命之间选择,结果一样,过程不同,行为选择就有了变化。行为结果有道德,行为过程也有道德,而且行为过程的道德原则,并不依附行为结果的道德原则而存在,二者是分离的。也就是说,行为结果的道德原则不能凌驾于行为过程的道德原则之上,我们不能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无视少数人的利益。因为无视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我们之所以对胖子“下不了手”,不是因为我们不认可“一个换五个”的结果,而是不能认同这样“换”的方式。 面对困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都有做出这种选择的理由。我觉得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谴责面临这种道德困境的人所做出的任何选择,因为这些本来就是无解的,不管做出哪一种选择都会面临巨大的代价和痛苦,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利去牺牲一个无辜之人的利益,来实现较多人的利益。然而王夫之有云:“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定也。三者有时而合,合则亘千古,通天下、而协于一人之正,则以一人之义裁之,而古今天下不能越。有时而不能交全也,则不可以一时废千古,不可以一人废天下。执其一义以求伸,其义虽伸,而非万世不易之公理,是非愈严,而义愈病。”既然痛苦无法避免,当我在面临道德选择的时候,应当明辨公私,明白什么是一己之私、一时之义、古今之义,为大义牺牲小义是我会做出的选择,但是对于其他人的任何选择,我们都应当给予尊重和理解。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道德相对主义差异研究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道德相对主义差异研究 当今社会,活跃着两种道德判断“标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旨在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道德观;道德相对主义,一种新兴的社会思潮,坚持不存在评价伦理道德的普遍、客观标准。通过比较研究,分析两者在不同维度上的相异之处,分析“道德相对主义热”的理论主张特点,重申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髓。 标签:马克思主义道德观;道德相对主义;普遍伦理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极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它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判断某一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作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道德相对主义对于道德的理解存在着诸多差异,这种区别是本质上的。 一、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道德相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主张道德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产生,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段有着相应的道德观念标准。道德相对主义认为道德不存在绝对性,世界上亦没有普遍伦理的存在,任何的道德判断标准都是相对于个人的道德观念,或个人、文化、社会的历史特定性。 (一)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相关概述 在阿斯诺维奇看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所强调:其一,道德批判必定与一种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习俗的分析和批判密切相关,而且与隐含在其中的规范和行为的分析、批判密切相关,即一个有效的道德体系需要特定类型的政治经济体系相配合;其二,道德命令必须基于现实人的利益和动机。 这两方面所强调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道德的观点是首先认为道德在人类历史上是发展变化而非永恒的,因而它是一个历史范畴。《反杜林论》中马克思论证无产阶级的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但并未肯定无产阶级的道德永恒不变,这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发展、辩证的理论内核。同时,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具有阶级性。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任何道德,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伴随经济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这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最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是具体而非抽象的。因此,主张道德的评价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仅仅使用一种普遍、教条的判断标准。而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角度可知,这种道德特殊性的理解和运用是建立在道德普遍性理论指导之上的具象操作,并非随意为之。 (二)道德相对主义相关概述 关于道德相对主义,大多数学者赞同这样的观点:在哲学中,道德相对主义

道德困境

道德困境 国中有家,家有个体。传统的儒家通过家国体系把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组织成一个庞大的帝国。然而,当个体不幸陷入与传统道德冲突的困境,他又该如何突围呢? 首先要为与传统价值不可调和的道德冲突下个明了的定义,随后才能在设定的范围内讨论突破道德困境的方法。 道德冲突存在的前提,自然能想到的是,公认的道德原则同个体道德实践不兼容。举个例子,一家中一父一母一女儿,女儿亲近父亲,母妒,遂疏离父女关系。女儿不解母意,认为剥夺了其享受父爱的权利。然而,传统道德规定的慈爱子孝,完全忽略了人性中爱情的存在。母同女儿在爱情面前的竞争关系是人类天性必然导致的,不论竞争对象是父还是其他存在。但是,母同女儿的竞争关系在传统的道德框架中并没有得到解决,致使两者甚至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进行恶性竞争。由于母一般地位高在家中握有主权,女儿于是常常在竞争中落入下风,并同时受到“孝顺”这种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传统道德的束缚和镇压;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终有一天会成为主母,掌握家庭权利,而母已衰老,处于不利地位,只能虚弱无力的拿出“慈爱子孝”的保护伞。可以肯定的说,与母女的竞争关系对应,家庭中必然存在父子间和子女间的竞争关系。传统道德忽视了家庭中这些竞争关系,对于竞争导致的矛盾冲突,也只能无力的提出“父父子子长长幼幼”这种无法落实的道德理想。 一方面传统道德对现实生活调节不能,另一方面社会的惯性造成传统道德原则依旧难以撼动,因为人们守护传统。社会惯性可以理解为,社会变革是螺旋渐进的而不可能是“毕其功于一役”式的突变。既然支撑起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需要慢慢积累,社会的变革还需要时间耐心等待,因为马克思哲学认为,下层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时代的改变反映在个人意识上,自然的,就是产生道德冲突。 此类情形就像穿鞋子:脚长大了,原来的号码不再合适,于是有些挤脚。鞋子是保护脚板的,必须得穿,所以能想到的解决方法有两种。其一,依旧穿小鞋,横竖把脚挤进去,时间长了,楞是让脚板维持了原来的大小,很节约,唯一不足就是过程太痛苦了,而且容易引起疾病;其二,就是换鞋呗,可是新鞋子不能天马行空任意形状任意尺码,它还得在旧鞋子的基础上,参照脚的大小,规规矩矩的设计而成,理由吗就是,旧鞋子如此经穿耐用,肯定是有长处的,所以不能一概放弃。两种解决途径,一个保守,一个冒险,一个省力,一个费工。可是着眼于未来,为健康计,既冒险又费工的方法反而成了理智的选择。 既然道德冲突客观存在,不禁要问具体的道德困境是什么样子,解决道德冲突是否需要突破传统约束,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举一个关于爱情的例子。一个未成年人暗恋其老师,一边欲表达心意,争取爱情,一边畏惧家人知晓后受到谴责,从而构成心理矛盾,终日郁郁寡欢。根据儒家的伦理体系,老师是和家长一辈的,于是师生恋同乱伦无二。甚至未成年人的家长此前一直向其灌输禁止早恋的教导。可问题是未成年人的恋爱只是想想而已,并未付诸行动,老师都不见得知情,而且感情发展连成年人都很难控制,更何况处于敏感青春期的人呢?所以未成年人没有错,可是在其保守又严格的家长看来,其犯下了乱伦兼早恋的双重罪恶。在给予未成年人怜悯的同时,让人不禁想如何能够稍稍减轻其心理负担。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置呢?传统道德规范的确应该遵守,可是有什么能比子女的健康幸福更重要吗?为了维护所谓的颜面,谁能赋予家长肆意损害子女利益的权利呢?也许家长为了避免伤害孩子,会把谴责的矛头指向老师。可是无辜的老师甚至不知道世上存在着这样一份暗恋。由此看来,在这个情形下,被破坏的传统礼教呼唤惩罚,可是没有那种惩罚是具有正当性的。解决的办法也许是突破儒家定下的身份限制,承认更符合人性的“恋爱无辜”原则。结果没有人应该受到谴责。但是虽然承认未成年人可以向老师表白,可老师作为大人则有责任为了其健康成长拒绝接受其爱情。总结这一事例,为了解决未成年人的道德困境,传统道德的确被突破了,理由为尊重人性,和关注人的健康发展。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_(最后校对稿)[1]

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 陈真 (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道德教育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道德相对主义很容易和许多非相对主义的观点相混淆,如文化相对主义和参量普遍主义等。道德相对主义有两种:个人相对主义和主体间相对主义。后者认为,道德上的对错依赖于判定其对错的道德框架或道德共识,没有客观的标准可以决定不同的道德框架或道德共识之间的优劣。支持这种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证包括鉴赏判断类比论证和道德多样性论证。这些论证有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因为道德判断和鉴赏判断有着本质的区别,而道德客观主义能够更好地解释道德的多样性。此外,道德相对主义将道德仅仅建立在人们共识的基础上,将道德的要求也仅仅限制在达成共识的人们之间,这不仅导致主观主义,理论上和实践中也会导致许多难以接受的后果。寻求客观的道德标准是解决道德争论,避免道德虚无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道德相对主义道德客观主义道德的客观性主体间的相对主义约定论 [作者简介] 陈真(1954—),男,湖南省桃源县人,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当代西方伦理学和当代西方哲学研究。 道德或道德的核心部分究竟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还是相对的、主观的?或者说,究竟有没有客观的道德规则或价值原则?道德相对主义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而道德客观主义者的回答则是肯定的。本文认为,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对道德的本质和多样性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它依然面临许多难以克服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难。道德客观主义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道德的多样性,而且可以避免道德相对主义的诸多困难与问题。① 一 许多人,包括一些学者,往往自认为是一个道德相对主义者,但他们同时又坚信许多非相对主义的命题。比如,认为一个人有权利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个人权利在没有侵犯他人权利的条件下不容侵犯等。许多人接受道德相对主义也往往是因为他们将它混同于一些非相对主义的命题,并且由于后者的某种合理性,而认为前者也具有同样的合理性。为了避免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和不一致,为了避免陷入无意义的争论和无的放矢,也为了客观地评价道德相对主义,我们有必要弄清楚道德相对主义的基本含义,尤其是要弄清楚道德相对主义究竟不是什么。 道德相对主义又称为伦理学相对主义。西方相对主义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他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并且断言每一个人的知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信念或意见都是同样真或同样正确的。②人不仅仅是“真”的尺度,也是“善”和“美”的尺度。真善美都是因人而异的。这里的“人”应当理解为人内心的一种观念或思想。这样,道德相对主义就可以解释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判断者关于善恶的观念(即善恶的标准),对同一个行为的不同的道德判断相对于判断者各自的善恶观念是同样正确的,我们并无客观的标准决定不同的善恶观念之间的优劣。③ ①道德客观主义(moral objectivism)和道德绝对主义(moral absolutism)不同,尽管二者都认为存在着客观的、普遍的道德规则。前者认为这些道德规则的应用可以随着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一部分可以为另一部分所取代或压倒,而后者则否认这一点。康德主义和功利主义可以看作是道德绝对主义的代表,而罗斯的初始义务论则可以看作是道德客观主义的代表。关于道德客观主义和道德绝对主义的区别,参见Louis P. Pojman, “A Critique of Ethical Relativism,”Ethical Theory, ed. Louis P. Pojman, Belmont, CA: Wadsworth, 2002, p. 46. ②参见Plato, Theaetetus, 152a, 161d,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eds. Edith Hamilton and Huntington Cairns,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1, p. 856, p. 867. ③这里对道德相对主义的解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并非必然等于后面将要谈到的主观的或个人的相对主义。因为这

道德困境

未来电子技术公司(FET)最近推出了一套设用于金融机构、大公司和政府部门处理和存储包括税收、自动转账等财务数据的电子微型系统软件。这项产品的技术开发权属于FET,但预计其竞争者很快也能推出类似产品。因而,FET比原计划提早将该产品推向了市场。事实上,之前的实验室测试阶段的工作还没有完成。现在,测试已经完成了,而且结果显示该系统在有些数据的回复和处理上存在缺陷。当然,测试结果不是定论性的,但是,据FET 的说法,即使新的测试结果证实确实存在这种缺陷,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只有亿分之一。现在还不知道这一缺陷会对财务处理产生什么后果。 假设你是FET的一位CFO,你的薪酬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你知道,如果FET召回缺陷产品,必然会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你的薪酬也会下降。更要命的是,你刚刚根据你对未来几年的收入预期买了一栋昂贵的房子。如果FET的新系统项目不成功,就无法付款。 作为一名高级执行官,你觉得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策?你是否应当建议公司召回问题产品,直到测试结果满意为止?你是否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案例道德困境 未来电子技术公司(FET)最近推出了一套设用于金融机构、大公司和政府部门处理和存储包括税收、自动转账等财务数据的电子微型系统软件。这项产品的技术开发权属于FET,但预计其竞争者很快也能推出类似产品。因而,FET比原计划提早将该产品推向了市场。事实上,之前的实验室测试阶段的工作还没有完成。现在,测试已经完成了,而且结果显示该系统在有些数据的回复和处理上存在缺陷。当然,测试结果不是定论性的,但是,据FET 的说法,即使新的测试结果证实确实存在这种缺陷,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只有亿分之一。现在还不知道这一缺陷会对财务处理产生什么后果。 假设你是FET的一位CFO,你的薪酬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你知道,如果FET召回缺陷产品,必然会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你的薪酬也会下降。更要命的是,你刚刚根据你对未来几年的收入预期买了一栋昂贵的房子。如果FET的新系统项目不成功,就无法付款。 作为一名高级执行官,你觉得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策?你是否应当建议公司召回问题产品,直到测试结果满意为止?你是否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案例道德困境 未来电子技术公司(FET)最近推出了一套设用于金融机构、大公司和政府部门处理和存储包括税收、自动转账等财务数据的电子微型系统软件。这项产品的技术开发权属于FET,但预计其竞争者很快也能推出类似产品。因而,FET比原计划提早将该产品推向了市场。事实上,之前的实验室测试阶段的工作还没有完成。现在,测试已经完成了,而且结果显示该系统在有些数据的回复和处理上存在缺陷。当然,测试结果不是定论性的,但是,据FET 的说法,即使新的测试结果证实确实存在这种缺陷,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只有亿分之一。现在还不知道这一缺陷会对财务处理产生什么后果。 假设你是FET的一位CFO,你的薪酬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你知道,如果FET召回缺陷产品,必然会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你的薪酬也会下降。更要命的是,你刚刚根据你对未来几年的收入预期买了一栋昂贵的房子。如果FET的新系统项目不成功,就无法付款。 作为一名高级执行官,你觉得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策?你是否应当建议公司召回问题产品,直到测试结果满意为止?你是否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 道德学习

第五篇育人的心理 如果只传授学生的知识,不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不考虑学生的学习动机,就会给教育与人的发展带来致命的内伤。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我确实相信:在我们的教育中,往往只是为着实用和实际的目的,过分强调单纯智育的态度,已经直接导致对伦理价值的损害。”①其直接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容易将人异化为机器,将教育过程视作是生产高智能的机器人的过程。这或许就是时下经常听到的人们对教育的批评:传授给学生一些小智(仅有聪明才智),却让学生丢了大慧(即真正的智慧)。为了纠正教育中存在的这种偏差,让人清楚地认识到智慧的实质以及物慧与德慧的联系和区别,体现本书所讲的促进人的身心健全发展的新教育理念,就专设一篇探讨育人的心理(狭义的)。不过,读者于此千万别误解,以为育人就不需要“开智”,就不需要“知识”,事实上,假若一种教育只重道德学习,只重情感的培养,只重动机的激发,而不去开民智的话,那么,与专重知识传授的教育相比也仅是半斤对八两,都是不健全的教育。因此,从广义的育人心理看,上篇所讲的育智的心理也是育人的心理的一部分。 第九章道德学习 【内容摘要】 本章对品德与道德的内涵及其联系与区别、品德的心理结构、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心理机制、品德培育路径、育德方法、品德测量、品行不端的防治和道德学习的迁移过程等与道德学习有关的几大主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与已往同类著作相比,本章的第一个亮点是,对品德的内化机制提出了新看法,主张品德的内化机制包括模仿尤其是象征性模仿、同化与顺应和评价等三个阶段。第二个亮点是在弘扬中国传统德育心理学思想精髓的基础上,对品德培育的路径、育德的方法、品德的测量、品德不端的防治等问题都提出了新看法。第三个亮点是通过理论阐释与初步验证研究表明良心新论是一种适合解释道德学习迁移的理论。 【核心概念】 广义道德、狭义道德、品德、品德的心理结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内化、良心、道德自我、羞耻心、品行不端 【思考题】 1.什么是道德绝对主义?什么是道德相对主义?你对它们的看法是怎样的? 2.请简要谈谈道德学习与知识学习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3.请你谈谈自己对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心理机制的看法。 4.请谈谈对品德心理结构的看法。 5.请结合具体实例谈谈你对育德方法的看法。 6.宜采取哪些方法进行品德考评?品德考评中宜注意什么问题? 7.请结合具体实例谈谈你对品行不端的防治的看法。 8.请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谈谈你对道德学习迁移的看法。 假若一个人连做人都做不好,他的智力再发达,能力再超群,对社会、对他人都是有害无益的;尤有甚者,一个品德恶劣的才能越高,对社会对他人所带来的危害会越大。所以“做 ①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93 405

论道德困境中的规范性难题

〔论文关键词〕道德困境道德难题规范缺失规范冲突角色冲突〔论文摘要〕现代社会出现了很多道德困境,这导致以解决道德难题为使命的应用伦理学的产生。依据道德困境产生的原因,可以把道德难题区分为三类,即相关事实不清而导致的事实性难题;道德规范缺失和冲突而导致的规范性难题;以及道德范畴和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难以确证而导致的元伦理难题。规范性难题是应用伦理学研究和实践中碰到的最普遍的道德难题,主要表现为三类:规范缺失性难题、规范冲突性难题和角色冲突性难题。其中,规范缺失性难题和对抗性的规范冲突性难题,是应用伦理学关注的重点。我们还通过对代际正义、环境伦理学、安乐死以及医生角色冲突的具体分析,揭示了这些道德难题的具体内涵,为我们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现代社会出现了很多道德困境,这导致以解决道德难题为使命的应用伦理学 的产生。一般而言,我们只要有了对特定的道德情境和与此相关的道德规范的理解和把握,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就可作出道德判断和选择。这里不存在道德困境。但如果我们在做出道德判断和选择时,对相关事实情境的理解有分歧,可依据的道德原则又相互冲突,或是道德范畴及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难以确证,就会陷入难以进行道德判断和选择的困境。这时道德难题就出现了。由此,我们可以依据道德难题产生的原因,把道德难题区分为三类:即相关事实不清而导致的事实性难题;道德规范缺失和冲突而导致的规范性难题;以及道德范畴和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难以确证而导致的元伦理难题。规范性难题是应用伦理学研究和实践中碰到的最普遍的道德难题,主要表现为三类。一、规范缺失性难题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往往是前所未有的。因此,传统的伦理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似乎已无力引导我们走出困境。按忧那斯的说法,这是因为传统伦理学具有的如下几个特征。(1)在时间上具有当下性。它们都对活动的直接标准加以规定,并且活动的主体和对象是同时存在的。(2)在空间上具有相邻性。伦理地域被限定在这样一些范围内:伦理主体和对象作为邻居、朋友或敌人相处,或作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弱者与强者以及所有人与人相互作用的角色相处。所有的德行对于这些相近的活动范围都适用。(3)伦理学知识注重此时此地,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具有善良意志的人的知识。由于传统伦理学的上述特点,其确证和提供的道德规范适应的是传统社会的道德实践,但由于现代社会出现了处于传统伦理学视野之外的具有崭新性质的活动领域和利益关系,要调整这些活动和关系,必然面临传统伦理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的某种空白而出现道德难题,即所谓规范缺失性道德难题。代际正义就属于这类难题。代际正义是调整人类社会世代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道德规范。我们可以把社会中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主要归纳为三种形式:家庭中的世代关系、同时存在的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和跨越时间的非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关系。显然,就家庭中的世代关系而言,我们清楚对于长辈和后代应尽的道德义务。如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义务,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于成年的子女来说,对长辈有赡养尽孝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就会受到道德或者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没有规范缺失的问题。就同时存在的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也清楚无论对于上代还是后代都有应该履行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都规定有代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处理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伦理关系时,也不存在规范缺失的问题。规范缺失性道德难题只出现在跨越时间的非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关系之中。这个意义上的代际正义主要调整的是非同时存在的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后代人是指“和现在的世代没有重叠的那些世代”[1],具体来说是“那些将生活在未来,但是直到现在最后一个活着的人死亡以后还没有出生的未来世代”[2]。AvnerDe-Shalit准确地概括出了这种世代之间关系的五个方面的特征[3]。(1)对这个世代关系中的世代之间的传递问题,人们必须考虑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现在的资源更符合未来的生产潜力要求,因此,从一个世代到另一个世代的物品传递意味着后者将获得比前者因此遭受到的损失更多的价值。(2)在这种世代关系之中,预测后代人的需要和偏好是困难的,即使能够预测,在与当代人的需要和偏好进行比较的时候,也是极为复杂的。(3)我们与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