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_1

最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_1
最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_1

最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

随着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国际法也出现了许多新现象、新特点。值此世纪之初,对晚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作出适当的总结和评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变化

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国际法发展的前提。法律往往反映其运作中的社会条件和文化传统。作为调整国际关系、特别是国家间关系的国际法,也是社会环境本身的产物,它按照国际关系盛行的概念发展,它的继续存在必须符合时代的现实性。[1]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40多年中,由于美、苏两大军事集团的对峙和意识形态的冲突以及第三世界的兴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冲突使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运作受到阻碍,特别是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与国际法院方面。但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国际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1988年11月,英国首相玛格丽特. 撒切尔宣布冷战已经结束。后来,美、苏两国首脑在马耳他举行了会晤,并肯定了冷战结束的事实。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增强了这些声明。东欧的剧变,两德的统一,华沙条约集团的解散,特别是1991年12月,苏联在经历了急剧的内部变革之后通过了《阿拉木图宣言》正式解体,之后11个原加盟共和国自愿组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联合体。所有这些,标志着两极对峙的冷战国际格局的终结,一个新的国际格局正在形成。晚近国际法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国际社会的结构上的。要了解后冷战时期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就必须科学地研究这一国际社会的结构。

国际社会的“这些深刻变化对国际法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发展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2] .它使国际法从冷战时期的共存(Co – Existence)走向后冷战时期的合作(Co –Operation),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Community)日益成为主流。

二、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纵观近年来国际法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概括出以下几个新特点。(一)国际社会的组织化

1.国际组织的数量呈爆炸性增长

国际联盟的设立是国际社会组织化(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最初尝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联合国,是国际社会组织化的决定性步骤。[3] 联合国成立以后,随着殖民体系的瓦解和新兴独立国家的增多,科技、交通和通讯的巨大进步,以及国家间交往的增强,50多年以来,各种全球性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国际经济组织和各种各样的专门性机构,在数量上更是有了爆炸性增长。据统计,目前各种影响较大的国际组织已达4000多个,其中政府间的重要组织早已超过500个。它们的90%以上是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4]

2.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职能日益膨胀

各种类型的国际组织活跃在国际社会的众多领域。无论是政治、经济、军事,还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都成了国际组织工作的对象。大到全球的气候变化、世界战争,小至人类的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均与国际组织的活动密切相关。可以说,国际组织职能的

扩张是与国际生活紧密相联的。“国际组织数量的增加与职能的扩大,使地球上彼此影响的各种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出现了国际社会组织化的一种新趋势。”[5]

3.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家主权的保留范围相对缩小

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组织的潜力很快被释放出来。国际组织的触角不断地深入国家主权的管辖范围,使国家军备、人权、贸易、关税、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关国家还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或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际组织。

仅就联合国在会员国的国家重建方面来说,其对国家管辖权的渗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例如,自1988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在纳米比亚、柬埔寨、索马里、萨尔瓦多、安哥拉、莫桑比克、卢旺达、南非和前南斯拉夫等国组织和实施国际监督下的民主选举。联合国在上述有关国家中,实际上行使的是国家主权权利。

再就区域组织而言,欧洲联盟是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际组织的最突出的代表。欧盟不仅其内部组织结构象一个主权国家,而且在许多领域实际上行使过去属于国家的主权权利,如:从关税、贸易到整个商业政策,从劳动就业、人员流动到社会福利政策,从运输、农业、渔业、竞争到环境与科学发展政策,从司法协助到内务合作政策,从政治合作到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等等。可以说,无论是内政还是外交,欧洲联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或者是排他性的,或者是与成员国并存或混合的。况且,这种主权权利的转让还具有持久性,因为它

经国际条约固定下来了。[6]

4.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

一方面,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强行法(Jus Cogens)理论。尤其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和第64条明确规定:“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强行法)抵触者无效”。当今,虽然国际法的主要规范仍为意志法,但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这无疑增强了国际法的约束力。

另一方面,国际组织执行行动(Enforcement Action)的约束力也有明显加强。《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以较大的篇幅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二战后,纽伦堡和远东两个国际军事法庭所进行的两次国际审判;冷战结束以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近年来国际社会出现的对国家领导人的公职行为进行刑事追诉的事例;[7]以及1949年《日内瓦公约》关于对严重违约者加以制裁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体现了国际法在执行方面的效力。

此外,国际社会还约定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这反映现代国际法对传统的“自助原则”作了严格的限制。[8](二)国际法的全球化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近年来大众传媒广泛应用的一个术语。然而,准确界定这一术语的真正含义,实践证明有较大困难。[9] 我们只能在某一具体领域知晓其内容。就国际法而言,国际法的全球化

(Global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法适用于整个国际社会。

依据传统的见解,国际法是所有文明国家间的行为规则,并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国际关系领域。然而,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出现,对这种看法提出了挑战。前苏联的法学家否认有共同的国际法存在。[10] 特别是在二战后,随着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以及越南、朝鲜及中国革命的胜利,世界划分为两大阵营,国际关系的形态大为改变。因此,逐渐有所谓社会主义国际法体系出现的趋势,使原有国际法的单一体系发生了动摇。这种情况也使欧美国际法学界的一些学者对国际法是否仍有单一体系的问题,抱有悲观的看法,如,英国法学家史密斯(H . A . Smith)[11] 、美国法学家孔慈(J . Kunz)[12] 与威尔克(Kurt Wilk)[13] 等。

此外,战后亚非拉地区有大批新兴国家的出现,形成所谓的第三世界,他们对国际法的态度也使一部分学者忧虑国际法的普遍性。[14] 这些国家对现存国际法的内容表示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要求修正或采纳一些新的原则。

然而,由于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两极对峙的冷战格局的结束,目前没有任何国家集团或意识形态再对国际法体系作有力挑战,使国际合作有可能加强。在当今和可预见的将来,世界各国将奉行一个国际法的体系,[15] 但这个国际法体系由于许多新兴国家的参加,其内涵已不是原来以西欧基督教文化为主的国际法体系,而包括世界各个不同文化国家所贡献的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詹宁斯(Robert Jennings)和瓦茨(Arthur Watts)在其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中指出:“国际法律秩序适用于整个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并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普遍的性质。”[16]第二,许多全球性问题更加需要国际法来调整。

各国日益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影响国际法的发展。当今,国际社会更加需要发展普遍性的国际法规范以应付全球性问题。特别是在近年来,无论是汇率、货币政策,还是军备控制、化学武器、地雷、气候变化、臭氧层、濒危物种、森林保护、少数民族权、国际贸易或地区一体化、政策的选择权等等,都日益受国际法的约束。[17]

在这些关系到全球性的问题中,最明显的是保护地球环境。[18] 许多环境破坏活动也许只对个别地区有损害,但是其它一些环境破坏活动则有超出国界的影响并能引起整个地球环境的变化。例如,一些物资排入大气能对全球气候或臭氧层有不良的影响。今天,学者们已广泛地讨论这些活动如何真正威胁人类以及国际社会应采取什么行为来对付它们。[19]在这方面,国际法应该能够建立一致的普遍性规范来处理这些威胁。对大洋的污染也有全球性的影响,因此同样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切。当前对环境的威胁使得确立国际规范日益重要,以控制危及所有国家和人民的活动,不管这些活动发生在何地。

此外,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国际犯罪行为(如种族灭绝罪和战争罪)和使用核武器都产生了同样的全球性问题,它们被提上国际议程已有一段时间,迫切需要用国际法来加以解决。

第三,国际法向国内法渗透。

现在,许多国际法原则、规则都要求各国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规范,切实履行国际法上的义务。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其有关规定尤为典型。世贸组织制定的规则具有双重的法律效果:“不仅使通过规定的途径达到国家的法律体系,而且使国际一级的准则法律化。”[20]《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例如,第2条:“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中的各协议及其法律文件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约束所有成员。”第16条则进一步规定:“每一成员应当保证其法律、规则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议中的义务相一致。”因此,世贸组织确定了其有关规范优于成员方的国内法的这种宪法性原则。

世贸组织所确定的这种国际法效力优先的原则,不但得到大多数国家国内法的认可,而且也为其他的国际条约所证实。例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7条规定:“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同样要求国内法院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适用国际法,否则就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三)国际法研究新方法的不断涌现

传统上,国际法是按年代学的方法进行研究。这种方法在19世纪特别明显。[21] 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政府档案的公布,使国际法的研究资料更加丰富,从而促进了外交史的研究。同时,国际组织如国际联盟和常设国际法院的设立,也推动了对国际组织的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用社会学方法来研究国际法的现象。同时,美国的一些学者还积极倡导用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来研究国际

法,产生了所谓的“政策定向学派”(Policy– Oriented School)。此外,在6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蔡斯(Abram Chayes)、埃利希(Thomas Ehrlich)和洛温菲尔德(Andreas Lowenfeld)等人创立国际法律过程学派(International Legal Process School ),主张探寻国际法作为一种法律在强制、判断和影响国际事务过程中的作用。

近年来,国际法理论又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概言之,主要有下列几种:

1.批判的国际法方法(Critical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

批判的国际法律研究方法构成了“一种所谓的后现代国际法方法”(A So – Called Post – Modern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Law)[22] .这一新学派,最先在美国出现,他们基于分析的语言哲学和一种解释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对传统的实在法学派的国际法观念提出了猛烈的挑战。[23] 这种挑战主要集中在国际法的渊源方面。例如,一般习惯法实际上是否涉及国家间的一种强制性的共同同意,而这种共同同意又来自于国家之上的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则?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批判的国际法方法对以经验主义的方式探求国家对有约束力的规范的真正同意表示怀疑。在他们看来,国际法语言应历史地理解为仅仅一种自由政治理论论述的分(子)系统。

批判的方法并不是否定国际法的真正存在,因为它把自由主义看成一种传统。为此,它采取两种方式。首先,它承认缺乏一个能作为国家行为主体参照物的公正的主要国际法律秩序。同时,它支持国际关系中成熟的无政府状态,承认国家是独立的法律文化的中心。

总之,这派学者试图超越法律的构成、法律与政策的相关性,并着眼于国际法律论述的矛盾和缺点。这派学者经常认为自己是“新主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文化对法律发展的重要性,并对法律在面对国家主权中所取得的进步提供了一种批判的观点。批判的法学研究方法特别注重语言的重要性。[24] 在某种意义上,批判的国际法方法是最激进的一种方法论,它困惑于国际法的性质。此外,自从80年代以来批判的国际法方法也经历了一些变革。

2.女权主义者的国际法方法(Feminist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Law)女权主义国际法学者检讨法律规范和过程如何反映男性的支配地位,并要求改革这些规范和过程以考虑妇女的权益。

第一,“国际法的造法过程排斥女性”[25] .

首先,女权主义者认为在国际关系中妇女没有被充分代表。国际造法过程剥夺妇女接近和参与的机会。国际法律秩序的结构反映了一种男性的观点,并确保其支配地位。在各国政府的权力结构中,压倒性多数是男性,妇女只在极少数几个国家占据有限的几个重要位置。国际组织是国家职能的一种扩张,它把妇女限于不重要的和从属的地位。虽然联合国就其成员国的普遍性来说,几乎包括世界上所有国家,它是国际社会的一个主要成就;但是,联合国的这种普遍性并不适用于妇女。联合国妇女平等权利工作组认为在联合国每周、每月、每年的人事制度中,性别歧视已成为惯例。[26]

其次,国际法的创造过程几乎专属男性。在国际法的创造和逐渐发展过程中,漠视女性的现象同样存在,多年来,只有一位女性担任国际

法院的法官。然而,至今还没有妇女成为国际法委员会的委员。国际法院尽管在促进“代表世界各主要文化体系及各大法系”方面已有所进步,但是,在占世界人口一半的妇女代表方面仍然踯躅不前。

第二,国际法的内容有利于男性而不利于女性。

一方面,国际法规则总体上赋予男性以特权,它允许忽视或逐渐损害特别关系到妇女的问题。另一方面,国际法原则是损害和压迫妇女的工具,它维护男性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统治地位。

女权主义学者的目标是“向现存的规范提出挑战,并建构一种新的理论蓝图”[27] .她们从性别的重要性这一角度来强调需要进一步研究国际法的传统领域。在女权主义者看来,把性别作为一种分析类型及实施性别上的真正平等,对国际法的许多领域,如国家责任、难民法、使用武力和人道主义战争法、人权和国际环境法等等,有启迪的意义。女权主义者研究认为如果同意彻底重建传统国际法的论述和方法,能提供一种选择的世界观。女权主义者的方法论对许多已经接受的学术传统提出了挑战。

3.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交叉研究的方法[28]

这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它是试图在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法理论之间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29] 它把国际关系中有关国际行为主体的理论并入国际法。过去10多年,国际关系理论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已经激励和推动了一些国际法上最激动人心的学术成就的产生。

[30] 最近,这派学者试图吸收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最新发展,其研究领域非常广泛,从国际法执行的研究,到国际组织稳定性和有效性的分

析,以及国际行为模式对国际法规范的内容和主体的影响方式的探讨。

[31]

4.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

这种方法又称为法律和经济的方法。它在国内法中的运用,已经证明是非常重要和持久的。法律和经济既有描述性的成分,以用来解释反映经济学上最有效的结果的现存规则;也有规范性的因素,以估计法律上提出的变化并努力适应这种变化,从而实现财富的最大化。游戏规则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经常被视为法律和经济学的一部分。在国际领域,这种方法已经开始用来研究商业和环境问题。[32]

感谢您的阅读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发展过程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发展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军事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一些国家的政府在采购军品时,不但提出了对产品特性的要求,还对供应厂商提出了质量保证的要求。50年代末,美国发布了MIL-Q-9858A《质量大纲要求》,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有关质量保证方面的标准。 70年代初,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合作和交流,对供方质量体系的审核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的需求。世界各国先后发布了一些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及审核的标准。但由于各国实施的标准不一致,给国际贸易带来了障碍,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国际化成为当时世界各国的迫切需要。因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成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 (TC176),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成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TC 176),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1986年,ISO发布了ISO8402《质量——术语》标准,1987年发布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选择和使用指南》、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2《质量体系——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3《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等6项标准,通称为ISO9000系列标准。 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后,为了使之更完善,期间进行了修改,后来为了提高标准使用者的竞争力,促进组织内部工作的持续改进,并使标准适合于各种规模(尤其是中小企业)和类型(包括服务业和软件)组织的需要,以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ISO/TC176对ISO9000族标准的修订工作进行了策划,成立了战略规划咨询组(SPAG),负责收集和分析对标准修订的战略性观点,并对《2000年展望》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提出了《关于ISO9000族标准的设想和战略规划》供ISO/TC176决策。1996年,在广泛征求世界各国标准使用者意见、了解顾客对标准修订的要求并比较修订方案后,ISO/TC176相继提出了《2000版ISO9001标准结构和内容的设计规范》和《ISO9001修订草案》,作为对1994版标准修订的依据。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青年论坛?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杨泽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教授、法学博士430074) 内容摘要: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国际法发展的前提。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有了很多新发展。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国际社会的组织化;国际法的全球化; 国际法研究新方法的不断涌现;国际法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国际法的刑事化现象不断增多。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社会新特点变化 随着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也产生了许多新现象、新特点。值此世纪更替之际,对近期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作出适当的总结和评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纵观近年来国际法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国际社会的组织化 首先,国际组织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各种影响较大的国际组织已达4000多个,其中政府间的重要组织早已超过500个。它们90%以上是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 其次,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包罗万象。在联合国广泛开展工作的同时,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专业组织在进行活动。上到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在内的各个领域。从香蕉、咖啡、石油生产一直到国际贸易、关税、金融;从邮政、电信、民用航空一直到公海航行、环境保护、全球气候,从体育、音乐、知识产权一直到难民、精神病、国际战争,从河流、边界、麻醉品管理一直到核武器、核能和平利用、深海资源开发,无处不是国际组织活动的场所。人类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都成了国际组织工作的对象。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出现了国际社会的组织化的趋势。 复次,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家主权的保留范围相对缩小。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组织的潜力很快被释放出来。国际组织的触角不断深入国家主权的管辖范围,使国家军备、人权、贸易、关 ?36?税、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关国家还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或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际组织。仅就联合国在会员国家重建方面来说,其对国家管理权的渗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例如,自1988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在纳米比亚、柬埔寨、索马里、萨尔瓦多、安哥拉、莫桑比克、卢旺达、南非和前南斯拉夫等国组织和实施国际监督下的民主选举。联合国在上述有关国家中,实际上行使的是国家主权权利。 再就区域组织而言,欧洲联盟是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家组织的最突出的代表。欧盟不仅其内部组织结构像一个主权国家,而且在许多领域实际上行使过去属于国家的主权权利,从关税、贸易到整个商业政策。从劳动就业、人员流动到社会福利政策,从运输、农业、渔业竞争到环境与科学发展政策,从司法协助到内务合作政策,从政治合作到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可以说,这种主权权利的转让还具有持久性,因为它经国际条约固定下来了。 最后,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一方面,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强行法(JusCogens)理论。尤其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和第64条明确规定,条约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者无效。当今,虽然国际法的主要规范仍为意志法,但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这无疑增强了国际法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国际组织执行行动(EnforcementAction)的约束力也有明显加强。《联合国宪章》第7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理论

一、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存在与发展为基础的,国际法的变动与国际社会的发展变化紧密连接在一起,可以说,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国际社会同步变动。对于此,詹克斯曾经指出:国际社会是动的社会,国际法是动的法律,它在不断的变动中。我们从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演化史的角度去探索这种变化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即根源,就可以发现:真正的根源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国家间相互依存的日益加深使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渐次扩增:各国的特殊利益——各国相同的根本利益——(两个以上)国家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世界各个国家为了抓住这个机会为自身谋取这种新扩增的利益,它们彼此之间就不得不重塑其间维持了很久的“旧的”关系,并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合作。由此,促进并推动了国际法经历了三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化,即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一)第一代国际法——共处法 在国际社会发展史上的17世纪上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萌芽的出现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兴起,使得国家间的交流与联系不断的增多;另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的巨大创伤使欧洲各国彻底从自我满足之中醒悟过来。在这样的国际社会背景下,各国都强烈意识到在确保各国领土完整自治和其内政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存是非常必要的,并愿意把各自的特殊利益置于这种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后。因此,被称为“和战规则”的国际法通过国家间的协议而诞生出来。但鉴于它“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间管辖权的划分”,并各国企图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分而治之”式消极共存,故称共处国际法。虽然共处国际法奉行的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以实现国家间和平共处为目的,但它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实质意义上平等。 (二)第二代国际法——合作法 国际社会上各个国家之间除了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产生的基础,并随着国家间联系的加强而不断生长。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科技革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这种推动作用之下,国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致使某些国家内部的保留领域转变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事项,就此共同利益空前凸显。世界各国都深刻的意识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和相同根本利益的实现仅仅靠传统上的“和战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创建一种新的国际规则或是国际合作方式。当时,联合国体系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法正式由共处法发展为合作法。 (三)第三代国际法——共进趋势的国际法 国际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法的演进也不可能停止于合作法阶段。冷战之后,特别是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以及全球性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不断涌现,这就使各个国家之间逐步拓宽了彼此合作的流域。同时,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又经历一次扩增:全球公共利益,即人类共同利益的兴起。要想追求此种范围更加广泛的利益,各国的合作就不能停留在以前的层次上,由此推动合作国际法发生更高层次的演进:从合作国际法发展为“共进国际法”。 二、“共进国际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共进国际法” 概念 易显河教授在《向共进国际法迈步》中具体阐述了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应为“共进国际法”的理由:“国际法在主体、形成、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在每一特定时代都展现出一些特定的时代精神:在冷战的顶峰时期,国际法的主题是共处;在缓和时期,是合作;而在后冷战时期的今天,则是共进。…共进?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在促进道德或伦理进步

质量管理发展趋势文献综述

质量管理发展方向和趋势研究综述 学生:XX 指导老师:XXX 摘要:搞好质量管理是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关键一环,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就本文拟对质量管理的涵义、发展历程及动向进行论述。同时,也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质量管理改进新趋势的分析,并提出了今后的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质量管理;发展历程;发展趋势;改进新趋势。 Review of the development of quality management and trends Student:XX Tutor:XX Abstract: Do a good job in quality management is the key to improve the image and competitiveness of a enterprise. Based on amounts of former works in this field, this paper discuss some main issues about the meaning of quality management,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Meanwhile, the paper have a summary of the new trend of improvement from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as well as the suggestion of some future researches in this field. Keywords Quality Management:;Development history;the new trend of improvement 引言:飞利浦电器公司总裁蒂默宣称:质量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反映了质量与社会、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质量已成为了效率、完美、合理和进步的同义词,“生活质量”的提出把质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1]。为了保证和提高商品质量,人类对质量管理科学的研究和人类的质量管理活动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并且随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由于人类质量观念的不断更新也导致了质量管理新的发展。本文将探讨质量管理的发展方向及趋势,通过综述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分析了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发展历程,通过比较目前各学者的研究,深入探讨未来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初步提出质量管理今后发展应克服的问题及建议。 1.质量管理发展理论回顾 1.1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 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管理性质的活动。在质量方面的指挥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而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和流程,确保产品或服务达到内外顾客期望的目标;确保公司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这个目标;确保产品开发、制造和服务的过程是合理和正确的。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不断丰富,先后形成了事后质量检验、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前质量预防等方法,也出现了质量检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手段。质量管理的发展持续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效率,极大地丰富了产品市场,更好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需

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基本特征与认识

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基本特征与认识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学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是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基本趋势和特征,对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这一国际环境既是历史的发展机遇,又是现实的严峻挑战。 一、多极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 1、两极的终结有利于世界向多极化方向发展。 世界格局是指主要国家与国家集团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国际结构及其表现形态。世界格局是有关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最根本的特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框架,也是对世界形势具有决定影响的国际关系。正确观察和分析世界格局的发展变化和大国关系的战略调整是21世纪初我们准确把握国际环境和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确立新世纪对外战略的重要前提。 早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未来的世界是一个多极的世界。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完全证实了邓小平同志关于世界格局向多极化发展的英明预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则进一步指出:“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① 从冷战结束以来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来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多极化的发展。 第一,趋于缓和的国际形势,为多极化趋势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冷战时期,僵硬的两极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全面对峙不仅抑制了新生政治力量的生长,而且消耗了主要政治力量的实力。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总体趋于缓和,这既有利于现存的政治力量得以充分显示,又有利于新生政治力量的崛起,形成多极化趋势加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因为,冷战的终结解除了约束政治力量成长的集团政治框架,扫清了政治力量壮大的障碍。各主要政治力量在新旧格局的转换中,以强化经济科技实力为主要途径,以谋求在未来国际战略新格局中的有利地位为基本目标,集中主要精力于内政外交战略的调整与谋划,使世界舞台呈现出各种政治力量此消彼长的活跃局面。 第二,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为世界多极化奠定了基础。从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苏联的解体、格局的演变、经济和科技地位的提升等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世界经济与政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战后初期,美苏经济实力无与伦比,这是构成两极政治格局的客观经济基础。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化和多元化步伐加快,WTO、IMF等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和欧盟、亚太经合组织、俄白哈吉四国关税同盟、十国大东盟等地区一体化组织在人们心目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尽管经济全球化是以国别经济的开放和参与为基础的,但是,其最大特点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公司,而非国家,生产要素的流动超越了国界的限制,并在国际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公司的利益并不总是与一个国家的战略利益一致。这样,国家对国际经济事务的控制力相对减弱。尽管美国作为世界经济超强国家具有控制和影响世界经济的巨大能力,但是,它要建立经济霸权会遇到更多的制约和阻力。经济全球化使封锁、控制等传统手段逐渐失去效力,促使它们在对别国实施经济制裁的时候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而经济的区域化的本质在于经济权力的板块化,那些在经济上已经形成了巨大力量的区域经济集团必然会在政治上发挥更大的国际作用,这是国际关系史的一个重要的客观规律。世界经济的区域化在实践上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的温床。

现代质量管理发展的趋势

现代质量管理发展的趋势 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国际市场对各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求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这就导致了各国的市场日益对外开放,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全球性的竞争更趋激烈。现实环境揭示了一个简单的真理:质量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是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是构成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质内容。 为了保证和提高商品质量,人类对质量管理科学的研究和人类的质量管理活动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随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由于人类质量观念的不断更新,也导致了质量管理新的发展。现代质量管理具有以下发展趋势: 一、全面质量和质量管理的社会化趋势 在“传统”质量观念中,质量一词主要是指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也主要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产成品、半成品等进行检验,以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而现代质量观念认为质量是指全面质量,其含义首先表现在: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整体的概念,即企业必须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来认识和对待质量。企业的产成品质量、半成品和零部件质量、原材料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工作和服务质量等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质量管理应该是整个企业全体人员的总体行为。 全面质量的第二层含义是,人们对质量的认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传统观念强调,产品质量就是要符合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而并不重视用户的实际需要和满意程度。如今,先进国家和企业对自己产品的要求,已不局限于符合质量标准。他们认为,即便符合质量标准,只要用户还不满意,就不是“完美”的高质量商品,“用户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正体现了这种现代质量价值观。进入90年代后,日本逐渐兴起的CS经营战略也是当代质量观的表现。“CS”是英文“Customer Satisfaction”的缩写,意即顾客满意度。CS经营战略要求

浅析当今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_李玉东

17世纪上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萌芽的出现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兴起,使得国家间的交流与联系不断的增多;另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的巨大创伤使欧洲各国彻底从自我满足之中醒悟过来。在这样的国际社会背景下,各国都强烈意识到在确保各国领土完整自治和其内政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存是非常必要的,并愿意把各自的特殊利益置于这种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后。因此,被称为“和战规则”的国际法通过国家间的协议而诞生出来。但鉴于它“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间管辖权的划分”,并各国企图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分而治之”式消极共存,故称共处国际法。虽然共处国际法奉行的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以实现国家间和平共处为目的,但它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实质意义上平等。 (二)第二代国际法——合作法 国际社会上各个国家之间除了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产生的基础,并随着国家间联系的加强而不断生长。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科技革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这种推动作用之下,国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致使某些国家内部的保留领域转变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事项,就此共同利益空前凸显。世界各国都深刻的意识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 处和相同根本利益的实现仅仅靠传统上的“和战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创建一种新的国际规则或是国际合作方式。当时,联合国体系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法正式由共处法发展为合作法。 (三)第三代国际法——共进趋势的国际法 国际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法的演进也不可能停止于合作法阶段。冷战之后,特别是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以及全球性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不断涌现,这就使各个国家之间逐步拓宽了彼此合作的流域。同时,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又经历一次扩增:全球公共利益,即人类共同利益的兴起。要想追求此种范围更加广泛的利益,各国的合作就不能停留在以前的层次上,由此推动合作国际法发生更高层次的演进:从合作国际法发展为“共进国际法”。 二、“共进国际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共进国际法” 教授在《向共进国际法迈步》中具体阐述了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应为“共进国际法”的理由:“国际法在主体、形成、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在每一特定时代都展现出一些特定的时代精神:在冷战的顶峰时期,国际法的主题是共处;在缓和时期,是合作;而在后冷战时期的今天,则是共进。‘共进’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在促进道德或伦理进步方面比在其他方面更为专注,而且以人类繁荣为其终极目标,因而是‘进步的’”。这个概念与当前对国际法发展趋势归纳的相关理念,如“人权法”、“宪法化”、“人本化”等相比较,“共进国际法”能够从人类共同利益或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视角描述当前国际发的发展趋势,这就对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图景做了一个更加全面和更深层次的概括。 (二)“共进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的演进与发展是与国际社会的变动紧密相关的,不同的阶段就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共进国际法是在全球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由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演进而来,不同的时代背景就决定了有其自身的特征: 1.它是实质平等的规则,能够为国际社会发展提供公平合理的法律保障,加快国际社会法治化进程。就像国内法在一国社会发展中所起的法律保障作用一样,国际法在构建法治化的国际社会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和保障。从基本意义上来讲,国际法是上一种以各个国家或地区即国际社会主权者的相互沟通合作或相互协作为必要条件的法律体系,它在实现国际社会的民 ◆法学研究

现代国际法的前景分析

现代国际法的前景分析 一、推动国际法发展的主要动因 (一)国际关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冷战后,相对平衡的两极体制终结,出现多极化趋势和“一超多强” 并存新格局;国家间贫富差别增大,实质上不平等加剧,国际力量对比 严重失衡。强大国家图谋扩张,新兴国家奋力崛起,弱小国家竭力自保,扩张与反扩张、限制与反限制、遏制与反遏制演绎出国际关系新 篇章。世界化、多极化、民主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在国家和国际层面都 积聚了大量的矛盾和变革的能量,引发了诸多的国内冲突和区域乱局。始于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加速了国际力量对比的消长变化。西方国 家痼疾并发,陷入多重困境,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快 速崛起,国际地位显著上升。经济上,成为拉动世界经济的主要力量 之一。2012年,世界工业产值的52%,出口总值的48%和外汇储备的80%来自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据权威机构预测,到2020年, 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GDP占世界的比重将超过50%;政治上,团结 合作持续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等机制化合作得到进一步发展,二十国集团成员中发展中国家占了11个,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中的资本份额大幅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发言权显著提升。新兴国家群体快速崛起势必对21世纪的国际关系、经济增长、财 富分配和治理格局产生长远影响。同时也要看到,世界格局变化系长 期量变过程,“东升西降”“南兴北衰”仅仅相对来说,当前力量对 比总体上仍是“西强东弱”“北攻南守”。美西方为力保自身优势地位,企图“规范”新兴国家,将其纳入由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框架, 新兴和发展中国家要真正成为一支在国际上发挥关键作用的战略力量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新旧秩序间的博弈加剧 国际社会主体结构之发展、格局之变化,加之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带动世界化、多极化、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从而也引发了世界

质量管理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二、质量管理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质量管理的发展 质量管理发展经历了“检验控制质量”(Quality by Test)、“生产控制质量” (Quality by Manufacture)和“设计控制质量”(Quality by Design)等几个阶段。 2.全面质量管理 在药品设计研发阶段进行全面的考虑,综合确定目标药品合适的盐、晶型、剂型等,然后通过充分的优化、筛选、验证,确定合理可行的生产工艺,最后,再根据“生产控制质量”和“检验控制质量”模式的要求进行生产与检验,从而比较全面地控制药品的质量。树立完整的药品质量概念。即药品质量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药品本身,二是容器和包装,三是标签、说明书。三部分反映药品的整体。反映在质量要素上有五个方面,即:有效性、均一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方便性。 3.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 组织机构设置 领导层设置。 董事会:最高权力机关。主要商讨、审定全年的生产计划、财务预决算、重要的人事变动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总经理:除贯彻董事会决议外,对企业的日常活动全权负责。 总工程师:总揽试制、生产、物控、工程和质控。 总会计师:通过预算和资金调控对企业整个经营活动起着主导作用。 管理部门的设置。 (1)行政部(或名人事行政部):综合性的服务部门,工作范围有人事、劳资办公室事务、行政、环境卫生、食堂、车队、安全保卫、保健等工作。 (2)生产部(或名制造部):即生产科,亦即生产车间。生产部的设置形式和工作内容都有两种不同的模式。在设置形式上一种是作为总经理直接领导 的一级部,另一种是在总工办或制剂厂下面的二级部。在工作的内容上, 一种是生产部连同下达生产指令和领料单的统管模式;另一种则是生产部 接受物控部的生产指令,按生产指令单纯地组织生产(上海施贵宝和天津 史克)。这种设置方式是把生产部、供应部(即物资)、动力部等与生产 直接发生关系的部门组织在一起,统由制剂厂(史克的名称)指挥。施贵 宝甚至把中试室、质控部(QC)、制造部、工程部(动力)、物控部等五 个部统一在总工办的指挥下。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更有效地组织生产活 动。在施贵宝公司质控部门放在质管部之内更有效,为了避免在质控上出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 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最基本的是两个:区域化和全球化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 ⑴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含义:指国家之间通过设立一套机构,在经济方面打破国界,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和调节,使各国在生产、流通、分配等领域向着结成一体的方向发展。 ⑵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动力。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经济关系跨越自身疆界的显著变化,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科技革命推动的结果。 ⑶ 世界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①国际投资的迅速增长,带来了资本的国际化。②对外贸易成为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环节和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促进了市场的国际化。③国际金融交易大大超过世界生产和商品交易、服务贸易,成为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促成了金融的国际化。④战后跨国公司大量涌现,并在全球经营,带来了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⑤全球贸易规则日趋统一。 ⑷ 正确认识世界经济全球化。①世界经济全球化是战后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大发展的产物,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②世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既有利也有弊。世界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增长;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加速自己的工业化进程,使自己产业结构不断改善;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引进更多资金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繁荣。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还意味着挑战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要受到主要是按西方国家意志制定的国际经济规则的约束和制约,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国民经济对外依赖程度日益提高,将使发展中国家易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迅速开放国内市场,使外国货物大批涌入会强烈冲击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国际短期资本大量涌入,也大大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风险;大量引进外资和技术,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有被跨国公司和国际经济组织控制的危险等。③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参加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孤立于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之外是没有出路的。④但发展中国家在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时,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巨大风险和安全问题有充分的认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趋利避害。尤其要加强和扩大南南合作,争取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调整。⑤解决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公正、不平等,只对少数国家有利,对多数国家不利的问题的基本出路,在于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⑸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并行不悖的。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最终实现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步骤和途径,是经济全

管理会计面临的挑战及发展趋势 论文 _11062

管理会计面临的挑战及发展趋势论文 一、管理会计是会计学与管理学直接结合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以现代管理理论为基础,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和技术,对财务会计和统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确认、计量、整理、对比和分析,为组织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对其整个组织及各个责任单位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评价考核,为管理当局对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作出最优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管理会计自20世纪20~30年代萌芽、40~50年代创立到现在,已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在这过程中,它通过不断吸收现代管理科学新方法,使自己的理论和方法逐渐成熟和日臻完善,在实践中为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预测分析、决策分析、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等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其效果尤为显著,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勃勃生机,使厂长、经理们深受其益。 然而,应该看到,最近二三十年来,由于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日益加快,管理会计作用的对象及其外部环境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与此同时,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技术方法却几乎一仍其旧,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和显著的创新。实践表明,建立在传统技术基础上的现行管理会计的一些观念、理论和方法,由于未能与电脑一体的弹性制造系统、全面质量管理、及时适量生产等同步发展,已经显得不那么适应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了,正如世界著名管理学家哈佛大学的卡普兰教授和大平派路德大学的托马斯·约翰逊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企业财务报告系统的程序和期间所产生的管理会计信息,对于经理人员的计划和控制来说,不仅为时过晚,而且过分笼统,严重的还歪曲事实。 在新形势下,管理会计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呢? 1、缺乏一套严密而又行之有效的理论 管理会计向来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管理会计研究素来都是偏重于方法研究,而不重视理论结构的研究,例如,对管理会计目标、假设、原则、方法等基本范畴及其内在联系,迄今少有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使得管理会计至今仍未形成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理论的贫乏,导致管理会计实务长期缺乏理论指导,从而严重制约着管理会计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尽管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及行为科学等一些研究成果已被陆续引入到管理会计之中,从而扩大了管理会计的适用范围,但是,管理会计对于源自这些不同学科的科学成果,尚未能全面而充分的消化,人们还只是依据这些成果对管理会计的某些假设作了程度有限的修正,有些尚处于定性分析阶段,还缺乏应用价值。 2、方法在实务中的运用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由于传统管理会计的理论是依据特定的经济环境而建立起来的,它所确定的定量模型和假设在变化着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并不能成立,人们很难运用这些理论和模型来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本量利分析、保本分析等所建立和使用的模型就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它必须假设:单价是一常数;单价和销售量相互独立;总成本线是一直线。然而,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不确定因素很大,现实经济活动往往是复杂而多变的,传统的管理会计方法显得越来越滞后,从而难于在企业管理活动中进行实施和推广。 3、观念陈旧,不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 传统管理会计的某些方法所赖以立足的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变得陈旧过时,例如,关于存货问题,它允许存货存在,并主张通过计算最优经济批量来实现对存货的最优控制,但这种观念却会给管理人员造成一种错觉,以为只要严格按照经济批量来采购,就能降低成本,于是乎,在实践中他们为了获取数量折扣而往往大量采购,由此造成原材料大量积压和资金大量被占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依照目前的适时制生产(Just-In-Time

论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新发展.doc

论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新发展(1) - 【摘要】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犯罪的国际性也凸现了出来。解决这一问题单靠一国独立追诉和惩处存在很多困难,必须通过国际间的司法协助。引渡就是一种传统有效的司法协助方式。在新世纪的今天,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引渡制度在某些传统原则上寻求了突破。引渡也不再以条约为前提,互惠原则将更多地被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地成立无疑是国际法上的大事记,它将成为引渡制度中的最新元素。笔者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谈谈引渡制度的新发展。【关键词】引渡;相同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引渡,指一方应另一方的请求,将当时在其管辖范围内而被请求方指控犯有某种罪行或已被判刑的人移交给该请求方以便起诉或执行刑罚的活动。1它实质上是国家管辖权的一种例外。由于没有任何一部凌驾于所有国家之上的国际法,所以引渡会必然导致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或冲突。倘若这种冲突发生在两个主权国家之间,就很有可能使引渡沾上政治色彩,而引渡活动也变成了外交拉锯战。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障碍阻挠着引渡活动的进行,有许多的罪犯因此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为了能更好地打击犯罪,国际社会不断地做出努力,在交流与实践中,引渡制度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势。相同原则2的突破所为引渡的相同原则,又称“双重犯罪原则”或“罪名同一原则”,是指依照国际法的实践,构成引渡理由的必须是引渡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由于两大法系各个国家在犯罪论体系上存在差异,故“双重犯罪”中“犯罪”的意义有所不同。3但是,罪行法定原则一般都是各国内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同原则在此向国内法进行了很好的过渡,可以说相同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向国内法的延伸。由于引渡最终将要解决的是国家的管辖权问题,所以相同原则也是对各国主权的尊重。但是,由于各地区国家历史、文化的差异,各国内刑事立法也不径相同,“双重犯罪”和“双重可罚”的标准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达到的。如此这般,犯罪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机而逍遥法外。这与引渡惩罚犯罪的初衷相违背。为了消除减少这一障碍,各国立法和公约中也都尝试对相同原则的突破。1990

质量管理的发展史

质量管理的发展史--工业时代以前的质量管理 虽然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最原始的质量管理方式已很难寻觅,但我们可以确信人类自古以来一直就面临着各种质量问题。古代的食物采集者必须了解哪些果类是可以食用的,而哪些是有毒的;古代的猎人必须了解哪些树是制造弓箭最好的木材。这样,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质量知识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 人类社会的核心从家庭发展为村庄、部落,产生了分工,出现了集市。在集市上,人们相互交换产品(主要是天然产品或天然材料的制成品),产品制造者直接面对顾客,产品的质量由人的感官来确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村庄逐渐扩展为商品交换,新的行业——商业出现了。买卖双方不现直接接触了,而是通过商人来进行交换和交易。在村庄集市上通行的确认质量的方法便行不通了,于是就产生了质量担保,从口头形式的质量担保逐渐演变为质量担保书。商业的发展,要使彼此相隔遥远的连锁性厂商和经销商之间能够有效地沟通,新的发明又产生了,这就是质量规范即产品规格。这样,有关质量的信息能够在买卖双方这间直接沟通,无论距离多么遥远,产品结构多么复杂。紧接着,简易的质量检验方法和测量手段也相继产生,这就是在手工业时期的原始质量管理。 由于这时期的质量主要靠手工操作者本人依据自己的手艺和经验来把关,因而又被称为“操作者的质量管理”。18世纪中叶,欧洲爆发了工业革命,其产物就是“工厂”。由于工厂具有手工业者和小作坊无可比拟的优势,导致手工作坊的解体和工厂体制的形成。在工厂进行的大批量生产,带来了许多新的技术问题,如部件的互换性、标准化、工装和测量的精度等,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催促着质量管理科学的诞生。 质量管理的发展史--工业化时代的质量管理 20世纪,人类跨入了以“加工机械化、经营规模化、资本垄断化”为特征的工业化时代。在过去的整整一个世纪中,质量管理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质量检验阶段 20世纪初,人们对质量管理的理解还只限于质量的检验。质量检验所使用的手段是各种的检测设备和仪表,方式是严格把关,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其间,美国出现了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运动”。“科学管理”提出了在人员中进行科学分工的要求,并将计划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中间在加一个检验环节,以便监督、检查对计划、设计、产品标准等项目的贯彻执行。这就是说,计划设计、生产操作、检查监督各有专人负责,从而产生了一支专职检查队伍,构成了一个专职的检查部门,这样,质量检验机构就被独立出来了。起初,人们非常强调工长在保证质量方面的作用,将质量管理的责任由操作者转移到工长,故被人称为“工长的质量管理”。

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与基本趋势答案.

第一章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与基本趋势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世界经济格局: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内世界各国或国家集团的经济力量及其相互关系所形成的一种结构。 2.经济全球化:是指在不断发展的科技革命和生产国际化的推动下,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相互渗透日益加深,阻碍生产要素在全球自由流动的各种比例正在不断削减这样一种历史过程。 3.跨国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控制有工厂、矿山、销售机构和其它资产,在一个决策体系下从事国际性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它是世界经济中集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特殊主体。4.世界经济的“不平衡”:既是指世界各国发展速度上的差距,又指各国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的差距。二、思考题:1、战后世界经济格局是怎样演变的?战后世界经济的“极格局”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美国独霸世界经济领域的时期,世界经济向多极化方向发展时期,三大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发展时期。(1美国称霸世界经济领域时期:从战后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是美国独霸世界经济领域的时期。(2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经济向多极化方向发展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已明显地显现出来。世界经济格局呈现出美、欧、苏、日彼此抗衡的状态。(3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当今状况及其发展态势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世界经济多极化趋势加速发展,同时又出现了新的变化。2、怎样认识世界进入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竞争的时期?在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不仅在发达国家,而且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得到极大的发展和运用;不仅在经济领域加速了信息化,而且在其他领域也加速了信息化,人类社会真正进入到信息化时代。新科技革命不仅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水平,改变了经济的发展方式和经济生活方式,而且极大地改变着人类的社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它的影响无处不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引发了世界范围的一场新军事变革,也使得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更加激烈。科技进步的重大发展中,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尤为突出,将人类社会带入经济信息化时代。3、为什么说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所谓经济全球化,是指在不断发展的科技革命和生产国际化的推动下,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相互渗透日益加深,阻碍生产要素在全球自由流动的各种比例正在不断削减这样一种历史过程。经济全球化的产生与发展不是偶然的。经济全球化是以国际化为基础的,从世

质量管理的发展史及含义

质量管理的发展史及含义 质量的概念 什么是“质量”? 什么是“质量”?“质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有许多不同的理解和表述。概括地说,“质量”必 须与主题事物的功能或用途、参数与特性、功能与程度关联起来。 质量(Quality):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可以理解为: 1).质量是以产品、体系或过程作为载体的。质量的内涵是由一组固有的特性组成。 2).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体系或过程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它将随着时 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才能确保持续的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3).固有特性是通过设计开发形成的属性。 A).物理特性(如机械、电器、化学、或生物特性),感官特性(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行), 人体功效特性(如语言或生理特性、人身安全),功能特性(如电机转速、功率)等。这些固有的特性要求大多是可以测量的。它决定了产品、体系或过程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 质量管理的发展简史 质量管理在其发展过程中,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质量检验阶段 质量检验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始于本世纪3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工程师、科学 管理的创始人泰罗(F.W.Taylor),其主要贡献是:将检验作为一种管理职能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建立专职检验制度;包括设立专职的检验人员,检验机构。制定检验的基本依据――技术标准。泰罗还适应大量生产的要求,实施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与之相关的计量技术也有很大的发展,最终是质量检验走向科学。 1924年,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的休哈特(W.A.Shewhart)博士提出了“预防缺陷”的概念。他 认为质量管理除了检验外,还应做到预防质量问题发生,解决的方法就是采用他所提出的控制图。与此同时,同属于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的的道奇(H.F.Dodge)和罗米格(H.G.Rommig)又共同 提出,在破坏场合采用“抽样检验表”,并提出第一个抽样检验方案。质量检验阶段一种延续到40年代。 2.统计质量管理阶段(简称SQC阶段) 统计质量管理形成于本世纪40-5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的休哈特 (W.A.Shewhart)博士、道奇(H.F.Dodge)和罗米格(H.G.Rommig)等。 利用数理统计原理预防产生废品并检验产品质量,在方式上由专职检验人员转到由专业质量控 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承担。这标志着由事后检验的观点转变为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事先加以预防的概念,是质量管理工作前进了一大步。 在统计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中,美国的质量管理专家戴明(W.E.Deming)博士,以及世界上的众多 学者都做出许多贡献,在实践中也取得显著的成果。 3.全面质量管理阶段(简称TQM阶段) 全面质量管理阶段的理论提出于本世纪60年代,至今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其主要代表 人物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费根堡姆(A.V.Feingbaum)朱兰(J.M.Juran)等他们提出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或称“综合质量管理”。费根堡姆于1961年出版了《全面质量管理》一书,主张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去加强质量管理,提倡讲究质量成本,加强企业经营中的全面质量管理。全

关于新世纪国际法发展趋势的思考

关于新世纪国际法发展趋势的思考 侯富儒 (杭州商学院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摘要]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人民人权平等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相继确立是国际法发展历史上的三个重要里程碑。 国际法发展历史的珍贵启示是:必须把“全人类共同利益”、“可持续发展”、“多样性”这些新原则纳入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人类建立平等、公正、和谐的国际新秩序的理想必将实现。 [关键词] 国际法发展史 国际新秩序 全人类共同利益 可持续发展 多样性[中图分类号] DF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917(2003)12-0096-03 X (一)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三个重要里程碑 纵观国际法发展史,主要有三大矛盾:一是国家之间的矛盾,主要是战争与国家主权问题;二是因为种族、民族、宗教、语言、性别等差别而产生的矛盾,主要是歧视与人权问题;三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矛盾,主要是环境与发展问题。人类对这三个核心问题的觉醒及其相应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提出,标志着人类文明的一次次重大进步与跃迁,铸就了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个重要里程碑。 1.1945年《联合国宪章》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普遍确 立———第一个里程碑。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了最具权威的系统表述:(1)各国主权平等;(2)忠实履行宪章义务;(3)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禁止使用武力与武力威胁;(5)会员国集体协助;(6)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前提下,保证非会员国遵循以上原则;(7)联合国不干涉会员国内政。在这7项原则中,其中6项基本上是对“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伸或保证。这集中反映了二战后世界各国对这一原则最普遍的觉醒与确认。 《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地指出,必须“重伸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必须把“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确立为最首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并以“禁止使用武力与武力威胁”等6项原则加以充分保证。在纽伦堡与东京国际法庭,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庄严宣布侵略战争是国际罪行,把发动侵略战争的元凶处以绞刑,确立了追究战争罪犯个人刑事责任原则,从法律上废除了国家除自卫外的“诉诸战争权”。至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才真正得到保证。 2.1966年“国际人权宪章”与“人民人权平等”原则的普遍 确立———第二个里程碑。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及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 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其确立了“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其他主张、国籍或门第、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受到歧视”,平等地享 受公约所载各种权利的“非歧视原则”及“民族自决原则”。这体现了全人类对人民人权平等原则之广泛觉醒与承认。 在人类社会这个大千世界里,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种族、性别、宗教、财产等差异。由于人类存在的种种傲慢与偏见作祟,以致几乎人类的每一种差别都可能导致可怕的歧视。由此导演了人世间无尽的悲剧:无数无辜的女婴一来到人间就遭到被溺死的噩运;西方“文明国家”对亚非拉人民的殖民战争与“分而治之”的毒辣政策,导致亚非拉各国长期的积贫积弱与战乱不休;罪恶的黑奴贩卖致使7000万黑人死于非命;德、日法西斯都认为只有本民族才是全世界最优秀的民族,应当统治世界,发动世界大战等。 身历两次世界大战后,在《联合国宪章》里,人类才醒悟到“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就必须 实现人民人权平等,“重伸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为造成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和平友好关系所必要之安定及福利起见,联合国应促进:……全体人类之权利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守,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国际人权宪章”及一系列人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禁止种族灭绝,保护妇女、儿童与难民等)正是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陆续问世的。 全人类都认识到:要和平就必须实现“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禁止对国家主权最严重威胁的侵略战争,而要根除侵略战争就必须根除人与人之间的一切歧视,必须实现“人权平等原则”。这无疑是人类对自身认识的又一次质的飞跃,是人类文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是人与人相互间实现持久和平的不二法门,是国际法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重要里程碑。 6 92003年第12期(总第102期) 广西社会科学 GUAN GXI SOCIAL SCIENCES NO.12,2003(Cumulatively ,NO.102) X [收稿日期]2003 -08-27 [作者简介]候富儒(1965-),男,湖南安仁人,杭州商学院法学院三系讲师。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