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职责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招标办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意见。

九、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相关的人员透露所有评标和定标等有关情况,也必须对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十、评标所用资料及工作底稿不得带离评标会场。

十一、评标期间,评委的移动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

评委签字:

评标纪律及规定

评标纪律及规定(总2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评标纪律及规定 一、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四、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 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 客等。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评标会议纪律

目录 第一章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开标会议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评标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评标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投标邀请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灯具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合同协议书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五篇模版]》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五篇模 版]》 第一篇: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评标委员会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本中心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采购监管部门、公证人员以及产权中心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和中心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纪律 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按规定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技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本评标办法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比。 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数字和主错误以及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这种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5、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与投标人联系、处理有关事宜,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与技标人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标有关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的任何做法(包括向评委、买方或工作人员探听评标情况等)均视为严重违纪,评委会有权拒绝其投标。若在中标后查实有此行为的,则依法取消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7、在评标定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8、参加评标的专家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本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除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外,所有评标、定标过程和情况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10、评标现场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不得探听评标情况, 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11、参加评标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技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否则, 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 评标委员会是招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负责根据公开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评选出最满足需求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因此,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是非常关键的,以下将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标委员会职责 1、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明确评选的标准和方法,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2、确认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能否继续参与评标程序。 3、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评估。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谁是最有可能获得合同的投标人。 4、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调查。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实际能力和方案的可行性。 5、提出评标意见。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的比较结果进行讨论,并提出最终的评标意见,以确定中标方和备选方。 二、评标纪律正式

1、公开透明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过程都要保持公开 和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保密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都需要对评标过程和投 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3、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该严格遵守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做任何有偏见的事情。 4、独立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需要独立行事,不受任 何利益或压力的影响。 5、专业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才能评估投标人的能力和方案。 总之,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对于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效率至关重要。一个好的评标委员会有助于确保最终中标方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评标会议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相同的程序和原则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信用、商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择优决定中标人。 2、招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委、监管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评标活动,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任何意见和观点,影响和干涉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标工作. 4、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评委应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互相串通,不得大声喧哗和讨论与当次评标无关的内容,不得将个人意见强加于人;不得要求任何评委集体协商评标。评委在评标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递交招标单位。

6、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中途离开评标现场。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一律关掉通讯工具,并不得接打电话,确需与外界电话联系的,应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同与招标有利害关系的投标单位接触和联系,确有必要联系或接触的,应通过会议组织程序由工作人员进行安排。 7、评标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标明排列顺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由评委一一在《评标定标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 8、本次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

评标纪律及规定

评标纪律及规定 一、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四、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 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

客等。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 其他情况。 十、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 位提供。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是负责对公开招标的工程或服务进行评定和评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内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文件; 2. 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标书进行评分; 3. 讨论标书的评分情况,制定评标方案; 4. 审批评标报告,确定成功的中标人; 5. 公示评标结果,接受投标人的疑议和申诉,并处理相关事宜; 6. 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委员会是公开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其责任重大。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公平,评标委员会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纪律。 二、评委工作纪律

1.遵守保密原则 评委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将招标文件、标书、评分情况、评标方案、评标报告等涉及投标人和中标人权益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员。 2.独立、客观、公正 评委必须独立、客观,保持公正,不得被任何利益所左右,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礼品、请托等,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的关系。 3.认真仔细审核 评委必须认真仔细审核投标文件,切实主动关注各项细节,并针对每个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分别给出评分意见和建议,不得有偏颇。 4.公正评分 评委必须公正评分,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进行准确、公正、科学的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评委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过程,不得将个人愿望强加到评标中。 6.透明公开 评委必须保证评标工作透明公开,不得违规操作、舞弊和玩弄权力。评标报告和评分记录应该真实可查,公开透明。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 一、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审工作。 二、项目评委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在进入评标室之前,应自觉关闭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独立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三、项目评委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主动要求回避。 五、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六、招标人参加评标会议的代表,在专家评审前负责向全体评委介绍相关情况后即退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专家评审,不得向专家提出招标文件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七、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安排评标工作,负责评审现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解答专家认为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部分,但不得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和诱导性意见;配合执法部门制止和处理出现的违规现象。 八、凡参与评审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检察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公证机构和社会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恪尽职守,正常的项目评审,主要在场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若发生有不正常评审情况的,应立即进场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先中止评审,或需提交相关会议进一步研究的,应及时与有关单位的人员会商解决。 九、参加评标会议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 十、项目评委和参与评标有关工作人员,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严禁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十 一、违反上述评标工作纪律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十 二、木规定由中心管委办负责自XX年元月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元月二十日 第二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会纪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 上(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 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

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

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评审开始前,组织评标专家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 二、评标委员会主任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掌控评标进度,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三、对评委提出的疑问,确认是否需要组织讨论,在讨论中存在争议时,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表决;争议问题和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 四、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导致评标活动无法进行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组织专家评审;有关情况及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 五、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宣读评标报告,征求专家意见并收集所有专家的评审表格,组织相相关评委完成评审表格的核对及汇总工作;汇总表及评标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后,整理提交全套评标资料;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评标工作纪律 一、评标坚持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评委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科报到; 三、评委从接到评审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不得与投标人、供应商或者与招标、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人有任何私下接触,更不得收受贿赂; 四、评委在到达评标室后,如发现本人与投标人、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参加评标的评委,在规定时间到达市招投标中心,立即将通讯工具、与评标无关物

品放入存包柜,按照门禁一体机提示进入相应评标室等候; 六、评委会成员在评标前要民主推荐一名主任;所有评委应自觉遵守有关评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评审过程中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七、招标人代表作为评委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招标人代表不得向其他评委明示或暗示招标项目的意向中标人;评委不得发表不利于公平、公正评审的言论,评委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委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八、评委在评标前应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详细的评审每一份投标文件,如评委有疑问,应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组织讨论,并形成讨论记录; 九、所有评标情况应保密,任何评委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其它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评委,将收回聘书并在专家库中除名,问题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派驻中心监察室及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评标工作纪律的执行;

简述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简述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是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负责评审招标文件中的投 标人提交的报价和技术方案,最终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非 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一、评标委员会的基本概念 评标委员会是指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组建,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 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分和排名,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 委员长:一般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指定,主持评审工作并对结果 负责。 2. 专家委员:根据项目需要选聘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如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他们在评审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项目实施具有丰 富的经验和知识储备。 3. 监督员:一般由政府监管部门派出或者由招标人自行选聘。主要负 责监督评审过程是否公正、公平、透明,并对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核。

4. 秘书: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协助委员会进行文件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5. 观察员:由投标人自行选派,对评审过程进行观察和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真实性; 3. 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 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5.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1. 委员长主持开幕式,宣布评审开始;

2. 秘书介绍评审程序和规则; 3. 专家委员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文件; 4. 专家委员对剩余的文件进行分项打分,并按照权重计算总分; 5. 委员长主持开启报价信封,秘书记录报价信息; 6. 专家委员对报价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照权重计算总分; 7. 委员长主持开启技术方案信封,秘书记录技术方案信息; 8. 专家委员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按照权重计算总分; 9. 委员长主持会议,对各项得分进行汇总排名,并确定中标人; 10. 委员长主持公示评审结果,并接受监督。 五、评标委员会的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维护评审的公正、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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