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概论2:权力·权威·合法性

权力与权威_新的解释

权力与权威——新的解释 俞可平 (大学讲席教授、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 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学的核心畴。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权力是迫使对方服从的制度性强制力量,权威是一种使对象因信服而顺从的影响力,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强制服从和自愿服从。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中,没有作为现代政治学核心畴的“权力”与“权威”概念,然而,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两个重要畴“霸道”(“以力服人”,常人治理国家的方式)和“王道”(“以德服人”,圣人治理国家的理想模式)与现代政治学中“权力”与“权威”概念极为相似。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霸道”与“王道”的概念就是中国传统的“权力”与“权威”的概念。 现代政治区别于传统政治的本质特征,就是社会政治生活从官员的权力本位转向公民的权利本位。这一实质性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和权威的合法性来源和整个制度环境,从而也改变了权力成为权威的机制。只有沿着、法治和善治的道路,政治权威的增强才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和趋势。

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学的核心畴。这两个畴之于政治学的意义,犹如货币和资本两个畴之于经济学的意义。然而,国政治学界对这两个核心畴,至今仍然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权力与权威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两者确实密不可分,因此,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概念,但实质上这两个概念有着重大的区别。进而言之,不仅传统与现代的权力权威观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而且中西方不同语境对权力和权威的理解也有着重大区别。本文将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权力与权威的概念作一较为系统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传统的权力权威观,即“霸道”与“王道”,以及化和网络化条件下的权力权威观,作一简要的分析。 权力与权威:古今中西的语义 “权”在古汉语中为“權”,主要意思包括:(1)称锤,如《前汉·律历志上》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2)称量,如《前汉·律历志上》“谨权量。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絫”。又如,《孟子·梁惠王》,“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3)平衡,如《尚书》曰,“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4)势,如《易经》有“巽以行权”。(5)裁定,如《礼记·王制》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6)权谋,如《左传》曰

第三章:政治合法性

第三章 政治合法性 第一节:政治合法性的基本理论 ●一、政治合法性基本内涵 ●1、词源 ●在英文中合法性(Legitimacy)是一个词,而在中文中,其主要部分由“合”与“法” 组成,单从字面意思讲,中文的合法性暗含的意思是“对某一个‘法’的符合程 度”,所以许多中国人在讨论这个词时常会先提出一个疑问:“‘合法性’中的‘法’是指哪个‘法’?”。所以中文“合法性”中的“法”并不特指某一个“法律”或 “法规”。 ●由于中文“合法”对应于英文中的“LEGAL”一词,中世纪时被用来描述某件事物 没有触犯法律,是合法律性的意思。这与我们中文中原有的“合法性”并不完全 一致,鉴于这种语义理解的混乱,也有学者提出中文应当用“正当性”来描述。 ●2、定义 ●合法性一词在政治学中通常用来指政府与法律的权威为民众所认可的程度。 ●从道德哲学的角度:主要是从个人的角度来判断某个东西是否“合法”。 ●从政治学的角度:一个制度的合法性取决于它是否获得被统治者们的普遍认同。 合法性问题总是与承诺,同意,赞成,默许等概念相关。 ●合法性被认为是政府行政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一个政府缺乏必要程度的合法性,它将 很快地崩溃瓦解。 ●最早从社会学上研究“合法性”问题的马克思·韦伯 ●韦伯认为若要维持统治的持久存在,必须唤起合法性的信仰。 ●一个政权通常需要得到大多数民众的认可才能维持其权利。 “合法性是指促使一些人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客观上表现为服从这种命令的可能性,而不论这种命令是由统治者个人签发的,抑或是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或命令形式出现。” ——马克思·韦伯 二、政治合法性理论的流派 (一)经验主义合法性理论 (二)规范主义合法性理论 (三)哈贝马斯重建主义理论 ●(一)经验主义合法性理论 ●1、马克斯·韦伯 ●韦伯是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政治合法性问题的,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对既定社会事 实加以认定,认为在现实政治中,任何成功的、稳定的统治,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出

对权力、权威以及合理性合法性的比较

1、权力: 简单说,权力就是一种可以主宰他物的工具;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事物的必然性,权力越大,这个度也就越高。主体希望他人意志服从自我意志,希望去支配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权力欲——也是主体最根本的欲望。意志要满足欲望,就要有满足欲望所具备的条件,这条件就是权力,权力就是实现欲望的工具。什么是权力呢?古人说:“权,势也。”广义地说,权力是下至基层工作岗位、上至高级领导职务为担负自身工作职责所赋予的相应的承办权、管理权和审批权,它表现在该不该办、何时办、怎么办等具体操作过程当中。由于岗位、职级的不同,权力的大小也就不同。领导有审批权、管理权,普通工作人员也有其操作权、承办权。当然,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由于其管理范围较广、管理级别较高,其所赋的权力也就更大。 2、合法性: 通俗些说,就是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俗良序相抵触,符合法定条款。复杂的来讲,有关合法性的伦理学或政治学解释建立在一种二元论的思维模式之上,这种思维模式导致了古希腊哲学中的本体论追求,即探寻繁纷复杂、变幻不定的现象或表象背后单一的、永恒不变的“存在之存在”。这种本体论追求在伦理学和政治学中表现为对“善”的追求,伦理学追求的是个人的善,政治学追求的是人群的善。“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5]正是这种本体论追求导致对正义一类普通价值的信仰,形成了“自然”(physis)与“常规”(convention)相对立的自然法传统。[16]由此为衡量现实的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提供了伦理学上具有普遍性的绝对标准,也为批判和改进现实的统治秩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自然法提供了进行反省的有力动因,提供了检验现存制度的试金石和为保守和革命进行正当化的理由。”[17]柏拉图的理想国正是将体现美德与知识(“美德即知识”)的哲学家作为政治秩序的维护者。也正是在这种自然法传统中,亚里士多德提出划分政体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正义”。“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到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 3、权威: 简单说,权威就是某个人或部门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对该事物的影响力。复杂的说,心理分析学家弗洛姆(E.Fromm),曾把权威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理性权威,一种是非理性权威。兹分述如下:

政治学原理主要概念

政治学原理主要概念 1、政治就是人们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活动以及政府运用公共权力而进行的资源的权威性分配的过程。对这一概念做如下解释: ①社会需要进行资源分配; ②分配必须是权威性的; ③权威性分配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政治博弈 政治学 2、政治权力就是在政治关系中,权力的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对此概念应作如下解释: ①权力是政治关系的中介,即无权力便不能构成政治关系。政治关系的要素 是权力主体、权力客体及政治作用。 a.权力的主体只占有或行使权力的个人或团体。权力主体主要指国家, 即作为统治阶级工具的政府。 b.权力客体是指接受权力作用的群体或个人。权力客体与权力主体的关 系是相对的。 c.政治作用是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政治力量,主要是强制力。 ②政治权力要实现的目的主要是利益。 ③权力主体能否达到目的取决于政治力量的对比。 综上所述,政治权力的主要因素有权力主体、权力客体、目的性、强制力、权力作用的方式等。 政治权力的类型:①强制性权力②功利性权力 ③操纵性权力④人格型权力 权力、权威与合法性 政治权力的基础:①武力②财富③技能④动机⑤知识⑥制度基础 政治权力的分配 3、政治文化是指社会成员在长期的政治历史社会化和政治实践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相对稳定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理解政治文化有一下几方面: ①政治文化主要指社会成员针对政治体系各层面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 ②政治文化的形成是感性与理性、自发与自觉的统一。 ③政治文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④政治文化具有结构性。 政治文化的内容:①政治认知性成分②政治情感性成分 ③政治评价性成分 政治文化的类型:①统治政治文化和大众政治文化 ②狭隘型文化、顺从性文化和参与型文化 社会资本是新型的政治文化 4、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群体内部的成员在相互联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信任和规范,简单地说,社会资本是在社会或其特定的群体中,成员之间的普及信任的程度。社会资本理论(美·普特南)是针对集体行动的困境提出来的。 政治文化的功能: ①特定的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得以存在和维持的必要基础。 ②政治文化是影响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模式的重要因素之一。 ③政治文化决定着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

浅谈政治合法性

浅谈政治合法性 内容摘要:许多政治学教材中都有这种提法:权力、权威与合法性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是政治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此话不假。合法性的确是政治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政治合法性是一个政权得以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没有合法性的政府是没有资格存在的政府,也是一个不可能长久的政府。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政治合法性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尤为突出。作为一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学生,加深对政治合法性概念的理解是十分必要的。只有知道什么是政治合法性,我们才能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为增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广大民众认可支持政权 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论述,古已有之。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愿望。”①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稳定、长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政治合法性的内容也是十分深奥和丰富的。 一、政治合法性的含义 关于政治合法性的含义,不少政治学家都对其做了深刻而简练的定义。美国政治学者李普赛特指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有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能力。”②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则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 ③也有中国学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指广大民众对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认同和支持”④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就是指广大民众自觉地对现存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公共权威和政权的积极支持和认可,是广大民众对统治正当性的承认和对统治的认可。通过政治合法性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国家的统治是否具有统治合法性,不在于统治者自己的宣称,也不在于统治者为自己的执政制定的法律依据,而在于人口占大多数的民众是否真正认同,在于广大民众是否积极支持。国民党在大陆末期的统治正好说明了这一点。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后,全国人民都期望能够建立一个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国家,可是国民政府却悍然撕毁了《双十协定》,挑起内战,全然不顾人民的感受和愿望。除此之外,经过一百多年的列强侵略掠夺,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的疯狂掠夺与破坏,中国的经济已濒临崩溃的边缘,然而四大家族及国民党军官却倒行逆施,疯狂发行法币,疯狂掠夺百姓,让民众对国民政府失去了信心。在国民政府崩溃前夕,国民党召开了没有中国共产党和进步民主党派参加的国民大会,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党希望由此换得民众对国民政府统治合法性的承认。然而,国民党大错特错了,它没有弄明白一个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由于失去了广大民众对国民政府政治合法性的支持和承认,国民政府不久就失去了对中国大陆的统治权。 二、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性 合法性被认为是政府行政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一个政府拥有充足的政治合法性,它将稳定长久;如果一个政府缺乏必要的合法性,它将很快崩溃瓦解。近代学者马克斯·韦伯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理性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换言之,任何统治者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⑤因此,只有唤起民众对政治统治合法性的信仰,才是维持统治稳定长久的最佳方式。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了。但是,在1949年-1971年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得到大多数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承认。按照相关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似乎缺乏必要的合法性。但是,由于

《政治学》考试重点

第一章 1、政治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这些围绕政府权力而进行的斗争和竞争。它特别集中于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①领导者为何及如何做决定。②为什么公民遵守绝大部分的决定而有时却不遵守其他部分。 2、合法性(legitimacy)、主权(soveneigaty)、权威(authority) 3、合法性是指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 4、一个政府如何获得合法性? a、长时间的存在。已经建立很久的政府通常会受到公民的尊重。 b、一个政府也能从其他良好的政绩中获得合法性,保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提供安全保障以抵御外敌入侵和内部爆发,公平对待所有的人,这些都有助于政府提高它的合法性。 c、政府的组成结构对合法性也有影响。如果人们是感受到政府是公平地代表他们,而且在选任官员时也有发言权,他们更愿意服从。 d、政府通过操纵国家象征来支持其合法性。 5、主权关注特定国家国家存在的权利,最初的含义是独裁者统治其王国的权力。后来词义扩大为,民族国家对其领土的控制。 6、权威是指特定的领导人赢的服从的能力。合法性是对政府的遵奉,主权是对国家的遵奉,而权威则是对领导者个人的遵奉。 7、权力:一个人让另一个人做某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第二章 8、民族主义: 9、民族国家的要素? (1)领土。每个民族国家大体上都有明确的地理区域。 (2)人口。每个国家在其疆域内都有一定的人口。 (3)独立。它是作为一个“主权”实体来管理自己的。 (4)政府。一个国家明显拥有的一些针对民众的有组织的力量。10、民族国家构建的危机 (1)认同性(2)合法性(3)渗透性(4)参与性(5)分配性11、亚里士多德的政府分类体系(判断题或选择题) 谁统治合法形式为所有人的利益腐化形式为少数人的利益 一个人君主制暴君制 少数人贵族制寡头制 多数人共和制民主制 12、如何促进国家经济的国家类型: (1)自由放任:美国、瑞士 (2)政府统制:法国、巴西 (3)社会主义:苏联、古巴 (4)福利国家:瑞典、丹麦

政治学概论(第二版)

第一章绪论 政治学是一门研究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公共权力的活动、形式和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名词解释 1. 城邦:古希腊的城邦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形式,是自由公民基于“契约”,在正义的原则下联合组织成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法律之下分享权利和义务的政治体系。(后世把卫城、市区、乡郊统称为波里,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赋予邦或国之意) 2. 共和国:源于古罗马共和国,意味着“人民的事业”,是一个有机共同体,共和国之所以是共和国,在于其统治的正义性。 3. 政治哲学:研究政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和政治理论的概念体系的学科。20世纪政治科学兴起后,学者就把传统上用思辨方法,从纯理论角度探讨政治的本质、目的和发展规律,具有浓厚道德色彩与价值色彩的政治研究称为政治哲学。其内容:一是对政治的一般理论的研究,探讨政治的起源、本质、规律、规范、目的和手段;二是对政治理论、学说、思想、观念本身的研究,具有“元理论”或“超理论”的特征,主要分析词汇和概念的含义、论证的逻辑、命题的根据等。 4. 政治科学:政治科学是以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政治科学即政治学,它以国家政权为中心研究政治制度、政治过程、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政治关系及其一般发展规律。狭义政治科学是指对具体政治现象进行实证研究、计量分析的政治学,与政治哲学分属不同的研究层次。狭义政治科学在政治学研究中广泛采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方法,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数理分析等;力求客观地描述政治现象的本来面目及细节,对个体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的具体过程进行定量分析;绝不使用无法用科学方法、技术手段加以验证的概念,使政治学研究精确化。其研究分析的方法有:权力结构分析、个体心理分析、群体行为分析、系统功能分析、角色分析、博弈分析、传播分析等。 5. 行为主义革命:概括的来讲,行为主义革命即指既反对传统政治哲学研究中抽象思辨和演绎的方法,也反对旧制度主义的静态描述和简单写实,认为应该将政治科学研究的对象锁定到实际存在的、可观察到的政治行为上。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行为主义非常重视政治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并要求在进行价值去除的同时,在现象和数据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掌握和运用数学,尤其是统计学的定量方法和现代计算机技术来得出明晰的结论,从而达到对政治行为的解释、预测和控制。在实际研究中,数学模型、模拟实验、直接探查、实地

政治学政治合法性

从历史发展角度谈政治合法性 “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更清楚的说,政治合法性就是社会成员基于某种价值信仰而对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所表示的认可,就是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来实施统治的正当性和正统性。它既是统治者阐述其统治权利的来源正当的理由,也是被统治者自愿接受其统治的价值依据。 基于这个定义,我们小组主要是从发展变化的角度来讨论合法性的。 首先是历史发展的角度: 合法性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意义,对其演进史进行回溯,或许是从根本上理解合法性的交佳途径。就历史而言,在合法性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上,经历了一个重“法”向“合”再向两者并重的转变过程。 1.古代社会重“法” 这个“法”并不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据我们理解,这个“法”在西方社会主要指的是“自然法”,在古代中国主要指的就是道德等一些列约束人的东西,总之他是最高的伦理道德体系和至高无上的公正观念。它的不言而喻和不证自明成为厘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根本依据,由此政治权威得到承认,政治权利达到服从。这点就在古代中国和西方的思想史上呈现出一些相似的观念。 在古代西方思想家将一种具有齐一性、单纯性、恒常性的理念形式---神,作为各种形式的实在法和政治制度的评判标准,这就是对于自然法的确信,中世纪更是上升到对上帝信仰把上帝至于至高无上的的地位,统治合法性转移到教徒对上帝的绝对信仰,在中国自然的精髓和正义的观念主要来自伦理和道德系统中,也是儒家在备受推崇的原因,自然法化身为儒家的宗法伦常。促使被统治者对权威和权力的高度遵从和忠诚,这也是合法性的本质所在。2.由“法”到“合” 重和对合法性的论证则是自下而上的,它赋予被统治者超然的政治地位,他们同意成为统治者能够行使权力的第一原因。现在科学,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经济发展都促使了合法性向“合”的转变,具有代表性就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提出来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 3.现代社会“法”“合”并流 社会契约兴起之后,因为社会契约只是一种理念构造,而在实际的政治发展中,它常常是以宪法对统治的同意作为外显的具体形式,这种合法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一种合法律性。

政治学 孙关宏(1-10章 全)

《政治学概论(第二版)》笔记 孙关宏胡春雨任军峰 法典总结 小军整理 第一章绪论 本书框架:同《政治学》(MPA系列) 第一部分:什么是政治和政治学,政治学的研究历史和方法 第二部分:政治主体,探讨国家、政府政党等 第三部分:政治运行、包括政治发展、政治参与、政治文化 第四部分:国际政治,主要阐述全球化、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权力格局,以及全球化时代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内在联系 ******************************************************************************* 第二章权力 2.1 权力的定义 一、权力的定义 权力的界定 马克斯·韦伯:“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权力是不对等的支配关系) 彼得·布劳:权力的天平其实是对等的,因为权力是一种交换(拥有权力的一方从中获得满 反之亦然),权力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支配关系, 依赖权威,权威使人们对权力的服从内化。㈡权力与暴力的关系 1.共同特点:都具有强制性,都对被统治者的自由意志构成威胁和压制。 ①权力要以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和维持作为一个基本要求,而暴力则刚刚相反 它以摧毁这种社会关系为目的 2.区别②权力是一种制度化的支配关系,依赖于对权威的应用,争取被统治者的认同 而暴力则与权威无关,也不需要被支配着的认同 ③权力是相对稳定和持久的,并且最终要形成一定的秩序,而暴力则是相反,其 特征就在于即时打击,暴力的应用恰恰意味着打破秩序

三、谁得到权力? 伯恩斯《领袖论》:权力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动机,二是能力,即个性论和资源论。㈠个性论(动机) 1.西方先哲:柏拉图“哲学王”、马基雅维利“爱国者”、霍布斯“丛林法则” 2.现代研究:追溯到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按照这一理论,社会中存在两种权力性格: ①一种人拥有“权力意志” ②另一种人则有“奴隶意志” 3.“个性论”的缺陷:①其科学研究的取证非常困难 ②个性与权力之间的联系始终是个疑问 ㈡资源论: 1.观点 权力的大小与资源的占有是成正比的。权力是指一种制度化的支配性的社会关系,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水岭在于占有不同的资源。因此权力的取得通常于某种资源的自然和社会的垄断。 2.权力资源的类型 ①人格②财富③组织④武力⑤象征⑥知识 2.2 政治权力 一、政治权力的特征 ㈠政治权力具有公共性 ㈡政治权力垄断了暴利的使用 ㈢政治权力具有广泛性、深入性、弥散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二、政治权力的构成 ㈠权力基于一个政治共同体产生、维持和发展的需要,历史地形成的。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存在,基于四个基本要求: 1.生活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人,需要对自身的政治存在和政治意义形成一种理解和解释,并根据这种理解在一个共同的价值规范下生活; 2.需要占有和保护自己的生存空间; 3.需要规范生活在其统辖地域上的人的行为; 4.需要管制、提取和分配资源来维持其运行。 ㈡为实现政治共同体的四个目标而采取的不同手段 1.意识形态权力 垄断了意义、规范和礼仪习俗,也就垄断了政治共同成员对生命意义和政治价值的理解迈克尔·曼:第一种是比较“自主”的意识形态, 第二种是依附于某个集团的意识形态 2.军事权力:垄断了强制手段 3.法律权力:⑴立法权指制定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行为规范的权力 ⑵司法权之法律的维护和执行权力 4.行政权力:对上述四种权力的组合 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政治权力对政治共同体的相对作用各有不同; ⑵四中政治权力都不是纯粹的,而是相互交织、相互牵制、相互作用的; ⑶尽管没有一种政治权力是纯碎的,但他们都有其独立性。 三、政治权力:精英的、大众的,抑或是多元的?

政治学概论复习资料

第二讲政治权力 3.政治权力:〔1〕广义:政治权力就是权力现象与权力行为在政治领域的反映。 〔2〕狭义:政治权力指的是公共权力,即行为者〔个人、群体或组织〕在公共事务方面控制社会资源、从事社会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影响相关行为者的能力。 〔1〕政治权力具有公共性; 〔2〕政治权力垄断了暴力的合法实用; 〔3〕政治权力具有广泛性、深入性、弥散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1〕客观要素:在政治权力形成过程中,外在于政治权力主体的促成因素和条件。 主要包括:①生产资料②物质财③暴力④其他要素 〔2〕主观要素:指在政治权力形成过程中,政治权力主体自身的状况和条件。 主要包括:①能力素质②身份资格③理论与策略④组织 6.权力与权威的关系 〔1〕权力:影响他人的一种能力,表现为一种奖惩能力,来源于强制力。 〔2〕权威:影响他人的一种正当性,来源于理性的说服。宗教信仰、 风俗习惯、历史传统等都是权威的表现形式。 〔3〕联系:⑴都要求服从,都有支配的性质; ⑵权威构成了权力的基础,权力的实现要依靠对于权威的运用; 〔4〕区别: ⑴对权威的服从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对权力的服从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⑵权威通常是不可更改的;而权力则要基于具体的具体的情势,不断地 进行资源的重新分化组合,以到达最正确的均衡。 ⑶权威的服从不要依靠强制和武力威胁,权力则要以武力为后盾。 7.政治权力的合法性 ⑴外在客观的合法性,如服从的习惯或习俗,以及强制性的法律; ⑵内在主观的合法性,如被统治者发自内心的认为统治者有权指挥他们, 而自己则有义务服从统治者; 8.政治合法性的类型 (1)传统型合法性〔2〕法理型合法性〔3〕克利斯玛型〔个人魅力型〕 9. 政治权力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区别 〔1〕有效性是有条件的,合法性是无条件的; 〔2〕有效性是物质上的,合法性是精神上、信仰上的; 〔3〕有效性依靠的是政治权力对资源的垄断能力,合法性则依靠悠久的历史传统第三讲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政治学概论

第七讲政治权力分析 ●政治权力 ▲权力 1.定义:做某事的能力或者得到想得到的东西的权力;即对某人的控制力;广义而言定义 为达到理想结果的能力,或者说是指能够做某种事情的能力,它包括从个人到社会组织,国家和政府,国际组织广泛领域中所有的行为能力。在政治分析中,通常也被认为是一种关系,即凌驾他人之上的影响他人的能力。 2.特征:○1一种社会关系○2一种不对等的支配关系○3一种制度化,相对稳定的支配关 系。 3.权力∕权威 权威:指某人或某机构所具有的让别人自觉服从的能力或合法资格 共同点:要求服从,都具有支配的性质 不同点:○1权力指的影响他人的能力,而权威指的是影响他人的正当性。○2权力主要体现为奖罚能力。它来自于某种强力和操纵,具有强制的性质,而权威主要来自理性说服力。○3从被影响的对象的行为动机和后果来看,权力具有强制性,受影响的人的行为是一种被迫服从而权威对象的行为则是一种自觉自愿的服从。○4权威不易变更,权力则视具体情势进行资源重新分化组合,已达到最佳均衡,避免权力僵化。 二者的关系:权力又离不开权威,权威可以让人们对统治产生认可,对权力服从内在化,权威是对权力的一种自愿服从和支持,权力转化为权威关键在于合法性。 4.权力∕暴力 ○1权力依赖于权威以获得正当性,而暴力不是以权威为基础的。暴力手段于权威的劝导方式恰恰是对立的,暴力的基础是身体,技术,武器,设备等工具,暴力的效果仅仅取决于工具是否先进,工具越是先进就越容易达到压倒对手的目的。 ○2权力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无论权力如何运作,都要以这种社会关系的维持为基本前提,与之相反的是,暴力要彻底摧毁这种关系,暴力的施行者总是企图将他人压制在物的状态或从根本上加以消灭,发生在暴力活动中的只有人与物的关系,而不存在人与人的关系。 ○3权力是经过合法化了的社会关系,因此权力即便无法获得持久性,至少也以持久性为其目标,权力依赖于相对固定的持久关系来保持其效力,权力关系的形成也就意味着相对稳定的秩序的产生,但是暴力从来就不是持久的,暴力的运用恰恰意味着打破既有的秩序,而单纯依赖政治暴力手段根本不可能建立一种持久的机制。 总之,尽管权力不能脱离暴力,但是拥有暴力手段并不意味着就拥有权力,因为权力对暴力的运用首先必须借助权威来获得正当性。 5.权力的分类 不同生活领域的权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宗教权力 不同权力主体:个人权力,组织权力,政府权力 ▲政治权力 1. 政治权力定义:权力现象和权力行为在政治领域的体现。狭义讲,指公共权力,即行为者(个人,群体或组织)在公共事务方面控制社会资源,从事社会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影响相关行为者的能力 2.政治权力的特性:○1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支配力量,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次,政治权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第二章 权力

第二章权力 名词解释 1、权力是指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种制度化的支配性 社会关系。权力具有支配性、强制性的特征,是实现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 古汉语中“权力”不是一个词,“权”是说公平、权衡的意思,因此,古汉语中的“权力”不仅是指一种“力”,更强调这种“力”的运用要公平、合理。 马克思·韦伯的定义: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权力的三个特征: ①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 ②权力是一种不对等的支配关系,在权力关系中总是一方处于支配地位,另一方处在被支配的地位; ③权力是一种制度化的、相对稳定的支配关系 2、政治权力顾名思义是特指与政治现象有关的权力。人们习惯地将权力不甚严格的划分为政治权力、社会权力、经济权力乃至文化权力等等而政治权力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也最具决定性意义的权力。按照马克思对权力的理解权力可以划分为财产权力和政治权力 政治权力是“国家的权力”政治权力统治着财产。因此一切权力的实现最终都要取决于政治权力的斗争。 王书:政治权力实际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常态下必然是公共力量,政治权力由此成为特定的公共权力。 3、寡头统治铁律这是精英主义代表人物米歇尔斯提出来的。米歇尔斯通过对社会民主党的考察发现为了实现其政治目的社会民主党不得不将自己组织起来,而一旦形成了组织,要让组织发挥最大的效能,就需要坚强的领导。一旦这些领导占据了高位,就倾向于将自己的权势看作是永久的,死死抱住权力不放,从而变成寡头。而大多数普通党员则认可这种地位并服从他们。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少数人的寡头统治。 4、精英主义鉴于对大众参与式民主模式的失望一批政治学者开始对精英主义深信不疑。他们认为在大规模的现代社会中参与式的民主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共 事务太庞杂、问题太复杂人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拥有发言权因此无论政治权力如何鼓吹“主权在民”实际上都是掌握在一小撮精英人物手里。 5、合法性(见笔记P15)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公民对政治统治权的认可。或者说合法性就是指被统治者对政治统治无条件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合法性是政治科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最初的含义是指国王有权即位是因为他们的“合法”出身。中世纪以来合法性的意思增加了它不再只是指“统治的合法权利”而且指“统治的心理权利”。现在的合法性意指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正如《独立宣言》所说的“对统治的同意”。缺乏同意政府就只能依靠高压手段。、“合法性”有时会混同于“合法”实际上“符合法律规定”只是合法性的一个层面而已 合法性”其实是指政治权力符合政治共同体普遍约定的一种“正当性”它的意义比“合法”要远为广泛和深远。无论如何合法性的定义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政治权力是 否能获得被统治者无条件的普遍认可和支持的问题。这种认可和支持取决于政治权力与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 和文化传统的关系政治权力只有符合政治共同体普遍 接受的文化价值才能获得被统治者的认可。 6、有效性政治权力的有效性是指政权能否有效地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高整体社会的福利水平。 思考题 一、如何理解权力、权威与暴力的区别与联系一权力与权威的关系 权力与权威之所以常常被混为一谈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要求服从都具有支配的性质。但是权力与权威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与权力不同权威不是某些具体的人或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权威是一种正当 性权威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历史传统这些都是权威的表现形式。对权威的服从基于对宗教、习俗和传统在心灵中的敬畏和膜拜。 一、权力与权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对权威的服从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对权力的服从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2)权威通常是不可变更的朝令夕改、变动不居就谈不上什么权威了。因为宗教、习俗、传统乃至于道德都是长期历史积淀下来的是不容易变更的。反观权力则要基于具体的情势不断地进行资源的重新分化组合 以达到最佳的均衡。权力一旦僵化就会走向极端对权力双方都产生威胁。 (3)权威的服从不靠强制和武力威胁权力则要以武力作为后盾。权威的力量在于它扎根在人的自然本性之中是人在本能上无法抗拒的所以权威往往是透过潜 移默化的方式让人自愿服从的。人在接受一种权威的时候不会感到任何不适和不快也不会感到自己的自由遭 受威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权威与自由不是对立的甚至还是自由的前提。反观权力就不是这样虽然是一种制度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但权力始终要以武力作为后盾武力不仅是权力的资源之一更是它最重要的资源。虽然权威的运用并不依赖武力但是它的力量远远大于武 力甚至可以瓦解武力。 尽管权力与权威存在以上的区别但是权力又离不 开权威。权力是一种制度化的、相对稳定的支配关系。权力其实是以武力为后盾的当统治者要将这种以武力 为后盾的支配关系制度化形成一种相对稳定和持久的 权力关系就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对权威的运用权威可 以让人们对统治产生认可使人们对权力的服从内在化。所以除了少数例外世界上的统治者大多都懂得运用权 威来为自己的统治披上正当的外衣。

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法学中的权力与正当性关系

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法学中的权力与正当 性关系 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法学中的权力与正当性关系 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是法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涉及到法律的权力来源以及法律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在法学领域,权力与正当性的关系被广泛讨论和研究。本文将探讨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法学中的重要性。 一、权力的来源与法律的权威性 权力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某一范围内行使的决策和控制的能力。在法学中,权力是法律形成和实施的基础。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于拥有权力的机构或个人对社会的影响力和认可程度。当法律权力被广泛接受和尊重时,法律就具备了权威性。 法律权威的建立通常需要依赖于特定的机构或者程序,例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这些机构通过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和执行法律来行使权力并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同时,法律的权威性也受到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程度的影响。 二、法律的合法性与社会认可 法律的合法性指的是法律规范是否符合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是否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和认可。对于法律的合法性认可,往往源于法律规范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律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的制定过程需 要表现为合理、公正且透明的。其次,法律规范要与社会价值观和道 德规范相一致。最后,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要具备公正性和公平性。 当法律在制定、实施和执行方面符合上述要求时,就会获得社会的 认可和接受,从而具备合法性。合法性是法律权威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权力与正当性的关系 权力与正当性是密切相关的概念,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正当 性是指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道义性,是衡量权力是否合理和合法的标准。 权力的正当性建立在法律的合法性和社会价值观之上。权力行使应 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体现公正和公平。当权力行使符合道义 规范和法律原则时,权力具备了正当性。 正当性对于权力的稳定和应用至关重要。缺乏正当性的权力容易引 发社会不稳定和冲突。权力行使者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时刻考虑和尊重 公众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四、权威性与正当性的重要性 法律的权威性与合法性直接影响法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法律只有 具备权威性和合法性,才能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和遵守。权威性和合 法性是法律权力的基石。 权威性和合法性的缺失会导致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和抵制,进而削 弱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效力。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性和合法性,法学家和

探讨权力的合法性

探讨权力的合法性 权力的合法性是一个古老而深刻的话题。在政治学、哲学和法律领域中,人们一直在运用各种理论和观点来探讨权力的合法性。本文将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出发,对权力的合法性进行探讨。 一、权力的定义和背景 权力是指一个人或团体对其他人行使控制或影响的能力。权力在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它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自然权力和法律权力。自然权力是指人们通过天生的不平等而获得的权力,例如天赋人权或身体力量。而法律权力则是由宪法、法律或其他法规所确立和规定的权力。 二、权力的合法性理论 1. 社会契约理论 社会契约理论认为,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的自愿同意。根据这一理论,人们在一个社会中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主动将部分自由和权力交由政府来管理。政府获得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如果政府违背了人们的意愿或执政不当,人们有权利推翻政府。这一观点最早由社会契约思想家霍布斯、洛克和卢梭提出。 2. 实用主义理论 实用主义理论认为,权力的合法性取决于其对社会的结果和效用。根据这一理论,政府或权力机构只有在为社会带来正面效益并满足大

多数人的需要时,才被认为具有合法性。如果一项政策或政府行为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那么这个权力被视为合法。历史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后现代政治思潮对实用主义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3. 自然法理论 自然法理论认为,权力的合法性是基于某种普遍存在的道义法则。根据这一理论,存在着普遍适用的道德标准,它们超越了法律和政府的权威。权力只有在符合这些道德标准时才能被视为合法。这一理论最早由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纳提出,并对后来的伦理学和法律学有着重要影响。 三、权力的合法性与现实的关系 权力的合法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在现实世界中往往与其他因素相互交织。在现实社会中,合法性往往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包括历史、文化、经济条件和政治制度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权力的合法性有不同的观点和标准。此外,不同的权力机构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中可以拥有不同的合法性。 虽然权力的合法性是一个相对概念,但它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合法的权力能够增强政府和公共机构的稳定性和效力,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护。而非法的权力则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和不公。因此,维护权力的合法性是建设公正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结论

第五讲 政治合法性

第五讲政治合法性 概要: 在组织和安排社会生活的时候,权力是必需的,因为这旨建立和维持秩序的必要手段。但是,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仅仅依靠权力是不够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暴力机器,但是,我们切不可以为,国家仅仅依靠暴力就可以维持一种持久稳定的秩序一种统治能够得以维持,一种制度能够得以持续,还取决于这种统治或制度下的人们对于该统治或制度一定程度的认可和接受。换句话说,这种统治或制度要具备合法性或正统性。即使使用暴力也要使用得合理合法。 在政治学研究中,政治合法性被理解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它研究的是公民产生对国家或政府的政治忠诚、将政府权威视为正当的道德条件。本讲主要讨论政治合法性的意义、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原则、政治合法性的危机以及政治合法性的实现途径。 核心问题: 政治合法性的含义 政治合法性的作用和意义 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政治合法性建立的途径 第一节政治合法性的意义 “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合法性”的英文概念是legitimacy,,它来源于拉丁文legtimare,意思为“法律许可的”或“宣称合法的”。前者的广义含义就是合理性或公正性rightfulness。 在英语表述中,合法性legitimacy与legality合法与authority权威密切相关但又不能等同。合法性不同于守法意义上的合法legality。这里的legality更多地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公民对法律的服从态度,而不管这个法律的制定是不是正义(即不讨论他是好法还是坏法)。换句话说,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并必然保证政府受人尊重,公民也不一定承认服从政府是出于义务。中国古代法家所强调指出的“法治”观念,字就属于这个范畴。 此外,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概念强调指出的是某一法律的制定是否符合程序,一般指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而政治意义的合法性强调指出的是人们是不是能够把这个法律当成合理的东西加以接受。例如,实施种族隔离政策时期的南非,处于人口多数的黑人并不会认为具有种族隔离的法律具有合法性,尽管它的制定和通过是符合国家宪法的。相反,一些非法行为,如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举行的和平示威,在时候却具有合法性。至少被一部分人认为是正当的。20世纪许多国家的公民不服从的抗议活动为争取平等的选举权和国家摆脱殖民统治而独立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事实也说明,此合法性(政治的legitimacy)不同于彼合法性(法律的legality)。 政治意义的合法性与权威也有紧密关系。具有了合法性也就具有了行为的正统性或正当性。因而,也就等于拥有了权威。所以有人也把合法性简单地理解为“赋命令以权威的特性”,即使命令具有权威性。据此,合法性概念也被理解为将权力转化为权威。但是,合法性也不简单等同于权威,在使用合法性概念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针对整个政府或政治体系,而使用权威概念的时候,一般是针对的是政府中某一个具体的职位、机构或领导人。因此,

政治学概论基础(复习)

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孙中山 政治学概论基础 政治学是一门研究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公共权力的活动、形式和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1.权力:权力是指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种制度化(相对稳定、规范的)的支配性(不对等的)社会关系(第一个特征). 一般以暴力或者说武力作为后盾.(强制性) 2.权威:权威就是对权力的一种自愿的服从和支持(心理和道德上的服从和认可),也可以说是极具公众影响力的威望。比如君主的政治权威、宗教权威.(自由性) “权力的运用需要权威的支撑” 3.暴力:暴力是一种激烈而强制性的力量。暴力是一种人与物的关系,施行暴力者总是要将他人压制在物的状态或者彻底消灭。暴力往往要依赖于身体、技术、设备、武器等,工具的先进与否决定了暴力的效果。(暴力是权力的后盾) “权力是为了形成和维护秩序,而暴力是为了打破秩序。” 4.权力的个性论(动机)与资源论(能力)(怎样的人能得到权力?) 资源论为主,资源论提及的主要几种资源:人格、财富、组织、武力、象征、知识。 拥有以上资源的人才最可能拥有权力。 5.政治权力:与政治现象有关的权力。它与一般权力相比,它有三个特性:公共性,广泛性以及政治权力是唯一的垄断了暴力的合法使用的权力。(唯一可以合法的使用暴力) 6.政治权力的构成:意识形态(意义、规范和礼仪习俗)权力、军事权力、法律(立法和司法)权利、行政(组织管理国家事务)权力。 TIPS 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权 7.政权的三大主义:精英主义(寡头统治铁律)、大众主义(主权在民)、多元主义(权力应该掌握在哪些人手里?) 大众主义:大众主义认为在民主国家中,尽管实行代议民主制,但权力本质上属于人民,不属于少数统治者,多数人一定要对少数人加以控制,一旦政治权力被少数人垄断,“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但是大众主义也存在弊端:第一是社会中的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在消减,多数人都有搭便车的心理而不会积极的参与到其中,再其次是大众主义倡导的多数

第二章 政治权力

第二章政治权力 人是既有能力独居,又离不开公共生活的动物,适当的自由和必要的公共生活都是人们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从经济上来看,人类的分工和交换是人们集体地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因为交换能够实现剩余价值,通过互惠的交易,人们的福利都能够增加,这时只要任何人的福利增加均不以任何他人的福利减少为代价,而是以任何他人福利的增加为条件,人们就会和平地在一起合作。但是,从政治上来看,一旦在合作中发生利益冲突,就会导致不合作,而当不合作变成普遍的人际关系模式时,人与人之间就出现战争状态,为了摆脱普遍的战争状态,使人们能够过上和平、合作、体面的高质量生活,政治上的办法就是建立公共权力,通过公共权力来克服不合作的利益根源,从而使人类的其他一切形式的合作成为可能。 权力是一种能力,是对他人和资源的支配能力。正由于此,它才具有极大的魅力。表现在政治生活中,权力体现为对公共资源和组织成员的支配能力,它不仅成为获取和维护利益的手段,而且,本身就成为一种价值。所以,个人之间、家族之间、王室之间、党派和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权力斗争。在传统政治生活中,权力斗争缺乏明确规则,权力运行制度化程度低,使政治过程具有极大可变性和不可预期性的特点。现代政治生活着力于规则和制度的公平性、透明化建设,并对权力运行给以多重限制,使政治生活走向文明化。 第一节政治权力及相关概念 一、政治权力的理论及现实分析 (一)理论上的分析 1、生物学的 最早提出生物学解释的是亚里士多德,他可能也是最优秀的一个,他说:“人天生是个政治动物”,(有的翻译成社会动物。古希腊人住在城邦里面,对他们来说政治和社会是一样的)他的意思是人就像海豚和鹿一样,有着群居的天性。他们为获得食物、求得生存而本能地需要相互帮助。他们也像其他群居动物一样,自动排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序列。现代生物学的解释从亚里士多德那里获得灵感,认为形成一个政治系统并服从其领导者是人类天生的行为,是代代相传的。有的思想家认为人类政治展示了与其他哺乳动物群体建立的同样的“优势等级”。 这种理论的优点是它的简单明了,但它也引起了不少问题。如果我们承认人类天生就是有政治性的,我们又如何解释政治群体的分裂和人们对权威的不服从?或许我们可以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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