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矿紧急撤人规定

安徽省煤矿紧急撤人规定
安徽省煤矿紧急撤人规定

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

停产撤人规定

为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紧急情况停产撤人

煤矿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威胁区域:

(一)发生瓦斯、煤尘、水灾、火灾事故。

(二)作业地点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

(三)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和钻孔施工处CH4浓度达到1.5%;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流中CH4浓度达到1.0%( CH4传感器、便携仪、光学瓦斯检测仪三者不一致时取最大值);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和钻孔施工处CO2浓度达到1.5%。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同一采区和相邻采区有两个及以上瓦斯传感器报警或显示负值。

(五)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

(六)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然发火征兆。

(七)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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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存在陷落柱突水威胁的煤矿,井下出现渗水、淋水等情况,水情发生重大变化;井下探(放)积水位置、积水量等情况不明的老空水,涌水量超过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能力;发现井筒突水、出砂;暴雨洪水可能威胁矿井安全。

(八)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

(九)发生冲击地压征兆。

(十)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提升、排水等安全设备运行。

(十一)其他可能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

二、停产撤人与汇报

(一)井下发生上述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先在第一时间停产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调度所立即通知其它可能受威胁区域停产撤人,再按应急预案处置。

(二)地面工作人员发现生产安全紧急情况,要立即汇报矿调度所,矿调度员必须在接到险情报告第一时间先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按应急预案处置。

三、煤矿职工的权力

煤矿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职工有权力在不安全的情况下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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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 座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 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 松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 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 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 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 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 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 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 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 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1.12乘人装置在运行中,牵引钢丝绳产生一定的旋转是正常的,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转力。 1、13对于违反以上人员乘坐管理规定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同时本人一个月内不得乘坐猴车。 2、维护与保养 2、1日常维护保养 2、1、1每日检查所有坚固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驱动部连接螺丝、地脚螺栓、各种U型螺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地质条件及灾害天气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有效预防矿井水灾及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工、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气象预报为“雷电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有造成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3、气象预报为“冰雹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有造成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4、气象预报为“霜冻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供电线路已出现冰棱,有造成架线倒架、折断线路致使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5、气象预报为“暴雨、暴雪、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

红色预警信号”天气时,矿井停产、撤人。 6、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7、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8、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9、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二、加强预防引发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1、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办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

XXX煤业“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为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提高运输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如下: 一、斜巷管理制度 1、斜巷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2、斜巷上车场、各甩车场、底车场应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标志牌板。 3、斜巷轨道各车场联络信号必须声光具备,每个斜巷轨道入口处都应设置行车红灯和“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4、斜巷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固定,上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下车场必须有专职信号工。 5、斜巷轨道把钩工,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做好监督把口工作。 6、行人进入斜巷轨道必须征得把钩工同意,同时应走人行道,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或走在道心。遇有车通过时,要及时躲在宽敞处,待车通过后方可行走。 7、斜长超过30米的斜巷必须制作行人台阶,行人台阶宽度不少于500mm,距道不小于500mm距离。 8、斜巷安装的风水管至轨面下高度应不低于1.7m,并不得侵占安全设施的空间位置。 9、斜巷安装的电缆悬挂高度到轨面上应不低于1.7m。 10、严禁斜巷轨道作为停(存)车场,在斜巷轨道上处理掉道车时,

车的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违者按“三违”论处。 11、斜巷内安设局扇时,一般不应安装在人行道一侧,离道间距不小于500mm,条件不允许时,局扇必须吊挂一定高度,确保人行道畅通。   二、斜巷安全设施要求 1、斜巷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阻车器坑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积水。 2、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一道常闭挡车栏。1.2米以上绞车装设自动联锁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 3、各斜巷中部车场及上部车场入口处要设置防止车辆误入的挡车栏。 4、上部车场挡车栏到中部巷道之间必须设置一道自动防跑车装置,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坡度较大段可增设一套自动防跑车装置。 5、各种安全设施应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标志漆,每道间距为 200mm。 6、斜巷安全设施要实行编号管理,挂牌管理,明确日常维修人员,每天检查一遍,确保灵活可靠。 7、各种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行车时方可打开,每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者100元。 8、阻车器、挡车杠因操作不当造成挡车设施损坏的,必须按价赔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编号:SM-ZD-25032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 人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 1、在矿井发现透水预兆时,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有权组织人员撤离。 2、调度人员接到透水预兆汇报,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命令,有避险指挥权。 3、矿井出现透水预兆时,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室。 4、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及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车辆运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上岗条件 1、驾驶员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 3、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二、开车前准备 1、接班时,司机要认真了解车辆的运行,信号及线路情况。 2、开车前检查熟悉车辆的特性、使用要求,防爆胶轮车特别要熟悉柴油机的防爆要求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中煤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执行。 3、检查发动机冷却水箱是否加到规定水位且不漏水,检查燃油箱的柴油是否满足要求、刹车、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灯光齐全,全车线路无破损、无漏电,检查润滑系统的各种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够且不漏油,各紧固件是否都处于紧固状态,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检查轮胎气压,档位是否在空档。防爆胶轮车的液压自卸机构使用前检查液压油箱油量是否足够,检查液压机构各油管接

头连接是否紧固,机车发动前应将带球升降手柄推向中立位置、使其处于分离状态。 三、开车 1、接到开车指令后,先观察机车旁和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 2、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启动。 3、观察各仪表、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4、车辆起步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档位行驶,变速一般应逐渐进行,不应越级换档。 5、倒车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告知井下工作人员。 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狭窄弯道交叉点和泥泞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应先换低速档待车速降低后缓慢的制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安全行车。 7、车辆会车时,换近光灯,减速慢行。 8、使用液压自卸机构时:将液压泵结合手柄搬向左上方向,泵开始工作,再将升降手柄搬到规定位置,油缸则推动车厢倾翻。柴油机使用油门一般(900-1000转/分),严禁使用大油门高转速自卸时间一般为30秒左右。自卸完毕,应将后箱板自动关闭。较长时间不用自卸,应将液压泵接合手柄放在离合位置。严禁乱调限压阀和安全阀,有故障时应在试验台上调试。 9、严禁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 10、临时停车,不得关闭车灯并打开警示灯。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

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 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使用管理 5.1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事故扩大。当发生以下紧急情况时,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工、调度员有权按权限范围下达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指令。 一、调度员撤人权限范围 1、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或井下涌水量短时间内突然明显增大,明显大于正常涌水量时,危及 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安全时。 突水征兆,挂红挂汗,有嘶嘶水声、空气变冷雾气增大、有害气体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鸡蛋味。 2、非计划停电或供电系统故障停电,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影响井下安全供电时。 3、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非计划停风或故障停止运转,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的, 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时。 4、煤层自燃发火或发现明火。 5、井下工作面地点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 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挤压威胁,采取 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挤压危险的。 冒顶征兆:片帮煤增多,顶板掉渣,出现离层,漏顶,有淋水。 8、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遇暴雨、恶劣天气、确认有灌井危险或井 口附近有山体滑坡危险,威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 9、采掘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或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挤压等事故时。 10、公司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责令立即停产撤人时,或上级政府要求必须立即停产 撤人的。 11、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险情。 二、煤矿安全员、瓦斯检查工、班组长现场撤人权限范围 1、井下作业现场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六枝特区湘发煤矿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四年

一、矿井进展规划、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治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进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加强企业中、长进展期规划的治理,规范“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进展。为此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制度 (一)治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由矿长负责,分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治理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包括地测防治水专业、机运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治理部门治理职责: 1.经营治理部:参与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打算指标。 2.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编制落实人职员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打算。 3.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4.机电科: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供水、供风、供液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5.通防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打算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依照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决策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 (一)治理职责与分工: 1.矿级治理层是本矿的总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进展战略; 2.总经理会是本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进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矿长是公司第一治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对日常治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治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进行决策。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 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 力注意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 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 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 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 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

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

特大暴雨煤矿井下撤人制度

特大暴雨煤矿井下撤人制度 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建立预防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1、暴雨洪水一旦涌入矿井,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2.煤矿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

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5.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煤矿企业都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6.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7.煤矿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8.煤矿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负责健全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单位的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单位的副职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职能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各项法律、法规、措施的现场执行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矿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职工自身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广大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主管专业积极监督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工种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

补充完善,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力有序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特制定宝积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召开至少二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或由矿长委托有关人员主持。 三、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驻矿安监处领导、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靖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内容,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二)落实上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完成不好的单位,查清原因,对未完成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按100-200元,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组织情况,并对下月安全生产任务月末检修等工作进行安排。 (四)生产部室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问题,按照“三定”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负责人,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 (五)安全检查部通报矿反“三违”、查出问题的整改、考核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六)生产部室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水害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当矿井发生水灾时,保障人员及时撤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矿成立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或调度值班领导)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地质人员,各项目部经理 二、井下撤人要求 1、当井下发生水灾时,水灾较轻时施工队应立即停止生产,现场跟班队管(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在出水点3~5m段进行加固支护。同时派人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指定专人在电话旁等待地面调度台指示。 2、水灾较严重时,现场跟班队管(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作业现场人员,按水灾撤人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撤人前应切断电源,以免发生其他事故。撤至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在离水害事故点较远的安全位置设立岗哨。 3、调度室接到井下水灾电话后,应弄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遇险人数及位置、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并向矿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映,按事故级别启动应《雨季三防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世纪公司报告,并通知领导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4、井下人员撤离严格按井下水灾避灾线路指示撤离人员。 5、人员安全撤离出地面后应立即清点人数。 第 2 页共 4 页

6、矿必须组织对全矿员工进行水灾避灾知识培训,让全体员工熟知井下水灾避灾线路,并在井下设置水灾避灾线路指示牌。 7、矿各级管理人员和调度人员必须熟悉矿井防治水预案和井下水灾避灾线路。 三、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 3 页共 4 页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伊泰酸刺沟煤矿掘进一队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酸刺沟煤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一、对入井车辆驾驶员的规定: 1、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持国家车辆管理机关颁发有效C1驾驶证上岗。防爆车、防爆装载机司机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并随身携带便于检查。 2、入井司机入井前经区队、安全管理部培训,安全驾驶理论考试合格、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后,戴矿帽、携带矿灯、自救器、定位仪,检车卡、入井证,劳动保护用品入井。 3、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伊泰酸刺沟煤矿《入井车辆管理制度》《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并遵守交通秩序,要形成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交通运输氛围。并熟悉井下安全行车路线、避灾路线。 5、爱护车辆,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对入井车辆的规定: 1、入井车辆必须符合车辆完好标准:车容整洁,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安全防护设施、转向系统、喇叭、仪表、雨刷器、倒车镜,车厢防护栏等安全可靠,否责禁止入井。配备车载

定位仪。防爆车携带MA标志、防爆无轨胶轮车检验合格证、防爆柴油机检验合格证。 2、入井车辆必须车前车后黏贴车辆管理准入证号,并保持准入证号、单位标识牌、车身发光贴清晰。配备两个事故反光警示三角架、常用检修工具。 3、配备经检查合格有检验合格证的4Kg灭火器2个、或8公斤灭火器一个。并安装灭火器存储架,使用方便。 4、入井前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运行:灯具齐全且近光射程不能大于20、不能小于8米,红尾灯清晰。转向系统灵活。发动机、齿轮箱无异常响声、无漏水、无漏油。各操作手柄灵活可靠,离合器、刹车踏板操作灵活。尾气排放不超标,禁止车辆各零部件高温作业。所有传动部件连接可靠。轮胎磨损及气压正常。防爆副水箱加水,阻火器正常使用。 5、车辆必须按规定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 6、车辆在运行中遵守以下规定:运人车辆实行定员管理,采用人车车厢,人车车厢有防护顶盖,入井时副驾驶室严禁乘人,严禁客货混装,非运人车辆及自卸车车厢不得载人。胶轮车井下运输时,车速不超过20㎞/h ,保持车距100米以外,人和车相遇时车停让行人、车辆相遇时空车让重车,下坡行驶车让上坡行驶车。地面厂区行驶时速度不超过20㎞/h。胶轮车在行驶到各交叉路段口及弯道前30m必须减速至5KM/h并鸣笛,变换灯光,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运输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974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水害撤人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水害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当矿井发生水灾时,保障人员及时撤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矿成立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或调度值班领导)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地质人员,各项目部经理 二、井下撤人要求 1、当井下发生水灾时,水灾较轻时施工队应立

即停止生产,现场跟班队管(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在出水点3~5m段进行加固支护。同时派人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指定专人在电话旁等待地面调度台指示。 2、水灾较严重时,现场跟班队管(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作业现场人员,按水灾撤人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撤人前应切断电源,以免发生其他事故。撤至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在离水害事故点较远的安全位置设立岗哨。 3、调度室接到井下水灾电话后,应弄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遇险人数及位置、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并向矿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映,按事故级别启动应《雨季“三防”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世纪公司报告,并通知领导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煤矿车辆掉道复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车辆掉道复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车辆掉道复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概述: 在轨道运输中,由于不正确操作,环境影响,设备设 施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容易造成车辆运行时掉道,为了保证 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要求处理 车辆掉道复轨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二、车辆掉道的汇报 1、车辆掉道要及时向班组长及跟班队干(地面为值班 队干)汇报。 2、由跟班队长(井下)或值班队干(地面)如实向调 度室汇报。 三、车辆掉道复轨作业施工组织

1、复轨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处理现场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处理掉道时必须有一人为负责人。 2、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3、复轨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平巷(含地面)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五、斜巷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在出现重大水害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特编制羊东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老空区发现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临近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时,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二、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1、矿井在出现重大水害隐患需要撤人时,应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水害受威胁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室。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

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洪主流,以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在撤退过程中因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9、遇险人员应该选择就近路线撤离: 采区作业人员→进风道→主井或副井→地面 10、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调度室。 11、调度指挥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到达安全区的人员的名单。、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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