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统一安全控制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控制。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必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应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

1.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urban rail transit system

指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车辆和机电设备的总称。简称系统。

2.0.2 城市轨道交通子系统urban rail transit sub-system

指组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下一级系统。如车站、隧道、桥梁等土建设施,轨道及车辆,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等机电设备。简称子系统。

2.0.3 危害hazard

可能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因素。亦称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2.0.4 风险risk

危害发生的频率及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组合。

2.0.5 安全safety

免除不可接受风险的状态,亦称安全性。

2.0.6 安全控制safety control

分析潜在的危害,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在实施或使用过程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状态的行为过程。

2.0.7 危害登记册hazard log

用于记录所有已识别危害以及用于降低或消除每一项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文档,该文档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实时更新。亦称危害日志。

2.0.8 容许风险tolerable risk

可以接受的最大级别的风险。亦称可接受风险。

2.0.9 安全论据safety argument

能够证明系统达到规定安全要求的所有规章制度、记录文档、危害分析报告、技术文件、代码等。

2.0.10 安全完整性safety integrity

在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系统或产品能够完成规定安全功能、未经授权不能改变的特性。

2.0.11 安全完整性等级safety integrity level

安全完整性的一种度量。为表示系统相关安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要求而定义的一系列离散等级。

2.0.12 安全审核safety review

评定一个系统的安全需求是否得到合理的计划安排、计划是否有效实施以及是否适用于指定安全目标的系统化和独立的专业考核。

2.0.13 验证verification

用客观证据和检验来确定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3 基本规定

3.0.1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建立安全控制体系,并应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

3.0.2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把保障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并应合理分配资源,实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目标。

3.0.3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采取措施使其工作人员理解与他们工作相关的安全风险,同时应监督其行为,并应采取措施实现工作人员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有效性合作,共同控制安全风险。

3.0.4 安全控制所要求的文件应通过控制措施予以保障。应制定形成文件的程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文件的发布应得到批准;

2 文件进行更新后,应再次得到批准;

3 应确保能够方便地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4 应确保在使用处能够获取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5 应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6 应确保能够方便地识别外来文件,并控制其分发;

7 当需要保留作废文件时,应给予其适当的标识,并应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3.0.5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在收集、分析、改进安全控制的信息时应相互合作,共享信息;应保证安全相关信息传递的通畅;当获得需要控制风险的信息时,应及时传送至有关各方或人员,并应采取措施确保其对信息的理解。

3.0.6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将影响安全的任何系统、过程或服务外包时,应确保对这些系统、过程或服务的安全控制。

3.0.7 安全控制前一阶段的成果应作为后一阶段工作的依据;各阶段的成果应经过安

全审核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

3.0.8 安全控制涉及的相关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独立的安全审核,独立的安全审核要求应在安全计划中规定。

3.0.9 安全审核应提交安全审核报告,安全审核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与安全计划一致性的判断;

2 安全计划的适应性判断;

3 遵循计划或改进计划的建议。

3.0.1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安全控制要求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安全控制要求

注:1 初步设计阶段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总体设计)、车辆和机电设备系统的采购招标。

2 详细设计阶段包括车辆和机电设备系统的详细设计、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土建工程的招标。

3.0.1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危害发生的频率等级应划分为表3.0.11所示的六级。

表3.0.1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危害发生的频率等级

3.0.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级应划分为表3.0.12所示的五级。

表3.0.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级

3.0.13 城市轨道交通风险等级及应对措施应符合表3.0.13的规定。

表3.0.13 城市轨道交通风险等级及应对措施

3.0.14 风险评价中风险等级宜符合表3.0.14的规定。

表3.0.14 风险评价中风险等级

4 安全控制要求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

4.1.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完成安全控制的前期策划,并应为后续的安全控制提供指导。本阶段的安全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全策划;

2 初步的危害识别,建立初步危害清单。

4.1.2 安全策划应确定系统的总体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初步建立安全控制体系。安全策划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的基本情况;

2 国内外同类项目相关数据和资料分析;

3 确定系统总体安全需求;

4 确定系统的总体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

5 确定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6 确定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7 确定安全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4.1.3 初步危害识别应识别出系统的主要危害,并应形成危害清单。初步危害识别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既有系统对安全性的影响;

2 危害识别的范围;

3 危害识别;

4 与识别危害相关的子系统;

5 系统进行安全控制的范围;

6 形成初步危害清单。

4.1.4 初步危害清单的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1.5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控制应形成安全策划和初步危害识别报告,并应进行安全审核。安全审核中需要确认的事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环境的充分性;

2 成果形成过程及完整性;

3 使用的方法和技术的适用性;

4 成果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4.2 初步设计阶段

4.2.1 初步设计的安全控制应制定初步安全计划,应进行初步的风险分析,并应确定各子系统的安全控制要求。本阶段的安全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制定初步安全计划;

2 确定风险容许准则;

3 进行初步风险分析,建立项目级危害登记册;

4 进行初步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

5 确定子系统安全控制要求。

4.2.2 初步设计阶段确定的车辆和机电设备系统安全控制要求宜纳入招标文件或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 初步安全计划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实施的安全控制进行初步安排;初步安全计划应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规定实施、复核、维护和更新。初步安全计划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安全目标;

2 安全计划实施的范围;

3 系统概要、类似或相关系统的相关信息;

4 各方的责任及所承担的任务、各方之间关系的规定和说明;

5 实现安全目标的策略;

6 各个阶段需要进行的安全控制工作;

7 风险分析及其审核的程序及要求;

8 风险容许准则;

9 需要完成并提交的安全控制文件的说明;

10 编写安全论据的程序;

11 安全计划的批准程序;

12 安全计划变更的批准程序;

13 安全控制文件维护更新的程序,包括危害记录;

14 安全计划中的约束条件及假设;

15 对分包商的安全控制与管理要求;

16 安全审核要求,包括人员及独立性要求等。

4.2.4 确定风险容许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危害的频率等级;

2 确定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级;

3 制定风险评估和验收矩阵。

4.2.5 初步风险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一步识别系统的危害并分类、排序,并应列出系统的主要缺陷或故障清单;

2 估计每个危害发生的频率,估计每个危害后果可能的严重程度;

3 确定风险等级;

4 确定降低风险的措施;

5 评价风险的可接受程度。

4.2.6 危害识别宜采用检查表法;危害清单的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或附录C的规定;风险估计可根据经验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也可根据需要采用故障树分析法或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法等定量分析方法。

4.2.7 初步风险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内任何潜在的危害;

2 系统与安全有关的接口;

3 使用环境;

4 系统的设备或设施;

5 与安全有关的设备或防护系统;

6 系统与子系统潜在的故障模式。

4.2.8 初步风险分析的结果应形成初步危害分析报告和初步危害登记册。

4.2.9 初步危害分析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范围;

2 分析依据和参考文献;

3 采用的分析方法;

4 分析结果汇总及评价;

5 初步危害登记册的建立,包括:

1) 初步危害登记册的目的和用途;

2) 风险和事故报告的程序;

3) 危害记录管理程序;

4) 分析过程中的假设;

5) 使用的方法、工具和技术;

6) 初步危害登记册。

6 审核风险等级的程序;

7 审核降低风险措施有效性的程序;

8 分析人员及责任;

9 分析的过程文件或记录。

4.2.10 危害登记册的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4.2.11 初步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宜采用检查表法,其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4.2.12 子系统安全控制要求应分别编制,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的定义和界限;

2 任务概要;

3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对每个安全功能,宜包括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完整性要求;

4 应用环境;

5 已识别的危害的容许风险等级;

6 所作假设的详细说明;

7 安全需求的验收准则和验收标准;

8 安全需求的认证和验收的过程,包括:

1) 系统的描述;

2) 系统的安全性认证原理;

3) 为进行确认所做的安全性试验和分析;

4) 确认顺序、进程的详细情况;

5) 处理不一致问题的程序。

9 文件提交要求;

10 安全控制的管理要求。

4.2.13 初步设计阶段应完成下列成果,并应对其进行安全审核:

1 安全计划;

2 初步风险分析报告及初步危害登记册;

3 初步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符合性评估报告;

4 子系统安全控制要求。

4.2.14 初步设计阶段安全审核需要确认的事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基础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 对比上阶段的成果进行检查;

3 风险分析的完整性;

4 容许风险的合理性;

5 危害记录程序的适宜性;

6 使用的方法、技术的适宜性。

4.3 详细设计阶段

4.3.1 详细设计阶段的安全控制应保证将系统的安全控制要求分配到各子系统中,并应建立各子系统的安全控制体系。本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更新安全计划;

2 制定各子系统安全计划;

3 进行详细风险分析,建立承包商级危害登记册;

4 进行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

5 进行各子系统安全需求分析;

6 审核各子系统安全计划;

7 审核详细风险分析结果;

8 审核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

9 审核各子系统安全需求分析结果。

4.3.2 土建工程的安全控制要求宜纳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4.3.3 子系统安全计划的内容宜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应包含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管理,并应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同意后实施。

4.3.4 详细风险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复核、细化系统的危害;

2 复核、细化危害发生的频率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

3 确定风险等级;

4 制定降低风险的措施;

5 评价风险的可接受程度。

4.3.5 对车辆、信号、屏蔽门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宜要求承包商采用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法或危害和可操作性研究法,对高风险的危害进行识别。

4.3.6 详细风险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及子系统危害;

2 接口危害;

3 系统、子系统故障模式、人为错误危害;

4 系统、子系统功能关系产生的危害。

4.3.7 详细风险分析的结果应形成详细风险分析报告和承包商级危害登记册。

4.3.8 详细风险分析应在初步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系统实际情况重新编制详细风险分析报告,其内容宜符合本规范第4.2.9条的规定。

4.3.9 承包商级危害登记册应在项目级危害登记册的基础上,根据详细风险分析的结果重新编制,其内容宜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4.3.10 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宜采用检查表法,其内容和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4.3.11 详细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审核,并应完成下列内容:

1 各子系统安全计划;

2 详细风险分析报告及子系统危害登记册;

3 各子系统安全需求;

4 设计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报告;

5 更新的安全计划。

4.3.12 详细设计阶段安全审核需要确认的事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基础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 对比上阶段的成果进行检查;

3 风险评估的完整性;

4 风险等级的合理性;

5 危害记录程序的适宜性;

6 更新的安全计划,确保其持续可用性;

7 使用的方法、技术的适宜性。

4.4 车辆与机电设备制造阶段

4.4.1 车辆和机电设备制造阶段应将安全控制要求在各子系统中实现,并应复核和细化风险分析、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本阶段的安全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提出安全验证计划;

2 审核安全验证计划;

3 验证、落实安全控制措施。

4.4.2 安全验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安全验证的项目、内容和方法。

4.4.3 产品安全论据应能够证明系统满足安全性要求。安全论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概述;

2 安全要求摘要;

3 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摘要;

4 安全分析、审核工作摘要;

5 安全验证报告。

4.4.4 车辆和机电设备制造阶段应进行安全审核,并应完成下列成果:

1 安全验证计划;

2 安全论据报告。

4.4.5 车辆和机电设备制造阶段安全审核需要确认的事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基础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 对比上阶段的成果进行检查;

3 子系统、部件和外部设备的组成结构,确保与整个系统的安全需求一致;

4 子系统、部件和外部设备的安全需求,确保其可追踪系统的安全需求;

5 子系统、部件和外部设备的安全需求,确保功能之间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6 更新的安全计划,确保其持续可用性;

7 使用的方法、技术的适宜性。

4.5 施工、调试与验收阶段

4.5.1 施工、调试与验收阶段的安全控制应验证、评估子系统及部件的安全性与系统的安全需求一致性,在系统投入载客运营前应验证其安全性。本阶段的安全控制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验证系统的安全性;

2 子系统安全控制工作总结,编制子系统安全控制报告;

3 整合承包商安全控制工作信息,总结建设期安全控制工作,编制建设期安全控制报告;

4 安全控制工作成果移交。

4.5.2 验证子系统安全性应在子系统调试、验收的基础上,编制子系统安全控制报告,并应进行安全审核。子系统安全控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流程;

2 应用安全论据,证明该子系统在特定的应用中符合安全性要求。应用安全论据应包括:

1) 子系统综述;

2) 安全性要求的参考或摘要(包括该应用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合理性的考虑);

3) 采取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摘要;

4) 安全评估及安全审核工作摘要;

5) 安全性分析工作摘要;

6) 子系统采用的安全工程技术概要;

7) 符合安全性要求的充分性,包括遵循在特定应用中的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含其物理实现)的充分性;

8) 所进行的子系统安全性调试、测试总结;

9) 对本应用采取的限制与约束摘要。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阶段导学资料 第8章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规章制度 重点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562-2008/IEC及GB/T 50438-2007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 (4)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5)IRIS-- International Railway Industry Standard。 难点知识: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规章制度。 法制建设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依据。它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权限和义务;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中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之间的关系;规范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建立安全管理的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原建设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了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旨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站设施、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 体系(2021年)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2021 年)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注重风险评估,强化源头预防预控 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目前在建的2,3号线即将开通运营,5,6号线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通运营。复杂的施工环境,特殊的地质条件多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风险。如何在工程建设中,预判、预控安全风险,做好行为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理,是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因此,实施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制度,通过事前对安全风险的有效辨识、风险评估、分级预控、专家把关等措施,消减安全风险,同时对不可避免的安全风险实施强化管理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实施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体系 进行风险分级,要求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建立安全风险评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总体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总体要求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推进技术进步和车辆、设备国产化,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修订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和项目后评价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高运量、大运量、中运量系统、钢轮钢轨系统的新建工程项目。市域轨道交通系统、有轨电车系统、跨座式单轨等轮轨系统,既有线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低耗高效,节约能源、资源和土地,保护环境和文物古迹;充分体现地区特色,力争

实现项目生命周期内价值的最大化。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应超前规划,适时建设,量力而行,有序发展。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做好轨道交通远景线网规划。从实际需求和可能出发,把握项目建设条件和建设时机,合理安排项目建设。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应与铁路、民航、公路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规划建设进行有机衔接,促进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建立,满足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运输服务需求。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应与城市远期总体规划相符合,重点选择近期10~15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时机、建设时序和建设规模,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沿线土地利用和控制规划,支持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发展,初步构成线网基本骨架,形成初始规模效益。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应树立网络化资源共享理念,开发轨道交通资源,开拓经营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912733359.html, 2010年01月20日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编号:SY-AQ-0786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Measures for safety supervis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围绕运营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行车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对乘客行使安全管理职能;搜集、积累、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资料;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按要求向其提交安全工作报告及其他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协助其做好重大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确保部门间的协作达到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公安、消防和医疗部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打击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和乘客为目标或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为主要场所的治安犯罪、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救治各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另外,消防部门还对运营企业实施消防监管。

1规划建设企业: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贯彻有关安全规定;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程图纸或报告施工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设备生产和进出口企业:按照有关安全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和进口;将产品送检或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建立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建议 2.1完善法制法规建设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法规尚属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均没有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具体规定。立法空白导致通过行政手段来建立和运作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与法建手段相比,行政手段虽然同样具有强制性,但在稳定性和明晰性方面却相去甚远,这将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首先推动地方立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做出规定,如《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2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我国对轨道交通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往往机构规模小、专业人员缺乏、兼职情况多,难以有效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应在已具有轨道交通设施的城市试点建立由安全管理专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 理体系正式版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大中城市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1.1 目标和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使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使事故等级和事故频率控制在预先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应遵循差异性、明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则。 1.2 内容 城市轨交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

容如图1所示。 其中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专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具有规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点,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前提和保证。 运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组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内容。该体系贯穿于其他各体系之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各种软硬件设备故障都会引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种社会政治经济矛盾和个别人的不健康心理也为城市轨道交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DB11∕T 1714-202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基础设施系统 (2) 6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 (5) 7 通信与信号系统 (8) 8 空气动力学响应、噪声和电磁环境 (10)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志伟、于鑫、张艳兵、王道敏、田桂艳、王文斌、戴源廷、黑勇进、虞蕹、王进、王颖、李晓刚、赵静、饶东、赵立峰、李克飞、石熠、朱胜利、杜智恒、张传祺、侯庆华、赵鑫、程永谊、王冰、魏志恒、李洋、李玉路、戴华明、吴宗臻、赵俣钧、周安国、刘力、李照星、张凌云、李晔、凌晨、李媛芳、杨斯泐、徐倩、张冰、姚京川、赵欣欣、刘鹏辉、李天石、马九洋、张弘毅、范季陶、苏立轩、荣峤、张超、王朝阳、刘敏、杨峰、徐栋、孙静、张东风、刘玮、张继菁、杨珂、田琪、周启斌、兴佰祥、李雪昆、李雪飞、翟国锐、姜朝勇、程斌、梁君海、王学亮、刘江涛、李春峰、侯小强。

20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20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 全检查指南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9

20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范制定。 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和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建

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主体的检查评分表组成,详见附表1~10。 五、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主、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 六、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检查评分表满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遇有缺项时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100 检查表重分实查项目标准分数之和 (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统筹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前期防控 第五条【规划衔接】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

规划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架构、换乘枢纽规划、线路建设时序、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安全专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运营安全专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七条【配套设施】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消防、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无障碍交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划设计相关设施。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应当与需求相适应,并与车站统一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施设备选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应当统筹考虑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相互兼容和统一,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运营可靠,提高运营效率效益。 第九条【运营单位条件】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

级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春季期末考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试题和答案精选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测试题 本试题共六个大题,总分1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个题合计10分;对的在括号内打“√”,错的打“X”): 1.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 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的应急机制之一“属地为主”是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3.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仅包括企业的员工。() 4.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输送给列车的是交流电。() 6. 列车司机除熟练掌握列车驾驶知识外,还应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其职责。() 7.需要在轨行区内进行的抢修作业和可能侵入轨行区抢修作业,必须在周末进行。() 8.城市轨道交通发生火灾比地面建筑物中发生火灾更具有危险性。() 9. 安全标志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以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章和安全防护措施。()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操作设备。()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4个题合计28分;把唯一正确答案填写在括号内):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的安全管理方针。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 C.预防为主 D.服从领导

2.在车站、车辆基地内所有与行车、调车作业有关的危机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事件属于()。 A .行车事故 B.客运事故 C.自然灾害事故 D.人为事故 3.安全标志是用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几何边框和或文字构成。 A.安全色 B.红色 C.背景色 D.对比色 4.施工计划按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临时补修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A.日计划 B.年计划 C.日补充计划 D.补充计划 5.关于施工批准权限,若是在车辆段内且影响了正线的施工,不仅要找车辆段调度,还要找()批准。 A.车站 B.车辆段调度 C.站长 D.行车调度 6.抢修工作执行部门原则上在工程车到达后()分钟内完成装载设备、物品等工作,并安排跟车人员上车。 A.8 B.15 C.10 D.5 7.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给水排水系统事故(故障)的原则是()。 A.先通后复 B.先修后通 C.先停运等待修复 D.灵活维修方式 8.下列()不是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环境控制的内容。 A.车站通风控制 B.车站排洪控制 C.车站噪声控制 D.车站排烟控制 9.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因素,人是有特殊作用的,下列()不是人的特殊作用。 A.人的主导性 B.人的主观能动性 C.人的自觉性 D.人的创造性 10.发生火灾时,用标准用语进行广播宣传和疏散引导,稳定乘客情绪,引导乘客使用车内灭火器灭火和进行紧急疏散的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课题来源、目的、意义,国内外基本研究概况 (一)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 1、课题的来源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城市交通压力日趋增加,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矛盾非常突出。发展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对缓解特大型城市公共交通压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重庆、武汉、大连、长春十个城市已经开通运营的线路总长达770公里。加上正在建设的沈阳、成都、杭州、西安、苏州共十五个城市在建线路总长达到1100公里。同时,还有青岛、宁波、郑州、厦门、东莞、昆明、长沙、乌鲁木齐、南宁、济南、兰州、太原、福州、厦门、合肥、无锡、贵阳、烟台、石家庄等城市正在进行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前期工作。按目前每年开工建设100~120公里线路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我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2000~2500公里规模。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特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北京市在2009年地铁4号线开通运营以后,运营总里程将达到230公里,2010年达到300公里,2015年将形成三环、四横、五纵、七放射,总长561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上海轨道交通目前开通运营的线路总长230公里。在建线路总长193公里,到2010年将实现400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广州目前运营线路总长116公里,在建129公里,2010年将达到182公里。 但是,由于我国地铁发展历史较短,工程经验不足,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如相关技术标准不够完善,依法建设、运营和管理水平不高;有经验的勘察设计施工力量不足;早期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地铁系统建设标准较低,系统配置不完善,设备老化;车辆、通信信号、控制等系统,以及盾构等设施设备是从不同国家引进,没有统一的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

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 (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 (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 (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分析及控制对策

城市城市地铁安全分析及控制对策摘要:中国城市城市地铁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频发的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基于这一严峻现状,本文结合具体工程事故案例,分析导致城市地铁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环境原因、技术原因、管理原因及其它原因,并提出一系列的安全控制对策,以防患地铁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地铁施工安全、快速,为国家和社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城市地铁;安全事故;原因;控制对策 引言 城市化的进程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不断加快。为缓和城市交通拥挤现状,国内诸多大城市都相继开始修建地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在《2020 年中国工程技术发展研究》报告中被列为极其重要的课题。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中国将进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高峰时期。 地铁工程位处城市中心热闹繁华地段之下,有着隐蔽性大、现场周边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等特点。城市地铁工程施工于高风险行业[1],建设过程中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随着地铁建设进程的推进,新建隧道与周边环境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必然会对其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如果考虑不周、控制不力,很可能成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近几年,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在国内各大城市的地铁建设过程中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10月7日晚,由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地铁1号线7标鲁班路站至动物园站区间盾构隧道发生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两人失踪。 在地铁工程坍塌事故时有发生,是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效第控制了地铁工程安全管理,减少了地铁工程事故的发生,针对地铁工程事故的研究是必要的。本文从研究地铁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机理出发,研究地铁工程安全控制的相关对策。 1 城市地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历史较短,经验不足,在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究其城市地铁建设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内在原因,也有其外在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内在原因 地铁一般都处在地下或高架桥的半封闭空间里,自身结构复杂,具有以下特性:隐蔽性大、作业循环性强、作业空间有限,而且动态施工过程中的力学状态是变化的,围岩的力学物理性质也在变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及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使用教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范围:全册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版次:第2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是指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而客观存在的可能对系统造成损失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 A.安全 B.危险 C. 隐患 D.事故 2、严抓隐患整改,按照“五个落实”,即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质量落实、时间落实,按期整改完成。 A.设备落实 B.经费落实 C.数量落实 D.环境落实 3、行车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部分。 A.核心 B.重要 C.主要 D.次要 4、线路改道时,不得连续松开()以上轨枕螺旋。 根根 C. 3根根 5、城市轨道交通()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恐怖活动的情况下,是进行应急处理、抢险救灾和反恐的主要手段。 A.消防系统 B.供电系统 C.环控系统 D.通信系统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每月至少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A.两次 B. 一次 C.三次 D.四次 7、()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 A.分级响应 B.属地为主 C.统一指挥 D.公众动员 8、安全生产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 A.国家政府规章 B. 机构规章 C.经济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9、地铁运营系统基础安全评价总分是(),表示可接受。

~95 ~90 C.80~95 ~85 10、()是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技术装备之一,是行车的基础。它的作用是引导机车车辆运行,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载荷,并把它传给路基。 A.线路 B.钢轨 C.轨枕 D.道岔 二、多项选择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着名的戴明管理思想,即“戴明模式”或称为PDCA模型为基础。一个组织的活动可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的环节来实现,通过此类方式可有效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A.计划 B.行动 C.控制 D.检查 E.改进 2、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可分为红色、()、蓝色四个级别。 A.绿色 B. 橙色 C.紫色 D. 黄色 E.黑色 3、城市轨道交通排水系统包括()。 A. 水龙头 B. 废水系统 C. 污水系统 D.雨水系统 E. 防灾报警 4、目前应急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主要有()。 A.层级型 B.联动型 C.专职型 D.综合型 E.简单型 5、下列()属于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A.定期对土建工程进行维护、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新 B.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 C.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使用期限到期 D.确保运营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E.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紧急疏散等器材和设备 6、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主要有:()。 A.经常性安全检查 B.不定期安全检查 C.专业性安全检查 D.群众性安全检查 E.定期安全检查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研究实用版

YF-ED-J467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 研究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研究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当前,很多中国城市都面临严重的交通拥 堵,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被视为是解决这一难题 的良药。在经历了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中 国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已经由20xx年的3座 (北京、上海、广州)上升至20xx年的22 座,截止到20xx年年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 总里程已经超过3000公里(包含地铁、有轨电 车等),地铁线路总计88条。截至目前,全国

共批准了36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已全部开工建设。根据相关规划,20xx年末,全国城市轨交运营里程将超过3100公里,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的3000公里运营里程目标。预计明年将有40个城市建设轨道交通,总在建里程近4000公里。2020年我国将有近50个城市发展轨道交通,超过7000公里,覆盖中国主要大城市。实践证明,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由之路,对拉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1.2 研究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安全、快速、舒适、环保、运量大的特点,因而成为各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轨道交通的迅速发展,对改善市民出行条件、解决城市拥堵、节约土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65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 管理体系(正式版)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大中 城市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1.1 目标和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使城 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 使事故等级和事故频率控制在预先规定的范围内。建 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应遵循差异性、明 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则。 1.2 内容

城市轨交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如图1所示。 其中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专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具有规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点,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前提和保证。 运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组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内容。该体系贯穿于其他各体系之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各种软硬件设备故障都会引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种社会政治经济矛盾和个别人的不健康心理也为城市轨道交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专业性强、技术设备复杂、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强、高峰低谷落差显著、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5月1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5月21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统一安全控制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控制。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必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应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 1.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urban rail transit system 指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车辆和机电设备的总称。简称系统。 2.0.2 城市轨道交通子系统 urban rail transit sub-system 指组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下一级系统。如车站、隧道、桥梁等土建设施,轨道及车辆,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等机电设备。简称子系统。 2.0.3 危害 hazard 可能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因素。亦称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2.0.4 风险 risk 危害发生的频率及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组合。 2.0.5 安全 safety 免除不可接受风险的状态,亦称安全性。 2.0.6 安全控制 safety control 分析潜在的危害,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在实施或使用过程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状态的行为过程。 2.0.7 危害登记册 hazard log 用于记录所有已识别危害以及用于降低或消除每一项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 管理方法的文档,该文档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实时更新。亦称危害日志。 2.0.8 容许风险 tolerable risk 可以接受的最大级别的风险。亦称可接受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运营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综合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由风险点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决定。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护、行车调度、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包括:桥梁、隧道、轨道和线路、路基、车站建筑等方面的风险; (二)设备运行维护类风险包括: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 (三)行车调度类风险包括:作业准备、段场调车和施工组织、行车组织等方面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资料全

2)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应当是按照其作为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方式来加以界定,主要是运送能力和运送速度。

患。同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制定紧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几乎包括了上述各种类型,已有30多座城市建成了或正在新建、或拟就了建设规划。除、天津、、、、、、、、等10个城市外,尚有、、、、、、、、、、、、、、、等33个城市正在建设、筹建、或规划中。尽管如此,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比较短,运营管理经验不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法规和统一的管理标准,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工作处于分散不成体系的状态,对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保障管理做法也各不相同。这种状态与轨道交通迅速发展的形势极不相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由供电子系统、通信子系统、信号子系统、给水与排水子系统、屏蔽门与安全门子系统、防灾与报警子系统(FAS)、环境与设备监控(BAS)子系统、机车车辆子系统、车辆段检修设备子系统、自动售检票子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子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等子系统组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部各子系统之间及系统与系统外部有很高的关联度,一旦某个子系统出现问题,就会迅速影响和波及到其它子系统,形成连锁反应,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功能,造成系统部分或整体功能的瘫痪。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业性强、技术设备复杂、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强、高峰低谷落差显著、时效性强,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难度较大。尤其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因深处地下,出入口少,站台和车人员又相对密集,疏散难度相对加大更使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隐患重重。 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主要采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安全管理的思想上,突出了整体安全、系统安全的概念,将涉及行车安全的人、设备、环境等因素实现系统地管理与调度;在管理方式上,加大了安全法规的建设力度,实现法制化管理;在手段上开发了大量先进的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实现了运输安全信息的远程集中管理和科学分析。 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采取的是“专业化安全管理模式”。它们把探索安全管理治本途径问题一并考虑,用经营管理体制创新为安全管理升级拓展空间,以安全管理的不断深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努力达到两者的协调互促、良性循环。推行了以“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路网系统分开管理”,使安全管理更加突出重点,技术管理更加专业化,管理畴更加合理化,安全生产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日本靠技术装备升级而建立的“高技术型安全管理模式”,直接采用世界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在全国大力发展标准轨、高技术、高速度、高安全的轨道交通决策。采用了先进的机车、车辆、轨道、信号等技术装备,为保证高速列车的运行安全,同步上马了先进的以“轨道电路的数字列车自动控制”方式、无线电控制的CARAT等方式为主的“新型运输安全系统”,以及调车作业“装置化”的“编组站自动化系统”。为在既有线上“提速”而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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