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

(2012年6月2日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受学院团委指导的本院学生自治组织。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

本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世纪人才作出积极的贡献。团结和依靠全体同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经管;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活跃学院文化,倡导良好院风、学风,促进学院大学生学术活动的开展;积极协助学员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助手和桥梁作用,为学院有关事务的决策和经管提供参考。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本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本科生均为本会

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1.在本会中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区,平等形式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权利)。

2.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遵守校纪、校规。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做真理与文明的传播者,坚决与一切邪教组织和伪科学的食物作斗争。

3.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4.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1.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驶

民主权利。

2.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院批准,可适当延迟或提前。

新一届学院学代会代表名额和分配应当由院团委及院学生会筹备组提出,经各系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3.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院学生会筹备组的学生筹备工作报告,制定和审议通过本会章程,选举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第八条:学院学生委员会

1.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

2.学院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2人,同时各系学生会主席兼任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团,具体负责本会工作的开展。

3.院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举行一次,汇报各系、各部门学生活动与工作执行情况,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听取和审议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九条: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

1.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其工作对学院团委和产生它的委员会负责。

2.执委会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从学生委员会委员中聘任。

4.若主席职务出现空缺,由负责执委会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直至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

5.对本次学代会委员会闭幕之后入学的会员,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由所在系推荐,入学生会工作。

6.根据主席团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人事任免;批准通过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审查和批准学生会的财务预算和结算报告,监督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行使学生代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1.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并指导各系学生会相关部门的工作。

2.各职能部门为:秘书处、监察部、技术部、女生部、生活保卫部、体育部、外联部、文娱部、宣传部、学习部。主要职责是:秘书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与其他部门联系的桥梁,枢纽。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经管学生会财务,整理、保管学生会档案,起草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处理一般人事变动,下设总务组、文秘组、联络组三个小组。秘书处负责人为秘书长,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监察部:隶属于院学生会、相对独立的监督部门。对内负责定期修订学生会工作守则并围绕其对主席团及各部门工作展开考核评比、策划组织学生干部培训等;对外主要通过信访制度、学生会接待日等渠道收集学生意见并经上报后做好及时反馈。

技术部:负责学院各大活动的舞台、灯光、音响调控等,经管分配我院的文娱活动场地,及与相关部门合作维护和更新学院学生会网站,为学院学生会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女生部:一个以维护女生的权益为前提,关心女生的学习、工作、

生活,加强男女生交流,结合女大学生的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主要目的是丰富女生生活,活跃女生思想,建设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特色的女生文化。

生活保卫部:一个关注民生,了解南院民情的服务性部门。负责不定期收集和整理关于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提案,向学院反映同学们生活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适时开展贴近学生生活的活动。下设膳委会、宿委会、机动组(失物驿站),全面配合学院校园经管工作部经管,努力改善学生生活。

体育部:学院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协助学院举办院运动会,自主策划组织定向越野等各类比赛,并负责与体育中心的联系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对外宣传本协会,负责外交和赞助活动事宜,联系其他高校或相关组织,与校外的企业单位合作,联系赞助事宜,邀请名人交流创业经验等。

文娱部:一个负责策划组织适应青年特点的文艺活动的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和组织各种富有特色的大型晚会、文艺汇演、文娱比赛等活动,例如迎新晚会,毕业晚会以及其他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助其他组织顺利的开展文娱活动。

宣传部:积极参与于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担负起活动的宣传筹备工作;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横幅、邀请函、舞台布置等一系列设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摄影摄像记录,还有对干事进行免费美术技能培训。

学习部: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学生业余活动”为宗旨,组织以辩论赛为主的各种学术性活动来服务于全校师生。除开展部门自身的特色活动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学术性的讲座以及户外活动。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执委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可设立相应的

临时工作

机构,以应对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发情况。临时机构由学生会主席或主席指定的副主席领导,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各系学生委员会

1.系学生会是本系同学的群众组织,为院学生会团体会员,在院学生会的指导下根据本系特点开展工作。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院学生会对应,参照本章程由各系学生会具体制定。

2.系学生委员会由系学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学生会备案;系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

3.系学生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系学生会主席兼任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是学院学生委员会当然委员。

4.各系学生会主席需定期向本系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并在学年末接受院学生会的考评,院学生会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各系学生干

部参加相关先进、优秀评选的名额数。

第十二条:班学生委员会(简称班委会)

1.班学生委员会是院学生委员会的基层组织。

2.班委会设班长1人,委员若干人,由班级成员大会民主推选产生,并报院、系学生会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 复旦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6月20日,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动物实验技术:中大伦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是指善待实验动物,使其免遭伤害、饥渴、疼痛等行为和措施,包括良好地管理与照料,为其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充足、健康的饮食、饮水,避免或减轻其疼痛和痛苦,应用实验动物进行生命科学研究符合伦理等。 第三条实验动物是指SPF大小鼠、裸鼠、兔、犬、小型猪及实验动物化的实验动物。适用于本单位及外单位从事实验动物研究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实验动物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和学生。 第四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宗旨是遵循国际通行的动物福利和伦理准则,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本机构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和伦理审查,以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本中心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动物实验,均应先申请实验动物管理及伦理审查,获得实验动物管理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单位行政管理者、实验动物专业人员、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士担任,设组长1名,委员4人(兽医师1名)。委员会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由单位负责聘任、岗前培训、解聘,并及时补充成员。 第六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应制定章程、审查程序、监督制度、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工作纪律、专业培训计划等。 每年组织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召集重大项目评审活动及临时会议,签发或授权委员签发审查决议。所有委员要承诺维护实验动物管理及福利伦理。 第七条委员会全体成员每年召开1次年度会议,议程包括:提交上年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工作总结及本年度的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新申报涉及实验动物项目的福利伦理申请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其他事项。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由本中心聘任,为非职务任职,本中心将支持和保障委员会的工作运作。 第三章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职责 第九条审议及监督实验动物科学应用的有关事项 1、订立实验动物使用规则或管理细则,审查、监督本动物中心开展的有关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淘汰、尸体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2、监督实验动物中心制定符合实验动物伦理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3、审查动物实验的设计是否符合动物福利和伦理原则。 4、监督、观察实验动物实验处理。 5、推动实验动物代替法。 6、监督动物实验相关环保问题。 7、其它实验动物相关事宜。 第十条有关实验动物咨询事项。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第一章宗旨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章评奖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全院各种奖励项目的组织评定、审查以及对各个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各系设立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各系主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系秘书、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等。 第三章奖励项目和方式 第七条学生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八条学院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一) 优良学风班; (二) 优秀红旗团支部; (三) 文明宿舍奖; (四) 优秀社团奖。 第九条学院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一) 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三) 单项奖学金; (四) 优秀毕业生奖。 第十条学院对获得上述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 授予荣誉称号; (二) 通报表扬; (三) 寄发喜报; (四) 颁发奖章、奖状、锦旗或证书; (五)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六) 其他。

2017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插本《数据结构与算法》考试大纲

本科插班生考试大纲《数据结构与算法》 《数据结构与算法》专业课程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名称:数据结构与算法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该考生所包含的内容将大致稳定,试题形式多种,具有对学生把握本课程程度的较强识别、区分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基本要求 通过数据结构与算法理论的学习,使学生学会分析研究计算机加工的数据结构的特性,以便为应用涉及的数据选择适当的逻辑结构、存储结构及相应的算法,并初步了解对算法的时间分析和空间分析技术;配合算法设计和上机实践的训练,还应培养学生的数据抽象能力和程序设计的能力,对理论和实践的操作使学生得到全面的领会和深刻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等四个层次规定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原理、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或识别。 领会:要求在识记的基础上,能把握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简单应用:要求在领会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中的少量知识点,分析和解决一般的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 综合应用:要求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运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实际问题。

第1章绪论 一、考核知识点 1、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2、抽象数据类型的表示和实现 3、算法的概念和特性 4、算法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分析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数据结构的研究内容 2、领会 (1)抽象数据类型的表示和实现 (2)算法的定义和特性 (3)评价算法优劣的基本标准 3、简单应用 (1)简单数据结构的程序设计 (2)简单数据结构程序的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分析 4、综合应用 (1)数据结构的一些基本概念 (2)算法的时间复杂度分析 第2章线性表 一、考核知识点 1、线性表的类型定义 2、线性表的顺序表示和实现 3、线性表的链式表示和实现 4、线性表的应用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规范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务管理,根据《中山大学章程》、《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合培养本科生是指按照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和培养方案,在完成规定课程、修满所需学分后,获合作学校学士学位的学生。 第二条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批准。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适用对象是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培养模式 第四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培养模式包括如下三种类型:(1)以联合培养类专业招生形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二年级在中山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到合作院校学习(考核合格者);(2)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赴国(境)外大学学习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方式可以是“2+2”(即:国内两年+国(境)外两年)、“1+2+1”(即:国内一年+国(境)外两年+国内一年)或“3+1”(即:国内三年+国(境)外一年)等;

(3)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均在我校培养,通过引进对方教材、互派教师等形式进行培养。 第三章培养方案制定原则与审批程序第五条联合培养类专业须制定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并报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未提交培养方案者,不予以课程学分认定。 第六条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按双方协议中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和目标,由相关学院(系)会同国(境)外合作院校制定。对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通过合作项目形式赴国(境)外学习者,要求在合作院校所修课程应与我校本专业修读课程的内容相近或相当,所修学分和学时总量原则上应与依据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学生未修读的学分和学时总量相当。 第七条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报送程序:报学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报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材料包括:1)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及相关备忘录;2)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3)学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意见。 第四章注册 第八条学院(系)须于每个长学期第十六周的周五之前、报送本学院(系)下学期将赴国(境)外进入合作院校培养阶段的本科生名单及数据,教务管理部门汇总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备案,并进行后续学籍管理。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山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合作创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2016年被遴选为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基本情况 学院位于素有“北回归线上的明珠”和“广州后花园”之誉的广州市从化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经过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拥有完备的教学生活和文化体育设施,校园布局有致,秀丽宁静,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境。 学院图书馆面积2.91万平方米,藏书189万册,共享中山大学图书馆电子图书165.8万册、电子期刊8300余种,还有超星移动图书馆、博看畅销期刊数据库和联图随书光盘检索平台,已初步建设成为数字化图书馆,更开创广东省高校图书馆24小时开放的管理模式,全方位满足读者需求。 学科发展 学院设有10个院系35个专业,形成以管理学、经济学、文学为主,工学、理学、医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体系。现有本科生17755人,继续教育在校生1167人。 学院现有1个广东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项目,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项目,5个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和3个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并先后成立了金融市场与动能策略研究中心等14个研究中心和1个数据分析研究校级科研团队。

目前,学院承担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95项,横向项目 28项,项目经费总额达1680.7万元。自2013年起,学院教职员工 共发表学术论文507篇,被SCI、SSCI、EI、TSSCI等国际权威期刊 论文索引收录的应用性研究论文54篇,其中教师50篇、学生4篇,位居全国独立学院前列。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相关比赛,荣获省部 级及以上奖项近600项,在各类校外竞赛中共计获奖近700项。 师资建设 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师资主要来自中山大学教师,国内“985”、“211”高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及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地的优秀教师人才,同时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海外留学经验和有关行业、企业富有实践经 验的高层管理人士、专业技术骨干任教师,建立了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师81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人,教育部“新世纪 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1人、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23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省级教学团队 1个,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 教师1人。 学院特聘知名学者夏书章、黄天骥、陈平原等3名教授担任学术顾问,聘请巴曙松、任剑涛、张军、钟玫、谭劲松、王哲民和陈树 衡等9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教授)担任讲座教授。同时,学院 不断完善并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从2014年起引进台湾博士52人, 建立了一流的、有特色的本科教学团队及科学研究团队。 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高起点、有特色、更开放”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 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按照“宽口

复旦大学章程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 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 第二条为了推动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内部治理和运行的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 第五条学校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 第六条师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学术研究,相互支持与协作,享有表达学术思想以及发表学术成果,对学术思想进行质疑、检验的权利,并且承担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在招生、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2012-2013年度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2-2013年度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优秀集体及个人名单 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红旗团支部 会计系: 12会计4班 12财管3班 13财管实验班 12会计7班 13CGA1班 11财务分析师4班 12财管4班 12会计2班 12会计6班 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 11经济6班 11旅管1班 12经济3班 12旅管1班 12旅管2班 13创新班 13国贸1班 13国贸5班 文学与传媒系: 11新闻A班 13新闻4班 13新闻6班 13汉语言2班13汉语言3班 外国语言文学系: 12级商英8班 11级英语7班 11级英语9班 12级商英6班12级对外1班 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 11电子1班 11电子2班 12电子1班 12通信1班13通信3班 工商物流系: 13市销3班 13市销1班 13物理4班 12电商3班 12酒管1班 12工管7班 11物管理1班 11酒管3班 11工管2班 公共管理系:

11人力6 11人力3 11公关3 11行管5 12人力5 11行管2 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 11艺术2班 12数媒1班 音乐系: 12音乐2班 护理系: 健康管理班 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团干”: 团委: 冯晓彤邓浩源刘宁盘家兴车德棠高胜利会计系: 李施丽洪琳温妙君张红梅朱淑君冯远福郑惠瑜梁彤宇江斯棉许丽敏李慧曾宝华黄妍柯王桂萍刘汉东谢雪静何海榕黄建辉叶佩佩李思蕴 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 李嘉欣李晓梅徐雅陈永悠李英婷张春娜谢晓洁张嘉文罗月圆欧楠楠范鹏科庄婷婷吴玉贞王梓怡陈诗颖苏婷婷谢绮璇林煜媛张珂张佳芸杨慧婷陈新星肖慧霖洪思娜朱倩雅 文学与传媒系: 陈秋霞陈燕璇陈奕璇黄媚李焕桃李丽珍李妍梁瀛之梁玉珊林坤丽刘思思王冬梅王瑞琪巫毓秀吴运正曾媚媚张愉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ppt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ppt模板 篇一:中大南方开题报告样板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姓名:学号:_____院(系):专业:指导教师: 开 题 报 告 陈文 09000000000___ 外国语言文学系 英语 王红业 注:1.本表可根据实际所填写之内容修改行高,但页面设置不得修改。 2.本表正文(不包括文内标题)需学生填写处均用五号、宋体字,单倍行距,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页面左侧1/3及2/3处装订,再交由指导教师填写评语。

篇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个人简历 院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专业:×××专业学历:本科姓名:杜宗飞……………………….………………………………………………………………… 一份菜鸟也修改的简历模板 手机: e–mail: 地址: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以精美。 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自荐信 版欢迎下载。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的20xx届毕业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

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中山大学南方学院*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 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自荐人:×××20xx年11月12日 1 毕业综合测评成绩

中山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推动我校科研创新,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中山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科研机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级科研机构是指由中山大学正式批准成立、以“中山大学”冠名的校内科研机构。 第三条学校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置,应有利于我校科研工作与重点学科建设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有利于汇聚校内外相关学科的资源和人才优势,形成科研团队共同争取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有利于形成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科研平台,并逐步升级为省部级、国家重点科研平台。 第四条校级科研机构根据学校科研和学科发展的规划分别按照实体机构和非实体机构进行设置和管理。对于非实体科研机构,学校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不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不另行提供科研或办公场地等;对于实体科研机构,学校根据发展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并给予专项建设经费、科研或办公场地等的支持。 第五条校级科研机构实行分类建设、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1—

第二章申报审批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校级科研机构原则上需依托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以下统称为“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研究方向应面向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中,校级实体科研机构一般由学校根据科研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产生,研究领域属于我校急需发展的战略需求,建设目标是促进我校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产生创新性科研成果。 (二)新申请的校级科研机构应能够支撑现有学科建设、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合理、可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已取得较好的、与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积累,具备承担国家(或省、市)重大重点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科研机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授,在机构研究方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正派且能正确把握学术导向,具有开拓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2个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四)科研机构成员结构合理,成员间已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成员(含负责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在岗研究人员(含专职科研人员)人文社科科研机构一般不少于4人,理工、医科科研机构一般不少于8人,原则上一个人作为成员(含负责人)参与的校级科研机构数量最多2个。 (五)新申请的校级科研机构名称(命名规定详见附则第二十五条)、研究方向及内容不能与已建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重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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