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保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

(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

恰当的报告。

第二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及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第五条本所还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验资业务操作规程》.《审计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全面完善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第六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适当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

(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

(3)合理保证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5)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

(6)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报告业务;

(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按照规定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利性;

(8)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第七条由于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对形成和传播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起着分重要的作用,本所强调各级管理层的有关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要做到清晰.一致及经常化。这些行动和信息是为了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本所通过培训.研讨班.会议.正式或非正式的谈话.职责说明书.新闻通讯或备忘录,传达这些行动和信息,并将它们充分体现在本所的内部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对股东(合伙人)和员工的评价程序中,支持和强化本所对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切实实现高质量的认识。

第八条本所要求领导层要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本所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本所要求领导层充分认识到,其经营策略应当满足本所执行所有业务都要保证质量这一前提条件。本所针对员工设计的有关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包括激励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充分表明本所对业务质量的高度重视。

第九条由于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为保证质量控制制度的具体运作效果,本所主任会计师履行质量控制制度的职责。主任会计师也可以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主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受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必须是本所股东(合伙人)并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条从业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独立. 客观.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本所强调如不能合理保证职业道德规范得到遵守,就无法保证业务质量。

第一条本所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条本所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获取上述信息。当识别出问题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项目负责人应在初步业务工作底稿中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第三条针对有关客户的诚信,本所主要考虑下列主要事项:(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

(2)客户的经营性质;

(3)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

(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

(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第四条本所在评价客户诚信情况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讨论。

2.向本所其他人员.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询问。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第二节业务接受与保持

第五条业务接受与保持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降低与缺乏诚信的客户打交道所带来的审计风险。为此本所在接受新.老客户的委托前都应当进行认真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的诚信.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的规范。

第六条对首次接受委托的新客户,要求由一名股东(合伙人)对客户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客户诚信存在问题或有欺诈.违法行为的迹象;2.客户持续经营状况;3.客户需要.服务要求和委托动机;4.审计工作范围.时间是否有限制;5.客户会计基础工作及其他可审性问题;6.事务所的独立性;7.事务所的胜任能力。

事务所负责审核.评价新客户的股东(合伙人)应根据以上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七条对连续接受委托的老客户,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客户进行评价。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交给一名股东(合伙人)进行重新评价:1.客户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客户的持续经营发生明显问题;3.客户的管理层或财务人员有重大变化;4.客户的委托动机有明确的问题;5.由项目负责人或股东(合伙人)提议重新评价。

第八条对新.老客户的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获取并分析相关财务资料;2.了解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及执行情

况;3.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4.获取有关关联方交易的信息;5.其他程序。

第九条本所对新.老客户进行评价后,决定承接业务。应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与委托人签定业务约定书。执行其他非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

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节业务委派

第二条本所业务委派政策制定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所有业务项目都是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及经验的人员完成。在业务委派

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计划需要.执业人员的经验与能力.项目工

作进度和深度.项目复核与督导等因素。

第二一条对小型业务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定人员安排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对大型业务项目,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人员安排计划,报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

审核时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衡量具体项目人员分派的合理性:1.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2.项目的人员数量和完成时间的要求;3.

委派人员的资历.经验.职位及特长;4.计划的督导范围及程度。

第二二条经审核.批准后的人员安排计划.项目时间预算及项目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应明确记录在“总体审计策略”中,项

目小组应遵照执行。

在审计业务过程中因项目或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上述

计划,报主任会计师批准,以保证业务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三条业务委派的更进一步目标是锻炼执业人员.培养复合型人才,使其获得多方面的知识积累。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委派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

部门负责人应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对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时间.效率.成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奖励.晋升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人力资源

第二四条本所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五条本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招聘;

(二)业绩评价;

(三)人员素质;

(四)专业胜任能力;

(五)职业发展;

(六)晋升;

(七)薪酬;

第二六条本所要求按照制定的招聘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以保证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第二七条本所制定长期(三年)和短期(一年)员工培训计划,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一)职业教育;

(二)职业发展,包括内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三)工作经验;

(四)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第二八条本所单独制定有关员工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设计“年度员工考核表”,由各部门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效和专业胜任能力。对优秀员工予以奖励。

第七章业务执行

第一节指导.监督

第二九条本所单独制定《验资业务操作规程》.《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以合理保证执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三条《验资业务操作规程》.《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针对业务执行中相关的指导.监督事项包括:

(一)项目组了解审计工作目标;

(二)保证适用的业务准则得以遵守的程序;

(三)业务监督.员工培训和辅导的程序;

(四)对已实施的工作.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拟出具的报告进行复核的方法;

(五)对已实施的工作及其复核的时间和范围作出适当记录;

(六)保证所有的政策和程序是合适的。

第三一条项目组的所有成员应当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

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经验较少的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

第三二条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监督包括:

(一)追踪业务进程;

(二)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

(三)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

(四)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第二节咨询

第三三条咨询包括与本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第三四条本所鼓励业务人员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

第三五条项目组应当考虑就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向本所内部或在适当情况下向本所外部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并适当记录和执行咨询形成的结论。

项目组在向本内部或外部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第三六条需要向外部咨询的,可以利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或商业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但应当考虑外部咨询提供者是否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第三七条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

咨询形成的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包括下列内容:

(一)寻求咨询的事项;

(二)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

第三节复核制度及责任 [采用其他复核层次的应适当修改] 第三八条本所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和主任会计师终级复核。

第一项目组内部复核

第三九条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所有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项目组其他成员强调下列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

第四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六)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第四一条在出具审计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四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第四三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股东(合伙人)或由主任会计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四条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核: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四)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五)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七)所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八)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第四五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第四六条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主任会计师终级复核

第四七条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第四八条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对具体业务进行终结复核,主任会计师也可以通过正式授权手续授权另外一名股东(合伙人)负责终级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2.重点会计问题.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节意见分歧

第四九条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所规定:

1.由本所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寻找解决分岐的办法;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

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会计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第五条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第八章业务工作底稿

第五一条本所制定有关工作底稿的政策和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1)安全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业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使用和检索业务工作底稿;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

第五二条本所单独制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九章监控

第五三条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第五四条本所由主任会计师履行监控责任,或由主任会计师委派副主任会计师.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第五五条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一)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二)与本所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三)由本所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和评价还包括分析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本所的政策和程序如何适当反映这些变化;

(二)有关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

(三)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四)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第五六条本所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第五七条本所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本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第五八条本所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第五九条本所评价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的影响,并确定这些缺陷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一)该缺陷并不必然表明质量控制制度不足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以及本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该缺陷是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

第六条本所将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及建议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适当人员。

第六一条本所在评价各种缺陷后,应当提出下列改进措施:(一)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二)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三)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对违反会计师事务所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第六二条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本所确定采取适当

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同时,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第六三条本所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本所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传达的信息应当包括:

(一)已实施的监控程序;

(二)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三)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重大的缺陷及其整改措施。

第六四条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第六五条本所适当记录下列监控事项:

(一)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二)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三)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评价的记录包括下列方面:

(一)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遵守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得到适当遵守,以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六六条本所要求适当处理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

(一)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二)未能遵守本所质量控制制度。

第六七条作为处理投诉和指控过程的一部分,本所设立投诉和指控渠道,以使本所人员能够没有顾虑地提出关心的问题。

第六八条本所要求按照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并对投诉和指控及其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本所委派不参与该项业务的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对调查的监督。必要时,聘请法律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本所也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

第六九条如果调查结果表明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在设计或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违反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本所要求采取适当行动予以妥善解决。

第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应遵照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中如有于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一)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生产管理部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 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订表 二)质量检验规范 生产管理部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仪器管理、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七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 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 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八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 主管核准者例外) 。 3、使用部门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 予以纠正教导。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 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第九条;原物料质量管理,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 料,开立'材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第十条: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材料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颜色,以及参数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审计第二十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课后作业

第二十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质量控制制度要素的是()。 A.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B.监控 C.对业务风险的承受能力 D.业务执行 2.以下关于对业务质量承担责任的描述中,恰当的是()。 A.项目合伙人需要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B.主任会计师不需要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责任 C.主任会计师需要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D.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3.以下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书面确认函只能是纸质的 B.书面确认函既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半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D.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向本所员工获取书面确认函 4.在审计过程中常会出现意见分歧,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以下选项中,不可以作为咨询对象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 B.职业团体 C.监管机构 D.被审计单位管理层 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下选项中,通常不属于传达信息的内容的是()。 A.对已实施监控程序的描述 B.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C.如果相关,对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缺陷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的描述 D.指明已发现的质量控制制度缺陷所涉及的具体业务 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现保证能够获知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予以解决。会计师事务所要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满足的要求包括(?? )。 A.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项目合伙人 B.会计师事务所将识别出的违反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立即传达给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判断后决定是否传达给事务所相关人员,但不告知雇用的专家 C.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受独立性约束的其他人员,在必要时立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他们为解决有关问题所采取的行动,以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决定是否应当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D.受独立性约束的相关人员,在必要时先在项目合伙人的指导下处理违反独立性的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后将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告知会计师事务所 7.以下关于独立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分析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分析 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需以人为本,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然后在审计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加强会计信息制作过程的管理,最后通过外界的监督等多种措施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标签:会计信息;会计信息质量;控制 若从会计主体的角度出发,会计信息就是指由会计人员或会计部门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业务收集、加工、整理和传递而形成的经济信息;若从会计信息载体的角度出发,会计信息则是指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各种工作底稿及计算机软件等会计文件为载体而表现的经济信息;最后若从会计信息所反映内容实质的角度出发,会计信息是对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述,是基于价值运动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变化及其特征的如实反映。 会计信息质量是受到会计信息的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对象、社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的。具体地说,在使用时间一面,当时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会因报告时间的延误而失去本来应有的价值;在使用地点一面,不同的区域,因技术因素、人文因素、自然资源和环境因素等不同,对会计信息质量有不同的要求;在使用对象一面,因使用对象的目标和用途及专业判断能力不同,对会计信息质量会有不同的要求;在社会环境一面,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会使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随之改变。 确定了会计信息质量概念,再谈会计信息质量控制。说到控制,必然有个预定的目标,否则,谈控制就没有意义,控制也就无从下手。1992年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COSO (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softheTreatyCommission)发布了《内部控制统一框架》(InternalControlIntegratedFramework)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有三项目标,(1)经营的效果和效率,(2)财务报告的可靠性,(3)合规性。我们可以参照COSO对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确定的方式,结合会计信息质量的定义,确定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目标:(1)对经济信息的正确反映,(2)表现形式的正确规范,(3)能正确、如实的反映经济运动的价值规律。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应该是一个由各项控制机制组成的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它涵盖会计信息制作的全过程,其核心就是对提供合格会计信息产品的过程进行控制,降低会计风险,提高会计效率,保证会计信息制作过程的合法、合规性。下面对如何增强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1完善财务报告 会计信息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讲就是指财务报告的质量。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局限性,也就成了会计信息质量不能保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报告进行完善: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 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规模大小设立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委派负责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制定、重大风险问题的决策等事项。 第九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如设置)应由3至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制度。 5、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6、质量管理网络图。 二、生产设备、测量器具的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 2、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设备检修制度 5、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三、技术文件管理 1、原料质量要求 2、包装材料质量要求

3、工艺文件明细表 4、技术管理制度 四、采购质量控制 1、采购原辅材料、通用包装的质量控制制度 2、委托加工品质量控制 五、工艺管理制度 六、产品质量检查 1、质量检验机构 2、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检验结果的处理 七、安全生产制度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质量工作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实行工厂方针目标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掌握生产动态的同事,要掌握质量动态,在检查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检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保证企业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解决生产中遇到质量问题。 (4)审核公司检验报告,批准工艺文件,不合格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退货。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 (2)质量目标:出厂成品合格率达到100%,努力实现产品的零投诉,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4、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方针贯穿于全厂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从原材料进厂、加工到售后服务,自始至终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良好的工作质量,通过不断提高工序质量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出更多满足客户要求的成品。 (3)总经理应重视质量,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工作情况: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表扬和奖励为产品质量做出显着成绩的员工。 (4)生产部主任负责组织生产人员实施总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5)采购人员要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把握好“进口”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退货。 (6)仓库保管员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7)生产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检验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对检验报告的数据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人为总经理。 (9)销售人员应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完整word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执业质量水平,加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承接与保持 积极开拓,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树立优良的执业形象是全所执业人员的重要奋斗目标。把好项目的入口关是提高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 1、承接业务,应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客户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的经验、对委托事项的熟悉程度和独立性,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与诚实,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关系及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有足够的能够胜任的人力资源并能按时完成委托等因素,初步评估风险后确定是否承接。事务所的全体人员都应积极承揽业务,但承接业务必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批准、统一委派。 2、各项业务均应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承接业务。 3、应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由所长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本所签订。重要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报所长签字。 所有项目的业务约定书由办公室分别不同类别按顺序编号。在签定约定书时,重要的项目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收费方式,并负责按规定,及时将费用收取到帐。不得在未签订约定书之前进入企业进行具体的测试程序。不得为承揽业务而降低收费标准。

业务约定书原件由办公室集中归档,复印件存业务档案。 4、业务承接应对事务所的独立性进行评估,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委托事项,应报办公室备案,但相关人员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执行。 事务所每年都应该取得全体人员对独立性的书面承诺。 5、业务承接应评估事务所自身的胜任能力,如,执业经验、专业胜任、人力资源配套、客户的时间要求、专家委派(聘请)等。 6、业务承接应对客户需求的背景进行了解,主要了解企事业成长的背景、在行业内部及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有无重大控制论事项、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关注与前任审计师的关系)、本次审计的特定目的、有无特殊要求等。 7、执业人员、复核和监查人员应注意收集执业过程中客户存在的重大事项,对在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事项的客户,应评估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发现可能无法保持关系的客户,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报主任会计师处理。 8、办公室建立事务所的客户档案,连续记载审计结论的类型、社会公众及媒体的企业的不利评价及报道、特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审前调查与执行的重大差异等。事务所不应与缺乏诚信的客户发生关系。 9、对执业、复核、监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可能影响事务所事项的客户,应评估是否维持合约的可能,如不能维持需要解除业务约定书的,应通过内部程序,向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复核人员协商评估后,报报主任会计师批准。 10、业务承接的过程,应详细记载于工作底稿。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的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下列要求: (一)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二)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同企业应当采用相同或相似的会计政策,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例题·单选题】下列做法中,不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的是()。 A.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公允价值模式改为成本模式 B.因预计发生年度亏损,将以前年度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全部予以转回 C.因专利申请成功,将已计入前期损益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转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D.因追加投资,使原投资比例由50%增加到80%,而对被投资单位由具有重大影响变为具有控制权,故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答案】D 【解析】选项A、B和C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实际情况。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体现实质重于形式这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是()。 A.确认预计负债 B.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C.对外公布财务报表时提供可比信息 D.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资产入账 【答案】D 【解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核算,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他选项不符合。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XX公司项目管理及质量审批程序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广告服务、工程咨询等项目的实施及质量管理,制定并颁布本规定(项目管理实施流程见附件1,项目文件质量把控流程见附件2)。 2.项目项目文件分类实施二级、三级审核程序,项目文件完成公司内审核程序后方可加盖公司章外送评审。 3.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对任何一份项目文件进行抽查,并可要求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文件存在的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审核。 二、项目立项 4.合同签订后,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文本正本交总经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交由办公室建立经费核算帐号,即完成项目立项。 三、项目开工报告审核 5.项目承接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并对开工报告的质量负责。 6.开工报告编制过程中,必须对项目广告可行性进行初步识别,识别出项目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 7.项目开工报告实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制。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时,应对重点项目及其项目文件质量审查方式作出批示。项目开工报告

经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后,项目组据此开展后续咨询及研究工作,并报总经办备案。 四、项目服务成果文件审核 8.业务部门(服务)负责人应对服务报告的敏感问题、关键内容进行整体把控,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的整个流程,以保障项目文件编制质量。 9.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文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项目文件质量负主要责任。因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文件的各个专题及整体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各类服务规范(一级审核),经部门服务负责人、总经办审核确认(二级审核)后交由部门分管副总经理进行项目文件最终审定(三级审核),广告服务报告表实施审核、审定二级审核流程。 10.总经办负责对项目文件的总体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其中重点项目将由总经办负责协调、组织1-3名外审专家函审/3-5名专家审核会议的方式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核。重点项目是指国家广告服务部、省广告服务厅审批项目,广告敏感性强的地/县级市审批项目。项目负责人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文件后,形成书面修改说明,一并交总经办进行服务复核。 总经办负责根据行业类别和广告要素,设立一个外审专家库。外审专家审核费用,统一列入业务部门项目经费管理。 五、重点项目项目文件会审 11.项目开工报告审批意见中批示为重点项目且要求会议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要提请总经办组织3-5名专家召开会议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核。 12.重点项目审核、审定环节可合并实行会审,各审核人同时参加会议,减少审核流转时间。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 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进, 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进。 第三条: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 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 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 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 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 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进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 能够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 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 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 说明修订原因, 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呈现总经理批示后, 始可凭此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主要内容

质量控制准则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 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合理保证: 1.(过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 2.(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定义取自1121和5101号准则) 第三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并保持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制度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监控。 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业务质量的最终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三、职业道德规范

(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这些途径有: 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 2.教育和培训。 3.监控。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 (二)满足独立性要求 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 2.获取书面确认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防范关系密切的产生的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四、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五、人力资源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项目组的委派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要求: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将项目合伙人的身份和作用告知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关键成员;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浅析解析

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浅析(1) 摘要:会计信息的质量目标,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当前及今后会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已成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 会计; 信息;质量;管理 为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整顿会计秩序,打击会计造假行为,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显得越发重要。 一、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会计控制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核算和监督。在履行这一职能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并执行适当的业务控制程序,科学合理地划分职责范围,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可使会计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尽量避免差错的发生。通过实施以职责分工为基础的各种内部控制手段以及制约和协调经济业务活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的信息。可靠的信息报告为单位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同时,保证对外披露的信息报告的真实、完整,有利于提升单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维护单位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减少会计信息产生的违规机会。这就要求各单位从会计控制和财务控制两方面做好会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制约,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健全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会计人员任职资格和考核制度等。 二、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关。要求会计人员从会计账户的设置、科目的运用、账簿的记载、单证的流转、费用的分摊、指标的考核以及各种资料的积累等,每一过程都必须有一套规范的作业程序,才能形成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同时,还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方法,提高会计信息的精确度。(二)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减少会计信息的非故意造假 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体,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熟悉会计处理程序和核算办法,精通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判断会计事项,恰当进行会计处理。使会计人员素质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与国际接轨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全面实施道德教育,坚持会计诚信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诸暨天友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保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 (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及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第五条本所还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验资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全面完善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第六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适当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 (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 (3)合理保证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5)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 (6)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报告业务; (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按照规定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利性; (8)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第七条由于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对形成和传播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所强调各级管理层的有关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要做到清晰、一致及经常化。这些行动和信息是为了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本所通过培训、研讨班、会议、正式或非正式的谈话、职责说明书、新闻通讯或备忘录,传达这些行动和信息,并将它们充分体现在本所的内部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对合伙人和员工的评价程序中,支持和强化本所对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切实实现高质量的认识。 第八条本所要求领导层要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本所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本所要求领导层充分认识到,其经营策略应当满足本所执行所有业务都要保证质量这一前提条件。本所针对员工设计的有关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包括激励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充分表明本所对业务质量的高度重视。 第九条由于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为保证质量控制制度的具体运作效果,本所主任会计师履行质量控制制度的职责。主任会计师也可以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主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受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必须是本所股东(合伙人)并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条从业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本所强调如不能合理保证职业道德规范得到遵守,就无法保证业务质量。 第十一条本所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规定。

资产评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制 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得违背评估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四条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员工岗位责任制》,履行本岗位应履行的相关职责,并对本岗位工作任务负责。 第三章业务执行 第五条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第六条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基本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

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从业人员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且当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弥补程序缺失并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按照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逐级汇报批准,由项目负责人协商委托方终止评估业务。 第八条聘请专家协助工作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九条本单位根据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选派具备一定资历和经验、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其是全面负责某项评估业务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十条接受评估业务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有关情况,关注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本单位是否具有足够的从业人员,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委托方是否明确提出预先设定的评估结论或表露出明显的利益倾向。 (四)委托方在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否仍有不当使用评估报告的明显倾向。 (五)被评估单位是否存在由于管理缺陷或诚信缺失等可能影响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情况。 (六)评估程序是否能够适当履行。 (七)本单位及从业

(完整版)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目的:规范企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使其在质量保证、质量检验、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文件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范围:适用于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管理。 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工程部。 内容 1 总则 1.1 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企业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1.1.2 企业设立具有行使权力的技术工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检查。 1.1.3 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1.1.4 凡是企业开展的各项工程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2 企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工程方案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2. 1. 技术工程部门主要职责: 2.1.1. 全面熟悉和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提出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予以纠正,并按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报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组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工地实验室,独立平行抽检频率不小于20%。 2.1.2. 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方案及材料的标准试验报告,报业主备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和现场人员设备的合理调配。 2.1.3 审查、核实、签认承包人的工程计量和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核认可支付款项。2.1.4. 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1.5.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搞好图纸复核,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和图纸,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时中断工程进行。 2.1.6. 管好合同段的资料档案,如工地日志、记录、工程图片、报表、图纸等均有专人保管,建立必要的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承包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序的划分方案,定期检查承包人内业资料整理和归档情况。 2.1.7. 负责督促、审查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写工作。 2.1.8.尽可能防止索赔。对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中索赔、延期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须报业主。 2.1.9. 负责工程变更的现场把关,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按程序上报业主。 2.1.10. 按期编写监理月报等有关报表。 2.1.11. 审核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质量验收单、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签认中间交工证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 2.1.12. 在工程出险时,应在合同条款允许范围内对所受的损失出具审查意见,使业主和承包人所受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并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补偿。 2.1.1 3. 负责检查承包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各项措施得到执行;检查施工队伍能力情况,对施工进度、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调整或撤消。 2.1.14. 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2. 监理人员守则 2.2.1.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做到科学公正、诚信守法。 2.2.2. 严格按照合同规范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开展监理工作。 2.2. 3.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熟悉设计文件、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坚持以数据为依据的科学工作态度。 2.2.4. 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2.2.5. 深入施工现场,搞好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控制,及时做好工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控制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控制 [摘要]我国当前愈演愈烈的会计信息造假引发了社会各方对公司所披露会计信息的质疑与关注,已经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入手,指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探讨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原因,最后提出治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构建我国上市公司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保障体系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措施 The Analyzes on the Security system for Qualita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bstract]At present, the information infidelity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is getting worse and this has brought very serious economic and social outcomes. 1t has brought up serious social problems and this has affected the normal function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this article, I expound the quality feature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from the economics, and I deeply and carefully analyze the reason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nd in the last part, from the above three respects I put up the security system for the high quality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Key Words]Listed Corporation The quality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The control measures 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内涵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确保订购物资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要求,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第二条:职责 采购员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采购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1.必须向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 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 3.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采 购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四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进行检验, 2.检验员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产品检验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 检验,并填写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 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 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 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 物资工艺图纸。 7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六条: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 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 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 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 4 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 全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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