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的管理,提高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服务质量,保障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66”是成都市国税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电话咨询的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

(一)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规程的咨询服务。

(二)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引导服务。

(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三条市局征管处是“12366”日常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12366”运行情况及“12366”咨询服务员的工作质量

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二)对“12366”的咨询问题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并定期编发

《“12366”信息专报》,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三)协调组织咨询服务员进行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

技能;

(四)负责“12366”语音服务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五)组织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

(六)与“12366”相关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业务处室负责为“12366”提供相应的税收政策业务支持。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对咨询服务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对咨询服务员提出

的税收政策问题予以解释和辅导;

(二)对12366服务中心转交的需要业务处室协助处理、督办的事

项原则上在两天内填写《“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三)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

第五条稽查局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有关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电话。

第六条监察室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纳税人对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及廉政等方面的投拆电话。

第七条法规处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税收行政复议口头

申请。

第八条市局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向咨询服务员及时传递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并负责“12366”的对外宣传。

第九条各区(市、县)局确定一名“12366”的联络员,负责对“12366”的有关联络事宜。对“12366”转交的有关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并限时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六月三日

“12366”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12366”税收税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12366”的税收服务质量,保障“12366”顺畅、高效地运行;

二、负责对“12366”咨询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三、负责对“12366”的来电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加工和提炼,按月编发《“12366”信息专报》,为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对咨询服务员实施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

五、负责各项与相关业务部门和区(市、县)局的协调工作。包括:《“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的传递及催办、《“12366”税收服务热线重大、疑难问题报告单》的报送以及其他各项与各部门相关的联系事宜;

六、负责组织实施“12366”语音服务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七、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

八、负责成都国税门户网站法规库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及时更新;

九、不断加强“12366”的制度建设,完善“12366”的管理机制,提高“12366”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12366”咨询服务员工作细则

(试行)

为切实做好“12366”税收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把“12366”税收服务热线建设成“运转高效、服务周到,展现成都国税风貌”的窗口,进一步提升成都国税形象,特制定本细则:

一、业务范围

1、受理纳税人对纳税信息、政策法规、办税指南、最新公告和通知等有关涉税信息的查询;

2、接转有关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电话和本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投诉电话,接转纳税人税收行政复议的口头申请;

3、受理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来电的记录、答复或转办工作;

2、负责对转办件的催办工作;

3、负责对来电定期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

4、负责对来电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协助编发《“12366”信息专报》,供领导参阅;

5、负责录制相关语音信箱信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答复原则。咨询服务员答复纳税人所咨询的问题

必须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回答。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必须记录纳税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转至有关部门处理。

2、优质服务原则。牢固树立税收服务的理念,把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放在首位。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解答恰当。来电受理实行首问责任制。

3、严格保密原则。咨询服务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涉税经济信息告知他人,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投诉举报内容。

四、基本工作程序

1、来电受理

凡当场人工答复或需转办的来电,均要在《“12366”税收服务热线接听记录簿》上作好记录,写明答复或处理情况。记录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书写规范。对咨询和投诉举报情况较为复杂的,可请纳税人寄送书面材料。

2、来电办理

(1)对简单的常识性问题或是能准确予以回复的问题,直接人工答复,并做好答复记录。

(2)对情况较为复杂或无法直接解答的问题,可将电话转接到相关业务部门,由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答复;或是填写《“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传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要立即填写《“12366”税收服务热线重大、疑难问题报告单》,向12366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由12366服务中心主任酌情处理。

3、转办反馈

咨询服务员在收到《“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的部门回复意见后,应立即向纳税人回复,并在《“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4、定期整理和分析

咨询服务员要每周对所记录的来电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每月汇总上交给12366服务中心主任,协助12366服务中心主任编写《“12366”信息专报》,为领导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五、考核与奖惩

1、咨询服务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与单位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每月测评一次,半年小结一次,年终总结考核。对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366”咨询服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税收事业、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二、忠于职守、执行政策、坚持原则。

三、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办事认真、讲究效率、服从领导,遵守纪律。

五、着装上岗,风纪严整,文明用语,优质服务。

六、恪守纪律,严守机密,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

“12366”咨询服务员服务承诺

一、服务目的: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中午12:00-2:00实行轮流值班。

三、服务形象要求:

(1)精神状态:情绪饱满、心态平和。

(2)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素雅。

(3)行为举止:自然得体、彬彬有礼。

四、服务方式: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听纳税人询问的语音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文明、认真、准确的解答纳税人的涉税提问,对于转办的问题必须实行跟踪服务,严格督办程序。

(2)谨慎答复。人工坐席答复纳税人所咨询的问题必须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答复。

(3)尊重权益。咨询服务员在工作中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将纳税人的涉税经济信息告知他人,不得泄漏投诉、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

五、服务标准:做到100%受理、100%报工号、100%有记录、

100%有答复或反馈、对转办件100%督办。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13纳税服务投诉指南 纳税服务投诉指南是指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含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所制定的服务指南,包括纳税服务投诉处理1个事项。 13.1纳税服务投诉 13.1.1—191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事项名称】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申请条件】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官方网站、信函等渠道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各级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属于下列情形的,即时办结: (1)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 (2)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 2.属于下列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1)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2)自然人纳税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 (3)自然人缴费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 (4)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 3.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受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向转办部门进行说明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 【联系电话】 受理投诉的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浅议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建议

浅议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建议 来源:本网原创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5日背景:放大字体缩小 目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的问题,现本人结合阿克苏地区地税局实际征管工作谈几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各项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部分县(市)局在办理资产报损、减免税审批、注销清算等涉税事项时,没有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规定的流程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还存在由纳税人自已在税务机关内部各科室间奔走忙碌办理相关事项的情况发生。个别税务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生硬、语言冰冷、缺乏耐心。仅今年上半年,通过地区地税网站投诉纳税服务和行业作风的案件就有3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对全地区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普遍缺乏财务会计知识,无法看懂企业财务核算资料和会计报表,害怕去企业查账,日常检查基本没有开展或仅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简单地方小税种的检查,不能深入企业开展税收检查。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只限于按期申报纳税、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相关报表、资料等。 (三)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只按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类别对纳税企业进行了划分,实行专人管理,但管理方式、手段粗放,仅限于企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统计汇总纳税数据。二是对列入上级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名单的纳税企业加强管理,按月(季)要求企业报送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报表和编报说明,被动地通过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编报说明来完成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和上报工作。实际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税源增减变动因素只是一知半解或根本不知道。 (四)对外来施工企业报验登记管理不到位。外来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和接受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管理,直到工程完工需要开具发票时才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税务机关备案和登记,开具建筑工程发票,导致税款入库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 (五)日常巡查和纳税辅导工作开展不够。从抽查部分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工作底稿》来看,多数巡查底稿流于形式、只为应付下户巡查任务,更有甚者将空白的《下户巡查工作底稿》交给纳税人签字盖章后,回单位填写底稿内容。没有真正发挥通过下户巡查了解企业基础信息、经营规模和纳税能力是否发生变化等信息。通过稽查局提交的《税务稽查征管建议书》指出“部分纳税企业将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和土地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提高后,企业仍旧按以前的税额标准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企业对印花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不了解,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等问题,反映出税收管理员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不到位。 (六)国税部门代征个人所得税工作尚未开展。虽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

如何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

如何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全国税务系统面向纳税人的特服电话,是以电话、传真、短信息等方式作为沟通渠道,以交互式自动语音应答和人工坐席为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指南、政策咨询、发票查询、投诉举报等为一体的纳税服务平台,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信息桥梁。笔者结合当前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情况和基层服务工作实践,就完善12366服务热线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以供工作参考。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情况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主要是方便纳税人,服务社会。总体功能有: 纳税咨询服务: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与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涉税举报服务:主要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围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服务,在营造良好税收秩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近 -1-

10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开通,有效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使纳税人能及时快捷全面地了解各项税收政策等规定,优化了税务机关征管资源配臵,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税收征管质效,规范了税收执法与服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了税务行业良好形象。目前,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逐渐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二、“12366”服务热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践情况看,热线服务和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集中表现在: (一)没有统一的服务规范,知名度不高。同一个地区国地税机关开通情况不一,有的地区虽然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但服务功能不健全,税收政策解答不及时、不完整;有的通讯效果不好,杂音大、语音小,导致大多数纳税人咨询问题习惯到税务部门面对面咨询,热线拨打量不高。近期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网上答题等方式对我县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情况做了全面的咨询回访调查,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纳税人遇到涉税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咨询方式是“办税服务厅”和“联系税收管理员”,一少部分人选择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法规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员通知”,其次是“税务网站”“税务专业报刊杂志”;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下同)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依法应当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应当客观真实,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五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

中,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不得徇私、偏袒,不得打击、报复。 第六条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负责受理、调查、处理纳税服务投诉。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保障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纳税服务投诉范围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纳税服务投诉包括: (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三)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第九条对服务态度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工作用语、行为举止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 (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服务忌语的; (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恶劣的; (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举止违背文明礼仪服务其他要求的。 第十条对服务质效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业务时,未能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 (一)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回复涉税事项的; (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或者接受纳税人涉税咨询,按规定应当一次性告知而未能一次性告知的; (三)在涉税业务办理、纳税咨询、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方面,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首问责任制的;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为深入推动全县亲商重商活动的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亲商重商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X字【20XX】37号),对我县的亲商重商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国税部门作出明确要求,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原有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基础上,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优化徐水企业纳税环境做了很多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主体明确,确定目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为提高整个系统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性,将全局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窗口的党组织和党员确定为活动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工作指导,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党群共创,形成党内创先带动社会创业、促进系统创佳、激发岗位创优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长效机制,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 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促进发展、服务群众、队伍建设、提高效能。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活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办税服务窗口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突出特色,注重

实效,重点组织开展了五项活动: (一)公开承诺。所有办税服务窗口都进行了公开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作出承诺,党员干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作出了承诺。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公开。 (二)亮牌示岗。重点组织“三亮”活动。 (1)亮服务流程。制定了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 (2)亮人员身份。工作人员都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将姓名、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强化自我约束,激发了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亮党员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亮牌示岗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 (三)夺旗争星。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市局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的平台、服务质量提升年、岗位创新创先创优促进了“夺旗争星”活动的开展。同时开展“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进广大党员和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全局国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群众评议。各分局、办税服务厅都采取聘请形象监

办税服务厅制度

总纲 第一篇办税环境设置规范 一、办税服务厅区域设置 二、设施设置 三、窗口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二篇窗口人员行为规范 一、岗前准备规范 二、接待规范 三、服备用语规范 1.电话规范用语范例 2.办税规范用语范例 四、着装仪表规范 五、廉政自律规范 六、服务行为禁忌 (一) 服务工作纪律 (二) 服务语言禁忌 第三篇涉税事项业务规范 一、基本服务要求 二、申报征收服务规范 三、发票管理服务规范 四、综合业务服务规范 五、前后台业务衔接要求

第四篇服务制度规范 一、首问责任制 二、咨询辅导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绿色通道服务 五、领导值班制 六、预约服务制度 七、延时服务制度 八、提醒服务制度 九、其他多元化服务制度 办税高峰期分流措施,急事急办服务,适度补偿服务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五篇办税服务厅考评规范 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 人员到岗情况 (二) 工作环境情况 (三) 服务质量情况 (四)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 (五) 有下列情况给予加分 (六) 每月评出“服务之星”

禹州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 为进一步把禹州市办税服务厅建设成为一流的纳税服务阵地,树立工作人员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专业高效的社会形象,切实做到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对服务满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和《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和省市局有关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规定,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禹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以下简称《规范手册》)。《规范手册》包括总纲及办税环境规范窗口人员行为规范、涉税事项业务规范、服务制度规范、办税服务厅考评规范等5个篇章的内容,适用于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和日常管理。 1

税务信息化解决方案

目录 第1章税务信息化建设背景 (2) 第2章税务信息化建设需求 (3) 2.1统一的发票管理需求 (3) 2.2税源监控强化需求 (3) 2.3发票查验需求 (3) 2.4电子发票开具需求 (3) 2.5办公自动化需求 (4) 2.6短信收发需求 (4) 2.7数据传输需求 (4) 2.8数据灾难防护与恢复需求 (4) 第3章税务信息化产品应用 (4) 3.1 解决方案总体概述 (4) 3.2 网络发票 (4) 3.3 移动办公 (5) 3.4 短信平台 (6) 3.5 税务专线 (6) 3.6 呼叫中心 (7) 3.7 IDC托管 (7) 3.8 集团彩铃 (8) 3.9 集团手机报 (8) 视频会议 (10)

融合通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税务信息化建设意义 (12) 4.1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12 4.2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税收事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12 4.3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是落实信息管税的重要前提 (12) 第5章税务信息化运营模式 (13) 5.1支撑模式 (13) 5.2商务模式 (13) 5.2切入建议 (13) 第6章成功案例 (13) 第1章税务信息化建设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倒卖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不断发生,成为发票管理的难点,传统的发票管理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发票管理,2009年9月30日,国税发[2009] 142号文件中《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样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与此同时,按照全国打击假发票工作办公室会议及工作要求,网络发票已成为打击假发票工作制度性、根源性的措施和手段。为此,建立网络发票系统将会对加强和规范发票管理,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发票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的意义重大,涉及用户为广大社会公众,必须保证网络开具及查验发票的实时性、安全性及不可间断性,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考虑引入国内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合作伙伴,双方在维护国家利益、部门性质、业务互补及用户对象重合等诸多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可共同推进网络发票的建设工作。 同时在税务系统内部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从最初的单机操作发展到网络运行,从单个软件的应用发展到系统整合及一体化应用,从简单的模拟替代手工事务发展到逐步转向建立一系列科学的信息化工作流程,从一般性的事务处理发展到辅助决策。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立足于云南税务实际,基于节约成本、培养干部、服务纳税的考虑,提出了云南税务信息化建设“自力更生、自主开发、自主运维”的“三自原则”,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云南税务信息化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

纳税服务投诉制度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下同)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依法应当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应当客观真实,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五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中,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不得徇私、偏袒,不得打击、报复。 第六条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负责受理、调查、处理纳税服务投诉。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保障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纳税服务投诉范围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纳税服务投诉包括: (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三)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第九条对服务态度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工作用语、行为举止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服务忌语的; (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恶劣的; (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举止违背文明礼仪服务其他要求的。 第十条对服务质效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业务时,未能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 (一)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回复涉税事项的; (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或者接受纳税人涉税咨询,按规定应当一次性告知而未能一次性告知的; (三)在涉税业务办理、纳税咨询、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方面,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首问责任制的; (四)税务机关未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或者时限,公开相关税收事项和具体规定,未能为纳税人提供适当的查询服务的; (五)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纳税服务规范其他要求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基本操作指南

附件二: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 识库基本操作指南 一、系统首页功能 图-1知识库搜索首页 12366知识库页面分为功能按钮和检索功能两部分区域,如图-1所示。除【小工具】功能对用户开放外,其他功能按钮还在完善中。检索功能区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库种进行检索;也可以选择【行业】和【纳税人类型】进行复合型检索;系统还提供了【高级检索】和【帮助】功能,如图-2所示。 注意事项:请用户不要使用【修改密码】此功能项,一旦密码被修改将无法正常登陆。

图-2检索功能 二、检索功能 1、目录树检索 在知识库首页点击【搜索】进入检索页面,如:在目录树上选择“征收管理”,查询结果列表中显示“征收管理”下的全部知识,备用词框出现目录树“征收管理”的下级节点若干备用词。在搜索框中输入“税务登记”,目录树可以自动展开搜索和定位,如图-3所示。 图-3目录树检索页面 2、全文检索 在知识库首页搜索框下选择不同的库种,可以多选或者全部选中,点击【搜索】进入全文检索界面。用户在检索首页、全文检索界面中的搜索栏均可以录入希望检索的词语,点击【搜索】,系统将列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系统可以支持模糊查询功能,支持关键词高亮显示,如图-4、图-5所示。

图-4全文检索页面 图-5关键词语高亮显示 三、正文功能介绍 正文部分提供了原文链接、文件相关知识、知识详情放大功能和字号大小选择功能,如图-6所

示。 图-6正文功能界面 四、高级检索 在知识库首页或者全文检索页面点击【高级检索】按钮,弹出高级检索页面,用户可以根据查询条件输入关键词语进行检索如图-7所示。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礼仪培训讲义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礼仪培训讲义 如果你平时多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一副真诚的态度……你的生活、工作就会增添更多的乐趣,使人与人之间更容易交往、沟通。我们作为社会生活的一员,有义务、也有必要把讲求礼仪作为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一个准则,通过自律不断地提高个人自身修养,使我们成为社会公德的维护者。 “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帮纳税人所需,情系纳税人,满意在国税”作为12366的服务宗旨,它充分地反映了我市国税系统对每位12366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期望。作为一名12366人,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税形象,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直接影响到国税系统的服务声誉,因此,讲求礼仪是对每位12366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电话礼仪 在12366热线服务过程中,每一位12366工作人员的个人形象都是国税形象的具体体现,他们在电话交流时的所作所为,举止表现,语气语调,以及具体内容的表达,从总体上构成了他的电话形象。因此,要给每位12366工作人员一个忠告:请注意自己的电话形象,维护自己的电话形象! 一、电话接听技巧 1.左手持听筒、右手拿笔 大多数人习惯用右手拿起电话听筒,但是,在与纳税人进行电话沟通过程中往往需要做必要的文字记录。在写字的时候一般会将话筒夹在肩膀上面,这样,电话很容易夹不住而掉下来发出刺耳的声音,从而给纳税人带来不适。 为了消除这种不良现象,应提倡用左手拿听筒,右手写字或操纵电脑, 这样就可以轻松

自如的达到与纳税人沟通的目的。 2.铃声响过两声之后接听 电话铃声响起之后,应尽快予以接听,但不要在铃声才响过一次就拿起听筒,这样会令对方觉得突然,而且容易掉线。最好铃响两次这后接听。如果电话铃声响了许久才接电话的话,要在通话之初向对方表示歉意。 3.礼貌应答 在电话接通之后,应该先主动向对方问好,并立刻报出本12366的部门名称,如:“您好,这里是某某12366……”。通话时要聚精会神,语气应谦恭友好,不要拿腔拿调,戏弄嘲讽对方。通话终止时,要向对方道一声“再见”。接到误拨进来的电话时,要耐心地告诉对方拨错了电话,不能冷冷地说“打错了”,就把电话用力挂上。另外,任何时候接电话时都不能发怒,恶语相加,甚至出口伤人。通话因故暂时中断后,要耐心等侯对方再拨进来。 4.要分清主次 接听电话时不要与其他人交谈,也不能边听电话边看文件,甚至吃东西。正在接听电话时,如有特别情况需要处理时,可向对方说明原因,表示歉意,要其稍候片刻。但是,不论多忙多累,都不能成为拔下电话线找清静的理由。 总之,接听电话时应注意三点:其一,要及时,铃响不过三声;其二,要礼貌,要自报家门,并问侯对方;其三,要耐心,对打错电话者不要训斥。 电话接听基本技巧: 左手持听筒,右手拿笔 电话铃声响过两声之后接听电话 报出部门或服务身份代码 礼貌应答 保持正确姿势 5.保持正确姿势 接听电话过程中应该始终保持正确的姿势。不要把话筒夹在脖子下,也不要趴首、仰着、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增强人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意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行政相对人到进行业务咨询,接受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所担负的工作责任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即首问责任,是指首问责任人对受理的咨询问题或事项负有及时处理或指引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首问责任受理的形式包括:来信来函、人员来访、语音电话、网上咨询、电子邮件等。 第三章首问责任人行为规范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应当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认真听取情况,准确了解需求,及时受理或正确指引。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首问事宜。 第八条咨询事宜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即时办理、认真解答。对一时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在《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记录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记录单》)中认真记

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查阅有关规定或提请内部讨论后,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九条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的,应在《记录单》中认真记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相应责任部门,并与经办人员进行书面交接,双方各执一份。责任部门人员在收到《记录单》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条咨询事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或首个接受流转的责任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提请相关责任部门会商,在明确相关意见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一条咨询事宜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根据工作职责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承办人员按规定逐级向上请示,在上级明确相关意见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对重大疑难问题总的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人员来访形式咨询涉税事宜的,若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而相应责任部门又在同一办公地址的,考虑到工作实际和办事效率,可以由首问责任人陪同到相应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咨询事宜不属于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首问责任违规追究 第十四条各单位负责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市局作风办

12366热点问题

12366热点问题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发生仅有直接赞助支出,A105070公益性捐赠表第三行第三列会自动按照会计利润总额*12%的数据,正常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纳税人需将直接赞助支出金额填写在A105070第1行第1列帐载金额,系统自动在第5列纳税调增,第7行第1列帐载金额填写0,如企业会计利润总额>0,该表第三行3列会自动带出数据,无需关注(如上图),不会影响到纳税人最终的调增金额。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是2018年开始,汇算清缴能否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计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

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第二条及其解读规定,按照《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说明其上一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比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5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2018年5月正值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因此,该企业可以在2017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可以在2018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3、单位发生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2万,但企业今年是亏损的,还可以税前扣除吗?报表怎么填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今年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限额为0,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因此,根据填表说明,需填写在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做纳税调整。 4、企业当年亏损,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可弥补亏损所得本年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高“12366”服务质量,促进12366热线坐席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从细节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坐席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以明确的考核项目和统计的事实资料为依据,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全面公平地反映被考核人的真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12366”工作目标的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激励原则。考核结果要记录备案,在每月工资900元基础上另拿出200元与考核结果挂钩,兑现绩效工资,使其具有激励性,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上进心。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笔试和随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日统计、按月考核、年终汇总,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 三、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计分制,每月总分为100分,绩效工资/总分*每人得分=每人绩效工资,年终按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排出名次,连续三年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一)答复准确性考核指标(15分)。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答复准确率应在100%。由班长及业务专家根据“即时答复”记录的语音录音和问题答复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每人每月随机抽查记录不得少于十条,根据当月个人抽查记录数与受理总记录数、错误记录数等项目关系计算扣除分数,总分15分。每人每月抽查扣分数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抽查记录数/受理记录总数×错误记录数×15分×100%。 (二)答复及时性考核指标(10分)。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准确答复,凡即时答复的经专家考核准确率为100%的得10分,凡每月即时率高于当月平均即时率1%的,每上差一个百分点加1分。 (三)回复结果考核指标(5分)。回复是指当时不能独立给予准确答复,应在限期内将结果回复给纳税人的情况。限期为1天,回复率要求在100%,因坐席员原因未能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四)受理咨询业务量考核指标(20分)。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数量进行统计,凡每月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量超过当月平均受理电话量的1%,每超过一个1%,加1分。 (五)受理咨询业务量反馈考核指标(5分)。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的咨询业务量每月随机抽查两户纳税人,凡是对坐席人员不满意的发现一次扣1分。 (六)业务考试指标(30分)。按月进行综合业务水平考试,每次考试结果折合成30分,排出名次,张榜公布。 (七)服务态度考核指标(5分)。坐席员对纳税人要语气和蔼、亲切自然,回答问题要态度诚恳、有理有节,不许对纳税人推托、敷衍。凡发现坐席员服务态度差或被投诉的,每次扣5分;凡发现坐席员推诿、搪塞纳税人或有长时间停滞行为(停滞时间超过1分钟),每次扣0.5分。 (八)现场纪律和工作环境考核指标(5分)。坐席员工作时间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现场纪律、工作环境和行为举止,如有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次扣0.5分。 1.工作时间干私事。包括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书籍等; 2.在工作期间浓装艳抹、头发漂色、涂指甲油以及着奇装异服的; 3.未遵守坐席员休息制度,未经同意擅自离岗; 4.工作时间未保持良好的姿态,如东张西望、站立闲聊等; 5.工作台面不整洁、资料摆放不整齐或桌面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等; 6.未保持现场安静,未将手机、CALL机调为震动状态、在工作间喧哗、乱走动等;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简要操作手册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简要操作手册 一、平台登录 1.请连接金税盘、税控盘或拥有企业数字证书的Ukey打开平台(安徽纳税人登录网址: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b211332651.html,/); 2.首次登录系统可能会出现如下提示警告,需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的链接。 。 3.浏览器可以正确显示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可点击右上方各模块查看对应的流程指引、常见问题及操作手册等,如下图。 4.在系统登录下方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证书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二、业务功能操作 平台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首页。纳税人可根据自己实际需要的操作点击上方对应的功能模块,如下图: 1.抵扣勾选 1.1发票抵扣勾选:在该界面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会看到对应的发票信息,勾选后保存即可,如图所示。

注意:有效税额可以修改为0到现有税额之间的数据,修改税额勾选后,该张发票的剩余税额则自动构成不抵扣,无需在“发票不抵扣勾选”界面勾选。 1.2发票撤销勾选: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然后对对应的发票取消勾选状态,提交即可,如图所示。 1.3发票批量抵扣勾选:支持在对应查询条件内的全部发票一次性批量勾选(如图所示),选择对应的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然后点击全部勾选后提交即可。如有对应发票不勾选,则操作流程和老版一致。 1.4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需先向税局申请,审批通过方可

操作)、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等模块,操作流程请参照1.1发票抵扣勾选。 1.5抵扣勾选统计:支持当前属期数据统计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如下图),首先点击申请统计,点击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2.退税勾选: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权限,模块如下图。操作流程请参 照1.1发票抵扣勾选。 3.代办退税勾选:只有外综服企业具备此功能。本功能只适用于有代办退税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2366全国税务系统专用码号资源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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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2366全国税务系统专用码号资源使用工 作的通知 【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专用码号资源,12366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8﹞608号 【发文日期】2008-06-19 【实施时间】2008-06-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核配12366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特服电话号码以来,全国税务机关积极加强和规范12366的建设与管理,12366已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提高12366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积极做好12366码号资源的备案工作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规 定,12366码号资源使用期限为5年。为了不影响各地12366服务工作,税务总局向原信息产业部提出了延期申请,原信息产业部已发文(见附件1)同意将12366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1年9月21日。请各地严格按照原信息产业部的要求,积极将上述延期批复向所在地相关通信管理局备案,以确保12366服务不间断。 二、积极做好12366短消息代码开通的协商工作 随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的不断开展,部分税务机关开通了短消息纳税提醒、催报催缴等服务功能,但号码各异。为了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明确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服务短消息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咨询短消息使用12366码号,税务总局向原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并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见附件2)。《证书》规定将12366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请各地根据《证书》特别规定事项要求,抓紧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书面备案,并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商代码开通事宜。 请各单位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工作方案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工作方案 2010年6月1日,陕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全省开通运行。热线的开通,是全系统以实际行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标志着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做好热线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热线的服务宗旨和功能,是热线开通后的重点工作任务。2010年下半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加强热线宣传策划,拓展宣传范围,突出宣传效果,充分展示热线服务功能,提高热线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展现各级地税机关服务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坚定决心和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2010年8月至10月,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进行热线宣传。 三、宣传内容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热线的功能

陕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以下功能的服务: 1.政策咨询:受理全省地税管辖范围内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社保费缴纳等业务咨询,解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涉税及缴费事宜的疑问。 2.提醒服务:系统从征管业务系统提取纳税人涉税信息,自动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提醒、催报催缴信息;通过人工电话回拨或短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税费政策宣传等服务。 3.信息查询:对全省地税系统有奖定额发票以及其他普通发票真伪进行甄别和查询;对全省地税组织机构及纳税人公开信息进行查询;对全省“定期定额”纳税人进行涉税信息查询等。 4.举报投诉:受理全省地税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税务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接转对全省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廉政及行风方面问题的投诉,接受广大群众对各级地税机关的监督及行风评议;受理对全省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投诉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二)热线的服务方式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以下服务方式: 1.人工座席服务:通过人工座席,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纳税人提供语音咨询、信息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 2.自动语音服务:通过自动语音系统,全天候24小时为纳税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高“ 12366”服务质量,促进12366 热线坐席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从细节入手,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调动坐席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以明确的考核项目和统计的事实资料为依据,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 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全面公平地反映被考核人的真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12366”工作目标的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激励原则。考核结果要记录备案,在每月工资900元基础上另拿出200元与考核结果挂钩,兑现绩效工资, 使其具有激励性,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上进心。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笔试和随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日统计、按月考核、年终汇总,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 三、考核标准考核实行计分制,每月总分为100 分,绩效工资/总分*每人得分=每人绩效工资,年终按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排出名次,连续三年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一)答复准确性考核指标(15 分)。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答复准确率应在100%。由班长及业务专家根据“即时答复”记录的语音录音和问题答复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每人每月随机抽查记录不得少于十条,根据当月个人抽查记录数与受理总记录数、错误记录数等项目关系计算扣除分数,总分15 分。每人每月抽查扣分数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抽查记录数/受理记录总数X错误记录数x 15分x 100% (二)答复及时性考核指标( 1 0分)。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准确答复, 凡即时答复的经专家考核准确率为100%的得10 分,凡每月即时率高于当月平均即时率1% 的,每上差一个百分点加 1 分。 (三)回复结果考核指标( 5 分)。回复是指当时不能独立给予准确答复,应在限期内将结果回复给纳税人的情况。限期为 1 天,回复率要求在100%,因坐席员原因未能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四)受理咨询业务量考核指标(20分)。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数量进行统计,凡每 月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量超过当月平均受理电话量的1%,每超过一个1%,加 1 分。 (五)受理咨询业务量反馈考核指标( 5 分)。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的咨询业务量每月随机抽查两户纳税人,凡是对坐席人员不满意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六)业务考试指标(30分)。按月进行综合业务水平考试,每次考试结果折合成30分,排出名次,张榜公布。 (七)服务态度考核指标( 5 分)。坐席员对纳税人要语气和蔼、亲切自然,回答问题要态度诚恳、有理有节,不许对纳税人推托、敷衍。凡发现坐席员服务态度差或被投诉的,每 次扣 5 分;凡发现坐席员推诿、搪塞纳税人或有长时间停滞行为(停滞时间超过 1 分钟),每次扣0.5 分。 (八)现场纪律和工作环境考核指标( 5 分)。坐席员工作时间举止文明,仪表端庄, 保持良好的现场纪律、工作环境和行为举止,如有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次扣0.5 分。 1. 工作时间干私事。包括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书籍等; 2. 在工作期间浓装艳抹、头发漂色、涂指甲油以及着奇装异服的; 3. 未遵守坐席员休息制度,未经同意擅自离岗; 4. 工作时间未保持良好的姿态,如东张西望、站立闲聊等; 5. 工作台面不整洁、资料摆放不整齐或桌面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等; 6. 未保持现场安静,未将手机、CALL机调为震动状态、在工作间喧哗、乱走动等;

都说办税服务厅与纳税人接触最紧密

都说办税服务厅与纳税人接触最紧密、最频繁,是税务部门与纳税人面对的第一道门坎,是税务部门的“窗口”,在这个窗口里,向孙桃同志一干就是8年。她不张扬,不骄傲,时刻不忘领导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对业务刻苦钻研,对工作勤勤恳恳,年年出色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业务娴熟思想过硬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接触的是多类素质混杂的群体,办理的是涉及到税收征管方方面面事宜,其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文明素质,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向孙桃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为了练就一手过硬的本领,她不但利用“脱产培训”、“网上课堂”等努力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还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利用晚上自学。她刻苦钻研税收业务特别是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无论工作多繁忙,她始终都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使自己熟练掌握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因为她坚信:只有加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不断加深对国家的各项法律和税收法规的认识,增加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对执行国家的税收各项政策的自觉性,

才能使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中为纳税人更好更快地服务。因此她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增强自己的政治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对照新时期的“税收为经济服务,税收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使自己对办税服务厅的各个岗位业务都娴熟于心,能熟练操作。为做好综合服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和业务基础。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向孙桃同志在纳税服务科综合服务岗,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文书受理、违障处罚,涉及130来户企业、1000多户个体户,其中有120多户是领取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在税控机开具发票的个体户里面,有绝大多数人操作不是很熟练,经常操作上一有问题,就抱机子到大厅来,若遇休息时间就打向孙桃的电话,向孙桃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地帮他们一一解答疑难问题,为此她不知有多少休息时间与纳税人一起度过,为纳税人开展了多少次延时服务。其实这个操作问题根本不是向孙桃同志的份内事,而是纳税人相信她,用纳税人的话说:“就是她好讲话,就问她,她肯定会帮我们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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