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5]109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24

【实施日期】2015.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5〕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4日

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鞍山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9号),设立鞍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鞍山市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繁荣发展工作,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民族自治县重大庆典活动。

(四)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fe13247699.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2018年辽宁省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

2018年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8小题24分) 1.2018的相反数是( ) A.2018 B.-2018 C.20181 D. 2018 1- 2.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全国人民交出亮丽成绩单.五年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将数据2800亿用科学计数法可表示为( ) A.0.28×1012 B.0.28×1011 C.2.8×1012 D.2.8×1011 3.下列图形中,是中心对称图形但不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 A B C D 4.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下表是从某高校随机调查的100名师生在一天中使 则这组数据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是( ) A.4,2.5 B.4,3 C.30,17.5 D.30,15 5.甲、乙两人分别从A ,B 两地同时出发,骑自行车前往C 地.已知A ,C 两地的距离为60km ,B ,C 两地的距离为50km ,甲骑行的平均速度比乙快3km/h ,两人同时到达C 地.设乙骑行的平均速度为xkm/h ,则可列方程为( ) A.x x 50360=+ B. 35060+=x x C. x x 50360=- D.3 5060-=x x 6.若关于x 的一元二次方程kx 2-x+1=0有实数根,则k 的取值范围是( ) A.K >41且k ≠0 B. K <41且k ≠0 C. K ≤41且k ≠0 D. K <41 7.如图,在等边三角形ABC 中,AE=CD ,CE 与BD 相交于点G ,EF ⊥BD 于点F ,若EF=2,则EG 的长为( ) A.433 B. 334 C. 2 33 D. 4 8.如图,在正方形ABCD 中,点E ,F 分别在BC ,CD 上,AE=AF ,AC 与EF 相交于点G.下列结论:①AC 垂直平分EF ;②BE+DF=EF ;③当∠DAF=15°时,△AEF 为等边三角形;④当∠EAF=60°时,S △ABE = 2 1S △CEF .其中正确的是( ) A. ①③ B.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二、填空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9.分解因式:ax 2+2ax+a= .

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在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王作安 (2011年4月25日) 今天,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分享解经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表彰解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共商深入开展解经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谨代表国家宗教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各位大阿訇、大毛拉表示崇高敬意!对所有参与解经工作的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关心、支持解经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伊斯兰教解经工作,给予了热情鼓励和大力支持。刚才,贾庆林、回良玉、杜青林同志一起来看望大家并合影留念,贾庆林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十年来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深入开展伊斯兰教解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伊斯兰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伊斯兰教界的朋友们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贾庆林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解经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伊斯兰教在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境内外“三股势力”打着伊斯兰教旗号,歪曲伊斯兰教教义,鼓吹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视和宗教对立,以暴力恐怖手段进行分裂祖国的罪恶活动,对我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伊斯兰教界爱国人士以其勇气和睿智,顺应各族穆斯林的殷切期望,担负起党和政府的重托,高举爱国、和平、团结的大旗,阐述伊斯兰教正信,编写讲经范本,宣讲新卧尔兹,占领清真寺讲台,批驳“三股势力”歪曲利用伊斯兰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实质,划清与极端主义的界限,使正信更加明晰,使歪理无处遁形,探索出一条解经之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中国伊斯兰教发展史上书写了一页光辉的篇章。 通过开展解经工作,增强了伊斯兰教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对如何理解经典教义和认识现实社会提供了正确指导,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和穆斯林群众对“三股势力”歪曲宗教教义进行分裂活动的实质有了清醒认识,对“稳定是福、动乱是祸”的道理有了切身感受,更加自觉地维护伊斯兰教信仰的纯洁性,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到反分裂斗争中去。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伊斯兰教人士勇敢地站出来,救助受害的各族群众,揭露“三股势力”的阴谋,谴责暴徒打砸抢烧的行径,呼吁珍惜民族团结,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稳定工作,为平息事态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其他地方的伊斯兰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通过编写、学习、宣讲新卧尔兹,进一步增强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自觉性,大力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开展解经工作,开创了伊斯兰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局面。各级伊协组织通过编写讲经范本、举行卧尔兹演讲比赛等活动,开辟了工作新领域,掌握了工作主导权,密切了与穆斯林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在穆斯林群众中的影响力。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通过参与解经工作,政治素质、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有了新的提高,大阿訇、大毛拉有了施展经学才能的舞台,中青年宗教人士有了锻炼成长的机会。穆斯林群众在清真寺听新卧尔兹,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发展生产、勤劳致富、重视教育和支持公益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开展解经工作,弘扬了伊斯兰教中适应社会进步的积极主张。阿訇、毛拉改变了以往主要讲“五功”、“六信”和“天园”、“火狱”的情况,更加注重阐释伊斯兰教经典教义中有关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2]7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8 【实施日期】2012.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鞍山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市政府规定保障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应当在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指导下,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局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鞍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具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制定、房源筹集、编制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规划选址、户型设计、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等工作。 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环保局、物价局、审计局、监察局、开发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人民政府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公

2010年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2日在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长谷春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政府工作回顾 2009年是我市战胜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一年。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市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一个核心、加速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的总体要求,只争朝夕,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3.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0亿元,增长5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5亿元,增长17.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38亿美元,增长27%;引进内资530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0亿元,增长24.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30元,分别增长10%和17%。 过去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七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全力以赴扩内需保增长 面对金融危机给钢铁和矿产品市场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变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积极采取措施保增长。 争取资金保增长。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争取国债资金,291个项目到位资金6.2亿元。利用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帮助企业协调银行贷款300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967亿元,增长35.5%。利用国家鼓励发展民间金融政策,大力发展县域金融业,发展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35家。 抓住机遇保增长。抓住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改善民生的投入和鼓励房地产发展的机遇,大力支持企业发展铁路用轨、建筑钢材、工程机械等产品,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和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大力建设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设施。 政策扶持保增长。为支持企业发展,及时果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安排2亿元,给予鞍钢等钢铁企业及镁制品企业贷款贴息和资金支持;安排3000万元,鼓励企业扩大外贸出口;发挥担保公司作用,为全市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18亿元;安排1亿元,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科技创新和节能降耗;安排3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安排1000万元,支持服务业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在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学普 (2009年7月16日) 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即将结束。这次会议薄熙来书记、王鸿举市长作的重要讲话及提交审议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围绕加快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主题,从贯彻“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进“五个重庆”建设全局的高度;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社会,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正视重庆市特殊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远高度,对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深入、深刻的阐述,对安全工作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1-

从总体上看,我们这次会议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的突出特点。一是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以来连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已经三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薄熙来书记于2009年6月8日亲自主持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又亲自作重要讲话。王鸿举市长听取了安全生产专题汇报,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张轩副书记、刘光磊常委专门召开平安重庆建设会议听取生产安全工作汇报。我觉得,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领导的力度、措施的强度都是过去没有的。二是内容之实,前所未有。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决定》、《高危行业小企业关闭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1+11”工作方案,既有指导长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有部署当前重点工作的行动方案。三是措施之硬,前所未有。会议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强化双基、排查隐患、打击非法、专项整治、责任追究、企业关闭、地质灾害防治等一系列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工作措施具体、过硬,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抓安全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 -2-

鞍山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鞍山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谷春立张晓刚张庆岩出席贾年吉主持会议王阳作政府工作报告11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本报讯(记者孙晓玲)11日上午,辽宁科技大学礼堂内鲜花吐艳,气氛热烈。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这里隆重开幕。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年吉主持。代市长王阳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大会的执行主席是:谷春立、贾年吉、李宇光、宫本升、王公聚、王诏玺、郑继涛、朱景阳。 出席大会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鞍山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鞍钢集团公司等单位的领导有:王阳、张庆岩、孙春山、赵乃金、陈春生、张殿纯、闻宝满、刘桂香、甄杰、李德平、戴恩彪、王忠哲、秦国夫、张世超、杨力、李宝昌、杨冠兴、朱文杰、周家庭、王革、牛小妹、刘文彦、齐万鹏、杨景芳、谢冠军、任俐春、李开升、杨华、尹利、陈平、白静瀑、孙秋柏、杨德显、梁勇、王伟、李景涛、方志国等。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鞍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晓刚应邀出席开幕式。 出席本次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有:鲁森、殷渊、于治权、郎英、张利藩、朱启城、张显环、黄景祖、范业忠、王维合、刘树林、张丽君、马文福、张兴成、韩广声、张子彦、陈昌、唐景明、李彦华、张溪山等。 出席政协鞍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76人,当天实到代表359人,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代市长王阳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回顾2010年鞍山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时指出,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鞍山的工业、现代服务业、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城乡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重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能力明显提升。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0亿元,同比增长2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增长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0亿元,增长2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14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9310元,增长1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5%。 “十一五”期间,鞍山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空间骨架全面拉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取得较大突破,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过去的五年,是鞍山经济实力提升最快、社会建设成效最好的五年;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发展的实践,激发了全市人民加速发展的昂扬斗志,坚定了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必胜信心,为鞍山“十二五”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政府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一手抓城市、一手抓农村,一手抓空间、一手抓项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态势,为“十二五”打下坚实基础。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2011年,市政府将以增量调结构,牢固树立工业大市形象;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三年翻番目标,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扩大改革开放,增强地区经济发展活力;科学规划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 报告指出,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更顽强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为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春山代表市政府向大会作关于《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十二五”时期是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纲要》提出了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东北振兴和辽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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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标 签】优惠政策细则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委办发﹝1998﹞7号 【发文日期】1998-07-16 【实施时间】1998-07-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万州、黔江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县级以上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以此实施细则为准。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8年7月16日  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 》( 渝委发[1997]35 号)所制定的税收减免、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工商登记等优惠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税费减免政策(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视其招用下岗失业职工比例,分别按以下标准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减半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年内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减按70%征收;

3、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下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核定公式为:该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X实际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人数=免征地方所得税额度。 (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开发区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地方所得税。 (三)安置容量小、高收益的企业减免税费不得超过其支付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倍。这类企业的审批按现行管理渠道分别由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直接办理。 (四)从事再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所以及为培训下岗失业职工所举办的各种培训获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五)企业组织下岗职工兴办非主业的经济实体和下岗职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免收登记费和公告费;从事个体经营应交管理费的,五年内前三年免收,后两减半征收。 (六)下岗职工在全市行政辖区内申办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多照多摊或一照多摊的,只能其中一个执照或一个摊位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七)下岗职工在 1997年8月14日后,以及1997年8月14日前从事个体经营未满二年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下岗职工已连续从事个体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申请歇业后重新申办个体营业执照的,不再享受有关税费政策。 (八)凡是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须准备《 申请税收减免报告》,编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二十七条规定)一式两份,分别按(九)、(十)条要求报送。 (九)申请企业将上述全套材料报同级劳动部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的人数及比例,其中属市再就业工程重点企业的由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单位要对所审核的企业签署确认意见,并负责提供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的协调服务。 (十)申请企业完成招用人员审核后,须向当地税务所申报全套材料提出税收减免申请,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办理税收缓交手续。 (十一)年度终了时,企业税务登记机关再对申请企业全年享受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拉通审核,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分级审批。其中市再就业工程50户重点企业额度较大,须分别由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会同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关于专项贷款政策(十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本企业职工总人数(含新

2018年辽宁省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有乱码)

2018年辽宁省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有乱码)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8小题24分) 1.(3分)(2018?鞍山)2018的相反数是() A.2018B.﹣2018C.D. 2.(3分)(2018?鞍山)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全国人民交出亮丽成绩单.五年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将数据2800亿用科学记数法可表示为()A.0.28×1012B.0.28×1011C.2.8×1012D.2.8×1011 3.(3分)(2018?鞍山)下列图形中,是中心对称图形但不是轴对称图形的是()A.B. C.D. 4.(3分)(2018?鞍山)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下表是从某高校随机调查的100名师生在一天中使用共享单车次数的统计表: 则这组数据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是() A.4,2.5B.4,3C.30,17.5D.30,15 5.(3分)(2018?鞍山)甲、乙两人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骑自行车前往C地.已知A,C两地的距离为60km,B,C两地的距离为50km,甲骑行的平均速度比乙快3km/h,两人同时到达C地.设乙骑行的平均速度为xkm/h,则可列方程为() A.B.C.D. 6.(3分)(2018?鞍山)若关于x的一元二次方程kx2﹣x+1=0有实数根,则k的取值范围是()

A.k>且k≠0B.k<且k≠0C.k且k≠0D.k< 7.(3分)(2018?鞍山)如图,在等边三角形ABC中,AE=CD,CE与BD相交于点G, EF⊥BD于点F,若EF=2,则EG的长为() A.B.C.D.4 8.(3分)(2018?鞍山)如图,在正方形ABCD中,点E,F分别在BC,CD上,AE=AF,AC与EF相交于点G.下列结论:①AC垂直平分EF;②BE+DF=EF;③当∠DAF=15°时,△AEF为等边三角形;④当∠EAF=60°时,S△ABE S△CEF.其中正确的是() A.①③B.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二、填空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9.(3分)(2018?鞍山)分解因式:ax2+2ax+a=. 10.(3分)(2018?鞍山)小颖和小芳两人参加学校组织的理化动手实验操作测试,近期的5次测试成绩如图所示,则小颖和小芳理化动手实验操作成绩较稳定的是. 11.(3分)(2018?鞍山)某鱼塘里养了1600条鲤鱼、若干条草鱼和800条罗非鱼,该鱼塘主通过多次捕捞试验后发现,捕捞到草鱼的频率稳定在0.5左右,若该鱼塘主随机在鱼塘捕捞一条鱼,则捞到鲤鱼的概率约为. 12.(3分)(2018?鞍山)不等式组 >的整数解为.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 校: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 月14日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 2003 年)规 划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 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 号)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区、县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街道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以下统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办发〔2010〕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工作层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过渡期后农村土地的处置 农民转户后退出土地,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为了确保转户居民实现平稳过渡,我市户籍改革政策中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二、关于原已转户未退地群体适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问题 根据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第七条:“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为本办法规范的农村土地退出对象”的规定,过去已转为城镇居民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不纳入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政策范围,下一步将专题调研过去已转户未退地群体的农村土地处置问题。 三、关于转户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 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尽量满足农转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同时,市、区县(自治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 四、关于转户居民社会保障衔接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在国家转移衔接办法出台前,我市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就高发放”的原则支付老年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

2018年辽宁省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word版含解析)

2018年辽宁省鞍山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满分24分) 1.2018的相反数是() A.2018 B.﹣2018 C.D. 2.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全国人民交出亮丽成绩单.五年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将数据2800亿用科学记数法可表示为() A.0.28×1012B.0.28×1011C.2.8×1012D.2.8×1011 3.下列图形中,是中心对称图形但不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B. C.D. 4.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下表是从某高校随机调查的100名师生在一天中使用共享单车次数的统计表: 则这组数据的众数和中位数分别是() A.4,2.5 B.4,3 C.30,17.5 D.30,15 5.甲、乙两人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骑自行车前往C地.已知A,C两地的距离为60km,B,C 两地的距离为50km,甲骑行的平均速度比乙快3km/h,两人同时到达C地.设乙骑行的平均速度为xkm/h,则可列方程为() A.B.C.D.

6.若关于x 的一元二次方程kx 2﹣x +1=0有实数根,则k 的取值范围是( ) A .k >且k ≠0 B .k <且k ≠0 C .k ≤且k ≠0 D .k < 7.如图,在等边三角形ABC 中,AE =CD ,CE 与BD 相交于点G ,EF ⊥BD 于点F ,若EF =2,则EG 的长 为( ) A . B . C . D .4 8.如图,在正方形ABCD 中,点E ,F 分别在BC ,CD 上,AE =AF ,AC 与EF 相交于点G .下列结论:①AC 垂直平分EF ;②BE +DF =EF ;③当∠DAF =15°时,△AEF 为等边三角形;④当∠EAF =60°时, S △ABE =S △CEF .其中正确的是( )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二、填空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9.分解因式:ax 2+2ax +a = . 10.小颖和小芳两人参加学校组织的理化动手实验操作测试,近期的5次测试成绩如图所示,则小颖和小芳理化动手实验操作成绩较稳定的是 . 11.某鱼塘里养了1600条鲤鱼、若干条草鱼和800条罗非鱼,该鱼塘主通过多次捕捞试验后发现,捕捞到草鱼的频率稳定在0.5左右,若该鱼塘主随机在鱼塘捕捞一条鱼,则捞到鲤鱼的概率约为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 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25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06 【实施日期】2009.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渝办发〔2009〕2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陈和平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协助市政府领导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及市政府的全市性重大活动安排,负责协调处理机构编制工作,协助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市政府督查

室工作。 崔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财政、税务、国资工作,主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明树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卫生、爱国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档案、保密、参事、文史、修志、红十字会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涂经平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信访、教育、政府法制工作,主持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庆轩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工业(含国防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无线电管理工作

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2018年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今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第XX个“民族团结月”。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建设XX一流城市区上来。按照自治区、市《关于组织开展1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民族团结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旗帜,牢牢把握活动主题“汇集群众力量,深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XX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上来,努力开创我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民族团结月”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XX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在主要地段悬挂横幅、标语,通过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要以自治区第XX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契机,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开展“四个认同”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认同感;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民族团结月”文艺汇演活动。 组织编排一台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秀爱国影片进乡村、进校园、进广场、进社区活动。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7]153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21 【实施日期】2017.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7〕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1日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9号),设立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挂鞍山市鞍钢工作办公室、鞍山市大数据管理局、鞍山市中小企业局牌子,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3.用能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核发。 4.对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5.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报。 6.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7.申报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 8.印染准入公告。 9.购置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鉴证。 10.对无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行为的处罚。 11.煤炭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检查。 12.煤炭经营企业告知性备案和年度报告。 (二)下放的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 议管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2]2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05 【实施日期】2012.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研究部署工作的现代化办公平台,是创新会议形式、改进会风、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体现。为加强电视电话会议组织管理,保证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电视电话会议效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积极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通知召开的会议,属动员部署类、总结表彰类的应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建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市政府有关会议目录详见附件1)。 第三条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主办,主会场设在市政府机关,分会场设在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 第四条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的原则:组织规范、责任明确、协调配合、严格纪律、保障安全。 第五条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加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会议系统功能。 (二)做好会务组织工作,提供有力服务保障,确保会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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