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个人贷款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

知识点:个人医疗贷款

● 定义:

重点为贷款期限

● 详细描述:

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5),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不超过10年。

例题:

1.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办理

A.贷款银行

B.保险公司

C.特定合作医院

D.政府福利机构

E.红十字会

正确答案:A,B,C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贷款银行、保险公司、特定合作医院办理

2.个人医疗贷款的使用者可以是()。

A.借款人本人

B.借款人的配偶

C.借款人的父母

D.借款人的子女

E.借款人的舅舅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3.一般情况下,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可达()年。

A.2

B.3

C.5

D.10

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情况下,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可达3年。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一般情况下,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最短为(),最长为()

A.半年,2年

B.半年,3年

C.1年,2年

D.1年,3年

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情况下,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为3年。

5.下列关于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银行向个人发放

B.申请人获得个人医疗贷款后可以自行选择就诊医院

C.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D.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

正确答案:B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由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6.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和()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

A.贷款银行、信用评级机构

B.贷款银行、保险公司

C.担保机构、保险公司

D.贷款银行、担保机构

正确答案:B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

7.申请个人医疗贷款时,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C.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

D.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

E.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正确答案:A,B,C,D,E

解析:申请人需要满足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同,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8.关于个人医疗贷款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

B.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可以达到5年

C.有的银行规定个人医疗首先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

D.个人医疗贷款的贷款对象需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首先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3000元正确答案:A,D,E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贷款对象需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首先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3000元

9.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押物的()确定

A.市场价值

B.使用年限

C.抵押率

D.使用情况

正确答案:C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质)押物的一定抵(质)押率确定10.个人医疗贷款用于解决()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A.市民

B.配偶

C.直属亲属

D.好友

E.子女

正确答案:A,B,C,E

解析:考察个人医疗贷款的概念。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11.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和()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

A.保险公司;中介机构

B.保险公司;卫生管理部门

C.贷款银行;保险公司

D.贷款银行;中介机构

正确答案:C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借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机构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

12.关于个人医疗贷款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个人医疗贷款的对象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B.个人医疗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C.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可按抵(质)押物的100%或抵(质)押率确定

D.个人医疗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上浮10%执行

E.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只可解决借款人本人的就医资金短缺问题

正确答案:A,B

解析:C选项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质)押物的一定抵(质)押率确定;D选项个人医疗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E选项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13.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寿险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高于3000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寿险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3000元。

14.下列关于个人医疗贷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银行向个人发放

B.申请人获得个人医疗贷款后可以自行选择就诊医院

C.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D.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

正确答案:B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借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次业务的银行机构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

15.下列关于个人医疗贷款的表述,错误的是()。

A.申请人获得个人医疗贷款后可以自行选择就诊医院

B.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资金短缺问题

C.由银行向个人发放

D.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借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机构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

16.个人医疗贷款额度通常按( )确定。

A.贷款期限

B.个人信用

C.抵(质)押率

D.首付款支付比例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个人医疗贷款额度的理解和记忆。正确答案是C。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质)押物的一定抵(质)押率确定

17.个人医疗贷款额度通常按( )确定。

A.贷款期限

B.个人信用

C.抵(质)押率

D.首付款支付比例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个人医疗贷款额度的概念理解和记忆。正确答案是C。个人医疗贷款额度通常按抵(质)押率确定。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贷款对象需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首先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3000元.

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金融机构人员、企业高管人员的信贷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信贷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基本制度(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2条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金融机构人员、企业高管人员综合消费贷款(以下简称“综合消费贷款”)是指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在本行提出借款申请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金融机构人员、企业高管人员发放的,用于各类消费用途的个人信用、保证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用途 第三条贷款对象为: (一)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指嘉定区、镇两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人员;人大、政协及经批准设立的妇联、共青团、残联、侨联等由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的社团、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安、检察、法院的正式干警,武装部门的非现役工作人员;嘉定区、镇直属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含内退、退职、退休人员,即将改制撤消机构人员),具有嘉定区户籍(或上海户籍,工作地、长期居住地在嘉定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 (二)金融机构人员:指具有嘉定区户籍(或上海户籍,工作地、长期居住地在嘉定区的),且在上海市各类金融机构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 (三)企业高管人员:指具有嘉定区户籍(或上海户籍,工作地、长期居住地在嘉定区的),且在上海市各类企业工作,并在企业中担任中层(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所在单位运行正常,借款人个人工资发放正常; (二)借款人必须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与贷款账户进行关联用以自动扣款还本付息; (三)借款人在单位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债、赖债行为; (四)借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章: 案例贷款业务

第五章:贷款业务 案例5-1: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银行家以及他的银行 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宣布将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Yunus)及其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也称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以表彰他们“自下层为建立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做的努力”。他们将分享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37万美元)的奖金。 1976年,尤努斯碰到了一名制作竹凳的赤贫妇女,因为受到放贷人的盘剥,她一天连两美分都挣不到。尤努斯于是掏出27美元,分别借给42个有同样境遇的女人。他希望这些人能借助这笔贷款摆脱廉价出卖劳动力的命运。当年,以此为目的的“格莱珉银行”成立了。1983年,当局允许其正式注册。这被普遍认为是全球第一家小额贷款组织。 如今,格莱珉银行以保持了9年的盈利记录成为兼顾公益与效率的标杆。而依靠无抵押的小额贷款,该银行的639万个借款人中有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已经成功脱离了贫穷线。通过格莱珉信托公司,“格莱珉银行”还将其模式复制到世界各地,包括中国。目前格莱珉信托已在中国开展了16个项目,向5.35万人提供了共16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4万元)的贷款。 尤努斯教授在2006年9月接受采访时说,639万名借款人中有96%是女性。《华盛顿邮报》在13日的报道中说,依靠小额贷款这种“解放力量”,孟加拉的贫穷女性成为最大的受益人,因为传统的银行通常拒绝向这些没有经济保障的穷人发放小额贷款。此外,格莱珉银行每年还为2.8万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已经有1.2万学生在其发放的教育贷款的帮助下完成了高等教育。 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2006年10月14日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2]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流程之贷后管理的贷后检查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个人贷款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 知识点:贷款流程之贷后管理的贷后检查 ● 定义: 贷后检查是以借款人、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为对象,通过客户提供、访谈、实地检查和行内资源查询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影响个人汽车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过程. ● 详细描述: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借款人是否按期足额归还贷款;② 借款人工作单位、收入水平是否 发生变化;③借款人的住所、联系电话有无变动;④ 有无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的突发事件⑤ 对于经营类车辆应监测其车辆经营收入的实际情况。 (2)对保证人及抵(质) 押物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②抵押物的存续状况、使用状况和 价值变化情况等;③ 质押权利凭证的时效性和价值变化情况;④ 经销商及其他担保机构的保证金情况;⑤ 对以车辆抵押的,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车辆保险有效性和车辆实际价值进行检查评估;⑥其他可能影响担保有效性的因素。 例题: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个人汽车贷款资金安全的根本保证。(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个人汽车贷款资金安全的根本保证。 2.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 档案,载明()。

A.借款人住址 B.贷款担保情况 C.贷款催收记录 D.借款人父母的收入水平 E.所购汽车的发动机号 正确答案:A,B,C,E 解析: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载明借款人住址、贷款担保情况、贷款催收记录、所购汽车的发动机号。 3.个人汽车贷款贷后与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 A.贷款的回收 B.合同变更 C.贷后检查 D.不良贷款管理 E.贷后档案管理 正确答案:A,B,C,D,E 解析:个人汽车贷款贷后与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贷款的回收、合同变更等全部选项 4.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中,()会导致已经出现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A.逾期贷款催收造成贷款损失 B.处置不利造成贷款损失 C.未采取措施保全债权 D.掩盖真实资产质量 E.贷款逾期时怠于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C,D,E 解析: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中,未采取措施保全债权、掩盖真实资产质量、贷款逾期时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已经出现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5.在个人汽车贷款中,对借款人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借款人是否按期足额归还贷款 B.借款人家庭成员收入是否有重大变化 C.借款人收入情况有无变化

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 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客户分类 0 第三章客户营销 (6) 第四章客户服务 (9) 第五章客户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客户分级管理,进一步增强我行客户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是指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评定标准,向我行申请消费类贷款的个人客户。 第三条客户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注重维系、层级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消费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客户分类 第五条分类原则。消费类贷款客户分为一至五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年龄、户籍、学历、家庭资产、是否有特殊技能等基本信息; (二)客户的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所在行业、工作单位、担任职位、薪酬等; (三)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征信记录;

(四)客户与金融机构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存款、理财、贷款和客户在银行获得的评级情况等; (五)其他与客户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一类客户标准: (一)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收入稳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正式编制公务员,副团级以上(含副团级)军官; 2.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 3.公立学校或当地知名私立学校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校领导职务;其中,对于部属高校可以为担任一级学院院领导职务;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获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以上(含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的正式编制医生(中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或担任院领导、一级科室负责人职务; 5.优质企业总部(在华总部)、省(大区)级分支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及省(大区)以下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优质企业(下同)包括: (1)美国《财富》杂志最新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在华一级

银行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丰富我行个人贷款业务品种,满足高端客户消费需求,提高我行个人信贷产品的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是指向我行认可的优质单位正式员工发放的,以消费为目的,以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优质单位主要指全行性战略客户、国内大型金融企业、政府机关、邮电、通信、电力、交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烟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具有一定垄断地位、专业性强、效益好且员工收入稳定、流动性小的优质行业单位。 属于民营性质的战略客户,要严控准入门槛,优中选优,原则上仅限于公私联动的高管层员工。 第四条对于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经营机构须就优质单位的准入和授信方案(包括合作单位的员工范围、担保方式、授信金额等)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核批准。审慎办理直客式优质单位员工贷款业务,针对同一优质单位办理5笔以上直客式优质单位员工贷款的,经营机构须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准入,所有直客式贷款均应按项目进行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在当地生活或工作一年以上; (三)已与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对于政府机关或其他未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为正式编制人员),已在所就业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 (四)信用记录良好,人行征信报告显示近24个月内无超60天的逾期记

录或6次(含)以上30天以内逾期记录,或能提供合理证明的; (五)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以外,其他人员年收入应稳定在8万元以上; (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要素 第六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个人年收入的5倍; (二)借款人家庭所有负债(包括本次申请的贷款额度)的每月还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5%。如支出收入比超出55%,借款人须提供财产证明(包括房产、金融资产等),贷款审批人根据借款人资质、财力等情况综合判断借款人是否具备充足、稳定的还款能力。 第七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规定执行。贷款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还款方式 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收入来源特点,可以采取按期(月、季)还息、到期还本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也可采取按期(周、双周、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十条担保方式 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原则上采取同单位、同职级或更高职级员工担保的方式,不得互保,每人只允许担保一次。采用非同一单位员工担保的,要严格审查其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 第十一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仅限用于消费,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优质单位员工消费贷款不得

农商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个人客户因个人或家庭消费产生的贷款需求,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或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支出的、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与本行信贷管理规定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 第三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在评级授信基础上发放的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四条贷款对象。借款人主要是针对国家公务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企业法人代表等。事业单位人员、公职教师或银行、烟草、电力等单位的正式人员可比照国家公务人员执行。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 (二)有正当、稳定经济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

能力; (三)在本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 (四)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富秦卡办理个人结算业务,包括贷款偿还; (五)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必须还要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一)国家公职人员的准入条件: 1、借款人在目前单位的连续工龄不少于一年; 2、借款人的职务、职级和职称达到本办法所要求的职业范围所对应的职级标准; 3、具有不低于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 4、在申请地贷款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 5、借款人和配偶的个人征信记录中无超过30天或累计3次(含)以上的拖欠记录。 (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准入条件: (1)持有富秦卡1年(含)以上,且近一年内账户年度存款日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2)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且近2年没有违约还款记录(仅限于已在贷款行贷款期限2年以上客户,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三)其他企业单位人员的准入条件: 1、借款人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2、有稳定的职业,经借款人提交的收入证明、个调税税单

信用社个人消费贷款实施细则

信用社个人消费贷款实施细则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计息及还款方式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五章信用评定 第六章贷款流程 第一节受理与调查 第二节审查与审批 第三节合同签订与发放 第四节支付管理 第五节贷后管理 第七章岗位设置和职责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个人消费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市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用途包括购买个人住房、装修个人住房、购买自用轿车、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医疗等消费性资金需求。 第四条个人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需要单独管理的个人消费贷款品种,可在本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专项产品操作规范。 第五条办理个人消费贷款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 第七条贷款人应按照科学、有效、可行的原则,积极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对消费类自然人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八条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的自然人。但对于提供房屋抵押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不受年龄限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低风险信贷业务主要是指用国债、存单以及其他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银行办发[1999]7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向借款申请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应遵循“贷款真实、担保有效、用途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开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五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包括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教育支出、旅游和医疗等消费用途。 第六条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二)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

息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无不良记录; (四)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五)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六)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用途为医疗和留学的,担保方式限于抵押和质押。采取抵押方式的,抵押物须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或商用房。禁止以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酒店式公寓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作抵押。 第八条对最近一次抵押物交易时间或评估时间超过2年或贷款人要求评估的,贷款经办行应委托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第九条以质押或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按照《##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发[]216号)和《##银行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办发[]56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 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农银发[1999]6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02年12月25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9.05.12 【实施日期】1999.05.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5月12日农银发[199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对我行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行要把开展个

人消费信贷业务当作新的业务增长点和业务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提高对消费信贷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消费信贷工作。 二、稳步推进和积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要继续办好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稳步扩大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积极试办和推出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农用机械、个人房屋装修、教育助学、旅游等消费贷款业务品种,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服务领域。要搞好消费信贷的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 三、配备人员,加强管理。一级分行要配备专职的消费信贷管理人员。各试点行要配备专门的经营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有条件的试点行可设立消费信贷业务的专业柜台,接受客户咨询及方便客户办理相关手续,适应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需要。 四、组织好消费信贷业务的试点工作。消费信贷是一项新的业务,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由分行选择具备条件的分支行试点,并加强指导,做好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广。 五、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消费信贷业务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加强和规范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保证消费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试点机构名单、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要报总行备案。 六、各行在执行该试行办法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一部)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规范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

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总行客户战略发展要求,立足中端客户、争取高端客户,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的融资服务,丰富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品种,贯彻国家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对个人信用贷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以下简称“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向符合我行有关条件的自然人给予一定的贷款额度,在贷款额度的期限和可用额度内,向我行申请发放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房产等有价的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条个人信用贷款适用范围指针对我行个人优质客户(见附件1)推出的个人贷款业务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借款人的准入条件和贷款额度。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准入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即借款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贷款对象为我行优质客户 (一)优质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以及家庭基础。 3.拥有自有房产,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原则上负债的月供额应不超过借款人每月常规性收入的50%。 4.申请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 5.当前无不利的相关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责任。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资信记录和行为记录。 7.原则上为与我行有代发工资业务合作的客户。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 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 定。[1-2] 《办法》是中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 [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经过,于 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修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现行各类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与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布的各类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关制度文件,结合我行相关制度规范,制定本综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银行是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指定的有权发放个人贷款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指我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用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原则,具体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各级各类房产市场购买居住用房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各级各类房产市场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个人贷款,不含工程类用车、机械类车辆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国内接受非义务制教育的学生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及配偶)、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个人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个人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及配偶)的,用于支付出国留学人员学费、基本生活费等必须费用的个人贷款。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除房产、汽车、教育之外的其他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项目的个人贷款。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第三条所指的“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是指包括房产、汽车、留学、

第五章个人消费贷款题库1-0-8

第五章个人消费贷款 题库1-0-8

问题: [单选]下面关于个人教育贷款说法错误的为。 A.个人教育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科学生等发放的贷款 C.商业助学贷款财政需要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D.商业助学贷款是指银行按商业原则自主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

问题: [单选]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帮助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 B.帮助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费 C.由财政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 D.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问题: [单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是。 A.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支付正常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B.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C.必要时须提供有效的担保 D.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篮球鞋 https://www.360docs.net/doc/e410996578.html,/)

问题: [单选]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还款日应不迟于毕业后。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问题: [单选]下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B.借款人必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C.符合要求的香港地区学生可以按照条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D.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还款方法包括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

农商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贷款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工作尽职指引》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第三条各营业机构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用途、期限和利率 第四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各营业机构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并要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对达到受托支付条件的贷款必须受托支付~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五条个人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个人贷款资金不得进入证券市场,包括股票、权证及基金买卖,,不得用于期货交易、外汇买卖和委托理财等金融性投资, 1 ,二,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及注册资金,

,三,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农民自建房除外,~不得用于土地储备。 第六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各营业机构应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 第八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本县常住户口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且合法、合规,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个人贷款可采用信用、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发放。 第十条对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相关质押物的范围和质押率应按照省联社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以凭证式国债、定期储蓄存单等设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 2 第十一条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的~抵押物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一,对以住宅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必须提供其名下在境内的第二居所证明,含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由抵押人直系亲属提供的《共同居住承诺》, ,二,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价值足额、易于变现且拥有完全产权~原则上抵押物应位于经办机构所在地,

额度类消费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额度类消费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银行x省分行额度类消费贷款的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x银行额度类消费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额度类消费贷款是指x银行在高额循环授信项下,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多种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根据是否以房屋抵押,分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个人信用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x银行在高额抵押循环授信项下,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是指x银行在循环授信项下,以信用方式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其中,代发工资户消费贷款是指x银行在循环授信项下,以个人工资账户作为质押,向我行(或邮政)代发工资客户发放的,用于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代发工资户消费贷款属于个人信用消费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额度类消费贷款业务的x银行x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机构、岗位、人员相关设置要求按照《x银行x省分行个人房屋贷款管理办法(x年版)》及《x银行x省分行个人房屋贷款操作规程(x年版)》(随文同发,以下简称“房屋贷款业务制度”)执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四条额度类消费贷款的贷款对象需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稳定收入来源,符合《消费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随文同发)第一至五类客户(自雇人士除外)要求的,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200万以上;符合第一至三类客户(自雇人士除外)要求的,可申请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符合第一至四类客户(自雇人士除外)要求且为我行代发工资单位正式员工的,可以申请个人代发工资户消费贷款。额度类消费贷款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总体收入还贷比应控制在我行规定的标准之下。一类客户为65%以下(含65%),二类客户为60%以下(含60%),其他客户为55% 以下(含55%)。 (二)抵押类客户信用评级不低于BB 级,信用类客户不低于BBB 级。(三)信用消费贷款借款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应在贷款行所在 城区(含二级分行所在市区及所辖支行所在县市城区)拥有所(共)有产权的房屋。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总体收入还贷比=(本次授信的月均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还款额)/月均税后收入(配偶收入可计入,下同)。上述计算公式中,本次授信月均还款额按照申请授信金额、额度存续期(自额度授信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到期日止)、当前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和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其他债务(包括个人贷款及当前个人信用卡透支金额,此金额可按照个人信用报告内信

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个人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我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是指我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提供的,根据其家庭收入、负债、支出、担保等因素,可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额度。 第二章授信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对象为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的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用途真实、合法; (三)具有我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额度的种类和有效期 第五条授信额度根据借款人所在单位任职等级及家庭可支配收入、年龄等因素确定,实行最高额控制。 (一)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的借款人:借款人近1年年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最高授信额度100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借款人可根据其家庭可支配收入、个人信用状况或行政级别申请最高授信额度,科员最高10万元、科级(含副科级)30万元、处级(含副处级)5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最高100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是指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额度和信用贷款额度,采取抵(质)押方式担保的额度根据抵(质)押物价值及抵(质)押率确定。 第六条授信有效期最长为1年,单笔贷款期限根据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品种的具体期限确定。 第四章授信额度的担保及利率 第七条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授信项下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除个人信用贷款额度外,应视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贷款风险状况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第八条抵(质)押率的掌握遵照我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抵(质)押物的市场波动分析抵押贷款的市场风险。贷款抵(质)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登记。 第九条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如保证人是自然人,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足够的代偿能力。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我行开立账户。 第十条额度项下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 第五章额度的申请及审批

银行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xx”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客户融资需求,推动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服务地方经济,提升业务产品对全行经营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以及《x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试行)》《x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xx”业务主要面向本行个人持卡客户(简称“申请人”),采用xx模式增加我行xx卡信用额度辅助金融功能,遵循“信用、便捷、易支付”的服务方式,扩大x银行持卡客户数,增加持卡客户对x银行的综合贡献度。 “xx”目标客户是指本行优质中高端个人资产客户,与我行已经开展授信业务的企业法人客户(含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以及政府和事业单位科级(含)以上正式职工。申请人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我行有一定的个人资产,符合我行相关信贷政策,采用信用、抵(质)押、政策性专业担

保组合担保方式,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个人家庭日常消费。 第三条本办法贷款人是指总行本级内设营销部门及经总行授权批准开办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原则上在业务申办所在地居住满1年,且家庭主要生活地在业务申办所在地,同时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申请人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自然人投资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者; (三)其他企业和经营实体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 (四)申请人在我行日均资产5万元以上的个人优质客户或经总行个人业务部认定的个人优质客户; (五)申请人因根据《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借款人征信评级认定等级不能低于三级(含)。

2020年个人消费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积极推动个人信贷业务的开展,满足个人及家庭消费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消费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期限等基本规定及办理流程。 2.2 本规定适用于丹东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家庭或个人购买消费品或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人民币贷款。包括: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旅游贷款、婚嫁贷款、教育贷款等。 3.2 本规定所称贷款人是指丹东银行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4 职责与权限 4.1 零售银行部作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辖内营销工作、制定本行营销策略、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关系,审批权限内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4.2 支行负责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直接营销,受理客户申请,进行贷款业务处理,落实担保手续,贷款权限内审批,组织贷款发放,做好贷后管理和服务。 5 政策 办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应遵循“贷款真实、担保有效、用途明确”的原则。

6 流程图6.1

6.2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贷款对象及条件 8.1.1 贷款对象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8.1.1.1 年满18周岁,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授信期限加年龄之和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持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8.1.1.2 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1.1.3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符合我行个人信用贷款的条件; 8.1.1.4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8.1.1.5 在丹东银行开立银杏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8.1.1.6 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银杏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8.1.1.7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8.1.2 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发放要求: 8.1.2.1 发放对象为:个人或其家庭资产连续一年以上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属于下列范围内的客户群体: a) 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满一年的公务员; b) 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满一年的教师、医生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c) 在我行开立企业账户的,且近一年企业账户资金沉淀日均余额不低于200万元,并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满一年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d) 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满一年的金融、电力、电信、烟草、律师等行业的正式员工; e) 在我行开立个人账户的,且近一年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优质客户。 8.1.2.2 授信额度:按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总收入(以能提供书面收入证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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