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行业作风整治会议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医院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纪收到惩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有效执行,行业作风更加严明,医院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在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实现院内医保检查全覆盖。由医保部门督导临床科室,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务人员,重点检查故意忽略认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它违法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医院的各科室,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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