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侵权责任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方式以及特殊侵权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培养学生运用侵权责任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侵权行为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侵权责任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方式、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规定;是学生能够认识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侵权行为以及怎样使自己的损害得到合适的赔偿。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是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

●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学生守法护法意识

●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侵权责任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侵权责任法学课程主要包含侵权责任法概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本课程一共有27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二编、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二十一章、第五编。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二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第四章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第十三章监护人责任、第二十二章产品责任、第二十三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

(一)《侵权责任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二)了解该课程目前有哪些资源?是否可用?什么内容?形式怎样?等等,当然还必须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

(三)了解教育对象(学生)的需求和基本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学

生的年龄、学习动机、希望采取的学习方式、上网的条件、对多媒体技术运用的熟练程度、可供自主学习的时间、教学建议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设计或对课程设计进行修改补充。

(四)《侵权责任法》课程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

首先,课前充分备课,并将涉及这一讲的相关教学材料(如重点和难点辅导文本、教学案例、相关课件等)预先熟悉,这样可以有利于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其次,上第一次课时,设置课程导学环节,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的特点、教与学的进度安排、课程的媒体资源及学习方法等,并告之法学大专毕业的学生必须先修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通过课程导学,学生对课程情况及教学模式有了大致的了解,有助于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第三,在整合利用教学媒体资源的基础上,将每一讲的课程内容分解成不同模块,明确重、难点讲解部分和学生自学部分。例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这一章所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在辅导时,我将这些知识点先梳理出来,将之划分为不同模块。其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述、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为重点讲解,其余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学生可以通过看文字教材,上网看课件并完成书后自测来掌握这部分内容。

第四,运用案例教学法,调动其学习的主动性和课堂参与性,形成师生互动。主要做法是:在每次辅导课前,需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主要是预习重点、难点部分,并根据课程的内容对学生提出不同要求,或要求学生记学习笔记,提出自学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或者在上课时预先准备两个典型案例,要求学生或自行分

析或利用学习小组进行讨论。如果是前者,则在辅导课上归纳学生的疑难问题,结合知识点的讲解重点答疑;如果是后者,则在上辅导课时,先与学生一起查看讨论的情况,也可请学习小组的代表上讲台介绍案例讨论情况,并对不同观点进行归纳,以了解学生的预习效果,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知识点的讲解对两个案例进行讲评。为了检验讲课效果,可再准备1~2个案例让学生在课堂上讨论。最后,在本次辅导课结束之时,再给学生布置自学任务和下一讲的预习任务。

(五)根据课程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课程实践活动

《侵权责任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了使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不可少的。本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每学期一般安排两次,并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了成人业余学习的特点,一是尽量利用网络虚拟环境;而是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组织网上综合案例讨论或专题讨论

网上讨论一般在侵权责任法总则部分的内容辅导结束后进行,因为在这一时间,课程的重点、难点基本已讲完,需要对前面的学习进行回顾、总结,案例和论题的选择也要涵盖前面的内容。案例的数量不宜太少,也不宜太简单,一般六个左右,尽量选择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否则达不到实践的目的。在讨论前,教师提前将要讨论的案例和论题挂在学生班级群上,并要求各个学习小组预先准备,在讨论时,教师要始终参与,并积极引导。

2.利用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法院听庭等

为配合课程实践,我们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系,建立了相应的实践基地。每学期,我们会与实践基地联系,安排1~2次的实践活动。比如到法院听庭,我们一般是遵循自愿原则,并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如提高形成性考核成绩,在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活动报告互相交流。

3.组织模拟法庭

结合同学们在上学期已经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可以组织同学们进行一次有关因为侵权纠纷引发的诉讼,这样既可以巩固之前所学的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性知识也可以加强侵权责任法知识的掌握。

当然,上述几种形式的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与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五、《侵权责任法》课程教学设计的预期目的

(一)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明显提高,参与意识增强

通过网上讨论和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学生普遍觉得这种学习方式比较新颖、自主,能调动自己的学习积极性,感到《侵权责任法》课程的学习比较有趣,收获较大。在每次组织网上实时讨论时,学生都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学生掌握了必需的学习技能,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自主学习的引导和强化,学生逐渐养成了课前预习、主动思考的习惯,掌握了上网寻找课程学习信息和资源的方法,知道在碰到学习中的困难时该任何寻求帮助。

(二)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了锻炼

通过案例讨论等一些课程实践活动的组织,学生明显感到了自己书本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存在的一些差距,觉得这些实践活动弥补了学习中的不足,锻炼了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六、教学进程计划表(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统筹)

七、可利用的教学方法(落实到章节)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岗位能力课程 二、课程总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侵权责任法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能力目标: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合理的分析侵权责任法相关案件。 素质目标: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重点章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责任抗辩、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一般过错侵权责任举要、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难点章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责任抗辩、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无) (一)主要环节安排 (二)内容总体设计 1、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2、教学见习 五、教学进程计划表(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统筹) 《侵权责任法》

六、教学资料收集和配置设计 (一)、使用教材 《侵权责任法》张新宝ISBN:978-7-300-17628-4 (二)参考材料: 1、梁慧星:《侵权责任大重要条文解读》 2、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七、可利用的教学方法(落实到章节) 八、作业布置与批改设计 使用教材各章节后面的作业让学生做书面作业。 1.作业内容要求:以教学大纲内容为基础,通过练习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巩固学生对理论的学习和培养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业形式与题量:每章内容讲授完毕后将教材课后习题选择一部分,进行一定的练习。根据本章重、难点要求,布置题量并使难易程度适度,中等水平的学生在一个小时内能够完成的作业量。题型可是书本课后练习题,也可是能力测试题,或者是课后的参观、调查,要求学生在课后完成。作业类型以案例和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为主,以达到测试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和课后对所学知识的反映复习巩固和加以实际应用的目的。 3、作业批改设计 因班级较多,每次布置的作业,可抽调一部分的作业进行评阅,对发现的主要和倾象性的问题,由教师在课堂上进行集体评讲;对于选择题,先由学生自己完成,然后由教师与学生核对答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评;对于课堂作业和学生的实训报告,分别由教师进行现场讲评和抽阅,并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讲评。

2019年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

2019年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篇一: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导论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狭义:仅指以“侵权责任法”或“侵权法”为名的某部法律。大陆法系不存在。 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皆属于 概念债的发生原因。民法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分为两部分: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 构成要件规定在债编分则中,责任承担规定在债编总则中。 广义: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即所有规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的

规范的总称。在我国,除了《侵》,广义的还包括《民法通则》?《产品质 量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航空法》等。 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关系 特征 强行法:与合同法、物权法相比,具有更多的强行法色彩。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和法律效果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能任由当事人协商改变。 二、侵权责任基本法与侵权责任特别法 基本法:《侵权责任法》。第6条确立的过错责任。凡是《侵》或者其他单行立法没

概念有特别规定时,均适用该规则。第2、3章的基本规定同样。 特别法:《侵》第5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不得随意 规定各类侵权行为。只有当某些侵权行为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应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时,才有必要由特别法单独加以规范。 适用关系:《侵》第5条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他法律”指的就是侵权责任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 《侵》生效后,凡是明确修改了旧的立法规定的地方,一律应当适用《侵》。 对于某些侵权责任,原来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侵》对其 未置明文。对此,不可做出硬性规定:《侵》取消了原规定,或不方便作出。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探讨——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为例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探讨——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为例 发表时间:2018-11-26T16:42:50.567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中作者:钟磊[导读] 从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分值占比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应用等多个方面而言,《民事诉讼法》都是法学高等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该门课程地位突出、实践性强,且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但《民事诉讼法》的传统教学过多地侧重于向学生做课程理论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省昆明市 650000)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指导性项目,《校政校企合作在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的模式探析——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为例》课题编号:2017ZDX280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校级课程改革项目,《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摘要:从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分值占比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应用等多个方面而言,《民事诉讼法》都是法学高等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该门课程地位突出、实践性强,且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但《民事诉讼法》的传统教学过多地侧重于向学生做课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往往轻视了对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故本文基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就《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所做的改革,和广大同行进行经验交流;对不足之处,以期获得指正。关键词:教学改革;课程认知;课堂翻转;“学徒制”教育 一、《民事诉讼法》课程概况 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事诉讼法课程结构由制度篇和程序篇构成。制度篇,即基础理论部分侧重于向学生讲授民事诉讼法所涉及的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知识。程序篇,即程序操作部分注重讲授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等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目的欲使学生在接受理论知识的同时,明确各程序下诉讼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和所需担负的民事诉讼义务,为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故而使得本门课程具有了极强的应用性。因此,《民事诉讼法》的教学目的并不单单是使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更应当具备将知识转化为分析、解决现实纠纷的应用能力和诉讼实操能力。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需有一定的民事实体法,诸如《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作为基础和支撑,故我院将该门课程开设于大二上学期,学生已从对法学知识的模糊懵懂阶段进入全面学习阶段。 二、《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的理念及具体措施 (一)《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的理念为了克服《民事诉讼法》传统教学所带来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实现对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院《民事诉讼法》课程从人才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职业综合素质出发,意图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应注重对其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在掌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现行规定的同时,能娴熟应用于现实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之中。以适应未来法律职业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将知识传授、能力提高和职业素质的养成进行统一。 (二)《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1.实现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民事诉讼法教学必须适时适度地对传统方法进行改革。将“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师讲授,学生接受” 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改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指导,学生探知”的新型模式,即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实操能力的培养。教学中多采用设疑引导、案例分析、对比等方法,使学生在接受理论教学的同时,养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落实于课堂教学之中。多样化教学中,教师需要对学生提出和探知的问题加以引导,对得出的结论(包括模拟法庭的表现)进行点评,对错误的结论予以更正,从而保证学生习得知识的正确性。 2.重塑课程知识结构 在保证课程内容体系完整性和诉讼程序的前后衔接性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民事诉讼法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根据章节涉及的具体内容,对课本章节进行必要的整合,对教学大纲的知识结构进行重塑。将理论性过强而实践适用率低的知识从课堂教学中予以剔除,努力使教材“变薄”,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努力实现“精讲”。 3.推行“首堂课”课程认知 如前文所述,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之一,与学生此前所接触的法学课程并不相同,以致于学生在一开始接触程序法中明显感觉枯燥乏味,对该部分法律的设置意义并不完全理解。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院长期推进“首堂课”课堂认知,即带领学生前往法院观摩真实庭审或首堂课上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真实的庭审实况,让学生直接感知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并当场口述自己的观后认知,以此进而了解民事诉讼法即将讲授的内容与课程开设的意义。 4.推行“拼盘式”实务教学 我院针对诉讼法推行“拼盘式”实务教学,即在教师教授课程理论知识的过程中,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等结合自身接触到的现实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民事诉讼法的实务讲座。让学生知晓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理论知识在具体案件中的实际应用。所谓“拼盘”,其一实现专业教师与实务人员的拼盘,做到理论讲授与实践传授的并重;其二在实务人员中实现律师与法官的拼盘,从实践中的不同立足点,为学生讲解课程知识的应用,也为学生未来职业形成导向。 5.实现“课堂翻转” 教师合理筛选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章节中所涉及的重要知识点,制作微课,强化学生的课后自学。为了保证学生的自学质量,作为微课学习的反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主要针对学生学习的微课内容,组织进行案例分析或小组讨论,增强学生对章节重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6.课程内增设模拟法庭

民法学教学大纲

民法学教学大纲 (修订版) 第一部分编写说明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以具体的民法制度、理论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在高等法学教育中,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教育部将之确定为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民法学的学习,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而言,没有学习好民法基本知识的法学专业学生,不应当是一个合格的毕业生。 为适应我校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本科教学需要,规范民法学教学内容和要求,提高民法学教学水平,根据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和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我们编写了《民法学教学大纲》。在此,特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说明: 一、本教学大纲内容安排综合参考本课程团队老师编写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中国民法学》(法律出版社)、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编写。 二、根据我校的教学安排,民法学为必修课,其中《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授课学时各为51学时,共计102学时。本大纲涵盖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担保法一般原理,但其具体内容另由《合同法》(45学时)、《侵权责任法》(30学时)、《担保法》(30学时)等限选课讲授。 三、为方便广大同学学习时对民法学原理和知识的掌握,我们在每章后面列出了部分思考题,供同学们学习参考。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 《民法总论》 导论 教学时数:1学时 内容: 一、民法学习的意义 二、“民法人”的教学理念 三、民法学的学习方法 第一章民法概论 学习重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渊源与效力、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教学时数:5学时 内容: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涵义和语源 (一)民事的涵义 (二)民法的语源 (三)民法的分类 1.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财产关系的基本含义 2.财产的意义

福州大学861法学基础B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福州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基础B 二、招生学院(盖学院公章): 基本内容: 民法学部分 民法总则: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时效制度,期间与期日。 人格权法:人格权概述,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 物权法:物权概述,物权法概述,物权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保物权,占有。 债法总论:债的概述,债的发生,债的分类,债的担保。 合同法:合同与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转移财产的合同,提供 服务的合同,技术合同。 亲属法:亲属法与亲属关系,亲属身份的发生和消灭,亲属身份关系,亲属财产关系。 继承法:继承法与继承权,遗产继承,遗产赠与,遗产处置。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 其它问题,一般侵权责任类型,特殊侵权责任类型,侵权责任形态,侵权损害赔偿。 刑法学部分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形态;罪数形态;刑罚的功能 与目的;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裁量;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国际法学部分 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及渊源、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历史;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国家、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际 责任法律制度;国际法上的个人;人权的国际保护;领土法;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 层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争端解决法;集 体安全保障制度;战争武装冲突法与国际人道法。 参考书目(须与专业目录一致)(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1.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国际公法学》(马工程教材)曾令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说明:1、考试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2、难易程度: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优秀学

22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1021 课程英文名称:Right infringement responsibility law 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2.10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法学专业必修课,是民法的一个分支,主要围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如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以及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等内容进行讲授。侵权责任法的学习,有助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进一步掌握分析、认定侵权案件的方法和原则,从而解决现实生活中复杂的民事侵权案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侵权责任法基本原理,具有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初步能力; 2.树立正确的侵权责任法律意识,了解国家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 3.具有运用法律条文等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能力; 4.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思考方法,获得法律思维的基本训练; 5.了解侵权责任法的新发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 本课程主要讲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以及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等。 2.基本理论和方法: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并能正确、熟练地运用民法理论和法律制度分析、解决民事实务中的实际问题。 3.基本技能: 掌握分析侵权责任法律问题的基本思路,从而解决现实生活中复杂的民事侵权案件。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重点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讲解;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培养学生提高利用侵权责任法律规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讲课要联系实际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2.教学手段: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采用电子教案、CAI课件及多媒体教学系统等先进教学手段,以确保在有限的学时内,全面、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在完成先修课程之后进行。本课程主要的先修课程有民法。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要求学生阅读教材和指定材料,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2.在讲解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同时,重视围绕案例组织课堂讨论,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讨论课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比较侵权法教学大纲

比较侵权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比较侵权法Comparative Tort Law 课程性质:法学院选修 学分课时:2学分,36课时 主讲教师:王军、薛源 所属院系:法学院 教学对象:2010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考核方式:期末考试(70%),笔试;平时成绩(30%),课堂问答; 平时成绩依参与课堂讨论的情况评分,占30%,期末考试成绩 占70%。 出勤要求:整个学期无故缺勤超过3次者不得参加考试 教材:王军,高建学:《美国侵权法》(英美法案例精选系列英文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课程简介 本课程通过讲授和讨论精选的30个英美法院的侵权法案例,使学生对英美侵权法基本原理、原则和规则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为进一步研读这一领域的著作和文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课程采用的主要教学方法是“案例教学法”:学生在课前须按照本“教学大纲”中列出的问题对教材进行预习;上课时由老师组织学生讨论这些问题以及由老师和学生随机提出的问题;学生预习的程度,回答问题时表达的程度和思维的敏锐程度,主动发问的次数和问题的质量,等等,均是计算平时成绩的依据。 教学内容 第一章:故意侵权 (一)殴打 (二)非法拘禁 第二章:过失侵权 (一)注意义务 (二)违反义务 (三)因果关系 (四)损害 (五)举证责任 第三章:严格责任 (一)非正常使用产生的危险 (二)极其危险的活动 1

(三)产品责任 教学进度: 第一章、故意侵权 第一周(入学) 第二周(9月14日) Battery 1、V osburg v. Putney (1)本案被告并没有意图对原告造成伤害,这对案件的判决是否造成影响? (2)损害赔偿是否受到被告合理预见的限制? 2、McGuire v. Almy (1)判断精神病人满足侵权意图的标准是什么? (2)让精神病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公共政策考虑是什么? 第三周(9月21日) False Imprisonment 3、Parvi v. City of Kingston (1)本案是否满足非法拘禁的要件 (2)纽约州最高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在判断原告是否意识到非法拘禁有何错误? 第二章、过失侵权 第四周(9月21日) Duty of Care 4、Harper v. Herman (1)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使被告有义务对原告做出警告? (2)被告知道湖水很浅不适于跳水的事实对本案有何影响? 5、Tarasoff v. Regents of the Univ. of California (1)法院认为被告对被害人或其父母负有注意义务的理由是什么? (2)保护病人隐私的例外是什么? 第五周(国庆节) 第六周(10月12日) Duty of Care 6、Palsgraf v. Long Island Railroad Co. (1)多数意见法官认为被告对谁违反了注意义务? (2)持异议法官认为被告对原告负有注意义务的理由是什么? 7、Madison Avenue Gourmet Foods, Inc. v. Finlandia Center, Inc. (1)本案的法律争议是什么? (2)本案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第七周(10月19日) Breach of Duty 8、Brown v. Kendall (1)“ordinary care”的通常含义是什么? (2)法官认为处理本案争议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9、McCarty v. Pheasant Run, Inc. (1)“汉德公式”的内容是什么? (2)原告未将其房门上锁对本案判决有何影响? 10、Stewart v. Motts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侵权责任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方式以及特殊侵权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培养学生运用侵权责任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侵权行为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侵权责任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方式、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规定;是学生能够认识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侵权行为以及怎样使自己的损害得到合适的赔偿。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是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

●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学生守法护法意识 ●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侵权责任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侵权责任法学课程主要包含侵权责任法概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本课程一共有27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二编、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二十一章、第五编。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二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第四章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第十三章监护人责任、第二十二章产品责任、第二十三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 (一)《侵权责任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二)了解该课程目前有哪些资源?是否可用?什么内容?形式怎样?等等,当然还必须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 (三)了解教育对象(学生)的需求和基本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学

侵权责任法教学大纲

《侵权责任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侵权责任法是民法的一个分支,主要围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如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侵权损害赔偿以及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等内容进行讲授。 二、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与项目,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监护人、法人、教育机构、互联网等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划分与责任主体的确定,医疗损害赔偿的适用,产品责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环境侵权、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与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法律规定。 三、基本要求 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地位及立法进步,侵权责任与相关责任的区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违法性,医院的告知义务、诊疗义务及免责事由,各种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 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侵权法的保护范围,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概念与适用,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与项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监护人、法人、教育机构、网络侵权等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按份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及适用。 四、教学模式与考核要求 (一)教学模式 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运用理论分析、案例分析、提问法,讨论法多种教学方法。 (二)作业要求 完成教材每章节课后作业,随机抽查。 (三)成绩评定 卷面( 60 %)+考勤( 20%)+平时与作业( 20%) 五、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第一章导论(2学时)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侵权责任法的目标 第三节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第四节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第五节损害的补救 第二章侵权行为(2学时)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侵权行为与其他债的发生原因

侵权法教学大纲

《侵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侵权法 课程代码:01068020 课程负责人:罗世荣 二、学时和学分:32学时,2学分 三、课程性质:必修课程 四、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五、使用教材: 杨立新编,《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六、参考书目: 1、王泽鉴著:《侵权行为法》,台湾地区三民书局,1999年版。 2、史尚宽著:《债法总论》,台湾地区荣泰印书馆,1978年版。 3、王利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4、潘维大编:《英美侵权行为法案例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杨立新著:《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6、「美」莫里斯著:《论侵权行为》,布鲁克林出版公司,1953年版。 7.《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侵权行为·为自己的行为之责任》,纽约海洋出版公司,1975年版。 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1月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中华人民民法通则》及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3、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开课单位:人文学院 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侵权责任立法的发展历史及现代侵权法的发展方向;重点把握: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免责事由以及特殊责任主体与特殊责任类型。 本课程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形态、损害赔偿以及相关的特别规定,帮助学生熟悉我国侵权责任立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帮助学生比较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侵权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现国内外侵权责任案例的法律分析规律;为学生熟练运用侵权责任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侵权法教学大纲

侵权法教学大纲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侵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侵权法 课程代码:01068020 课程负责人:罗世荣 二、学时和学分:32学时,2学分 三、课程性质:必修课程 四、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五、使用教材: 杨立新编,《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六、参考书目: 1、王泽鉴着:《侵权行为法》,台湾地区三民书局,1999年版。 2、史尚宽着:《债法总论》,台湾地区荣泰印书馆,1978年版。 3、王利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4、潘维大编:《英美侵权行为法案例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杨立新着:《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6、「美」莫里斯着:《论侵权行为》,布鲁克林出版公司,1953年版。 7.《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侵权行为·为自己的行为之责任》,纽约海洋出版公司,1975年版。 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1月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中华人民民法通则》及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3、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开课单位:人文学院 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侵权责任立法的发展历史及现代侵权法的发展方向;重点把握: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免责事由以及特殊责任主体与特殊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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