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监管的各类排污单位。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办法》

(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十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保护条例》

三、检查方案和频次

(一)抽查基数及比例。市级环保部门至少按照 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 5%的重点污染源、15%的特殊污染源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至少按照 1:10 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 25%的重点污染源、30%的特殊污染源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抽查)。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也可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二)抽查频次。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的观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检查结合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一并进行。

除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特别要求外,不进行专项抽查。

根据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特别要求开展专项抽查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一年内不重复进行。

(三)抽取方式。“双随机”抽取工作全程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开展,省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检查对象的监管单位或受委托实施检查的监管部门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各级自行发起的抽查计划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

(一)自动监控设施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验收联网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情况;

(二)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执行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清洁生产、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厂区综合环境情况;

(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稳定运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稳定运行;

(四)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及建设情况,重大变更是否履行环保手续;

(五)环境应急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应急设施和措施是否完善,应急物资与设备是否配备;

(六)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填报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性、收集运输规范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七)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安装在线设施的检查运行情况、检查企业噪声达标排放情况、检查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安装在线设施的检查运行情况;

(八)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九)核与辐射安全类的检查: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部分变更、注销、重新申领等是否按要求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进口是否经生态环境部审批,转让是否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转入后是否按规定时限向环保部门备案;废旧放射源送贮后是否按规定时限向环保部门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跨省使用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放射性同位素是否单独存放,是否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贮存场所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放射性同位素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放射源是否在指定位置使用;放射源是否有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是否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是否进行登记、检查,是否账物相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入口处、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运输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辐射工作场所是否设置了安全和防护设施、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辐射工作场所是否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是否按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项目是否全部履行环评手续;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是否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辐射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按要求验收合格;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是否经省级环保部门批准。

五、结果处理

(一)对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规定的结果处理

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至十八条处罚;

(二)对违反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结果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处罚;

(三)对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结果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处罚;

(四)对违反环境应急管理规定的结果处理

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处罚;

(五)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的结果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至八十七条处罚;

(六)对违反核与辐射安全类管理情况的结果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至五十九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至五十九条。

六、公示制度

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资料非正式文件,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_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

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 版),各 业务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 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 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 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 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 1.检

编制红头文件格式

编制红头文件格式 1、作业目的 红头文件是以其文件首页主题为红色而得名,表明它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红头文件是公司为了管理的需要,制定的针对一时或一事或者执行有关政策的具体措施、方法、决定、意见等。 关于文件以红头文件还是普通通知下发,主要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发文主体而定。 2、红头文件分类 2.1、发布性红头文件:用于发布公司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大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决定;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2.2、任免性红头文件:用于公司内部人事任免和聘用等事项。 2.3、批复性红头文件:用于对下属企业上报文件的批复。 2.4、请示性红头文件:用于对政府部门请示上报或协调性文件。 3、红头文件格式 3.1、组成红头文件的各要素 组成红头文件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红头文件首页红线以上部分为眉首,红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部分称为主体,主题词以下部分称为版记。 3.2、眉首部分格式 3.2.1发文单位:公司公文的发文单位《*****有限公司》,由红色字体标示。使用时由集团行政办或分公司综合办统一印制,宋体,定号不限。 需要注意的是请示性红头文件为上行文,发文单位比普通红头文件低55mm 左右,一方面方便政府部门批示,另一方面也表示尊敬。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3.2.2发文字号:与发文单位标识下空1行,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如太原市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对内下发管理制度,代字“并阳办字”)、年份和序号

组成,用仿宋三号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不加“第”字(如太原市阳光实业有限公司3号文件编为—“并阳办字﹝2014﹞3号”)。 3.2.3下划线:由红色下划线划出。 3.3、主体部分格式 主体部分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成文时间、印章等组成。 3.3.1标题位于红色下划线下空1行,用宋体二号组成,可分为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3.3.2 主送单位: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但公告、通告等属周知性公文没有主送单位。 3.3.3正文 首页必须显示正文,正文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开始排列,每自然段开头左空2字,回行顶格。 3.3.4附件 公文中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正文中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数字上下要对齐。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公文的附件号。如转发或引用的附件为正文配套资料或内部资料,发文时不加日期,如转发附件为发文单位以外的文件,保持原有的格式及日期随正文下发。 3.3.5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0”写为“○”。成文时间距上文空3行,右空4字。成文时间确定的原则如下: 1)、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华侨回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华侨进出境 【发文字号】深侨办[2014]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4.09.11 【实施日期】2014.09.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深侨办〔20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粤侨办〔2013〕5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1日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要求恢复已取消的户籍,回到原户籍注销地长期居住、生活,或符合条件的华侨(包括未曾在国内入户的华侨)回国在非户籍注销地长期居住、生活。 华侨因临时回国探亲、治病、旅游,申请回国定居的,一般不予受理。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华侨申请回国定居,原则上应在原户籍注销地申请。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在非原户籍注销地申请定居。原注销户籍为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集体户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今年要力争随机抽查事项实现100%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有检查职责和权力的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政府或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依托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单位X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法律依据、时间、范围、比例等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在8月31日前把本单位的X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 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备案。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要结合我区的实际,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单位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尽可能一次性完成检查。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国家部委、自治区、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

市公安局红头文件报告请示式样模板范例

菏泽市公安局文件 菏公发〔2×××〕××号签发人:×××关于××××××的报告(请示) 市政府(省公安厅): ×××××××××××××××××××××××××××××××××××××××××××××××××××××××××××××××××××××××××××××××××××××××××××××××××××××××××××××××××××××××××××××××××××。 菏泽市公安局 2×××年×月×日 (印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抄送:××, ××××, ××, ××××。 菏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年×月×日印发(注:此栏调至偶数页底端) 公文格式式样之四:

菏泽市公安局文件 菏公发〔2×××〕××号 关于××××××的意见(决定) ×××: ××××××××××××××××××××××××××××××××××××××××××××××××××××××××××××××。 ××××。 菏泽市公安局 2×××年×月×日 (印章)

抄送:××, ××××, ××, ××××。 菏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年×月×日印发承办单位:××××承办人:×××(注:此栏调至偶数页底端) 公文格式式样之五: 菏泽市公安局文件 菏公通(复)〔2×××〕××号 关于××××××的通知(通报、批复)

×××,×××,×××: ××××××××××××××××××××××××××××××××××××××××××××××××××××××××××××××××××××××××××××××××××××××××××××××××××××××××××××××××××××××××××××××××××××××××××××××××。 菏泽市公安局 2×××年×月×日 (印章) 抄送:××, ××××, ××, ××××。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行政许可收实施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深公(治)字[2007]30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7.06.22 【实施日期】2007.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 审批及工程验行政许可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公(治)字〔2007〕304号2007年6月22日) 《深圳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一、行政许可内容 新建和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含离行式自助银行、离行式大堂自助柜员机)、金库(含保险箱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 二、设定行政许可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令第86号)。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经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04); (二)《银行金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03-2000); (三)《防弹复合玻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65-1997); (四)《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18-2004); (五)《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565-1998); (六)《机械防盗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3-94); (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2000年6月16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第12号); (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 (九)《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 (十)《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08-2001);

浙江省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浙江省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提高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全省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对照随机抽查相关业务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本细则适用于对抽查清单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的监管工作。 (三)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由法规处牵头、其它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职能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及对市县局本业务条线工作的指导、协调。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以下简称“抽查系统”)进行。抽查事项清单公告、抽查计划制订公布、检查对象名录库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抽取、具体检查任务下达、检查前预查比对、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及公示、后续处置与考核管理、数据存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均应当在抽查系统操作实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检查结果信息,自动共享交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二、“一单两库”建设 (五)省商务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形成《浙江省商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布。 (六)清单中的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 (七)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厅相关业务处室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梳理本业务条线企业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建立,并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对照检查事项清单和建库标准,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个添加等方式,在抽查系统中建立本辖区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

进,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既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也要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二、方法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科学监管方式,指导执法检查行为,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 一、主要目标 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二、任务安排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监管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程序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县应急局持证人员是随机抽查的主体。从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一组执法检查人员一般由1名副局长带队、其他具备执法资格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1-2名安全专家组成。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求,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作为监督检查的对象。 (三)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前,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明确具体的现场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和同类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实施检查。同时,要按照一企一册原则,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执法检查的结果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的规定,通过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示。对构成重大隐患的的问题,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检查人员职责分工 检查组所有人员分工协作,履行各自职责。具体职责如下:(一)执法人员 1、按照《问题汇总表》下达执法文书,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时进行跟踪复查; 2、负责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问题整改。 (二)安全专家 1、要对照检查标准开展检查,所有问题必须明确相关依据,并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汇总表》; 2、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拍照或者协调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取证。 (三)专职联络员 具体负责执法保障、执法配合等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与被检查企业联络,安排检查行程,安排执法车辆等。 五、执法程序 一、检查准备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 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劳[2004]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4.02.05 【实施日期】2004.02.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的通知 (2004年2月5日深劳[2004]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安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保安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经调研论证制定了《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现印发施行。

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 1 职业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保安员的申报条件、从业资质、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的基本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除高级保安技师以外其他各等级保安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相应的职业培训。高级保安技师的职业规范另行制定。 2 职业概况 2.1 职业名称 保安员 2.2 职业定义 保安员是指由保安服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依法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2.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保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保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2.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2.5 职业能力特征 2.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2.7 培训要求 2.7.1 培训期限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最新)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X府办〔X〕7号)和《X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府办函〔X〕1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是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

红头文件格式规定、模板

丰都县第三中学文件 三中字【2014】6号 关于下发解聘校园保安张武同志的 通知 学校各处室及年级组: 张武在受聘为我校校园保安工作期间,曾经于2013年9月2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我校相关规定,擅自离开(门卫)工作岗位,受到了公安局校保大队领导当面严厉批评和学校责任金处罚与批评,但张武不思改变工作作风,又于2014年10月9日晚22:30至24:00期间,学校领导带领部分教师代表先后3次巡查张武应该在的岗位——男生公寓值班岗时,发现张武3次均不在岗,造成男生公寓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当晚共计三个班11名学生大大方方从公寓大门外出翻越围墙到街上上网,被公安机关与校方联合逮住,对学校声誉造成极大影响,为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增强责任意识,经我校集体研究决定:解除与张武劳动聘用关系,终止聘任劳动合同。签订解聘协议书,自2014年10月16日起生效,工薪及福利等同时截止,此后张武和我校双方不再存在任何政治经济等关系。自2014年10月16日下午18:00前,张武应按我校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及全部工作交接手续,请各处室协调安排好相关人事工作。 丰都县第三中学 2014年10月16日 主题词:通知解聘 送发:各处室年级组 丰都县第三中学 2014年10月16日 共印15份

公文排版样式 文头的字体:一号黑体字、加粗、红色、居中、字符间距为1.7磅发文字号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 标题的字体:三号黑体字、加粗、黑色、居中 主送机关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 正文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首行缩进2个字符、1.5倍行距附件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首行缩进2个字符、1.5倍行距作者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右对齐 日期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右对齐,“零”可写为“○”注释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黑色 主题词的字体:三号黑体、黑色、加粗 抄送机关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 印发说明的字体:四号仿宋体、黑色 印章上不压正文,下压日期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现状分析与改进的调研报告

目录 一、公安机关警力合理配置的基本理论及规范要求 (1) 二、警力配置现状调查 (4) 三、警力配置现状分析.......................................................................................... (一)警力资源短缺,警力配置相对不足,派出所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二)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辖冲突,影响了派出所警力资源的整合利用。 ...................................................................................................................................... (三)民警年龄结构老化、身体较差、素质偏低,制约了派出所整体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派出所领导和内勤民警设置过多、机关化倾向明显,弱化了派出所的实战功能。...................................................................................................................... (五)警种分工、职能分工、工作分工过细,派出所警力不足和警力浪费现象并存。.......................................................................................................................... (六)多头管理,警令政令不统一,以及非警务活动过多等,导致派出所警力资源浪费。.......................................................................................................................... (七)群防群治力量缺乏有效组织,缺少一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相匹配的辅警队伍。......................................................................................................................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 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籍 【发文字号】深人发[2002]7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日期】2002.10.16 【实施日期】2002.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 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 (2002年10月16日深人发[2002]70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规定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来深服务和投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籍人士及其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为其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 (一)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省、市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二)对我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四)由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五)在企业(含高新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六)在深圳市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以及投资额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深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七)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人士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版),各业务

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 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照模板填写;其他主体按照模板填写。2.各

深圳市集体户口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附表 深圳市集体户口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请认真阅读背面须知) 深圳市公安局2006年12月制(可自行复印)

深圳市集体户管理须知 一、集体户的开立 凡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开立;按照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住址必须使用规范的门牌编号;一个地址只能开立一户,在同一地址办公的关联组织应合为一户;开立集体户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无法定代表人情况下的负责人签署;申请开立应向公安派出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房产证明或经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集体户管理员 凡辖区公安派出所认为有必要,经公安派出所要求,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担任集体户管理员;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管理员;集体户管理员应向公安派出所备案;集体户管理员应为深圳市常住户口居民,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无不良记录;集体户管理员负责集中保管户口簿,协助公安机关的管理工作,代办部分户政业务;申请备案或更换只需提供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人事内保部门负责人可以签署)。 三、集体户的整体变动 1、单位整体消灭或实际处于消灭状态的,应由集体户管理员或户内成员及时向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依据户内成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2、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及时整户迁移,由拟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受理,提供户口簿,按第一条要求提供材料。 3、单位整合、分拆的,参照上述要求办理集体户的有关事务。 四、其他事项 集体户管理中的其他事项,按照公安派出所的要求办理。 深圳市公安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年开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开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___》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xx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___》(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

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 ___,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 2、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方式方法 (一)随机抽查主体 教育局。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 抽查内容: 主要包括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检查、教育收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 (三)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

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3、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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