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体系专业是一个新兴的涉及到管理、经济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学科。随着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快速的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范文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

【摘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个跨学科的专业,它涉及到经济、管理、法学和社会学等多个方面。围绕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专业特色、课程体系构建等,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进行研究和探索,创新专业培养机制。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特色

一、专业背景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1998年教育部调整本科专业目录后新设置的一个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设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促进和维系。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是党在新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决定》中强调,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基本建立。

其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呼唤社会保障教育。社会保障教育的发展,将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步入一种良性循环。如何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以面对未来的挑战,这些都预示着本行业发展道路的崎岖与它所具有的极大的挑战性,但同时也更预示着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们的光明前景。

二、人才需求分析

1.劳动保障人才的社会潜在需求量很大

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它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化解个人的社会风险、缩小贫富差距、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解除在职职工养老、医疗的后顾之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原来由企业承担的一些社会功能逐步走向了社会化。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目前除了负责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劳动关系管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文件,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所有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这些工作都需要劳动保障专业人才的完成。一些金融机构受托从事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资金托管,由于社保基金特殊性,使它的投资原则和发式不同与一般的公共基金,要在安全性第一的条件下追求投资收益率,同时要保持社保基金的流动性,因而这些金融机构在做投资决策的时候也需要劳动保障人才的参与。目前我国从事专业化的劳动保障人才缺口很大。

2.劳动保障工作的专业性强劳动保障工作的专业性十分强,涉及到的知识包括劳动经济、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学科的知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部分,其中,社会保险又包括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在具体些说,养老保险又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等内容。而且城乡实施了不同的医疗制度。此外,社保基金需要保值增值,这就需要将社保基金投入股票等金融市场进行投资运作,其复杂程度可见一斑,这些工作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的,因而劳动保障的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系统学习和业务培训才能胜任工作。

但是,我国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员队伍的状况却不容乐观:一是专业化的社会保障人才缺口很大,因此在需求和人才储备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二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我国劳

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专业培养方向及特色

在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门新兴的专业,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加上目前社会各界对本专业认识不够,在大学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今天,如何定位,如何打造自己的专业特色,以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成为每个开设社会保障专业的高校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对开设社会保障专业的学校通过实地调研和网上查询,了解到各高校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主要有以下几个专业方向:劳动经济方向、劳动关系方向、劳动保障方向、社会保险方向等,并形成了各院校自己的办学特色。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办学特色。因此,打造专业特色显得尤为重要,确定自身的专业培养特色,走专业特色培养之路,而不是大众化的培养模式。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的确立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即用人单位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人才应具有哪些知识和能力;了解市场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二方面是本校的专业发展历程,相关专业支撑,自身的优势所在。要充分利用学院的优势学科,和办学经验,应依托学校的整体优势,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三是是其它高校同专业的办学特点,优势所在,学生的主要服务市场;专业市场定位最终表现为专业特色,通过确立专业特色与专业差异,建立自己的专业优势,以此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率。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课程体系设置的原则

1.知识、能力与素质统一的原则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知识、能力、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平衡的关系,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是基础,只有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础知识,才能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各种基本能力,才能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因此,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体现层次性、结构性和系统性,立足于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上,使专业特色建立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基础之上。

2.学以致用原则夯实基础、精通专业、强化特色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培养目标,也是课程体系设置的关键。整个特色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应该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坚持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以专业知识教育为主线,以特色专业能力的培养为重点,因而专业课程的设置既要强调基础知识教育,也要重视专业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突出专业特色课程的技能培养。

3.专业相融合的原则所谓专业融合就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应该融合吸收其他专业知识,扩充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社会适应性不强,特别是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今天,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能够进入政府相关部门的比例很小,绝大部分毕业生将在企事业单位,因而要求课程设置要适应这种社会需求,吸收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扩大学生就业面。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范文二:浅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关系的思考论文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关系思考

论文摘要: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虽然人们都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在社会层面的重要性,而对其法律层面的认识还不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下岗、失业已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简介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资本所以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共性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为基本动因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所涉及的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 ,而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的人。同时,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中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主要包括因退休、失业、患病、伤残、生育等造成的失去或中断收入来源而需要社会特殊帮助者。这些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与竞争能力,使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影响了基本生活,从而得到社会给予的特殊保障。

二、国家该退位的地方应当退位

在劳动法的调整上,我国长期来存在的问题是行政因素过重,在改革过程中虽有较大的改进,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国家仍需进一步退位。目前,劳动关系中还存有大量的行政审查,例如:在劳动关系建立时一些地方执行强制鉴证,招、退工的行政审查程序;在劳动报酬中实行的工资总额管制;在特殊工时中实行的行政审批等等,使劳动关系建立与运行中融入大量行政因素。劳动关系的产生、结束与运行不应当是三方关系,而只应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关系。尤其要突破的是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规定每个劳动者只能建立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当着

现实逻辑与观念逻辑发生冲突时,需要重新审视的恰恰是观念的逻辑。“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这种观点在计划经济时代无疑是恰当的。在那时,一个劳动者出现了多重劳动关系,国家将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今天,当着劳动力通过市场来进行配置,为了使人尽其才,一个人存在多重劳动关系恰恰是一种常态。正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进行全方位的突破。

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对我国的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带来有益的影响。在用工管理方面,应当允许一个劳动者同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两单位工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现行的工时制度;在工资管理方面,各地在公布和调整最低工资时,应同时公布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时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一个职工每天在甲乙各工作四小时的话,甲单位或乙单位都只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执行;在社会保障方面,缴费关系应当与工资关系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每个劳动者固然只能有一个个人帐户,但应要求多个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这一劳动者的个人帐户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三、国家该进位的地方应当进位

与劳动法相比,我国社会保障法的突出的问题是国家有一些该到位的领域尚未到位。

首先,立法者没有设置有效的刑事立法来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我国在修改后的刑法中并没有对严重危害社会保险制度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明确规定,而只是混同于普通刑事犯罪行为。

其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缺乏承担“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任务的主体资格。事实上,许多地方和主管部门运用社会保险基金搞生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或是财政挪用并逾期不归已成司空见惯的现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本难以有所作为。

再次,长期以来,国家将理应承担的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本予以转嫁。对于稳性养老金债务,各国一般都认为是国家的应承担的责任。所谓隐性养老金债务,是指一种养老金制度终止实施时应承担的现时退休者的养老金和根据在职职工过去工作年限所承诺的未来养老金的支付

责任。

最后,由于我国将社会保险法作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险争议也完全按劳动争议来处理。事实上,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能仅视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当视为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虽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程序,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但更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规定有利于明确国家责任,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在用人单位不依法按时足额征纳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须承担有关责任,而并非在社会保障关系中扮演“守夜人”角色。由于劳动者利益受到侵犯时,国家须承担先行支付的责任,就会促使有关部门提高社会保障的强制程度。

总之,明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相互关系,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有很强的实际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如何构建与完善?这是每位从事社会保障及相关法律工作者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

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篇1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历史小论文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历史小论文 一、社会保障制度内容和功能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国家制定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我国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者遭遇到各种灾害的公民给予一定的物质上的帮助,从而保证这些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它主要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个个人储备等部分组成。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的主要功能有: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减轻国家负担,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需要;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需要。 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我国目前的最大国情就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极端,因此,研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结合我国的国情特色,并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只要表现在:参保人数不断增长;普遍的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在退休人员养老方面,已连续第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5700多万人受益;扩大新农合的参与范围,缓解了农民看病压力。但是同时,也不能忽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我国目前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维持收支平衡所需要的财政补贴将不断增加,给公共财政带来巨大的负担。由于老年人口的医疗费用是中青年人口的3~5倍,人口老龄化本

身也将大大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人口的高龄化(指人口中80岁以上人口比例的增加)还将大大增加对于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的护理需要和成本。 (二)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较小。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还限于城植职工及其家属,私有企业、个体经营者、下高职工和一些外资企业的职工还未完全参与到保障体系中来,而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更是处于边缘地带。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看,我国城镇已达到91%,而农村只有2%。这种巨大的差距严重地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性,也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很多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问题时的应急产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国企改革,面临破产、职工安置等现实问题使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破产兼并举步艰难时,才开始考虑到是失业保险立法的时机;抗洪救灾时遇到救灾无秩序问题时,才感到缺少救灾立法等等,立法行动总是落在经济发展的后面,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由于社会保障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争议案件的处理,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时隔57年后的2010年,我国才颁布了第二部保障法,这将大大缓解我们的社会保障中不能与时俱进的局面。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改革,有了明显的改进,但就整体而言,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各方面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完善老年人的各项保障权益。我们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应加大推进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

劳动法论文选题

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论文题目 1、论劳动法的功能 2、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3、论我国劳动法的特点 4、试论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5、论劳动法学与民法学的关系 6、论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7、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8、我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思考 9、论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互关系 10、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法律性质探析 11、论劳动规章制度及其效力 12、“三方协商”机制的法律意义 13、试论如何完善我国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 14、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 15、论劳动权的冲突与协调 17、劳动法调整之下的惩戒制度设计 18、论劳动法中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的适用 19、论劳动法上的权利救济 20、劳动法律援助制度探讨21、社会弱势群体的劳动法律保护 22、论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雇佣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23、劳动权与社会保障权比较 2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25、论和谐视角下的劳动关系 26、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调整机制 27、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思考 28、论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特征和方法 29、论劳动关系的社会性特征 30、论劳动法律关系 31、试论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32、“用人单位”资格探讨 33、“劳动者”资格探讨 34、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探析 35、劳动纪律合法性标准探讨 36、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思考 37、论劳动者权利的法律保障 38、论劳动者权利的侵权救济 39、劳动者权利能力的法理思辩 40、劳动者行为能力的法理思辩 41、论劳动者的权利本位 42、劳动者分层保护机制研究

43、职工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44、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5、职场性骚扰探讨 46、论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 47、论职业安定权 48、完善劳动安全权的若干建议 49、反强迫劳动制度的立法建议 50、“过劳死”现象的劳动法律规制 51、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52、论工会的集体谈判权 53、关于我国集体谈判权保障的立法思考 54、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政府作用 55、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56、劳动派遣及其法律规制 57、劳动派遣制度的法律分析 58、劳动派遣中的雇主义务与责任研究 59、劳动派遣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60、劳动派遣连带责任的法理分析 61、劳动派遣中的解雇保护与退回机制研究 62、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 63、论兼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 64、论我国就业促进机制的构建 65、论公平就业的基本内涵66、论国家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 67、论我国促进就业的措施 68、反就业歧视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69、浅析我国的就业歧视及其法律规制 70、就业歧视诉讼救济体系的构建 71、论当前职业介绍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72、劳动力中介机构的法律规制 73、关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建议 74、论我国再就业工作的途径与措施 75、大学生就业中的劳动法律问题分析 76、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77、论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78、劳动合同效力制度研究 79、论无效劳动合同 80、完善无效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思考 81、浅谈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82、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的关系 83、论劳动合同的变更 84、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研究 85、浅议劳动合同中止制度 86、论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87、论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8、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思考

社会保障论文-最新范文

社会保障论文 篇一:社会保障学论文选题大全 社会保障学论文选题 1. 社会福利行政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分析 2. “福利国家”评论 3. 中国社会福利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4. 中国社会福利思想根源 5. 当前中国人的福利观念及分析 6. 中国的社会政策模式 7. 中国现行社会政策的内容范围 8. 市场经济与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 9.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观 10. 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11.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12. 中国古代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和措施 13. 国家社会保险理论溯源 14.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 15. 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整的政策建议 16. 养老金保值增值之我见 17. 农村老年妇女的供养问题 18. 养老机构中配置社工专业人员的必要 性 19. 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0.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取向、问题及对 策研究 21.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增值与风险防范 22.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23.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24. 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及其比较 25.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 26.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7. 当前医保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28.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9. 养老保险制度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30. 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31.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思考 32.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3. 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 34. 建立全国统一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35. 关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 36.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37. 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思考 38. 中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39.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思考 59. 控制医疗保险费用过度增长的探讨 40.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 4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42. 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的分析 43. 中国城镇失业保障制度的改革 44. 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思考 45. 试析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关系 46. 对养老保险智利模式的评述 47. 当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中的问题与对 策 48. 养老保险向基金制转轨的问题 49. 社会保障中关于政府作用的分析 50.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51.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52. 养老保险的费率研究 53. 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5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研究 55.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的问题和对策 56. 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 57. 多层次社会保险体制的建立 58.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

社会保障毕业论文

社会保障毕业论文 由于社会保障涉及的是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所以社会保障可以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产生而产生的。社会保障思想可谓历史悠久,社会保障理论更可谓纷繁复杂。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毕业论文范文一:社会保障体系与商业保险论文 1湖湘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并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机构进行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商业保险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①保障功能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由于受到投保金额、投保对象的限制,这种保险的保障水平非常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险范围则包括公民所面对的所有可保风险,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满足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因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②保障范围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社会成员遇到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社会风险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商业保险涉及的险种之多,范围之广,则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消费各个层次的需要。通过与社会保险的配合既满足了人们基本的、普遍的保障需求,也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特殊的保障要求,从而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 ③保险技术与保险方法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需要借鉴商业保险的精算专业技术,商业保险也需要制定一些满足社会需要而绝非利益优先的保险品种,以树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稳定,并利用专业技术和保险方法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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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的形势,我国劳动立法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凸现,亟需进一步予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论文劳动者权益保障 谈我国劳动立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摘要:自1994年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陆续颁布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的形势,我国劳动立法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凸现,亟需进一步予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立法,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法律保障 一、劳动立法的发展状况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的劳动立法格局。劳动立法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劳动法律制度基本得以建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就业涉及到劳动者最基本的利益。中国就业人口庞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劳动立法必须将劳动者的就业作为法律保障的重点和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劳动者的就业特别是妇女就业做了规定,内容包括:国家保障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机会;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在四期内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这些规定对于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就业保障,特别是自主择业给予了保障。与此同时,政府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大力促进就业。截止2001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万人,城镇就业人口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注:本文数据来源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提供的数据,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年5月9日。) (二)建立并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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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题目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题目一: 1、企业员工试用期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2、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 3、大学生勤工俭学劳动权益保障的分析 4、论过度劳动的法律治理 5、韩国老年福利制度的发展及特征 6、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法之反思 8、浅议我国老年人赡养制度的现状及其缺陷 9、农村留守妇女发展权法律保障之困境与出路 10、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立法研究 11、我国女性体面就业的法律保障 12、论落实劳动合同订立的立法保障 13、法治视角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14、双因素理论视角下昆明医科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激励方式探索 15、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对策探究 16、劳动合同的自治与规制--以“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为中心 17、劳动者社会保险权救济法律问题研究 18、失独老人养老权益保障立法研究 19、试析现代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 20、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劳动法治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21、劳动诉讼立法问题研究--兼论劳动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 22、中老年人家庭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3、新常态下的积极老龄观 2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何确保企业利益 25、顶岗实习生劳动权益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26、从源头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难题 27、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对完善张家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28、改善残疾人创新就业环境和条件的建议 29、构建大学生就业质量保障机制的法律思考 30、保障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及多元化供给机制研究 3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32、经济新常态下群体性劳资冲突的特征及解决途径 33、从人口老龄化谈老年人的权益保障 34、自闭症儿童的保护现状及我国特殊教育立法问题探究--以南京市为例 35、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武汉市SY社区个案为例 36、残疾人康复服务现状分析与发展思考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题目二:

劳动与社会保障毕业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毕业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作为我国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仍在探索阶段。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劳动与社会保障毕业论文范文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 规划问题研究 摘要:如何引导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在大学阶段做出适合自己兴趣、性格、能力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科建设的重点。通过分析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存在的课程设计不合理,缺少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心理辅导健康教育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以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一个人的事业奋斗目标,并选择实现这一事业目标的职业,并编制相应的工作、教育和培训的行动计划,并对每一步骤的时间、顺序和方向做出合理的安排。每个人的职业生涯是有限的,如果不做一个切实可行的规划,势必影响个人事业的成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正处在职业生涯规划的探索阶段,这一阶段的职业规划既要有较高的奋斗目标,又要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随着高校的扩招,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益严峻,许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由于缺乏对专业和自我的合理认识与定位,职业决策和选择能力不足,难以找到理想工作。因此,应利用各种途径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进行全程化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指导。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计不合理、内容简单 目前,大部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但课程的设计并不十分合理。很多学校只是硬性执行国家的政策精神,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在教师的配备、课程的设计方面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教师的本身素质不高。学校过于重视专业培养目标,

课题研究论文: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159614 社会其它论文 浅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的产生为前提的,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劳动关系是人们从事集体的、共同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实现社会劳动过程的社会关系,只有在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所有,劳动者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才产生,这两项条件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出现。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劳动法的产生是和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劳动法的产生最早出现在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法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依据社会政策制定的用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生活安全,或用以促进社会大众福利的立法。是调整以国家和社会为主体,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同属于社会法的范畴,两者是最为邻近的两大部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保障法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法就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是劳动法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产生的。那么,究竟如何看待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呢?这需要从各自的特征进行分析比较,寻找二者内在的区别和联系。 首先,社会保障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所谓社会利益,就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在现代社会,社会利益是“公民对社会文明状态的一种愿望和需要。”它代表了社会大众的普遍需求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共同价值取向。社会保障法以社会大众为获利对象,充分体现了其社会利益的本性。其次,社会保障法以社会公平为其价值追求,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明确提出社会正义是人类追求的目标,而平等和公平是达到该目标的工具。朗斯曼(W.G.Runciman)在《相对劣势与社会正义》一书中进一步提出,分配社会福利的三个基本标准应当是需求、功绩和对共同福利的贡献。“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必然有财富的不断移转,从最富有的移转到最贫穷的人,除非在最贫穷以上的人能够根据上述的原则来证明他们拥有较多财富的权利,在缺乏这些特殊条件时,其财富移转逐渐向中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论述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论述 作者:汪朝霞 来源:《教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汪朝霞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要] 从讨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的特殊性着手,结合作者多年教学实践,剖析了该专业毕业生选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分析认为将兴趣爱好和自身专业能力相结合、分清研究方向和研究问题以及正确的文献查阅方式是选题的关键。 [关键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论文选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2.4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 (2011) 06-0077-03 本科毕业论文是锻炼和检验本科生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重要方式,可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去了解整个专业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将来,使四年来所学的知识更加系统化。本科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首先遇到的困难便是选择什么样的论文题目,正确而又合适的选题既是毕业论文的基础,又能够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是对将要撰写论文的基本方向和内容的整体把握。只有题目确定好了,文献的收集和阅读才具有针对性。本文将结合苏州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际情况,就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过程中表现的专业特殊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的措施一一论述。 1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专业性 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是要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这个目标的实现,应该从了解本专业的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和学术状况入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相对来说较为成熟的学科,属于交叉型、应用型的学科,涉及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运用。该专业由教育部1998年增设并首次批准招生。到目前,全国开设该专业的高校已近百所。对开设了该专业的各院校网站所公布的公共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各个院校均形成了自身的专业特色,有的院校形成了以经济学为背景的专业特色,有的以社会学为背景,有的以公共管理学为背景。无论是哪种特色的院校,教学课程设置都突出综合性专业知识理论的传授以及强调专业特色课程的技能培养。因此,该专业培养的毕业生要求能够适应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具备比较扎实的综合性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工资、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为符合上述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要求在全面系统掌握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基础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着眼点,围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秩序等主题,综合运用劳动经济、社会保障、管理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深入研究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可能多地反映该领域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论文选题定位准确并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 2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题目浅析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 班级社保班 学生 学号 指导教师 201年月日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 关于毕业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大学有关保留、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或借阅;本人授权大学可以将本毕业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毕业论文。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

目录 摘要........................................................................................................... - 1 -ABSTRACT..................................................................................................... - 2 -一、前言........................................................................................................... - 3 - (一)研究背景....................................................................................... - 3 -(二)研究意义....................................................................................... - 3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思路............................................................................... - 4 - (一)文献综述....................................................................................... - 4 -(二)研究思路....................................................................................... - 5 -三、社保卡应用的现状研究........................................................................... - 6 - (一)多数情况下是理论上的“一卡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金融功能的价值未能真正实现..................................................... - 8 -(三)社保卡反而成为了便民的阻碍..................................................... - 9 -四、社保卡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0 - (一)制度方面因素............................................................................. - 10 - (二)持卡者自身因素......................................................................... - 13 -五、讨论......................................................................................................... - 13 - (一)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 13 -(二)社保卡的未来发展..................................................................... - 14 -结论......................................................................................................... - 15 - 注释......................................................................................................... - 15 -参考文献.. (17) 致谢......................................................................................................... - 18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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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历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沦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问题”。 一、农民工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大量农民拥向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新生力量。近年,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计生委、劳动保障部等部门都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和监测。劳动保障部2012年5月快速调查统计,目前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约为9947万人。从我们过去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看,农民工的实际规模必然大于快速调查统计数据,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大约有23%进入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加上补足5%的漏报比例,可以推算农民工流动就业的数量约为1.4亿【1】。当然,也有专家估计,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左右【2】。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家乡,流向东南沿海和全国其他地区,成为这些城市的建设者。深圳由一个边陲小镇,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就变成一座拥有700万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从实际中逐渐认识到,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忽略和替代的重要贡献,他们不仅创造了大量的国民财富,促进了输入地与输出地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为先进文化和现代城市文明的传播者,成为维系现阶段我国社会工农联盟最现实的纽带。 从行业特点看,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68%,在建筑业中接近80%,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占52%以上【1】。外出农民已经成为对中国城乡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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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会保障的论文 有关社会保障的论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发展经过中获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下面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一: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当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能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能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 社会保障制度是当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能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能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

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祸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近年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获得了重大进展,但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式日益多元化等严峻挑战,为了实现构建社--义和谐社会的目的,今后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看,社会保障最初只覆盖工业工人,随后依次逐步扩展到商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公务人员和农业工人、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甚至工薪劳动者的配偶。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期奋斗目的,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 合理确定支付水平,使社会保障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我国人口诸多、年龄构造老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将来社会保障负担沉重的现实情况,再考虑到国家层面上的社会保障资源严重缺乏,经济不景气时社会保障支出反而会急剧增长,因而,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时候,支付起点应相对低一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从整体上只能享受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论文

浅析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及其关系摘要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虽然人们都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在社会层面的重要性,而对其法律层面的认识还不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关键字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关系思考 前言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下岗、失业已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简介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资本所以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共性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为基本动因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

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所涉及的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而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的人;同时,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中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主要包括因退休、失业、患病、伤残、生育等造成的失去或中断收入来源而需要社会特殊帮助者;这些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与竞争能力,使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影响了基本生活,从而得到社会给予的特殊保障;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以社会保障中与劳动法较为接近的社会保险为例,可以概括出两者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劳动关系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社会保险关系与社会保障相联系;其次,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涉及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关系,而社会保险关系涉及的关系则更为复杂;在养老保险中至少涉及国家、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四方主体;在医疗保险中则更涉及医院、药店等一些主体;再次,内容不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具有多重性,即一个劳动者可以建立多个劳动关系;基本的社会保险关系具有单一性,一个劳动者只能建立一个社会保险关系;最后,后果不同;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由于具有某些私法关系的特点,主要适用民事程序来解决;社会保险争议引发的争议,由于具有较强的公法性,应主要采用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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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 学院:哲学与法学学院 班级:法学091

姓名:刘硕 学号:2009092024 【摘要】非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双(多)重劳动关系等形式。非标准劳动关系在劳动规则、劳动工时、劳动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不同于标准劳动关系,并对传统劳动法律提出了挑战。我国应完善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更新非标准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基本理念,并确立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核心劳工标准,保护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关键词】非标准劳动关系;标准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者 【正文】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关系亦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逐步增强,就业形式越来

越灵活、弹性,非标准劳动关系得到了迅速发展,并日益冲击着标准劳动关系。然而,对于非标准劳动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保护处于模糊和边缘化的状态,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非标准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学界在非标准劳动关系问题上也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大部分研究都是针对某一具体形态的非标准劳动关系,整体性研究较少。这种状况与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发展状况很不相称,阻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并必然影响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尽快建立起一种与非标准劳动关系内容和特征相适应的法律调整模式,维护这些处于法律边缘地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适应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演变和用工形式的多样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探讨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以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所裨益。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内涵厘定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的。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标准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选题指南 为本系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选题方向,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要求,特编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南如下: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以劳动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要方向,紧密围绕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秩序等主题,深入研究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尤其鼓励同学们结合选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发现和抓住一些典型案例和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创造性思维,撰写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文章,服务于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一、社会保险 1.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 策建议 2.中国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探索 3.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4.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5.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研究 6.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研究 7.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比较 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9.企业年金方案设计 10.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研究 11.我国企业可变薪酬管理的模式特点及其改进 12.对“统帐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再认识 13.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研究 14.医疗体制改革成败评判 15.儿童青少年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16.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研究 17.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 研究 18.世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比较 19.企业职工工伤预防或职业病防治的实证分析 20.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21.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研究 22.规范职业中介或加快就业市场建设研究 23.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 会保险政策建议 24.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及运营绩效分析 25.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式与金融市场互动 26.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27.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研究 28.多层次医疗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研究 29.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 研究 二、社会福利 30.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的 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比较研究 31.单亲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32.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改革和模式选择 33.城市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34.我国农村社区(集体)福利的反差分析 35.住房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 36.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等) 37.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38.鼓励退伍转业军人自谋职业的政策研究 三、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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