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责任分工说明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责任分工说明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责任分工说明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职责分工说明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探索适应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我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我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我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我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本职教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中心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咨询的专家机构。

二、组成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4、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关心支持中心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校长审批,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个别调整。

1、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2、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3、定期开展专业咨询研讨会,研究讨论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行业和企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协助系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兼职工程技术人员到学院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逐步实现专业建设的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

5、指导本专业制订自编教材规划,负责自编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对教材的选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为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7、指导、提升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本专业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8、对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进行立项推荐、审议和指导;按照规定程序,参与对科研成果的评审、验收和鉴定工作。

9、加强同行业、企业的联系,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建立和完善校企双赢的长效合作机制。

10、审议新设专业的可行性研究、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课程大纲等文件资料。

11、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

12、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开展科研与科技开发

13、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毕业生就业情况,对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完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1、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2、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3、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4、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提出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校企合作计划的制定,指导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专业学生教学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7、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8、院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院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院外实习的指导老师,参与人才的培养过程。

9、院外成员可与学院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联合开发项目,对学院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10、委员会校外成员要协助我校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向我校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1、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建立如下材料:

(1)指导委员会档案;

(2)工作计划;

(3)每次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五、附则

本工作章程由校企办负责解释。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分工说明按照《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划与规定,现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组成员的工作分工说明如下: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范围

指导本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办学模式、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改革评价模式,根据需要,完成学校和本专业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分工

(一)总体分工

1、委员会主任:主管委员会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2、委员副主任:主抓校外合作资源的引入与协同。

3、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副主任以及各委员日常事务及会务的处理。

4、专家顾问:提供整体指导支持。

5、委员会其它成员分工;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有一名委员主管“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向;一名委员主管“师资队伍建设”方向;一名委员主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方向。

(二)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向的职责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课程体系建设

3、核心课程建设

4、教学模式改革

5、评价模式改革

6、专业资源库建设

7、实训基地建设

(三)主管师资队伍建设方向的职责内容

1、专业带头人培养

2、骨干教师培养

3、“双师型”教师培养

4、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四)校企合作、工学结果运行机制建设方向的职责内容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

2、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制度建设

3、校企合作载体建设

4、校企资源共享建设

5、顶岗实习新模式

6、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与职责分工表

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_______ 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总则 第一条按照“做特、做精、做强”的专业建设目标,着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特色化发展,真正为产业发展和学生服务,特成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计算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本位”的原则, 紧紧抓住突出实践性教学、强化技能培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调动广大教师的 积极性,编写具有一定质量的计算机专业实训实习教材,优化实训课程结构,形成以工 作任务为载体,构建学习情境教学模块的课程教学模式开发,为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专 业技能水平,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服务。 组织机构 第三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系(部)推荐,教务科研处审核,由校长审定并颁发聘 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专业指导委员会由5-13名人员构成,根据目前学院实际。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 2.本专业领域的专家、 行业领域内的工程或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 1-2名,委员3-10名,信息系主任兼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校外委员占三分之一,主任委员组织和联络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五条专业指导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中职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行业、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

2.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毕节市卫生学校护理学重点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等文件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的精神,根据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的实际需求,决定成立“护理专业重点专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通过建立本专业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企业以及职业教育专家资源,为本专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全面的咨询与指导,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容管理、改革评价模式等,从而全面提升专业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优秀实用型技能人才。 第三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充分调动学校现有优秀师资,参与到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设;认真引入行业、企业以及职业教育专家资源,通过校外资源带动专业的综合性发展;通过深化校企合作,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更加符合本地或本区域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从而推动本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本专业的建设,带动本专业相关专业群以及学校其它专业教学与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护理重点专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2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7名。 第六条应尽可能吸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有长期且丰富的行业及企业工作经验,特别是有过一线的工作经验,对职业教育有较深的认识,能够结合行业需求来研讨专业建设要求的人员参加,在数量上2—4人。

XXX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唐山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对学校专业 建设工作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运行经费纳入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第二章组成规则 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9-25名委员组成,指导委员会委员须是本校在职人员并能正常履行职责,总数为单数。45岁及以下的委员应不少于3名。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总人数中所占比例不少于四分之一。指导委员会其他委员来自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聘任校外部分高水平专家作为补充。 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 第七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处理与专业建设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经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1.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2.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3.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4.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5.因出国等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再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产生办法 第九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采取民主协商办法,通过提名产生候选人。其中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提名5-7名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入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其他委员由校长、主管校长、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教务处长协商提名。提名时应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专业、单位、年龄分布。 第十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经与学校领导协商后提名。具体人选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确定。 第十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因各种原因在任期内退出后,空缺名额须根据专业、单位、年龄等情况进行相应递补。递补人员由指导委员会主任提名,或由指导委员会三分之一(含)以上委员联名提名,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和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确定。 第四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权限如下: 1.讨论审议学校每个五年计划中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2.讨论审议每年度专业建设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3.讨论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及审核工作; 4.讨论审议各级重点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的申报与评估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整理版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 、、八 章 程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

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总股本。本社住所设在县(市)乡(镇)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 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 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 (二)弓I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本社自愿加入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 义务。 第二章社员 第七条凡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 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 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社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

模板-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模板)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探索适应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我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我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我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我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本职教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中心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咨询的专家机构。 二、组成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4、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关心支持中心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校长审批,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个别调整。

合作社联合社20XX年工作计划

合作社联合社20XX年工作计划 为、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省委 **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和十一届五次全会、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次,供销合作社的“二次创业”,“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措施,“两社一会”发展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20XX年全系统工作,工作计划:20XX年的工作思路:、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十一届五次全会、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次,担当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主力军的重任,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发展活力,“二次创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民增收。“四项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食盐市场的清理整治,吃上放心合格碘盐。 责任感和使命感,县供销社机关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整活资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流通工程”精心编制《**县20XX—20XX年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规划》和制定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农产品市场建设、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络建设方案、供销社在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在农村流通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在合作经济组

织中的引领作用、在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中的作用。 供销系统20XX年主要经济指标计划:商品经营总额7600万元;销售化肥320XX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31个,:建配送中心1个,建乡级连锁超市7个、发展专业合作社5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3个、农产品协会4个;农产品经纪人和人员培训380人次,汇总利润8万元,销售食盐3616吨。 和督促企业多方筹措资金,有利时机,化肥的储备工作,省级储备8000吨、边远山区储备16000吨,20XX年农业生产用肥需要,降低农民生产成本。 供销企业的改革改制,力争在20XX年底,县农资公司、那洒供销社的股份制改造重组,者兔供销社依法破产清算,全系统的改制面达100%。 食盐的购销工作,盐政执法队伍建设,食盐市场清理整顿,涉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食盐的购销工作,让吃上放心合格碘盐。 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坚决克制松懈麻痹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警钟长鸣,以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为主,各企业要措施,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企业财产和生命安全。,还要信访工作,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为平安**建设。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开发区职业中专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 指导委员会机构及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健康稳步地发展,推进酒店管理专业示范校建设,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酒店管理学科体系,确保酒店管理专业科学、有效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与相关行业(企业)的联系,有效落实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途径并最终实现酒店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设立酒店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酒店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是学校进行酒店管理专业设置、酒店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智囊团和指导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设在青岛开发区职业 中专。 第四条酒店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委员2名。秘书由本校人员兼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三章委员的权利

第五条对酒店管理专业的建设工作进行咨询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对校外专家委员,学院可以聘任其为本校兼职教师。 第七条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优先利用本校的教学资源进行培训。 第八条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协商聘用本校的教师参与企业的培训和兼职工作。 第九条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协商开展校企合作,共同研制和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优先挑选本院毕业生。 第四章委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关心教育事业,热心人才培养;积极为本专业的建设献计献策;积极支持和帮助本校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支持和参加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酒店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本专业教育和教学规律。酒店管理专业委员会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指导。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阜城县保丰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3年09 月 20 日召开设立大会,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由侯建武、侯春勇、侯春正、侯春路、侯春红等设立人发起设立。本社名称:阜城县瓜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本社住所:衡水市阜城县古城镇刘南星阁村,邮政编码:053000 。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社业务范围:瓜菜农产品收购、销售,蔬菜瓜果、豆类、油葵种植、销售。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第九条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凡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查并表决通过的,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使各类学校专业更好地对接产业,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校确定有关专业建设和发展、审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能的智囊团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应用先进的专业建设理念,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部推荐,各部成单位研究审核,由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5~9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或经济师、会计师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各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3~5名。应尽可能吸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秘书由本校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六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第三章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八条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九条 ?指导、协助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第十条?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 第十一条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第十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第五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待遇 第十六条? 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校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开发应用技术项目,优先挑选毕业生。 第十七条? 可利用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培训。 第十八条? 由本校正式颁发聘书的受聘委员,其子女在组成单位读书,可享受相应组成单位教师子女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对社会各行业的专业委员,本校可以聘任其为相关组成单位的兼

农村合作社发展规划.

XXXXXX种养殖合作社产业 发展计划 法人代表: XXXXX 经营地址: XXXXXXXXXXXX

XXXXX种养殖合作社产业发展计划 XXXXXXX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 年12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位于蒿林乡大唐村,主要业务有中药材、经济林果、农作物种植;羊、猪、鸡养殖、销售;电子商务等。合作社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出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通过实现自我约束,规范管理,会员监督的工作制度,实现统一管理。 一、建设背景 XXXX村离县城60多公里,地处高半山地区,交通不便,传统农作物经营规模小,收益少。现有耕地面积3000多亩,人口940多人,劳动力400多人,多数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大片土地闲置,或被撂荒,耕地得不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且近年来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经济转型,就地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是摆在各级领导,涉农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面前的急待研究、探讨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XXXXXXX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花椒、中药材种植和猪、

牛、羊、中蜂养殖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己任,以帮助社员和广大农民劳动致富为宗旨。通过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和服务更多的农民朋友在自家门口实现就业,靠辛勤劳动过上富足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三、基本思路 在现有种植小麦、马铃薯、油菜等传统农作物和花椒的基础上,逐步向中药材等其他特色种植和中蜂、驴、牛养殖方向发展,通过对合作社社员和其他农民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系列化、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帮助社员、农民增产增收,同时,积极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打造自己的品牌,让本地农产品走向全国各地,走进千家万户。 四、发展计划 (一)2018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花椒、中药材等高效益农业。积极推行“党建+合作社”模式,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西和县广鸿中药材合作社合作,采用“大社”带“小社”方式,通过流转土地或签订种植协议,种植适宜于本村生长的贯叶连翘、柴胡等中药材,在此逐步发展壮大。到2018年底,全村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0亩。 (二)2019年。联合更多的群众加盟本社,到2019年,

(2020年编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2007年8月21日 9:15:42 高县工商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专业建设工作机构章程

专业建设工作机构章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 二00九年二月修定 目录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机构图 构。 造专业建设骨

第五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于我校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能领导并指导专业建设骨干小组和专业建设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员任期三年。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各专业教育和教学规律,确定我校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八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专业建设重大决策问题。 第九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分工,分别按照分工要求进行开展工作。 第十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监督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专业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会议,研讨专业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专业建设骨干小组的会议,指导专业建设骨干小组开展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领导小组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经费。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

2009年2月1日附件: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表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各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步伐,确保各专业科学、有效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专业与相关行业(企业)的联系,有效落实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途径并最终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特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为增强科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撑能力,通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整合当地的生态、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惠及合作社全体成员并带动周边农户的增产增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按照“行政推动、行业为主、社会参与、分级培训”的总体思路,坚持骨干培训与面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知识更新与技能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为重点,以现有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等单位培训资源,合力推进合作社骨干成员培训工作,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今年共培训xx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重点,是培养善经营、会管理、懂

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培训和提升合作社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培训能当家、善管理的合作社理财能手,提升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理财能力以及合作社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发展的水平;培训既有一定理论基础知识又有比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的骨干成员,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操作能力和带动能力,为合作社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影响力大、感召力强,能与广大成员打成一片的土专家、田秀才。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不同水平,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认真选编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的教材。要采取理论教学与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合作社培训工作。承担任务的县级农经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中央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三、培训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培训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骨干成员。 (二)培训内容 高效种植、养殖实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运销、储藏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信息技术和统计技术;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王生明等6人发起,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伍拾陆万元(¥560000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王生明业务范围: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本社住所: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0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延安市安塞县县(市、旗、区)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

XX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模板】

江苏卫生健康**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造就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培养适应行业、产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各专业成立相应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 第二条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成员为具备下列条件的专家、学者或业务骨干: 1.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准确把握本专业发展趋势;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条专业指导委员会机构组成: 1.每个二级学院有若干个专业,每个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可来自以下机构: (1)校内专业带头人及培养对象、专业骨干教师; (2)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行业大中型企业、健康产业相关机构及企业等; (3)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

(4)同类院校及科研机构。 3.一般情况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9-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专业带头人担任副主任委员。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专业骨干教师担任,负责协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制订、修改并实施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年度计划; 第五条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分析就业岗位及职业能力,提出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第六条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开展新增专业调研、论证,提出规划方案; 第七条指导开展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研究,指导本专业课程建设,开发校企合作教材; 第八条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资源优势,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不定期举办学术报告、讲座或授课,介绍相关专业(行业)的最新进展、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 第九条指导开展校企(校校、校政)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合作育人、合作就业新模式。 第十条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协助二级学院推进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1.指导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保证本专业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出满足岗位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计划,正确考核和评价学生动手能力,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本专业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有10名专家组成,其中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3名,大专院校专家2名,学院内部专家5名。每年开展2次专业会议,对本专业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建设、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研讨,提出专业建设指导性意见。企业的专家还经常提供学生就业后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信息,跟踪毕业生发展成长情况,同时,将行业的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新技术、新材料等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专业建设组,使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始终健康、正确、有效的进行。 2.专业指导委员名单

3. 工程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办学质量中、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高职专科学校,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性技术应用性人才,特设立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学校为确定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智囊机构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博采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为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接受澧县职业中专学校的领导。委员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授予聘书。 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专业组为单位分别设立,以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教研活动。 第六条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学校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6~12名本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应尽可能包括本行业涉及到的各个技术领域,并能正确掌握和预见专业发展趋势。 第八条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第九条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各专业组办公室,由秘书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的,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委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可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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