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1指导思想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合同管理,做到管理有规定、签约有依据、履行有监督、权益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项目部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17条的特别规定。

公司各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3原则

3. 1依法合规、诚信自律、公平效率,坚持风险防控。对于拖欠我方欠款的单位、明显可能导致我方利益损失或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不得签订合同。

3. 2单笔金额在3万元以上以及同一供应商同类业务连续3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

3万元以上的业务一律签订合同。

3. 3严格程序,先审批后签订,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行为。

3. 4合同应当采用合同书形式,且要素齐全,行文严谨规范。禁止采用口头协议

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非正式书面协议。

4机构和职能

4. 1公司风控部作为公司合同事务主管部门,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制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合同管理系统、合同审批流程的建设及管理;

(3)负责制定各类合同范本;

(4)负责合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合同从业资格的管理;

(5)负责合同的统一编号工作;

(6)参与项目招标、合同洽谈;

(7)审查待签合同和审核合同付款;

(8)协助合同责任单位处理合同纠纷;

(9)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施印、履行和资料归档等情况,定期上报一般合同

原件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管,日常应使用复印件。

15. 2合同文本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电子邮件、电报、传真、电话记录、洽谈记录、签证、索赔单据等资料,

均属于合同归档资料,合同责任人应当妥善保管并于合同履行完毕后1个月内归档,并定期分类建立详细的合同台帐。

15.3合同资料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15.4公司风控部应当会同公司印章和档案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公司及所属区域公

司合同资料施印、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15. 5合同档案资料的使用按《中昂地产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16考核与奖惩

16. 1公司根据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定期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6. 2公司对有违反合同管理办法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6. 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一般违规:

(1)未取得合同从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合同业务的;

(2)未按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

(3)合同先履行后补签的;

(4)合同洽谈前未审查对方单位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导致其真实性、有效性出现问题的;

(5)合同洽谈时,未按本办法要求将洽谈内容记录并归档的;

(6)合同洽谈的地点、人员和方式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7)合同盖章流程或合同付款流程中的资料不齐全,未在限期内补全的;(8)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的;

(9)合同文本及附件未加盖骑缝章的或合同文本及附件涂改后未加盖涂改章的;

(10)未按本办法规定将合同资料整理归档的;

(11)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本办法规定交风控部审核即对外出具资料的;(12)未将合同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记录并编制合同月报表报送风控部的;(13)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但未造成我方损失的情形。

16. 2.2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规:

(1)签署的合同违反合同“三不签”原则或没有“诚信自律特别条款”的;(2)项目未按公司规定立项或未获得预算即签订合同的;

(3)应当招标的项目而未招标即提交合同盖章流程或签订合同的;

(4)合同内容与招标结果或合同洽谈结果不一致的;

(5)故意拆解项目,规避招标或合同审批流程的;

(6)未按本办法规定提交合同盖章流程和合同付款流程,脱离公司合同监管的; (7)提交施印的合同与经流程审批通过的合同不•致的,或私自修改己施印合同文本的;

(8)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导致合同纠纷或诉讼,致我方陷于被动的;

(9)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10)基建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规签证或签署会议纪要等有效文件的;

(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擅自降低标准、更改项目方案或超出合同约定内容实施项目的;

(12)未经风控、财务部门审核即办理合同付款的;

(13)遗失或无法提供合同资料致我方在合同纠纷或诉讼中陷于被动的;

(14)合同可能产生或者己经产生纠纷时,未及时将情况向主管领导和风控部报告致我方在合同纠纷或诉讼中陷于被动的;

(15)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我方损失的情形。

16. 3违规责任处理

(1)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属于-•般违规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给予责令整改、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2)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属于严重违规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等处分,并处罚款。(3)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劳动合同管理的特别规定

17.1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特别规

定。

劳动合同管理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还包括劳动合同附件以及需要单独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专项培训服务协议等。

实习协议、服务协议(含退休反聘、劳务人员)等与员工人事管理相关的其

它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监督、管理,也适用本规定。

17.2劳动合同、与员工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合同以及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应当采用公司统一版本。

17. 3机构与职能

17. 3. 1公司人力行政部作为集团劳动合同事务的归口部门,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信息系统、流程的建设及管理;

(3)负责公司总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事务;

(4)负责公司所属单位劳动合同事务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公司总部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并指导、协调集团所属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

17. 3.2公司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作为本单位劳动合同事务的归口部门,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事务;

(2)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

17. 3.3公司风控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需求,提供合同范本;协助处理纠纷,

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17.4劳动合同的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应当遵守《劳动

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布的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制度。

17. 5公司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7. 5.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违规:

(1)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或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未能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立即书面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审查员工的身份证件,导致员工未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字的;

(3)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未使用公司统一版本的; (4)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未按规定交付员工、归档的;

(5)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未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

(6)除因员工自身原因外,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

(7)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行政处罚的;

(8)违规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的;

(9)应当通知而未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相关事项的。

17.5.2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规:

(1)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未在公司内发布的;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遗失或无法提供合同资料的;

(4)可能产生或者已经产生纠纷时,未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的;处理纠纷、仲裁、诉讼过程中隐瞒事实或不配合的。

17. 6违规责任处理

(1)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属于一般违规的,由公司相关部

门给予责令整改、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2)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属于严重违规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降级、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等处分,并处罚款。(3)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其他规定

18.1本办法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18.2本办法所称主管领导是指业务分管副总裁、公司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区域公

司总经理或获得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员。

18.3本办法自发布之FI起实施。

19附件

19.1 «合同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9.2《诚信自律特别条款》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风控法务部负责解释。

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合同业务管理,切实做到管理有规定、签约有依据、履行有监督、权益有保障,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合同从业人员。

3定义

合同从业人员是指根据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同从业资格,可以从事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洽谈、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归档等合同业务的人员。

4合同从业人员管理

4. 1合同从业资格的取得

4. 1. 1取得条件

申请合同从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应的业务素质;

(3)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

(4)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及工作责任心。

4. 1. 2取得程序

需从事合同业务的人员,应当统一向公司风控部提出申请,经培训、考核, 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合同从业资格,授予合同从业资格编号。合同从业人员培训由公司风控部定期组织,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考核。

4.1.3合同从业资格有效期

合同从业资格有效期限为二年。合同从业人员在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从业人员年度课程计划完成相应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有效期延续一年。未完成学习计划或考核不合格的,须经公司风控部重新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取得合

同从业资格。

4.2合同从业资格的取消

4. 2.1取消的情形

合同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风控部有权视情节决定暂时取消或永久取消其合同从业资格。

4.2.2取消后的处理

4. 2. 2.1被取消合同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合同相关事务。

4. 2. 2. 2被暂时取消合同从业资格者,应当重新参加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方

可重新取得合同从业资格。

4. 2. 2. 3被暂时取消合同从业资格达两次的,予以永久取消合同从业资格。

4. 2. 2.4被永久取消合同从业资格者,将不再授予合同从业资格。

5合同从业人员职责

5. 1合同从业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洽谈、签订事务;

(2)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合同履行、变更、终止等事务;

(3)负责业务范围内所涉合同资料的整理、统计及归档,对其所收集、提交、归档合同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4)负责配合法务人员处理其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纠纷、诉讼案件;

(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合同相关事宜。

5. 2合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发生变动时,应对其所负责的合同业务全部事宜做好

交接和记录。

5. 3合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司风控部针对合同管理作出的临时性规定,配合公

司各部门针对合同业务进行各类调查、调研活动。

6考核

6.1合同从业人员擅自将合同从业资格编号出借他人使用或具有《合同管理办法》

所列一般违规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暂时取消其合同从业资格3-10个月。

6. 2合同从业人员具有《合同管理办法》所列严重违规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暂时

取消其合同从业资格12个月或永久取消其合同从业资格。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风控法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2:

诚信自律特别条款

一、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不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包括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关系的单位,下同)人员(包括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等,下同)输送各种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或好处。

(二)不得与对方人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在双方合作终止后2年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接受对方人员任职或提供服务。

二、如违反前述约定,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非固定金额的合同按照实际已发生的金额,下同)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合同金额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构成犯罪的,则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存在违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行为的,应向对方合规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四、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或被撤销、无效不影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的效力。

的异常状况和重大合同状况。

4. 2公司及区域公司财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合同项目立项和预算的审核、管控;

(2)参与项目招标、合同洽谈;

(3)审查合同价格的经济性;

(4)审核合同付款,监督及时收取发票;

(5)监督及时收取合同应收款项;

(6)对于合同中涉及的发票、税务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4. 3公司成本部及所属区域公司成本部在合同管理中依据《招标管理办法》开展

招标管理工作。

4.4工商及所属区域公司业务部门(商务/采购等)作为合同业务责任单位,在

合同管理中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组织项目招标、商务洽谈并起草合同;

(2)负责提起合同审批流程,办理合同签订、盖章等相关事务;

(3)负责提起合同付款审批流程,办理合同履行、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务;

(4)负责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及归档;

(5)负责汇总和上报合同签订、履行、归档状况相关信息,配合风控部做好合同风险管控;

(6)参与制定各类合同范本。

4.5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技术部门(工程/设计等)作为合同业务责任单位,在

合同管理中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合同所涉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图纸等内容或附件的编制;

(2)负责与合同对方的技术交流与确认,协助业务部门签订技术协议等文件;(3)对合同履行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出具专业验收意见。

4. 6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业务需求部门作为合同业务责任单位,在合同管理中履

行如下职能:

(1)根据业务实际提出明确的业务需求;

(2)协助技术部门编制合同所涉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图纸等内容或附件;(3)依法合规地履行合同,出具合同履行的验收意见,并对合同对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5合同从业人员及合同责任人

5.1合同从业人员是指根据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同从业资格,可以从事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洽谈、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归档等合同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合同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合同业务。

5.2合同责任人是指在特定项目中负责合同相关业务的合同从业人员以及对特定项目负主要责任或签署合同的人员。合同责任人对其业务范围内所从事的合同业务全面负责。

6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

根据业务种类和标的额大小,合同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

上述合同业务有交又或重合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适用。上述类型的合同业务如属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不作为重大合同管理。

6. 2除上述重大合同外,其他合同为一般合同。

7合同底线

7. 1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所有合同条款均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底线。

7.2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所有合同的基本底线

(1)合同条款中不得约定我方支付预付款或者定金。

(2)纠纷解决方式原则上应当约定为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确需仲裁的,应当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适用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仲裁解决。

(3)所有合同文本中应当添加公司发布的关于诚信自律的特别条款。诚信自律特别条款不得擅自修改。

7. 3各类业务合同底线由风控部会同公司各类业务的主管部门联合制订。

7. 3.1基建工程类(勘察、图审类除外)合同底线

(1)应当收取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低于合同价款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保证金应当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项目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果2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则待质量问题返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形式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合同分期付款的支付原则为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完成在先,付款进度在后。采用月进度付款的,月度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的70%。

(5)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业务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授权,未经授权的人员无权进行签字确认;被授权人签字的签证、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还须加盖公章确认,否则一律无效。涉及工程工期、材料或费用等的变更事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业务责任单位任何人员无权对涉及工程工期、材料或费用等的变更事项进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

7.3.2设备类合同底线

(1)设备类合同质量保证金应当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设备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果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则待质量问题返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合同分期付款的支付原则为项目或设备实施节点完成在先,付款进度在后。涉及图纸会签或技术方案确认的该项分期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0

(3)后续涉及备品备件、易损件、培训、维保、升级、增量的设备类合同,应当对价格作出明确约定。

7. 3. 3信息化类合同底线

(1)信息化类合同质量保证金应当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项目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果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则待质量问题返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合同分期付款的支付原则为项目实施节点完成在先,付款进度在后。(3)信息化技术服务、咨询合同中,如属整体全新开发的,其整体知识产权归属我方;如属局部进行二次开发的,其二次开发源代码需交付我方且我方享有永久、免费、可再许可的使用权。

7. 3. 4广告类合同底线

(1)日常公关服务、活动执行、广告投放等合同的款项应当在合同履行达到预期效果并经我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2)合同应当约定广告服务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

7. 3.5合同应约定未经我方同意,合同对方不得擅自更换我方确认的项目团队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合同 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备案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合同备案义务,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 定自愿实施,不得乱收费、强制实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 单位应当自觉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秩序。 第二章合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招投标、谈判或其他合法形式签订的合同均可以进行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和现场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备案存根、合同原件由建设单位保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保存核查审核标准材料和备案申报材料。 第七条施工合同备案应当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施工技术和能力、安全资质等方面,按照评分等级划分备案等级。备案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备案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在网上备案系统中。 第八条施工合同备案级别为一等时,建设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工程款;当备案级别为二等、三等时,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措施的落实,同时建议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 第九条施工合同备案时,若发现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贿赂等行为,备案机构将不予备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申报,同时一定数量的备案申报资料需要在现场提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提交《施工备案申报表》及其他有关合同、技术、资质等材料。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资料虚假,备案机构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责任追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很多建筑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一般将施工合同放在抽屉里或锁在档案柜子里,在工程实施中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才将施工合同拿出来看一下。殊不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际上就是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离不开合同中的内容,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基于一定的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标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一定施工条件等静态因素而进行的,并以此来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常常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产生一定程度的变更(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增减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变化等),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的静态条件完全被打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中的法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起到避免双方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为事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到了证据的完善。 一、施工合同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作为一个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才能使工程施工符合合同要求。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首先要进行的是“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工程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并向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的提示、解释和说明. 1、交底人与被交底人: 施工合同交底人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被交底人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商业机密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服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依据、准备与谈判 第五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的进度,拟定需对外签订合同的种类及时间计划表,先报公司审批后再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复核。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照计划表负责相应合同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所有合同商务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起草;技术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工程归部门拟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完成后,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总稿形成合同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将征求意见稿交合同相关的部门会签,报公司上会审定作为谈判的蓝本。 第八条订立合同蓝本时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政、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形式如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应将其意见反映到合同蓝本中。 第十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蓝本与相关当事人进行谈判,谈判时

间、地点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协商确定。合同谈判应由项目主管领导主持,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且谈判不宜少于三人。重大合同的谈判,由建设方确定合同谈判小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人负责合同谈判的全面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 重大合同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谈判中应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以及能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的证书、注册文件等。 第十二条当事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取得委托人(法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其代理权限范围进行合同谈判。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代理人的主要职责 (一)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需按合同计划表的时间完成相关合同的签约工作;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于涉及到建设方重大利益的合同条款,需报请法定代表人审定,提出本人具体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四)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在合同谈判中,应当着重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及信誉程度,对于履约能力没有保证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担保,防止订立无效合同,确保所签订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建设方利益。 第十五条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应本着有理、有据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形象,保守公司的机密。 第十六条在合同谈判中,应重视如下内容 (一)标的;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三)数量、质量和时限;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推行项目法人的责任制、工程监理的制度、招标投标的制度以及合同制度,不断完善施工工程项目的外部的法治环境,现在,我就整理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信息。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合同熟悉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等因素全面思索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落实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熟悉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熟悉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要想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强化项目经理的个人教育,培养责任心,强化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了解施工项目合同的核心内涵,抓重点控过程。建立项目经理部,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所有合同报批、保管

和归档工作;参加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订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保持全面履行的原则。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升、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四周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改正职能。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关键的法律文书之一。施 工合同的管理对于确保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 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维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一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理、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达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进行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各方充分协商,明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具备承担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的要求,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 程进度计划,并与发包单位协商确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审查,确保 合同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求,对施工单位的技 术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工 程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施工款项,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进度和质量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当出现变更或追加工程项目时,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或追加合同,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 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

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 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北京市的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为了确保这些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完成,委托管理合同成为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本文将对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委托管理合同的定义和作用 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将项目的管理权委托给专业的管理机构或个人,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委托管理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委托管理机构通常是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团队或个人,他们能够通过专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分担建设单位的工作压力: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前期筹备和后期运营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委托管理机构能够帮助建设单位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3. 降低项目风险:委托管理机构能够通过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提前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降低项目的风险。 二、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管理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的名称、位置、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委托管理的范围:明确委托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例如项目的前期筹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3. 合同的期限和费用:明确委托管理的期限和费用,包括委托管理机构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4. 项目的目标和要求: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例如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建设单位确定委托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需要和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委托管理机构。 2. 签订合同:双方在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和意愿后,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3. 监督和评估:建设单位对委托管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四、委托管理合同的案例分析 以北京市某大型工程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为例,该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合同明确了工程管理公司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前期筹备、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合同期限为两年,费用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支付。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公司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他们还积极与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了项目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通过委托管理合同的有效履行,该项目顺利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也证明了委托管理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作用。 总结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管理办法》及本实施办法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适用. 第三条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管部门,负责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处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机构。 各区、县建委在市建委指导下负责所分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须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一)执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4本); (二)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各类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定的招标程序,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三)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各类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定的开工审批程序,建设工程开证已签发; (四)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与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开工证规定的范围相一致; (五)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两个以上施工企业承包时,应实行施工总承包,并须明确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或建设工程开工证签发后30天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承发包双方应将施工合同副本及施工合同签订备案登记表(附表1)按其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或区、县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凡未能在规定期限仙完成合同签订,导致中标或开工批准工作失效,责任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施工合同正式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可根据自愿原则按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对施工合同进行鉴证。

xx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管理办法

xx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廉政合同的签订 (1) 第三章廉政合同的公示和教育 (2) 第四章廉政合同的责任 (2) 第五章廉政合同的监督检查 (3) 第六条违反廉政合同的处罚规定 (4) 第七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建设项目的廉政合同签订和管理,建立廉洁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纪委监察厅、住建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管理的通知》,结合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建设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廉政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

的通知》,选定中标单位(乙方)后,在与业主(甲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服务及物资设备采购等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第三条廉政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参照国家及云南省《工程廉政合同》范本,具体约束条款和内容、双方义务根据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由派驻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作建设指挥部纪检监察组制定,经省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监察室审核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廉政合同由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各保管一份。不签订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开工等有关手续。 第三章廉政合同的公示和教育 第五条廉政合同签订后,双方要进行公示,以便对照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廉政合同签订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宣传教育,重点包括甲乙双方项目法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四章廉政合同的责任 第七条签订廉政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执行廉政合同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廉政合同贯彻执行主体责任,带头执行,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廉政合同。

北京市代建管理办法_办法_

北京市代建管理办法 代建工程是指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各种工程,包括土地、房屋、市政工程等。下文是北京市代建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京政发[1999]3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60%以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党政工团、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机关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2)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3)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消防设施、审判用房、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4)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风沙治理等公用事业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三条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实行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对代建制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管理和监督;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应通过招标确定。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各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招标工作。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 引言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公司为了规范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合同管理制度。本制度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基础性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外部合同的管理工作,是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 定义 •合同: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所有形式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或共同意见。 •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撤销、纠纷处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指专门从事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 3. 合同的签订 3.1 合同签订程序 •合同甲方(公司)委派专门人员与乙方商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拟定初稿。 •法务部门进行审查。 •签订正式合同,交存备案。 3.2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甲方应当认真审查乙方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杜绝与不良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的约定应具体明确,避免含糊其辞,乙方个别条款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合同一式两份或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或者各执一份正本和若干副本,由甲方统一存放。 4. 合同的履行 4.1 合同执行程序 •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成。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补充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维护各自权益。 •对于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措施或变更合同。

4.2 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切实履行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约定要求进行交付、支付、清单等事项。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不得利用合同中的漏洞进行欺诈等行为。 •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乙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不合规行为,应及时提出处理要求。 5. 合同的变更 5.1 合同变更程序 •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更改内容必须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需要。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修改后的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5.2 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变更前应该充分的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确定变更目的,变更后的各项业务流程和工作职责等的改变。 •合同变更必须有书面证明文件,变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或者各执一份正本和若干副本,由甲方统一存放。 6. 合同的撤销 6.1 合同撤销程序 •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变更后的合同将原合同作废。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6.2 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 •对于出现违约、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乙方,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撤销必须经过乙方的同意,合同解除时要有书面证明文件。 7. 合同纠纷处理 7.1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当首先进行内部调解,根据调解结果达成协议。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第三方机构、专业律师等进行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XX项目管理办法

XX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XX管委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包括由XX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 第三条XX相关部门、区属各单位、投资公司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XX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XX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规划设计部、城市建设部、项目办、土地开发部、建设工程局、投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办,抽调专人具体负责XX工程推进日常工作,项目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项目办具体负责所有项目的管理、协调、推进。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组织实施,现场管理、质量安全、隐蔽签证。

第六条领导小组对XX项目建设进行统一指挥、集中调度、分项督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建设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评审、概算调整、重大设计变更、重要设备材料选型定价、结算办理等事项;分项督查项目推进、工程质量与安全及有关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项目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情况的统计、汇总、督查、通报,并做好领导小组项目调度会的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 第八条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是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落实到人,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招投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签订、工程现场管理与协调、审计结算、备案与移交等工作。 第九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指定专门人员,主动服务项目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规划分局指导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负责项目规划报批与协调工作,投资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规划设计部负责项目立项和设计方案的确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初步设计评审和重大设计变更。 国土分局做好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投资公司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土地开发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城市建设部负责XX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协调、汇总。负责XX工程推进调度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1054 京建市〔2009〕61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区(县)工商分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职能,制定企业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方的权益,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 环节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诚实信用 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当事方名称、地质、联系方式等; 2.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进度要求等; 3.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的约定; 4.施工期限和工期管理的约定; 5.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约定; 6.合同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7.变更、索赔和违约处理的程序和标准;

8.合同解除、终止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方式; 9.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履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由当事方亲自签订或授权代理人代 表签订,并在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双方应认真 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若工期需要延长或者项目需要变更,则应按照合同约定 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批准,并签订变更合同。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和违约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并按 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管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按计 划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第十一条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应对不符合要 求的部分进行整改或重做,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章合同解除与争端解决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标准合同模板) 甲方: ****公司或者个人 乙方: ****公司或者个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1页,共33页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页,共33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3页,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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