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有效保障矿山工作人员及矿产资源的安全,保证矿人车的安全运行,制定本

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矿山的矿人车。

本管理办法的宗旨是:保障人身安全,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节省燃料资源,提

高矿山运营效益。

第二条基本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矿人车的安全保障机制。

2.矿人车的日常运行和检查流程。

3.矿人车的相关配套设备使用规范。

第三条运行管理结构

本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的运行管理机构为管理机构,由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车队长、车队员等人员组成。

第二章矿人车的安全保障机制

第四条原则

1.矿人车的用车原则修改时需经过审批。

2.在安全保障方案下,同一部矿人车在不同时间只能配备一个司机。

3.矿人车在高频率使用后必须进行检查和保养。

4.矿人车不能在未经授权的区域行驶。

第五条安全保障方案

1.矿人车必须经过认证方可安装并使用。

2.矿人车必须配备车辆定位装置,定位装置必须能够将车辆位置实时传

输至管理机构。

3.矿人车驶入限制区域时,需要启动车载定位装置,管理机构实时监管。

4.矿人车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

第六条安全检查措施

1.矿人车的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2.矿人车在任何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性检查。

3.对于车辆的故障报告,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处理。

第三章矿人车的日常运行和检查流程

第七条日常运行流程

1.矿人车在每次工作前必须进行车辆设备检查,包括燃油、电量、轮胎气压等。

2.矿人车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

3.矿人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第八条定期检查流程

1.矿人车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轮胎压力、变速器油位、刹车液位、整车灯光等。

第四章矿人车相关配套设备使用规范

第九条 GPS 设备使用规范

1.矿人车 GPS 设备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的授权才可以使用。

2.矿人车 GPS 设备必须按照定位要求安装,且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必须符合管理机构要求。

3.矿人车 GPS 设备的电子地图要正常更新,以便能够正确地显示车辆位置信息。

第十条对讲机使用规范

1.矿人车对讲机在无线电频谱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得到分配。

2.矿人车对讲机的使用功能被分配给必须使用此功能的矿人车。

3.矿人车对讲机及配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按要求进行。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管理要求

1.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人员进行管理。

2.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矿人车日常工作,必要时可以随机检查。

第十二条管理清单

1.矿人车使用名单。

2.矿人车相关设备购置记录、保养记录、检查记录等。

第六章罚则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

1.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盗用矿人车。

2.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

以上便是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所有使用矿人车的人员必须仔细遵守,并确保矿人车的正常运行以及人身安全。

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有效保障矿山工作人员及矿产资源的安全,保证矿人车的安全运行,制定本 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矿山的矿人车。 本管理办法的宗旨是:保障人身安全,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节省燃料资源,提 高矿山运营效益。 第二条基本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矿人车的安全保障机制。 2.矿人车的日常运行和检查流程。 3.矿人车的相关配套设备使用规范。 第三条运行管理结构 本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的运行管理机构为管理机构,由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车队长、车队员等人员组成。 第二章矿人车的安全保障机制 第四条原则 1.矿人车的用车原则修改时需经过审批。 2.在安全保障方案下,同一部矿人车在不同时间只能配备一个司机。 3.矿人车在高频率使用后必须进行检查和保养。 4.矿人车不能在未经授权的区域行驶。 第五条安全保障方案 1.矿人车必须经过认证方可安装并使用。 2.矿人车必须配备车辆定位装置,定位装置必须能够将车辆位置实时传 输至管理机构。 3.矿人车驶入限制区域时,需要启动车载定位装置,管理机构实时监管。 4.矿人车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

第六条安全检查措施 1.矿人车的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2.矿人车在任何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性检查。 3.对于车辆的故障报告,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处理。 第三章矿人车的日常运行和检查流程 第七条日常运行流程 1.矿人车在每次工作前必须进行车辆设备检查,包括燃油、电量、轮胎气压等。 2.矿人车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 3.矿人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第八条定期检查流程 1.矿人车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轮胎压力、变速器油位、刹车液位、整车灯光等。 第四章矿人车相关配套设备使用规范 第九条 GPS 设备使用规范 1.矿人车 GPS 设备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的授权才可以使用。 2.矿人车 GPS 设备必须按照定位要求安装,且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必须符合管理机构要求。 3.矿人车 GPS 设备的电子地图要正常更新,以便能够正确地显示车辆位置信息。 第十条对讲机使用规范 1.矿人车对讲机在无线电频谱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得到分配。 2.矿人车对讲机的使用功能被分配给必须使用此功能的矿人车。 3.矿人车对讲机及配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按要求进行。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管理要求 1.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人员进行管理。 2.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矿人车日常工作,必要时可以随机检查。

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障矿井运转期间矿人车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矿人车的定义 矿井生产过程中,用于人员或物品运送的车辆称为矿人车。一般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双层矿井车和单层矿井车。其中,双层矿井车分为人员车和物资车;单层矿井车主要用于物品运送。 三、矿人车的使用范围 矿井生产中,矿人车主要用于以下场合: 1.矿工进入井下工作面和巷道; 2.井下工作面和巷道物品的运输; 3.有特殊情况,需要运送救援人员或物资。 四、矿人车的操作规程 1.应按规定检查矿人车的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在车上应严禁翻越、乱动、共乘,不得随意附着于车身,不得将物品 放置于车上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开车前应进行车辆自检,明确驶往方向,确认行车线路无其他车辆; 4.在行车路线上,应按标志指示驶入相应的前行通道; 5.行驶中应保持车速适中,尤其是在路段陡峭、弯道、坡道时,要切实 掌握车速并保持安全距离; 6.在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停车并进行安全疏导。 五、矿人车的安全保障机制 1.井下矿人车使用人员应持有国家矿工证; 2.矿人车的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经过上岗考试合格后可执勤; 3.矿人车的驾驶员应遵守矿井运输规定,切实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4.驾驶员应该执行矿下传达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矿人车的检测保养 为保证矿人车的安全运行,车辆应按照相关的检测保养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应进行一年一度的专业保养。 七、矿人车的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时,在处理完伤员后,应尽快将矿人车拉出事故现场, 使车辆不影响救援及其他车辆的行驶; 2.在进行工程矿井开采前,应对运输系统中关键部位进行二次检查,在 开采时加强钢架等重要部位的防护。 八、矿人车区域安全警示标志 1.对矿人车可以行驶的路段,应该设置符合规范的道路颜色和形状,建 立符合标准的标志标识,定义各种标车的类型和通行限制; 2.容易造成巨大伤害的区域,应设置矿人车的高度限制标志。 九、矿人车安全管理情况督查 矿人车安全管理情况应定期进行督查和评估,对违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 要求安排矿井相关人员勤务。 十、矿人车的禁令 1.禁止在井下进行随意搭乘或附着行为; 2.禁止在井下进行吸烟、火种或使用电动工具; 3.禁止在行车过程中随意拍照或录像。 十一、责任追究 对于致人伤亡、财产等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将依照法律规定和矿山安全监管 部门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附则 本办法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为矿山管理部门和矿工们指明了井下矿 人车的使用范围、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也为井下矿人车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了加强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 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斜井人车安全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核心责任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斜井人车需要经过严格检查,并定期维护。 三、斜井人车的分类 斜井人车分为三种类型: 1.从地面到井口的斜井人车; 2.从井口下到井下的斜井人车; 3.中间斜坡段用的液压全顶式人车和部分支撑式人车。 四、煤矿斜井人车的管理责任 1.主管领导必须明确斜井人车的管理职责,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2.需要制定斜井人车的运行规定,由司机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安全运行。 同时,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以保障最小化事故损失。 3.定期检查斜井人车的安全性能和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五、斜井人车司机要求 1.斜井人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持有合格证书。 2.司机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人、车、货物的安全负责。 3.斜井人车司机需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逆行、超速、酒后驾车等行为。 六、斜井人车的检查与维护 1.需要对斜井人车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维护。 2.定期更换松动的零部件,更新老化的设备,确保斜井人车安全可靠。 3.斜井人车停放时,不能停放在斜井道中间,以免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 事故。

七、斜井人车的安全防护 1.斜井人车必须配备防滑装置、防冻装置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行车安 全。 2.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八、斜井人车的应急处置 1.安排司机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2.需要在斜井的口岸和井下岗位配备煤矿斜井事故应急设备,并加强应 急演练。 九、斜井人车的禁止行为 1.禁止在斜井人车上或下进行卸载、加油、维修等作业。 2.禁止将斜井人车内的废气排放到井内,造成毒害或爆炸。 十、斜井人车的罚则 违规者将受到以下处罚: 1.一般违规:口头警告或扣除绩效分数; 2.严重违规:责令停职反省或调离岗位; 3.极端情形:终止合同或开除员工。 十一、总结 斜井人车管理非常重要,违规行为容易导致事故,对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加强斜井人车管理,营造文化安全环境,是每位煤矿从业人员共同的任务。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斜井人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斜井人车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设施设备、完善安全检查监督机制等方式,保障斜井人车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和综合治理的思路。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操作规范,确保斜井人车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斜井人车的驾驶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且具备有相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第八条斜井人车应制定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要求,及时报价维修保养情况。 第九条斜井人车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主要机构、安全装置等相关部位检查,并备案。

第十条斜井人车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一条斜井人车的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在行驶中要注意减速、不超速行驶,避免追尾、碰撞等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斜井人车的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驾驶的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斜井人车的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十五条斜井人车的驾驶员应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应加强对斜井人车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第十八条斜井人车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安全警示设施等。 第十九条斜井人车应配备行车记录仪等安全监控设备,及时掌握斜井人车行驶情况。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煤矿斜井人车的安全管理,保障现场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斜井人车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同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斜井人车的操作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并经过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在斜井行车时,必须保持慎重、谨慎的态度。在行车过程中,必须注意车速和方向,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严禁疲劳驾驶。 三、斜井人车的行车道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避免道路凹凸不平,快速行驶时要减速慢行,做好制动运算,避免因过度制动发生刹车故障。同时,严禁在路面上进行维修、清洗等操作,严禁斜井人车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行驶。 四、对于斜井人车来说,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效果十分重要,因此,需要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在斜井人车行驶之前,必须做好燃气、电气、水源等各种要素的准备工作,确保斜井人车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斜井人车的使用现场应进行明确划分,制定专属的操作规程,避免车辆交叉或行驶相撞。对于斜井道口,应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标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保障从井下返回井口时的安全。

六、斜井人车的操作也要注意防风、防雨、防电等方面的安全 措施,确保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斜井人车仍可顺利行驶,且不会对 员工和设备造成影响。同时,对于煤尘、烟雾等进行防护,严禁在 斜井人车道口进行吸烟和点火等行为。 七、当地政府和矿山企业应加强斜井人车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也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 在首位,尽可能避免因斜井人车行驶发生的事故。 斜井人车在煤矿作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人车安全管理, 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现场事故的发生,这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的 重要实施方案。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是一种竖井之外的煤矿出入口,因其陡峭且坡度大,已经成为煤矿生产中较为常见的进出口方式。然而,煤矿斜井人车管理存在肯定的安全隐患,如不加以严格管理,将会对员工和企业造成重点损失。为避开此类事故的发生,需要在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方面订立规定,以确保工人能够安全地进出煤矿斜井,并避开意外损害。本篇文章将针对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订立认真的规定。 一、检查员工资格并调配岗位 首先,应当对员工进行资格检查,调搭配适的岗位。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员工的资格、拥有的技能和本领,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其工作。这需要企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资格检查,以确保员工有在煤矿斜井上工作的本领和学问。随后,企业需要依据员工的不同背景和技能布置适当的岗位,例如指挥员、操作员、安全员等。 二、加强安全培训 其次,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使员工意识到煤矿斜井作业的不安全性,并确保员工了解防备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法等。在安全培训方面,企业应当实行多种途径,例照实地教学、学问讲解、培训课程等,有效传递安全理念。 三、订立严格的操作规范 煤矿斜井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应订立严格的操作规范,确保员工遵守操作流程并提高斜井作业的安全性。在订立操作规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规定操作标准:要做到标准化操作,从而防止人为疏忽。

2、禁止私自擅离岗位:员工应严格依照本身的岗位要求工作,禁止任意更改所在岗位。 3、规定个人安全装备:员工在进行斜井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安全。 4、订立应急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规定斜井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等。 四、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煤矿斜井人车管理规定还应包括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企业应实行多种方式监督和管理斜井人车作业,弥补操作员个体操作规范不足,加强对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管理措施的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 五、建立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规范化操作和有效管理,企业应定期进行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解决。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员工操作是否规范与合理,应急设备是否到位等方面,以确保在问题显现时更快的解决掉。针对问题显现的原因,以及防止问题的措施应收集汇总,以便于日后解决仿佛问题时供给参考。 综上述,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检查员工资格并调配岗位、加强安全培训、订立严格的操作规范、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以及建立检查制度。在订立规定时,企业应考虑到实际情况,整合成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安全。

煤矿拉煤客户车辆及矿用卡车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拉煤客户车辆及矿用卡车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拉煤客户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二条进入矿内所有拉煤车辆及矿用卡车的安全管理由保卫科、安环科、煤炭加工部、生产技术科、地销科、经销商及外委施工单位按职责范围负主管、监管职责,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第三条门岗外停车场、煤场停车场及地面联络道路上车辆的管理由保卫科负主管责任,安环科、销售公司及经销商负监管责任;煤场车辆的管理由银都公司、煤炭加工部负主管责任,保卫部、安环科、销售负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每班要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条煤场回筛、倒运及采剥卡车的管理由银都公司负主管责任,煤炭加工部、安环科、保卫科、生产技术科负监管责任。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五条拉煤车司机入矿前,门岗给司机发放“客户车入矿安全须知”宣传单,并作必要的安全和环保警示教育和宣传。 第六条车辆在门岗及门岗停车场、道路、煤场停车场停车期间,保卫部门负责上述场所的车辆秩序、司机等人员安全管理。 第七条主管单位在日常管理时发现司机在停车场随意走动的,要及时进行安全提示,确有危险的要进行制止;对处理车辆故障的,责成司机在车辆四周1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态度野蛮、不听劝阻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100-500元罚款或拒绝装车处理。 第八条客户车辆在进入矿区装车前要对车体完好性进行检查并

确认,保障在装车过程安全。 第九条进入煤场排队待装车辆司机必须等铲车停稳后再交装车票,交完票必须迅速离开回到车上;不允许拉煤司机在煤场逗留或检查车辆,对确需检查处理车辆的,必须经现场管理员同意并在现场管理员监护下进行;对确需下车查看块煤装车质量等事项的司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将其劝退至安全区域;铲车装车前必须先确认到拉煤司机安全后方可装车作业。 第十条严禁司机私自上车码煤、撒盖篷布。若司机不听劝阻,自行上车码煤、撒盖篷布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直装车辆时严禁司机下车。 第十二条对态度野蛮、不听劝阻的,视情节给予拒绝装车直至清退处理。 第十三条煤场、翻煤平台、坑下、排土场卡车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煤炭加工部、安环科、生产技术科监管。 第十四条翻煤平台、坑下采剥台阶坡顶坡底10米内、排土工作面100米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人员下车随意走动。 第四章要求及罚则 第十五条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车辆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安环科应加强对各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和台账档案。 第十七条对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车辆安全职责和车辆安全管理职责的个人和单位,属“三违”行为的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给与每次300~IoOO元罚款,对重复出现不履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直至采取组织手段进行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 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山生产的顺当进行,在矿车的运行中,必需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一、车辆安全 1.1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矿山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以确保车辆的牢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1.2 进行车辆维护和检修时,应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正确的工具、设备和材料,依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适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加强对车辆的日常巡查。同时,维护记录应当认真清楚,以供参考。 1.3 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熟知交通法规和矿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驾驶时应持续集中注意力,防止疲乏驾驶,不得在酒后驾车。 1.4 车辆的载重和速度应受到限制,不应超载和超速运行。在对矿山道路和运输环节进行规划时,应将车辆的载重和速度考虑在内,确保安全。 二、道路安全 2.1 矿山道路应依照技术标准建设,严格限制速度,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的指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2 道路的路面平整度应符合规定,可以保证车辆行进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3 道路上应设置相应的告警装置,以便适时发觉道路障碍物、矿车故障等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4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擅自停车或违法抢行,不得抛撒废弃物和渣土等杂物。碰到车辆故障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尽快停车并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告和处理。 三、交通安全 3.1 在路口、隧道和坡道等不安全路段,应设有明显的标志、标识和警示设施,以便车辆行驶时有所准备。 3.2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交通管理规定,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连接。 3.3 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尽量削减对其他车辆的影响,以确保道路交通的流畅与安全。 四、安全操作 4.1 在装载矿物时,应依据矿物的不同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装载规定,确保安全。同时,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操作技能和阅历,尽量削减装载过程中的对矿物的破坏和挥霍。 4.2 进行与矿车有关的作业时,应依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高效。 4.3 在发觉异常情况时,应适时停车并进行检查,排出故障。例如,车辆速度过快,无法掌控,应立刻停车;车辆喇叭失灵,应适时通知维护和修理人员。 五、紧急情况 5.1 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应立刻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尽量削减现场人员的损害;找寻到导致事故的原因和根源;适时通知矿山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 5.2 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实行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开损失扩大。

矿车管理办法

矿业车队管理规定 第一章驾驶员守则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和指挥,杜绝一切违章、危险行为和野蛮操作(急加速、急刹车、急转弯、转急弯等),努力作到杜绝重大事故,消灭一般事故,不出责任事故。 二、严格执行维护修理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备及随车工具,(丢失工具照价赔偿,严重失职者每次扣款元)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严禁驾驶“带病车”上工。每月由公司组织若干次的安全行车检查,对于存在危险违章行为和野蛮操作的驾驶员,以及驾驶“安全隐患车”的驾驶员每次扣款元。 三、认真学习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和维修技术,切实按质按量地完成公司和车队交付的各项任务;在行驶途中任何车辆均不得超越同行车辆,否则每次扣款元。 四、做好车辆的车容车貌维护工作,每月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对车辆进行若干次的车容车貌等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车容车貌太差的车辆驾驶员每人每车次扣款 元。 五、工作区域或车辆出现异常情况(停产、车辆故障等)要及时与车队联系,以便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在作好自我调节和调度的同时报告车队队长。 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机械设备交与他人驾驶操作,否则每次扣款 元,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七、不得在矿区内酒滋事,惹是生非,若有违反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酒后上岗者每次扣款元,造成事故损失的由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八、所有人员都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零配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用后所有旧件和剩余部分均要退回仓库,仓库在收到退回的旧件等后,要在其领料单上注明“旧件已退”字样,未上交旧件和剩余部分的的每次扣款元或零部件成本的%。零配件、维修工具的领用人员应是该车辆的驾驶人员,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代为领用,在领件时必须经车队队长签字许可。 九、车队每天根据检查结果开具罚款通知单,司机接到通知后要签字确认,不签字者罚款加倍。 十、发生相关事件后要按照要求及时的上交事情经过(事情发生后小时内),不上交或拖延时间上交影响事件处理的负该事件的全部责任。事情经过的主要内容为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件发生经过、当事人签名等。 第二章交接班、考勤、出勤、请销假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由两班司机按照公司规定协调解决,要坚持作到无缝交接,接班司机未按时到,交班司机不得随意脱岗(车辆在交接班时间出现无当班人员者每次每人扣款元),同时车辆不得无故停驶;挖掘机原则上不得随意驶离工作区域,加油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地点和位置,以确保安全、节约燃油、减少空驶和其他消耗为第一,未提前申请并得到许可而私自驶离工作现场的每次扣款元。 到车队办公室签名报到(不签到、由他人代签、提前签到者每次扣款元、迟到分钟之内的每次扣款元、迟到超过 分钟的每次扣款元),了解和汇报当天的工作和车辆状况等情况,尤其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技术要求等要做具体的了解,对车辆故障隐患

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矿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1、矿车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持精力充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严禁酒后驾驶车辆,禁止将车交给非岗位人员驾驶。 2、认真做好设备每班润滑、检查、故障排除和其他出发前检查和维护项目,以及运行中及收车后的“一班三检”,确保设备安全状况良好。 3、禁止超速行驶,严禁手脚制动联用;晴天视线良好,石灰石矿山中有轨电车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下山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砂岩矿山矿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4、雨天路滑,雨雾视线不清,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砂岩矿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前后车间距应不少于50米,视距不足20米时,雨雾天气启动石灰石生产应急预案(附后)。 5、当道路在冰雪或雨季打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50米;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不要超过驾驶室中的座椅,驾驶室外严禁载人。 7、车辆行驶时必须各行其道,严禁占道行驶、超车行驶;车辆下坡时,两车距必须保持50米以上;平路行驶必须保持30米以上;当车辆下坡时,严禁滑入空档或熄火。 8、禁止在矿山运输道路上和路口掉头、倒车。 9、禁止在装、卸点处不按顺序抢装抢卸,装车时驾驶员需将车做驻车制动,不得离开驾驶室,装料时,禁止将身体任何一部位伸出窗外,每次卸载后,您必须等待大箱子落下后再开始。

10、禁止抢车道和在所有连接道路上冲刺,在连接道路口处,做 到提前减速,并“一看、二等、三通过”。 11、严格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禁止未经许可使用有轨电车,禁止将有轨电车用作交通工具,凡矿车停车时,人离开驾驶室,必须 拉好手刹车,并做好相应的防滑溜措施。 12、雨雾天行车时,严禁使用紧急制动,避免车辆侧滑造成事故。 13、在对车辆检查、维护保养时,应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运行 中检查底盘时要将车辆停放于平坦位置,继续之前,请关闭车辆并采 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同时注意防止设备高温部位烫伤,上下车辆手要 抓牢、脚要踩稳(严禁跳车),防止滑跌造成人身伤害。

煤矿车辆管理办法 (试行)

煤矿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监督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运维费用,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将二矿)。 第三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本办法中的车辆仅指机动车辆,不包含非机动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驾驶员职责:负责行车安全及随车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运行、点检、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三)车辆班班长负责协助机电科督促和指导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初步审核车辆的维修保养申请,协调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外出维保。 第六条车辆所属部门职责: (一)负责检查本部门车辆的运行、点检、维修保养情况,督 促本部门驾驶员履行职责,协助机电科对车辆进行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车辆的行车安全,若有违法、违规造成事故 及罚款,该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本部门领导负管理责任;每月5 日前将本部门安全行车公里数报送至保卫。 (三)负责本部门机动车更新(购置)计划的申报,接车、新 车上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本部门机动车费用及随车证件的管理。 (五)负责制作本部门的车辆油品管理表,每月20日之前报 综合科,具体要求见新天能通字(2017)199号《关于全面加强公 司公用车辆加油卡管理的通知》(六)负责建立本部门的车辆维修

保养台账,制作车辆报表,每月22日报送机电科,模板见附件一。 (七)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应提前准备好车辆保险、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年审的资料,并在年审到期当月完成;年审完成后在机电科备案。 (八)负责车辆抵账、报废、调拨等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部门、财务科、经营科协助。 第六条经营科职责: (一)负责油料费用的申请,保障矿指挥车的油料费用。 (二)负责油卡的充值,按时按需对副卡进行充值,保障各副卡费用充足。 (三)负责车辆油料赛用的统计,汇总各科室报送的车辆油品管理表及其附件,报送公司审核。 (四)负责车辆登记证书、合格证、随机资料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电科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汇总各科室报送的车辆报表,制作车辆统计手册,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审核和上报。 (三)负责车辆维修台账和维修档案的归档管理。 (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掌握各部门车辆点检、保养及维修情况,并形成考核。 (五)协助各科室完成车辆年审,接车、新车上牌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细则 第八条车辆的日常管理: (一)车辆随车证件不得涂改、丢失、无故转让,造成后果的 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矿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矿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八、矿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矿车的管理 1、新购置的矿用车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要有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拉断试验报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矿自行制做、改制的矿用车辆,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拉断力试验,否则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如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3、矿用车辆必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定期大、中、小修,经过检修的车辆必须经过质量、数量的验收,达不到完好标准决不能投入使用。 4、所有车辆必须建立设备台帐,进行登记,并要将购置投入使用日期、检修内容、时间、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帐卡登记。经检修的车辆必须保持在正常情况下能运行6个月以上,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车辆的使用年限,一吨矿车5年。各种材料车8年。车辆(1)使用率不得低于80%;(2)待修率不得超过7%;(3)备用率1T(包括各种车辆)一般在2--4%之间。 (二)矿车的完好标准 1、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得小于13mm,踏面磨损余厚1T及以下矿车不小于6mm,2T矿车不小于

7mm. 2、车轮要定期注油,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mm。 3、矿车的车梁、碰头、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0,连接钩环和插销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的弯曲值不得超过链、销的10%。 4、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mm,橡胶碰头要完整固定要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mm。 5、车厢无破洞,各部凹凸深度不大于5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上口对角长度不大于50mm。 6、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他部位的铆钉、螺栓松动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0%。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_煤矿车辆管理制度条例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_煤矿车辆管理制度条例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青岗坪煤矿平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及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青岗坪煤矿平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一、人车运行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并能处理一般故障。 二、电车司机和跟车工都必须现场交接班,并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 三、跟车工必须随身携带口哨,以口哨做为与电车司机的联络信号:一声停、二声开、乱声为事故.信号要清晰、准确。严禁用手势代替。 四、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砟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五、所有乘车人员应在平巷人车候车地点候车,必须服从跟车工的指挥,并听从维持秩序人员安排有序上车,严禁拥挤。 六、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七、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制动距离每年测定一次,并不得大于20m。 八、每次发车前,跟车工应对每节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进行认真检查并检查保险链是否挂好、是否超员。 九、跟车工应座在尾车内注意瞭望,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电车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电机车司机接到信号后应及时停车。 十、人车运行期间同一水平其它车辆不准运行. 十一、列车未停稳时严禁人员上下。 十二、人车停运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 十三、人车运行期间同一水平其它车辆不准运行。 十四、列车未停稳时严禁人员上下。 十五、人车停运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 十六人车运行时间: 零点班:23:30~1:30 八点班:7:30~9:30 四点班:15:30~17:30

平巷人车乘车须知 一、乘车人员应在平巷人车候车地点候车,并听从维持秩序人员安排有序上车,严禁拥挤. 二、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挂上防护链。 三、乘车人员严禁带火药、雷管、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上车。并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尖刃工具必须带套。 四、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人员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嬉戏、打闹。 五、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六、每节人车乘载不得超过12人,严禁超员乘坐。 七、车辆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司机、跟车工发出停车信号。 八、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矿山人车管理制度

矿山人车管理制度LT

1、每天按规定时间使用人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严格按《矿山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正确使用人车。 3、人车运行前提升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跟车工等必须先检查好信号、通讯设备及各种连接装置和机电设备是否完好可靠灵敏。 4、人车司机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并有提升经验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5、人车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人车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6、人车在井上或井下的停放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人车在运行前必须先检查好沿途的轨道情况和有无障碍物情况,保证全程安全畅通后,方可发车。 8、每班人车在乘人前必须最少先空运行一次。 9、把钩工每班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人车的各种配套设备的完好情况,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

综合斜井乘车人员须知 为了更好的管理乘人车秩序、避免人身或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乘车秩序管理制。 乘车人员从井口处往下2米处乘坐人车,井底乘车人员往上1米处乘坐人车。乘车时间:早班7:30---8:30、中班15:30---16:30、夜班23:30--0:30。 1.听从人车司机的统一指挥,上车时要排好队依次入座。 2.乘人员必须在开车前挂好防护链,并扶好前排靠背挡板。 3.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长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箱内。 4.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数量乘车,不准出现超载。 5.列车在行驶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乘车人员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7.携带爆破物品的爆破员严禁乘座同一列人车上下井。 8.车辆掉道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向绞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乘车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严禁在人车联接处站人。 10.人车发生断绳和其它事故时,乖车人员必须紧握车内的坐椅靠背或扶手,绝不能跳车,等车停稳后方能下车。 11.未按规定违反乘车秩序的人员,按违章作业进行处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2篇)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____米,重量不得超过____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____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1.12乘人装置在运行中,牵引钢丝绳产生一定的旋转是正常的,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转力。 1、13对于违反以上人员乘坐管理规定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同时本人一个月内不得乘坐猴车。 2、维护与保养 2、____日常维护保养 2、1、1每日检查所有坚固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驱动部连接螺丝、地脚螺栓、各种U型螺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2每日检查各绳轮转动灵活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3每日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钢丝绳的检查、试验、更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钢丝绳的规定执行 2、1、4第班检查减速机运行工况,发现减速机温升超过____度,或油温超过____度、漏油、油的质量下降以及产生不正常噪音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2、2定期维护保养 2、2、1最初运行____天后,减速机更换同牌号新润滑油,以后每运行____个月换油一次。 2、2、2所有绳轮轴承及驱动部主轴轴承每月加注一次润滑脂、电机、减速机轴承至少每两个月加注一次润滑脂。 2、2、3定期清理电机、减速机外壳的尘土和杂物,但不得用水冲扫 2、2、4定期检查轮衬和吊椅胶垫的磨损情况,磨损深度达到25㎜时必须更换新衬垫 2、2、5定期检查吊椅抱索器(固定吊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6定期检查电气系统和制动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车管理制度

矿车管理制度 矿车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分公司车辆、物资的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分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分公司矿区的车辆和物资。 一、保卫科负责对出入矿区的车辆、物资进行统一管理。 二、保卫科要建立健全门卫工作制度,做好出入矿区车辆、物资检查登记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工作。 三、所有机动车辆出入矿区,必须服从门卫值班人员检查,不服从检查或找借口不停车者,对驾驶员处100-300元罚款。 四、外购煤炭车辆驶入矿区时,由门卫值班人员根据磅房过磅单填写《上站煤炭登记表》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入矿。 五、所有出矿物资必须持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驶出矿区;无《出门证》的.,将扣留全部物资,并按偷盗行为处罚。 六、下班时间、双休日,不办理《出门证》,分公司所有物资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七、原则上《出门证》当日有效,过期交回保卫科重新办理。公路销售煤炭执行“一单对应一证”的原则,即一个“提货通知单”只开具一次《出门证》,根据所开数量,依次拉完为止。 八、《出门证》的办理程序: 1、凡出售给外单位或个人的材料、设备、废旧物资等,必须持分公司财务科出具的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2、分公司确需外借给各业务单位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

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3、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加工、维修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加工、维修的成品返回分公司时,到保卫科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按未收回财物处理。 4、外单位到分公司购买煤炭时,由企业科出具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后,方可离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车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运矿车辆管理,保护人员和车辆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运矿司机做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办齐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牌照,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2.汽车驾驶员应持证上岗,杜绝无证和酒后驾车。 3.运输车辆应服从矿区统一调度和指挥,遵守矿区作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装卸,不允许抢装抢运。 4.进入矿区的车辆速度限15公里/小时,不允许超车、抢档,保证有序装运。 5.运输车辆不得超装,以免拐弯时石块飞出伤人。 6.运输驾驶员应注意上方和附近有无电线等障碍物,确保安全后才能驾驶。 7.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严禁带病上路。 8.挖掘机装料时驾驶员必须关好门窗,佩戴安全帽后离开驾驶室,并观察装料情况以防装偏,随时调整,确保行驶安全。

人车运行管理制度5篇

人车运行管理制度5篇 【第1篇】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卷扬司机: 1、进班先查看上班交班记录。 2、操作前必须先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对讲机信号是否接收正常,发现异常,坚决不能下放人车。 3、操作人车下放或提升时,必须有两名卷扬司机,一名主卷扬,一名在旁观察。 4、操作人车要认真听信号运行,做到信号不准确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的原则。 5、人车在运行时,提升和下放的速度不能过快。卷扬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眼勤、耳勤、手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 6、当人车运行过程中打停点时,卷扬刹车不能刹得过急,应平稳停车。 7、对讲机用完后必须到卷扬机房充电,保证下一班能正常使用。 8、人车运行完后,必须再次检查卷扬设备、各种仪表、人车制动、钢丝绳、对讲机等,并做好交班记录。 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 1、人车司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随意安排。 2、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运行时间操作。

3、人车限载15人,严禁超载。 4、进班前先查看上班记录。 5、井口信号工先检查阻车器是否回位,安全护栏是否放下。 6、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负责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人车制动是否灵活正常,对讲机信号是否联系正常。 7、确认一切安全后,将人车推入井口阻车器前。 8、待钢丝绳检查完后,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把钢丝绳头与人车连接好,确认检查工作做完后,举手示意给井口信号工。 9、井口信号工打下放信号给卷扬司机,升起安全护栏,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搬开阻车器,推动人车下放。 10、当人车过完阻车器,打停车信号给卷扬司机,把人车挂在斜井口,人车司机把手动制动销拉上。 11、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乘车人员须听从人车司机统一指挥上、下人车,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12、人车司机必须检查乘车人员是否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检查督促挂好安全链条。 13、发车前人车司机必须对乘坐人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简单的说明。上、下人车必须由人车司机统一指挥,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①喊话"请各位先下后上"。 ②喊话并检查"严禁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 ③喊话并检查"严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露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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