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煤矿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中,由电火花引起的事故约占50%;在煤矿发生的触电事故中,井下触电死亡人数约占64%;在井下电器着火事故中,低压橡套电缆着火所占比例最大。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条件恶劣并且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故井下的负荷特征、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等都与地面有较大的差异,对安全供电与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

1、煤矿井下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如果遇到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局部高温时,就会燃烧或爆炸。

2、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等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地方,空间都比较狭窄,因此,电气设备的体积受到一定的限制,且使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电缆的机会比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井下由于岩石和煤层都存在着压力,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使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很容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4、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5%以上,并且机电硐室和巷道经常有滴水和淋水,使电气很容易受潮。

5、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而井下电气设备的散热条件较差,电气设备容易过热损坏。.

6、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起动,使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

有时会产生短时过载。

7、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在雨季期间,井下有发生突然出水事故的可能,其出水量往往为正常井下涌水量的几倍或几十倍,要求排水设备迅速开动,以保证矿井安全。

8、井下如发生全部停电事故,超过一定时间后,可能发生采区或全井被淹的重大事故。同时井下停电停风后,还会造成瓦斯积聚,再次送电使时,可能造成瓦斯或煤尘爆炸的危险。

井下电气保护的类型:

1)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载(过负荷)保护、断相。

2)漏电保护。包括选择性和非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3)接地保护。包括局部接地保护、保护接地系统。

4)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5)单相断线(断相)保护。

6)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7)综合保护。电动机综保和照明综保等。

其中短路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是缺一不可的。.

为了避免井下电网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对井下用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及管理方面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在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主要采取使用三大保护装置的措施。

一、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和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2.过负荷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例如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压煤的情况下,连续点动起动,就会在起动电流的连续冲击下引起电动机过热,甚至烧毁。此外,电源电压过低或电动机机械性堵转都会引起电动机过负荷。断相3.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

牢而脱落等。

二、漏电保护

1、漏电故障的类型、原因和危害

集中性漏电:供电系统中某一处或某一点的绝缘受到破坏,其绝缘阻值低于规定值,而供电系统中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仍保持正常。

分散性漏电:供电系统网络或某条线路的对地绝缘阻值均匀下降到规定值以下。井下供电中遇到的大多数漏电故障是集中性漏电故障。

常见漏电故障的原因:

①电缆和设备长期过负荷运行,促使绝缘老化。

②电缆芯线接头松动后碰到金属设备外壳。

运行中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受潮或进水,使供电系统绝缘性能降低。③.

在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设电气元件,使元器件间的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导致放④

电而接地。导电芯线与地线错接。⑤电缆和电气设备受到机械性冲击或炮崩。⑥

⑦人身直接触及一相导电芯线。:漏电的危害当漏电电流的电火花能量达到瓦斯、煤尘最小点燃能量时,能引起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当漏电电流超过50 mA时,可能引起电雷管的超前起爆;

当漏电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时,就可能扩大为相间短路事故;

若人身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或漏电设备外壳时,流经人身电流超过30mA的极限电流时,就有伤亡的危险。

电网对地电容电流随着电网的增大而增大。

漏电保护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如下几点:

1、能够防止人身触电。

2、能够不间断地监视井下采区低压电网的绝缘状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绝缘进一步恶化。.

3、减少漏电电流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

4、防止短路电流所产生的电弧烧穿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外壳的温度升高,超过危险值,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从而提高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5、预防电缆和电气设备因漏电而引起的相同短路故障。特别是在使用屏蔽电缆的情况下,相间短路必然先从接地漏电开始,致使漏电保护装置首先动作,将故障排除,因而可防止短路事故的发生。

6、对于由短路引起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还可起短路保护的后备保护作用,一旦短路保护装置拒动,漏电保护装置还可使开关跳闸。

7、防止电网的接地漏电电流引爆电气雷管。

8、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将会缩小漏电的停电范围,便于寻找漏电故障,及时排除,从而缩短了漏电的停电时间,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给矿井带来显着的经济效益。

9、为了充分发挥漏电保护的作用,特对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提出如下要求:应具有漏电跳闸和漏电闭锁双重功能,并连续不断地监视电网的绝缘状态。当电网对地的总绝缘电阻降低到下表1中所列数值及其以下时,应立即动作,切断其供电电源。

三、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及其作用1.

人体触电的分析:

当人身触及一相绝缘损坏而带电的设备时,电流几乎全部通过人身而入地,其触电电流的回路如图中所标。人身触电电流的大小,取决于电网的电压值、电网对地的电容值和绝缘电阻值。可以通过下式来分析:

无保护接地时人体触电的分析:

在井下660V电网中,若每相对地的绝缘电阻r=3500 ?,电容C=0.5微法,则人身触及一相导线时的触电电流为:

有保护接地时,人体与接地极构成了并联,而人身电阻为1000Ω,接地极电阻为2Ω,并联后的电阻为1.996Ω≈2Ω。

通过人体的电流:Ir=IRd/(Rr+Rd)

=154×2/(1000+2)

=0.31mA

通过保护接地线的电流为153.69mA。

由此可知,有保护接地时通过人身电流比较小,因而是安全的。另外,有了保护接地的良好接地,大大减少了因设备漏电时,使其外壳与地接触不良产生的电火花。从而减少了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

、接地网中接地电阻的确定2.

由于保护接地是将设备上的故障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的一种安全措施,同时也可作为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

根据煤矿井下规定的额定安全电压的空载上限值为40V和矿井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超过20A的规定,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 ?。

3、井下保护接地系统

井下各种电气设备装设单独的保护接地装置,并不能完全消除触电的危害。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将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和橡套电缆的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用导线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总接地网。

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变压器的接地方法

用连接导线把变压器高低压侧铠装电缆的钢带和铅皮,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专供接地的螺钉上,然后再将该螺钉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接。如用橡套电缆时,则应把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接线装置的接地端子上,然后再将变压器接地。

电动机的接地方法:

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与接线盒(箱)内的接地螺钉连接,然后再将电动机外壳上接地螺钉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用铠装电缆时,则应将其端头的钢带(钢丝)和铅皮直接同该接地螺钉连接。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高压防爆开关的接地方法:

高压防爆开关的各个进出口的电缆头需要接地的部分(如金属铠装外皮、铅包或接地线芯),应分别用连接导线汇集到配电箱底架(外壳)的接地螺钉上,然后再用连接导线将其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也可将各个电缆头的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

几台设备的接地方法: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试题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答:2 0 0 5年1月1日。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答: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 导安全生产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 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答: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 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答: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 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答: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10、入井人员须知?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答: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 重伤,矿无死亡。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答:轻伤、重伤、死亡。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 小于多少米?答:2个,30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 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答:2个,2个。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 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 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答:倾角等于或小于4 5度时必须设置人 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设置梯道 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 m;主井梯子间中的梯 子角度不得大于8 0度,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 m。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并符合哪些要求?答:(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 m,架线 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 m,薄煤层内的不 得低于1 8 m。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编号:SY-AQ-0581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Underground power supply management

井下供电管理(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装置,有密封圈和档板,有螺钉和弹簧垫圈。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六不准:三大保护不合格不准送电,电气故障未排除不准送电,擅自安装的电气设备,强行搭火的不准送电,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准送电,挂停电牌或已停电闭锁的开关不准送电,瓦斯超限区域不准送电。 2、局扇供电必须做到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

线路上不准搭接其他负荷。 3、井下用电单位必须持有供电设计、计算说明书,到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用电申请单时要写清用电地点和停电影响的范围,用电负荷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生效。 4、用电单位未经许可,自行拆除、安装电气设备和更改井下供电线路、私自增减负荷容量的行为视为违章,并按井下重大电气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5、对于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设备负荷容量不明确的,威胁供电安全的不予审批。 6、供电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设计中必须包含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标注清楚。 7、回风巷道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安装电气设备。 8、井下停送电审批: ①设备需停电检修时,由维修单位到机电科,提前填写好停送电申请书,内容包括停电原因、申请停送电时间、影响单位及地点、

第七章 矿井电网保护题库

第七章矿井电网保护题库 一、单选题 1.( )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 m2、厚度不得小于5 mm。 A.辅助接地极 B.局部接地极 C.主接地极 2,设置在水沟中的( )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 m2、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制成。 A.辅助 B.主 C.局部 3.设置在其他就近潮湿处的局部接地极可用长度不小于( )、直径不小于35 mm的钢管制成。 A.1.0 m B,1,5 m C. 2.O m 4.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 )连接。 A.铁线 B.铝线 C.铜线 5.每( )必须对漏电继电器进行1次详细的检查和修理。 A.月 B,日 C.周 6.每( )必须对漏电继电器进行1次跳闸实验。 A,天 B.周 C.月 7.漏电继电器应每( )上井进行检修。

A.周 B.月 C.年 8.煤矿井下要求( )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A.24.V B.36 V C.50 V 9.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Ω。 A.1 B,2 C.3 10.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 )n。 A,1.5 B.1,0 C.2.0 11.井下电网有故障的线路( )强行送电。 A.不准 B.检查后可以 C.联系后可以 12.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 )额定值。 A.小于 B.等于 C,超过 13.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 )。 A.10 A B.20 A C.30 A 14.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定期试验制度

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井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试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障我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完善机电保护设施,全面提升机电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对全矿范围内供电系统“三大保护(”过流、接地、漏电)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验周期 1、在井下使用超过六个月的开关,必须对设备“三大保护”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当负荷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每隔六个月或在设备移动时必须检查一次漏电保护装置,每年至少检验调整一次。 2、每次检查试验应对各种保护电器的动作值检查一次,确保动作正确;同时检查开关保护插件整定值,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每天必须对动力低压供电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4、每月对动力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远方漏电试验一次。 5、每季度由机电科组织对井下各个配电点、变电所的主、辅接地极进行一次电阻测试。 6、新工作面安装设备前,由机电一队技术员设计该工作面的供电系统图,并进行整定计算,将结果交机电科审核后方可安装设备。 二、检查试验目的及要求

1、对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日常检查要求:电气设备接线保护接地外表检查 每天至少一次。 (1)当班跟面电工检查所管辖范围的设备时,必须检查设备 外表接地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与连续性,发现接头有松动、接地线 断裂、锈蚀或断面减少时及时处理。如果当班电工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当班分队长,立即派人准备工具,材料或备件进行修理。 (2)当班值班电工应检查供电网路接线盒的局部接地情况及接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完好情况。 2、严格执行各项试验工作,对井下的接地、漏电、过流保护要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试验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如实填表交回机电科存档,保证三大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3、电钳工要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证试验期间的人身安全,对机电设备在检查试验时发现异常问题或调整定值时需汇报机电科安排,由队长现场监护整改解决。 4、加强自检自查工作,规范井下供电,完善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减少机电事故发生,杜绝井上、下重大机电责任事故。 三、试验后的验收及考核 1、试验期间区域负责人要根据队组实际情况,结合区域设备 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试验计划,完成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 汇报机电科(以试验记录表为依据),由机电科安排专人进行对照复查,并将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井相关)

目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 第一章一般规定 (2)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2)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3)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4)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4)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5)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5) 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 (6) 第四章管理制度 (7)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9) 第一章总则 (9)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 (9) 第三章安装 (10) 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 (11) 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12)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4)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14)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19)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9) 第二节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0) 第三节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22) 第四节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23) 第三章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24)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检查 (24) 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定 (25)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井下供电安全及矿井供电电网保护 重点: 1、掌握矿井供电系统知识 2、掌握采区供电系统知识 3、掌握井下供电安全知识 4、掌握“三专两闭锁”的作用及使用范围 5、掌握矿井电气保护装置的要求 6、熟练掌握漏电的危害,原因和漏电保护原理及漏电保护装置 7、熟练掌握保护接地的作用及保护接地的要求 8、熟练掌握过电流保护知识 难点: 1、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2、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一授课内容 (一)矿井供电系统 1、矿井供电的基本要求: (1)供电安全(2)供电可靠(3)供电经济(4)供电技术合理 2、电力负荷的分类: (1)一级负荷(2)二级负荷(3)三级负

3 、煤矿电压等级: (1)高压不超过10000v ,(2)低压不超过1140v,(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4.10kv电压直接下井供电:随着井下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采掘供电电压在一些矿井已不能满足要求,6kv工作面机组容量的加大, 开始采用10kv电压直接下井。 (1)大型矿井: a、可以提高电网输送电能的能力,扩大合理供电范围。 b、在输送能量一定的情况下,输电所需导线的截面也越小。(2)中小矿井: a、减少因设置35kv/6kv变电所而造成的多余容量初装增容费。 b、减少了年运行费用。 C、简化了供电系统,减少了电网事故,提高了运行的可靠性。(3)供电安全措施: a、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的技术鉴定。 b、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实验。 c、10kv系统投入运行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实验鉴定工作。 d、必须设置10kv单相接地保护,保护接地,并按有关规定进

三大保护

三大保护 在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由于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操作不当等等原因,造成电器设备短路、漏电、断相等其他原因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不仅影响煤矿井下的正常生产,甚至还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还会造成煤矿井下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保证,随着煤矿井下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三大保护的类型不断更新,掌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的前提。 一、三大保护包括: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接低保护。 1.、过电流保护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了额定值。 (1)、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流(过负荷)保护。 (1.1)短路危害:煤矿井下短路故障有两相和三相. 短路属于最严重的过流故障,短路点电弧中心温度可达2500~4000度,短时间可能会烧毁设备或电缆,引起电气火灾,甚至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1.2)短路原因:绝缘击穿、机械损伤、误操作。 (2.1)过负荷的危害: 过负荷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而且超过了允许时间。长时间过负荷会导致绝缘性能下降,影响电气设备生命,它是造成电动机烧毁的主要原因。 (2.2) 过负荷原因:电源电压过低、机械性堵转、重载启动 (3.1)断相的危害: 断相是指三相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一相断线,以电动机断相多见。电动机在运行中断相后,仍会运转。由于机械负

载不变,电动机工作电流会比正常的工作电流大,引起负荷。为同三相对称负荷区别,故称断相或单相断线故障。 (3.2)断相的原因:熔断器一相熔断;电缆与电缆或电缆与设备没有可靠连接;电缆芯线中一相断线。 预防过流的措施:过流保护的措施主要是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检修,保护器的整定,线路的维护,终端头的制作工艺及接线盒的制作工艺,处理好电缆的屏蔽层及电气间隙,避免人为砸伤电缆及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二、漏电保护 1 井下低压漏电保护动作分析 根据我国井下低压电网的运行情况,一般认为对低压配电网漏电保护实行三级保护,级数再增加将没有使用意义。实行分级保护的目的是从人身、设备安全和正常用电的角度出发,既要保证能可靠动作,切断电源,又要把这种动作跳闸造成的停电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常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多为附加直流电源式保护和零序电流保护装置。总保护处安装附加直流电源保护,无论系统发生对称性漏电还是非对称性漏电,保护均能可靠性动作;分支出口处安装零序电流保护作为横向选择性保护的主保护;而漏电闭锁则设置在磁力启动其中,作为最后一级保护,但它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情况下却是不动作的,仅仅是作为设备启动前的绝缘检测。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煤矿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中,由电火花引起的事故约占50% 在煤矿发生的触电事故中,井下触电死亡人数约占64%在井下电器着火事故中,低压橡套电缆着火所占比例最大。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条件恶劣并且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故井下的负荷特征、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等都与地面有较大的差异,对安全供电与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 1、煤矿井下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如果遇到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局部高温时,就会燃烧或爆炸。 2、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等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地方,空间都比较狭窄,因此,电气设备的体积受到一定的限制,且使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电缆的机会比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井下由于岩石和煤层都存在着压力,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使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很容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4、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5沖上,并且机电硐室和巷道经常有滴水和淋水,使电气很容易受潮。 5、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而井下电气设备的散热条件较差,电气设备容易过热损坏。 &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起动,使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有时会产生短时过载。 7、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在雨季期间,井下有发生突然出水事故的可能,其出水量往往为正常井下涌水量的几倍或几十倍,要求排水设备迅速开动,以保证矿井安全。 8、井下如发生全部停电事故,超过一定时间后,可能发生采区或全井被淹的重大事故。同时井下停

电停风后,还会造成瓦斯积聚,再次送电使时,可能造成瓦斯或煤尘爆炸的危险井下电气保护的类型: 1)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载(过负荷)保护、断相。 2)漏电保护。包括选择性和非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3)接地保护。包括局部接地保护、保护接地系统。 4)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5)单相断线(断相)保护。 6)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7)综合保护。电动机综保和照明综保等。 其中短路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是缺一不可的。 为了避免井下电网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对井下用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及管理方面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在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主要采取使用三大保护装置的措施。 一、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浅谈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

浅谈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 摘要煤矿“三大保护”是煤矿供电系统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的主要保护措施。保护接地,是指用导体将电气设备中所有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这样可以降低电气设备因漏电产生的对地电压。降低程度与保护装置的质量有关,只有达到要求才能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漏电保护,是指在供电系统中装接漏电继电器。其作用:一是当供电系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也就是进行绝缘监视;二是当人体触电时,在人体未感知时切断电源。短路保护,是指在电路中接入熔断器、限流继电器、过流继电器等。其作用:是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工作电流超过规定允许值时,自动切断电源,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 关键词“三大保护”煤矿供电制度 一、概述 “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为保证供电系统各种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供电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进行编制本管理办法。

矿机电科负责全矿“三大保护”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程规定地检查、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把检查和试验结果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矿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限期进行复查。 二、过流保护使用管理 第一,在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第二,管辖区队使用的开关要按机电科下达的接电通知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电气继电保护整定值。 第三,各种开关甩掉或短接过流继电保护的,过负荷保护超过电机额定电流1.6倍及以上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煤矿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一)矿井低压电的电流保护 一、常见过电流故障的类型 低压电网运行中,常见的过电流故障有短路、过负荷(过载)和单相断线三种 情况。什么是短路电流? 我们首先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流过导线、灯的电流为: I=V/R=220/(R1+R2+R3) =220/50.48=4.36A 如果在灯头处两根导线相互碰头等于灯泡电阻没有接入,此时流过导线的电流则为: I=V/R=220/(R2+R3) =220/2.08=105.5A 1、短路是指供电线路的相与相之间经导线直接逢接成回路。 短路时,流过供电线路的电流称为短路电流。在井下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中,短路分为三相、两相两种,而单相接地不属于短路,但可发展为短路。 ⑴短路故障发生的原因 ①线路与电气设备绝缘破坏。例如,绝缘老化、绝缘受潮,接线(头)工艺不合格,设备内部的电气缺陷和电缆质量低及大气过电压等。 ②受机械性破坏。例如,受到运输机械的撞击,片帮、冒顶物的砸伤,炮崩,电缆敷设半径过小等。 ③误接线、误码操作。例如,相序不同线路的并联,带电进行封装接地线与带封装接地线送电,局部检修送电等。 ④严重隐患点。例如,“鸡爪子”、“羊尾巴”处。 ⑤带电检修电气设备。 ⑥带电移挪电气设备。 ⑵短路故障的危害 短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恶性事故之一,它产生的电流很大,在短路点电弧的中

心温度一般在2500℃~4000℃,可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线路或电气设备,甚至引起火灾。在遇瓦斯、煤尘时,可以引起燃烧或爆炸.短路可使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过负荷 过负荷也称为过载,是指实际流过电气设备的电流超过其额电流,又超过了允许的过流时间。从过流和时间两个量来说,都是相对量,必须具备过流和超时这两个条件,才称为过负荷。 过负荷常烧坏井下电气设备,造成过负荷的原因有:电源电压过低;重载起动;机械性堵转和单相断相。其共同表现是:电气设备超允许时间的过电流,设备的温升超过其允许温升,有时会引起线路着火,甚至扩大为火灾或重大事故。 3、断相 供电线路或用电设备一相断开时称为断相。电动机的此种运转状态叫单相运行。 断相时产生于供电线路,有时产生于设备内部,其断相的原因有:电缆与电缆的连接、电缆与用电设备的连接不牢,松动脱落或一相虚接而烧断;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芯线受外力作用而断开。其危害主要表同为过负荷,即电动机电流增加,转矩下降,温度升高,甚至烧毁电动机。 二、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低压电网短路电流计算的目的,其一是接最大短路电流选择开关设备,使开关的遮断电流大于所保护电网发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二是接保护线路最末端的两相短路电流校验其保护装置的灵敏度,从而达到保护装置的要求。 短路电流的计算,应根据井下低压电网的实际情况,力求计算过程简单,并设定一些条件。 ㈠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设定条件 ⑴低压共电系统的容量为无穷大时,变压器二次空载电压维持不变。 ⑵计算线路阻抗时,电缆的电阻值若小于其电抗值的三分之一,可忽略电缆的电阻。 ⑶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可不计算高压电网阻抗。忽略开关的接触电阻和弧光电阻。 ㈡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短路电流的计算,有公式法和图表法两种。图表法使用简单,但不如公式法准确。 1、公式计算法 1)利用公式计算短路电流 (1)两相短路电流的计算公式:∑∑+=2 2)2(d )()(2X R U I P

音西煤业井下三大保护考试卷(含答案)

音西煤业井下三大保护考试卷(含答案)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是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2、井下供电要实行“三无”,“三无”指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漏电可以分为集中漏电和分散性漏电。 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的保护。 5、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作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由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线和连接线等组成的。 7、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单相触电、 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触电。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移动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9、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其中“三专”指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供电;“两闭锁”指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10、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是供电可靠、供电安全、技术经济合理、和供电质量。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井下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4V。(×) 3、电器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4、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及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 明显标出电压额定值。(√) 5、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对人身和矿井安全都极为不利。(√) 6、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放射式电网中,可以安装选择性漏电继电器。

(√) 7、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无需安设风电闭锁装置。(×) 8、安全电压取决于人体电阻和安全电流的大小。(√) 9、短路电流的大小与电缆的长度、电缆的截面、电压和变压器的容量有关。 (√) 10、供电系统中短路电流不流经负载。(√) 三、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 A )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A、严禁 B、可以 C、不能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是指(BCD ) A、过电流保护 B、短路保护 C、接地保护 D、漏电保护 3、井下电网可能出现的短路故障有(ABCD ) A、单相短路B、二相短路C、三相短路D、异相两点接地短路 4、熔断器( A )在被保护的电气电路中。 A、串联 B、并联 C、串或并 5、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 C )要进行测量。 A、每月 B、每天 C、投入使用前 6、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电压在36V以上就必须有( B ) A、接地极 B、接地保护 C、接地网 7、漏电继电器应每(B)上井进行检修。 A.月B.季度C.半年D、年 8、煤矿井下常见的过电流故障和异常状态有(ABC)。 A、短路 B、过负荷 C、断相 D、以上三项都不是 9、供电网路中,(ABCD)均可能引起漏电故障。 A、电缆绝缘老化 B、电气设备受潮或进水 C、橡套电缆护套损坏 D、带点作业 10、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C)连接。

煤矿供电安全检查

供电安全检查 1、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具体要求 (1)严格按《规程》选用。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由电气防爆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3)严把入井关。入井前必须检查“一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加强检查、维护。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安全检查重点 (1)是否按《规程》规定使用。 (2)隔爆外壳是否完整无损,是否有裂纹和变形。 (3)隔爆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4)隔爆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5)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他物;闲置喇叭口是否用挡板封堵。 (6)连锁装置功能完整,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动作可靠。

(7)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是否符合规定。 三、井下低压电网保护及其安全检查重点 (一)矿井供电系统 为保证矿井供电的可靠性由2个独立的电源向矿井变电所供电。矿区供电电压等级主要由35kv专用线路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通常情况下,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当两种电压的技术经济指标比较结果相差不多时,宜采用电压较高的方案。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输电电缆、中央变电所、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采区配电点及各类电缆组成。 三、井下低压电网保护及其安全检查点 1.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供电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负荷。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3)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5)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第一节过电流保护 一、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和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2.过负荷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例如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压煤的情况下,连续点动起动,就

会在起动电流的连续冲击下引起电动机过热,甚至烧毁此外,电源电压过低或电动机机械性堵转都会引起电动机过负荷。

3.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目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

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 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 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 N。I 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 Z 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 2006年12月,按照《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电监会、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对山西、内蒙古、、、河南、贵州、河北等省区16个电力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煤矿供电情况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了、临汾、、峰峰、邯郸等矿区27座煤矿的用电情况。 检查发现,煤矿供用电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突出;电力企业供电管理、煤矿企 业用电管理、供用电应急管理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等有待加强;已公告关闭矿井的停供电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专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对非法煤矿和公告关闭煤矿要严令禁止供电;重点研究解决农村电网建设标准低,不具备对一级负荷连续可靠供电的问题;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煤矿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离工作人员,瓦斯浓度合格方可恢复供电。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提出七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电力企业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重视解决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使向合法煤矿供电的相关农村电网逐步具备对一级负荷供电的能力。二是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各电力企业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

导下,及时对政府部门公告关闭矿井停止供电;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转供电的整治和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各级供电企业应规范供用电合同,把合法煤矿企业列为一级负荷,不将煤矿用户列入计划限电拉闸序位表;严格执行煤矿用户停送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煤矿供电状况;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 四是强化煤矿企业用电安全管理。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应双回路向井下供电,主变压器采用一台运行一台热备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满足保安负荷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对自供区电网和矿区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 五是严格落实煤矿供用电应急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供用电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六加强供用电设施保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供用电设施的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线路走廊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各级电网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的新技术和新成果。 七是加大煤矿供用电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电力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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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三大保护 知识讲座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三大保护是: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第一章、低压检漏保护装置(P2) 第二章、过流(P20) 第三章、接地(P33)

第一章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前提、作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第三节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漏电:分集中漏电和分散性漏电。集中漏电指在漏电:分集中漏电和分散性漏电。集中漏电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由于电网某处的绝缘损伤而发生的漏电。分散性漏电指由于整条绝缘损伤而发生的漏电。分散性漏电指由于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的绝缘水平低,而沿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发生的漏电。我们知道任何一个供电系统都有漏泄电流,其大小由系统的绝缘电阻及对地电容决定。在中性点绝缘系统中,当人触及一相导线时,通过人身的电流为当时系统的漏泄电流。当系统的绝缘电阻降低时,系统的漏泄电流增大,不但增大了触电的危险性,同时还可能造成外露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目前使用的漏电保护装置,由漏电继电器(漏电板)和自动开关中的分励脱扣器(小漏电板)和自动开关中的分励脱扣器( 继电器) 继电器)构成。井下低压电网漏电保护装置的作用:①时刻监视电网的绝缘水平;②与馈电开关配合,及时切断人身触电或单相接地的故障线路;③补偿人身触电时,电容电流的危害,减轻触电危险性。

第一节一般规定1、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电磁启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五条井下高压电煤矿安全规程》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2、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井下三大保护 井下过电流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一节漏电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电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还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甚至使电气雷管提前引爆。此外,大量的漏电电流,还可能使绝缘材料发热着火,造成火灾及其它更为严重的事故。因此,研究漏电的发生,掌握人身触电电流的计算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漏电保护措施,对于井下安全供电具有重要意义。 一、漏电与触电的机理 1.漏电故障的发生原因、种类和危害 1)漏电故障的基本概念 在供电系统中,当带电体对大地的绝缘阻抗降低到一定程度,使经该阻抗流入大地的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该供电系统就发生了漏电故障.流入大地的电流,叫做漏电电流。室外架空线路由于其离地面很高,线路是通过空气与大地绝缘的,其绝缘电阻较高,但沿线对地存在分布电容,所以正常时带电的架空导线上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经空气入地,只是其值很小,一般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现象不能称做漏电故障。电缆线路和各种电气设备与架空线路一样,正常运行时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入地,同样不算是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由于某种原因增大至数十毫安、数安培甚至数十安培时,线路或电气设备就已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增大至数百安培及以上时,它又超出了漏电故障的范围,进入了短路故障的范围。 漏电电流与正常的泄漏电流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这种界限还与电网的结构、电压等级、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等因素有关。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同样,漏电电流与短路电流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而

过流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 对于目前国内井下广泛采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绝缘(不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漏电故障的明确定义为;在中性点绝缘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包括直接接地和经过过渡阻抗接地)或两相、三相对地的总绝缘阻抗下降到危险值的电气故障就叫做漏电故障,简称漏电.显然,在这种供电系统中,人身触及一相带电导体的情况,属于单相经过渡阻抗接地,对人来说是发生了触电,对整个供电系统来说就是发生了漏电。 2)漏电故障的种类 根据煤矿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漏电故障可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类。集中性漏电,是指发生在电网中某一处或某一点,而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水平仍然正常的漏电。分散性漏电,是指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的对地绝水平均匀下降到低于允许水平的漏电。 集中性漏电又分为长期集中性漏电、间歇集中性漏电和瞬间性漏电三种类型,长期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中的某一设备或电缆,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或带电导体碰壳而造成的漏电故障。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拒动,这种漏电故障将长期存在。间歇性漏电,一般指电网中某台控制设备的负荷端.如磁力起动器负荷侧的电缆和末端的电动机,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带电导体碰壳而发生的漏电故障。这种漏电故障的存在与磁力起动器的停、送电状态有关,如果磁力起动器合闸,这部分线路就发生漏电,如果磁力起动器分闸,其漏电故障就消失,瞬间集中性漏电,主要指人员或其它接地的导体偶尔触及设备的带电部分后,立刻又摆脱或分开的情况。 3)漏电故障发生的原因 井下供电系统常见的漏电故障,大多数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因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的绝缘下降到危险值。例如铠装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隔爆型开关的母线盒进水;磁力起动器元件的安装绝缘底板受潮等,都可能造成这种漏电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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