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

从高中化学核心素养的构建角度来看,证据推理和模型构建是文化基础维度下科学精神素养理性思考的两个基本点。通过对高中化学课程的研究,要求学生能够解释证据与结论之间的关系,确定形成科学结论所需的证据以及寻找证据的方式;能够根据材料及其变化的信息进行抽象总结和构建模型,并通过模型思维来理解材料质量及其变化的一般规律[2]。6.目前,许多教师基于证据设计了课时教学推理和模型认知,反映了大多数化学教师对化学核心素养教学建设的积极态度;在对这些教师的成就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与对化学核心素养的设计者的化学核心素养的本义进行了分析比较。现在,我将这些思想提供给您参考和交流。

1,无证据

在科学探究的过程中,实验事实与要验证的猜想之间存在三种逻辑关系:①可以证明是正确的;②猜想可以证明是错误的;③该猜想无法得到证明。可以说前两种实验事实是要证明的猜想的证据(在第一种关系中,实验事实是要验证的猜想的肯定证据,而在第二种关系中,实验事实是要验证的猜想的否定证据),而不能说第三个证据是要

验证的猜想的证据,即非证据。例如,已知溶液中只有一种氯化物溶质;推测是溶质是BaCl2。①如果实验事实是:向溶液中加入1-2滴Na2SO4溶液将导致白色沉淀,然后向溶液中加入1-2滴硝酸将不会溶解白色沉淀物,则事实是猜想的积极证据;相反,如果实验事实是通过向溶液中加入1-2滴Na2SO4溶液,溶液中没有白色沉淀,则该事实是推测的负面证据;③但是,如果实验事实是向溶液中加入1-2滴AgNO3溶液会导致白色沉淀,那么这不是推测的证据,必须重新设计勘探活动。

2,逆向推理

它可以解释证据与结论之间的关系,不仅包括证据推理中的结论,还包括结论逆向推理中所需的证据。强调反向推理的原因之一是在科学探究中使用了两个推理方向:反向推理用于从猜想和设计实验中推断所需的证据以收集证据;并运用积极推理来推断该猜想是否成立,并根据实验获得的结论得出结论。其次,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使用两个推理方向。例如,在有机合成过程中,我们经常使用逆向推理的思维方式。第三是逆向推理具有发散思维的特征。不同程度的分歧导致设计实验的证据和方向不同。

反向推理获得的不同证据具有不同的难度,可信度和证明力。通常,从证据到结论的积极思考越直接,证据就越有效。如果从多个不同的证据推理中得出相同的结论,则该结论更为可靠。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将逆向推理所需的证据与现有证据结合在一起时,可能会产生多种解决问题的想法,从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问题。综上所述,逆向推理在证据推理的学习中不容忽视。

基于以上思想,设计了由突出的证据推理和逆向推理的分歧思想产生的多种证据的查询过程,如图1所示。

表1显示了一个查询过程的示例,其中通过反向推理中的发散性思维并强调证据推理来产生多个证据。

3,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的关系

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都是化学中重要的思维方法。首先,三个方面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证据推理”或“基于证据的推理”是认知心理学中的典型认知模型。因此,根据“基于证据的推理”的认知模型,化学学习中的“证据推理”可以被视为一种

认知过程。通过这种方式,研究了“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之间的关系。“证据推理”从属于“模型认知”,“模型认知”包括“证据推理”。②证据推理形成的科学结论是简单的模型认知,模型认知与证据推理密不可分,证据推理是构建模型的前提。③证据推理的高层次是模型认知,它需要基于证据推理[4]。其次,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区别在于“模型认知”不仅使用证据进行逻辑推理,而且还需要通过抽象和简化的方法来构建模型,以便在比较分析和归纳大量实验事实之后重现物质的基本规律及其变化。。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化学的规则,模型,概念,思想和方法通常用于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的过程中。因此,化学中的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具有化学的特征。可以看出,证据推理和模型认知在内涵和实践上不能机械地分开,它们常常被整合到探究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中。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是化学学科学习乃至科学研究中要求学习者思想上需要建立的一个强大武器。“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是学科特点决定的对学习基本的要求。“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是对学习者思想观念上的一种更深入的要求。“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是对学习者进入更高级层次,提升研究性学习能力以及独立思考、独立分析问题能力的一种素养要求。 首先谈谈对“证据推理”的理解。“证据”就是要求学生具有获取证据、筛选证据的能力。先说证据的来源,学生获取证据来源可以是课本、课外书籍、网络资料、实验数据等等形式。获取证据后,还要具有要筛选证据的能力。尽量选择比较权威的证据,证据如果有冲突需要进一步分析比对择取其中较可靠的数据。有些证据是正面证明的,同时注意也有些数据是证伪的,找寻逆向证伪的证据也是一个好的思路。有了证据还要建立观点与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以进行推理。一种方法是证据正向支持观点,此时最好多方证据从不同角度佐证观点。另一种方法是逆向驳斥观点,这种证伪的方法往往很具杀伤力,但基于化学的学科特点证伪并非意味着观点完全错误。例如,我们说浓度越大反应越快这一观点。并不能因为某些极个别的反应完全推翻这一结论,这一点是化学科比较独特的一个特点。很多观点或结论往往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只要能解决大部分问题,能解释说明绝大部分现象就不错了。通过正向、逆向多方证据的反复推理论证我们即可了解一

个观点或理论的内涵与外延以及适用范围。 接下来谈谈模型认知问题。模型含义是模式、样式的意思。分为实物模型和思想模型等类型。实物模型在化学上主要是用于分子结构、晶体结构等知识的认知与理解。因为此类微观的化学知识具有看不见、摸不着及其抽象的特点,借助于实物模型(3d计算机模型也可归入此类,实际上实物模型的虚拟化)可以更好地理解、认识相关知识。所以在此类教学中利用好实物模型,或教师制作精良的计算机3d模型、动画就非常有价值。思想模型是指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包括概念原理模型、数学模型、复合模型等类型。模型认知对学生来讲是至关重要的,是建立学科理论框架的重要工作。教学中应该下大力气解决一些最基本的模型的认知与建立。模型认知教学主要包括以下几步:①模型初步认识,解决模型是什么的问题;②模型建立的证据,解决模型为什么的问题;③模型的运用,是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模型有啥用的问题;④模型的评价与重构,模型在运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不适用的情况(尤其是化学学科),通过模型评价找出模型适用条件重构模型的内涵外延,甚至发展处高级的新模型。模型认知教学对于学生形成科学、完善的学科理论至关重要。所以教学中要下大力气解决。

认知地理的理性知识

认知地理的理性知识 地理学科的理性知识是反映地理事象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知识,是感性知识的抽象与概括。学好理性知识,也有助于记忆感性知识。 (1)地理概念 地理概念是反映地理事物本质属性的知识。形成地理概念是学习地理的中心环节。形成地理概念要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地理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地理事物的范围,例如“河流是指陆地上循一定路线经常流动的水体”,反映的是河流的本质属性(不同于湖泊与海洋),是河流的内涵;其外延包括世界上任何一条河流。根据内涵和外延的不同,可以把概念分为以下三类。 ①一般地理概念,它的外延很广,不是专指某个特定的地理事物,而是泛指一类地理事物。如平原这一概念,不是指某个平原,而是指世界上一切平原。在自然地理中出现的高原盆地、气温、气压、季风等,在经济地理中如重工业、消费城市、民族经济等都是一般地理概念。 ②单独地理概念,是专指某一地理事物或地理现象独有的特性,它的内涵比较丰富,外延较小。如长江、黄河、北京、大行山等都属于单独地理概念。 ③集合地理概念,是指某一地理要素区域的特征,它的特性以地区类集而成。如中国气候、华南气候、中国少数民族、吉林农业等。 在学习概念时,应注意善于利用逻辑推理缩小地理概念的外延,增加其内涵,或扩大概念外延,缩小其内涵,完成从一般地理概念到单独地理概念的过渡,或由单独地理概念到一般地理概念的过渡,掌握地理概念的从属关系的演变联系。例如,从河流的一般概念出发,增加其内涵,河水能直接或间接流入海洋

的属性就构成了“外流河”的概念,这样外延就缩小了,不包括内流区域的河流;若进一步增加其内涵,加入秦岭——淮河以南的河流属性,其外延就又缩小了;若再加入入源地、流经路线。河口地点等具体属性,就可限定到长江等单独概念。相反,经过概括,由长江等减少其内涵,扩大外延,就可推移到秦岭一一淮河以南的河流→外流河→河流的有关概念。 (2)地理原理 ①地理特征。地理特征,指地理事象异同点,因为它反映的是各种地理事物的异同点,因此为认识现象的本质、属性,形成地理概念提供了可能,学习地理特征主要采用比较法,同学们可以把各种地理事象分类列成表,进行比较学习。 ②地理规律。地理规律包括地理演变和地理分布两大规律,它反映着地理事实间的必然联系及其规律。如学习我国降水的分布规律和植被破坏,水上流失造成黄河水害的演变规律,必须与地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分析、归纳、概括,才能很好地理解和掌握,这引起地理规律。 ③地理成因。一种地理现象在特定的条件下引起另一种地理现象,这种反映地理事物的园果联系,揭示地理特征和地理规律形成原因的基础理论叫地理成因。例如,人地关系谐和论,板块构造学说,大气环流形成原理等。学习理论知识,要积极思考,提出问题并设法解答。把因果关系搞清楚,由因推果,熟练后再反过来由果追因,以加强对知识的理解。此外。还可运用图解法,把抽象的地图与现象的思维相结合,推求其因果关系。

认知ABC理论

认知ABC理论 情绪不是由某一诱发性事件本身所引起的,而是由经历了这一事件的个体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和评价所引起的。这一理论又被称作ABC理论。ABC来自 3个英文字的字首。在ABC理论的模型中,A是指诱发性事件(Activating events);B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生的信念(Beliefs),即他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C是指在特定情景下,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的结果(Consequences)。 通常,人们会认为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是直接由诱发性事件A引起的,即是A引起。RET的ABC理论指出,诱发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绪及行为反应的间接原因;而B——人们对诱发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解释才是引起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的更直接的起因。 当我们的日常生活出现问题,大多数人会不假思索地认为,是那些发生了的事情使我们感到难受。例如,当我们感到愤怒或忧伤,我们会认为是别人使我们产生这样的感受;当我们感到焦虑、受挫或忧伤,我们倾向于责怪自己的处境。然而,正如埃利斯指出的那样,并不是人和事让我们喜悦或悲伤--它们只不过是提供了一种刺激。其实,是我们的认知决定了我们在特定情况下的感受。 为了阐明这一理论,埃利斯提出了“A-B-C”模型: A代表“前因”(antecedent)(引发反应的情况)。 B代表“观念”(beliefs)(我们对该情况的认知)。 C代表“结果”(consequences)(我们的感受和行为)。 尽管我们倾向于责怪“A”(前因)造成了“C”(结果),其实是“B”(观念)使我们产生了那样的感受。让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设想你约会要迟到了,你感到很着急。 A:前因:约会将要迟到 C:结果:焦虑,烦躁,开车鲁莽 你感到焦虑(C),不是因为你将要迟到(A),而是因为你认为自己必须守时并且担心迟到的后果(B)。在这种情况下使人感到焦虑的典型观念包括:“我必须守时。如果我迟到,别人就不会喜欢我了。不论何时,我都必须得到每个人的赞赏。如果他们对我有看法,那可麻烦了。” 行为的决定因素:中介变量 托尔曼强烈反对把行为看作是刺激-反应的简单做法,认为介于环境刺激和行为反应之间的心理过程与有机体所作出的行为反应具有密切的关系,他提出中介变量的概念,认为认知、期望、目的、假设和嗜好等都是中介变量的具体表现形式。他还认为,对于行为的最初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doc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学科门类:理学(07) 一级学科:地理学(0705)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GIS)属地理学一级学科,是在地图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该专业以地图、遥感影像和统计数据为信息源,利用地图学、地理学、信息论、系统论等相关理论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S技术进行地理认知和地理信息传输、分析与应用的一门学科。随着信息技术、知识工程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该学科在深化地理认知的同时,已逐步成为全球变化,区域资源与环境、城市及区域规划管理,土地利用管理、水利、交通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区域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河海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以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与应用为研究对象,以数字流域与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为特色,着重研究地理信息认知理论、空间数据模型和数据管理、地理信息的遥感提取,专题信息制图与数据更新技术;空间分析技术,空间决策支持原理与方法;为全球变化,区域资源环境、数字流域以及防灾减灾等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有地理学、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等基本理论,掌握地理信息分析技术、空间数据结构及信息处理技术、遥感信息提取技术、地图可视化等基本技能和方法,在地理信息系统理论及应用、遥感数据分析及处理、空间决策支持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 1、GIS及应用 2、遥感及应用 3、地图学 4、数字流域 5、GPS及应用 三、学制与学分 攻读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3.5年(非全日制学生可延长1年)。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研究环节组成。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研究环节5学分。 四、课程设置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 什么是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是范丰会和宋文红在其新书《新视界心理学——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及其在学科教学、心理咨询和学习心理障碍辅导中的应用》中提出来的一个关于西方心理学的新理论体系。作者试图通过这一理论模型解决西方心理学“像灌木丛一样,流派林立、各说各话、相互矛盾”的现状,尝试进行西方心理学学科内综合,以便提高西方心理学对理论精华的继承性,更有效地发挥其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提出者简介 范丰会,物理学科教育学硕士、心理咨询师。1990年获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基础物理教育学硕士。曾从事过中学物理教学、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软件及教学资源开发、心理咨询、学习困难学生辅导、家长培训等工作。1990年完成硕士论文《大学生物理认知结构的定量研究》,之后工作28年来,对心理学基础理论、心理的发生发展、学科教学、学习心理障碍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和重要实践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颇有心得。 宋文红,1991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从事儿科临床工作。2008年在北京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进行精神科研究生课程,之后进入儿童保健和儿童心理专业,对儿童各类常见病、儿童发育性行为问题及儿童情绪行为障碍有丰富的诊疗经验。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形成过程 在《新视界心理学》一书中,作者从批评西方心理学各流派心理观和方法论缺陷出发,借鉴20世纪物理学的科学观和方法论成果,确立了指导心理学理论探索的心理观和方法论;在此基础上,秉持心理结构化和建构论的观点,沿着“用知识描述心理”的思路,创新提出了基于“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的基本理论框架;然后在这一理论框架基础上,继承各主流心理学流派的理论成果,融合形成了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现行西方心理学主要流派和主要应用领域的问题都可以用一套基本范式进行解释,从而初步实现了对心理学各流派理论的综合与创新。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的主要内容 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意识和潜意识共同构成心理活动的容器或空间。 2.用认知结构作为描述整体心理(包括意识和潜意识)结构的基本概念。认知结构是由陈述性知识、意象、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四种知识构成的网络化结构。 3.认知结构网络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由以上四类知识构成的、相互依存的两层网络——认知结构潜网和认知结构显网。认知结构潜网是在由遗传获得的“原始意象-本能”结构基础上于人类幼年期逐渐建构并在6、7岁基本完成的“意象-程序性知识”结构,其基本作用模式是象征性思维,即以情绪感受为依据,通过同化、泛化和顺应而建构知识经验并作用于环境,如同所有哺乳动物的学习和适应方式一样;认知结构显网的构建是在人类抽象逻辑思维出现时开始的,是在认知结构潜网基础上建构起来的“陈述性知识-意象-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结构,其基本作用模式是抽象逻辑思维,即以陈述性知识为核心、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导进行的同化和顺应过程。通俗地讲,潜网、潜意识、象征性思维是“讲情”的;而显网、意识、逻辑思维是“讲理”的。双网融合、和谐一致、具备充分的环境适应性是一个心理发展良好人(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所称“自我实现者”)的认知结构特征;否则,可能会产生各种内部冲突性和外部适应性心理问题。 4.认知结构有四种发展机制:同化、顺应、条件反射和整合。其中同化与顺应是从皮亚杰等理论引进。条件反射作用来源于行为主义的经典发现,在认知结构知识模型理论中作为潜意识学习规律,可以解释潜意识情结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原因。整合(类似于精神分析所

《证据法学》在线作业二,期末作业考核

《证据法学》在线作业二 问答题 1、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在法定证据制度中,裁判者不能自由地判断证据,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认定案情。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突出体现在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所作的预先规定上。 (1),证明分类的法定性。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的职能就是根据法律的预先设定,机械地计算证据数量的多少和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这就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证据及其证明力的专横武断。 (2),证据证明力的法定性。法律不仅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而且对证明力的规定也是根据形式来确定,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是被告人的自白被认为是最有价值和最完善的证据,对案件的判决和被告人的命运起着决定性作用;二是对书证的效力也作出了形式化的规定,如是原本还是副本,是公文还是私文等;三是对证人证言也有许多形式化的规则,如两个典型的证人证言就构成完全的证据,如果几个可靠证人的证言相互矛盾则按多数证人的证言来认定案情。 (3),证据证明力的等级化。法定证据制度中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明显受到封建等级特权的影响,这一点主要反映在对证言证明力的规定上。如1875年的《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记载:当几个地位或性别不同的证人的证言发生矛盾时,要依据地位之高低、男女之性别等来判定证言的证明力。通常是地位高的、男性、僧侣、学者的证言得到采信。(4),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被告人口供的合法方式。口供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为获得口供,对被告人、证人的刑讯就是天经地义了。 2、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答:(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 (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 (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高三二模地理科试卷质量分析

高三二模地理科试卷质量分析 一、试题特点 1、学科特点鲜明,揭示学科内涵。 选择题1、2题考查人口与城市知识,注重学生从表格数据获取信息判读甲省的人口问题。3、4题考查等值线图的判读技巧,并分析成因,天气异常的原因分析,图文资料设计,其设问精巧灵活。5、6题考查工业区位。7、8题考查产业结构及环境问题,要求学生能从结构图中分析判断出正确答案。9、10题考查香水百合开花季节。11题考查时间计算问题。 选择题图像,图文信息丰富多样,设问重视揭示学科知识间的联系,并强调知识,技能方法的灵活运用,对考生调动和运用基本的地理数据,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原理与规律的理解与运用等能力得到了有效考查。有助于开阔考生的认知视野,引导学生关注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2、必考题,能紧扣区域主题,注重理性分析。 36题围绕宁夏枸杞生产优势气侯条件,沙湖没有干涸,且面积还有扩大趋势原因,从地理学评价银川市郊建一个大湖泊是否合理。设计题目,图文并茂,既考查学生从文字和图像中获取有效信息能力,又考查学生调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查学生论证探讨地理问题的能力。

3、选作题,关注现实问题,倡导学以致用。 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三个选修模块的试题设计,注重结合图文资料,思考现实问题,其设问分别为,分析西安市旅游资源的优势条件,分析我国西南地区干旱的原因,分析广西镉污染事件危害较大的原因及水电站在这次污染事件中发挥的作用。试题设计取材鲜活,贴近现实,有助于引导学生联系实际认识,地理问题和感悟地理学的应用价值,倡导了学以致用的学风。 二、学生答卷情况分析 1、大部分学生掌握了有效的答题技巧。如,36题第1问,能从气侯要素。如光照,昼夜温差等方面做答。选做题旅游条件的评价掌握了基本的答题模板,形成了自己的答题思路。 2、学生能够分析判断出题目考查的能力。如36题第2小题,学生能从题干中审清题目的要求,在干旱沙漠区,湖泊没有消亡,而且面积在不断扩大的原因。 3、有个别同学也会评价某种地理现象的合理性问题。如36题第3小题。 4、相当一部分同学已掌握了描述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能力,并分析探究原因的能力。如第1、2小题,但不能根据等高线分布特点准确描述。 5、有部分同学也会论证,探讨事物的能力。如37题第

推理方法综述

智能控制导论大作业 学院:电子工程学院 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

推理方法综述 一、推理的定义: 推理是人类求解问题的主要思维方法。所谓推理就是按照某种策略从已有事实和知识推出结论的过程。通过一个或几个被认为是正确的陈述、声明或判断达到另一真理的行动,而这真理被相信是从前面的陈述、声明或判断中得出的直接推理。 二、推理方式及其分类: 1.演绎推理、归纳推理、默认推理 (1). 演绎推理:一般→个别 演绎推理是从全称判断推出特称判断或单称判断的过程,即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最常用的形式是三段论法。 例如: 1)所有的推理系统都是智能系统; 2)专家系统是推理系统; 3)所以,专家系统是智能系统。 (2). 归纳推理: 个别→一般 是从足够多的事例中归纳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过程,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过程,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又称为必然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又称为非必然性推理。 例如:

(3). 默认推理: 默认推理又称缺省推理,它是在知识不完全的情况下假设某些条件已经具备所进行的推理。 例如: 2.确定性推理、不确定性推理 如果按推理时所用的知识的确定性来分,推理可分为确定性推理与不确定性推理。 (1)确定性推理(精确推理)。 如果在推理中所用的知识都是精确的,即可以把知识表示成必然的因果关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推理的结论或者为真,或者为假,这种推理就称为确定性推理。(如归结反演、基于规则的演绎系统等) (2)不确定性推理(不精确推理)。 在人类知识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人们的主观判断,是不精确的和含糊的。由这些知识归纳出来的推理规则往往是不确定的。基于这种不确定的推理规则进行推理,形成的结论也是不确定的,这种推理称为不确定推理。(在专家系统中主要使用的方法)。 例如: 3.单调推理、非单调推理 如果按推理过程中推出的结论是否单调增加,或者说推出的结论是否越来越接近最终目标来划分,推理又可分为单调推理与非单调推理。 (1)单调推理。(基于经典逻辑的演绎推理) 是指在推理过程中随着推理的向前推进及新知识的加入,推出的结论呈单调增加的趋势,并且越来越接近最终目标。(演绎推理是单调推理。)

关于从一起案例看逻辑推理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运用及所引发的启

从一起案例看逻辑推理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运用及所引发的启示 胡建萍在司法的过程中,法律推理发生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推理表现在法官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这个推理过程表达为:以选择的法律规则为大前提,以查明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方法推出案件的处理结论。但是在特殊意义上,法律推理也表现在法官解释法律和确认事实的过程中。从前者来说:很多情况下,作为司法推理的大前提之规则并不是意义明确而清晰的,即使有时候从字面上看它是明确和清晰的,但由于并不完全适合已经查实且不能作任何剪裁的小前提之事实,都只有经过法官解释明确其含义或引申出新的含义后才能作为法律适用推理的大前提。而法律解释特别是论理解释本身也带有推理性思维的特征,在这一推理过程中,大前提实际上是对法官选择规则起指导作用的东西,小前提就是现存的法律规范,然后通过推理论证,得出该实际的法律是否是应当适用的法律的结论。这里,法律推理是作为法律解释的手段和过程存在的。从后者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能够依靠查证属实的证据对事实作出明确的认定,即使在少数证据不能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而使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官也可以以法律确认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来解决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方法。但是,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法官需要依靠推理的方法确认案件事实的情况,尽管其普遍性和数量都远远低于解释法律时的推理。在这一推理过程中,通常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某一基本事实,推定出另一事实存在,只要没有相反证据,就可以认定该事实真实而将其作为裁判的事实依据。 可见,法律推理不仅存在于法官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而且还存在于法官解释法律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三个推理过程中,司法活动中的推理可以被称为”大推理”,而法律解释和认定事实过程中的推理可以被称为”小推理”,前者包括后两者,后两者是前者的一个成分或子系。

“抛锚式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的概念、理论基础及内涵初探

摘要:指出了新课程改革以来,学校的教育理念也发生了变化,新课程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倡导学习方式的变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到“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面对新的时代形式,传统的地理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抛锚式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抛锚式教学模式”;教学模式;内涵 中图分类号:g63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3025503 1引言 在当前的教学中,高考和中考的指挥棒仍然发挥着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控制作用,学生为了考试而学,教师为了考试而教,与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背道而驰。通过5年的教学实践活动,对中学教学的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实践中发现,当前中学教学在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教师是课堂的“演员”,而学生仅仅是课堂的“观众”,学生并没有真正参与到教学中去,学生就像看戏一样“旁观”教学过程。教学的过程枯燥乏味,学生不愿学,教师不愿教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怎样体现新课程理念,落实素质教育,改变教育现状应当引起教育界的深思。“抛锚式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提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是创建高效课堂途径之一。 2“抛锚式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的概念 2.1教学模式 国内外学者对教学模式的定义有很多种,到目前为止对教学模式的定义存在多方面的认识。国外较有影响的教学模式定义就是乔伊斯和威尔的定义,他们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课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型或计划,把教学模式定义为一种教学范型或计划。国内学者对教学模式的定义也是多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杨开成和张晓英的观点,他们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模式化了的教学程序,在解释学上是一个伪概念,在技术学意义上它既不是一个有效的教学设计工具,也不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恰当中介”。因此,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或者是教育思想指导下,形成的稳定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1]。 2.2抛锚式教学模式 抛锚式教学模式是在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一种情景教学方式。他要求教育者在教学时为学生创设与学生生活相关的问题,通过创造情境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为了解决问题自发地学习,构建新知识的一种教学模式。这里的“锚”,指的是为了满足教学情境而创设的真实问题,确定具体问题通过“抛锚”之后,整个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也就固定了。抛锚式教学通过创设情境,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通过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建构知识,本质区别与传统教学,对教学模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2.3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翻转课堂也叫颠倒课堂,起源于美国,是基于建构主义等教学理论和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学生通过自学和师生互动完成知识内化的一种全新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颠覆。传统教学模式教师是课堂的“独裁者”,学生是“观众”,教师主宰着课堂的教学,学生像是观众参与度不高,被动的接受学习,一定程度上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而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下,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角”,教师只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导演”,学生借助教师的帮助来完成知识的学习,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2]。 2.4“抛锚式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 “抛锚式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是在翻转地理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抛锚式教学模式的优点,二者融合而来的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此种教学模式首先通过提出一个可以引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问题来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然后借助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组

浅析证据推理

浅析证据推理 ---解读安东尼杀女案 想要正确理解证据推理,必先明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活动的核心和基础。全部诉讼活动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证据推理,简称D-S推理,是运用证据推理案情的诉讼活动,重在获取案件的法律依据,还原事实真相,说服法官或者陪审团认定被告有罪或者无罪的法律事实。 首先,我们从一个与辛普森杀妻案极其类似的案例谈起。2008年震惊美国的凯西·安东尼涉嫌杀害3岁女儿凯丽的案件以弗洛里达州奥兰多法院做出的判处安东尼四年徒刑而告终。2008年6月16日,时年22岁的凯西·安东尼在与父母发生争执后带着2岁大的女儿凯丽离家出走。此后一个月中,凯西的母亲辛迪曾多次打电话给女儿说要见外孙女,但都被凯西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辛迪接到拖车场打来的要求其领取安东尼车辆的电话。到停车场准备领取时,发现后备箱有一股浓重的尸臭味,觉察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报警求助。 警方在侦查案情的过程中,找到了许多证明安东尼杀害女儿凯丽的有力证据。现将公诉方掌握的证据归纳如下:1、根据安东尼的供词,女儿凯丽被自己雇的一位名叫冈萨雷斯的保姆绑架了,但事后经警方查明,根本没有冈萨雷斯这个人的存在。2、2008年12月11日,警方在凯西家中附近的树林中发现了用塑料袋包裹的凯丽的遗骸,其身体已经严重腐烂,面部还粘着一块胶布。检方利用搜集到的毛发证据和气味分析测试,发现存在氯仿的成分。3、凯丽在6月就已经失踪,其母亲安东尼并没有立即报警,反而搬去和男友同居,成天饮酒取乐,甚至在肩膀上用意大利语刻上“美好生活”四个字,直到一个月后才告诉家人孩子失踪了。4、警犬曾在凯西车的行李箱里和她父母家的院子里嗅出过尸体的味道。5、在安东尼的电脑里发现她曾经在网上搜索过三氯甲烷和失踪儿童的信息。6、安东尼在凯丽失踪后两周后将车废弃。7、凯丽床上丢失的维尼熊毛毯,也在案发现场被找到。 辩护方基于安东尼的陈述提供了如下的抗辩理由:1、凯丽是在游泳池溺毙而亡。2、安东尼由于长期受到父亲和哥哥的性侵犯,所以只能隐忍沉默。3、有证人证明安东尼与女儿凯丽关系甚好。 本案最终判处安东尼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等四项轻罪,并不是没有道理可言。尽管透过我们的直接判断和情感倾向,我们几乎可以百分之一百的断定安东尼就是杀害凯丽的真凶,但是在讲求证据的法庭来看,直观的推断难以立足。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无罪推论、程序正义、直接证据”是三个法庭审判的重要原则。在美国,有一个重要的司法定律“一碗面里只能有一只臭虫”,即正常人吃饭,若吃到一只臭虫,肯定会扔下碗筷,与之理论,而不会在碗里去找第二只臭虫。放在审判实践中,即无论你向法庭提供了多少足以证明被告有罪或是清白的证据,只要发现一个伪证,所有的证据都会视作无效。著名的辛普森案件就给予了我们很好的实证。辩方通过质疑警方采集血迹样本的程序规范性、血手套与被告的手型不相符、证人福尔曼警官恶劣的种族歧视倾向造成其重要证言无法得到陪审团采信等等,这几只“致命”的臭虫让整碗检方精心酿制的看似天衣无缝的证据链功亏一篑。然而,在安东尼杀女的案件中,尽管存在诸多关键的间接证据,但是这一系列的证据很难串联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我们先来看这起案件中欠缺的几个关键点,这几个致命的缺陷也是陪审团最终判定安东尼无罪的着力点。1、案件中缺乏直接人证,即无人亲眼目睹或是间接看到安东尼杀害自己

地理概念

地理概念 《地理概念》教学设计 【三维目标】 知识与技能: 1、了解地理概念教学的重要性 2、理解地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3、掌握地理概念教学的方法 4、掌握形成地理概念的几种途径 5、了解概念教学的原理 过程与方法: 1、会通过举例说明,掌握地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2、举例应用地理概念教学的几种方法 3、准确地分析应用形成地理概念的途径 4、能运用各种资料,比较形成地理概念的几种途径的优点 5、感悟概念教学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学习地理概念教学的重要性,初步认识地理概念教学在整个地理教学过程中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教学重点】 地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地理概念教学的方法 形成地理概念的几种途径 原理教学的步骤 【教学难点】 应用地理概念教学和原理教学形成地理思维 【教学过程】 导入:地理概念的重要性见幻灯片

让学生阅读感悟,掌握地理概念是学生学好地理知识的基础,地理概念教学是地理教学的关键环节,它像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地理知识宝库的大门。 地理概念教学的重要性 在地理教学中注重地理概念教学是学生学好地理知识发展地理思维的重要手段。其理由有三个: 一是地理概念揭示的是地理事物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学生掌握了地理概念是学好地理知识的基础; 例如: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我们把这个地理概念分解,土壤的本质属性是:1 具有肥力,2 能够生长植物。在教学中,抓住关键词“肥力”也就理解了这个概念,而且可以更进一步地理解“土地”和“土壤”的关系:土壤属于土地,但有土地的地方并不一定有土壤。 二是掌握地理概念是学生进行地理思维的重要形式,是进行地理思维的前提。气候是指一个地区多年的天气平均状况,主要表现在气温和降水两个方面。而对一个地区的气候进行分析时,气温和降水是两个必不可少的两个条件。 三是地理概念是构成地理知识的基本单位,是学习地理知识的和提高应用地理知识能力的关键。气温是指大气的冷暖程度;降水是指从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液态水和固态水统称降水。只有对气温和降水有了解才能更好得了解气候。

从一起案例看逻辑推理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运用及启示

从一起案例看逻辑推理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运用及启示 在司法的过程中,法律推理发生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推理表现在法官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这个推理过程表达为:以选择的法律规则为大前提,以查明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方法推出案件的处理结论。但是在特殊意义上,法律推理也表现在法官解释法律和确认事实的过程中。从前者来说:很多情况下,作为司法推理的大前提之规则并不是意义明确而清晰的,即使有时候从字面上看它是明确和清晰的,但由于并不完全适合已经查实且不能作任何剪裁的小前提之事实,都只有经过法官解释明确其含义或引申出新的含义后才能作为法律适用推理的大前提。而法律解释特别是论理解释本身也带有推理性思维的特征,在这一推理过程中,大前提实际上是对法官选择规则起指导作用的东西,小前提就是现存的法律规范,然后通过推理论证,得出该实际的法律是否是应当适用的法律的结论。这里,法律推理是作为法律解释的手段和过程存在的。从后者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能够依靠查证属实的证据对事实作出明确的认定,即使在少数证据不能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而使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官也可以以法律确认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来解决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方法。但是,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法官需要依靠推理的方法确认案件事实的情况,尽管其普遍性和数量都远远低于解释法律时的推理。在这一推理过程中,通常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某一基本事实,推定出另一事实存在,只要没有相反证据,就可以认定该事实真实而将其作为裁判的事实依据。 可见,法律推理不仅存在于法官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而且还存在于法官解释法律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三个推理过程中,司法活动中的推理可以被称为“大推理”,而法律解释和认定事实过程中的推理可以被称为“小推理”,前者包括后两者,后两者是前者的一个成分或子系。 关于法官在解释法律过程中的法律推理问题,笔者另文研究。本文拟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典型案例,详细分析法官如何运用逻辑推理认定案件。 一、基本案情及当事人双方主张的事实 1995年12月1日,原告唐选礼与被告华康公司签订31和32号两份合同。31合同约定:唐选礼购买位于成都武侯区玉林小区兰天路5幢某小区某幢四、五层楼7号和9号两套房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2700元,合计房款967258元;另购两个车位,计10万元;共计应付房款1067258元。华康公司所建房屋定于1997年9月30日竣工。合同还约定了分期付款的具体方式及违约责任。

认知语言学中的意象图式理论

认知语言学中的意象图式理论 一、意象图式的含义与理论基础 意象图式(ImageSchema)是认知模型理论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研究意象图式对于研究人们如何建构范畴、形成概念、分析隐喻、理 解意义、实行推理等过程具有重要意义。意象和图式原是两个独立的 概念。18世纪时康德讨论了图式的哲学意义,他认为图式是“连接感 知和概念的纽带,是建立概念与物体之间联系的手段,也是建构意象、制造意义的必要程序,个体共有的想象结构”(王寅,2007:172)。而 意象常被视作是一个心理学的术语,指代一种心理表征,即人们在看 不到某物时却仍然能够想象出该物体的形象和特点,而这正是在没有 任何外界事物提示的情况下,人们仍然能在心智中猎取这个事物的印 象的一种认知水平。 Lakoff和Johnson(1987)首次提出了意象图式这个概念。他们将它定 义为:意象图式是感知互动和运动活动中的持续再现的动态模式,这 个结构给我们的经验以连贯性和结构性。(Johnson,1987:xiv)Gibbs 和Colston(1995)描述意象图式为空间关系以及空间中运动的动态模拟表征,而Oakley(2004)认为它则是为了把空间结构映射到概念结构而 对感性经验实行的压缩性的再描写。(李福印,2007:81)认知语言学 家们赞同意象图式是基于人们的感知和体验的,并且先于人类语言。 换言之,“现实—认知—语言”是认知语言学的一条基本原理,并且 认知过程包括:互动体验、意象图式、范畴化、概念化、意义等过程。所以,意象图式只不过是认知过程中的一个细节。认知语言学的哲学 基础是体验哲学,即“经验是在我们持续通过与变化的环境互动之中 产生意义的体验性感知运动和认知结构的结果”(王寅,2007:37), 其心理学基础是皮亚杰的建构论和互动论。所以,意象图式也是基于 体验,与现实世界互动,并抽象出来的一种形而上的结构。 二、意象图式的类型

人工智能原理教案03章 不确定性推理方法323证据理论

3.4证据理论 0. 前言 ●主观Bayes方法必须给出先验概率。 ●Dempster和Shafer提出的证据理论,可用来处理这种 由不知道所引起的不确定性。 ●证据理论采用信任函数而不是概率作为不确定性度量, 它通过对一些事件的概率加以约束来建立信任函数而 不必说明精确的难于获得的概率。 ●证据理论满足比概率论更弱的公理系统,当这种约束限 制为严格的概率时(即概率值已知时),证据理论就退 化为概率论了。 1. 证据的不确定性度量 (1) 基本理论 辨别框概念:设U为假设x的所有可能的穷举集合,且设U 中的各元素间是互斥的,我们称U为辨别框(Frame of discernment)。设U的元素个数为N,则U的幂集合2U的元素个数为2N,每个幂集合的元素对应于一个关于x取值情况的命题(子集)。 对任一A U,命题A表示了某些假设的集合(这样的命题间不再有互斥性)。针对医疗诊断问题,U就是所有可能疾病(假设)

的集合,诊断结果必是U 中确定的元素构成的。A 表示某一种(单元素)或某些种疾病。医生为了进行诊断所进行的各种检查就称作证据,有的证据所支持的常不只是一种疾病而是多种疾病,即U 的一子集A 。 定义1:基本概率分配函数(Basic probability assignment ): 对任一个属于U 的子集A (命题),命它对应于一个数 m ∈[0,1],而且满足 ∑?==ΦU A A m m 1)(0 )( 则称函数m 为幂集2U 上的基本概率分配函数bpa ,称m(A)为 A 的基本概率数。 m(A)表示了证据对U 的子集A 成立的一种信任的度量,取值 于[0,1],而且2U 中各元素信任的总和为1。m(A)的意义为 ● 若A ?U 且A ≠U ,则m(A)表示对A 的确定信任程度。 ● 若A=U ,则m(A)表示这个数不知如何分配(即不知道的 情况)。 例如, 设U={红,黄,白},2U 上的基本概率分配函数m 为 m ({ },{红},{黄},{白},{红,黄},{红,白},{黄,白},{红,黄,白})

认知科学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智能科学与人工智能

认知科学的几个基础假设 刘晓力 一、认知科学概况 认知科学是以研究人类认知过程、智能和智能系统、大脑和心灵内在运行机制的一门学科。20世纪70年代(50年代?)兴起,是心理学、语言学、神经生理学、计算机科学、哲学和人类学的交叉学科。 认知科学不同的研究进路 认知科学依据不同的问题领域和研究方法划分为不同的研究进路 心理学进路 语言学进路 生物物理学进路 神经生理学进路 人工智能进路 广义进化论进路 复杂性科学进路 认知科学的起源 认知科学起源于不同学科领域,特别是: 图灵机概念的产生 人工智能研究的兴起 心灵哲学中以普特南(H.Putnam)和福多(J.Fodor)为代表的“功能主义”理论的确立 心理学和语言学乔姆斯基(A.N.Chomsky)等反对激进行为主义的“认知革命” . 认知科学所引发的一些基础问题成为20-21世纪之交涉及领域广泛、争论最为激烈的世界性的科学和哲学的热点问题。认知科学不同的研究进路,决定了关于它的哲学观上的巨大分歧和各种研究范式的激烈竞争。 二、认知科学的几个基础假设 D.Kirsh (1991)提出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的五大问题 1)知识和概念化是人工智能的核心吗? 2)认知能力及其所预设的知识能否脱离其有机体进行研究? 3)认知的知识形态或信息形态的轨迹是否可用类自然语言描述? 4)学习能否与认知相分离加以研究? 5)是否有对于所有认知的统一结构? 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对于心灵哲学中的三个方面问题的困惑和困难 1、意向性问题 2、意识问题 3. 心灵是否是涉身的? Mark Johnson总结30年来认知科学的成就对传统哲学的挑战时说,认知科学的三大发现是:心灵本质上是涉身的; 思想大部分是无意识的;

《简明证据法》考试总结详细版

第一章证据法在何处 一、概念:1、狭义的证据法是当事人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时,解决一定的认定行为准则和事实认定标准问题及诉讼风险分担的法律。2、广义的证据法是有关证据收集、制作、保全、提交以及运用的法规的总和。 二、调整对象:证据和证明问题 三、渊源:1、法律层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法律;2、法律解释:包括综合性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和单行司法解释;3、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有关适用证据的规范性文件;4、国际条约;5、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证据法模式:1、英美法系的证据法模式以英、美两国为代表,即以成文证据法为主;2、大陆法系的证据法以法、德、俄、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高度的成文法典化是其共同特点。 五、证据法选择适用: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需要解决的证据法问题,以此为联合点;二是结合现有证据法体系,确定可使用的法律条款,必要时正确化解法律条款间的冲突 第二章什么是证据 一、证据概念:是证明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 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二、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定性。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定案依据 中都存在着证据不完全属实的可能性。而且就每一个具体证据来说,其中也存在着不完全属实的可能性。2、就每一个具体案件来说,人们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认识都不是“绝对真理”,都只能是“相对真理”。 三、证据资格:是指证据能够被法庭采纳的资格。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 属性,或者说,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东西。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属于证据的自然属性。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主体、程序和表现形式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主体合法、合法的形式、收集程序合法)。 第三~四章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一、证据的法定形式:1、证据的法定形式,是立法者根据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所作的法律划分,可以简称为“证据在法律上的划分”,也叫“证据的种类”;法定形式:1、刑诉法42条规定有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2、民诉法63条第一款规定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3、行诉法31条规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二、证据的学理形式: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也叫“证据的分类”。二者区别,前者是一种立法规定,后者是一种学理分类。1、根据表现形式不同:言词证据与实务证据;2、按证据是否来源于案件事实: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3、根据证据与案件只要事实的关联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4、以证据的证明作用划分:控诉着呢根据与辩护证据。 第五、六、七章司法证明 一、司法证明概念:是指诉讼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通过举证和质证来反驳不利于自己的诉讼主张,追求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的法律行为。 二、司法证明的特点:1、规范性;2、对抗性,这是司法证明在程序方面的重要特征。3、时效性,也是程序方面的重要特征。 三、证明对象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2、特征:与审理案件有关联的事实;必须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证明对象的确定与尸体法律规范中的要件事实有着密切的联系。 四、三大诉讼法证明对象:(一)刑诉法: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的事实;4、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5、刑事诉讼程序事实;6、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二)民诉法:一般性归类:按照部门法的规定对证明对象进行一般性的归类,调整范围和方法的共同性,同一部门法调整的所有案件的证明对象都是基本相同的,都是围绕特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行诉法:1、与被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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