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学分认定操作指导

新课改学分认定操作指导
新课改学分认定操作指导

新课改学分认定操作指导(现高一高二老师必学)湖北省高中课改网址:(课改网首页,点右上角的“登录入口”,进入课改网的总登录平台)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教学与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现任教学科→任课班级→是否班主任→是否是备课组长→保存)

登录“教学与培训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现任教学科(注意复选“综合实践课”)→任课班级(注意复选“综合实践课”) →是否是班主任(若“是”,再选“年级”和“班级”)→是否是备课组长(若“是”,再选“年级”和“学科”) →最后点“保存”

特别提醒:1、注意记住用户名和密码. 2、该处信息设置直接影响到学分系统的成绩模块的生成

第二步:学分系统操作程序:(本学期及以后成绩,由科任教师进入学分系统,生成并下载所任班级学生成绩模板,利用平时时间录入学生成绩数据,于每学期省课改网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上传即学分认定)

一、生成并下载“成绩模板”:(生成并下载本学期相关的学科模块模板(一个模块对应一个模板文件)

1、登录“学分管理系统“→

2、点“学科成绩管理”→

3、点“模板生成”→

4、依次选择“选择授课”、“学期”、“模块”,并勾选“授课班级”→

5、点“生成”→

6、点“下载”→

7、点“保存”(这步要注意记下模板文件存放的地方)

注意:

A 在点“学科成绩管理”后,页面中有一个提示:“冗余学分数据请及时删除清理”,意思就是

说:对已上传的不正确的成绩或不要了的成绩,应先删除这些不需要的成绩,再上传正确的成绩。

B 2009级高一上下学期、高二上学期和2010级高一上学期学分由学校级批量导入,不在此操

C 生成并下载本学期相关的学科模块模板(一个模块对应一个模板文件)

二、填写成绩(平时填写)(特别注意,不要改动模板的前三行和模板中的学号与姓名)

1、在下载的成绩模板中,填写“模块修习学时”、“过程表现分数”、“过程表现等级”

2、当模块考试成绩出来后,再在成现模板中填写“模块修习考试分数”和“模块修习考试等级”

特别注意:

A、不要改动模板的前三行和模板中的学号与姓名

B、每次填写后,注意保存文件

C、模板中的“综合成绩”不用填写,成绩上传后,系统会自动生成。

三、上传成绩,提交给备课组长审核。

1、登录“学分管理系统“→

2、点“学科成绩管理”→

3、点“上传成绩”→

4、依次先择“年级”、“学年”、“学期”,填写“班级”(如:01,02),选择“类型”、“学科”、“模块名称”、“模块学分”、“模块修习学时”、模块修习起止时间→4、点“浏览”(选择前面已填好分数和等级的相应模板文件)→

5、点“上传”

注意:(8月30日完成本学期学生相应模块成绩上传即学分认定)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举措

附件2: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规范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 (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及以上;

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过程记录; 2.学生获得的成果; 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 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 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 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 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字体: 大中[[日期:作者:来源:] 2009-10-15]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研究性学习2(.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20%)、平时测验成绩(20%)、模块考试成绩(50%)、奖励(不超过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A,75-84为B,60-74为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

高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

西宁三中物理学科学分认定方案 物理组 西宁三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根据《西宁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改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与操作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内容 物理学分认定内容是高中物理课程中的12个模块内容,其中2个共同必修模块、10个选修模块,每个模块占2学分。通过学分认定,评价学生物理学习的进展和变化,它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学习效果、学习潜力的判断,学生学习态度与品德、个性的评价;评价学生是否了解物理学的思想和研究方法、体会物理学的发展对人类文化、人类社会的影响,更深入地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模块结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二者按照4:6的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每个模块按照100分计,各项目之间的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过程表现(40%) 学习过程表现包括五个项目即:上课课时数、课堂表现、学生实验、作业质量、平时测验成绩。 (1)上课课时数(0~8分):课时数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9/10以上。因病、因事未能达到规定学习时间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课时数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记满分且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0.5分, 经批准的病、事假,不扣分) (2)课堂表现(0~8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其中对于课堂纪律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3)学生实验(0~8分):会正确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能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评定。 (4)作业质量(0~8分):作业质量包括课后作业完成的次数(达到要求)、是否独立完成作业和完成的质量(正确率达到90%,错误有更正)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5)平时测验(0~8分):即模块学习中的单元章节测试成绩、诊断性考试作为平时成绩。在修习某一模块过程中,任课老师将平时测验成绩总计,取其平均分的8%。 2.模块结业成绩(60%) 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根据物理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3.成绩汇总 由过程评价成绩和模块考核成绩相加得到模块总评成绩总分,⑴总分小于60分记为D等,总分在60~69记为C等,总分在70~84记为B等,总分在85分及以上记为A等;⑵获A或B或C等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⑶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 (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 (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里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6.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得对实际工程问题或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的重要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实习、集中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 三、弹性学习年限 1.我校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 2.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停学)超过6年(服兵役除外),自行退学。 四、辅修制 1.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关于辅修的规定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 2.学生凡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五、选课制

学生选修课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

网上购物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

目录 1. 引言 0 目的 0 项目范围 0 定义、缩略语、缩写 (1) 2. 系统需求概述 (2) 用例模型 (2) 假设和依赖 (5) 3. 系统详细需求 (6) Use-Case 清单 (6) 规格说明 (6) 功能性需求 (6) 可用性 (7) 可靠性 (7) 性能 (7) 保障性 (7) 设计上的限制 (8) 4. 术语表 (9)

软件需求说明书 1.引言 1.1目的 本文档描述了学生选修课管理系统的软件需求规格。目的在于向读者表述系统的环境,系统的功能和非功能的需求。 1.2项目范围 本次软件项目开发的是一个学生选修课管理系统。使用此系统的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选课;使用此系统的管理员通过互联网进行系统的管理。系统的功能如下:学生能够通过课程名来寻找课程,并获得课程的摘要信息。 学生能够通过输入某些关键字,对课程进行查询,并获得符合检索条件的课程的摘要信息。 学生能够在课程详细画面上获得课程的详细介绍信息。 学生能够在页面上修改自己的注册资料,更新原有的注册信息。 学生能够在输入合法的用户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系统。 学生能够在任何时间退出系统。 学生能够查看当前选课的最新状态。 学生能够对各科成绩进行查询。 学生能够对各科课程信息及老师信息的查询。 能够允许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学生能够浏览基本的课程并实现主要的选课功能。 学生能够填写选课信息、查看已选课程、修改选课。 老师能够申请教课。 老师能够查询课程,申请教课。 老师能够查询课程报名人数情况,进行成绩评定。 老师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浏览基本课程以及查看学生的选课情况。 管理员能够在输入合法的用户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系统。 管理员能够在任何时间退出系统。 管理员能够创建课程的指定任课老师、设定课程人数、统计学生选课信息、发通 知。 管理员能够维护课程数据,包括课程、老师数据的新增,更新,删除和检索。 管理员能够维护权限数据,包括新增,更新,删除,检索操作。 管理员使用子系统“选课管理”中的教学大纲信息和“科室分配管理”中的教师

(新)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初步设想) 陕西师大附中地理教研组 一、学分认定的依据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的依据是《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陕西师大附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以及《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必修和选修I课程设置方案》、《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校本课程(选修Ⅱ课程)设置方案》和《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模块学习评价方案》等。 二、学分评价的指标 地理模块的学分认定采用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习过程评价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具体指标包括: 1.出勤情况(10分) 全勤或病事假在3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10分) 病事假在5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1节以内。(8分) 病事假在8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2节以内。(6分) 病事假超过4周(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3节以上。(3分) 出勤情况由班级考勤员与课代表统计,由教师给予认定。 2.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30分) 学生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由学生本人、学习小组的同学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课堂学习(10%):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课堂质疑、理解能力等方面。例如:表1 对地理概念的理解能力的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

实践活动(20%):包括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收集资料、分析能力、作业质量等方面。 在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关注学生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1)对地理学科的认识:是否具有地理学习动机与学习兴趣;能否体会地理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和地理学的应用价值;是否具有地理审美情趣和鉴赏力。 (2)科学精神与态度:在观察、调查、实验、和报告撰写中是否精确、严谨,是否具有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对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的态度和责任感:是否初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否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是否初步形成了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责任感,是否养成了关心和爱护人类环境的行为规范。 3.模块考试成绩(60%) 地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I的模块考试,采用书面笔试进行。选修模块II可以采用提交探究报告、在网页上展示成果、撰写小论文、口头表达、书面作业及书面笔试等多种形式,由任课老师提出方案,报学校课程委员会批准。 模块考试成绩指一个模块学习结束后,最后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期中考试和期末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出最后的模块分数。 表2 陕西师大附中学生地理学习模块评价指标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选课操作指南 1、登录和注销 登录:进入教务系统网站:请使用IE浏览器(9)及以下版本(或高版本的兼容模式,如IE10版本浏览器,F12调出“浏览器模式”,选择。暂不支持遨游、搜狗等浏览器) 登陆用户名为:学号 密码: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密码被别人盗用,影响选课或其他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窃取。 密码修改:个人管理---个人信息----更改密码 密码查询:如遗忘密码,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学生证到教务处办公点或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询。 2、注销: 离开选课,请务必正常注销,关闭浏览器,以免课表被他人恶意修改。 3、查询相关信息

查询学籍信息:点击“个人管理” 查询个人培养方案:点击“个人管理”---“个人培养方案” 查询成绩:点击“综合查询”---“成绩查询” 查询本学期开设全校课程:点击“综合查询”---“本学期课程查询” 查询本学期文化素质公选课课程:点击“选课管理”---“选课方案”---“校任选课(文化素质公选课)” 查询本人本学期课程:点击“选课管理”---“本学期课表” 查询当前教学资源:点击“教学资源” 教材选订:正选期间点击“选课管理”---“选定教材” 4、选课 (1)预置课表:点击“选课管理”---“已选课程” (2)选课:点击“选课管理”---“选课方案” A、“计划课程”菜单:按照学生本人培养方案、在本学期为自己年级开出的课程; B、“方案课程”菜单:包含在本学期为其他年级相同培养方案所有学生开的课程; C、“校任选课(文化素质公选课)”菜单:本学期开设的全校文化素质公选课; C、“自由选择”菜单:可以通过相关检索条件,查找想选课程选课;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知识学分要求

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215学分,社区服务学生在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总学分学分,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中至少获得分并通过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毕业。达到144学分、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学分、信息技术46学分、生物6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15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3学分、体育与健康113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学分、美术学分。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学学分。1学分,每学习一个专题并通过考核可获得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生每学习12学分。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1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生每学习1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144学生修满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评价(40%)和终结评价(60%)两部分,总分100分。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一)、过程评价分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60学科)(折合为100分)包括分1、过程评价共40分:其中出勤10分、课堂表现10分、作业10分、平时考查10分。

分101)出勤(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取得该模块学分,不参加过程性评价,需重新修习;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迟到、早退、随便外出等一次扣1分,旷课一分。2次扣学生修习课时由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考勤,并填写学校印制的《巨野实验中学大成校区课堂课堂考勤表》,班主任负责统计记。分(物理、化学和生物包括实验操作、外语包括口语)102)课堂表现 ( A、优:上课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动手参与能;分记10力强,踊跃发言, B、良:上课能认真听讲,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较强,有时能发言,;8分记 C、合格:上课能遵守纪律,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不够强,偶尔能发;6分言,记 D、不合格:上课不能遵守纪律, 学习被动,不能动手参与教学活动,经常不发言,以下。4记4分或分。1上课睡觉者一次扣分10(3)作业根据作业质量(包括订正)和上交作业的次数和及时程度分别给出4-10分不等。分。02/3,则作业成绩分给若作业上交次数少 于*10满分值)分(平时测验成绩平均分/(4)平时考查102、终结评价60分(模块测试×):60%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doc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 日期:2009-10-15]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 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基[ 2005] 6 号)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 2007] 11 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2)研究性学习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 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 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 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 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 20%)、平时测验成绩( 20%)、模块考试成绩( 50%)、奖励(不超过 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 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 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 分以上为 A, 75-84 为 B,60-74 为 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 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容 其成绩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 , 最终成绩取各次平均分。 模块考试考试由学部统一命题,学部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学部教务处对教 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 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奖励对学生应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可以是相应的制 作产品、论文、报告、征文等,也可以是参加相应学科的竞赛获奖。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参加校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2 分;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 三等奖分别奖励2-3 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包 括全国联赛省级评奖者)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4 分;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或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西大教字〔2005〕41号 为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与学分 (一)学分制是一种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特点是:①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②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能、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 ③教学计划具有弹性。我校实行的是计划指导下的学分制。 (二)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一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学分;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四年制本科学生应当修满180一190的总学分,五年制本科生应当修满220一230的总学分。 (三)学分计算:课堂讲授课程和实验课原则上每18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为每周计1学分;劳动和军训每周计0.5学分;体育课一学期计1学分。 二、教学计划 (一)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修读课程的依据。 (二)教学计划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制;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毕业学分要求;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和统计数据等。 (三)各学院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照学校每年下发的《广西大学关于制订××级本科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进行。 (四)教学计划由各学院组织制订,报教务处审批。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或者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要求增设新课时,应当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报教务处审批 (五)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等;学科基础必修课,指按大类招生专业相通的学科基础课程、非大类招生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指专业方向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课程。选修课分为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包含科学、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面向全校开设,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的课程。 三、成绩考核与绩点 (一)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应当经过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则无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二)采用绩点制进行学生学习质与量以及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评价。用平均学分绩点(公式见《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 第一部分:选课第一阶段(志愿选课阶段) 1、本阶段不支持跨专业、年级、校区和重修选课。采用志愿选课模式,系统在本阶段结束后会根据学生在选课时所提交的课程志愿等级来确定其选课优先级进行抽签。 2、必修课程(英语演讲练习Ⅰ、体育Ⅱ-Ⅳ及不按行政班组班上课的除外)由学校统一置入,学生无需选择。 第一步:查看选课操作介绍 1、选课系统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f16872843.html,/xsxk 2、查看选课操作介绍 3、查看选课课程预览: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列表信息。 第二步:登录选课系统,查看“选课概览” 1、用户名和密码默认值:学号/身份证后6位。 2、查看信息是否正确,如学号、姓名、年级、院系、专业、校区、选课学期等。 3.当前方案选课开放情况:当前选课模式【志愿选课】,选课策略【可退可选】。 第三步:选课 1、页面上方的【选课中心】,然后点击左侧的【推荐选课】,就进入到推荐选课界面。在【推荐选课】 中,学生可以查看自己方案内并且推荐自己(所在行政班)上课的除《体育Ⅱ-Ⅳ》外所有开设的课程。一般都需要修读。 2、选择【选课志愿】,然后点击【选课】按钮,若上课时间不冲突并且有剩余容量时,则选课成功。

3、在【方案内课程选课】中,学生可以选择本专业其他学期的课程【原则上不建议选择】,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 4、在【方案外课程选课】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兴趣,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以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 5、在【重修选课】中,显示的下学期开设并且有重修资格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已经重修过且仍不及格的课程将不再显示(没有资格)。操作同【推荐选课】(第三、四阶段开放,第三阶段不支持时间冲突选课,如果重修课程教学班与已选课程发生时间冲突,请到第四阶段再选课)。 6、在【体育选项选课】中,学生勾选“推荐班级”,可以选择本学期针对本专业开设的体育课程(与其它本专业课程时间不会冲突),根据自己的喜好,分志愿可以选择三个体育选项,并设置好选课志愿。根据抽签结果,最终抽中一个。 7、在【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中,学生可以选择本学期全校开放的公共选修课程,操作同【推荐选课】。 8、查看选课统计:统计已选课程和选课志愿使用情况。 9、选课志愿简介: 选课报志愿参考了高考填报志愿的做法,就是不同学生选报同一门课程时,学生个人对课程重视的程度不同(高、中、低),反映到选课志愿中分别用第一、二、三志愿来表示(第一志愿最高,第二志愿中等,第三志愿最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会根据学生在选课时所提交的课程志愿等级来确定其选课优先级。 志愿法选课模式是指在预选阶段,学生在选课时可提交某课程的志愿,通过志愿来表达个人的选课意愿高低。 第四步:调整选课结果 1、查询并调整选课结果:点击【查看已选课程】,查看已选课程课表,在课表上可以直接点击【退课】,删除选课结果。 2、调整选课志愿:查看【已选课程列表】,点击需要调整志愿的课程中的【志愿调整】列,点击调 高志愿,点击调低志愿。同时也可点击【退选】按钮,删除选课结果。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 3]6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第四条普通高中认定学生学分须具备的条件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第五条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一)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 /5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二)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 (三)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 第六条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可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第七条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教学班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 第八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第九条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第十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总则 (一)学分记录的作用。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要涵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潜能发展。 (三)学分认定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应当按照全区统一标准、条件、办法、程序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2.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

3.真实性原则。学校必须依据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认定学生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学分认定的结论。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六)本办法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施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学分认定要求 (一)学分分配与学时安排。 1.必修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共安排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含田径运动系列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选修课程的学分。选修课程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2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职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逐步推行学分制。为保证我院积极稳妥推行学分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针,根据创造条件实施学分制的精神,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课程体系的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增强办学活力,使我院的职业教育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形势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要求。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 第三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自身活力。 第四条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手段,它的实施将涉及教学组织、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因此必须遵循整体性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推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1、灵活性与规范性相统一。既要满足社会需要和学生个人兴趣、条件和学习时间的要求,又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步骤及说明【模板】

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步骤及说明 1.操作步骤: 1.1 在任意一台可访问校园网的计算机上打开IE 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 登录教务处网站,然后点击“学生综合系统”。 1.2 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即学号)及密码,确认进入。 1.3 选课分为预选、正选和补、退选三个阶段 预选:学生先从选课手册上查出本人可选的课程号、课序号,然后再进行选课。 注意,在选课手册中,每一个课程号代表一门课程,每一个课序号代表一个教学班,同一课程号的不同课序号代表同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在选课时,一门课程只能选一个课序号。 正选:所有参加预选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正选。对于选课人数小于课容量的课程,系统将自动置为选中,而对那些选课人数大于课容量的课程必须进行抽

签。当学生所选课程因名额(即课容量)限制抽签时未能选中,则可查询选课手册,改选该课程的另一课序号(必须为所在院系可选的课序号)。 补、退选:正选结束后即进入补、退选阶段,凡未选中课程或对已选课程不满意者,可在此阶段补选或退选。 1.4 预选 依次点击导航条中的【选课管理】→【选课方案】→【方案课程】按钮,进入“方案课程”选课页面,在“计划学年学期”下拉列表框中选择相应学年学期,根据所显示的课程名和课序号,对照所发选课手册中所列课程,选择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然后单击【确定】即可。(也可直接在“课程号”和“课序号”中,输入课程号和课序号过滤出欲选择的课程) 1.5 正选 学生依次点击【选课管理】→【已选课程】按钮,若页面“选课结果列表”中所看到的选课状态为“选中”,此时表明该门课程已经选定,无需抽签;若页面“选课结果列表”中所看到的选课状态为“拟选”,此时表明该门课程需抽签。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晋教基[2008]14号)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实行学分管理。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效实施,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学分反映学生在高中学校学习期间课程修习状况。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对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学分管理。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 2、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总共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个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 3、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学分管理的要求和本市模块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学分管理具体办法,严格学分认定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形成完备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分配 1、高中学生必修学分至少达到116个,包括:语文l0个学分、外语10个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个学分、历史6个学分、地理6个学分、物理6个学分、化学6个学分、生物6个学分、技术8

个学分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个学分)、艺术6个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个学分)、体育与健康1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 2个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获得28个学分,其中选修Ⅰ课程至少获得22个学分(参加高考按文理侧向要求一般应达到36个学分以上),由学生从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修习获得;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个学分,由学生从学校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中修习获得。 3、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标准规定,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l8学时,计15个学分;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1周,获2个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个学分;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个学分。 4、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的机构 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分认定委员会应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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