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后脚会长成什么样

揭秘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后脚会长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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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后脚会长成什么样

导语:中国女性缠足的源头始于哪时已经不得而知,而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

中国女性缠足的源头始于哪时已经不得而知,而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因此,一般人认为女子缠足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其实,在《史记·货殖列传》里有记载:“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利”即尖细之意。可见,战国时期的赵国女子已穿尖鞋。不过,仅从尖鞋还无法推断这些女子是否缠足。

秦汉时的女子已开始缠足,但还不普遍。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足型与男的相差不了多少。

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写有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小头鞋履窄衣裳”,可能他已亲眼见过缠足妇女。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可见当时的女性已有缠足的风俗,只是不普遍。

到宋代,女子缠足慢慢从皇宫传及民间,至南宋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明代,女子缠足的风俗盛行,将它看成时髦之举。

在实际生活中一双小脚肯定不便,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女子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但就是这种无实际用处,又给女子带来极端痛苦的事,却成了风俗,“流行”数百年。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至此,“禁缠足”得到法令的支持,中国女性缠足风俗才逐渐消失,但完全消失,最晚

生活常识分享

论古代女性卑弱的根源

古代女性卑弱的根源: 古代女性卑弱的根源是没有经济独立权,经济无法独立直接导致了女性没有话语权,进而导致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在古代是卑弱的。由此带来了种种的歧视女性、蹂躏女性的恶习,如长达千年的缠足陋习,对我国古代无法计数的女性,造成了终身的身心残害。女性逐渐悲弱的过程如下所示(网上摘抄): 在猿人到古人的原始群居生活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习惯于群居生活,通过集体的活动,行为和力量,互相协作,获得共同的生活资料,共同接受一定的教育,不断强化这个阶段的原始的群体组织。在这一阶段,两性之间的分工非常自然,男女在地位方面并没有很大差别,人们在思想观念上也没有贵贱之分,人们是平等的,依靠着群体的力量生活。 氏族社会出现,人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社会群体,过着原始共产制的生活。原始社会充满了恐惧与威胁,人们经常因为各种原因死亡,导致人口数量锐减,而人口数量对于一个氏族的生存尤为重要。于是人们一方面想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另一方面则把希望寄托于生出更多的孩子来,这使女性受到人们的崇拜。随着母系氏族的出现,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开始出现差异。 母系氏族奉行“母权制”:丈夫从属于妻子,在妻子家中居住一段时间后离开,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时女性社会地位很高。 原始社会后期,原始畜牧业产生并与农业相分离,体力劳动的重要性开始突显。这样,男性逐渐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创造者,母系氏

族逐渐被父系氏族代替。父系氏族制度建立以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原有的优势地位发生逆转,男性地位开始上升,女性地位下降。女性不仅失去先前拥有的各方面优先权,而且随着社会保障的丧失,她们自身也沦为男性的附属品。这种逆转同时也为封建时期的男尊女卑奠定了基础。 进入封建社会,由于前期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转变以及西周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等因素影响,男尊女卑观念形成。《易经·系辞》中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就将男女关系以尊卑、贵贱表示出来,把男尊女卑说成是一个自然法则。 从女性政治地位来说,封建女性没有政治参与权。红颜祸水之说,使女子无论是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还是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都会遭到强烈反对。历史上虽然有吕后和武则天专政,不管其功过如何,其始终被视为国家的叛逆者。 从女性经济地位来说,在封建家庭中,一切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务的管理权都统一掌握在男性家长手里。“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家庭中是没有地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剥夺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不仅如此,女性连支配自己嫁妆的权力也没有。《唐律》规定妻子嫁妆的所有权属于丈夫;明清法律规定女子嫁妆由夫家掌管,寡妇改嫁时财产任由前夫家处置。封建社会的女性可谓是彻底的“无产者”。 从女性教育地位来说,儒家教育旨在维护男权统治,于是“理所

中国女人的裹脚文化

中国女人的缠足文化 ---人类文化现象的反思 女子缠足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鲁迅先生当年在日本留学时,他的老师藤野先生曾向他打听中国女人裹脚是怎么的裹法,足骨变成怎样畸形的。 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 女子缠足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

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传统 中国古代女性以小脚为美,所以中国古代妇女流行裹脚。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缠足这一陋习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朝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那么裹足这一对妇女身体的摧残具体是如何进行的呢?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下面我们来研究下裹脚这一陋习的历史演化过程。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

中国古代的陋习:缠足是怎么来的

中国古代的陋习:“缠足”是怎么来的 2011-1-11 2:00:00网友评论0条来源:金黔在线 复制链接 | 大中小 中国古代有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 一、女子缠足的由来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了,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缠足

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也讲到裹足。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听课笔记:蒙曼之《中国古代妇女史专题》

听课笔记:蒙曼之《中国古代妇女史专题》 听课笔记:蒙曼之《中国古代妇女史专题》 2012-02-18 01:23:18| 分类:【学习札记】|字号订阅主讲:蒙曼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一、中国古代妇女史概说(为什么学习中国妇女史) 1.中国妇女缠足始于何时?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始于宋朝,到清朝时比较盛行,是汉族妇女才缠足,本来清朝统治者希望汉族妇女放足(就像要求汉族男子剃发一样),但是汉族故意与满族作对,是一种民族抗争、民族情怀,你要我干的事,我偏不按统治者的意思办。 2.中国自古就鼓励才女写诗吗?唐朝不鼓励女诗人写诗,虽然有李冶、鱼玄机、薛涛等女诗人。李冶(李季兰):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薛涛李冶诗集二卷)。唐朝鼓励妇女唱歌跳舞,如杨贵妃就是一个舞蹈家。宋朝才开始正面认定和鼓励妇女写诗。中国古代四大美女都是唐朝以前,难道宋朝以后中国不出美女?是因为宋朝以后中国人的观念(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发生变化,认为谈论妇女的身体不体面,谈论妇女的精神才体面。 3.中国自古就是男耕女织吗?明朝末期出现新的经济现象:社会分工机户出资、机工出力,机工是男的,男人去纺

织,女人从事纺线、养蚕,开始并不是男耕女织。 4.中国古代有没有职业女性?三姑(尼姑、道姑、卦姑)六婆(牙婆、媒婆、师婆、稳婆、药婆、虔婆)就是古代的职业女性。青楼女子也是职业女性。明清之际有钱人家还请有很闺塾师(女教师)来教自己的女儿(教育的目的是达到色艺俱佳),以便嫁一个好人家。 5.中国古代女子未嫁而逝是否都要葬在孤女坟?唐朝以前是葬在父系祖坟中,包括出嫁生儿育女的女人其骨骸也葬在父系祖坟里。宋朝以后对未嫁而逝的孤女是以结冥婚的形式(找一个未婚而往生的男性结冥婚),葬到男性祖坟里。女人死后葬父系祖坟还是丈夫祖坟的原因,是一个妇女身份认定的问题,唐朝以前把女人看作是父亲的女儿,所以葬到父系祖坟里,宋朝以后把女人看作外人,迟早是要嫁给别人,所以要葬到丈夫祖坟里。 傅立叶:妇女解放的尺度是衡量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 布洛赫:一个古董迷可能沉湎于故纸堆,但一个真正的史学家最重要的素质,却是具有渴望理解生活的欲望。 中国古代是和现代联系在一起的,直接相关,传统的影响非常大。色情行业的女性是穿的最不保守的,正规的职业女性穿得最为保守。柳如是是钱谦益的如夫人,据说写诗、写字比钱谦益还好。 张祜《戏赠村妇》:二升酸醋瓦瓶盛,请得姑嫜十日程。

智慧树知到《中国女性文化》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中国女性文化》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妇女由于记事和记数的需要,她们创造了刻画符号。??这些符号可能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这一观点出自()。 A: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 B:刘士圣《中国古代妇女史》 C:高世瑜《中国古代妇女生活》 D:武舟《中国妓女生活史》 正确答案:刘士圣《中国古代妇女史》 2、被尊为“婚姻之神”“媒神之祖”的是()。 A:妲己 B:女娲 C:妇好 D:窅娘 正确答案:女娲 3、下列各项表述中,与秋瑾无关的是()。 A:冲破封建礼教和封建家庭的束缚,只身东渡日本,开启探寻妇女解放的道路 B:重组留日女生“共爱会”,将其改名为“实行共爱会”,并制定了《实行共爱会章程》 C:创办《中国女报》,宣传妇女解放 D:主编《妇女周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中国妇女问题 正确答案:主编《妇女周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中国妇女问题 4、被誉为缠足百科全书的是清朝方绚的《香莲品藻》。 A:对

B:错正确答案:对 5、下列考古发现中,与女娲相关的有()。 A:山西吉县柿子滩旧石器时代遗址 B:辽宁省牛河梁红山文化祭祀遗址 C:山西吉县人祖山娲皇宫考古遗址 D: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 正确答案:山西吉县柿子滩旧石器时代遗址,辽宁省牛河梁红山文化祭祀遗址,山西吉县人祖 山娲皇宫考古遗址 第二章 1、亚里士多德“女孩和妇女也该知道这一切。”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中国古代科举教育与考试的大门不对女性开放。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康有为说:“妇女之需学,比男子为尤甚。” A:对 B:错正确答案:对

4、著名影片《窈窕淑女》中伊莉莎的主演者是( A:伊丽莎白·泰勒 ) B:奥黛丽·赫本 C:伊娃·门德斯 D:萨尔玛·海耶克 正确答案:奥黛丽·赫本 5、世界上第一所正式注册的女子大学是() A:威斯里安女子学院 B:斯威特布莱尔女子学院 C:斯贝尔曼女子学院 D:曼荷莲女子学院 正确答案:威斯里安女子学院 第三章 1、母系氏族时期,女性由于独占生育功能被奉为“女神”。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我国贫困人口中,农村女性和城镇下岗失业女性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我国历史上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是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缠足》论文

缠足能够出现在中国,而且成为中国仅有世界上其他国家绝无的陋俗,只能说明中国这块肥沃的土地上,有滋生缠足陋俗的这种土壤。缠足产生的物质前提中国的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并且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分工是男女分工的自然形式——男耕女织。 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较熟练的体力生产产品工作由成年男子来完成,妇女就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者的工作而地位显著下降,其经济地位也不免一步步下降,结果是家族的抚养权成为男子专职,妇女在经济上便成为男子的隶属。妇女失去了经济上同男子的平等,精神上的权利也被剥夺,丧失了自己的能力。因为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妇女的发展空间越发窄小,而家务劳动即使小脚女人也能应付,这就给妇女缠足之风创造了基本的物质前提。男性为核心的社会封闭的家族共同体,使妇女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生产劳动动相脱离,同时也减少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各种机会,严重削弱了女性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独立性,随着社会其他角色的消逝,女性存在的生存方式也逐渐演化为供家族传宗接代的繁殖工具和性服务的提供者。在以牺牲女性为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男性统治为核心的社会,妇女的权益自然日益受到蔑视,女性除了放弃自我别无选择。那么,在封建时代的男性眼中,女性也理所当然应该是取悦男性、服务于男性而存在,与生俱来的行为功能因男性的变态需要与赏识而不得不居于次要地位。正是在这一块“非常理想”的土壤之中,才滋生出缠足这样荒诞的的陋俗。 缠足产生的催化剂——封建礼教观念 缠足与中国封建传说的礼教观念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的封建统治一直是以家族统治为基础,由封建的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归和道德标准,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突出了男性权益。如过去所提倡的“三从四德”、“天为妻纲”等封建礼教就给缠足风的兴起创造了社会前提。这种封建礼教到宋代,出现了程朱理学之后,对妇女的束缚更加残酷,至明清理学更是达登峰造极,这与缠足风俗的产生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礼教重男女之别。无论衣冠服饰,还是言行举止必有明显的区别,所谓“男女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等等,就是这些封建礼教观念的表现。缠足风俗孕育了“三寸金莲”,使男女之别极端化。但凡有女子扮男装以行事而被人窥破行藏的,多由于一双小脚。女子不能走上社会、不可抛头露面,惟缠足才能有效地达到这一目的。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从孩子一生下,就泾渭分明。典型的“生子弄璋、生女弄瓦”,不仅弄瓦,还要把女孩放在床底下,表示“明其卑弱,主下人也”。于是女子自己也认为女身是前世的孽障,母亲为女儿缠足,深知其苦,却只能无奈地哀叹是“前世未作好,今生受此苦”。也有人说“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此乃将缠足的本质一语道破玄机,女子若不残不缺,就难以永远地卑贱下去。男性优越的社会地位就要受到被动摇的威胁。妆饰出于爱美之心,悦人悦已。但为悦人而不惜弄残弄伤自己的肢体,却源于女子屈辱卑贱的社会地位。胡也频所著《小县城中的两个妇人》一文中有段绝妙的女子自白:“可不是,男子喜欢小脚,我们就把脚缠得又窄又小,窄小得,至于不能走路”。这实实在在的话语,透露出女子的悲哀与无奈。女子所以要缠足,所以要取媚于男子,无非是要为自己争取到好一点的生存条件罢了。

中国女性缠足史

中国女性缠足史 中国古代女子流行缠足,把缠过的脚称为“三寸金莲”。古时候男人普遍喜欢女人的小脚,所以“三寸金莲”这个称谓,包含了不少的爱恋、怜惜和赞美在里面。虽然这种审美有点变态,但是难得的是它能一直变态几千年,而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把小脚称为“金莲”,是始于南朝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的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而且也没有讲她的脚很小。 真正的缠足始于五代宫廷。后唐李后主宫女窅娘极受宠爱。受前辈潘妃的影响,窅娘用帛缠足,屈成如新月的形状跳舞,李后主常常看得龙颜大悦。于是后主别出心裁,令她脚上套以白袜,在六尺高的金质莲花上回旋起舞,借以欣赏所谓仙子凌云之态。好事者还作诗赞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上有所好,下必甚矣!于是宫女纷纷仿效这种婀娜多姿的舞态。但就历史记载来看,人们还没有到专门欣赏女人小脚的地步,李后主大概也意识不到,他的这一爱好,书写了后世女子长达几世纪的血泪史。 一直到宋代,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宋朝青楼歌舞女子,普遍缠足以满足士大夫趣味,渐成为城乡民间风尚,母亲将幼女天足(指古时妇女没有经过缠裹的脚)缠成病态,为的是能嫁人。缠了足的女人,多为男人们所爱,尤其是文人。就连大文豪苏东坡亦难免此恶俗,居然作诗称赞女子之小足,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而且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至元朝,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徐祯卿《翦胜野闻》记载,朱元璋的原配妻子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出身,没有条件缠足。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他马上就

中国古代女性

人类历史源远流长,男女两性的平等与不平等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女性的社会地位、权力问题几千年来一直颇具争议,直到今天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易经·系辞》中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就将男女关系以尊卑、贵贱表示出来,把男尊女卑说成是一个自然法则。 从女性政治地位来说,封建女性没有政治参与权。红颜祸水之说,使女子无论是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还是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都会遭到强烈反对。中国古代文化中塑造了一系列女子亡国的形象,国家的衰败、朝代的更替罪皆在女子,这种关于国家灭亡原因的荒谬解释,在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盛行不衰。女子参政被视为国家的耻辱,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历史上虽然有吕后和武则天专政,不管其功过如何,其始终被视为国家的叛逆者。 从女性经济地位来说,在封建家庭中,一切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务的管理权都统一掌握在男性家长手里。“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家庭中是没有地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剥夺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不仅如此,女性连支配自己嫁妆的权力也没有。《唐律》规定妻子嫁妆的所有权属于丈夫;明清法律规定女子嫁妆由夫家掌管,寡妇改嫁时财产任由前夫家处置。封建社会的女性可谓是彻底的“无产者”。 从女性教育地位来说,儒家教育旨在维护男权统治,于是“理所当然”的将女子拒之门外,使女子的受教育权限遭到限制,也丧失了进入学校学习的机会,只能在家中接受有别于男子的有限的教育。而中国古代女子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便是“礼教”及“妇道”,将贞节、服从、柔顺与卑弱定为中国女子的终生追求。班昭的《女诫》里就有关于卑弱、专心、曲从等方面的专门论述,强调对女子进行“从人”的教育、为奴的教育,因此对女子才智发展方面的要求在中国古代社会受到漠视,甚至是给予否定的,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 从女性健康地位来说,妇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 可见,封建社会的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和健康等方面来说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封建礼教不仅束缚了女性的发展,也使其沦为男性的附属品,在男权社会没有任何独立人格可言。

妇女缠足

妇女缠足,最初起于隋唐之际帝王的宫廷,开始它只是一种中国式古典芭蕾舞蹈艺术上的追求,是对中国古代妇女的一种极其残酷的摧残,最充分体现封建制度对妇女的压迫和禁锢。妇女缠足起于何时,众说纷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唐末五代始有缠足之风,据说乃起于南唐后主李煜。他是一个醉心文学而不会治国的“风流才子皇帝”,在位十余年常把自己潜心编写的词在宫中让宫妃们演唱,编排成歌舞,终日在深宫中征歌逐舞,沉湎声色。鉴于皇帝的个人喜好,宫妃们要想得宠不仅要漂亮还必须能歌善舞,那风摆柳丝的婀娜、宛如仙女下凡的缠足舞引起宫女们的艳羡和仿效,传到宫外,一时举国上下兴起歌舞之风。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之《道山新闻》和张邦基《墨庄漫录》均有记载云:“李后主宫嫔银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之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用长长的白帛,将好端端女子的一双脚缠裹成“三寸金莲”,穿上尖而小、上翘弓形的“宫样鞋”,朝野上下以此为美。这就是古代妇女缠足的陋习。 故旧时女子经缠的小脚,足尖儿挺然上翘,恰似一恥向上弯曲的新月形。旧文人便把小脚称为“弓足”、“双恥”、“和弓”、“新月”、“竹萌”、“菱角”等。宋代以来,妇女缠足之风盛行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连大文学家苏东坡竟然也有一首《菩萨蛮.咏足》词,以吟咏妇女之小脚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词中极写小脚之纤巧和秀美,可见其时缠足之风不但大为盛行,而且为众人欣赏。此风一直延续到元、明、清。清初统治者虽有改革此弊之意,无奈终究敌不过千年陋习所形成的传统观念。缠足之风仍十分流行,直至五四运动以后才得以真正废绝。令人深恶痛绝的妇女缠足,不但是肉体上的摧残,也是思想上的一种禁锢,中国文化史上的耻辱。有“小脚一双,眼泪两缸”的歌谣为证,数以万计的女子受此祸害,祸主自然应该是李煜皇帝。 客家妇女不缠足,也不事化妆,她们还以“天足”引为自豪。《清稗类钞》中说:“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罗香要先生在《客家研究导论》中也曾说过:“客家妇女,表面上劳苦极了,然其内在的精神,确比外间妇女尊贵得多,幸福得多。她们从没有涂脂画眉缠足束胸以取悦男子。在人口千万以上的汉族诸民系中,唯一没有染上缠足陋习的,就是客家了。”所以客家妇女不缠足,实在是放任自流、争取自由,是难得的一种幸福。清代有一位在梅州的传教士曾感慨而说:“西人束腰,华人缠足,唯(梅)州人无此弊,于世界女人最无憾矣。” 张卫东先生在《客家文化》中曾说:“客家妇女不缠足,原因大约有二。其一,在南唐缠足之风兴起之时,客家先民在从事第二次大迁徙,已经脱离江淮中心地区,因而未受影响;而后他们大部分定居于闽、粤、赣交界的地区,‘山高皇帝远’,陋俗流风波及不到。其二,即客家先民驻足安居之后,马上投入生产自救、建设家园的头等大事之中,男女同时上阵,手足并用,不允许妇女缠足蜗居,恪守于闺阁之中”。以后,客家男子大量谋生外流,“半边天”一身兼任男、女工二职,耕田、采樵、养殖无不为之。由于这种种社会的、经济的、宗教信仰等原因,所以形成客家女子不缠足的习俗。 其实,客家地区礼制的松弛,男女间封建礼教较之中原地区宽松,也是客家妇女不缠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元朝伊世珍撰的《琅女寰记》中有一则关于缠足的较为详细的记载说:“本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不使之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中,欲出则有闱车之载,是无事于足也。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由此看来,缠足的本意,与礼教有极密切的关系。客家所处礼教松弛的地区,则缠足之风没有那么盛行。此外,《琅女寰记》中还说“富贵家女子”缠足,就说明当时贫贱之家的妇女也有不缠足的。不缠足的目的在于盒饭劳作。日事耕作的人,北宋诗人徐积《咏蔡家妇女诗》亦云:“但知勤四肢,不知裹两足”。旧时客家妇女在艰

中国古代的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起于何时,历来大约有这样几种说法:六朝说、唐代说、五代说。大体上每一种说法都是从前代的零星文献与诗词作品中,着意勾沉,每一种说法也都找到了一些根据,而每种说法的反对方都找到了一些反对的论据。但大体上,此种风俗起于南唐而成于南宋,则为一般学者们所接受。 说到缠足起因,大概说来有四个方面:审美的要求、汉族历史上两性隔离制度发展的结果、宋明理学的推动、处女嗜好的促进等(潘洪钢:《汉族妇女缠足起因新解》载《江汉论坛》2003年10期。)。 汉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来已久,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娇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白居易晚年以他自己的两个小妾名字入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里用杨柳形容女性的身段,将古人欣赏女性身材娇好的审美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大概人们很早就发现了女性脚小

更能展示身材,摇曳生姿。所以五代以前虽然妇女不缠足,却有不少歌颂小脚的诗。以女子娇弱,步履迟缓,摇曳生姿为高贵动人。缠足一出现,就受到很多文人的欢迎,它是长期以来人们审美倾向发展的结果。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文豪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菩萨蛮》词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句,辛弃疾《菩萨蛮》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句,常常为人们引用。林语堂先生曾描述过女子缠足后的步态:中国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其作用等于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林语堂《吾国吾民》,见《林语堂文集》第8卷,作家出版社1995年出版, 157页。) 神话传说时代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始于隋说

危害超过女人缠足的六种鞋子

危害超过女人缠足的六种鞋子 ●夹脚凉鞋、拖鞋 穿夹脚拖鞋的人在走路的时候,因为脚趾头的部分没有被包覆住,在行进间很自然就会夹住鞋子,或者将脚蜷缩成爪形,这对于脚的形状与健康都是有害的。而且穿夹脚拖鞋,走路时身体很容易前倾,为了保持平衡,腰部就要往后仰,久而久之,很容易因为姿势不正确造成脊椎伤害。而且由于身体重心倾斜到前脚掌,足弓关节承受的压力过大,将会导致脚部发炎疼痛,甚至形成拇趾外翻的情形。此外,当穿着夹脚鞋走路的时候,脚的大拇趾和脚板需要往上勾,以带动夹脚鞋一起向前避免掉鞋。长期这样穿下来,很容易使小腿前面的肌肉群,比如伸拇趾长肌、伸直长肌、前胫肌等肌肉发生过度疲劳的现象。 ●10厘米高跟鞋 其实鞋跟超过5厘米就是过高的鞋子了。穿着过高的高跟鞋时,脚部就会处于踮脚尖的状态和姿势,脚跟向上抬高,重心落在前脚掌上。这样一来会使踝关节的稳定性变差,容易出现脚踝扭伤的情况,加上身体的重心会落在前面,有可能会加重膝关节的负担,加速关节磨损及退化,进而造成膝盖疼痛、无法弯曲等症状。而且,踩着过高的高跟鞋,会因姿势长期不正确而导致骨盆向前倾,腰椎过度前弯,从而导致腰椎关节压迫神经造成疼痛现象。同时,背后肌肉长度会缩短,下腹部肌肉变得松弛,产生腰酸背痛的现象。 ●尖头皮鞋 尖头皮鞋因为鞋型前面较为狭窄,穿上后足尖会因此被迫塑型,让趾端部位挤压在一起,对脚的前半部形成一种压迫。如此一来,容易造成血液循环不良,挤压加上摩擦就可能形成鸡眼;若鞋的空间过小、挤压的压力过大,则可能会造成足部畸形、指甲内嵌以及拇趾外翻。而且鞋子的空间小,不仅让脚得不到足够的空间,空气流通也不佳,鞋内容易有细菌滋生,造成异味。 ●超薄平底鞋

对中国女性裹脚有感

中国女性缠足有感。 缠足的起源,年份酒有很多中说法就不在多做研究了。南齐,南唐。开始为舞者现舞,表演需要未变成病态,接着由宫女仿似。后来到宋朝就开始有明确的记载,开始为妓女中流行。可见这分析没错。这也能说是一种市场经济。市场视小脚为美,故在妓者这行业中流出,接下来就是攀比心理让它传承,只为小而美,对小脚的女性视为美,其中就是物以稀为贵的原因,一般男性或大部分女性都为正常脚位正常的大小,故一些天生脚比较小的女性就被视为稀者,即被人们视为美者。 又由于人性的一大典型心理,妒忌。这是一种可怕又伟大的心理,可怕就是在于它一定不度人向善。伟大就是能让缠足这种变态的行为俸行上千年之久。最后也是这种心理将之恶化。 到了明清时期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缠足逐渐走向中层阶级,这种变态之举居然变成了风俗,清朝建立以后,朝廷下令不准许明间缠足的行为,但还遏制不住,为了这种变态的行为人们连杀头的事也干啊,很明显妒忌心理是那样的可怕啊。何况说前几年学生流行的裤脚也源于这种心理,只是违反中学生规章制度怎样也不用枪毙嘛,杜绝不了也是情有可原的说,对吧? 缠足的法式看有多变态吧。一般而言。女生在5到8岁就要开始缠足了,看一下吧,我们在那个年龄在干嘛吧,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大哭鼻子了,缠足呢,居然要四指下屈,就剩大拇指,在用长布包裹,在用针线缝住。就在抑制人体的正常伸长嘛,可想而知有多么的痛,所以说妒忌这种心理有多“伟大”。说女人“伟大”的原因了。开个玩笑!呵呵。 在说回缠脚,其实也有主观原因的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华丽的被说成民族精神,其实真的有啦。 好啦,这变态的行为什么时候结束呢??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古代中国历代关于女子的审美标准

古代中国历代关于女子的审美标准时下的中国,“美女文化”非常热,各种选美大赛举办的热火朝天。各地车展也是“香车配美女”;有时候和同学逛街游玩,也都时不时讨论着与我们擦肩而过的美女,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自古就是尚美的国度,悠久的历史文化孕育了独特的审美观。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中国人的审美观点又在不断的变化,或许西施在当代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卖萌的小萝莉,又或许杨贵妃穿越时空与你擦肩而过,你都不乐意看那胖姑娘一眼。在历史的每个时期,对于女子美丑的评判标准也各有不同。 先秦时期:崇尚自然细腻之美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的这两句诗大致能反映出先秦时期人们所崇尚的审美观,即自然朴素之美。人们欣赏女性的自然美、外在美,所谓“天生丽质”、“国色天香”。春秋时被各国王侯争相抢夺的夏姬、息妫都是天生丽质,前者生得“杏脸桃腮,蛾眉凤眼,体若春柳,步出莲花”,后者“面若桃花”号“桃花夫人”。先秦时期自然朴素美的典型代表当属西施。“西施衣褐而天下称美”,说的是西施因家贫常穿粗布衣服,但仍掩不住她的天然朴素之美,人们形容她是“颜如玉,肤胜雪,细腰若柳,青丝如瀑”。战国末期的楚国以“小腰秀颈”的柔弱为美,歌伎舞女开始浓妆艳抹,“长袖善舞”、“明眸善睐”。 秦汉时期:崇尚端庄纤柔之美 端庄颀硕之美,本是汉代宫廷选美的正统标准,即“姿色端丽,合法相者”。如汉惠帝的皇后张嫣就是“姿相丰端,体格颀硕,庄重而弥觉其丽”。但汉代的风流帝王们却喜好能歌善舞、仪态万千的纤柔女性,崇尚纤柔之美。高祖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就是能歌善舞的美妇。汉武帝刘彻的皇后卫子夫及“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的李夫人,都是纤柔俏丽善舞。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昭仪赵合德更是以纤细娇艳著称,尤其是赵飞燕体态纤美,轻盈如燕,相传其能在掌中起舞,故称“汉宫飞燕”。她们几个,都算得上是古代的舞蹈艺术家。秦始皇的生母赵姬、三国时期的貂婵,也都是体态婀娜、舞姿美妙的绝色女子。 魏晋南北朝:崇尚个性逸雅之美 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政治最为混乱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却是极其自由解放,最热情,最富个性审美意识的朝代。随着两汉经学崩溃,人们个性得到

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最新整理)

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 [内容提要]妇女缠足是中国被西方人嘲笑的三大习俗之一,也是我国长期存在过的一种陋俗。总所周知,缠足让中国的妇女受尽折磨。然而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种陋俗却一代又一代地传了下来,持续近千年之久,民国后才被逐渐被废止。本文从缠足产生与发展等方面,剖析其盛行的根源及从中体现出中国古代女人的地位。 [关键词] 妇女缠足根源地位 “三寸金莲”曾是我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想要拥有“三寸金莲”,则需要缠足。缠足又称裹脚,即在女子约5到8岁时,用布条,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和4 指向下屈至足心,女童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指甲软化,嵌入肌肉,肌骨变形成弓状,腿部不能正常发育,瘦削如棍,脚长以 3寸为佳,因此称为“三寸金莲”。这种陋习让多少女童因受不住痛苦而死去,给妇女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摧残。一直以来,围绕妇女应缠足还是放足的斗争一波三折,使人们对其发生的动因产生了深深的思索。 一、缠足的起源 缠足始于何时,正史并没有记载,但一些文献资料却有记录。一般认为缠足最早开始于南唐,根据元陶宗仪撰的《辍耕录》引《道山新闻》称,南唐后主李煜有一嫔妃名为窅娘,纤丽善舞。李后主命人作金莲,然后叫窅娘用布将足缠绕,在莲中跳舞,令人耳目一新。她为稳固受宠的地位,便用帛紧缠双足,

久而久之,就把脚裹成了“金莲”[1]。正是由于统治者的喜好影响到国人,这种风尚越来越流行。至此,女子都以缠足为美,并把 “三寸金莲”作为一种审美标准。 二、缠足的发展 宋朝缠足之风盛行。北宋著名词人苏轼所作的《菩萨蛮》是第一首专咏缠足的词,由此可看出当时的确出现缠足风俗。但北宋时并不普遍,主要出现在一些上流社会家里。到了南宋,女子缠足已比较多见,“小脚”成为妇女的通称[2]。但宋朝时只是把脚裹得“纤直”而不弓弯,称为“快上马”。 元朝本是一个马上得天下的朝代,缠足会影响她们的活动,本应该不缠足。但他们入主中原后,不仅不反对,反而还支持缠足。因此,缠足之风继续盛行,而且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在元末甚至还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朝时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当时,对缠足有了一定的要求,不再只是纤小了,还要缩至约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大家都以脚大为耻,脚小为荣。这一时期,妇女缠足与否,缠得效果如何,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甚至还会影响到女子个人的终身大事。想要嫁得好,就得裹一双漂亮的小脚。 清朝缠足之风达到鼎盛。清统治者起初极力反对妇女缠足的风俗,曾再三下令禁止缠足。然而,此时“三寸金莲”的说法深入人心、多年的风俗影响久远、缠足观念根深蒂固,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而且缠足还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表现。清兵入关时实行“剃发令”,汉族男子由于被武力威胁最后执行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虽然清廷也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达不到禁足效果,到康熙七年只好罢禁。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其实清朝统治者罢禁也是有私心的,汉族女子由于缠足而行动不便,会拖汉人后腿,这就有利于清廷巩固其统治,所以后来清朝统治者任其缠足,禁令只是约束住了八旗女子。在这一时期,除了极其贫困家庭由于需要劳动力外,绝大多数妇女都缠足。因此,女子缠足在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论中国古代女性缠足

从缠足到妇女解放运动专业财务管理111班 学号 1120020036 学生姓名王馨玥 2013年 12 月

摘要: 在中国绵延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代的先辈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血汗,为我们创造了辉煌的文明成果,从远古的耒耜到商周的青铜器,从刀耕火种到铁犁牛耕,从诸子百家到独尊儒术,从四大发明到万里长城,中国古代文化一直领先着世界潮流,以其极富有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一直作为人类文明的楷模。但为什么在中国古代社会却出现了一种畸形的文化现象-----女性缠足。女性缠足是一部血淋淋的历史,其传播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它不论从女性的身体上还是人格尊严上,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直至中国近代才被废止,跨度长达近千年。下面主要从缠足的产生发展和衰亡,产生的原因及社会背景,不缠足运动和妇女解放及女权运动兴起,女性缠足的当代延续方面来进行论述。 关键词:三寸金莲性文化妇女地位不缠足运动女权兴起 (一) 缠足,俗称三寸金莲,或者裹脚,即用一个较长的布袋有的甚至用夹板将女性的脚踝紧紧裹住,从而使脚上的肌肉和骨头变形弯曲,以迎合当时人们审美的需要,一般女性从4,5岁就开始残酷的裹脚,直到成年骨骼定了型,才把夹板或者布条扯下来,有的人甚至裹到去世。用过去流行的一句话“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是其痛苦的真实写照。但它作为中国的一大封建陋习延续了近千年,那它是从时候发展起来的呢? 据考证,缠足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没有统一的意见,不一一而列。但主要流行的观点有三种,一个是隋朝说,一是南唐说,最后是宋说。 隋说主要是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召集美女拉纤,其中有一个叫吴月娘的,她的父亲为她打造了一把三寸莲花刀贴在脚底,每走一步就在地上印出莲花的样子,隋炀帝大悦,吴月娘由此有机会靠近隋炀帝而刺杀,但刺杀未成,吴月娘便投河自尽,然后隋炀帝下令,不论女子多么漂亮,“……裹足女子一律不选”【1】。民间为了纪念吴月娘,于是纷纷裹起脚来。民间传说的可信度有限,也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况且从隋唐出土的文物中,亦不见有女子裹脚的形象出现,即使有,多只是用布裹脚而起护脚功能,不见其三寸金莲状。特别是到了唐代,民族文化融合程度加深,裹脚的可能性也大为降低,加之唐朝以肥胖为美,试想一个小脚如何承受得起整个身体的重量呢?最后要说明的是,唐朝妇女的地位虽然不能与男人相比,但相对于宋朝,社会的伦理观念并没对妇女产生严重的束缚,女子可以走出闺阁外出上街,甚至也可以不守寡而改嫁。因此,缠足起源于隋唐是值得否定的。 南唐说,有史料记载“李后主宫嫔窅(yao)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2】蒙古统治者可能更好进行民族区分唐镐也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也因窅娘而作。也就是说,窅娘缠着脚翩翩起舞更让李煜着迷,甚觉美丽。于是,事情传开,慢慢地民间也纷纷效仿。小脚又被称作金莲便源于此。关于南唐李煜说,其历史的真实性仍值得怀疑,一是仅凭零星几个后人的记载没有广泛性,可信度不高,二是缠足风气的传播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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