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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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总公司财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以进一步提升总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适应总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同时为员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职业发展通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天择传媒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工作上勤勉尽责、求真务实、精益求精。

二、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能满足相应岗位的职责需求。

三、具有持续的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的意愿和能力,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第四条财务经理的任职要求

一、取得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金融等经济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综合条件非常优秀的,对其学历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取得中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一、取得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金融等经济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

二、新聘用会计的年龄要求:一般性岗位的会计,年龄不能超过28周岁;主管会计或专业性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会计,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如为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年龄要求可放宽。现有会计人员在总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调配的情况除外。

第六条出纳的任职要求

一、取得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金融等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

二、有意转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出纳人员,应达到会计人员任职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第三章分公司财务经理的聘用

第七条分公司财务经理由总公司委派任命,在行政关系和业务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负责人双重领导。

第八条当分公司财务经理岗位空缺时(包括新设分公司和调整分公司现有财务经理),总公司应首先考虑从公司内部符合财务经理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对其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备选人员名单,填写附件一《天择传媒总公司委派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表》,报送总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领导审批。

总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时,从人力资源市场上进行公开招聘。

第九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经总公司批准同意后的《天择传媒公司委派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表》,下发分公司财务经理任命文件。

第十条总公司在向分公司委派财务经理前,应听取、参考分公司对财务经理备选人员的综合评价意见,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财务经理的任免有建议权。

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经理在同一单位担任财务经理超过五年时,应在总公司不同公司间轮换。分公司财务经理轮换由总公司确定。

第四章会计和出纳的聘用

第十二条各级机构应本着精简、高效、人尽其才的原则配备会计、出纳人员,实行定编定岗。

第十三条新聘用的会计、出纳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各机构要注重和加强财务人员新生力量的引进和培养。

第十四条分公司根据财务部门的岗位编制和工作需求向总公司财务部申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须经总公司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同意,招聘过程由分公司财务经理组织开展。

第十五条在决定聘用前,分公司应将应聘材料(包括应聘人员的简历、证件复印件、笔试面试的记录及成绩等)交总公司财务部复核。机构所有财务人员经总公司财务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六条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一般情况下,同一财务人员连续担任同一财务岗位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第五章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分公司财务经理的绩效考评

一、分公司财务经理的绩效考评实行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双重管理。

二、总公司财务部建立对分公司财务经理360度的考评体系,从基本行为准则、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工作质量、团队管理、自我开发等方面进行考评。参与对财务经理考评的人员包括所在公司的总经理室成员、部门经理、财务人员以及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三、总公司财务部每年组织两次对财务经理的绩效考评,每年的7月31日和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

四、除定期的360度绩效考评外,在日常工作中,总公司建立对分公司财务经理的“约谈”制度。当财务工作质量差到一定程度时,总公司财务部可约谈分公司财务经理,让其到总部当面解释原因,给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因接受约谈来总公司产生的各项费用不予报销,由其个人承担。当约谈达到三次时,且有其他证据表明该财务经理已不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职责要求时,由总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

总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对分公司财务经理的绩效考评由总公司财务部会同各分公司依据总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组织和实施。

六、绩效考评的结果应向总公司领导和分公司的总经理报告。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职、撤职、调岗或辞退的处分。因分公司财务经理管理不力、违规操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绩效考评成绩突出的,由总公司或分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分公司会计和出纳的绩效考评

一、分公司会计和出纳人员的绩效考评由各公司财务经理组织实施,按季度填写附件二《职员绩效改进评估表》。绩效考核档案由各公司存档。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职员绩效改进评估表》扫描后发送给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二、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财务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留用察看、降级、调岗或辞退的处分。因分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不力、违规操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绩效考评成绩突出的,由总公司或分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曾被公司(含分公司)作出过辞退处分的人员,不得再回公司(含分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委派下属单位财务经理审批表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会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4、轮岗工作交接 4.1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监督考核 5.1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 办法

派 驻 项 目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二○一六年四月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 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

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若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附件5下达罚款单,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财务人员规章制度

财务人员规章制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南校区后勤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后勤办)的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操作的相关流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办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在后勤办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南校区后勤办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及时处理并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后勤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负责后勤财务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整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 第五条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南校区发展规划,负责后勤办财务预算执行的跟踪,协助主管领导完成预算的审批、报销、核帐等相关工作。第六条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监督检查经费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增收节支。 第七条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购销合同款的申报程序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启南校区借款凭证和拨付款凭证,协助学校财务处管理好相关财务支出的资料。 第八条根据相关合同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对物业管理、商业网点的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或收缴工作。

第九条按照领导需求,出具相关财务数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十条负责我办全体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章财务报帐流程 第十二条南校区后勤管理办的财务审核严格执行“一只笔”的程序,以保障财务工作的有序、完善。 第十三条各预算项目严格按照所列用途使用,分清资金渠道,不得造成资金使用上的混乱无序。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使用预算经费时,先需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然后方可使用,预算经费的使用必须做到:先申请、后使用。 第十五条预算经费使用后,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在发票被面需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以证实该经济业务的属实、有效。 第十六条在相关单据粘贴好后,由财务人员按照该项经济业务的归属开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付款凭证,交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南校区后勤财务办的公章,最后交由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预算经费使用后,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对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应按规定办理暂借款手续,在借款单上,应写明借款理由并签上借款人姓名,交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参照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财务人员信息保密规定

最新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资料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XX县中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 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规范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确保支援和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针对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利用XX市中医医院支援我院这一有利条件,对我院相应科室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有计划地培训指导科室工作人员,全面提高医疗技术质量,完善医疗管理体系,使我院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出帮扶计划,保证支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院为派驻医务人员提供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等所需要的条件,医务科协调有关工作,相应科室主任、护士长配合本科派驻人员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科室人员进行相应学习和培训。 三、医务科根据各派驻人员情况,授予医院相应处方权,提供教学、科研等所需条件,切实保障派驻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四、相应科室主任、护士长根据科室自身情况及派驻人员情况,安排好班次,开展查房、会诊、手术、教学等工作,指定科室1-2名住院医师协助派驻专家工作,住院医师在派驻专家的规范化培训下,掌握本学科基本技术,提高基本技能。同时协助派驻专家完成科室教学工作,培训本科管理人

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建立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 五、派驻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医院及相应科室规章制度,针对派驻人员要求请假的情况,应按照《XX县中医院医务人员请假管理规定》执行(详见附件)。如派驻人员违反我院请假规定,我院有权取消其支援资格,将该支援人员退回原单位,并要求重新更换支援人员。针对派驻人员工作情况,根据科室排班、考勤、门诊处方及病历每月进行汇总报送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如实上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卫生强基工程”管理工作。 六、医院将对派驻专家出勤情况及帮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改进,逐步完善帮扶工作,使卫生强基帮扶工作卓有成效。在帮扶专家帮扶工作结束后,为其帮扶工作进行如实总结,并提供相应工作证明材料。 附件:XX县中医院医务人员请假管理规定 XX县中医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财务人员奖罚制度

财务人员奖罚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加快公司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使财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现公司的各岗位的权、责、利相结合,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大局,实行个人奖金与工作业绩挂钩,特制订财务相关人员的工作奖惩暂行规定。 一、财务主办人员奖惩规定: 主办会计应做好本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的财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和管理报表的报送,为公司的稳定、健康、良性运作提供第一手及时而准确的核算数据。对此,主办会计奖金总积分定为每月100分,出色完成后得100分,反之则扣减相应考核项目若干分,以此类推,直到0分。 1、帐务处理及报表报送:财务主办人员每月应当及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核算,帐本应当清洁条理,并按公司要求报送“资产负债表(月报)”、“损益表(月报)”和“现金流量表(年报)”等财务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出报表,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年报应在年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此项满分为10分,若拖延1天扣1分,以此类推;延期超过5天的(含5天,下同)取消当月奖金;帐本登记字迹模糊不清的,不按规定更正法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以此类推;如帐面非常混乱,字迹模糊的比照上述“不按规定更正法”方法扣分。 2、债权债务对帐:主办会计应当每月与相关往来单位做好应收应付款等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如是“未达帐项”,应当做好必要的说明,并依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帐面价值。此项满分为20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笔扣2分,以此类推;如不符超过3笔则取消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扣减当月工资总额的50%。 3、库存商品核算:主办会计应当于月(季)底与仓库管理人员做好商品的库存盘点工作,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如遇发票等未达帐项该暂估的暂估,此项满分为15分,抽查发现不符一笔扣1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笔及以上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4、现金与银行存款核算:主办会计务必要做好与出纳的库存现金对帐工作,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一定要做到每月一核对,必要时还要突击检查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量。此项满分为15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5、营业收入的确认:会计人员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做好公司营业收入的入帐工作,并在损益表中体现。此项满分为10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6、“一支笔管理”:公司实行财务管理的“一支笔”管理模式,财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司规定的报销审批确认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完整的原始凭证除了真实有效外,切记要有公司经办人员、财务主管、公司领导的签名。此项满分为10分,如抽查发现无审批确认而入帐的,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如发现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7、税收:主办会计应当核算好公司的每月应交税金,正确计算各种应交税款,应本着遵守税法的原则及时入库相关税款。此项满分为10分,如在不定期抽查时发现多交或错交的,

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 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若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附件5下达罚款单,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第十二条、监督工程各阶段性施工工期是否在合理安排内,审阅项目部每月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报表,将月报表(附件1)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 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 理制度 【--财务述职报告】 公司内部为了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通常会制定轮岗的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a href="./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组织效率最大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 鼓励员工积极从事外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派驻主要指派往省外项目部驻点并从事监理工作,其中界定是否为派驻的 参照点为员工家庭所在地,即员工在广东省外工作,家庭所在地与派驻地 省份不同的计为省外派驻; 第三条上述条款所指家庭所在地定义如下:未婚员工为父母家庭常住地址,已婚 员工为夫妻双方常住地址; 第二章派驻对象和期限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作为省外项目部派驻的后备人员,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派驻。 第五条派驻期限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派驻省外项目部的期限一般为1-3年。省外派驻的员工结束派驻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再派往省外项目部,两年后重新作为省外派驻的后备人员。 第三章暂缓派驻的条件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暂缓派驻省外:

(1)结婚登记不足半年者; (2)家中有重病老人需照顾者; (3)子女不满一周岁者; (4)其它特殊条件者; 第四章派驻人员待遇 第七条省外派驻人员除享受正常的工地补贴、误餐补贴外(补贴标准见下表),按照出勤情况额外发放派驻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注:原粤公监惠州[2008]20号文关于外省项目部公司派驻人员补贴标准取消。 第八条对于表现出色、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派驻员工,在竞岗、竞聘、资格认证时,在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上将给予5-20分的加分。 第九条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资格培训,在符合培训选派资格的人员中优先考虑派驻人员。 第十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公司工会将组织慰问派驻员工家属的活动。 第十一条对于不服从公司派驻安排的,经公司讨论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之

财务外部管理制度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外部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基本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保证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合理筹措和有效使用资金,为生产经营服务,为企业生产发展服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工作,降低成本,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充分发挥财务的综合监督职能,监督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基础管理 原始记录管理 原始记录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见证,也是经济核算的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收发、成本费用发生、资金进出等各环节都要及时、准确地填制报销单。报销单的内容要与所附单据相符例如金额等。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所附单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必须持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应具备付款单位(本公司)、日期、收款单位章、付款内容以上并保证清晰可见,报销人要对发票的真伪负责。不得用收据(行政事业收据除外)、白条报销。 3.2.1报销制度管理 本着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月的费用需要在当月报销。要报销的员工需在本月25日前将付款前的程序走完(程序:1、将原始发票在粘贴单上粘贴整齐。2、交财务部审核签字。3、经副总经理签字审批。4、财务确认、复核和领款人签字后付款。) 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各有关经办人都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按规定审批、传递、反馈。 3.2.2周付款计划 各部门周六将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无周计划,财务部有权拒不付款。 3.2.3财务付款申请表、借款单在2000元以内报副总经理签批,2000元以上报董事长签批。 3.2.4借款需一个月内结清,否则,在工资中扣除。 3.2.5外部采购等发生的费用,代为提供货物或服务方领取款项的,需提供供货或服务方书面委托书,如果没有财务部拒不付款。 3.2.6差旅费报销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一岗多人和一人多岗的梯队建设及复合型人才;同时为了避免财务人员出现工作厌倦,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及通过岗位轮换,能够及早发现错误,创新新工作思维方式。 2、适用范围 财务中心所属内部各岗位之间进行定期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指二级部门经理以下岗位,二级部门经理岗位按部门经理1+1确定培养对象。 3、实施办法 财务中心下发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表格见附表) 轮岗前沟通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 根据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财务中心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确定轮岗后,做好轮岗岗位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部门负责人做好轮岗人员的跟踪工作进展程度并予以指导; 现任岗位人员对轮岗者并行一个月的并行工作制,使继任者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保证工作不影响。 4、轮岗期限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前提下进行; 原则上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顺序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的可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必须满1年以上。 5、考核与监督 根据年度轮岗按排计划,各轮岗人员必须服从轮岗按排,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 轮岗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原岗位人、轮岗人对轮岗效果和合格程度作为当月工作计划绩效的一项工作;

同级轮岗薪酬标准不变;升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考核3个月适用期后可执行原标准或相应调薪资;降级轮岗属员工自行提出的且在6个月内的保持原薪酬,如根据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需进行降级降酬; 对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根据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2-10分的加分。 6、其他 试用期员工不得轮岗; 连续2次轮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2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轮岗申请。 7、附表 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表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doc

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运行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畴、条件 2.1范畴: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离开入职地点调动到其它省市地区(不含国外)的常驻工作人员。(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销售、技术、售后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 2.2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到指定工作地点,且在派驻地无家庭住所的员工。 3.管理、考核 3.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所属派驻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2人事管理: 3.2.1异地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2.2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3.2.3派驻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停止享受福利待遇。 4.薪酬规定 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派出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制定执行。 5.报销标准规定

5.1 报销范围: 5.1.1住房费用: 5.1.1.1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异地租房发生支出而享受的公司给予的部分补贴(参照本办法5.2.1标准),报销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等因租房产生的杂费。 5.1.1.2异地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在房屋租住未满合同期限内申请调动或离职,产生的房租违约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1.2往返交通差旅费用: 5.1.2.1异地工作人员派驻期间享有最高每月2次因个人因素往返于派出地与派驻地间交通费用报销补贴(目前经常往返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工作过渡时期,建议过渡期间人员暂不适用此条款),包括车票(高铁、动车等火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及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等;如自驾往返,只报销同等火车交通工具限额费用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5.1.2.2异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往返按照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5.1.3交通补贴:异地工作期间因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按公司交通补贴办法享受职务交通补贴。在异地因公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列出费用支出明细,经审批后凭发票报销。 5.1.4用餐补贴:异地工作人员按本办法中5.2.1条标准,每月按考勤情况上报综合管理部记入工资发放。 5.1.5享受以上报销标准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用车等交通补贴。目前经常返回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

财务管理制度简易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集团公司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集团财务管理关系,落实集团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着集团公司人员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的原则,遵循国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集团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聘用、调动、提升、解聘等,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并由集团财务部建立财务人员管理档案。各子公司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会计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受所在公司的领导,为所在公司作好理财和服务。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执行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统一的财会制度、统一的资金计划、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等。 二、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4、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主管一个单位或从事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很好的全面处理业务的管理能力; 5、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一般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1、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经理提名,经履行干部管理程序后,总经理聘任; (二)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子公司提名,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考察,合格后任命,并报集团财务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一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

(完整版)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

派 驻 项 目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二○一六年四月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

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 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

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若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附件5下达罚款单,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第十二条、监督工程各阶段性施工工期是否在合理安排内,审阅项目部每月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报表,将月报表(附件1)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进行管理,对工程技术资料、往来函件等进行签章,并对签章情况进行专门登记(按附件2要求进行登记)。对于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合同、劳务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必须经公司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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