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吨汽油等于多少升?体积与重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必须引入密度p。原油及成品油的密度pt表示在某个温度状态下,没立方米体积的石油为p吨重。换算关系为:

一吨油的体积数=1/p立方米

一吨油相当的桶数=1/p *

6.29桶(油)

而将

6.29除以密度即为求1吨油等于多少桶油的换算系数公式。此换算系数的大小与油品的密度大小有关,且互为倒数关系,如:

xx原油密度为

0.8602,胜利101油库原油密度为

0.9082,可分别得:

xx原油换算系数,胜利原油换算系数

对于石油产品得计算方法也是一样。如某种汽油的密度为

0.739,计算结果:1吨汽油等于

8.51桶;某种柴油的密度为

0.86,计算结果1吨柴油等于

7.31桶。

一、油品(节录)

品名密度p桶/吨

航空汽油

8.97

车用汽油

0.725

8.67

航空煤油

0.775

8.12

轻柴油

0.825

7.62

二、原油(节录)

品名密度p桶/吨

xx混合原油

0.8602

7.31

胜利原油

0.9082

6.93

<体积单位换算表>

升(L)/立方米(m3)/加仑(美)/加仑(英)/桶(油)

0.15898 42

34.973 1

1

0.001

0.26418

0.21998

6.29*

0.001

1000 1

264.18

219.98

6.29

1立方米=

6.29桶(油)

因此,以一吨xx原油来说,约等于1162.1438升

1吨=

7.31桶

1桶=

158.98升

158.98=

1162.1438

--------------------->

一吨车用成品汽油约等于

1378.3566升

1吨=

8.67桶

1桶=

158.98升

7.31*

158.98=

1378.3566

=======一吨柴油等于多少升?

一吨柴油大约折合1190公升

石油体积与重量单位的换算方法

1.体积与重量单位之间的换算

体积与重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必须引入密度p。原油及成品油的密度pt表示在某个温度状态下,每立方米体积的石油为p吨重。换算关系为:

一吨油的体积数=1/p立方米

一吨油相当的桶数=1/p *

6.29桶(油)

而将

6.29除以密度即为求1吨油等于多少桶油的换算系数公式。此换算系数的大小与油品的密度大小有关,且互为倒数关系,如:

xx原油密度为

0.8602,胜利101油库原油密度为

0.9082,可分别得:

xx原油换算系数,胜利原油换算系数

对于石油产品得计算方法也是一样。如某种汽油的密度为

0.739,计算结果:1吨汽油等于

8.51桶;某种柴油的密度为

0.86,计算结果1吨柴油等于

7.31桶。依此类推。表1列出了国内外常规油品及常见的原油的吨与桶的换算系数。

而美国市场的汽、煤、柴油价格以美分/加仑为单位,同样可用上述公式换算为以美元/吨为单位。例如,

1993年7月27日美国旧金山93号无铅汽油价格为

54.0美分/加仑,其换算方法推导如下:

93#无铅汽油价格=

54.0美分/xx;

54.0*

0.01*42美分/桶(1桶=42加仑),

54.0*

0.01*42*

8.5美元/吨(1吨汽油约和

8.5桶),

54.0*

3.57*(

3.57即为汽油由美分/加仑换算美元/吨的换算系数)= 192.78美元/吨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税品税率。 六、本表“本期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含外购、进口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不含出口免税、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售数量×适用税率,“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本期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八、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成品油。本期减免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予以反映。本栏数值应等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税成品油的“减(免)税额”合计。 九、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十、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法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应等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合计值。 十一、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十二、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十四、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当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十五、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七、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八、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九、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简介(四)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简介(四)成品油 消费税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12 一、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成品油生产企业) 针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下设“消费税工作台”、“海关缴款书录入”、“成品油发票认证”、“成品油认证统计”和“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五项功能。 通过“消费税工作台”功能,纳税人可查看当年及以前年度各月成品油消费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通过“海关缴款书录入”功能,纳税人可将已取得的海关进口缴款书相关信息(仅限稽核结果相符的)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成品油发票认证”功能,纳税人可将取得的正常状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进行勾选,用于当前税款所属期消费税申报;通过“成品油认证统计”功能,纳税人可查询已认证成品油汇总表(不包括勾选后变为异常的票据);通过“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功能,纳税人可查看税收商品换算标准和海关商品换算标准。 成品油发票认证操作流程:

二、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成品油经销企业) 针对成品油经销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下设“海关缴款书录入”、“购进数据选择”、“购进明细查询”、“油品调拨”、“调拨情况查询”、“乙醇汽油领用控制”和“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七项功能。其中,“油品调拨”和“调拨情况查询”为总公司特有功能,“乙醇汽油领用控制”为乙醇汽油调制企业特有功能。 通过“海关缴款书录入”功能,纳税人可将取得的海关进口缴款书相关信息(仅限稽核结果相符的)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进数据选择”功能,纳税人可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在该模块进行选择确认前,应先对发票进行抵扣勾选并确认签名申报;通过“购进明细查询”功能,纳税人可分别查询勾选成品油明细和税

国内成品油价格管理知识

国内成品油价格管理知识 一、国际原油价格 ◆ WTI 指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所(NYMEX)交易的,美国西得克萨斯中间基原油WTI (WEST TEXAS INTERMEDIUM),为所有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作价基准油。 ◆布伦特指在英国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交易的,英国北海轻质原油BRENT,也是80%的世界原油贸易量的作价基准油,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 ◆迪拜指阿联酋含硫原油DUBAI,是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中东销往亚洲原油的作价基准油,主要交易方式为场外交易或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辛塔指印度尼西亚原油。 ◆米纳斯阿联酋含硫原油,从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从中东销往亚洲的原油都是以它为作价机制。 ◆塔皮斯指马来西亚轻质原油TAPIS,是在东南亚代表轻质原油价格的典型原油,东南亚的轻质原油大部分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二、国际成品油价格 目前国际上主要的成品油市场有三个:荷兰鹿特丹、美国纽约、新加坡,国际成品油贸易均以上述三地之一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其中新加坡的成品油价格是作为亚洲地区国家市场价格的基准价。 新加坡成品油价换算成国内成品油价公式: 新加坡完税价=(汽/柴油新加坡离岸价+国际运保费)*吨桶系数*汇率*关税+燃油消费税】*增值税+港口费用 三、我国原油价格形成机制 我国自1998年起,原油的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国内原油主要是国家计委按照国际同品质原油前一阶段的离岸均价来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塔皮斯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

7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生产企业)

7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油类生产企业) 7.1消费税工作台 本功能用户可以查看当年或之前年度内各月成品油消费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对于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还可以查看关于回退功能的相关帮助信息。根据每月勾选确认的操作情况在工作台区域会有三种颜色来标识不同的业务状态: (1)月份卡片为橙色底色,对应图例,表示该月份已过期,只可查询不能进行操作。 (2)月份卡片为蓝色底色,对应图例,则表示该月为当前正在处理的税款所属期,可进行勾选和确认操作。 (3)月份卡片为灰色底色,对应图例,则表示该月份为当前

月以后的月份,不能进行勾选、确认等操作。 7.2海关缴款书录入 本功能成品油生产企业将已取得的海关进口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 1、只有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进口缴款书方可录入。 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查询结果列表区域。 (1)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

(2)下部为查询结果的操作区域。相关说明如下: 具体操作方法: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海关缴款书进行“录入油品”和“查看录入油品”的操作。 3、完成录入后在“成品油发票认证”菜单下进行勾选提交。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录入状态选择“未录入”,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的海关缴款书“录入油品”。如下图所示: (2)出现“录入油品购进数量”弹出窗体。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https://www.360docs.net/doc/a08269783.html,/lstj/hetong/4583.html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项目。其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八、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九、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税额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二、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十四、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五、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七、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八、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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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成品油,成品油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8﹞1072号 【发文日期】2008-12-30 【实施时间】2009-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消费税 自2014年12月13日起,附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 乐税注释:参见 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字〔2008〕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 和 知》(财税字〔2008〕168号) 。现将有关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如下: 一、下列纳税人应于2009年1月24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税种管理事项。 (一)以原油以外的其他原料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 (二)用外购汽油和乙醇调和乙醇汽油的。 二、纳税人应按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见附件),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税款抵扣凭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

消费税调整对成品油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成品油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成品油行业的影响2007-02-02 21:54: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我国将对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等进行调整,其中成品油的税率调整引起较大关注。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调整除了对齐鲁石化()业绩影响较大外,对其他石化类上市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本次调整后,实际是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为每升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为每升元。 “由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

料油基本上已经市场化,因此增加的消费税必然要由生产厂商承担,这对石化行业的相关公司来说无疑是形成负面影响。”申万研究所行业研究员黄美龙指出,“不过,由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其他如石脑油等4种制品先按照30%比重征收,并且除石脑油外,其他新增征收消费税的成品油销量不大,因此对相关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对此,中信证券的殷孝东持有相同观点。但他特别指出,此次增加的石脑油、燃料油和溶剂油对下游的化工行业影响稍大,特别是对以乙烯为龙头的石化企业会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 按照黄美龙的分析预测,受此次消费税改革的影响,中国石化()、中石油()和石炼化()将分别降低税前利润亿元、亿元和亿元,影响税后每股收益分别是元、元和元,影响上海石化()是元。 而对于乙烯生产企业的成本增加,国金证券似乎更为悲观一些。国金证券的刘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

假设中国石化内部交易石脑油成本不变,齐鲁石化、扬巴项目石脑油全部外购,bp赛科外购20%的话,相比较看税率调整将对齐鲁石化业绩影响最大,每股收益将减少元。 不过,由于齐鲁石化很快就将被中石化收回,目前股价已经横盘在10元附近,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无论属于哪种情况,目前再讨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实际已无太大意义。 3月23日,上海石化下挫%,报元;齐鲁石化微跌%,报元;而中国石化、中石油以及石炼化均平盘报收,收盘价分别为元、港元以及元。 (京华时报3月24日报道) 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冲击燃油发电公司 财政部决定自4月1日起大幅调整消费税,其中成品油因原来已经对汽、柴油分别征收了元/升和元/升的消费税,此次调整税率不变,故不影响成品油的

油品调价计算公式

1. 燃料油进口到岸成本计算(CIF美元/吨* 关税1.01 * 人民币汇率 6.33 + 消费税812 )* 1.17 = / 损耗费0.995 + 到岸仓储费元/吨= 到岸成本费 2. 汽柴油吨换升价格换算汽油价格元/吨/ (1000 / 汽油密度0.72 ) = 元/升 柴油价格元/吨/ (1000 / 柴油密度0.83 ) = 元/升 3. 汽柴油升换吨价格换算(1000 / 汽油密度0.72 ) * 零售升价= 元/吨 (1000 / 柴油密度0.83 ) * 零售升价= 元/吨 4. 汽柴油品质换算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06 = 元/吨 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1 = 元/吨 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5 = 元/吨 90#汽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06 = 元/吨 90#汽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2 = 元/吨

5. 汽柴油最高零售吨价换算最高零售升价90#汽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 1.06 / 1370 = 元/升 90#汽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2 / 1370 = 元/升 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06 / 1200 = 元/升 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1 / 1200 = 元/升 0#柴油零售执行价元/吨* 品质比率1.15 / 1200 = 元/升 6. 进口汽柴油换算人民币完税价{[(油价(美元)+ 运输保险费) * 吨桶比* 汇率* (1 + 关税) + 消费税] * (1 + 增值税) + 港口费用} / 品质比率= 到岸完税价

成品油贸易行业分析

成品油贸易行业分析 成品油(汽、柴、煤油)销售企业的经营情况与成品油流通行业状况、市场需求有着很大的联系,对商品销售影响较大。 1、行业发展概况 石化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成品油行业作为石化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成品油上游行业是原油,石化行业等,故原油市场的变化直接会影响成品油市场;新兴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的上游行业是农业。成品油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工业和交通仓储邮电行业。和油价紧密相关的行业是石油、煤炭、机械、汽车制造、玻璃、航运和运输行业,油价的上涨或下跌直接影响着这些行业的发展形势。 目前国内成品油销售市场初步形成了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为主导,其他国有石油公司、民营企业、国际石油公司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目前,全国共有成品油批发企业2500余家。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全资和控股批发企业1682家,约占总数的67%;全国共有加油站9.5万座,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全资、控股及特许加油站数量占加油站总数的51%。规划建设中的外资加油站、包括油气合建站共有1770座,占加油站总数的2%左右。 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5.08亿吨,占据了全球产能的11.5%,稳居世界第二位。预计2011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将同比增长5.26%,届时中石油与中石化将分别占据国内加工产能的31%和47%。 2、2010年行业发展情况 2010年我国原油加工量3.9亿吨,增长4%,增速有所放缓;我国石油表观消费量4.55亿吨,对外依存度达到55%以上,同比扩大约5个百分点。 2010年国内成品油消费处于较高水平。全年成品油表观消费量比上年增长11.3%,其中汽油、柴油分别增长7.6%和12.6%。四季度成品油日均消费近66万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0年,国内成品油销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成品油总体价格水平有所提高。统计数据显示,两大公司全年成品油销量同比增长13.5%。其中,汽油销售量同比增长11.2%;柴油销售量同比增长14.8%。成品油库存继续回升。截止12月末,国内成品油库存环比增长9.2%,同比下降9.6%。 在原油价格强劲攀升推动下,2010年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平均涨幅在15%左右,全年分别三次上调和一次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价格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0#柴油市场年均价为7488元/吨,同比涨幅达18.1%;-10#柴油年均价为7702元/吨,同比上涨15.3%;93#汽油年均价为8559元/吨,同比上涨13.5%;90#汽油年均价为8069元/吨,同比上涨13.9%。2011年,随着国际油价的继续攀升,国内成品油价格还将保持上行态势,

成品油消费税基本定义

成品油消费税基本定义 2015-10-26 成品油消费税基本定义:成品油消费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对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7个子目。 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政策

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政策 一、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 汽油: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石脑油: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溶剂油: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润滑油: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燃料油: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航空煤油: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二、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石脑油1吨=1385升 溶剂油1吨=1282升 润滑油1吨=1126升 燃料油1吨=1015升 航空煤油1吨=1246升 三、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2020年新编全国0-4月自学考试00058《市场营销学》历年真题及答案及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u全国2012年4月自考《市场营销学》试题 课程代码:0005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物品或服务目前的需求水平和时间等于预期的需求水平和时间的需求状况指的是(A)1-4 A.充分需求 B.过量需求 C.有害需求 D.下降需求 2.近年来,许多冰箱厂家高举“环保”、“健康”旗帜,推出各类“绿色”冰箱,这些厂家奉行的营销观念是(D)1-9 A.生产观念 B.推销观念 C.营销观念 D.社会市场营销观念 3.企业只选择一个目标市场,只生产一类产品,供应单一顾客群,这种目标市场策略是 (A)1-12 A.市场集中化 B.选择专业化 C.产品专业化 D.市场专业化 4.最适合金牛类战略业务单位的战略选择是(B)2-36 A.发展 B.保持 C.收割 D.放弃 5.企业利用原有技术、特长、经验来发展新产品,增加产品种类,从同一圆心向外扩大业务经营范围,这种多元化增长方式称为(A)2-41 A.同心多元化 B.前向多元化 C.水平多元化 D.集团多元化 6.通过观察正在进行的某一特定市场营销过程,来解决某一市场营销调研问题,这种收集原始数据的方法称为 (A)3-50 A.观察法 B.实验法 C.调查法 D.专家评估法 7.向企业供应原材料、部件、能源、劳动力和资金等资源的企业或组织被称为(A)4-75 A.供应商 B.商人中间商 C.代理中间商 D.辅助商 8.如果企业的新业务面临高机会和高威胁,则该业务属于(B)4-73 A.理想业务 B.冒险业务 C.成熟业务 D.困难业务 9.面临威胁企业有多种可能的对策,试图限制或扭转不利发展因素的对策是(B)4-73 A.避免 B.反抗 C.减轻 D.转移 10.甲、乙两家电企业皆生产同种规格和型号的电视机,甲、乙两企业属于(D)4-77 A.愿望竞争者 B.一般竞争者 C.产品形式竞争者 D.品牌竞争者 11.消费者个人收入中扣除个人缴纳的各种税款和非税性负担以后的部分,被称为(A)4-81 A.个人可支配收入 B.个人可任意支配收入 C.个人得到的收入 D.国民收入 12.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阶段是(C)5-100 A.收集信息 B.评价方案 C.购后行为 D.决定购买 13.“哪里有世界冠军,哪里就有A公司的产品”,这一广告词所利用的参照群体类型是 (C)5-92

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成品油吨和升的转换公式 吨汽油等于多少升?体积与重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必须引入密度p。原油及成品油的密度pt表示在某个温度状态下,没立方米体积的石油为p吨重。换算关系为: 一吨油的体积数=1/p立方米 一吨油相当的桶数=1/p * 6.29桶(油) 而将6.29除以密度即为求1吨油等于多少桶油的换算系数公式。此换算系数的大小与油品的密度大小有关,且互为倒数关系,如:大庆原油密度为0.8602,胜利101油库原油密度为0.9082,可分别得: 大庆原油换算系数=6.29/0.8602=7.31 ,胜利原油换算系数=6.29/0.9082=6.93 对于石油产品得计算方法也是一样。如某种汽油的密度为0.739,计算结果:1吨汽油等于8.51桶;某种柴油的密度为0.86,计算结果1吨柴油等于7.31桶。 一、油品(节录) 品名密度p 桶/吨 航空汽油0.701 8.97 车用汽油0.725 8.67 航空煤油0.775 8.12 轻柴油0.825 7.62 二、原油(节录) 品名密度p 桶/吨 大庆混合原油0.8602 7.31 胜利原油0.9082 6.93 <体积单位换算表> 升(L)/立方米(m3)/加仑(美)/加仑(英)/桶(油) 158.98 0.15898 42 34.973 1 1 0.001 0.26418 0.21998 6.29*0.001 1000 1 264.18 219.98 6.29 1立方米=6.29桶(油) 因此,以一吨大庆原油来说,约等于1162.1438升 1吨=7.31桶 1桶=158.98升 7.31*158.98=1162.1438 ---------------------> 一吨车用成品汽油约等于1378.3566升 1吨=8.67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税品税率。 六、本表“本期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含外购、进口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不含出口免税、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售数量×适用税率,“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本期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八、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成品油。本期减免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予以反映。本栏数值应等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税成品油的“减(免)税额”合计。 九、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十、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法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应等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合计值。 十一、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十二、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十四、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当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十五、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七、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八、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九、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税务-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附件3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品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类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四、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五、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对应税消费品减免的税额。 根据财税[20XX]33号文件中“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的规定,航空煤油暂不申报消费税。 六、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 七、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入库的前期消费税税额。 八、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九、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一、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品的,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扣除已纳税款计算 1. 当期应税消费品的产出量: 2.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 3.收率: 4.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和委托加工石脑油已纳税款: 四、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

关于油品47号文《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2013-9-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一、关于本公告制定的目的 为规范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促进成品油市场公帄竞争,堵塞一些纳税人通过变换产品名称逃避成品油消费税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经深入调研并征求一些石油炼化企业的意见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以下简称第47号公告)。该公告发布后,纳税人对此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基层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需要细化的问题。为进一步增强对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认识,明确第47号公告相关的操作性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一些石油炼化企业、石油化工行业协会、石化行业专家的意见,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建议和税收征管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公告。 二、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完善。根据《通知》规定,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各类重油、渣油均按燃料油征收消费税。由此可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凡属轻质油或重油、渣油的产品,无论取何种名称,无论是用做调制成品油还是化工原料,都应缴纳消费税。 第47号公告和本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帄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应税成品油与其他石油化工产品的区分问题 由于实践中对应税成品油与一些非应征消费税的石油化工产品(以下简称非应税产品),存在着难以明确区分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公告在第47号公告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下四种具体的区分方法: 一是从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区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除少数情形外,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加工、销售、使用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必须已列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现有名录详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号)或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从化学特性看,可以用一种化学分子式表示的产品纯度均较高,具有固定的熔点、沸点等性质,通过一些常用的检测方法(如气相色谱法等),即能将其与混合物加以区分,而应税成品油都是多种化合物的混合物,其中各物质均保持原有性质(如没有固定沸点等),不能用一种化学分子式来表示且不属于新化学物质。因此,《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列明分子式的产品和纳税人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产品,与应税成品油有着明显区别。 二是从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规定,国家对包括石油产品等危险化学品在内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由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需要办理生产许可的各类产品,均公布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具体产品品种名称(可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查询: https://www.360docs.net/doc/a08269783.html,/scxk/),并将石油产品与其他危险化学品进行了一定的区分。纳税人从事这些产品生产,必须经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地核查、产品抽检并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列明产品品种明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据此,本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数学建模论文 成品油定价机制

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成品油定价体制问题,依次建立层次分析模型、优化模型等模型,分析了现行体制,指出其中的弊端以及不足,并对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首先,建立层次分析模型。以社会对油价的满意度为最高层,以消费者、厂商、环保部门为中间层,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国际油价变化,居民消费指数,政府对相关产业的投资等为方案层。 接着,考虑到不同的油价调整周期会导致方案层权重变化,进而导致总的合理性变化。我们先分析了周期对供求关系所占权重的影响规律,得出这两者之间的函数表达式,进而得到油价合理性与调整周期的优化模型,通过求极值的方法得到最佳的调整周期为10天。同时,我们分析了油价变动幅度对总的合理性的影响规律,得到这两者之间的函数表达式,进而得到油价合理性与油价变动幅度的优化模型,通过求极值的方法得到最佳的调整幅度为6.0%。再次,我们分析了政府税率对方案层权重的影响规律,得出政府税率与总的合理性的优化模型,通过求极值的方法得到合理政府税率的变动范围是. 最后,基于上述模型,我们提出体制改进的建议:1:将调整周期变为10天;2:将调整的临界幅度变为6%.同时,我们对模型进行了评价以及推广.

一、问题重述 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国际市场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正向或负向超过4%,即通常所称“三地原油变化率”变动超过4%时,国内油价可相应作调整。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二、问题分析 要提出更为合理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首先必须明确现有定价机制中存在哪些不足,通过改进这些不足才能达到优化定价机制的目的,但是定价机制是有许多个因素决定的,要考虑所有的决定因素对油价的影响是不能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中选取主要的影响因素。通过分析这些主要的影响因素分别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得到更为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用总满意度来评价改进后的机制是否合理。不同的群体对于相同的改进措施的满意度是不同的,现选取消费者、企业、环保部门近似的代表社会各界对于改进后机制的满意度作为参考指标,求得总满意度,再通过总满意度的比较确定最优的方案。 三、基本假设 1. 以消费者、企业和环保部门三方的满意度近似的代表社会各不同利益群体的额满意度。 2. 消费者、企业和环保部门的满意度只受方案层中给定的因素的影响。 3. 改考虑某一个指标的改变产生的影响时把其它指标都固定为现有油价机制下的指标。 四、符号解释 A :判断矩阵; :j i B 表示要素i B 对j B 的相对重要性; :i C 决策层各因素; i ω:下层对上层的权向量; :ij ω第i 行第j 个元素对1-i 层的满意度; :0f 现有定价机制下的总满意度; :i f 改变现有机制的某项指标后的总满意度;

国内成品油价格分析

一、问题重述 成品油的合理定价对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成品油市场运行机制先后经历了完全计划经济阶段、双轨价格过渡阶段、与国际油价间接接轨阶段等多个主要阶段,目前实行的是2009年出台《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统计数据表明,自2009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共调整17次,其中12次上调,5次下调。油价的上涨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每到成品油调价窗口期,油价话题总会引发热议;以印尼为例,由于不合理的石油定价,3月27号印尼雅加达国会大厦门口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严重滞缓了经济的发展和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由此看来,建立科学合理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有利措施。以下我们将会通过科学的数学模型给石油定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二、问题分析 成品油的定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国家发改委进行油价调控时,考虑的方面需要相当全面,不仅要让石油市场的经济能持续地发展下去,有效地预防“油荒”之类不利于国家社会稳定的问题产生,还得让人民满意,让群众能少些抱怨。成品油的定价涉及到了诸多的影响因素,其中有:①政治方面的因素,一个国家可能处于本国的政治需要形成对石油的供给或储藏,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商品价格;②国际金融因素的影响③具体的可量化因素的影响,国际原油价、国内石油消费量和国家石油进口对外依存度等因素都会对成品油的定价有所影响,其中主要的因素便是国际的原油价格。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印发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里我们得知国内成品油的出厂价格是以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其它的一些因素来确定的,由此也可见国际的原油价对国内的成品油价有着很大的联系和影响。近来消费者的报怨声此起彼伏,为什么会出现呢? 我们搜集了近五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和国际原油的相关数据,对此进行简单处理,画出了它们的折线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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