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及补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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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及补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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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 加班不仅是一些私营公司的专利,相关的机关单位也有加班调休制度。 下面学习啦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范文一加班调休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1.1 为提高效率,兼 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2.1 适用 于仲伯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 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综合部,并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综合部 进行确认并备案。 3.3、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主管统一管理。 第四条 出勤规定:4.1、生产部生产人员,根据生产需要有生产部统一安排;需要加班或 活工部分,由生产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2、仓管部人员,每周休息一天,节假日上班的或周日上班的,给予当月调休;因工作需 要,无法调休需要加班的,由仓库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3、销售部、财务部及行政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周六或周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果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给予当月调休;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无法调休的,由所在部门主管 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4、生产主管和仓库主管,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两人不能同一天休息),节假日值班的, 两人可以轮休(当月调休);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除外。 4.5、司机原则上每周上班 6 天(星期六、星期日可以照常上班),有事时,可以调休;不休 息上班的,按加班对待。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5.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加班者均 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以便统计出勤。 第六条 附则 6.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公司办。 6.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6.3、本制度自 2013 年 08 月 01 日起执行。 洛阳市仲伯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3/7/31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范文二机关 人员加班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 40 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 息日。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要从严控制加班加点,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凡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 加班工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72746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 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 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 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 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 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 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 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调休、补休、加班规定

X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关于考勤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司各部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员工手册》,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考勤规定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的理解不一致,导致考勤管理混乱。现将考勤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作息时间 1、《员工手册》中规定的作息时间,是以XXXX有限公司工作特点,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间制定的,显然与混凝土公司工作特点不同。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作息时间修改为: 上午08点30分上班,12点00分下班; 下午13点30分上班,17点30分下班。 本条规范性规定适用于定时工时制岗位。 2、采取打卡和监控录像相结合的考勤办法,必要时以监控录像记录时间确认上班真实时间。 3、考勤员在考勤工作中为他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为本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罚款500元。 二、关于调休、补休、加班

1、国家劳动法没有可以调休的规定,因此公司从没有制定过“调休”管理办法,公司禁止调休。 2、国务院每逢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中的调休,是便于工作和休假连续性的技术性调整,具有特殊的针对性,不是日常工作中可以调休的法规依据。 3、补休是因加班而取得的补回休息时间的权利,先加班而后方可补休。因某项工作的连续性不能中断或因某项紧要工作必须及时完成而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是加班。 禁止在不具备加班条件的公休日或休息时间上班而后调休;禁止以调休的名义先休假而后在公休日不休息填补出勤日。 违反本条禁止性规定,按旷工处理。 4、将《员工手册》第27条第3款修改为“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因正常加班需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在15日内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计入加班工资。” 违反本条程序性规定,公司不予认可加班。 5、其他有关加班的事项,仍按照《员工手册》第27条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补休请假条

补休请假条 篇一:补休婚假请假条 婚假请假条范本20XX 范本1 请假条 尊敬×××: 本人于20XX年××月××日结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由 于我目前已28岁,属晚婚,可额外享受15天晚婚假。现申请于20XX年××月××日至20XX 年××月××日休婚假,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申请人:××× 20XX年××月××日范本2 婚假申请报告 xx公司xx领导: 兹有你单位员工xxx,已年满xx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款。本人决定于xxxx 年xx月xx日举行婚礼,并依法享受婚假,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敬礼!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本3 ×单位领导: 我与××定于×月×日结婚,需请假×天,恳请领导批

准为盼。请假人:××× ×月×日篇二:婚假请假条范文婚假请假条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出生于xx年xx月xx日,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年xx岁。按照国家及地 方有关婚假的规定,属于晚婚。但前期部门工作较为繁忙,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推延了婚假 休假时间,只在xx本地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仪式。现因家中父母已约定婚期让本人回家准备完 婚,致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回家完婚,假期自xx年xx 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 天。目前的工作已安排交接完毕,请领导予以审批。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篇三:加班、补休、请假等表格记录名称:人员增补申请单记录编号:dx rs-01版本/次:a/0第 1 页共 1 页人员增 补申请单填单:申请部门增补理由□扩大编制□辞职补充□女□已婚□中专 □本科□省外岁~□四级年月日增补职位□储备人力□短期需要□不限 □不限□高中□硕士□不限岁□六级备

员工加班补休制度

长春市铭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铭晟发【2016】 ZD004号签发: 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 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各部门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执行: 1、员工加班前须填写《加班确认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如遇突发事件下班后安排员工到岗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 总经理电话申请,于加班第二天补办《加班确认单》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3、如因公司组织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同一部门集体加班的,本部门必须至少 于加班前一天出具加班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行政部备 案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员工加班公司不计发加班费一律安排员工补休。各部门要在不影响正常 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员工补休,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度进行,不允许跨 年。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当年休完的,应在年末报公司批准后顺延,否则 视为放弃补休权利。对放弃补休权利的员工,年末行政部统计后作为员 工年终奖参考依据。 5、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要延时工作者,视为履行职责,不作加班处理。 6、保安员及维修工等轮班制员工按排班表工作,逢法定节假日轮班上岗者, 视为加班,安排补休。 7、员工申请补休按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8、《加班确认单》按一人一事填写,员工申请补休时,行政部在其《请假 单》上注明存假时间,以便员工本人对补休时间统计的备查。 9、公司组织员工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如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的,一律不计 为加班,各部门为提高本部门员工专业技能而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进行 的专项培训不计为加班,例如保安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消防演习、工程 人员的实操培训等。 10、员工加班后才能申请补休,但员工当月考勤周期内的加班可以抵顶当月 的请假。

2016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2016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如何计算加班费: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四种不能拒绝的加班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补休请假条

中秋值班补休假条 海埂街道机关党支部: 兹有海埂街道管理处张婷,2014年9月6日(星期六)中秋值班一天,望于2014年9 月12日(星期五)补休一天,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张婷 申请日期:2014年9月12日篇二:补休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由于家里有事,需向您申请补休假期xx天。(xxxx年x月x日到xxxx年x月xx日)望 批准 请假人: xxxx年x月x日篇三:加班、补休、请假等表格 记录名称:人员增补申请单记录编号:dx rs-01版本/次:a/0第 1 页共 1 页人员增 补申请单填单:申请部门增补理由□扩大编制□辞职补充□女□已婚□中专 □本科□省外岁~□四级年月日增补职位□储备人力□短期需要□不限 □不限□高中□硕士□不限岁□六级备注编号:增补人员数希望报到日期: 增补人员工作内容人事意见年月申请日人人性别:□男婚姻:□未婚 学历:□初中资□大专历籍贯:□金华年龄:英文:□稍可经验:个性:技能: 部门经理条专业:件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员增补申请单填单:申请部门增补 理由□扩大编制□辞职补充□女□已婚□中专□本科□省外岁~□四级 年月日增补职位□储备人力□短期需要□不限□不限□高中□硕士□不 限岁□六级备注编号:增补人员数希望报到日期:增补人员工作内容人事 意见1人月申请日人年性别:□男婚姻:□未婚资历学历:□初中□大专籍 贯:□金华年龄:英文:□稍可经验:个性:技能:部门经理条专业:件副总 经理总经理 记录名称:入职登记表记录编号:dx rs-02版本/次:a/0第 1 页共 1 页入职登记 表入职部门:姓名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听说方言身份证号码电脑水平家庭地址现住 址联系电话:家庭主要成员关系姓名宅电:工作单位手机:职务英语 水平职位:性别身高专业籍贯出生日期婚民否族照片文化程度入职日期:个 人简历本人特长及业绩总部意见试用期月薪试用期限转正月薪2 3 记录名称:□辞职□停薪留职申请单记录编号: rs-08 dx版本/次: a/0第 1 页共 1 页□辞职□停薪留职申请单申报日期:申请代号:(部门代号:部门:入公司 日期:异动起迄日期: 1、异动原因:()年月日) m1 停薪留职工姓年年月月 r1 另有他就 r6 升学日日起 r2 不适应 r7 搬家年 r3 家忙 r8 结婚月日止 r5 健 康 r4 交通不便 r9 其它 m2 辞职号:名: no. 盖章2、请写出详细原因或意见:领物 品用物 1. 工作牌品 2. 考勤卡移交 3. 手机工作移交接收人签名物 4. 借书 5. 借款品移交确认物品接收人签名7. 办公用品 8. 其它6. 住宿用品接手人签名1. 职员辞职 申请需提前 1 个月申请,导购人员辞职申请需提前 2 周提出申请;备 2. 辞职后符合退保 条件如需公司代办退保手续必须辞职后 3 个工作天内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如自行办理退保 手续者则需 40 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资料;如若于 50 天后尚未到公司办理员工退保手 续届时将由公司统一退保管理。注 3. 申请书经总经理签准后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到财务部领取. 直属上级确认:总经理批示:财务部确认:批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 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核年月日年月日年4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本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加班补休规定

加班补休规定 关于加班及补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 3、因加班需补休的员工必须提供《加班证明单》作为补休依据,并填写《补休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一并交于行政; 4、加班补休有效期为加班当日起30天以内,逾期不予以补休,同时不得先休后补加班; 5、加班当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打考勤卡,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未经主管同意离岗者,按溜号或早退处理; 6、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应按原批准程序提前办理好续假手续,逾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续假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1 7、法定节假日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附:(1)、加班证明单 (2)、补休证明单 附件1《加班证明单》 附件2《补休证明单》 篇二:加班补休规定 2

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编制:研发部、技术部审核: 签发: 2015-11-20 发布 2015-12-01实施 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考勤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加班、补休的流程,特制定了此规定。 一、加班规定 1、加班是指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经领导同意,需要加班方可完成的工作任务或其他特殊的、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任务。如因为个人工作效率低或者工作失误造成延时工作,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部门人员加班,需要到部门负责人处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成后交部门负责人、经总工批准后,方能计入加班。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加班申请的,必须在加班后两天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不计算加班时间。 2 3、加班申请单一人一单,必须写清人员姓名,申请事由。 4、加班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5、加班时间为:工作日17:00至次日8:00;周日整天。 6、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基本单位计算。二、补休规定 (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aa10251838.html, 在点网:加班补休规定)1、员工经批准同意加班后,可进行补休。补休以小时计算,最短为4小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加班4小时,可申请四小时补休; 2、员工在加班后,申请安排补休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补休时间在本年内完成,超过自然年后不累计。

机关人员加班管理办法

机关人员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正常工作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要从严控制加班加点,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凡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加班,只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才能组织加班。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工作的; (二)为了完成上级的紧急任务必须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加班的; (三)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第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时限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些时间范围内,延长的加班工作时间可以按规定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 属于第四条(二)、(三)种情况的,加班加点的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加班加点。 (一)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由单位派出从事非因公劳动的; (二)工作人员在单位轮流值班,如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等; (三)工作人员在8小时以外、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期间从事有一定报酬活动的;

(四)工作人员在8小时以外、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参加培训学习的,不属加班工作; (五)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占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 第七条严格履行加班加点审批手续。凡需加班加点工作,须填报加班情况审批表,经科长、主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点。各科室从严掌握,严格考勤登记,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机关工作人员当月内加班时间应减去当月和本年度以前月份未核减的病事假时间。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考勤记录以科室为单位,每月1日与考勤表一同报人事培训科。 附件:

关于加班调休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班调休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与调休制度,合理的安排员工休息时间,准确进行调休安排和加班餐补的发放,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二、加班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加点,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可实行调休。 三、加班规定及申报程序 1、加班规定: 因工作繁忙或紧急,需要在正常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外或周末继续工作的,可安排值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3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2、申报程序 (1)所有的加班须以部门名义申报。 (2)工作日加班的,各部门应将每天的加班情况进行统计,于每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汇总结果(附件1:《值加班统计表》)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周末安排值加班的,各部门在每周五16:00前进行统计

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生产车间、工段管理人员需安排值加班的,报生产部,由生产部每周五16:00前统一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派工出差在外的,在外派出差结束以后,自行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加班补偿。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加班情况,做好有关调休和加班统计工作。 四、调休规定 加班补偿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以服从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要调休,须提前填写《加值班调休单》(附件2),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由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休。不愿意安排调休的则按照相关制度申报加班补贴。 1、当月发生的加班,原则上当月安排调休,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调休的可累计,但一次性调休不能超过2天。 2、调休时间标准:工作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单位计算到小时。 五、加班考勤纪律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严肃加班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消极怠工,如有以下情况出现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的,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在加班期间,所有员工加上下班必须进行打卡确认(上班前、

关于规范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规范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 20xx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项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由于加班工资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比例日趋增长,为更好的规范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完成额外的工作,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三种形式。 (二)工时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办法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进行年度用工总额管控。 (四)加班的审批程序 1、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总经理批准方可加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休;需支付加班工资的以部门为单位申报,经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支付加班工资。每月《加班申请单》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我院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和值班(宿)人员,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院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

补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0.5个加班。 9.如加班人员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公出不在院时,加班人员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院后补签意见。 10.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必须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办公室不予计算。 第三章值班串班 11.值班(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时,经带班领导同意,安全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串班,不得私自串班。 12.值班(宿)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有发生按失职、渎职处理;带班人员串班必须与带班人员串班,行政值班人员串班必须与行政值班人员串班。 第四章调休 13.干部职工在非工作日(夜间、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本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14.值班(宿)人员在值班(宿)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进行调休,值班调休需在本月内休完,值班调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倡导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员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2、加班补助由本单位财务负责发放。 三、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四、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部室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此办法不包括正常倒班工作制的岗位。 五、内容 1、公休假日管理 (一)员工公休日由部门负责人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二)加班认定

各部室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4)、加班时间2-4小时,视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超4小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三)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字并注明签收时间,要求精确至小时。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根据工作性质,在本单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考虑调休,在条件不允许时支付相应加班费。 (1)、加班调休

关于加班申请规定

关于加班申请规定 所谓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 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下面爱汇网整理了加班申请规定范本,欢迎大家的阅读!关于加班申请规定范本篇 11、加 班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严格按加班程序执行。 2、法定节假日,即:元旦(1 天)、春节(3 天)、清明(1 天)、五一(1 天)、端午(1 天)、中秋 (1 天)、国庆(3 天),共计 11 天按 100 元/天计发加班工资,其余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则可以安 排调休。 3、本加班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对于公司部长、主任职位以上人员则不适用。 4、加班程序:凡确需加班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填写加班预报表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主 管批准后方能加班,预报表由人事部核查备案。 加班预报表以统一格式为准(详见表一),如不按样表报送的加班均不计入。 加班完毕后在考勤表上如实反映登记,月末经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人事部按统计的加班情况,支付加班费。 5、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理可突破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6、本规定从 2015 年 5 月 日起实行,原加班的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实行之日起停用。 关于加班申请规定范本篇 2 一、总则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 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 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 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 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 0.5 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 4 小时为 0.5 个工作日,累计 8 小时为 1 个工作 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 公司所有 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 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 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加班补贴申请报告标准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6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加班补贴申请报告标准通用范本

加班补贴申请报告标准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加班补贴申请报告标准范本【1】 领导: 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 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加班费申请报告。(注:加班统计表附后)

劳动法对双休日加班的规定

有些企业会安排员工加班,国家劳动法对加班有明确的规定,这也是每个职场人士必须了解的。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劳动法对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详解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

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补休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补休的规定 按照起实施的劳动法规定,是否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而不能以调休或补休形式代替。 《劳动合同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不同规定的时候优先使用特别法,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时候适用一般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关于劳动法中的加班工资的理解。 我国劳动法第44条第2款明文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该条给用人单位一个信号:只要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

付加班费。于是某企业接连一个月或者几个月加班,周末均不休息,为了逃避加班费的支付,该企业在下半年生产进入淡季的时候,才安排补休。这种做法真是“高明”得让人匪夷所思!不仅如此,不少企业都采用这个方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对该法条的误读! 首先,该条规定了休息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就可以免于支付加班费。 再次,该法条没有规定补休的时间,比如补休必须在一个月或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及时安排,否则视为没有补休。这种规定是没有的。第四,尽管没有规定补休的时间范围,但是我国相关法规却明文规定了工资的支付周期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休息日加班要么补休,要么就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工资的一部分,每月必须按时发放。所以补休的时间应该是工资的支付周期时间之

加班管理办法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即设备故障、临时穿插了其它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如紧急插单,而原订单也必须按期完成);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如参加展会);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如抢修设备);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如仓库盘点);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加班申请与审批。任何计划加班的部门和员工必须在事前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办理,也要事后补批,同时有证明人签字)。并规定了申请和审批的权限和流程; 1、一线操作工的加班(含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提出申请,送生产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司职能部门普通员工的加班由本人提出申请,送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部门经理加班由本人提出申请,送主管副总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副总经理加班由总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所有加班人员一律进行加班考勤,计打加班卡。 加班费,你较真了吗? 柏明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顾问师陈老师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200%还是300%”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焦点集中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300%支付,是应该在减去正常工资收入前,还是在其之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而,答案很明确。但是,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却不容人忽视,为什么相同的法律条款,确会出现不同的理解。 类似的与加班费相关的问题还很多,比如,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和《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目前全国统一定为21.75天/月,那么,月工资收入具体指什么?而月工作日为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这两者分别有何用途? 再比如,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有人认为,法定休假日加班能给予补休的,也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有人认为,平时加班累计够8小时的,如给予补休,也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为什么同一法律条款,却会在不同的人群中产生不同的理解?是人们对法规和

劳动合同法法加班规定

劳动合同法法加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我们来看看下文。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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