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吸毒案件的法律依据

办理吸毒案件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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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流程图Word文档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流程图 执行机关项 目 适用范围 时限 (日) 依据 批准 机关 检察机关拘留 一般情况10 检规 83条检察 机关特殊情况延长1-4 逮捕 已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7 未被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 员会决定 一般情况15检规 109条 重大复杂20 预审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二个月 检规 221条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延长一个月 上级 检院在221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下列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2条 省、自 治区、 直辖 市人 民检 察院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在222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 再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3条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 检规 228条 检察 机关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批延期审理 无期限 检规 227条 全国 人大 常委审查 起 诉 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一个月 检规 272条 检察 机关重大复杂的案件延长15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 日 重新计算 补侦第一次补充侦查一个月 检规 268条 审查 起 诉 第一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 察院 一般情况一个月 延长期限15 补侦第二次补充侦查一个月 审查 起 诉 第二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 察院 一般情况一个月 延长期限15 延期 审 理 建议延期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 过 一个月 检规 349条 人民 法院

注一: 1、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延长至30 日。 注二: 1、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或单位。 2、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注三: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子,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有126条规定情形的经批准或决定(省级)可延长2个月。 3、可能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依126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有新罪的,从法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注四: 1、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有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吸毒检讨书

吸毒检讨书 篇一:检讨书 我的检查 东风万里飘红旗 各条战线迎胜利 移动万众心一条 基本路线不动摇 不动摇啊不动摇,祖国处处换新貌。 我叫陈珍彩,台山人,女,16岁,未婚,小学毕业。生性驽钝,不学无术,常年在网吧打杂,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每月工资五百,难以糊口。幸上天垂怜,生得一张俏脸,珠圆玉润,声若银铃。正所谓比花花枯谢,对月月无光。云鬓压衡岳,裙带系湘江。今加盟移动,成为营业厅接待员,工资每月三千,实乃苦海看到明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真是寒风中给我温暖,黑暗中给我光亮。我无才无德,不习教化,承蒙领导不弃,当肝脑涂地以报其恩之万一。 无奈,日前男友离去,只因有情份没缘份。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通。他有我童年的依恋,他是我青春的梦幻,他是我永远的港湾。因此心存依恋,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直接影响工作精神风貌。以下是领导对我的宝贵批评:学习不够积极,精神面貌差,与同事不团结。

在白玉兰盛开的日子里,我做以下检讨:具体说说我这次的卑劣行为,今日上班期间,(我搞男女关系,我与人民为敌,我当小偷,甚至抢劫,吸毒贩毒,走私贩私。此段可以不交待)我没有控制住自己对男友的思念,就不自觉地XX(写罪名),以致得罪了很多客户,牵连了很多同事,丢尽了移动的脸面。在此过程中,XX(写领导的级别及姓名)发现了我的这一严重错误,并及时地对我进行了指出和纠正。错误,是严重的;性质,是恶劣的;教训,是深刻的。它破坏了上级的规定,影响了公司的声誉,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毒害了同事的心灵,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直接影响了改革开放和08年奥运的顺利举办。并且,我利用了大家对我的宽容,欺骗了的大家,因此大家没有看清我这披着羊皮的狼,装成美女的蛇,吃不到葡萄的狐狸,跑不过乌龟的兔子。在外人看来,这简直是别有用心,破坏安定团结,跟移动的大好形势过不去。大有唯恐天下不乱之嫌疑。总之,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 ()我的这一行为,对不起我的良心,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公司的领导,对不起伟大的祖国。如果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事一样,多学习,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深化集体主义荣誉感,在公司内争当一名作风优良,工作踏实的接待员,为我司争光添彩,同时也为自己留下一笔宝贵的财富。

个案案例

经典案例】社区矫正缓刑个案案例——郭宏洲发文单位:社工服务部作者:普惠编辑更新时间:2011-10-8 17:28:33 浏览次数:6323 一、基本资料 案主:黄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 1984年X月X日 文化程度:初中 婚姻状况:已婚 职业状况:曾经在部队服兵役,在社工的帮助下,目前在东莞市沙田镇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担任保安一职 犯罪情况:黄某于2010年10月25日被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考验期自2010年11月05日至2015年11月04日) 二、个案来源

社区矫正个案。根据《东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案主属缓刑人员,于2011年6月24日由派出所移交到镇社区矫正办,接受社区矫正。在做好相应的法律文书衔接准备工作后,社工通过建立案主材料档案,走访村居社区,对案主的情况进行了基本了解。并在6月24日入矫仪式上,社工与案主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初步建立了工作关系。 三、个案背景资料

四、问题分析 (一)理论视角 1、偏差行为理论。偏差行为理论认为个人在所属的初级团体中学习行为规范,如果这个初级团体的行为模式本就偏离社会规范和社会期望,那么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学会偏差行为。因

而解决偏差行为的方法是重新社会化,鼓励人们增进与合法行为模式的联系,同时劝阻人们减少与非法行为模式的接触,以避免受到不良影响。综合案主的问题分析,案主自幼丧母,父亲又经常赌博,心情不好时便对案主施以拳脚,案主又没有多少反抗能力,导致案主长期对父亲的怨恨和逃避行为。因此,在缺失母爱的情况下,案主更会变得比较孤僻,处事方式也会与一般人不同,所以社工应该引导他学习正确面对困难,减少他内心的萎缩感,鼓励他积极勇敢的面对需要面对的困难。 2、社会互动理论。社会互动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习惯和模式的养成是在与他人、与团体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案主部分错误行为的养成是因为长期处于错误的互动模式中,因此遇到问题都用一贯错误的方式去解决,所以社工必须引导他明白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的角色从而更好的了解自己,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3、人在情境中理论。人在情境中理论强调的是一个人的发展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政府都应该负起的责任。这里社会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黄某的犯罪行为往往受到成长环境的影响,通过改变黄某目前的生活环境,能够促进黄某个人的改变。 (二)问题界定及分析 从与黄某的接触以及对所收集的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司法社工将黄某的矫正问题初步确定如下: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关于青少年吸毒法律的回答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吸毒属于背法行动,但其实不是犯法行动。所谓背法,是指违背1切法律法规,其外延极为广泛。下面是第1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青少年吸毒犯法案例 4月1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美(化名)。今年才满18周岁的小美,头发金黄色,穿着时兴,左手段部有纹身。她来自青墩农村,是家中独生女。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听人说这个没有瘾,还能减肥。我就‘溜’了几次。”“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小美前后3次购买冰毒吸食。第1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第2天上班时没精神。” 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装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后来,她在市区1家KTV 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另案处理)。在小美的租住处,小美和阿娟前后3次吸食,每次花费在300元左右。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美才感到惧怕。在法院审理阶段,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 从小受父母娇惯的小美,事发后1直是母亲帮她处理有关事情。“至今没敢告知爸爸,怕他受不了。”现在,小美在学习化装,她想自己开1个小店,“这辈子都不会再碰那东西了。”

青少年吸毒犯法案例为寻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约请了3个男孩1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流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和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1起吸毒庆祝的想法。因而,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1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1起开了1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1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个人1起吸食了冰毒。第2天清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 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几人之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1种“交换方式”,也是1种“酷”的表现。 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乃至终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大家混在1起,常常想些新奇的办法,寻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1种行动,感觉和吸烟区分不大。“那末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小红语出惊人。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依法、公正、规范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核实证据,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采信证据。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第四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必要时应通过同案犯、家属、村委会、社区(街道)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辨认等方式加以确认。 第五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毒品再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累犯、毒品再犯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如果前科犯罪涉及剥夺政治权利,而释放证明中未注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变动的,必要时侦查机关应调取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减免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对于经审查没有前科犯罪的,应当将《前科犯罪情况查询表》等相关材料附卷,并加盖办案单位的印章,由办案人员签名,不能仅以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依据。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一、罪犯基本信息 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 ,一,罪犯的基本特点 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 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 1 / 11 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 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 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 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 2 / 11 砍死。该犯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14岁,儿子9岁。入监后该犯与妻子离婚~妻子带大女儿回娘家生活~儿子跟随该犯妹妹生活~自诉妻子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自己家里很穷~家里只有80岁的老母亲~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已去世~两个妹妹出嫁后也很困难~儿子跟大妹生活~大妹夫是残疾人~家里也有小孩~担心儿子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较高~小孩生活条件都不错~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自己现在坐牢~体质较差~又没有钱加菜~面对漫长刑期~感觉很难坚持~对所犯罪行感觉很后悔~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洗刷罪恶~也希望有社会爱心人士能在生活和教育方面帮助其儿子~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三、罪犯服刑改造计划

毒品案例实录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避免恶习教学活动案例 潍坊中学王海宁 Ⅰ教学设计 一、活动背景: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据1998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有2100万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万人因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而受害。 中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 1999年,全国共查获毒品犯罪案件6.5万起,缴获海洛因5.364吨、鸦片1.193吨、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6.059吨,以及部分可卡因、摇头丸(MDMA)、大麻等,破案数和缴获毒品总量分别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国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现有吸毒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0.54?,吸毒人数中,吸食海洛因的占71.5%,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9.2%。截至199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的1731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因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占72.4%。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 二、案例描述: 活动目标 1、认识常见的毒品及其种类 2、了解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 3、增强禁毒意识,主动宣传和配合各种禁毒工作 4、提高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 活动准备 在进行活动前,学生要多方面阅读有关毒品的书刊杂志,收集有关毒品的知识资料。用电脑制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画,搜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危害的典型事例 注意事项:教学课件的制作要全面突出重点 Ⅱ教学实录 一、课堂引入 师:展示幻灯片中的视频:历史片《林则徐》详细描述国人因鸦片而昏昏欲睡和摇摇欲坠的过程给学生提问,看到这种场面你想的了什么? 生:(发言)这是鸦片给人民带来的危害。 师:(点评)同学们说的很好,清朝末期,中华民族饱受毒品的侵害。虽然林则徐虎门销烟过去了170年,在当今社会,毒品还是屡禁不绝,不仅毁灭自己,还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师:据调查资料显示毒品已经使世界1000万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吸毒,每年有10万人死去。毒品已成为当今世界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列的人类三大公害之一。它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青少年更是最大的受害者。1987年6月12—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禁毒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通过了《政治宣言》,宣布世界各国在毒品问题上负有“集体责任”。会议还确定今后每年的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这节课我们就来认识一下毒品以及它的危害性。 师:请学生举例毒品的危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大纲纲要大纲图.doc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图 制作《受案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紧急情况制作《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经县级以上登记表》并的,制作《接受证先采取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出具回执。据材料清单》。急措施。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对告诉对被害人有 才处理证据证明的 的案轻微刑事案 件,应件,应当告知 当告知被害人可以 制作《呈请立案 报告书》,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予 以立案。 讯问犯罪嫌 疑人,询问证 人、被害人, 勘验、检查, 搜查,查封、 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逮捕 三日内书面随案移送 通知犯罪嫌有关财 疑人家属。物、文件。 有犯罪事实需 要追究刑事责 任,但不是立 案侦查的犯罪 嫌疑 原犯罪嫌疑人 在押的,立即 释放,发给释 放证明。已被 逮捕的,通知 在三日内除按照法 告知原犯律和有关 罪嫌疑人。规定另行 处理的 外,应当 制作笔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录音或者录像。有犯罪事实,但不属自己 管辖。 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 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 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向人民起诉;被害人 法院起要求公安机 诉。关处理的,应 当依法受理。 有犯罪事实需 要追究刑事责 任,属于自己 管辖。 扣押,查询、 冻结,鉴定, 辨认,技术侦 查,通缉。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经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 《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 权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 人实施的,或 者部分犯罪 嫌疑人不够 刑事处罚的。 原批准的检察 院,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的, 立即解除。 解除查 封、扣押、 冻结。 扭送 报案 接受案件控告 举报 投案移送有关机关 审查 不予立案 初查自诉案件 立案 检察机关 又发现新的事 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移送有关机关 实或者证据 侦查收集、完善证据材料 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 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 责任的,重新立案侦查。 制作《呈请终止侦查报告书》,报 终止侦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撤案 其他 理由无控告人有控告人其他行政机关条件 程序 制作《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报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没犯罪事具有其制作《呈有实显著他依法请不予犯轻微,不不追究立案报罪需要追刑事责告书》,事究刑事任的情经县级实责任。形。以上公 安机关 负责人 批准。制作《呈请控告人要控告人对不 不予立案报求复议予立案的复 告书》,经县的,七日议决定不服 级以上公安内提出, 的,七日以 内向上一级 机关负责人原决定机 公安机关申 批准,制作关七日内 请复核。上 《不予立案作出决 一级公安机 通知书》,三定,书面 关在七日内 日内送达控通知控告作出决定。 告人。人。 依法不予行政机关对检察院认 立案的,应不予立案决为不应当 当说明理定不服的,立案而立 由,并将可以在三日案,提出 《不予立内申请复纠正意见 案通知书》议;公安机的,应当 送达移送关在三日内进行调查 案件的行作出复议决核实,并 政执法机定,并书面将有关情 关,退回案通知行政机况回复检 件材料。关。察院。 检察院要检察院通没情节犯经犯其他 求说明不知立案的,有显著罪特罪依法 立案理由应当在收犯轻微、已赦嫌不追原犯罪嫌疑人 的,七日内到通知书罪危害过令疑究刑在押的,立即 对不立案后十五日事不大,追免人事责释放,发给释 的情况、依以内立案,实不认诉除死任放证明。已被 据和理由并将立案的为是期刑亡的。逮捕的,通知 作书面说决定书复。犯罪限罚的原批准的检察 明,回复检印件送达的。的的。院,采取其他 察院。人民检察。。强制措施的, 院。立即解除。 在三日内 告知原犯 罪嫌疑人、 被害人或 者其近亲 属、法定代 理人以及 案件移送 机关。 除按照法 律和有关 规定另行 处理的 外,应当 解除查 封、扣押、 冻结。 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6月26日新闻发布会材料二 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1、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2、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3、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 4、石超故意杀人案 5、宁钢抢劫案 案例1 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纠集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子尔火,男,彝族,1974年5月20日出生,无业。 2011年1月15日凌晨,被告人孙子尔火邀约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均系同案被告人),从云南省勐海县西定乡携带毒品分乘两辆摩托车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当日2时25分,孙子尔火一行四人行驶至西定乡旧过村委会勐安查缉点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海洛因6287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91克。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子尔火运输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孙子尔火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孙子尔火提起犯意并纠集他人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孙子尔火判处并核准死刑。另对同案被告人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罪犯孙子尔火已于2013年6月2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 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黄红中系累犯,王玉在涉嫌贩卖毒品被采取强制措 施期间继续贩卖毒品,均罪行极其严重(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红中,男,汉族,1970年9月21日出生,农民。1998年7月13日因犯抢劫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6年9月3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王玉,男,汉族,1980年8月4日出生,无业。 2010年5月26日,被告人黄红中在广东省东莞市雇请车辆,指使王桂军(已另案判刑)乘车将所获毒品带至辽宁省大连市,自己另乘飞机返回大连市。王桂军将毒品运至大连市后据为己有,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62克。同月31日,王桂军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从王桂军的房间搜出甲基苯丙胺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克。同年8月9日,黄红中在大连市一饭店门前向他人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克、“麻古”克、海洛因克。 被告人王玉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09年12月被抓获,2010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6月10日被监视居住。2010年上半年,王玉在大连市先后2次从被告人黄红中处购买共计370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后王玉通过吴小利(同案被告人)结识了王辉明、廖友全(均系同案被告人)。同年7月,王玉、吴小利与廖友全、王辉明商议合作买卖甲基苯丙胺,由王玉出资,王辉明被留在大连市作人质,廖友全到四川省购买甲基苯丙胺运至大连市卖给王玉。同月28日,廖友全携带甲基苯丙胺乘车到达大连市与王玉交接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廖友全处搜出甲基苯丙胺克,从王玉处搜出“麻古”克。

(整理)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1、接受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不同阶段,办理 委托手续所用的文书有所不同。 2、向侦查机关了解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3、办理会见当事人的有关手续。 4、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 5、和经办人员交流律师对案件的看法。 6、如有取保候审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7、了解案件进展。 8、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 9、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等。 10、再次会见当事人,探讨案件情况。 11、和公诉机关交换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12、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 13、会见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在法庭配合律师工作的相关事项。 14、开庭前准备,研究整个案件情况,起草辩护意见。 15、开庭(可能多次)参与庭审辩护。 16、向法院提交最后的辩护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观点。 17、不定期的解答家属和亲友的询问。 18、参与法院的宣判工作,领取判决书。 19、告知当事人亲友判决书内容, 并就判决向当事人亲属作出说明。 20、回访被告,询问被告对判决的意见,并询问其是否同意由律师代写上诉状,代为提交上诉状。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之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起,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法律咨询,与侦查机关交涉。 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法律咨询,将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 利,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行核对和修改;对于侦查机关的鉴定结论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712867372.html,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都各有特点 从已生效的268件327人毒品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仍以无业人员为主,无业人员为202人,占61.8%。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文化205人,小学、文盲或半文盲96人,两者占92%。受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加上一些外来人员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更是因为贪图毒品犯罪的高额利润,外来务工人员(指具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贩毒数量急剧上升,人数达71人,占21.7%,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犯罪分子呈现明显区域特点,以四川、贵州、江西、湖北为主,其中四川、贵州两地为188人,占57.5%。浙江省内74人,占22.6%,其中瑞安本地34人,占10.4%(详见图三)。 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占88.17%,未成

年贩毒也不少。生效判决中,未成年犯52人,占15.9%。从犯罪人员性别结构来看,毒品犯罪中女性犯罪已不容忽视,女性逐渐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变成实施者。生效判决中,女性19人,占6.98%,高于全部犯罪案件女性比例的3.4%。 2、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以海洛因为主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而且较高的科技含量对侦查机关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大麻、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甲基苯丙暗胺、三唑仑、吗啡等应有尽有,但海洛因仍占据“大壁江山”。 图四:生效判决案件中毒品种类分析 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其他合计 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

监狱案例分析

监狱案例分析 网上这样的题太少了,不好找,为了和朋友们交流,我特搜集了一些题型,以方便大家。 案例分析 一、罪犯刘某正在监狱服刑改造,1998年夏季,刘某纠集10余名罪犯,围攻、殴打监狱人民警察,并裹胁他犯参加,不允许其他罪犯参加正常生产、学习及劳动,造成监内秩序非常混乱,影响极坏。 问:1、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答:刘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因为刘某的行为符合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2、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如何处理? 答: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立案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罪犯张某,27岁,因盗窃一头耕牛,被判处有其徒刑10年。张某对判决不服,在服刑期间,多次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驳回上诉,张某仍继续申诉。监狱对张犯的申诉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量刑不当。 问:1、张某的申诉多次被人民法院驳回后,张某继续申诉,监狱应如何处理? 答:罪犯张某的申诉,多次被人民法院驳回后,张犯继续申诉,应当允许,监狱对其申诉应当照转,不得扣押。 2、监狱根据罪犯张某的申诉,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应如何处理? 答:监狱根据张犯的申诉,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提请复查。

三、陈某在着手强奸妇女孙某的过程中,孙某反抗,正在厮打时,孙某的丈夫卫某从外回家看见,顺手操起一根木棒,猛砸陈的后脑,致陈某死亡。 问:1、卫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卫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因为卫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2、卫某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卫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罪犯王某,199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此,监狱于199年4月提出假释建议,由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王某被假释后,在考验期内,发现其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案罪,未经人民法院判决。 问:1、对罪犯王某适用假释是否恰当,为什么? 答:对王某适用假释恰当。根据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2、王某被假释后,在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 答:罪犯被假释后,在考验期限内,发现还有漏罪未经判决,应撤销假释。 五、李某私接高压线在河中电鱼,虽经他人劝阻,但李某置之不理,致使一名在河边洗衣服的妇女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1、李某的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犯罪?

找一些关于毒品的例子

找一些关于毒品的例子 【篇一:找一些关于毒品的例子】 小蒋是南铁公安处乘警支队查缉小分队的惟一一名女乘警,在队里,小蒋经常向有查缉经验的乘警讨教,学到了不少缉毒本领,她第一 次上车查毒品时就查获一名女旅客身上所带的1200多克海洛因。 今年1月16日20时10分,由昆明开往桂林北的2056次列车运行 到罗平至威舍间时,小蒋和查缉分队的成员在列车上开展查缉工作,当小蒋一人查缉到5号车厢67号位置时,发现一名20多岁的女旅 客神色有些慌张,目光刚与小蒋相遇,就赶紧低下头。小蒋觉得这 名女旅客一定有问题,就不动声色,坐到该女旅客旁边的空位上, 与其攀谈起来。 在交谈中,小蒋得知女旅客叫王霞,福建省武平县平川镇人,今年 22岁,她自称是做钢材生意的。但在交谈中,小蒋发现王霞对钢材 市场上的事根本就一窍不通,心里便有了底。在列车转弯时,小蒋“突然”碰了一下王霞,发现其身上硬邦邦的,似有东西绑着。当小 蒋碰到王霞身上时,王霞闪电般地闪开了,神态极不自然。“你身上 带的是什么东西?”小蒋厉声问。 “没有呀!”王霞边说,边惊慌地站了起来。小蒋立刻通知查缉队, 几名乘警迅速赶到,由小蒋带王霞到车上的卫生间进行脱衣检查。 小蒋从王霞的身上穿的一件黄色方格马夹中查出用白色塑料膜包装 的毒品海洛因共76节。经检验,这些毒品净重1298.5克。 后可得到5000至10000元的报酬。今年1月12日,王霞得到李某给的1000元路费后,乘坐355次 列车到达昆明,住进了一家小旅社。1月16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另一名男子叫王霞穿上一件装有 76节毒品海洛因的黄色方格马夹,并叫她乘坐汽车到师宗,并于下午6时15分在师宗站乘坐昆明开往 桂林北的2056次列车,没想到被乘警查获。 【篇二:找一些关于毒品的例子】 案例一: 拿性命交换短暂的快乐,荒谬! 24岁,正值豆蔻年华。而冯丹满24岁生日不到十天,却因一针海洛因命归西天。 曾经的冯丹人长得漂亮,还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2002年3月,她被好友拉出去玩染上毒瘾。2003年5月,因吸毒被公安部门抓去 强制戒毒,后在恋人的鼓励下戒掉了毒瘾。

浅析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及时间表

浅析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及时间表 查看( 28 ) / 评论( 0 ) / 评分( 0 / 0 ) 常常有嫌疑人的家属,对于亲人突然被抓进了看守所以后就不知所措,“有病乱投医”,不知道下一步会什么样,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做,常常是着急上火,却又无所适从,现笔者将一般的刑事案件(以一般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为例)从立案起到判刑及释放做一个大概的评说,供大家参考: 一、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

宋冬野吸毒事件

10月13日,民谣歌手宋冬野因吸食大麻被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的侦查员抓获,10月16日,抓捕现场视频首度曝光,宋冬野在视频中透露自己因演出结束后别人抽大麻、为了创作找灵感而沾染恶习。 宋冬野被抓捕经过曝光吸食大麻隐瞒妻子 10月13日上午9点,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到群众举报,朝阳区某小区有人吸毒,侦查员来到嫌疑人暂住地附近,等待了半个小时之后,发现一辆快递车到达楼下,嫌疑人十分小心,要求在家里收货,于是侦查员追了上楼。 这名嫌疑人就是民谣歌手宋冬野。面对侦查员,他先是表示该包裹是他代替别人收的,后来又承认是自己买的大麻,总额4000多元,经侦查员鉴定,该批以黑茶为包装的大麻总共56.95克。宋冬野承认,自己是从微信上的一个联系人手中买下的,已经买过多次,对方每次都会用不同的地址发货,自己也不清楚此人究竟在哪里。他还表示,每次吸食大麻都是背着妻子的,因此妻子对此并不知情。 随后,侦查员对宋冬野进行尿检,称大麻阳性。此后,宋冬野承认书房内的包里还藏有大麻36.76克。一小时后,宋冬野被带往公安局。 宋冬野何以染上毒品?“听圈里说能带来灵感” 宋冬野承认,自己在两年前就开始吸食大麻,因为“听圈里说这东西能给创作带来灵感,就试了一下,没想到欲罢不能”,被抓的前两天,他还因要寻找写歌词灵感而吸食了大麻。但实际上,专家指出,使用大麻一段时间后,大脑会出现幻觉,因为毒品会刺激人的中枢神经,所谓灵感,其实是病态反映。

除了所谓的找灵感,宋冬野还表示,有的时候是演出完了之后,看见有别的人抽,至于别人是谁,宋冬野只说:“圈子里有谁我不知道。”宋冬野还表示,他与妻子今年8月登记结婚,原本以为结婚以后可以戒掉毒瘾,开始新的生活,没想到事与愿违,在该视频中,宋冬野很懊悔:“教训来得特别是时候,我可以以后再也不碰这个,我坚决不会再碰这个。”目前宋冬野被行政拘留。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苏高法【2011】175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高法【2011】175号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为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毒品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大连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关于毒品种类、数量的认定问题 第一条毒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明确管制的其他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 毒品名称的认定应当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及相关国际公约为依据进行规范表述。 第二条认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并以克或千克为计量单位,不以纯度折算;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对查获的毒品进行含量鉴定。 第三条涉案毒品系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可以参照《非法药物折算表》将涉案毒品折算成海洛因后,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刑罚。 第四条涉案毒品为不同种类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累计后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刑罚。在裁判文书中只客观表述涉案不同种类毒品的数量。如果数量累计后应当跨刑阶适用刑罚的,可以在法律文书中综述认定为“数量大”、“数量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第五条在毒品灭失情况下,仅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且又翻供的,不应仅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定案。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者与毒品交易另一方的供述相互印证,并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才能定案。此种情况下认定毒品数量应当坚持“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对案件所涉毒品数量的大部分系依言词证据认定,查获毒品的数量与判处死刑的标准差距较大的,判处死刑应特别慎重。 第六条办理“麻古”、“摇头丸”等颗粒类毒品已灭失的案件,可在认定相关毒品粒数的前提下,结合本案查获的同类毒品的重量,依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推算出涉案毒品的重量;如本案未查获同类毒品,可结合本地区近一年来查获的同类毒品的重量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推算出涉案毒品的重量。对已灭失的涉案“麻古”“摇头丸”等颗粒类毒品的成分、含量,可结合本案查获的同类毒品的成分、含量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予以认定;如本案未查获同类毒品,可结合本地区近,一年来查获的同类毒品的主要成分、含量依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予以认定。 第七条对于以贩养吸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购买毒品的数量与查获的及已经贩卖的毒品数量问存在较大数量差的,依照购买毒品的数量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量刑时可以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理的吸食量酌情从轻处罚。 购买毒品的数量与查获的及已经贩卖的毒品数量间,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理的吸食量后,不存在较大数量差的,依照查获的数量和已经贩卖的数量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 购买毒品的数量刚达到“数量大”、“数量较大”、“情节严重”起点,依照查获的和已经贩卖的毒品数量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量刑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二、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问题 第八条走私、贩卖、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千克以上或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又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者酌定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可以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一个案件中拟判处2名以上被告人死刑的,应当有特别充分的理由。 第九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

2016年管理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2016年管理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一、某校决定采用“满勤给奖”制度来加强管理,出满勤的发奖金20元,如果上课、教研组活动、政治学习一次缺席、两次迟到者,该月就没有奖金。这种办法实行后第一个月效果很好,无人缺席、迟到,教学秩序趋于正常。 两个月后,工作一直认真负责的王老师,因患病请假2天,病未痊愈,就来上班了,却被扣发了当月的奖金;李老师经常是小病大养,自由散漫,实行“满勤给奖”后,人是来了,课也上了,但教学效果差,奖金却照拿;赵老师在月初的第一周就迟到2次,在他看来,一个月的奖金已经没了,于是在后几周的工作就随随便便了,何必准时来上班呢? 针对上述案例,你对“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有何看法?你认为应该怎样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分析 (1)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对教师不适合。 (2)其主要理由:不符合教师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教师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教师工作有松散化和弹性化的特点等。以全勤奖激励教师,不会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3)激励教师应关注教师对职业成就的需要,也就是鼓励教师搞好教学工作本身,而出全勤的教师并不能说明教学工作就是优秀,激励方式要适合教师工作的性质。 (4)本案例是实际应用型的案例,分析思路可以是开放性的。以激励理论(双因素理论等)或学校组织特点等分析都是可以的。但以上的答题要点要包括进去。 二、报载:“欧盟委员会2003年9月8日宣布,欧盟将从本月30日起实行

更为严格的烟草警示规定,要求烟草生产厂家用黑色大号字体将警句印刷在白底香烟盒上,警句在烟盒正面所占面积不得少于30%,背面不得少于40%。警句包括:‘吸烟会造成慢性疾病和痛苦死亡’及‘吸烟会引起性无能’等14条”。 你认为这种做法会有效吗?其心理依据是什么? 分析 (1)欧盟对于烟草的警示做法会有效的。 (2)其心理依据主要是:关于态度改变理论中的认知不协调理论。 (3)根据认知不协调理论,要改变人的态度,先要使其产生认知不协调。在烟盒的重要位置明确标明吸烟的危害,就是引起吸烟者认知上的注意,使其认知与以前的认知及行为产生不协调。这样就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改变原有态度。不去吸烟或减少吸烟,使其认知与行为协调。二是不改变态度。但是为吸烟的行为寻找一种辩护理由。 三、某校三位青年教师同时进校任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业余时间关系密切,引起学校一些人的议论。一次,学校定于晚上召开全校职工大会,三位青年教师为看一场难得的音乐会,分别请假。这件事使学校领导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就要制止这种小团伙的发展,严肃处理这次音乐会事件。另一种认为:他们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扣“小团伙”的帽子。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 你认为哪种观点是正确的?请分析原因? 参考答案: 该校三位青年教师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简单扣上“小团伙”的帽子。他们借故不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而去听音乐会的行动是不正确的,应予以帮助教育。其原因如下:正式群体之中应该允许非正式群体存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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