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内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内容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内容

1、检验机构应当拥有计量认证能力,完善相应的实验室资源,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足够的质量检验人员和计量认证人员有足够的经验,有能力开展计量认证工作。

2、检验机构应具备与其所要检验产品相关的技术文件、技术指南、标准等,并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建立符合性认证检验程序;

3、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计量技术手段,确定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4、检验机构应当对认证抽样制度、抽样执行程序、抽样检验程序、统计分析手段、技术评定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

5、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析、评定,确定质量水平,进行防止和改善措施;

6、检验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的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工作流程,全面说明各项检验程序、抽样程序、数据处理方式及质量报告编制等;

7、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发布质量报告,并组织报告审核,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8、检验机构应当组织技术讨论,培训技术人员,完善技术档案,加强技术交流和沟通;

9、检验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确定全面的质量目标,并对质量和认证的有效性进行检验评定、全面性评价。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1)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一总则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以下简称计量认证)。为实施计量认证,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提出了通过计量认证要进行的准备及计量认证考核的标准,它也说明了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计量认证考核评审时,判断能否通过计量认证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本规范不涉及计量认证考核评审后的监督检查问题。 2制定本规范依据的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制订本规范时还参考了ISO/IEC导则25:“对测试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导则38:“验收“验收测试实验室的基本要求”等国内外有关的实验室认证文件. 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也适用于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其它类型的实验室。 二计量认证步骤 4计量认证的申请 4。1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 4。2申请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申请书;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 5计量认证的准备 被认证单位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方能进行正式考核评审。 5。1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必须按本规范附录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手册》编写导则”的规定编写 5。2制订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如果由本单位负责校验,则应制订校验方法,以作为校验时的工作文件。对于试验设备,一般由本单位检验,亦应制订检验方法.这两种工作文件应都按本规范附录2:“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编写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的要求”来制订。 5.3编写检测实施细则 应按本规范附录1第48条的要求制订检测实施细则。如果现有“检测方法”的内容已满足第48条的要求,可以不再另行制定检测实施细则。 5。4检定仪器设备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本规范附录3:“关于在计量认证中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验和检验的规定”进行检定(或校验、检验),并按规定贴上标志.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 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 材料后,应在三十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颂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第十六条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公布其机构的名称和检验范围。 第十七条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项目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单项计

计量认证流程及要求

计量认证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此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简称“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涉及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以及法律等各个领域的知 计量认证一般都分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 第一方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自身进行测试能力的自我评价或鉴定; 第二方认证:检验机构的用户对提供测试服务的质量确认; 第三方认证:由专门的认证机构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对检验机构的测试能力进行考核,就是通常所称的既计量认证。 二.术语 1.计量(measurement)是用法制和技术手段保证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 2.认证(accredidation)是甄别合格和任命之意。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1993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3935.1-83标准化基本术语中对标准化下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4.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QM)是“对确定和达到质量要求所必须的职能和活动的管理”。它是为保证和提高工作质量所进行的工作调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的总称。 5.计量基准计量基准是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的简称。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6.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计量标准器具的简称,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它是把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将测量结果在允许范围内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重要环节。 7.量值传递量值传递是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计量检定(或其它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测对象的量值准确可靠,这一过程称之为量值传递。

实验室计量认证的基本知识及质量手册所涉及的内容讲解.doc

实验室计量认证的基本知识及质量手册所 涉及的内容讲解 实验室计量认证的基本知识及质量手册所涉及的内容讲解从今年七月份开始到 十月份,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工作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从省上来了不少专家,对我们试验室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尽管前期我们试验室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是在审查中也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也看到我们和省内部分试验室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必须强抓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多向省内其他试验室学习。加强我们试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管理方面多加强和基层人员的沟通和多听基层人员的意见。通过这次认证工作,在我们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中存在的大量问题的暴露了出来。尤其对计量认证工作,缺乏学习和了解。在前期准备中无从下手,对计量认证了解很浅。更不要说去建立和完善了。所以今天我把今年计量认证工作中我所学到的一些知识和大家分享,有什么错误和问题也希望大家能积极提出,让我们共同学习。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计量认证中的一些知识: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 CMA? CMA 是 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

/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四、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 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

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计量认证应知应会

计量认证应知应会 1、质量方针: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科学公正,质量第一;持续改进,用户满意。 2、质量目标:为用户提供一流的质量服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合理,达到检测数据差错率0,顾客满意率98%以上,检测及时率达到95%以上。 3、什么是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考核。 4、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人员、仪器设备、检测时的环境条件、检测方法、样品的状态 5、简述为达到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检测站应采取的措施? ①编制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应完全覆盖该站所有业务活动范围,覆盖《评审准则》中所必需的要素。 ②要认真贯彻和实施质量体系文件,严格按规定去做 ③实施质量内审程序,自身检查发现差错的情况,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 ④通过管理评审不断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6、什么叫周期检定? 周期检定是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其中,相邻两次周期检定的时间间隔称检定周期。 7、什么是期间核查(或称之为运行检查)? 是指检测设备在两次校准(检定)期间,为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按规定的程序对其执行的核查。通过期间核查可以增强实验室的信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8、如何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在质量手册中站长的公正性声明) 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公正的立场,严格执行标准,保证出具数据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②公司按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JT/T478-2002《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与实施了质量体系。在各项质量活动中严格按《质量手册(第三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对检测工作质量实施全过程全要素控制,能够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③公司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应遵守“三不得”的规定,一是不得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二是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三是不得参与和检测车辆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公司工作人员应当自觉自律,抵制商业贿赂。 ④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及相关规定,对车主或受检方声明保密的检测物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车主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漏、扩散,也不得用于本公司的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 9、质量体系文件有哪些组成?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外来的技术标准 10、本站检测设备的状态标识有几种? 共三种:绿色----合格黄色-----准用红色-----停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 CMA(中国计量认证)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一 种计量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体系。该认证旨在评估和认可机构的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操作程序,以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CMA认定评审准则则是评估机构是否符合CMA认证要求的一系 列准则和标准。 CMA认定评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技术能力:评估机构的技术人员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独立进行有效的检测工作。评审准则还要求机构具备先进的 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能够有效地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质量管理体系: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实施过程,以确保检测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此外,评审准则还要求机构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方法和标准:评估机构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要求,是否具有一致性和可重复性。评审准则还要求机构能够对新兴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应用。 质量记录和报告:评估机构是否能够准确记录检测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结果,并能够提供详细和准确的检测报告。评审准则还要求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保密措施,确保测试结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审核和评估: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审核和评估机制,能够对检测过程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审核和评估。评审准则还要求机构应定期组织第三方的评估和认证,以确保机构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CMA认定评审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机构的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符合CMA认定评审准则的评估和认证,机构能够获得CMA资质认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合作机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CMA认定评审准则只是评估机构是否符合CMA认证要求的工具,只能作为参考依据,不能代表机构的全部实力和能力。因此,在选择机构进行检测时,除了查看其是否具备CMA认证

CNAS认证和计量认证基本知识

CNAS认证和计量认证基本知识一、CNAS定义 CNAS认证: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英文缩写 CNAS英文全称: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C — China N — National A — Accreditation S — Service 含义: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它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二、CNAS认证的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

构认可;•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 •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人员认证机构认可;•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三、中国CNAS认证与国际组织互认: 1.国际认可论坛(IAF)互认 2.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实验合作组织互认中国CNAS认证与区域组织互认: 1.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互认 2.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互认四、申请实验室认可的原因:进行实验室认可,可以提高实验室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出具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加顾客对实验室的信任。具体而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准则开展校准/检测的

技术能力。(2)增强实验室在校准/检测市场的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 (3)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4)列入《国家实验室认可名录》,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5)可在实验室认可项目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五、实验室认可机构介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唯一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心是

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进行计量确认的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进行计量确认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量认证对象的组织与管理:评估机构是否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是否建立了符合相关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机构内部管理的合规性。 2. 质量体系:检查机构是否有完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以及是否按照这些文件执行质量控制和保证活动。 3. 人员:评估机构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并确认他们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 设施和环境:检查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如温湿度、洁净度、电磁兼容性等)是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并确保实验室的设施布局合理,能够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核实仪器设备是否经过合法的校准或检定,并拥有有效的校准证书;检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以及是否有适当的操作和使用记录。同时,确认机构是否使用了适当的标准物质,并且这些物质的校准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6. 量值溯源和校准:确保所有的测量设备都能够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以及机构是否有明确的量值溯源路径和校准计划。 7. 检验方法:评估机构采用的检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并确保方法的选择、应用和结果的解释都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8. 记录、证书和报告:检查机构是否有完善的记录管理系统,包括原始记录、校准记录、检测报告等,并确保这些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9.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评价机构是否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及是否根据审核和评审的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10. 不合格品的控制:确保机构有明确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包括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标识、处理和记录等。 通过上述内容的全面审查,可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是否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从而保证检测服务的质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标准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标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评审准则(试行)宣贯参考材料 陈华康 1 总则 1.1 本准则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而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于2000年10月24日以质技监函[2000]046号文发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简称“评审准则”]。文中明确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实行新的评审准则,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 1021-90)中的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不再作为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 1.2 准则等同采用国家标准《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15481-1995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 1.3 本准则的适用范围为: ①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 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 ③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 为保持与GB/T 15481-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在本准则中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略) 3 定义 (略)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1)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一总则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以下简称计量认证)。为实施计量认证,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提出了通过计量认证要进行的准备及计量认证考核的标准,它也说明了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计量认证考核评审时,判断能否通过计量认证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本规范不涉及计量认证考核评审后的监督检查问题。 2制定本规范依据的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制订本规范时还参考了ISO/IEC导则25:“对测试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导则38:“验收“验收测试实验室的基本要求”等国内外有关的实验室认证文件。 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也适用于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其它类型的实验室。 二计量认证步骤 4计量认证的申请 4.1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 4.2申请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申请书;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 5计量认证的准备 被认证单位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方能进行正式考核评审。 5.1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必须按本规范附录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手册》编写导则”的规定编写 5.2制订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如果由本单位负责校验,则应制订校验方法,以作为校验时的工作文件。对于试验设备,一般由本单位检验,亦应制订检验方法。这两种工作文件应都按本规范附录2:“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编写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的要求”来制订。 5.3编写检测实施细则 应按本规范附录1第48条的要求制订检测实施细则。如果现有“检测方法”的内容已满足第48条的要求,可以不再另行制定检测实施细则。 5.4检定仪器设备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本规范附录3:“关于在计量认证中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验和检验的规定”进行检定(或校验、检验),并按规定贴上标志。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一、前言 二、适用范围 准则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包括实验室、检验机构、计量服务机构等。 三、术语和定义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的机构。 2.计量认证:指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实施和管理进行的认证。 3.审查认可:指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的 审查和认可。 4.评审准则:指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所应遵 循的原则和要求。 5.评审报告:指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活动的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 填写的评审结果报告。 6.评审结论:指评审人员根据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和审查认可工作的评价和判断。 7.评审周期: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的时间范围。 四、评审准则的要求

1.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熟悉评审准则和评审流程。 2.评审应严格遵循评审准则的要求,评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实 施和管理能力。 3.评审应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结果应有据可查。 4.评审应依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5.评审报告应完整、准确、清晰,评审结论应明确、具体,对评审结 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评审流程 1.预评审:评审人员应在评审前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 预评审,确定评审的重点和范围。 2.现场评审:评审人员应按照评审计划和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进行现场评审,了解其计量实施和管理情况。 3.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活动的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 填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等内容。 4.评审结论: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报告和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工作进行评价和判断,形成评审结论。 5.评审结果通知:评审人员应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并给予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6.评审反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以就评审结果提出反馈意见,评审 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第二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法律效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3条明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内容: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3、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证可靠的管理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6条: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单相计量认证。 三、按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以下列条件为前提: 1、要独立于制造、销售或至少对独立研究、开发之外,真正处于公正的地位; 2、要具有适应评价产品质量优略所需要的技术手段; 3、出具的检定、测试数据的可靠性,要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第三章准则释义——管理要求部分 4.1 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和独立的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一、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社会组织要成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 1、需要实验室所在母体的书面授权该实验室对外独立开展检测业务、能独立对外行文、有独立财务账号或账目,独立核算。 2、最高管理者一般应由其法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若不是则需要授权书,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实验室各部门负责人有任命文件。 二、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或校准多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或校准设备设施。 三、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四、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检测/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六、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在检测/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七、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1、实验室应绘制组织机构框图(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 2、实验室要画出管理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 八、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九、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十、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关于发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 No.:00000000000001157 审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验收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难站审查认可细则》的规定,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进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已执行多年,在规范我国质检机构的管理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目前国内和国际形热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少对实验室的重复评审,提高工作的有效性,需要统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标准。依据“关于发送《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质检机构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质技监局认函[2000]209号)文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简称“评审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评审准则”的顺利执行,及时作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评审准则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中的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验收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审查认可细则》中的评审方法和评定规则及评定表,不再作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的依据。 二、“评审准则”在等同采用GB/T15481-1995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 三、为统一评审尺度,配合宣贯工作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将依据“评审准则”的要求,尽快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统一制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标志式样和编号方法、评审用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

计量认证

精心整理 第十二章计量认证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试验室管理基本知识 一、质量管理相关术语 1.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固有的”就是指存在于某事或某物中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2.合格(符合):满足要求。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通常隐含”要求可 3. 4. 行。 5. 6. 7. 8. 9. 的培训;c.重复性和可追溯性;d.提供客观证据;e.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 10.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记录可用于实现和证明可追溯性,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 11.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1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纠正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13.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

二、实验室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1.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法 常用的质量控制方法有:1)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3)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4)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5)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2.能力验证与实验室间比对的概念 1)能力验证活动:用于监控实验室能力的任何实验室间比对或测量审核,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2) 3) 4) 活动。 1. 2. 3. 4. 5. 1 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量值溯源”是指自下而上通过不间断的校准而构成溯源体系;而“量值传递”,则是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而构成检定系统。 2.[计量器具的]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周期检定是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确定检定周期遵循以下原则:1)要确保在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给出的量值准确可靠,即超出允差的风险应尽可能小;2)要做到经济合理,即尽量使风险和费用两者平衡达到最佳化。 应该指出规程中一般给的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缩短或延长,但必须有

CMA认证的要求和准备

中国计量认证英文叫CMA国家计量认证。这是作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最基本的要求。 CMA计量认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实验室的强制要求。所遵循的是“公正、科学、准确、有效”的管理原则。这套标准集中了计量管理专家和众多成功实验室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精华。在建立并有效运行计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参照建立CMA 实验室计量管理体系,在于减少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事故产生的机会,提高检测服务及机构管理水平,并从整体上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 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目前,计量认证已成为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计量认证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计量认证的特点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

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计量认证实施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计量认证评审依据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 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计量认证申请条件: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试行〕宣贯参考材料 华康 1总则 1.1 本准则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而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于20##10月24日以质技监函[2000]046号文发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简称"评审准则"]。文中明确规定,自20##12月1日起,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实行新的评审准则,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JJG 1021-90〕中的评审容和评定方法不再作为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 1.2 准则等同采用国家标准《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15481-1995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中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 1.3 本准则的适用围为: ①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 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 ③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 为保持与GB/T 15481-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在本准则中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略〕 3 定义 〔略〕 4 组织与管理 4.1 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组织和运作方式应保证固定的、临时的和可移动的设施满足本准则的要求。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帐目和独立核算。在这里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的基本含义为—实验室能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并不等于必需有独立的银行户头和XX,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挂靠单位的银行XX,但在挂靠单位财务上,必须有独立的帐目和独立进行核算。 当实验室有临时实验室或现场实验室时,应另有相应的现场测试组织质量体系文件。 4.2 实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有管理人员,并具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利和资源。本条实际上要XX验室应有一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b〕有措施保证所有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和其它会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压力。这里指的压力是包括外部和部的压力。 〔c〕其组织形式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本条的实质是要XX验室的检测过程和结论,不受任何行政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或影响。 〔d〕对影响检验质量的所有管理、执行或检验人员规定其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这一条要求应形成两套组织机构框图,①是对外公布的机构设置框图;②是实验室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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